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S 14905-3-2005 Safety of hand-held motor-operated electric tools - Part 2 Particular requirements for grinders polishers and disk-type sanders《手持型电动工具的安全-第2部:砂轮机、抛光机与盘式砂光机的个别规定》.pdf

上传人:deputyduring120 文档编号:634714 上传时间:2018-12-22 格式:PDF 页数:6 大小:190.68KB
下载 相关 举报
CNS 14905-3-2005 Safety of hand-held motor-operated electric tools - Part 2 Particular requirements for grinders polishers and disk-type sanders《手持型电动工具的安全-第2部:砂轮机、抛光机与盘式砂光机的个别规定》.pdf_第1页
第1页 / 共6页
CNS 14905-3-2005 Safety of hand-held motor-operated electric tools - Part 2 Particular requirements for grinders polishers and disk-type sanders《手持型电动工具的安全-第2部:砂轮机、抛光机与盘式砂光机的个别规定》.pdf_第2页
第2页 / 共6页
CNS 14905-3-2005 Safety of hand-held motor-operated electric tools - Part 2 Particular requirements for grinders polishers and disk-type sanders《手持型电动工具的安全-第2部:砂轮机、抛光机与盘式砂光机的个别规定》.pdf_第3页
第3页 / 共6页
CNS 14905-3-2005 Safety of hand-held motor-operated electric tools - Part 2 Particular requirements for grinders polishers and disk-type sanders《手持型电动工具的安全-第2部:砂轮机、抛光机与盘式砂光机的个别规定》.pdf_第4页
第4页 / 共6页
CNS 14905-3-2005 Safety of hand-held motor-operated electric tools - Part 2 Particular requirements for grinders polishers and disk-type sanders《手持型电动工具的安全-第2部:砂轮机、抛光机与盘式砂光机的个别规定》.pdf_第5页
第5页 / 共6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1、 1 印行年月 94 年 10 月 本標準非經本局同意不得翻印 中華民國國家標準 CNS 總號 類號 ICS 25.140.20 C4492-314905-3經濟部標準檢驗局印行 公布日期 修訂公布日期 94 年 4 月 19 日 年月日 (共 6 頁 )手持型電動工具的安全第 2 部:砂輪機、拋光機與盤式砂光機的個別規定Safety of hand-held motor-operated electric tools Part 2: Particular requirements for grinders, polishers and disk-type sanders 目 錄 節次 頁次

2、1.適用範圍 3 2.引用標準 3 3.用語釋義 3 4.一般規定 3 5.一般試驗條件 3 6.空白 . 3 7.分類 . 3 8.標示與說明 . 3 9.對觸及帶電零件之防護 4 10.啟動 4 11.輸入功率與電流 . 4 12.發熱 4 13.洩漏電流 . 4 14.耐濕性 4 15.絕緣耐電壓 . 4 16.空白 4 17.耐久性 4 18.異常操作 . 4 19.機械性危險 . 5 20.機械強度 . 5 21.構造 5 22.內部配線 . 5 23.零組件 5 24.電源之連接與外部可撓性電源線 5 25.連接外部導線之端子 5 26.接地規定 . 5 2 CNS 14905-3

3、, C 4492-3 27.螺釘與連接點 5 28.沿面距離、空間距離及絕緣總厚度 . 6 29.耐熱、耐燃與耐電痕 6 30.防銹 6 附錄 A 沿面距離及空間距離之量測 6 3 CNS 14905-3, C 4492-3 1. 適用範圍 除以下外,適用第 1 部之本節: 1.1 取代: 本標準適用於砂輪機 (grinder) 、拋光機 (polisher) 及盤式砂光機 (disk-type sander)。 不規則軌道式砂光機 (random orbit sander)包含於 CNS 14905-4(IEC 60745-2-4: 2002)手持型電動工具的安全第 2 部:砂光機與拋光機的

4、個別規定 (盤式除外 )。 2. 引用標準 適用第 1 部之本節。 3. 用語釋義 除以下外,適用第 1 部之本節: 3.2.23 第 1 段 取代: 正常負載 (normal load)係指工具連續操作 30 分鐘時之承載, 施加於主軸(spindle)之扭矩 (torque)為: 1.5 D1.5L 10-5Nm 圓周型砂輪機 (peripheral grinder)及圓周型拋光機(peripheral polisher),輪徑不超過 55mm; 2.5 D1.5L10-5Nm 其他圓周型砂輪機及圓周型拋光機; 1.3 D310-7Nm 圓面型砂輪機 (facial grinder)、圓面

5、型拋光機 (facial polisher)及盤式砂光機; 1.5 D1.510-4Nm 閥座式砂輪機 (valve seat grinder)。 其中, D 為砂輪機之輪或盤之直徑 (單位 mm); L 為銘牌 (name plate)上所標示砂輪機或拋光機之輪的厚度 (單位 mm)。 追加用語釋義: 3.2.101 盤式砂光機係指一種研磨工具,其研磨料 (abrasive material)固定於旋轉盤之圓面表面 (facial surface)。 4. 一般規定 適用第 1 部之本節。 5. 一般試驗條件 適用第 1 部之本節。 6. 空白 7. 分類 適用第 1 部之本節。 8. 標示

6、與說明 除以下外,適用第 1 部之本節: 8.1 追加: 砂輪機、拋光機及盤式砂光機應標示: 4 CNS 14905-3, C 4492-3 以轉 /分 (revolutions/min, rpm)表示之額定無載轉速; 旋轉方向之指示; 砂輪盤或拋光輪之額定直徑 (rated diameter); 額定厚度,僅限於圓周型砂輪機及圓周型拋光機之砂輪盤或拋光輪。 除砂輪機以外,工具如設計上使用於一種以上速率時,應適度標示額定無載轉速之設定值,俾能清楚顯示每一設定值之對應轉速。 8.11 追加: 輪或盤之旋轉方向應以凸出或凹陷之 箭頭標示,或以任何其他方法標示,至少能看得見且無法擦除。 追加子節:

7、8.101 工具應列明下列警語: 須佩戴護目鏡 此外,砂輪機之說明應另包括下列警語: 勿使用低於最高容許速率 n 之轉輪 8.102 除 III 類以外,砂輪機、拋光機及盤式砂光機備有供水裝置者,應標示說明工具須經由隔離變壓器供電,並指出變壓器之類型或其技術性特性。 9. 對觸及帶電零件之防護 適用第 1 部之本節。 10. 啟動 適用第 1 部之本節。 11. 輸入功率與電流 適用第 1 部之本節。 12. 發熱 除以下外,適用第 1 部之本節: 12.2 修訂: 工具以額定操作時間操作,或在無相關標示時操作 30 分鐘。施加於主軸之扭矩須相等於其正常負載所規定之值或 達到額定輸入所需負載之

8、相當值,視何者為大。扭矩要在額定電壓或額定電壓範圍之上限量測。 13. 洩漏電流 適用第 1 部之本節。 14. 耐濕性 適用第 1 部之本節。 15. 絕緣耐電壓 適用第 1 部之本節。 16. 空白 17. 耐久性 適用第 1 部之本節。 18. 異常操作 5 CNS 14905-3, C 4492-3 適用第 1 部之本節。 19. 機械性危險 除以下外,適用第 1 部之本節: 追加子節 19.101 工具之額定輪徑超過 55mm 時,應備有具足夠機械強度之不可拆卸之護罩(non-detachable guard ),以便輪盤於破損碎裂時能阻隔任何破損碎片。護罩之開口不應大於工具正確工作

9、之所需。 19.102 裝有輪或盤的主軸之無載速率,在額定 電壓或額定電壓範圍之上限,不應超過額定無載轉速之 110%。 第 19.101 節與第 19.102 節之要求需經檢驗及工具於無載操作 15 分鐘後所量測之主軸轉速來檢核是否符合要求。 19.103 砂輪機應只有一額定無載轉速。 以檢驗檢核是否符合要求。 如為極不易裝用直徑超過 55mm 的砂輪片,本項要求即不適用。 20. 機械強度 適用第 1 部之本節。 21. 構造 除以下外,適用第 1 部之本節: 追加子節: 21.101 砂輪機備有供水裝置者,構造上應能使 電氣絕緣不受冷表面之凝結水,或從容器、水管、耦合器及類似設施之滲漏水

10、等之影響。 以檢驗檢核是否符合要求。 22. 內部配線 適用第 1 部之本節。 23. 零組件 適用第 1 部之本節。 24. 電源之連接與外部可撓性電源線 除以下外,適用第 1 部之本節: 24.3 修訂: 額定直徑超過 155mm角向砂輪機 (angle grinder)或額定直徑超過 130mm直向砂輪機 (straight grinder)以及備有供水裝置者,可以使用之最低電纜為: 普通之聚氯丁二烯 (polychloroprene , PVC) 或其他相當之合成彈性膠(elastomer)被覆之電源線 (60245 IEC 57)。 25. 連接外部導線之端子 適用第 1 部之本節。

11、 26. 接地規定 適用第 1 部之本節。 27. 螺釘與連接點 6 CNS 14905-3, C 4492-3 適用第 1 部之本節。 28. 沿面距離、空間距離及絕緣總厚度 適用第 1 部之本節。 29. 耐熱、耐燃與耐電痕 適用第 1 部之本節。 30. 防銹 適用第 1 部之本節。 附錄 A 沿面距離及空間距離之量測 適用第 1 部之本附錄。 相對應國際標準: IEC 60745-2-3:1984, Safety of hand-held motor-operated electric tools. Part 2: Particular requirements for grinders, polishers and disk-type sanders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标准规范 > 国际标准 > 其他

copyright@ 2008-2019 麦多课文库(www.mydoc123.com)网站版权所有
备案/许可证编号:苏ICP备17064731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