CNS 14020-2003 Environmental labels and declarations-General principles《环境标志与宣告-总则》.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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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1 印行年月94年10月 本標準非經本局同意不得翻印 中華民國國家標準 CNS 總號 類號 ICS 13.020.50 Q 200714020經濟部標準檢驗局印行 公布日期 修訂公布日期 87年11月25日 92年11月18日 (共6頁)環境標誌與宣告總則 Environmental labels and declarations-General principles 前言 本標準係由本局環境保護類國家標準技術委員會始於民國八十七年七月著手研擬,隨ISO 14020草案同步起草,並依據2000年第二版發行之ISO 14020國際標準不予變更技術內容及其標準格式,修訂本標準。有關該國際標準之制定

2、經過如下: 國際標準化組織(ISO)是由各國國家標準團體(ISO會員團體)所組成的世界性聯盟。各種國際標準的擬訂由ISO之技術委員會執行。每一會員團體對於所設立的技術委員會之主題有興趣時,皆有權派代表參加委員會。各官方與非官方國際組織而為ISO之聯繫團體者,亦得參與其工作。ISO與國際電工委員會(IEC)密切地合作研究所有電工技術標準化事務。 國際標準擬訂均依據ISO/IEC指令,第三部分所列規則。 依照ISO程序規定,凡為技術委員會接受的國際標準草案,將分發至各會員團體表決,須經至少75%參與表決之會員團體贊成始得公布為國際標準。 在此提出聲明,本標準之要項或許某些部分可能是專利權主題,IS

3、O應不對鑑別任何或全部該等專利權負責。 國際標準ISO 14020係ISO/TC 207環境管理技術委員會下所屬SC3環境標誌次級委員會所擬訂。 第一版(CNS 14020:1998)經技術性修正後,由此第一次標準修訂版取代之。 簡介 環境管理是ISO 14000系列標準的主題,而環境標誌與宣告是其工具之一。 環境標誌與宣告係提供一項產品或服務的整體環境特性、一種或多種特定環境考量面的相關資訊。產品或服務的採購者與潛在採購者可利用這項資訊,並依據環境或其他考量,來選擇所需的產品或服務。產品或服務的提供者希望環境標誌與宣告,能夠有效地影響採購者,做出對其產品或服務有利之採購決策。如果環境標誌與宣

4、告具此效能,則可提昇該產品或服務之市場佔有率,促使其他提供者得改善其產品或服務的環 2 CNS 14020, Q 2007 境考量面以為因應,俾能使用環境標誌或進行環境宣告,以降低該類產品或服務之環境衝擊。 1. 適用範圍 本標準係制定環境標誌與宣告的研擬與使用之指導原則。本標準 的用意是與 CNS 14020 系列中的其他適用標準合併使用。 本標準的用意不在於作為驗證與登錄目的之規範。 備考: 本系列的其他國家標準之用意應與本標準所列原則一致。目前 CNS 14020系列的其他國家標準包括 CNS 14021、 CNS 14024 及 CNS 14025(詳見參考資料)。 2. 用語與定義

5、本標準採用下列各項用語與定義。 2.1 環境標誌、環境宣告 針對產品或服務的環境考量面之訴求。 備考:一項環境標誌或宣告可以用許多方式呈現,例如聲明書、產品或包裝標示上的符號或圖像、產品說明書、技術文件、廣告或公開說明等。 2.2 生命週期 從自然資源取得或產生的原物料到最終處置,有關該產品系統中連續與互相連結的期程。 (CNS 14040: 1997) 備考:產品包括任何貨品或服務。 2.3 環境考量面 組織的作業活動、產品或服務中會和環境產生互動的要項。 3. 環境標誌與宣告的目標 經由可查證與正確且不致誤導的產品或服務之環境考量面資訊的溝通,環境標誌與宣告的整體目標是用來鼓勵那些對於環境

6、造成較少衝擊的產品與服 務之供應與需求,並藉由市場機能來驅動持續性環境改善之潛力。 4. 一般原則 4.1 通則 第 4.2 至 4.10 節列出的所有原則,皆適用於所有的環境標誌與宣告。 如 CNS 14020系列之其他國家標準提供了較 CNS 14020 標準更特定的要求事項時,應遵循這些特定要求事項。 3 CNS 14020, Q 2007 4.2 原則一 4.2.1 聲明 環境標誌與宣告應是正確、可查證、有關聯且不致誤導的。 4.2.2 特定考量事項 環境標誌與宣告之實用性與有 效性,視其所傳達產品或服務的環境考量面資訊之可靠及有意義的程度而 定。環境標誌與宣告應能提供關於產品或服務的

7、環境考量面之正確資訊。 環境標誌與宣告的事實與技術基礎應是可以查證的。環境標誌與宣告應提 及相關聯的資訊:它們應僅提及與該產品或服務的自然資源開採、製造、 行銷、使用或處置之實際情況有關的重要環境考量面。環境標誌與宣告的 基礎須定期審查,以納入創新的技術。資訊蒐集的頻率須與創新的步調一 致。環境標誌與宣告應是易於了解的,且不致於誤導有意採購產品或服務者。 4.3 原則二 4.3.1 聲明 準備、採行或應用環境標誌與 宣告的程序與要求事項時,不應有意引起或導致不必要的國際貿易障礙。 4.3.2 特定考量事項 須以世界貿易組織公告之適用條款與解釋,作為上述原則的指引。 4.4 原則三 4.4.1

8、聲明 環境標誌與宣告應以足夠完整 與廣泛的科學方法為基礎,以支持其訴求,且應能產生準確與可再現的結果。 4.4.2 特定考量事項 支持環境標誌與宣告的資訊, 應以科學界或專業領域所承認、廣泛接受或以科學辯證的方法來蒐集與評 估,當有該類標準或方法存在時,這些方法須依循國際所認可的標準(包 括國際、區域或國家標準),或為工商業界使用且經同儕審查過的方法。 所使用的方法應適合該項訴求,且應提供相關、必要、準確及可再現的資訊,以支持該項訴求。 4.5 原則四 4.5.1 聲明 用以支持環境標誌與宣告的程 序、方法及任何準則之相關資訊應可取得,若經要求,可提供予所有利害相關者。 4 CNS 14020

9、, Q 2007 4.5.2 特定考量事項 這些資訊應包括基礎原則、假設與邊界條件。這些資訊亦須足夠且易瞭解,以使採購者、潛在採購者及其 它利害相關者得以評估與比較環境標誌與宣告的科學原則、關聯性及整體 可確認性,並評估環境標誌與宣告是否與適用的 CNS 14020 系列標準一致。此資訊亦應清楚表明該項環境標誌與宣告,是屬於自行宣告的環境訴求,或基於獨立確認。 取得這些資訊的方法,應告知 產品或服務經銷地的採購者或潛在採購者。可以用本標準第 4.10 節所討論的各種方法來達成。商業機密、智慧財產權或類似的法律限制,都可能限制某些特定資訊的可取得性。 4.6 原則五 4.6.1 聲明 環境標誌與

10、宣告的研擬,應將 該項產品生命週期之所有相關考量面納入考慮。 4.6.2 特定考量事項 產品或服之生命週期涵蓋自原 物料的生產與運輸或自然資源之產出,至最終處置的相關活動。產品或服 務的生命週期之考量,可使得研擬環境標誌與宣告者,將一系列可能對環 境發生衝擊的因素納入考慮。它也可以讓研擬者鑑別是否會在減少某種衝擊的過程中,導致另一種衝擊增加的可能性。 對產品或服務的生命週期須加 以考量,俾能協助鑑別出環境標誌與宣告之適當、有關的特性與準則,或 決定某項環境訴求的意義。生命週期被考量的程度,視某項環境標誌或宣告之型式、訴求之性質及產品類別而異。 此不意謂須採用生命週期評估技術。 4.7 原則六

11、4.7.1 聲明 環境標誌與宣告不應妨礙可維持或具有改進環境績效潛力的創意。 4.7.2 特定考量事項 要求事項應以績效而非以設計 或描述的特性來表達。此種做法將為技術或其他創意保留最大的彈性。應 避免規定性的設計準則或對某種技術的暗示性偏好,以致限制或阻礙對產 品或服務進行改善的可能性;此種改善不致影響對適用的環境準則之符合度,或是可能導致顯著的環境改善。 4.8 原則七 5 CNS 14020, Q 2007 4.8.1 聲明 任何與環境標誌與宣告相關的 行政要求事項或資訊需求,應侷限於有必要用以判定和標誌與宣告的適用準則及標準之符合度者。 4.8.2 特定考量事項 所有的組織,不論其大小

12、,須 有相等的機會來使用環境標誌與宣告。其參與不須被外來的因素或要求事 項所妨礙,諸如複雜的程序、不合理的資訊或行政要求等。 4.9 原則八 4.9.1 聲明 研擬環境標誌與宣告的過程, 須包括與利害相關者進行公開、參與性的諮商。在整個過程中,須做出合理的努力來取得共識。 4.9.2 特定考量事項 研擬標準與準則的過程,須對 所有的利害相關者公開。應該藉由即時與足夠的通知,來邀請利害相關者 參加,並鼓勵其參與。利害相關者可以選擇以直接或以書面或電子通信等 方式來參與。針對意見或投入之實質內容應以有意義的方式回應之。對於依據 CNS 14021 標準所研擬的自行宣告環境訴求,諮商過程可以被視為在

13、該標準之研擬過程中已完成。 備考:更詳盡的指引,見 CNS 13060標準化與相關活動一 般詞彙(ISO/IEC Guide 2)與 ISO/IEC Guide 59標準化之良好作業規範。 4.10 原則九 4.10.1 聲明 與產品或服務的環境標誌與宣告相關之環境考量面資訊,應由提出該環境標誌與宣告者,提供予採購者與潛在採購者。 4.10.2 特定考量事項 總之,環境標誌與宣告的有效性,有賴於其是否可促使採購者與潛在採購者,對他們所作的採購決策之環境考量面負起責任並作出明智的抉擇,並能夠影響採購者與潛在採購者選擇產品及服務。同時,此點與採購者及潛在採購者對於所提供之環境考量面資訊的接受與瞭解

14、程度有關。 因此,環境標誌與宣告之使用者具有誘因與責任,提供採購者與潛在採購者資訊,並使得採購者與潛在採購者足以瞭解任何訴求、符號或術語的意義。要達到此項目的,可以採用不同的方法,例如廣告、於零售店設置說明看板、免費電話號碼及教育計畫等。提供的資訊應適合與充分符合所做環境訴求的性質與適用範圍。 6 CNS 14020, Q 2007 參考資料 1 CNS 14021 環境標誌與宣告自行宣告之環境訴求 (第二類環境宣告 ) 2 CNS 14024 環境標誌與宣告第一類環保標章原則與程序 3 CNS 14025 環境標誌與宣告第三類環境宣告 4 CNS 14040 環境管理生命週期評估原則與架構 5 CNS 13606 標準化與相關活動一般詞彙 6 ISO/IEC Guide 59 標準化之良好作業規範 相對應國際標準: ISO 14020: 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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