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S 3846-2008 Textile - Colour fastness to xenon arc lamp light《耐氙弧灯光色牢度试验法》.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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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1 印月975月 本標準非經本局同意得翻印 中華民國國家標準 CNS 總號 號 ICS 59.080.01 L3075 3846經濟部標準檢驗局印 公布日期 修訂公布日期 648月25日 975月7日 (共19頁)耐氙弧燈光色牢度試驗法 Textiles Colour fastness to xenon arc lamp light 1. 適用範圍:本標準規定紡織品之耐氙弧燈光色牢度試驗法。測試有色紡織品在模擬自然日光 D65光源之人造光源作用下,使其產生變褪色,亦適用漂白或經螢光增白紡織品。本標準有 3 組不同的藍色羊毛標準布可供比對,惟經此 3 種標準布所測得之結果並不相同。 備考:色牢度

2、一般資訊說明於參考 1。 2. 試驗原:將試片與一組色羊毛標準布置於人造光源下,依指定條件進曝曬後,就試片變褪色程與色羊毛標準布變褪色相互比較,以判定試片耐光色之級。漂白或經螢光增白紡織品,則就試片白變化程與色羊毛標準布變褪色比對,以判定級。 3. 試驗種 3.1本標準依照射機台同,分為A、B、C 3種,可視試驗目的選擇其中之一種進試驗。 (1)A 法:使用 CNS 11232氙弧燈式耐光性及耐候性試驗器所規定者。 (2)B法:使用氣式氙弧燈試驗機。 (3)C 法:使用水冷式氙弧燈試驗機。 3.2 本標準依照射方式不同,分為直射法、明暗法及迴轉明暗法等 3 種,可視試驗目的選擇其中之一種進行試

3、驗。 (1) 直射法:連續點燈照射之方法。 (2) 明暗法:以開燈 3.8 小時,關燈 1 小時之比率反復運轉照射之方法。 (3) 迴轉明暗法:每當試片旋轉架旋轉一圈,試片固定器即以一定點旋轉 180 度之照射方法。 4. 設備及材料 4.1 色羊毛標準布:可採用任一組色羊毛標準布,但試驗後所得結果可替換。3組色羊毛標準布極為相似,經測試結果得知,此3種色羊毛標準布變褪色性質同。 (1) 歐洲製造之藍色羊毛標準布,等級表示為 1 8(適用於 A 及 B 法),此組標準布是採用表 1 中所列之染料染色而成。 1 表示染色堅牢度最低級數, 8則為最高級數。每個較高級數標準布其染色堅牢度約為前一個級

4、數標準布的2 倍。 2 CNS 3846, L 3075 表 1 藍色羊毛標準布 1 8 之染料 標準布等級 染料 (染料索引) 1 CI Acid Blue 104 2 CI Acid Blue 109 3 CI Acid Blue 83 4 CI Acid Blue 121 5 CI Acid Blue 47 6 CI Acid Blue 23 7 CI Solubilized Vat Blue 5 8 CI Solubilized Vat Blue 8 (2) 美國製造之藍色羊毛標準布等級表示為 L2 L9(適用於 C 法)。此八種藍色羊毛標準布是採用 CI Mordant Blue 1

5、(染料索引,第三版, 43830)染色羊毛和採用 CI Solubilized Vat Blue 8(染料索引,第三版, 73801)染色羊毛混合不同比例而製成,使每個較高級數標準布其染色堅牢度約為前一個級數標準布的 2 倍。每級藍色羊毛標準布與曝曬輻射能之關連性,詳如附錄 3。 4.2 濕度控制布 (適用於 B 法,如第 4.10.2 節所述 ) 試片曝曬時本身之有效濕度係受到 當時空氣和試片表面溫度以及空氣相對濕度等條件影響。此有效濕度只能由特 定濕度控制布的耐光色牢度變化來表示。本標準所採濕度控制布為一紅色偶氮染料染色之棉布。 此濕度控制布之校正,是經過在一 年中不同時間,於西歐不同地區

6、朝南進行多次曝曬。曝曬時,將濕度控制布及 藍色羊毛標準放入一密封之容器中,其濕度在 0 100%間維持定值,其所測得數值差異不大,平均值如圖 1 所示。 此控制布在 ISO 105-B01 Textiles Tests for colour fastness Part B01: Colour fastness to light: Daylight規定之條件下進行曝曬,其染色堅牢度的平均值為 5。 圖 1 耐光色牢度與有效濕度之關連性 耐光色牢度有效濕度 (%) 3 CNS 3846, L 3075 4.3 變褪色用灰色標 (1) 使用 CNS 3839變褪色用灰色標所規定者。 (2) 使用 I

7、SO 105-A02 Textiles Tests for colour fastness Part A02: Grey scale for assessing change in colour所規定者。 4.4 不透明遮蓋板:用於試片及標準布部分區域的遮蓋。 (1) 原則上使用完全不透光之紙 板。若使用其他薄質不透明物 (如貼上鋁箔之紙板等 )時,須將其附記於第 9 節報告中。 (2) 可為薄鋁片或為具有鋁箔塗層紙卡。 4.5 白色厚紙:厚度約 0.5 mm 且不會影響評定的白色厚紙。 4.6 灰色厚紙:使用 CNS 8429染色堅牢度試驗法通則第 4(9)節所規定者。 4.7 對色燈:參考

8、 CNS 8429 第 9(1)節,用於白度變化的評級。 4.8 黑板溫度感測器 (black-panel thermometer , BPT) 或黑色標 準溫度感測器(black-standard thermometer, BST)。 (1)使用 CNS 11232 第 4.9 節所規定者。經由調整可固定試驗機內之溫度,黑板溫度可調整為 (63 3)或 (83 3)者。 (2)黑板溫度感測器為一大小至少 45 mm100 mm 的金屬板,以溫度計或熱電偶量測溫度,其感測器位於金屬板中央並與金屬板密接。面向光源之金屬面需為黑色, 且對照射試片之整個光譜反射值小於 5%,不與光源接觸面則為熱絕緣

9、。 (3)黑色標準溫度感測器為一不銹鋼金屬板,大小約為 70 mm30 mm,厚度約為0.5 mm,藉由背面一熱電阻量測溫度,此熱電阻器與不銹鋼板之接觸面具有良好的熱傳導特性。金屬板固定於熱絕緣塑膠片以具熱絕緣性,此金屬塗有一層黑色物質,其對可見光及近紅外線範圍,吸收率至少達 95%。 4.9 輻射計用於量測波長範圍在 300 400 nm 或特定波長 (如 420 nm)下的光度及輻射曝露量 (參照附錄 1 第 7 節及附錄 2 第 8 節 )。由於試片表面的光度與燈光強度和燈管到試片的距離呈函數關係, 可用輻射計測量並控制試片架上任一點光度,使趨近於 (單位面積之輻射能量 )一致並達到一定

10、數值。 4.10 耐光試驗機 4.10.1 A 法:使用 CNS 11232 所規定者。 備考 1. 耐光試驗機有氣冷式的 1.5 kW 型、 2.5 kW 型、 4.5 kW 型及水冷式的 2.5 kW 型、 6 kW 型共五種。 1.5 kW 型 (氣冷式 )試驗機由光源至試片之距離約 80 mm,每當試片旋轉架旋轉一圈,試片固定器即以一定點旋轉 180 度,試片旋轉架每分鐘旋轉 5 次。不論直射法、明暗法及迴轉明暗法均適用。 2.5 kW 型 (水冷式及氣冷式 )及 4.5 kW 型 (氣冷式 )試驗機由光源至試片之距離為 254 mm,試片旋轉架每分鐘旋轉 3 次。 而 6 kW 型

11、(水冷式 )試驗機由光源至試片之距離約 480 mm,試片旋轉架每分鐘旋轉 1 次。適用於直射法及明暗法。 4 CNS 3846, L 3075 2. 光源採用相對色溫為 5500 6500 K 之氙弧燈。 3. 濾光片置於光源與試片及標準藍色布標之間,其透光率在波長 275 nm 為 2%以下, 400 700 nm 為 90%以上者。使用紅外線濾光片 (1)時,應附記於標示中。 註 (1) 其透光率如下 275 nm 2%以上 300 nm 30%以上 320 nm 65%以上 400 nm 80%以上 700 nm 70%以下 1000 nm 5%以下 4.10.2 B 法:氣冷式氙弧燈

12、試驗機 (參照附錄 1),應具備以下元件: (1) 光源:位於通風良好的曝曬室,採用相對色溫值 5500 6500 K 之氙弧燈管。燈管大小依機台型式而定。 (2) 照射試片與標準布之照射區,其光強 度的差異不可超過平均值的10%。在波長 300 400 nm 範圍內,經輻射計量測之光度 (單位面積輻射量 )為 42 W/m2 nm,相當於水冷式氙弧燈試驗機在波長 420 nm 下,光度為 1.1W/m2 nm。試片表面與標準布表面距光源的距離應相同。 (3) 濾光片:置於光源與試片及標準布之間, 使紫外光光譜分佈穩定減少。其在 380 750 nm 間之穿透率至少達 90%,在 310 32

13、0 nm 間則下降至0%。 (4) 散熱器:置於光源與試片及標準布之間,使氙弧燈所產生的紅外線輻射量穩定減少。 (參照附錄 1 之第 2.(1)節和第 2.(2)節 )。如果採用玻璃或水濾片減少過量之紅外線輻射,以符合第 4.10.2(2)節要求之溫度條件,其濾片應經常清潔,以避免灰塵污物影響透光效果。 4.10.3 C 法:水冷式氙弧燈試驗機 (參照附錄 2),應具備以下配件: (1) 光源:置於通風良好的曝曬室,採用相對色溫值 5500 6500 K 之氙弧燈管。燈管大小依機台型式而定。 (2) 濾光片:由內、外兩種玻璃濾片所組成,其間裝有冷卻水循環系統,置於光源與試片及標準布之間,可使紫

14、外光光譜和少部分紅外光譜穩定減少。歐洲採用之曝曬條件 (參照第 5.2 節 ):內、外紅外光玻璃濾片與配有歐洲窗戶玻璃之燈罩組裝成一濾光系統;其在 380 750 nm 間之穿透率至少達 90%,在 310 320 nm 間則下降至 0%。美國採用之曝曬條件 (參照第 5.3 節 ):採一內濾片 (材質為硼矽玻璃 )及一外濾片 (材質為碳酸玻璃 )可將紫外光低波長範圍去除,使試片接受照射的光輻 射能量與窗戶玻璃相似。 (3) 濾熱片:位於燈管與內外濾片間三級水循環系統,可透過熱交換器進行冷卻。 5 CNS 3846, L 3075 5. 試樣之製備 5.1 A 法 (1) 試片為織物時:試片須

15、 l cm4 cm 以上。 (2) 試片為紗線時:以長邊方向,平行且密接地繞於 l cm4 cm 以上之白色厚紙上。 (3) 試片為纖維時:將纖維梳理成 l cm4 cm 以上之薄層,固定於白色厚紙上。 5.2 B 法 (1) 當同一試片分區曝曬時,織物試片的不小於 45 mm10 mm。試片為織物時,呈長條形,為紗線類時,則捲繞或平行排列於紙卡上。若為纖維則須梳壓形成一薄層然後整齊的固定於紙板上;曝曬與未曝曬的面積應不少於 10 mm8 mm。 (2) 為了方便操作,可將試片及相同大小的標準布固定在 1 張或多張紙卡,如圖2、圖 3。 5.3 C 法:安裝於試片固定架之試片大小約為 70 m

16、m120 mm,可依試片尺寸不同,更換適當試片固定架。曝曬時,標準 布背面應襯以白色紙卡,如有要求,試片亦可以白色紙卡為襯底。 5.4 試片蓋板 (參照第 4.4 節 )須與試片及標準布之未曝曬區域的表面緊密接合,使未曝曬區與曝曬區間有 一明顯的界線 (不因漏光而使邊緣模糊 ),但應避免不當施壓於試片上。 5.5 試片與藍色羊毛標準布的大小與形狀 應一致,以避免造成評級上的誤判。因為較大的試片與較小的標準布之未曝曬 部分與曝曬部分,在目視評定其對比等級時容易高估而導致評級偏差。 (參照第 8.2(4)節 ) 5.6 當測試絨毛織物時,標準布可用數片 卡紙墊高,使其至光源的距離與絨毛織物表面與光

17、源的距離相同。蓋板蓋上試 片,須避免絨毛表面受到擠壓。絨毛織物如地毯,其表面纖維可能位置改變或 膨鬆,使得在小面積下不易評級;因此曝曬面積應不小於 50 mm40 mm 且較大為佳。 6. 試驗條件 6.1 A 法:經由調整可固定試驗機內之溫度,黑板溫度可調整為 (63 3)或 (83 3)者。 6.2 B 法:藍色羊毛標準布 1 8 之歐洲條件 6.2.1 正常條件 (模擬溫帶氣候 ):一般有效濕度 (參照第 4.2 節 );濕度控制布染色堅牢度為 5;最大黑色標準溫度為 50 (參照第 4.8(3)節 )。 6.2.2 特殊條件:用於測試試片在不同濕度下對光線的敏感性,條件如下: (1)

18、低有效濕度:濕度控制布染色堅牢度為 6-7,黑色標準溫度為 65。 (2) 高有效濕:濕控制布染色堅為3,黑色標準溫為45。 這些條件採用的藍色羊毛標準布為 1 8,參照第 4.1(1)節。6.3 C 法:藍色羊毛標準布 L2 L9 之美洲條件 黑板溫度 (2)為 (63 1)(參照第 4.8(2)節 );經由機台控制調 整其曝曬室內空氣的相對濕度為 (30 5)% RH,為較低有效濕度,其濕度控制布染色堅牢度為 6-7。6 CNS 3846, L 3075 這些條件由一連續操作的送風進行 控制;此送風箱可針對定體積氣體的溫度進行量測和熱穩定控制,定體積氣體 的相對濕度藉由增加空氣中水蒸氣而提

19、高;將空氣通過一調節室再藉由電子霧化器進行調濕。 這些條件採用的藍色羊毛標準布為 L2 L9,參照第 4.1(2)節。 註 (2)黑板溫度量測值通常比黑色標準溫度低 5。 7. 試驗步驟 7.1 濕度調整 (B 法及 C 法,參照第 5 節 ) 7.1.1 確認機台狀況良好且查看氙弧燈管是否清潔 (參照附錄 1 及 2 之方法 )。 7.1.2 放入部分濕度控制布,其大小不少於 45 mm10 mm,並與藍色羊毛標準布(參照第 4.1 節 )放在同一張紙卡上,並儘可能置於放在試片固定架中央 (參照第 5.3 節 )。 7.1.3 將裝有試片之試片固定架放置於 機台試片架上,且上、下對齊固定。若

20、試片架尚有空間,則以裝有白紙卡之固定架填滿機台。 7.1.4 啟動機台使光連續照射直到試驗 結束,除非燈管須清潔或點火器、內外濾片使用達到最大耐用小時數時須更換。 7.1.5 將部分遮蓋的長條形濕度控制布 與標準布同時曝曬直到濕度控制布未曝曬部分與曝曬部分之比對達灰色標 4 級。 7.1.6 評估濕度控制布的染色堅牢度, 若需要,則調整機台的濕度,使達到指定的曝曬條件。每天檢 查,必要時應重新調整控制條件以保持所需之黑板 (黑色標準 )溫度和濕度。 7.2 曝曬方法 在指定條件下,將試片 (或一組試片 )與藍色羊毛標準布同時曝曬,評估每個試片相對於標準布的染色堅牢度;測試時,試片及曝曬標準布需

21、逐步遮蓋 (如方法1 或方法 2)。試片曝曬部分之表面儘量平直勿產生皺紋,以免凸出部分與凹入部分產生強弱不同之褪色。遮蓋方 式除以下所述外,尚有其他方式,例如遮蓋試樣及標準布之兩端,曝曬中間 1/3 處或是 1/2 處。 7.2.1 A 法依據 CNS 1493耐日光染色堅牢度試驗法第 6 節之規定曝曬。 B、 C法可依據第 7.2.2 節到 7.2.6 節擇一方式曝曬。 7.2.2 方法 1:此方法最精確且用於試片級數產生爭議時。此法基本特徵為藉由觀察試片的變化控制曝曬時間,因 此試片在測試時只須搭配一組藍色羊毛標準布。 (1) 將待測試片及藍色羊毛標準布依圖 2 所示排列,以遮光板 AB

22、將試片及標準布中間 1/3 處遮蓋,依第 6 節條件進行氙弧光照射。將遮光板打開且進行試片觀察曝光效果,直到試片未曝曬部分與曝曬部分顏色比對達灰色標 4 級。再以遮光板 CD 將試片及標準布左邊 1/3 遮蓋。此步驟應注意光變色的可能性。白色紡織品 (漂白或經螢光增白 ),則依第 7.2.2.(4)節所述繼續照射。 備考: 光變色相關說明可參考 ISO 105-B05 Textiles Tests for colour 7 CNS 3846, L 3075 fastness Part B05: Detection and assessment of photochromism。 (2) 繼續曝

23、曬直到試片未曝曬部分與完全曝曬部分顏色比對達灰色標 3 級。 (3) 如果藍色羊毛標準布 7 級或 L7 變褪色較試片先達灰色標 4 級,此步驟的曝曬即可停止。當試片的染色堅牢度等於 7 級或 L7,或者大於 7 級或L7,欲使試片變褪色達灰色標 3 級需要非常態之長時間照射;且如其染色堅牢度結果達 8 級或 L9 更為不可能達到,故只能評判為 7-8 級或L7-L8;當標準布 7 級或 L7 變褪色達灰色標 4 級,其曝曬時間已經足以排除可能因曝曬不足產生之誤差。 (4) 白色紡織品 (漂白或經螢光增白 ) 繼續曝曬直到試片未曝 曬部分與完全曝曬部分顏色比對達灰色標 4 級。 圖 2 方法

24、1-試片與標準布排列式 7.2.3 方法 2:此方法適用於試片數量多時。基本特徵為藉由觀察藍色羊毛標準布的變化控制曝曬時間,可使有不 同染色堅牢度的試片參考一組標準布進行評級,可節省標準布。 (1) 將待測試片及藍色羊毛標準布依圖 3 所示,以遮光板 AB 將試片及標準布左邊 1/5 或 1/4 遮蓋,依第 5.1 節或第 5.2 節條件進行氙弧光照射。將AB 遮光板定時打開且觀察標準布曝曬效果;當藍色羊毛標準布 2 變褪色達灰色標 3 級或標準布 L2 達 4 級,觀察試片並將其變褪色與標準布1、 2 和 3 級或 L2 之變褪色進行比較,以評定其色牢度 (此為初期色牢AB:不透光蓋板, X

25、-X 處固定CD:第二蓋板 待測試片 標準布 1 或 L2 標準布 2 或 L3 標準布 3 或 L4 標準布 4 或 L5 標準布 5 或 L6 標準布 6 或 L7 標準布 7 或 L8 標準布 8 或 L9 AXXC BD 8 CNS 3846, L 3075 度 )。在此步驟應注意光變色的可能性。 備考:光變色相關說明可參考 ISO 105-B05。 (2) 重新將遮光板 AB 精準的蓋回原來的位置,持續曝曬直到標準布 4 或 L3變褪色達灰色標 4 級,此時利用遮光板 CD 遮蓋試片及標準布同時也將遮光板 AB 蓋住,如圖 3 所示。 (3) 持續曝光直到標準布 6 或 L4 級變褪

26、色達灰色標 4 級,此時利用遮光板EF 遮蓋試片及標準布,如圖 3 所示。其他的遮光板仍在原來的位置。 (4) 曝曬至出現以下情況之一為止: (a) 標準布 7 或 L7 變褪色達灰色標 4 級。 (b) 最耐光試片達灰色標 3 級 (c) 最耐光白色紡織品 (漂白或經螢光增白 ) 達灰色標 4 級 圖 3 方法 2-試片與標準布排列式 7.2.4 方法 3:當測試是為了確認織物性能與特定級數的符合性,可將試片與兩個級數的藍色羊毛標準布同時曝曬 ,標準布的級數為最低要求與其較低一級的標準布。持續曝曬至最低要求 級數標準布不同區域變褪色分別達到灰色標 4 級及 3 級。白色紡織品 (漂白或經螢光

27、增白 ) 最低要求級數標準布顏色比對達灰色標 4 級。 7.2.5 方法 4:當測試是為了確認試片與指定布樣的符合性,可將試片與指定布樣同時進行曝曬。持續曝曬至 指定布樣變褪色分別達到灰色標 4 級及 (或 )3級。白色紡織品 (漂白或經螢光增白 ) 指定布樣顏色比對達灰色標 4 級。 F待測試片 未曝曬 第一次 第二次 第三次 AB:不透光蓋板, X-X 處固定 CD:第二蓋板 EF:第三蓋板 標準布 1 或 L2標準布 2 或 L3標準布 3 或 L4標準布 4 或 L5標準布 5 或 L6標準布 6 或 L7標準布 7 或 L8標準布 8 或 L9D B EC X X A 9 CNS 3

28、846, L 3075 7.2.6 方法 5:當測試是為了檢驗試樣於承受一定輻射能量後之變褪色。試片可單獨測試,也可以與藍色羊毛標準 布一同曝曬。試片持續曝曬到指定輻射能量後,與藍色羊毛標準布一同取出,然後根據第 8.2(9)節進行評級。 8. 評定:依 CNS 8429 第 10 節之規定,將完成曝光程序之試片及標準藍色布標置於暗處 2 小時以上 (3),然後排列於灰色厚紙上,以肉眼比較,評定試片與標準藍色布標之變褪色。 註 (3) 試片上產生 CNS 9903感光變色染色堅牢度試驗法規定之因光變色造成染色堅牢度誤差時,必須將完成曝光程序之試片置於暗處 24 小時以上。 8.1 A 法 (1

29、) 評定結果在兩個級之間時,例如在 4 與 5 級之間,則標示為 4-5,但 3 級以下者不作如此標示。 第 2 及第 3 曝光階段之試片,其等級不同時的等級圈定法按 CNS 1493 第 8(2)節之規定。 (2) 1 級以下之試片按 CNS 8429 之規定,亦以 1 級標示。 (3) 耐氙弧燈光染色堅牢度在 4 級或 4 級以上,而初期堅牢度為 3 級或 3 級以下時,依其需要,初期堅牢度以括號附記。例如 6(3)級即表示試片於試驗時,當標準藍色布標之 3 級開始變褪色時,試片僅略變褪色,但繼續曝光時,其耐光堅牢度與標準藍色布標之 6 級相等。 (4) 若試片有變色時,除 8.1(1)之

30、等級標示外,依 CNS 8429 第 10(5)節之規定作標示為 耐氙弧燈光染色堅牢度試驗( 2.5 kW 水冷式,直射法) 5 級 (Bl) (6) 若使用方法 5 時,試片顯示與標準藍色布標同程度或程度較少之變褪色時,則以標準藍色布標之等級或等級以上標示;變褪色程度大時,則以未滿該等級標示為 耐氙弧燈光染色堅牢度試驗( 2.5 kW 水冷式,直射法,方法 5) 4 級以上 (7) 試片上有光變色時,以括號附記光變色之等級,並於光變色等級前註記 P,標示為 耐氙弧燈光染色堅牢度試驗( 1.5 kW 氣冷式,直射法) 7 級 (P3-4) (8) 標示染料之耐氙弧燈光染色堅牢度時,依 CNS

31、8429 第 10(6)節之規定標示。 例 1: 將棉染成標準染色濃度表 (l/l)濃度,並使用 2.5 kW 水冷式試驗機,以直射法試驗時,應標示為 耐氙弧燈光染色堅牢度試驗( 2.5 kW 水冷式,直射法)棉 (1/1 濃度 )6級 例 2: 將棉染成標準染色濃度表之深黑程度,使用 2.5 kW 水冷式試驗機,以直射法之方法 1 試驗時,應標示為 耐氙弧燈光染色堅牢度試驗( 2.5 kW 水冷式,直射法,方法 1) 棉(深黑) 7 級 10 CNS 3846, L 3075 8.2 B 及 C 法 (1) 最後評級是於試片未曝曬部分與曝曬部分之對比達變褪色灰色標 3 級時進行;白色紡織品

32、(漂白或經螢光增白 )則是於試片未曝曬部分與曝曬部分之比對達變褪色灰色標 4 級進行。 (2) 將所有遮光板移除,由於試片與標準布經過不同方法及時間曝曬,會呈現二或三個色差區,其中有一區是完全沒經過曝曬。在適當的光源下,將試片與相關標準布進行比對。 白色紡織品 (漂白或經螢光增白 )如有爭議時,建議在第 4.7 節之對色燈下進行比對以減少爭議。 試片的色牢度係以與目測試片未曝曬部分與 曝曬部分之對比相同標準布的級數表示。但如果試片的變褪色介於兩級標準布的中間,則可評中間級,例如: 3-4 或 L2-L3。 不同的對比會得到不同的評級結果,試片的染色堅牢度可取其平均值,取最近的半級或 1 級為評

33、定結果。當三個區域都被評級,取對比最接近灰色標 4級和 3 級之平均值。評級結果僅有中間級和整數級。當評級平均數為 1/4 級或 3/4 級,結果以較高的中間級或是整數級表示。 然而為避免因試片光變色的原因造成評級的誤判,試片在評級前應在黑暗的室溫下進行狀態調節 24 小時後,再進行評級。 (3) 如果試片的顏色比標準布 1 或 L2 變化更大,亦以 1 或 L2 表示之。 (4) 試片的變褪色與標準布變褪色評級時,試片可以中性灰色開孔罩遮蓋以利評級,此灰色罩為灰階的 1 級及 2 級之間 (約為 Munsell N5);標準布亦採相同遮板遮蓋。 (5) 如果染色堅牢度等於或高於 4 級或 L

34、3,初期色牢度評定相當重要。如果初期色牢度為 3 或 L2,此級數應列入評定結果並以括弧註記,例如:試片經評級為 6(3)或 L5(L2),表示在 3 級或 L2 標準布開始褪色時,試片的變化相當的輕微,繼續曝曬試片直到其變褪色與標準布 6 或 L5 變褪色相同。 (6) 若試樣具光變色性,則染色堅牢度評級時應在括弧內加 P 字及針對光變色性評級的結果,例如: 6(P3-4)。 (7) 所謂變褪色係包含色相、彩度、明度及綜合這些特性的變化。 (8) 與特定級數標準布 (參照第 7.2.3 節 )或與指定布樣 (參照第 7.2.4 節 )進行曝曬,其評級結果則是比較試片與與特定級數標準布或指定布

35、樣間的變褪色程度。如果試片之變色未大於與特定級數標準布或指定布樣則其色牢度應評定為符合,反之則應評定為不符合。 (9) 方法 5 的評級方式,通常是與灰色標 (參照第 4.3(2)節 )或藍色羊毛標準布比較其變色程度。 9. 報告:應包含以下內容。 (1) CNS 總號。 (2) 試樣說明。 11 CNS 3846, L 3075 (3) 採用方法 1 或方法 2,記錄耐光染色堅牢度的級數,級數表示有以下方式: (a) 若藍色羊毛標準布 1 8 級,則標示其級數。 (b) 若藍色羊毛標準布 L2-L9 級,則於其級數前加上 L。 如果染色堅牢度等於或高於 4 級或 L3,初期堅牢度等於或低於

36、3 或 L2,此級數應列於括弧內。 若為光變色性試樣,則染色堅牢度評級時應在括弧內加 P 字及針對光變色性評級的結果,例如: 6(P3-4)。 備考:光變色相關說明可參考 ISO 105-B05。 (4) 採用方法 3 或方法 4,根據性能規格要求標準布或指定標準布之級數判定符合或不符合。 (5) 採用方法 5,在指定輻射能量曝曬後, 評判試片變褪色之級數,級數表示方式如下: (a) 若藍色羊毛標準布 1 8 級,則標示其級數。 (b)若藍色羊毛標準布 L2 L9 級,則於其級數前加上 L。 (c) 若無採用藍色羊毛標準布,可以灰色標 (參考第 4.3 節 )或依 ISO 105-A05 Te

37、xtiles Tests for colour fastness Part A05: Instrumental assessment of change in colour for determination of grey scale rating儀器評其變褪色之級數。 (6) 採用的設備、方法、曝曬條件及評級方式。 12 CNS 3846, L 3075 附錄 1 氣冷式氙弧燈耐光色牢度試驗機 1. 測試機台採 1 個或多個氣冷式氙弧燈做為光源。不同機型及大小的機台所使用之燈管,其型式、大小及瓦特數均不相同。但每一型式的曝曬機台之試樣架直徑、燈管尺寸及燈管瓦特數都經過設定,使在固定架的試片

38、表面光度皆在適當的範圍。 2. 照射系統包含一個或多個氙弧燈管、濾片元件及其他必要配備。本標準測所述之試驗方法,不同型式的曝曬機台會搭配吸收濾片或反射 -吸收濾片,使得照射到試片表面之光線已濾除部分波段,如第 3.1.1 節所述。 (1) 配置吸收濾片之氙弧光機台,氙弧燈 四周之燈罩由紅外線吸收玻璃或窗戶玻璃(如氙弧光之紅外線光譜已消除 )及外層圓筒狀特殊 UV 玻璃組成。 (2) 配置反射 -吸收濾片之氙弧光機台,採用 1 個或多個氙弧燈,周圍的燈罩由塗佈之石英及外層圓筒狀特殊 UV 玻璃組成。 (3) 機台連續使用後,氙弧光燈管光強度會下降,因此燈管在使用 1500 小時後或配有試片區光度

39、自動監視系統之機種未能達到第 3.3 節所要求之光度時,需更換燈管。若測試機台採多個氙弧燈為光源,則燈管需輪流更換。 (4) 紅外線及窗戶玻璃材質濾片因過度曝曬會老化,因此每 500 小時須更換最舊的濾片。 3. 氙弧光燈管及濾片間藉由氣流冷卻。 4. 試片固定架固定於旋轉架或直立或傾斜環形支架上,可使試片固定架環繞中央之垂直燈管以 0.033 轉 /秒 (2 rpm)及 0.117 轉 /秒 (7 rpm)旋轉。依機台的型式不同,環形支架每迴轉一次,試片固定架可依本身長軸自轉或是固定面向氙弧光。 5. 通風系統可提供不同風量之空氣通過測試室和試片。黑色標準溫度和氣流溫度可藉由調整由測試室流出

40、暖空氣之體積與室內冷空氣混合自動監控。某些機台,可以調整風扇的速度以保持黑色標準溫度與空氣溫度的溫度差為定值。測試室中空氣濕度調節,可藉由超音波濕潤裝置或水霧化器將水霧化加入空氣中進行調溼。測試室的相對濕度可採用感測器或接觸式濕度計進行量測及監控。 6. 機台上備有計時器,以控制曝曬時間。部分機台則裝有輻射計(測試範圍 UV300 nm到 400 nm),能到達指定照射能量時,立即停機。 7. 此方法在試片區加裝監控輻射計,輻射計可量測較寬頻帶,經過濾片過濾使其可量測紫外光範圍為 300 400 nm 的範圍。可濾式輻射計可將輻射量對時間積分。 自動偵測定量輻射量之輻射計,曝曬時間相對的曝曬輻

41、射能可依以下公式計算: H=E3.6t 式中, H:輻射曝曬能 (kJ/m2) E:光度 (W/m2 ) t:小時 3.6:常數 可調式倒數積分過濾輻射計之計量單位為 kJ/m2,可用試片受 到預設輻射曝曬時終13 CNS 3846, L 3075 止測試。 輻射計應有儀器商提供之校正方法,儀器商定期提供校驗報告書。 14 CNS 3846, L 3075 附錄 2 水冷式氙弧燈耐光色牢度試驗機 1. 測試機台採 1 個水冷式氙弧燈做為光源。不同機型的機台,採用燈管型式相同,但瓦特數範圍不同。每一型號的曝曬機台,試樣架直徑、燈管尺寸及燈管瓦特數等都經過設定,使得固定架上的試片表面所承受的光度皆

42、在適當的範圍。 2. 氙弧燈是由一氙弧燈管,內、外玻璃濾片及其他必要配備所組成。有些配有額外的濾片,用以降低紅外線輻射。根據第 5.2 節進行染色堅牢度測試,矽酸硼玻璃內濾片及鈉鈣玻璃外濾片可將光譜低頻部分濾除,使其照射於試片上的光線接近歐洲窗戶玻璃過濾過後之 光線。其他由廠商提供之吸收濾片或反射 吸收濾片,若有相同功能者可亦可採用。根據第 5.2 節操作機台時,外濾片每 2000 小時應更換,內濾片則每 400 小時應更換。根據第 5.1.1 節進行染色堅牢度測試時,在結合內、外紅外線濾片外,另加一窗戶玻璃燈罩。機台連續使用後,氙弧光燈管光強度會下降,當燈管經自動控制,其光度在 420 nm

43、 時無法達到 1.1 W/(m2nm)或是在 300 nm 到 400 nm 間無法達到 42 W/m2時需更換。 3. 所有氙弧光機台都有啟動器,可手動或自動控制燈管瓦特數之裝置。使用手動控制者,需定期調整,使燈管瓦特數在 420 nm 維持 1.1W/(m2nm)。 4. 採用三級水循環系統冷卻燈管,其流量最低約 380 公升 /每小時,在冷卻燈管前,三級水利用去離子劑加以純化。回收無污染物之純水透過熱交換器,利用水閥或冷凍劑作為熱交換媒冷卻。 5. 曝曬機位於一絕熱隔離艙中,使室溫對其影響降低至最小。通風系統提供不同流量之空氣通過測試室和試片。黑色標準溫度之溫度和氣流溫度可藉由調整自測試

44、室流出之暖空氣流量與冷空氣混合自動監控。某些機台,可以調整風扇的速度以保持黑色標準溫度與空氣溫度的溫度差為定值。測試室流出之空氣須維持在一定的相對濕度,可藉由曝曬機底部的空氣調節箱之乾濕球溫度計或直接讀取式濕度控制器監控。 6. 直立或傾斜環形支架,可使試片垂直固定架環繞燈管以 0.017 轉 /秒 (1 rpm)旋轉。燈管對位置在試樣架的相對位置居中央,使氙弧燈光對試片曝曬面之垂直和水平方向均置中。 7. 機台上備有計時器,以控制曝曬時間。部分機台則裝有輻射計,一但到達指定照射能量,機台立即停機。 8. 此方法亦可加裝監控輻射計,以控制曝曬時間,輻射計具窄頻干涉濾片可量測一定範圍紫外光光譜。

45、此輻射計包含光偵測感應器及干涉濾片,其中心波長許可差為 2 nm,半頻帶寬度 20 nm 單一或多個濾片輻射計可將照射量對時間積分。 自動偵測定量照射量之輻射計,曝曬時間相對的曝曬輻射能可依以下公式計算: H=E3.6t 式中, H:輻射曝曬能 (kJ/m2) E:光度 (W/m2 ) 15 CNS 3846, L 3075 t:小時 3.6:常數 曝曬試驗機裝置之可調式倒數積分器過濾輻射計之計量單位為 kJ/m2,可用於偵試片受到預設輻射曝曬能時,終止測試。 輻射計應有儀器商提供之校正方法,儀器商定期提供校驗報告書。 16 CNS 3846, L 3075 附錄 3 藍色羊毛標準布 L2 到

46、 L9 變褪色達灰色標 4 級之曝曬能量 氙弧光 藍色羊毛標準布 等級 420 nm(kJ/m2) 300 nm到 400 nm(kJ/m2) L2 21 864 L3 43 1728 L4 85(1) 3456 L5 170 6912 L6 340(1) 13824 L7 680 27648 L8 1360 55296 L9 2720 110592 註 (1)經實驗測得,其餘為計算得到 17 CNS 3846, L 3075 參考 1 耐光染色堅牢度解說 1. 紡織品使用中通常暴露在光線下,光線會破壞染料,造成織物 產生變褪色 (fading),即為織物的顏色變化,可能變淡或無光彩。使用紡織

47、工業的染料在耐光上差異很大,所以需要許多測試耐光色牢度的方法。紡織原料也會影響染料色之耐光色牢度。 這部分標準無法滿足所有利益關係者 (包含染料廠商、紡織品製造與加工業者、批發商、零售商及消費者 ),許多染色與其直接利害關係,因測試技術不熟悉,可仍無法符合其實際應用。 2. 以下有關耐光染色堅牢度非技術性的說明是為認為 ISO105 耐光測試技術細節很難瞭解的人所準備的。本方法是將待測試片與一組以不同色牢度之藍色羊毛標準布在同一條件下同時進行曝曬。當試片的變褪色達到一定的程度,將試片與藍色羊毛標準布一起比對。舉例,試片與標準布 4 比對後變褪色相同,其耐光染色堅牢度即為 4。 3. 藍色羊毛標

48、準布級數範圍應該較廣,因為有些布料經過夏天日光曝曬 2-3 小時,變褪色相當明顯,雖然也有些布料經長時間曝曬後顏色並無變化。目前使用 8 級標準布,標準布 1 為耐光性最低,標準布 8 為耐光性最高。在某一條件下將標準布 4,進行曝曬直到產生一定的變褪色,再以相同條件將標準布 3 曝曬,其達到相同變褪所需的時間約為標準布 4 的 1/2;標準布 5,所需的時間約為標準布 4 的 2 倍。 4. 與標準布變褪色比對前,須確認相同試樣經不同人員測試其變褪色結果應相同。染色織物最終使用者相當廣泛,對變褪色相當重視,因此試片採取兩種不同等級測試,可含蓋所有條件並可提高評級的可信度。試片及標準布之變褪色

49、是根據變褪色灰色標評級 (此灰色標 5 級顏色無反差,灰色標 5 級反差大 )。因此藍色標準布可根據變褪色灰色標進行評級,試片再與藍色羊毛標準布比對,評定試片之染色堅牢度。 評級規則中,中度及嚴重變褪色的評級相當複雜,有些試片在曝曬時顏色快速地輕微變化,事實上,進一步曝曬顏色卻無變化。 這些輕微變化在正常使用狀況下,有時很難被觀察到,但在某些情況下,輕微變化變得相當重要。舉例說明如下: 經銷商懸掛定長度的窗簾布於窗戶邊,並標上標籤卡。經過幾天,將標籤卡移除並仔細檢查窗簾上標籤卡位置,發現在標籤卡位置四週經過曝曬有顏色有輕微地變化。這種窗簾材質經曝曬後會產生中度的變褪色,其與標準布 7 結果相同,因此窗廉的染色堅牢度為 7 級。 變褪色輕微變化為一重要因子,未曝曬部分與曝曬部分之間的界線明顯時可被觀察到,且這樣的情況在一般使用上很少出現。這個輕微的變化可表示於括號中。因此評級結果為 7(2),表示為輕微變化變褪色初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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