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印行年月 94 年 10 月 本標準非經本局同意不得翻印 中華民國國家標準 CNS 總號 類號 ICS 25.140.20; 25.140.30 C4492-114905-1經濟部標準檢驗局印行 公布日期 修訂公布日期 94 年 4 月 19 日 年月日 (共 10 頁 )手持型電動工具的安全 第 2 部:電鑽與衝擊電鑽的個別規定 Safety of hand-held motor-operated electric tools Part 2: Particular requirements for drills and impact drills 目 錄 節次 頁次 1.適用範圍. 3
2、 2.引用標準. 3 3.用語釋義. 3 4.一般規定. 3 5.一般試驗條件 3 6.空白. 3 7.分類. 3 8.標示與說明. 3 9.對觸及帶電零件之防護 4 10.啟動 4 11.輸入功率及電流. 4 12.發熱 4 13.洩漏電流. 4 14.耐濕性 4 15.絕緣耐電壓. 4 16.變壓器及相關電路之過載保護 4 17.耐久性 4 18.異常操作. 5 19.機械性危險. 5 20.機械強度. 5 21.構造 5 22.內部配線. 5 23.零組件 5 24.電源之連接與外部可撓性電源線. 6 25.連接外部導線之端子 6 26接地規定. 6 27.螺釘與連接點 6 2 CNS
3、14905-1, C 4492-1 28.沿面距離、空間距離及絕緣總厚度 6 29.耐熱、耐燃與耐電痕 6 30.防銹 6 31.放射性、毒性及類似傷害. 6 附錄.10 附錄K 電池工具與電池匣.10 附錄L 具有主連接或非隔離電源之電池工具與電池匣10 參考書目.10 圖 101 測試裝置 7 圖 101(續 ) 測試裝置 8 圖 102 單手支撐之反作用扭矩 . 8 圖 103 雙手支撐之反作用扭矩 . 9 3 CNS 14905-1, C 4492-1 1. 適用範圍 除以下外,適用第 1 部之本節: 1.1 追加: 本標準適用於電鑽及衝擊電鑽。 2. 引用標準 適用第 1 部之本節。
4、 3. 用語釋義 除以下外,適用第 1 部之本節: 追加用語釋義: 3.101 電鑽 (drill) 係指為了在各種不同材料上,諸如:金屬、塑膠、木料等,鑽孔時特別設計的工具。 3.102 衝擊電鑽 (impact drill) 係指為了在混凝土、石材或其他材料上鑽孔時特別設計的電鑽。在外觀及結構上類似一部電鑽,但具備有一套內置型衝擊系統,能對旋轉之輸出主軸提供軸向衝擊運動。 其亦可具備一使該衝擊系統失去效用之裝置,使衝擊電鑽當作傳統電鑽使用。 4. 一般規定 適用第 1 部之本節。 5. 一般試驗條件 除以下外,適用第 1 部之本節: 5.5 追加: 同時具備以機械方法設定不同轉速範圍 以及
5、以電子方法於指定範圍內設定其轉速的電鑽,其機械裝置須調至其可能之最低範圍,電子裝置則須調至其指定範圍內之最高設定。 6. 空白 7. 分類 適用第 1 部之本節。 8.標示與說明 除以下外,適用第 1 部之本節: 8.1 追加: 電鑽與衝擊電鑽應標示下列: 額定無載轉速 (rpm)。 夾頭可夾持之最大鑽頭之直徑 (mm)。 8.12.1 追加: 須標示下列額外警告: 使用衝擊電鑽須配戴耳朵保護器。曝露在噪音中會使聽覺受損。 使用工具所提供之輔助手柄。失控時會使人員受傷。 4 CNS 14905-1, C 4492-1 9. 對觸及帶電零件之防護 適用第 1 部之本節。 10. 啟動 適用第 1
6、 部之本節。 11. 輸入功率及電流 適用第 1 部之本節。 12. 發熱 除以下外,適用第 1 部之本節: 12.2 追加: 若有衝擊機構之電鑽,將衝擊機構脫 離,持續運轉電鑽,其施加於主軸之轉矩應為所需轉矩之 80%,以達到額定輸入功率或額定電流。 12.3 追加: 規定於外殼之溫升限制,並不適用於有鎚擊機構之外殼。 13. 洩漏電流 適用第 1 部之本節。 14. 耐濕性 適用第 1 部之本節。 15. 絕緣耐電壓 適用第 1 部之本節。 16. 變壓器及相關電路之過載保護 適用第 1 部之本節。 17. 耐久性 除以下外,適用第 1 部之本節: 17.2 取代衝擊電鑽之部分: 衝擊電鑽
7、在無載狀況下操作,如果其 衝擊機構可隨意予以銜接及脫離,則在供應電壓為額定電壓之 1.1 倍下,將該衝擊機構保持脫離 12 小時,之後在供應電壓為額定電壓之 0.9 倍下,將該衝擊機構保持脫離 12 小時。其轉速要調至最高範圍的最高值。 每個操作週期包含一個 100 秒之 on期間與一個 20 秒之 off期 間,此 off期間包含於所規定之操作時間。 於測試過程中,須將工具放置在三個 不同位置,於每種電壓下,放置在每個位置之操作時間大約是 4 小時。 能以工具本身開關以外之其他開關將工具開啟 (on)與切離 (off)。 其次將該衝擊電鑽垂直地安置在如圖 101 中所示之試驗裝置中,在額定電
8、壓或額定電壓範圍之平均值下操作 4 個操作期間,每個操作期間為 6 小時,操作期間的間隔至少要 30 分鐘;若該衝擊機構可隨意予以銜接及脫離,則該衝擊機構必須保持銜接。 於這些測試過程中,衝擊電鑽須間歇操作,每週期包含 30 秒之操作期間及 90 5 CNS 14905-1, C 4492-1 秒之停機期間,於停機期間工具須保持切離。 在測試過程中,須經由一彈性媒介將 恰足以確保該衝擊機構穩定操作之軸向力施加於該衝擊電鑽上。 若於測試期間衝擊機構之機械性失效 ,而無造成可觸及部分帶電,可更換新的衝擊機構。 在測試期間,過載保護裝置不應動作。 備考:通常,須監控外部溫度,以避免機械失效。 18.
9、 異常操作 適用第 1 部之本節。 19. 機械性危險 除以下外,適用第 1 部之本節: 19.1 追加: 夾頭鎖 (chuck key)的設計必須能使其於鬆脫時可輕易離位。本項要求不排除當不使用時以夾具使該鎖定位之規定。 不得以金屬夾具固定於可撓性電纜或電源線上。 以檢驗及手動測試,檢核是否符合要求。 將此鎖插入夾頭,輕輕地轉動工具,使得鎖面向下。此鎖應鬆脫。 19.101 靜態堵轉轉矩所造成手上所承受之力量不應過大。 以下列測試檢核是否符合要求。 於冷態 (MR)時,在鎖固輸出轉軸處量測靜態堵轉轉矩或離合器滑開扭矩。 將工具連接至額定電壓。調整機械齒輪至最低速率。調整電子式調整器至最大速率
10、設定。工具開關置於全開 (on)位置。所量測之轉矩平均值不應超過圖102 與圖 103 之相關最大值。 20. 機械強度 適用第 1 部之本節。 21. 構造 除以下外,適用第 1 部之本節: 21.18 追加 開關鎖固裝置應置於握持區域之外,或予以妥善設計,使得欲以左手或右手操作時,不可能被使用者的手無意地鎖固。 以檢驗及手動測試,檢核是否符合要求。 當直線側進的器具在任意方向往復通過在握持區域之凹處具有 鎖固按鈕的開關時,此開關不應被此器具開動。此直線側進的器具可為任何足以橋接鎖固裝置之表面與任何與此鎖固裝置相鄰表面之長度。 22. 內部配線 適用第 1 部之本節。 23. 零組件 適用第
11、 1 部之本節。 6 CNS 14905-1, C 4492-1 24. 電源之連接與外部可撓性電源線 適用第 1 部之本節。 25. 連接外部導線之端子 適用第 1 部之本節。 26. 接地規定 適用第 1 部之本節。 27. 螺釘與連接點 適用第 1 部之本節。 28. 沿面距離、空間距離及絕緣總厚度 適用第 1 部之本節。 29. 耐熱、耐燃與耐電痕 適用第 1 部之本節。 30. 防銹 適用第 1 部之本節。 31. 放射性、毒性及類似傷害 適用第 1 部之本節。 7 CNS 14905-1, C 4492-1 圖 101 測試裝置 說明: 1. 合成橡膠盤 (synthetic ru
12、bber disk) 或具類似性 質之材料,蕭氏硬度 (Shore hardness)HS 70 至 HS 80,厚度 10mm,直徑 75mm。 2. 聚烯醯胺裡襯頸軛 (polyamide-lined yoke),適宜於工具之握柄。 3. 樣品。 4. 對樣品施力之機械式或氣壓式彈簧。 5. 沖頭 (punch)。 6. 直徑為 38mm 之硬鋼球 (hardened steel ball) 7. 硬鋼傳動板 (hardened steel transfer plate)之質量為 M2,直徑為 D,底部有溝紋如細部圖所示。 8. 緊密安裝於空腔 (cavity)中之合成橡膠圓盤或具類似性質
13、之材料,蕭氏硬度為 HS 70 至 HS 80,厚度為 6-7 mm。 9. 鋼座質量為 M1,圓形空腔之直徑較傳動板大 1mm,空腔底部有溝紋如細部圖所示。 10. 由緊密鋪底碎石地面所支撐之混凝土塊 11. 鋼樁 (steel peg)用以防止任何水平移動 12. 磨光表面及邊緣 備考:當提交工具時,交貨者如需要,可提供合適之沖頭和工具柄( ) ,為求衝擊機構能穩定操作,其總質量需小於下列表中之規定。 單位: mmshank 8 CNS 14905-1, C 4492-1 圖 101(續 ) 測試裝置 工具之額定輸入 功率 P (W) D 傳動板之直徑 (mm) a 兩溝槽中心間距離(mm
14、) M1 鋼座之質量 (kg) M2 傳動板之質量 (kg) M3 沖頭及工具柄之總質量(kg) P 700 100 6.5 90 1.0 0.7 700 P 1200 140 5.75 180 2.25 1.4 1200 P 1800 180 5.0 270 3.8 2.3 1800 P 2500 220 4.5 360 6.0 3.4 圖 102 單手支撐之反作用扭矩 9 CNS 14905-1, C 4492-1 圖 103 雙手支撐之反作用扭矩 10 CNS 14905-1, C 4492-1 附錄 除以下外,適用第 1 部之附錄。 附錄 K 電池工具與電池匣 (標準 ) K.1.1
15、追加: 適用第 2 部之所有章節,除非本附錄另有規定。 K.12.2 取代: 第 2 部之本子節不適用。 K.17.2 取代: 第 2 部之本子節不適用。 附錄 L 具有主連接或非隔離電源之電池工具與電池匣 (標準 ) L.1.1 追加: 適用第 2 部之所有章節,除非本附錄另有規定。 參考書目 適用第 1 部之參考書目。 相對應國際標準: IEC 60745-2-1:2003, Hand-held motor-operated electric tools Safety Part 2-1: Particular requirements for drills and impact dril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