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印月973月 本標準非經本局同意得翻印 中華民國國家標準 CNS 總號 號 ICS 67.120 N6133 6258經濟部標準檢驗局印 公布日期 修訂公布日期 698月13日 973月28日 (共2頁)肉及肉製品檢驗法水分含量之測定Method of test for meat and meat products Determination of moisture content 1. 適用範圍:本標準規定於肉及肉製品中水分之定量方法。 2. 原理:將試樣、海砂、乙醇混勻後,置於水浴槽上預先乾燥,然後在1032下乾燥至恒重,計算所損失的重量,水分含量以重量百分率表示之。 3. 試劑 3.
2、1 海砂:使用能通過孔徑1.4 mm試驗篩而停留於孔徑250 m試驗篩者。以流水洗淨後加入稀釋1倍(11)之氫氯酸溶液(20=1.19 g/mL),不停攪拌煮沸30分鐘,更換新的氫氯酸稀釋溶液,反覆此步驟,直到煮沸後酸不再變為黃色為止。以蒸餾水洗,一直到檢驗氯離子呈現陰性反應為止,再以150160乾燥後,貯存於不透氣之密閉瓶內。 3.2 乙醇:至少95%(V/V)。 4. 儀器 4.1 碎肉機。 4.2 試驗皿:直徑60 mm以上,高度約25 mm。 4.3 細玻棒:一端扁平,長度比皿直徑稍長。 4.4 烘箱:電熱,能控制溫度在1032者。 4.5 水浴槽。 4.6 乾燥器。 4.7 分析天平
3、。 5. 取樣 5.1 參照CNS 6257肉及肉製品檢驗法取樣之一般規定至少抽取樣品200 g。 5.2 貯存樣品應預防其變質及成分改變。 6. 步驟 6.1 樣品製備:樣品以碎肉機至少細碎兩次並將碎肉機中之筋腱取出,細碎後再充分混合,填滿於不透氣之容器內,貯放於能預防其變質及成分改變之環境下,在24小時內儘速分析。 6.2 檢驗:試驗皿擦乾,置入重量為供檢試樣重34倍之海砂和細玻璃棒乙支於烘箱內以1032 乾燥30分鐘後,移置於乾燥內,待冷卻至室溫時稱重,精確稱至0.001 g,如此反覆操作,一直到前後兩次(加熱間隔30分鐘)之重量差異不超過0.1%為止。取約510 g製備樣品入試驗皿內,
4、再將試驗皿稱重,精確稱至0.001 g。 2 CNS 6258, N 6133 6.3 定量:依供檢試樣重添加510 mL乙醇,並以細玻璃棒攪勻。將試驗皿和其內容物置於6080 之水浴槽上加熱,偶而攪拌之,一直到乙醇全部蒸發為止。然後將之移置烘箱內加熱2小時,溫度調節在1032 。再將試驗皿及內容物移置乾燥器內冷卻,待冷卻至室溫稱重,精確稱至0.001 g,如此反覆操作,一直到前後兩次(加熱間隔1小時)之供檢試樣重量差異不超過0.1%為止。但同一製備試樣應同時定量兩次。 7.結果表示法 7.1 計算方法及公式:水分含量以重量百分率表示,其計算公式如下: 水分(%)mm()mm(0121100
5、式中,m0:試驗皿、玻璃棒和海砂之重量(g)。 m1:試驗皿、玻璃棒、海砂和供檢試樣等乾燥前之重量(g)。 m2:試驗皿、玻璃棒,海砂和供檢試樣等乾燥後之重量(g)。 7.2 重複性(repeatability):同時檢驗同一試樣,由同一分析者使用相同方法及相同設備測定時之兩次定量結果,每100 g試樣中其水分重量相差不得超過0.5 g。 8. 檢驗報告:應載明檢驗方法與結果,本標準規定以外之操作情況,對檢驗結果有影響之環境等。 引用標準:CNS 6257肉及肉製品檢驗法取樣之一般規定 相對應國際標準:ISO 1442:1997(E) Meat and meat product Determi
6、nation of moisture content 中華民國國家標準 National Standards of the Republic of China, CNS 標準(standard)係指由特定機構針對產品、過程及服務等主題,經由共識,並經公認機關(構)審定,提供一般且重複使用之規則、指導綱要或特性之文件。中華民國國家標準(National Standards of the Republic of China,代號 CNS),係基於保護國民生命財產安全,維護自然環境衛生,維持自由公平交易以促進國內產業發展等需要,由標準專責機構(現為經濟部標準檢驗局)經透明化程序獲致共識所公布,提供國
7、內相關產業、機關(構)及一般消費大眾參考依循;主要目的在謀求改善產品、程序及服務之品質,增進生產效率,維持生產及消費之合理化,以增進公共福祉。 國家標準化網站 國家標準檢索系統(http:/.tw) 標準化資訊推廣平台(http:/standards.bsmi.gov.tw) 產業技術標準管理服務平台(http:/techstandards.bsmi.gov.tw) 全國標準化獎(http:/www.std.org.tw) 更多標準網站資訊,可於前述網站中取得聯結。 正字標記 CNS MARK 正字標記驗證制度係為推行中華民國國家標準,自民國40年起實施的產品驗證制度,是依據標準法及正字標記管
8、理規則之規定,為落實國家標準的實施而辦理的產品驗證標記。藉由正字標記之核發,可彰顯產品品質符合國家標準,且其生產製造工廠採用之品質管理系統,亦符合相關規定。生產廠商藉正字標記之信譽,可爭取顧客信賴以拓展市場,消費者亦可經由辨識正字標記圖示,簡易地購得合宜的優良產品,權益因此獲得保障。 正字標記圖示 由中華民國國家標準之英文代號CNS及中文符號組成。 正字標記核准要件 工廠品質管理經評鑑取得標準檢驗局指定品管制度之認可登錄。 產品經檢驗符合國家標準。 正字標記網站 正字標記推廣網站(http:/smark.org.tw) 正字標記查詢系統(http:/cnsmark.bsmi.gov.tw) 相關資訊 Information 發編輯:經濟部標準檢驗局 Publisher : The Bureau of Standards, Metrology and Inspection 局 址:臺市濟南 1 段 4 號 Address : 4 Chinan Road, Section 1 Taipei, 100, Taiwan 電 話: (02) 2343-1700 Telephone: (886-2) 2343-1700 網 址: http:/www.bsmi.gov.tw Web site : http:/www.bsmi.gov.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