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S 2952-2005 Sampling of pulps for testing《试验用纸浆之取样法》.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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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1 印行年月 94 年 10 月 本標準非經本局同意不得翻印 中華民國國家標準 CNS 總號 類號 ICS 85.040 P30222952經濟部標準檢驗局印行 公布日期 修訂公布日期 58 年 6 月 4 日 94 年 4 月 19 日 (共 4 頁 )試驗用紙漿之取樣法 Sampling of pulps for testing 1. 適用範圍:本標準規定從一批紙漿中採 取具有代表性,且可供試驗目的樣本之方法。本標準適用所有不同形式之紙漿,如包或卷筒。 2. 用語釋義 2.1 批( Lot):係指代表紙漿種類或等級之數量。 2.2 取樣包(或卷筒):供取樣的一包(或卷筒)紙漿。 2.3

2、樣品( Specimen):從取樣包(或卷筒)採取相當數量之紙漿。 2.4 總樣本( Gross sample):從一批紙漿中取得樣品之總和。 3. 原則:從一批紙漿中以隨機取樣之方式來採取數包或卷筒紙漿,再從中取得相同數目之試樣。 備考:取樣之最小包數視一批之大小而定。 4. 取樣包(或卷筒):取樣包(或卷筒)須以隨機取樣方式選出具代表該批紙漿之樣品。取樣包須完整無缺或受損盡量少,為了取得具有代表性之樣品,則整批應可供取樣;當整批不能提供取樣時,則所選取之包數應由買賣雙方協議。當沒有任何其他協議時,可供取樣之紙漿量不應少於整批紙漿之一半。 表 1 取樣包(或卷筒)之數量 一批紙漿中之總包(或

3、總卷筒)數量 N 最少取樣包(或卷筒)數量 n 100 以下 10 101 200 15 201 300 18 301 400 20 401 500 23 501 600 25 601 700 27 701 800 29 801 900 30 901 1000 32 超過 1000 32 備考:上表所列之 n 值,原則上不應小於 N 之平方根;亦不論整批紙漿數量多寡,最少取樣包(或卷筒)之數量不應超過 32。 2 CNS 2952, P 3022 5. 步驟:從每一取樣包(或卷筒)選取一樣品,記錄被取樣包(或卷筒)之批號,所有樣品應包含等量之乾漿板或漿塊,量之大小視欲測試之項目而異,通常每一樣

4、品重 100 g 即已足夠,集結樣品成總樣本,再將其包裝,使其不受污染。遠離日光、熱源及水分。 依第 5.1 節、第 5.2 節、第 5.3 節或第 5.4 節之規定取得樣品,若要進行微量金屬測試,應避免使用金屬工具,並將任何可能已發生金 屬污染之紙漿切邊予以廢棄。 5.1 漿板組成之漿包:打開取樣漿包,從每一漿包中以隨機取樣方式選取漿板。不要從頂層或底層 5 張漿板取樣,亦要避免從漿板邊緣 7 8cm 處取樣。從選取之漿板撕下適當大小之樣品,為避免打開漿包,可選用下列方法之一: 5.1.1 鑽刀取樣法 (1) 取樣工具:如圖 1 所示,為一鑽尖外接裁切刀之圓盤鑽刀切取器。 (2) 步驟:將鑽

5、尖和漿板呈垂直鑽入,再以裁切刀旋切圓周,即得直徑 100 mm 之圓柱形漿板。通常切取深度約 76 mm,再從切取之圓柱形漿板中,依下列各部位抽取 10 張樣品。 由外層算起第二層 1張 深 252 mm 處 2張 深 502 mm 處 3張 深 752 mm 處 4張 (3) 取樣位置:如圖 2 所示,每包只取樣一次,每 5 包取樣紙漿為一組,分別在對角線上不同位置處鑽取一圓柱形漿板。第一取樣處( A)在距離角端 25 mm 之對角線上,第二取樣處( B)介於第一圓盤與中心點之間,第三取樣處( C)位於對角線的中心點,第四( D)及 第 五( E)取樣處,則在第二及第一取樣處之相對位置上。

6、備考: 如係紙漿卷筒,應以 5 卷為一組,第一卷鑽取處在離一端邊緣50 mm 處,其餘各卷則分別在卷筒長度方向每隔 1/3 處依序鑽取樣品,取樣張數依第 5.1.1( 2)節之規定。 5.1.2 徒手取樣法:切割一長方形至 足夠深度,以取得適量之漿板或漿塊,廢棄最外三層,並將切邊撕去。 3 CNS 2952, P 3022 圖 1 圖 2 5.2 瞬間乾燥紙漿組成之紙漿包:樣品可包含測試圓柱形漿塊或切下之漿塊,不包括外層或曝露部分。 5.3 卷筒漿:除去外面三層,切割或撕下適當大小之樣品,但須排除卷筒 之邊緣部分。 單位: mm斷面 AA 4 CNS 2952, P 3022 6. 報告 6.1 有關一批紙漿之全部資訊。 6.2 本標準總號。 6.3 取樣之日期與地點。 6.4 一批紙漿中之總量,若為包,則註明包數。 6.5 可供取樣之紙漿量。 6.6 取樣漿包(或卷筒)之數量及標示。 6.7 在取樣過程中所觀察到任何不正常情況。 6.8 任何在本標準中沒有規定之操作,且可能影響取樣結果者,亦應註明。 修訂日期:第一次修訂 75 年 6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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