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印月961月 本標準非經本局同意得翻印 中華民國國家標準 CNS 總號 號 ICS 75.160.60 K6113115055經濟部標準檢驗局印 公布日期 修訂公布日期 961月18日 月日 (共3頁)中質蒸餾油污染物測定法 Liquid petroleum products determination of contamination in middle distillates 1. 適用範圍 1.1 本標準規定中質蒸餾油不溶性污染物含量測定法,其單位以mg/kg表示。 1.2 本標準適用於溫度20 時,動力黏度不超過8 mm2/s,或40 時,動力黏度不超過5 mm2/s的液體石油產品
2、之測定,如符合CNS 1471車用柴油或輕質燃油品質。 1.3 本標準亦適用於超出上述動力黏度之液體石油產品分析,但須將樣品適當地稀釋以獲得可接受的過濾時間。 備考1. 污染物的存在會造成某些問題,例如阻塞過濾器,故產品中並不樂見此情形產生。 2. 本標準體積濃度單位亦可以%(v/v)表示。 3. 本標準可能涉及到有危險性的材料、操作及設備,本標準要旨不在強調有關使用它時的所有安全問題,使用者應建立適用之安全衛生之操作準則,並且在使用之前能決定規則範圍之應用性。對特定之危害聲明見各節相關說明。 2. 用語釋義 污染物(contamination):係指經過濾後,留在濾膜上的不溶物質。 備考:典
3、型的污染物包括鐵銹、沙粒及不溶的有機物質。 3. 方法概要:將介於(250500)g的樣品使用秤重過的濾膜在40 時過濾,把所剩的殘餘物及濾紙沖洗後,再一起烘乾及秤重。過濾前後所秤得的重量差即為污染物的重量,其單位以mg/kg表示之。 4. 試劑與材料:除非另有規定,所有試驗中都必須使用分析級化學品、蒸餾或去離子水,其他等級新鮮蒸餾的試藥,只要確定該試劑有足夠的純度而不至於降低測定準確性者,亦可使用。 4.1 庚烷:純度高於99.0%(v/v),使用平均孔徑為0.1 m的濾膜過濾過。 備考: 可使用符合CNS 12011車用燃油震爆性試驗法(研究法)中之參比燃油等級的庚烷。 5. 裝置:使用一
4、般實驗室設備及玻璃器皿,如下之設備: 5.1 薄膜過濾設備:須適用於第5.2節所述濾膜。 5.2 濾膜:硝化纖維,不含塑化劑,直徑47 mm或50 mm,平均孔徑0.8 m。 2 CNS 15055, K 61131 5.3 燒杯:高筒式,250 mL、600 mL及1L,規格符合ISO 3819Laboratory glassware Beakers或其它同等之國際標準。 5.4 烘箱:防爆型且至少可加熱至120 。 5.5 乾燥器:內含乾燥劑。 5.6 錶玻璃:直徑大於50 mm。 5.7 天平:可精秤至0.1 mg。 6. 取樣:除非另有其他取樣規定,否則取樣步驟應依循CNS 1217石
5、油及其產品之取樣法或符合同等之國際標準取樣。 7. 樣品與設備之準備 7.1 樣品之準備 7.1.1 假如樣品容器的容量比實驗樣品所需體積大超過1/5以上時,則在室溫下充分的搖晃樣品容器,使得所有的沉澱物儘可能均勻地分散在樣品中,再立即秤取(250500)g(mE)的樣品至燒杯中(第5.3節)。 7.1.2 假如樣品容器的容量不超過上述1/5時,其處理程序如下:倒出約1/3的樣品至一個乾淨、可密閉的器皿中,此器皿容量大小至少需比實驗室樣品體積大超過1/5以上。搖晃原樣品容器中剩餘的樣品,使得所有沉澱物能均勻地分散,再將其倒入較大的器皿中並再次搖晃。再將一半均勻樣品倒回樣品容器中,將樣品容器的樣
6、品搖晃後再倒回器皿裡。立即秤取(250500)g(mE)的樣品至燒杯中(第5.3節)。 7.2 過濾器及濾膜之準備 7.2.1 在濾膜使用前,應先置於錶玻璃上再放入(1105)的烘箱中烘乾約45分鐘,再將其放入乾燥器內冷卻存放約45分鐘。 7.2.2 在測定開始前,應立即先量秤錶玻璃及濾膜之總重(m1),精確至0.1 mg。使用庚烷將濾膜浸泡,再放入過濾器的支撐篩上。在使用時應確保濾膜中無氣泡及濾紙緊密的固定於過濾器中。 8. 步驟 8.1 液體石油產品的20 時動力黏度不超過8 mm2/s,或40 時的動力黏度不超過5 mm2/s。 8.1.1 在(401)加熱約30分鐘已知質量的樣品(mE
7、),再使用含濾膜的過濾器過濾,在壓力為(25)kPa時進行過濾。使用庚烷小心地沖洗裝樣品的燒杯,儘可能將所有污染物都滯留在濾膜上。 備考1. 警告在石油產品過濾的過程中有可能產生靜電,因此過濾器需裝設接地。 2. 將樣品於過濾前加熱至40 ,是爲了要避免如一些流動性促進劑(fluidity improver)阻塞濾紙,免於造成過高的分析值。 8.1.2 庚烷沖洗過濾器支持部漏斗內壁及濾膜上之無油殘餘物,並用真空抽吸抽乾。移除過濾器支架,並將任何附著於過濾器底端區的含油殘餘物用庚烷沖洗,使粒子完全移轉至濾紙上。 3 CNS 15055, K 61131 8.1.3 移除抽吸馬達後,小心的將濾膜自
8、過濾器移除並放置錶玻璃上(此錶玻璃已與濾膜秤過重量,參閱第7.2.2節),再將其連同錶玻璃一同放入(1105)的烘箱中乾燥約45分鐘,最後再放入乾燥器內45分鐘使其冷卻。量秤濾膜與錶玻璃之總重(m2),並精確至0.1 mg。 8.2 液體石油產品的20 時動力黏度超過8 mm2/s,或40 時的動力黏度超過5 mm2/s: 8.2.1 使用庚烷稀釋已秤重過的樣品(250500)g,使其在20 時,動力黏度不超過8 mm2/s,或40 時,動力黏度不超過5 mm2/s。再依照第8.1節步驟分析。 9. 計算:計算污染物的含量W(C),以mg/kg表示 ()()ECmmmW121000 = 式中,
9、m1:過濾前,濾膜及錶玻璃的重量,mg m2:過濾後,含有污染物的濾膜及錶玻璃的重量,mg mE:分析的樣品量,g 10. 結果表示:以mg/kg表示污染物的含量,W(C)。 11. 測定報告:須包括下列事項: 取樣方法 試驗方法 試驗結果 試驗日期 完全鑑定試樣所需之必要資訊 可能會影響試驗結果之本標準未規定或視為選擇性之所有操作條件及任何情況12. 精密度 12.1 重複性:以相同操作者,使用相同分析設備,在相同試驗條件下,分析同一樣品,在正常且正確的試驗法操作下,兩組結果的差異之絕對值,在20組的分析中,只能允許一組超出平均值的10 %。 12.2 再現性:以不同操作者,使用不同分析設備,在相同試驗條件下,分析同一樣品,在正常且正確的試驗法操作下,兩組結果的差異在20組的分析中,只能允許一組超出平均值的30 %。 13. 關鍵字: 石油產品(petroleum product);污染物(contamination);中質蒸餾油(middle distillates);分析或試驗(testing) 引用標準:CNS 1217 石油及其產品之取樣法 CNS 1471 車用柴油 CNS 12011 車用燃油震爆性試驗法(研究法) ISO 3819:1985 Laboratory glassware Beaker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