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S 3765-15-2003 Safety of household and similar electrical appliances Part 2 Particular requirements for heating liquids《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产品的安全-第2部:液体加热型电器的个别规定》.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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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家用和類似用途電器產品的安全 第2部:液體加熱型電器的個別規定 印行年月 94 年 10 月 本標準非經本局同意不得翻印 中華民國國家標準 CNS總號 類號 ICS 13.120;97.040.50 3765-15 C4125-15 經濟部標準檢驗局印行 公布日期 修訂公布日期 92 年 1 月 13 日 年月日(共 16 頁) Safety of household and similar electrical appliances Part 2-15 : Particular requirements for heating liquids 目 錄 章 節 1.適用範圍 3 2.用語釋

2、義 4 3.一般規定 5 4.一般試驗條件 . 5 5.空白 . 5 6.分類 . 5 7.標示與說明 . 5 8.防電擊之保護 . 6 9.電動器具的起動 6 10.消耗功率與電流 6 11.溫升 . 6 12.空白 . 8 13.在操作溫度下之電器絕緣耐電壓及洩漏電流 . 8 14.空白 . 8 15.耐濕性 8 16.洩漏電流及絕緣耐電壓 9 17.變壓器及相關電路之過載保護 . 9 18.耐久性 9 19.異常操作 9 20.穩定性與機構上之危險 .10 21.機械強度 .10 22.構造 10 23.內部配線 .12 24.零組件 .12 25.電源線及其連接方法 13 26.連接外

3、部導線之端子 13 27.接地 13 2 CNS 3765-15 , C 4125-15 28.螺釘與連接 . 13 29.沿面距離、空間距離及絕緣厚度 14 30.耐熱、耐燃與耐電弧軌跡 . 14 31.耐蝕 14 32.放射性、毒性及類似傷害 . 14 附錄 15 中英對照:( CNS 3765-15) 16 3 CNS 3765-15 , C 4125-15 1. 適用範圍 CNS 3765家用和類似用途電器產品的安全第 1 節由下列取代: 本標準之目的在處理家用液體加熱型( heating liquids)電器及其類似電器之安全,其額定電壓( rated voltage)不超過 250

4、V。 備考 1.某些電器也可用來將食物加熱。 2.在本標準適用範圍內之電器,例如: 壺 (kettles)及其他用來煮水之電器,其額定容量不超過 10 公升 ( l )。 咖啡壺 (Coffee-makers)。 煮蛋鍋 (egg-boilers)。 牛奶加熱器 (milk heaters)。 奶瓶加熱器 (feeding bottle heaters) 。 額定烹飪壓力 (rated cooking pressure)不超過 140kPa 之壓力鍋 (pressure cooker),及其額定容量 (rated capacity)不超過 10 公升 ( l )。 烹飪鍋 (cooking p

5、ans)。 燉鍋 (slow cookers)。 酸乳酪機 (yoghurt-makers)。 蒸汽鍋 (steam cookers)。 洗滌蒸煮器 (wash boilers)。 電熱水瓶 (electric pots)。 電鍋 (electric cookers)。 開飲機 (water dispenser)。 飲水供應機。 電開水器。 奶瓶消毒器。 電氣蒸籠。 保溫鍋。 保溫壺。 非一般家用之電器,但在公共場所仍然可能是危險的來源,故而,欲於商店、輕工業區及農莊裏,由生手使用之電器,也在本標準的適用範圍內。 3.諸如下列的電器: 家畜飼料器 (livestock feed boilers

6、)。 消毒器 (sterilizers)。 雙重鍋 (glue pots with a water jacket)。 本標準處理人們在家庭及周遭存在電器中常見之危險。 本標準不考慮: 無人看護的情形下,幼童或體弱者使用之電器。 幼童嬉玩電器。 4.注意事項: 欲使用於車輛或輪船或飛機上之電器,可能需要附加規定。 欲使用於熱帶國家的電器,可能需要特別之規定。 4 CNS 3765-15 , C 4125-15 5.本標準不適用: 平底鍋 (frying pans)及油炸鍋 (deep fat fryers)CNS_( IEC 60335-2-13)。 貯備型熱水器 (CNS 3765-21)。

7、瞬熱型熱水器 (CNS 3765-35)。 液用表面清洗加熱器 (surface cleaning appliance using liquids heaters) CNS_( IEC 60335-54)。 商用煮水器及液體加熱器 (commercial water boilers and liquids heaters) CNS_( IEC 60335-2-63)。 攜帶型浸水加熱器 (portable immersion heaters)CNS_( IEC 60335-2-74)。 醫用電器 (appliances for medical purposes)CNS_( IEC 60601)

8、。 工業用電器 (appliances intended exclusively for industrial purposes)。 特殊環境下使用,如腐蝕性(灰塵、蒸汽)或易爆炸(瓦斯)的環境下之電器。 高頻加熱之電器 (appliances for high-frequency heating)。 電極式電器 (electrode-type appliance)。 乾燥式或蒸汽壓力式消毒器 (dry or steam pressure sterilizers)。 6.必須注意許多國家要求壓力容器 (pressure vessels)應用壓力鍋 (pressure cookers)規定。 2

9、. 用語釋義 除下列所述, CNS 3765 第 2 節本標準適用: 2.2.9 取代 正常操作 (normal operation) 電器在下列情況下操作: 壺及其他煮水電器、咖啡壺、牛奶加熱器、烹飪鍋、燉鍋、酸乳酪機、洗滌蒸煮器、消毒器及雙重鍋、電熱水瓶、電鍋、開飲機、飲水供應機、電開水器、奶瓶消毒器、電氣蒸籠、保溫鍋、保溫壺,將其容器裝入額定容量的冷水來操作,所有蓋子蓋緊。燉鍋的水量須保持在額定容量的 50以上。 具有表面加熱使液體保溫之電器,操作時使用或不使用容器,取其較不利者來操作。 煮蛋鍋及蒸汽鍋,依使用說明書將容器填裝規定最大容量的水。 奶瓶加熱器,以質量在 190g 與 200

10、g 之間且容量約 225m l 其形狀為圓形或六角形之耐熱玻璃奶瓶而操作者,除非使用特殊規定的瓶子。瓶內填裝相當於額定容量或 200m l 的水,取其較少者,放進奶瓶加熱器裏。加熱器依使用說明書規定之水位加水。若缺乏說明書時,則加入最大水位的水。 家畜飼料器,將蓋子蓋緊來操作,其容器裝入一半額定容量的冷水。 壓力鍋依使用說明書,將容器裝入 25mm 深之冷水來操作。 2.101 額定容量 (rated capacity):由製造商對指定的電器容量。 2.102 額定烹飪壓力 (rated cooking pressure):由製造商對指定的電器壓力。 2.103 義大利式咖啡壺 (espres

11、so coffee-maker):使咖啡壺內的水加熱,且以蒸汽壓力或泵方式施力通過磨碎的咖啡上之咖啡壺。 5 CNS 3765-15 , C 4125-15 備考:義大利式咖啡壺須有一出口以供應蒸汽或熱水。 2.104 奶瓶加熱器 (feeding bottle heater):將奶瓶內的嬰兒食物加熱到預定的溫度,由水來做傳熱的方式。 2.105 壓力調節器 (pressure regulator):在正常使用期間,將壓力維持在一特定值的控制裝置。 2.106 洩壓裝置 (pressure relief device):在異常操作情況下, 限制壓力的控制裝置。 2.107 無電線壺 (cord

12、less kettle):裝有加熱元件的壺,且只有擺在基座 (stand)上時電源才被接通。 2.108 蒸汽鍋 (steam cooker):在大氣壓力下,由蒸氣產生加熱食物之電器。 3. 一般規定 CNS 3765 第 3 節本標準適用。 4. 一般試驗條件 除下列所述, CNS 3765 第 4 節本標準適用: 4.2 追加 有關預定浸水清洗之電器,第 15.101 節試驗中,要求追加 3 個樣品。 4.3 追加 其他試驗後,再進行第 19.101 節試驗。 5. 空白 6. 分類 除下列所述, CNS 3765 第 6 節本標準適用: 6.2 追加 洗滌蒸煮器及家畜飼料器必須在 IPX

13、3 等級以上。 7. 標示與說明 除下列所述, CNS 3765 第 7 節本標準適用: 7.1 追加 可部分浸水清洗之電器,必須標明最大浸水水位,且其本體須有下列標示: 浸水不得超過此準位。 壺須有一準位標示記號,或是可以指示其已裝滿額定容量之其他方法;除非不會被裝滿超過額定容量,或完全裝滿時也能通過第 15.2 節之試驗。 壺內裝水的位置其指示線必須看得見。如果準位標示本身不明顯,則壺外必須有一看得見的參考記號,以顯示使用之正常位置。 如果壓力鍋之蓋子的關閉位置不是很顯著,則在電器上須標示此位置。 無電線壺具備基座者必須標示: 製造商或代理商名稱、註冊商標、識別標示。 型號或型式參考。 7

14、.12 追加 6 CNS 3765-15 , C 4125-15 具有連接電器入口,且可部分或全部浸水清洗之電器,其使用說明書必須詳述,電器清洗前連接器須拔掉,且電器再使用前,電器入口必須先拭乾。 以裝有恒溫器之連接器來使用的電器,其使用說明書必須說明,僅可使用專用連接器。 除非壺的構造,不會由於沸水的噴出而造成危險,否則在本體上須有下列之使用說明: 如果壺內水過滿,沸水可能噴出。 經由位於手把下的蓋子開口來加水的壺,其說明書須包括下列之內容: 警告蓋子需置於蒸汽遠離手把之位置。 備考 1:如果只有蓋子蓋緊時,蒸汽遠離手把噴氣,則不需要此警語。 警告在水沸騰時,請勿打開蓋子。 無電線壺之使用說

15、明書必須敘述,只有提供基座時壺才能使用。 如果無電線壺要握其手把始能將壺及其基座分開,則使用說明書須包括下列之內容: 注意壺的基座移開前,先確定開關已關閉 (OFF)。 奶瓶加熱器之使用說明書須敘述: 食物不應加熱過久時間。 如何檢查正確食物溫度,而不致超過。 對於使用後正常清洗不可浸水之電器,其使用說明書必須敘述此電器不得浸水。 2:此規定一般適用於咖啡壺、牛奶加熱器、壓力鍋、烹飪鍋、燉鍋、蒸汽鍋及乳酪機。 壓力鍋的使用說明書必須詳述,在壓力調節器內的排洩管是允許蒸汽的洩放,應該定期檢查以確保排洩管不被堵塞。且必須有一詳細說明如何安全的將容器打開,及說明必須在壓力充分減低後才能將容器打開。

16、具有針刺裝置 (pricking device)的煮蛋器,其本體必須有下列之使用說明。 注意避免刺蛋針之傷害。 8. 防電擊之保護 除下列所述, CNS 3765 第 8 節本標準適用: 8.1.2 追加 備考:無電線壺的基座之連接裝置,不可視為插座。 9. 電動器具的起動 CNS 3765 第 9 節不適用。 10. 消耗功率與電流 CNS 3765 第 10 節本標準適用。 11.溫升 7 CNS 3765-15 , C 4125-15 除下列所述, CNS 3765 第 11 節本標準適用: 11.2 追加 攜帶型電器要遠離測試隅角來測試。 11.4 追加 如果裝有電動機、變壓器或電子電

17、路之電器已超過溫升限制,且如果消耗功率低於額定消耗功率,則此試驗以 1.06 倍之額定電壓重新測試。 11.6 追加 組合式電器 (combined appliances),依電熱電器 (heating appliances)試驗。 11.7 取代 裝有溫度限制器 (temperature limiter)的壺,此溫度限制器在 1 分鐘後或可能其後不久即被啟動,重新設定 (reset)。本試驗在溫度限制器第 2 次啟動後結束。 裝有恆溫器的壺,在水溫達到 95後,持續 15 分鐘,結束測試。其他的壺,在水溫達到 95後,持續 5 分鐘,結束測試。 有關其他電煮水器、煮蛋器、牛奶加熱器、奶瓶加熱

18、器、烹飪鍋、洗滌蒸煮器、家畜飼料器、消毒器及雙重鍋、電熱水器、電鍋、開飲機、飲水供應機、電開水器、奶瓶消毒器、電氣蒸籠、保溫鍋及保溫壺,要測試結束則為: 不具溫度控制裝置的電器,在容器內的水溫達到 95後或如果無法達到 95,則以達到最高溫後,持續 15 分鐘。 具有溫度控制裝置之攜帶型電器,在溫度控制裝置第 1 次啟動後,持續 15分鐘。 具有溫度控制裝置之固定型電器,在溫度控制裝置第 1 次啟動後,持續 30分鐘。 在一連續聲響後或有一低於 5 秒間隔的重覆聲音訊號響起後,持續 1 分鐘。 具有表面加熱,以使液體保溫之電器,採容器放置及不 放置在定位上之方式,操作到穩定狀態。 煮蛋器具有使

19、蛋保溫者、燉鍋、乳酪器及蒸汽鍋,則操作到穩定狀態。如果使用說明書有提及,則燉鍋在乾燥狀態下預熱。 咖啡壺,依使用說明書規定製造所需最大量的咖啡,然後其容器儘快填補,且咖啡壺再操作。重複此程序,至到達穩定狀態。 義大利式咖啡壺依使用說明書操作,咖啡濾器裝入最大量,所指定型式的新鮮咖啡,以製造出所推薦的最大量咖啡。依使用說書,調泡時段 (brewing period)後接一休息時段 (rest period)。如未提及休息時段,則 1min,或將咖啡重新放進濾器所需的時間,取其較久者休息。於休息時段期間,再填水於容器內。 備考 1:除非說明書另有提到,否則一杯相當於 100cm3。 義大利式咖啡壺

20、,具有供應蒸汽或熱水出口者,在每一休息時段之前所立即跟隨的調泡時段,在此期間是使用說明書所指定的供應蒸汽或水的時間。 2:蒸汽被吹進含有冷水之容器內。 義大利式咖啡壺,被操作到穩定狀態。 8 CNS 3765-15 , C 4125-15 壓力鍋在最大烹飪壓力到達後,持續操作 15 分鐘。 11.8 追加 當一電器連接器,裝有恆溫器時,對入口探針之溫升限制是不適用。 電動機、變壓器、電子電路之零組件以及會受直接影響的部位,當電器以 1.15倍的額定消耗功率操作時,其溫升限制可能會超過。 12. 空白 13. 在操作溫度下之電器絕緣耐電壓及洩漏電流 CNS 3765 第 13 節本標準適用。 1

21、4. 空白 15. 耐濕性 除下列所述, CNS 3765 第 15 節本標準適用: 15.2 追加 此項試驗只有電器連接器在適當位置時才可執行。 若有疑問,將電器偏離正常使用位置,不超過 5 度角,來執行濺水試驗 (spillage test)。 可由壺嘴注水之壺,放置在相對於水平面 20 度角之斜板上,以壺嘴向上方式做測試,此壺用濃度 1%之食鹽水注滿,若壺體本身有水位指標時注水至滿水位處,否則注水至溢出為止。然後再以壺額定容量 15%之水以最快速度注入。 對於無電線壺,測試以壺體放置或未放置在基座之情況下, 在一平面上進行,對於無電線壺注滿之額外試驗只能以壺體未放置在基座上進行,由壺嘴注

22、水之測試完成後應擺回基座上,以便進行第 16.3 節作電氣強度檢驗。 15.101 有關部分或全部浸水以清洗的電器,必須有一適當的保護以防止水的滲入。 符合下列測試,在 3 個追加電器上進行。 當電器以 1.15 倍額定消耗功率之正常操作下工作,直到恆溫器第一次動作。不具恆溫器的電器,操作到穩定狀態。 然後將連接器拔掉或電源關掉,且電器立即整個浸入到溫度 10 25的水裏,除非它們有標示最大浸水水位,再將它們浸入超越水位 5cm。 經 1 小時後,從水裏將電器取出,拭乾,且進行第 16.2 節之洩漏電流試驗。 備考:必須注意,電器入口插座周圍的濕氣,確定全部去除。 此試驗須進行 4 次以上,之

23、後電器須通過第 16.3 節試驗,然而,電壓必須減至 1000V。 在第 5 次浸水之後,電器會有最高的洩漏電流,而將其拆開予以檢查,在絕緣體上,將不得有水跡顯示,以造成沿面距離及空間距離的減少,而低於第29.1 節之規定值。 剩下的 2 個電器,仍然在正常操作下工作 240 小時。 此時段之後,將連接器拔掉,或電源關掉,且重複最初的試驗,之後電器必須通過第 16. 3 節耐電壓試驗,然而電壓減至 1000V。 9 CNS 3765-15 , C 4125-15 檢查絕緣體上不得有水跡顯示,以造成沿面距離及空間距離的減少,而低於第 29.1 節之規定值。 15.102 無電線壺的基座構造,其連

24、接裝置不得受水的影響。 須符合下列測試: 將基座放置在一水平面上,且從 200mm 的高度上,以含有約 1食鹽水30m l,傾倒在連接裝置上。此溶液經由一內徑 8mm 的水管,以穩定的傾倒,為時超過 2 秒。 然後,此基座必須通過第 16.3 節耐電壓試驗,然而,對加強絕緣 (reinforced insulation)的電壓,減少至 2500V。 16. 洩漏電流及絕緣耐電壓 CNS 3765 第 16 節本標準適用。 17. 變壓器及相關電路之過載保護 CNS 3765 第 17 節本標準適用。 18. 耐久性 CNS 3765 第 18 節本標準不適用。 19. 異常操作 除下列所述,

25、CNS 3765 第 19 節本標準適用: 19.1 追加 關於壺亦須依第 19.101 節試驗來查核,除非電器附有非自動復歸型溫度斷路器 (non-self resetting thermal cut-out)使用者不須將其復歸為了配合第 19.4 節。 壺符合第 19.101 節試驗,依賴於自動斷路器 (self-resetting thermal cut-out)也須符合第 19.103 節試驗。 19.2 追加 電器儘可能置於測試牆角。其以不加水操作,將蓋子打開或蓋。取其較不利情況。 壺不必遵照此項試驗。 19.3 追加 有關於壺,此項試驗在空壺狀況下 1.15 倍的額定消耗功率進行。

26、 將壺加入足夠蓋過加熱元件的水,來重複此項試驗,或如果加熱元件不在容器內,則將水加至 10mm 之高度,而蓋子打開或關閉,取其較不利者。 19.4 追加 備考:可將壺的控制裝置使其失效,以代替短路。 壓力鍋的壓力調節器,與每個保護裝置依序輪流使其失效。 19.7 追加 義大利式咖啡壺以 5 分鐘為一個週期操作之。 19.13 追加 第 19.4 節的試驗期間,壓力到達 350kPa 前,壓力鍋的壓力洩放裝置必須動作。 10 CNS 3765-15 , C 4125-15 19.101 壺置於一厚度約 20mm 的三合板上,將溫度斷路器失效,且以 0.85 倍或以1.15 倍的額定消耗功率,空壺

27、操作,取其較不利者。 在試驗期間,任何火燄必須保持在壺的外殼範圍內, 且支撐表面不得燃燒。 試驗之後,帶電部位不得被觸及到。 備考 1.如果裝有 1 個以上溫度斷路器,將它們依序輪流失效。 2.第 19.13 節不適用。 19.102 關於具有可分離液體容器的電器,液體由一容器自動傳送到另一容器,如果它們在不正確的位置,也不得導致電器危險。 使收集容器在不正確的位置或移開予以檢查。如果會造成更不利的情況,則把水管擺在不正確的位置。電器依第 11 節規定來操作,但只做一個循環。而電器必須通過第 16.3 節耐電壓試驗,且檢查時絕緣體上不得有水跡顯示,以造成沿面距離及空間距離的減少,而低於第 29

28、.1 節所限定之值。 19.103 壺附有兩個自動復歸型溫度斷路器 (self-resetting thermal cut-out)於一個溫度斷路器 (thermal cut-out)失效下操作,依第 19.101 節規定之條件。 其他溫度斷路器 (thermal cut-out)動作 2 秒間,壺充滿了 155水溫的水。 1分鐘後,壺內是空的。 此測試執行 100 次。 20. 穩定性與機構上之危險 CNS 3765 第 20 節本標準適用。 21. 機械強度 除下列所述, CNS 3765 第 21 節本標準適用: 追加 備考:依照第 8.1、 15.1 及 15.101 節之規定,檢查並

29、未損害,而玻璃部位的破裂,可被忽略。 22. 構造 除下列所述, CNS 3765 第 22 節本標準適用: 22.6 追加 排水口的直徑至少 5mm 或寬至少 3mm 的 20mm2面積。 量測是否符合。 22.7 追加 義大利式咖啡壺依第 11.7 節規定以額定消耗功率來操作,且將其咖啡濾器堵塞及任何供應蒸汽的閥關閉。以最大壓力達到時來量測且電器承受兩倍的壓力,持續 5 分鐘。 義大利式咖啡壺不得破裂,不可有經自動復歸壓力洩放裝置 (self-resetting pressure relief device)以外的洩漏,且未來仍可繼續使用。 將限制溫度的控制裝置使其無效,且義大利式咖啡壺依

30、最大限定壓力之敘述,再次操作。 11 CNS 3765-15 , C 4125-15 義大利式咖啡壺不得有爆炸或蒸汽噴出的危險。如果刻意脆弱零件 (inten-tionally weak part)破裂,則此項試驗限定相同模式於第二個電器上再重複進行。 備考 1. 過壓( overpressure)也許是由外部來源所供應,須注意,確保義大利式咖啡壺是在調泡的正常溫度。 2. 如果蒸汽供應閥與蒸汽製造啟動開關連繫在一起,當在測量最大壓力時,此連繫不得被干擾。 3. 為了避免爆炸的危險,必須採行適當之安全裝置。 將壓力鍋的所有壓力調節器及洩壓裝置使其失效,且蓋緊蓋子。而逐漸地增加水壓至六倍額定烹飪

31、壓力。容器不得破裂。 22.101 固定型煮水器( Fixed appliances for boiling water),必須有一經常與大氣相通的開口,其孔徑至少 5mm,或寬至少 3mm 以上的 20mm2面積。此孔的位置須在正常使用時不被阻礙。 如果電器有一排放蒸汽或溢水的儲存物,此排放孔必須在電器的底部,且必須垂直向下排放。 以檢驗量測查核其符合性。 22.102 義大利式咖啡壺的構造設計,須能在當容器內有一危險壓力時,咖啡濾器不可能由一簡單的操作即可移動。 以檢驗量測查核其符合性。 備考:如果只有將咖啡濾器旋轉 30 度角以上才能移開,則視為符合規定。 22.103 奶瓶加熱器必須有

32、一可見的或聽得見的訊號,以指示加熱時段已完成。 在第 11 節試驗期間檢查。 22.104 壓力鍋必須連接一非自動重新設定壓力 (non-self-resetting pressure)或溫度感應型 (temperature responsive)之壓力洩放裝置。 22.105 壓力鍋的構造,在容器內的壓力過度時,蓋子不會被移開。其須有一方法來洩放容器內的壓內到一定值,以使蓋子移開時不會有危險。 必須符合下列測試: 壓力鍋依第 11 節規定操作,直到壓力調節器第一次動作。 然後將壓力鍋的電源拔掉,且容器內的壓力允許減少到 4kPa 之壓力。在蓋子最不利的地方施加一 100N 的力量,或握緊它的

33、手把。蓋子不得被移開。 然後進一步逐漸地減少內部壓力。當蓋子的移動, 不得有蓋子移位的危險。 如果由螺絲鉗,或由其他裝置方法以保證容器內的壓力在蓋子移開前自動降低,來確保安全無虞,則壓力鍋不必進行此項試驗。 22.106 無電線壺的連接接觸處構造,須在正常使用時不管任何的電氣或機械失誤發生,將不致引起危險。 必須符合下列試驗: 將壺的兩個電源刃片連接在一起,且與電源串接一外部電阻性負載。當電源為額定電壓時,外部負載的電流為額定電流的 1.1 倍。 將壺置於基座上,以約每分鐘 10 次的速率,插拔 10,000 次。而後不通電再繼續進行 10,000 次的測試。 12 CNS 3765-15 ,

34、 C 4125-15 測試之後,壺仍可繼續使用,且依第 8.1、 16.3、 27.5 及 29.1 節規定,不得有損壞。 如果連接接觸點無法在有負載下接通或斷開,則本試驗以不通電流 來測試。 22.107 壺蓋設計在手把下方,當倒水時,蓋子不可掉落。 必須符合下列試驗: 壺加入額定容量的水,且依使用說明書將蓋子蓋上。壺以額定電壓供電,且操作至水煮沸。壺以一般正常方式,將約 90的水倒出,蓋子不得掉落。 22.108 攜帶型電器內的水沸騰時,須有一較額定容量大 3 l 的容器,當傾斜 25 度角時必須有限制其釋出率的構造。 必須符合下列試驗,電器裝有電源線入口者,應安裝電源線。 依使用說明書,

35、將電器加水至額定容量,且蓋上蓋子。 將電器以正常使用之任何位置,置於一水平面上,但以液體最不易排出的方位。 將平面緩慢傾斜至 25 度角。如果電器翻覆,則在這位置停留 10 秒,然後回到正常位置。測量剩下的液體量。液體釋出率可由下列公式來決定: tCCD)(6021= 式中 D:液體釋出率。 C1:額定容量,以公升表示。 C2:剩餘的液體量,以公升表示。 t:釋放時間,以秒表示,從電器傾斜時開始計算。 液體釋放率不得超過每分鐘 16 公升。 備考:可使用適當的方法,以防止電器的滑落。 22.109 當電器依使用說明書以正常狀況下操作時,壺的構造不可有突然的蒸汽或熱水噴出,造成使用者的危險。 第

36、 11 節試驗期間以檢驗查核其符合性。 23. 內部配線 CNS 3765 第 23 節本標準適用。 24. 零組件 除下列所述, CNS 3765 第 24 節本標準適用: 24.1 追加 電器之耦合器裝有恆溫器、溫度斷路器或保險絲在連接器上,須符合 CNS_ ( IEC 60320)規定,惟除下列所述: 假使連接器的插入或拔出期間接地點不可能被卡住,則連接器的接地點允許被觸及。 第 17 節試驗的溫度要求,是在第 11 節試驗期間的電器入口端子上測量。 在電器入口處進行第 18 節的遮斷容量試驗 (breaking-capacity test)。 有電流通過的零件之溫升,在第 20 節規定

37、裏並無限定。 13 CNS 3765-15 , C 4125-15 備考:溫度控制器不被視為符合 CNS_(IEC 60320)之連接器。 24.1.2 追加 壺附有自動復歸型溫度斷路器以第 19.101 節測試操作 3,000 週期。 24.1.3 追加 義大利式咖啡壺裝有的開關,且提供初期的調泡或蒸氣產生者,則操作10,000 循環來測試。 24.4 追加 備考:此規定不適用於壺與無電線壺腳架之間的連接。 24.5 追加 備考:此規定不適用於壺與無電線壺腳架之間的連接。 24.101 除壺之外,裝於電器內部之裝置,為了符合第 19.4 節,應為非自動復歸型( non-self resett

38、ing)。無論如何,如果自動復歸型溫度斷路器 (self-resetting thermal cut-out)已經執行過 10,000 循環操作之測試,則允許裝設於固定型煮水器( fixed water boiler)。 在第 19.4 節試驗期間檢查。 25. 電源線及其連接方法 除下列所述, CNS 3765 第 25 節本標準適用: 25.1 追加 連接一與 CNS 690配線用插接器標準化不同的電器入口,必須供應一電源線組。 25.5 追加 煮蛋器、奶瓶加熱器、酸乳酪機及無電線壺之基座,允許使用 Z 型連接法之電源線。 25.8 追加 攜帶型電器若其額定電流小於 10A,且其電源線之長

39、度短於 2m,則電源線之標稱截面積可為 0.75mm2。 家畜飼料器的電源線之規定,不得低於普通合成橡膠被覆可撓性電線標準 CNS 10917電源線組總則。 壺的電源線,不同於盤繞成螺旋狀的電源線,不得超過 75cm。 如果一無電線壺有一儲存電線的設備,在大部分的電線都盡可能收藏起來之後,才量電線的長度。 備考:由插頭及電線或電線進入電器的保護點間,測量電線的長度。 26. 連接外部導線之端子 CNS 3765 第 26 節本標準適用。 27. 接地 CNS 3765 第 27 節本標準適用。 28. 螺釘與連接 CNS 3765 第 28 節本標準適用。 14 CNS 3765-15 , C

40、 4125-15 29. 沿面距離、空間距離及絕緣厚度 除下列所述, CNS 3765 第 29 節本標準適用: 29.1 追加 有關無電線壺的基座,其插座接點與其表面間的距離,至少 5.7mm。 30. 耐熱、耐燃與耐電弧軌跡 除下列所述, CNS 3765 第 30 節本標準適用: 30.1 追加 有關咖啡壺、煮蛋器、蒸汽鍋及壺,在第 19.4、 19.5 及 19.101 節試驗期間所發生的溫升,將不考慮。 30.2 追加 有關能將液體或食物保持在一特定的溫度之電器,依第 30.2.3 節試驗。其他電器依第 30.2.2 節試驗。 31. 耐蝕 CNS 3765 第 31 節本標準適用。

41、 32. 放射性、毒性及類似傷害 CNS 3765 第 32 節本標準適用。 15 CNS 3765-15 , C 4125-15 附錄 除下列所述, CNS 3765 附錄本標準適用: 附錄 c 電動機的老化試驗 追加 P 值為 2000。 引用標準: CNS 690 配線用插接器 CNS 3765 家用和類似用途電器產品的安全 第 1 部:通則 CNS 10917 電源線組總則 相對應國際標準: IEC 60335-2-15 2000-03 Safety of household and similar electrical appliances.Part2-15: Particular

42、requirements for heating liquids 16 CNS 3765-15 , C 4125-15 中英對照:( CNS 3765-15) 雙重鍋 glue pots 家畜飼料器 livestock feed boilers 電子電路 electronic circuit 額定烹飪壓力 rated cooking pressure 義大利式咖啡壺 espresso coffee-makers 壓力調節器 pressure regulator 洩壓裝置 pressure relief devices 蒸氣鍋 steam cooker 組合式電器 combined appliances電熱電器 heating appliances 溫度限制器 temperature limiter 濺水試驗 spillage test 沿面距離 creepage distances 空間距離 clearanc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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