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印行年月 94 年 10 月 本標準非經本局同意不得翻印 中華民國國家標準 CNS 總號 類號 ICS 25.140.20 C4492-17 14905-17 經濟部標準檢驗局印行 公布日期 修訂公布日期 94 年 7 月 12 日 年月日 (共 7 頁 )手持型電動工具的安全 第 2 部:成形機與修邊機的個別規定Safety of hand-held motor-operated electric tools Part 2: Particular requirements for routers and trimmers 目錄 節次 頁次 1.適用範圍. 3 2.引用標準. 3 3.用
2、語釋義. 3 4.一般規定. 3 5.一般試驗條件 3 6.空白. 3 7.分類. 3 8.標示與說明. 3 9.對觸及帶電零件之防護 3 10.啟動 3 11.輸入功率與電流. 3 12.發熱 3 13.洩漏電流. 4 14.耐濕性 4 15.絕緣耐電壓. 4 16.變壓器及相關電路之過載保護 4 17.耐久性 4 18.異常操作. 4 19.機械性危險. 4 20.機械強度. 5 21.構造 5 22.內部配線. 5 23.零組件 5 24.電源之連接與外部可撓性電源線. 5 25.連接外部導線之端子 5 26.接地規定. 5 27.螺釘與連接點 5 2 CNS 14905-17, C 4
3、492-17 28.沿面距離、空間距離及絕緣總厚度 5 29.耐熱、耐燃與耐電痕 5 30.防銹 5 31.放射性、毒性及類似傷害. 5 附錄 7 附錄K 電池式工具及電池匣. 7 附錄L 具主連線或非隔離電源之電池工具與電池匣. 7 參考書目 7 圖 101 量測手柄與刀具之間的距離 6 3 CNS 14905-17, C 4492-17 1. 適用範圍 除以下外,適用第 1 部之本節: 1.1 追加: 本標準適用於成形機 (router)及修邊機 (trimmer)。 2. 引用標準 適用第 1 部之本節。 3. 用語釋義 除以下外,適用第 1 部之本節: 3.101 成形機 (route
4、r) 係指一種工具 ,其設計上可裝設適當的旋轉刀具與底座,允許將不同的材料之邊緣切割成形或切割溝槽。 3.102 修邊機 (trimmer) 係指一種工具 ,其設計上可裝設適當的旋轉刀具與底座,允許將疊片或類似的材料之邊緣修邊。 4. 一般規定 適用第 1 部之本節。 5. 一般試驗條件 適用第 1 部之本節。 6. 空白 7. 分類 適用第 1 部之本節。 8. 標示與說明 除以下外,適用第 1 部之本節: 8.1 追加: 額定無載轉速,單位為 rev/min(轉 /分 )。 8.12.2 (a) 追加: (7) 工具所使用刀具的型式之詳細資料。 (8) 使用上須注意的正確柄徑 (shank
5、 diameter)之鑽錐與適當的工具轉速。 (9) 與筒夾 (collet)有關之柄之直徑的資訊。 9. 對觸及帶電零件之防護 適用第 1 部之本節。 10. 啟動 適用第 1 部之本節。 11. 輸入功率與電流 適用第 1 部之本節。 12. 發熱 除以下外,適用第 1 部之本節: 12.4 取代: 4 CNS 14905-17, C 4492-17 工具操作 15 個週期,每個週期包括一個連續操作 1 分鐘之期間及一個工具關機 1 分鐘之停機期間。於操作期間使用制動機等裝置調整負載,以便達到額定輸入功率或額定電流。於第 15 個 on之期間結束時測量溫升,或由製造商選定,工具可連續操作直
6、到溫度穩定。 13. 洩漏電流 適用第 1 部之本節。 14. 耐濕性 適用第 1 部之本節。 15. 絕緣耐電壓 適用第 1 部之本節。 16. 變壓器及相關電路之過載保護 適用第 1 部之本節。 17. 耐久性 適用第 1 部之本節。 18. 異常操作 適用第 1 部之本節。 19. 機械性危險 除以下外,適用第 1 部之本節: 19.1 取代: 成形機應配備一底板,板之平面包圍 著刀具,以便於正常運轉期間防止非有意的與刀具接觸。 以檢驗檢核是否符合要求。 19.101 如果成形機質量超過 2kg 時,應備有兩支把手。 手柄之形狀或位置應能使使用者之手不慎接觸到轉動零件之危險性減至最小。例
7、如,當手柄之握持區在其鄰近工具本體之末端處備有一適當之圍板(shroud)或屏障 (barrier)時,或從手柄表面之指定量測點至刀具間的最小距離為 120mm 時,可視為能充分的防止使用者之手不慎接觸。 以檢驗與量測,檢核是否符合要求。應量測如鏈般的距離 (見圖 101)。 將底板設定至最大切割深度,於輔助手柄建立量測點,依下列概要程序: (a) 在手柄上建立離底板平面距離最近的點 (A)與最遠的點 (B)。在點 (A)與點(B)間之等距處,於平面劃水平交叉線平行於手柄之表面與底板。 (b) 手柄表面之 交叉線上、離心軸 (mandrel)之中心線最大的半徑距離的點為指定量測點。 電動機豎架
8、若有適當的形狀,可視為一手柄。 質量之測量不包括附件,例如心軸、刀具與可撓性電纜或線繩。 如果電動機之豎架被視為僅有之握持區時,其形狀應使得使用者意外接觸轉動部位之危險降至最低。若有一 6mm 高之屏障在緊握表面與刀具之間或當主開關區距刀具至少有 120mm 距離,可適合於所取用的任一底板,將視為 5 CNS 14905-17, C 4492-17 能充分地防止使用者的手不慎觸及。 當工具在運轉時,調整元件可以再調整,例如旋轉深度規應定位,以避免觸及旋轉的零件。 以檢驗檢核是否符合要求。 19.102 在額定電壓或額定電壓範圍之上限時, 心軸之無載轉速不應超過額定無載轉速的 110%。 工具無
9、載操作 15 分鐘後,量測其心軸的轉速,檢核是否符合要求。 20. 機械強度 適用第 1 部之本節。 21. 構造 適用第 1 部之本節。 22. 內部配線 適用第 1 部之本節。 23. 零組件 適用第 1 部之本節。 24. 電源之連接與外部可撓性電源線 適用第 1 部之本節。 25. 連接外部導線之端子 適用第 1 部之本節。 26. 接地規定 適用第 1 部之本節。 27. 螺釘與連接點 適用第 1 部之本節。 28. 沿面距離、空間距離及絕緣總厚度 適用第 1 部之本節。 29. 耐熱、耐燃與耐電痕 適用第 1 部之本節。 30. 防銹 適用第 1 部之本節。 31. 放射性、毒性及
10、類似傷害 適用第 1 部之本節。 6 CNS 14905-17, C 4492-17 圖 101 量測手柄與刀具之間的距離 指定量測點指定量測點 7 CNS 14905-17, C 4492-17 附錄 除以下外,適用第 1 部之附錄。 附錄 K 電池式工具及電池匣 (標準 ) K.1.1 追加: 適用第 2 部之所有章節,除非本附錄另有規定。 附錄 L 具主連線或非隔離電源之電池工具與電池匣 (標準 ) L.1.1 追加: 適用第 2 部之所有章節,除非本附錄另有規定。 參考書目 適用第 1 部之參考書目。 相對應國際標準: IEC 60745-2-17:2003, Hand-held motor-operated electric tools Safety Part 2-17: Particular requirements for routers and trimmer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