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印月957月 本標準非經本局同意得翻印 中華民國國家標準 CNS 總號 號 ICS 91.100.20 R30713299經濟部標準檢驗局印 公布日期 修訂公布日期 616月27日 957月10日 (共6頁)陶瓷面磚檢驗法 Method of test for ceramic tiles 1. 適用範圍:本標準規定陶瓷面磚 (以下簡稱面磚 )之檢驗方法。 備考:本標準採用國際單位制 (SI), 內之單位及數值,僅供參考。 2. 檢驗項目 (1) 外觀檢查 (2) 尺度測定 (3) 翹曲測定 (4) 尺度收縮不齊測定 (5) 對角尺度不齊測定 (6) 吸水率測定 (7) 蒸壓試驗 (8) 抗
2、折試驗 (9) 磨耗試驗 (10) 耐酸鹼試驗 (11) 貼紙接著性試驗 (12) 磚面耐刮硬度試驗 (13) 磚面耐污染性試驗 (14) 磚面光澤度試驗 3. 取樣:依各種面磚標準取樣表之規定。 4. 檢驗方法 4.1 外觀檢查:依各種面磚標準外觀合格基準表所載之項目與方法檢查之。 4.2 尺度測定:包括長度 、寬度、厚度、背溝 (限外裝用壁磚 )及馬賽克之間距之測定。測定時,應使用精度至少 0.05 mm 之量測儀器為之,對於面磚單元尺度之測定,則使用精度至少 0.5 mm 之量測儀器為之。正方形面磚以四邊尺度之平均值作為一邊之測定值,長方形面磚則 分別求出相對二邊之平均值作為長度與寬度之
3、測定值。 4.3 翹曲測定 4.3.1 儀器:翹曲測定器 (如圖 1 所示 ),精度至少 0.05 mm。 4.3.2 凸翹曲及凹翹曲之測定方法:如圖 1 所示,於面磚表面之 對角線及四邊上,取對角線及四邊長度54以上之二點為基點,測定自 連結兩基點直線之中點(測定點 )至面磚表面之垂直距離,即為翹曲之大小。測定時,應對二個對角線及四邊之方向測定,而以其中最大之值表示之。 2 CNS 3299, R 3071 圖 1 凸翹曲及凹翹曲測定示例圖 4.3.3 側翹曲之測定方法:如圖 2 所示,於面磚之側面上,取該邊長度54以上之二點為基點,測定自連結兩基點直 線之中點(測定點)至面磚側面之垂直距離
4、,即為翹曲之大小。測定時, 長方形面磚應對二個長邊測定,而以其中較大之值表示之。正方形面磚應對四個邊測定,而以其中最 大之值表示之。 圖 2 側翹曲測定示例圖 面磚側面 基點測定點 L 54L 以上圓盤指示表圓盤指示表基點面磚表面54L 以上L(對角線或四邊之長度 ) 基點 基點圓盤指示表面磚 測定點 y yy yyy y y y 基點測定點基點面磚y y y3 CNS 3299, R 3071 4.4 尺度收縮不齊測定:使用精度至少 0.05 mm 之量測儀器測定面磚四邊之尺度。如面磚為正方形時,以四邊尺度之最 大與最小值之差表示之;如面磚為長方形時,則分別測定兩相對二邊之尺度差,而以其中最
5、大之值表示之。 4.5 對角尺度不齊測定:使用精度至少 0.05 mm 之量測儀器測定面磚兩對角線之尺度差。 4.6 吸水率測定:將面磚放置於 105 110之烘箱內,保持約 3 小時後取出,於乾燥箱中放冷至室溫,稱其質量,作為 乾燥時之質量,然後將該面磚浸入室溫之清水中,經過 24 小時後取出,以擰乾之溼布迅速擦拭其表面,並立即稱其質量,作為吸水時之質量,其吸水率以下列公式求得。 吸水率 (%)乾燥時之質乾燥時之質之質吸水時 100 質量應以精度至少 0.1 g 之天平測定之。 備考:若採取剛出窯之面磚為試樣時,得省略放置烘箱之乾燥步驟。 4.7 蒸壓試驗 4.7.1 試片:配合高壓蒸煮器可
6、容納 3 個以上試片之容量,自試樣裁切適當大小之試片。 4.7.2 儀器:高壓蒸煮器一具,至少須能承受 1.9 MPa 19.3 kgf/cm2之壓力,並具有可容納 3 個以上試樣或試片之容量。 4.7.3 試驗步驟:將面磚置於高壓蒸煮器內,使在水面以上至少 50 mm,密封器蓋後,以均勻速率增加水蒸汽壓力,在約 1 小時期間,增加至 1 MPa 10 kgf/cm2之壓力,以此狀態保持規定之壓力差在 0.03 MPa 0.3 kgf/cm2以內,繼續維持 1 小時後,停止加熱,排出蒸氣後掀蓋取出試樣或試片,檢驗有無釉裂,其釉面無裂紋者,方為合格。 備考:瓷質面磚通常均符合本規定之要求,故得省
7、略本試驗。 注意事項:加熱停止後,須等蒸氣完全排出,方能掀開器蓋,以免發生危險。 4.8 抗折試驗 4.8.1 儀器 (1) 試驗機:任何適當之加壓試驗機均可應用,惟其直接載重之增加率須均勻,並能維持每分鐘 (4450 882)N(454 90)kgf之加壓速率。 (2) 承力棒:直徑約 10 mm 之鋼棒共 3 支,為支持及載重試樣之用 (如圖 3 所示 )。 (3) 橡膠墊:置於試樣與承力棒之間,作為緩衝材料,為 CNS 3555硫化或熱塑性橡膠硬度試驗法所規定,其硬度為 60 70 IRHD,厚度 3 mm 之橡膠板。 4 CNS 3299, R 3071 圖 3 抗折試驗 單位: mm
8、 4.8.2 試驗方法:將面磚表面向下,長 方形面磚以長度做為跨距方向,正方形面磚若很明顯已知承力較弱之方向時,以該方向做為跨距方向。置於跨距 10 cm 之兩支承力棒上,中間墊以橡膠墊,然後在跨距中央處,藉另一支承力棒加壓之,加壓速率應調整為約 30 秒鐘以上即可破壞,其抗折試驗值由下式求得。 抗折試驗值, MPakgf/cm2=2bd2PL3式內, P面磚破壞時之載重 (Nkgf) L跨距 (100 mmcm) b試樣寬度 (mmcm) d試樣厚度 (mmcm) 備考: 若試樣長度無法採取跨距 100 mm10 cm時,得將跨距定為 50 mm5 cm。 4.9 磨耗試驗 4.9.1 儀器
9、:落砂式磨耗試驗裝置,如圖 4 所示。 橡膠墊試樣 (背面 ) 試樣 (表面 ) 10 10 10 bL Pd5 CNS 3299, R 3071 圖 4 磨耗試驗 單位: mm 4.9.2 砂:質量 10 kg,依 CNS 3788人造磨料所規定,粒度 20 號之碳化矽人造磨料。 4.9.3 試片:將面磚切成或拼成 4 cm 正方,作為試片。 4.9.4 試驗步驟:將試片準確稱重 後安置於試驗裝置之承受台上,保持與水平面成45之角度,然後由 1100 mm 之高度將質量 10 kg 之砂粒落下,控制其時間在8 分鐘以上,擦去附著之砂粒後稱其質量,其質量減少量即為釉面 之磨耗量。質量測定值應準
10、確至 0.01 g。 備考:瓷質面磚通常均符合本規定之要求,故得省略本試驗。 4.10 耐酸鹼試驗 4.10.1 試片 (1) 尺度:由試樣裁切長度 6 cm 以上,寬度 2 cm 以上之試片。 (2) 試片以中性洗劑洗淨後,置於 105以上之烘箱內,保持約 3 小時後取出,於乾燥箱中放冷至室溫。 4.10.2 試藥 (1) 氫氯酸溶液:取試藥級氫氯酸 26.3 mL(HCl 比重 1.19)加入 73.7 mL 蒸餾水。 (2) 氫氧化鉀溶液:稱取試藥級氫氧化鉀 10 g 溶解於 100 mL 蒸餾水中。 4.10.3 試驗方法 (1) 耐酸試驗:將試片在室溫下,浸漬於第 4.10.2(1)
11、節之氫氯酸溶液 24 小時後,取出水洗後觀察釉面有無褪色或其他異常之反應,無變化者為合格。 (2) 耐鹼試驗:將試片於在室溫下,浸漬於第 4.10.2(2)節之氫氧化鉀溶液24 小時後,取出水洗後觀察 磚面有無褪色或其他異常之反應,無變化者為合格。 砂槽漏斗內徑約 9.5開閉器引導管承受台試片約 6045約20 1100 6 CNS 3299, R 3071 4.11 貼紙接著性試驗 4.11.1 表貼紙面磚單元:將貼紙一邊之兩端,與面磚同時抓住,並向下垂直懸吊後,檢查面磚有否從貼紙脫落。 4.11.2 裏貼紙面磚單元:將貼紙一邊之兩端,與面磚同時挾住,並向下垂直浸漬於常溫之清水中約 3 小時
12、後,徐徐地提上來,檢查面磚有否從貼紙脫落。 4.12 磚面耐刮硬度試驗 4.12.1 依礦物莫氏硬度計法檢驗 之,初以莫氏硬度計中之最小硬度 (1)之滑石開始檢驗,逐次增加硬度值,以其所能抵抗刮傷之最大硬度值,用以表示該試樣之磚面硬度。 4.12.2 評估磚面耐刮硬度,係將面磚表面放妥離 1 m 距離觀察。以 300 lx 照度照射在磚面,並以光線從中央及面磚各角落作檢查。 4.13 磚面耐污染性試驗:依 CNS 14910陶瓷面磚耐污染性試驗法之規定。 4.14 磚面光澤度試驗:依 CNS 14911陶瓷面磚或類似材料表面光澤度試驗法之規定。 引用標準: CNS 3555 硫化或熱塑性橡膠硬度試驗法 CNS 3788 人造磨料 CNS 14910 陶瓷面磚耐污染性試驗法 CNS 14911 陶瓷面磚或類似材料表面光澤度試驗法 修訂日期:第一次修訂: 71 年 12 月 9 日 第二次修訂: 75 年 8 月 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