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印行年月94年10月 本標準非經本局同意不得翻印 中華民國國家標準 CNS 總號 類號 ICS 65.100.1 N637814852經濟部標準檢驗局印行 公布日期 修訂公布日期 93年7月22日 年月日 (共1頁)酒類檢驗法-固形物之測定 Method of test for wines and spirits Determination of solid content 1. 適用範圍:本標準規定酒類產品中固形物之測定方法。 2. 原理:酒類產品經蒸發,烘乾後,不揮發性物質殘留於瓷蒸發皿中,以稱量法測定。 3. 裝置 3.1 蒸發皿:100 mL,瓷製。 3.2 沸水浴:蒸餾水沸水浴。
2、 3.3 烘箱。 3.3 乾燥器。 3.4 天平:精確至0.01 g。 4.方法 4.1 吸取酒樣50 mL,注入已烘乾至恆重的100 mL瓷蒸發皿中,置於沸水浴上,蒸發至乾,然後將瓷蒸發皿放入烘箱內以100105 烘乾2小時,取出置於乾燥器內30分鐘後,稱量,然後再放入烘箱以100105 烘乾1小時,置於乾燥器內30分鐘後,稱量,重複操作至恆重。 4.2 計算 100050mm)L/g(1=固形物 m:固形物和瓷蒸發皿的重量(g) m1:瓷蒸發皿的重量(g) 4.3 結果的允許差:同一樣品兩次測定值之差,不得超過0.004 g/L,測定至小數點後第二位。 相對應國際標準:AOAC 940.09 Total Solids in Cordials and Liqueur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