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印行年月 94 年 10 月 本標準非經本局同意不得翻印 中華民國國家標準 CNS 總號 類號 ICS 19.020 Z610314865經濟部標準檢驗局印行 公布日期 修訂公布日期 93 年 9 月 27 日 年月日 (共 7 頁 )包裝貨物與單位裝載之水平衝擊試驗法 Packaging-Complete, filled transport packages and unit loads-Horizontal impact tests 1. 適用範圍:本標準適用於完整的運輸包裝貨物或單位裝載貨物的 水平衝擊試驗方法,包括水平的或傾斜面試驗和擺動試驗。 本試驗法可以施予單獨試驗 以探討水
2、平衝擊之影響;亦可構成系列試驗的一部分,以測試運輸包裝貨物或單位裝載貨物在配送系統中的水平衝擊傷害。 2. 用語釋義 本標準用語釋義如下。 2.1 試樣:係一個完整的運輸包裝貨物或單位裝載貨物。 3. 原則:對試樣施加水平速度,使其與垂直之裝置衝擊 面衝撞而引發在行進中停止。大氣狀況、撞擊速度和試樣的擺置形態可以被事先決定。亦可以放置適當形狀的插入物於衝擊面 (參照圖 1、圖 2)和試樣撞擊正面或端邊之間以模擬特殊的衝撞情況。 4. 裝置 4.1 裝置衝擊面為下列兩種之一: (1) 於傾斜面試驗時,其衝擊面對垂直呈 101 之傾斜。 (2) 於水平或擺動試驗時,其衝擊面對垂直須在 1 以內。
3、裝置衝擊面的尺度必須大於試樣撞擊正面或選取的部位。 裝置衝擊面應足夠堅固,不因施加 160kg/cm2載重物時而致變形超過 0.25mm。 又,此裝置須符合第 6 節之要求和容許差。 4.2 選擇性的障礙物:對試樣之特定部位施加集中撞擊時。可設置適合目的之障礙物於裝置之衝擊面上。障礙物的尺度、材質和擺放位置應具體規定。 備考: 一支長 200mm,截面積 (1001)mm(1001)mm,角邊具半徑 (50.5)mm弧角的鋼樑,放置在裝置衝擊面的中央 (參照第 4.1 節 )。 4.3 衝擊裝置,可以使用的型式敘述如第 4.3.1 節、第 4.3.2 節及第 4.3.3 節所示。 4.3.1
4、傾斜面試驗機, (參照圖 1)包含下列項目。 4.3.1.1 雙軌式鋼軌:雙軌式鋼軌與水平面成 10 傾斜,並沿著傾斜面每間隔50mm 做刻劃標示。 4.3.1.2 滑動車:滑動車和試樣之間的表面摩擦力係從靜止到撞擊前試樣在滑動車上不得移動,但在撞擊時,試樣可自由地移動。 4.3.1.3 裝置衝擊面或檔塊:須符合第 4.1 節的規定,裝置於滑動道最末端部位,裝置衝擊面並須與滑動車移動方向成直角。 4.3.2 水平面試驗機,包含下列項目。 2 CNS 14865, Z 6103 4.3.2.1 雙軌式鋼軌:雙軌式鋼軌固定於水平面上。 4.3.2.2 滑動車:滑動車為機械驅動式,須具備有於撞擊瞬間
5、可以得知其速度之方式。滑動車和試樣之間的表面摩擦力,係從靜止到撞擊前試樣在滑動車上不得移動,但在撞擊時,試樣可自由地移動。 4.3.2.3 裝置衝擊面或檔塊:裝置於軌道的一端,裝置衝擊面並須與滑動車移動方向成直角,其容許差在 1 之內。 4.3.3 擺動試驗裝置:一個長方形平 台,四個角均用鋼桿或鋼索懸吊,靜止時平台前端剛好接觸裝置衝擊面,並符合第 4.1 節之規定。當試樣置放於平台上時 (參照圖 2),此裝置的懸吊系統可以使平台自由地移動且移動路徑不受阻礙。 4.4 試樣撞擊測定裝置:必要時,此裝置應安裝在滑動車上,以測定和記錄波峰最大減速度和撞擊速度。 圖 1 傾斜面試驗機 基本結構 1.
6、 裝置衝擊面或檔塊 2. 試樣 3. 試樣撞擊面 4. 滑動車 5.雙軌式鋼軌 備考 1. 軌道和輪子應該保持清潔。 2. 輪子軸承應該定期潤滑,建議使用滾子軸承。 3. 一個適當的裝置衝擊面應包含橫置 於其結構面上的硬質木材,如此,選擇性的障礙物 (參照第 4.2 節 )當需要時才可被容易地固定住。 4. 建議裝置衝擊面或緩衝塊應可使滑動車在其下面向前移動約 100mm,如此,試樣就可以在滑動車停止前撞到檔塊。 5. 本試驗機最好應配備能防止滑動車 碰撞後彈回的裝置。可以使用彈簧避震器或油壓避震器。 5 1 23 4 3 CNS 14865, Z 6103圖 2 擺動試驗裝置 基本結構 1.
7、 鋼桿或鋼索 2. 裝置衝擊面 3. 試樣 4. 試樣撞擊面 5. 長方形平台 備考: 某些類型的試樣,如小型包裝貨物,可使用單一條鋼桿或鋼 索懸吊試樣。這兩種方式的懸吊系統不能造成試樣的翻轉。 5. 試樣準備和前處理 5.1 試樣準備:以實際之內容物填充為試樣,須確保試樣之封箱如同一般運送方式。 備考: 模擬或替代的內容物亦可使用,其尺度和物性須儘可能與實際內容物相近。並應使用一般的封箱方法。 5.2 前處理:試樣須依 CNS 13190包裝貨物與單位裝載試驗之前處理處理之。 6. 程序 6.1 一般 6.1.1 執行測試時之大氣狀況應儘可 能與前處理一致。尤其是其環境狀況對材料或試樣有影響
8、時。在其他的情 況下,執行測試時之大氣狀況應接近於實際的前處理條件。 6.1.2 撞擊的速度必須是在預定的撞擊速度的 5%以內。 54321 4 CNS 14865, Z 6103 6.1.3 當撞擊是在試樣的一個平面上 ,則其撞及的平面和裝置衝擊面板之間的角度必須小於 2。 6.1.4 當撞擊是在試樣的一個端邊上 ,則試樣在撞擊時所呈現的形態須為其端邊和裝置衝擊面板之間的角小於 2 ,且裝置衝擊面和一鄰近的試樣面之間的角須為 5 以內或是預定角度的 10%,取其較大者 (參照圖 3)。 6.1.5 當撞擊是在試樣的一角,則試 樣和裝置衝擊面撞及時,介於鄰接測試角的任何一面和衝擊面之間所呈的角
9、須為 5 以內或是預定角度的 10%,取其較大者 (參照圖 4)。 6.2 傾斜面試驗 6.2.1 試樣放置在滑動車上的姿態,確保試樣撞及裝置衝擊面 (參照第 4.3.1.3 節 )於所要之位置。 6.2.2 試樣儘可能勿突出滑動車的端邊。 6.2.3 將滑動車的高度拉到所定的撞擊速度之傾斜位置 (參照第 4.3.1.1 節 ),然後放開滑動車。 6.3 水平面試驗 6.3.1 按照第 6.1 節之敘述,將試樣放置於滑動車上 (參照第 4.3.2.2 節 )。 6.3.2 設定滑動車依預定速度在鋼軌上滑動,以得到在裝置衝擊面 (參照第 4.3.2.3節 )所要的撞擊速度。 6.4 擺動試驗 6
10、.4.1 試樣放置在長方形平台上 (參照第 4.3.3 節和圖 2)使撞擊面或端邊恰好能撞及到裝置衝擊面。 6.4.2 將擺動平台拉離裝置衝擊面到所要求撞擊速度的位置,然後放開擺動平台。 5 CNS 14865, Z 6103圖 3 撞擊在端邊之試樣的姿態之角度容許差 (1)撞擊在垂直端邊 (2)撞擊在水平端邊 備考:圖示為傾斜面試驗。相同的容許差適用於水平面試驗和擺動試驗 或 6 CNS 14865, Z 6103 圖 4 撞擊在角部之試樣的姿態之角度容許差 7. 試驗報告:試驗報告應包括下列事項 (1) 國家標準的參考資料。 (2) 實驗室的名稱和地址及客戶名稱和地址。 (3) 報告之唯一
11、編號。 (4) 試樣的收件及完成測試的日期。 (5) 負責認可試驗報告簽署人之姓名、職稱及簽名。 (6) 試樣測試結果的敘述和說明。 (7) 沒有測試實驗室的書面核准不得複製之聲明。 (8) 試樣重複測試的次數。 (9) 一個完整的描述,包括尺度、試樣的結構和材料規範及其配備、緩衝材、擋塊、封箱和補強的安排,試樣的總質量和內容物的質量,以公斤為單位。 (10) 是否有模擬或替代內容物被使用,應該充分詳細描述。 (11) 前處理的相對濕度、溫度和時間,在測試時測試區域的溫度、相對濕度,是否符合 CNS 13190 之要求。 (12) 試樣被測試時的擺置形態,依據 CNS 10034包裝貨物試驗容
12、器之部位標示方法確認。 (13) 撞擊速度,如有要求時,加列波峰減速度。 (14) 如有使用任何插入障礙物時,應說明並列出其位置。 (15) 使用的裝置型式。 (16) 描述本標準測試法可能發生的任何偏差。 (17) 結果的記錄,包括有助於結果的正確說明的任何觀察。 或 7 CNS 14865, Z 6103引用標準: CNS 10034 包裝貨物試驗容器之部位標示方法 CNS 13190 包裝貨物與單位裝載試驗之前處理 相對應國際標準: ISO 2244: 2000(E) Packaging-Complete,filled transport packages and unit loads-Horizontal impact tes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