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印月973月 本標準非經本局同意得翻印 中華民國國家標準 CNS 總號 號 ICS 67.120.10 N6147 6608經濟部標準檢驗局印 公布日期 修訂公布日期 6910月29日 973月28日 (共4頁)肉及肉製品檢驗法L羥基脯胺酸含量之測定Method of test for meat and meat products Determination of L hydroxyproline content 1. 適用範圍:本標準規定於肉及肉製品中-L-羥基脯胺酸之定量方法。 2. 原理:供檢試樣以濃硫酸,105水解,將其水解液過濾及稀釋,取出部分稀釋水解液以氫氧化鈉中和之,經過濾及
2、稀釋後,再以氯胺(T)將L羥基脯胺酸氧化,與對一二甲基胺苯醛形成紅色化合物,再以光電比色計波長558 nm測定之。 3. 檢驗方法:比色法 3.1 試藥:須使用分析試藥級,用水須為蒸餾水或相同純度的水。 3.1.1 硫酸溶液(3M):加入750 mL的水到2 L的定容瓶中。緩慢加入320 mL的濃硫酸(201.84 g/mL)並加以攪動。定量至2 L並冷卻至室溫。 3.1.2 pH6.8之緩衝溶液:稱取26.0 g檸檬酸C6H8O7 H2O、14.0 g氫氧化鈉及78.0 g無水醋酸鈉Na(CH3CO2)溶於水中移至1L的定容瓶中,以水稀釋至500 mL後,再加入250 mL水和250 mL丙
3、醇(propan-1l),並予混合。 3.1.3 氯胺(T)(Chloramine T)試劑:須於使用當時配製,稱取1.41 g N氯基對甲苯磺醯胺鈉鹽(俗稱氯胺-T)N- chloro-P-toluenesulphonamide, Sodium Salt(Chloramine T)溶於100mL緩衝溶液(3.1.2節)。 3.1.4 呈色劑(Colour reagent):稱取10.0 g對一二甲基胺苯醛(P-dimethylaminobenzaldehyde)溶於35 mL之60%(w/w)過氯酸(perchloric acid)溶液內,然後再取65 mL異丙醇(propan-2-1)慢慢
4、地加入此溶液內並混合之,須於使用當天製備。 備考: 若對一二甲基胺苯醛須經純化處理時,其方法如下:製備對一二甲基胺苯醛飽和溶液於約60之熱的70%(v/v)乙醇內,先於室溫下冷卻後,再置入冰箱內冷卻大約12小時,然後以布赫納(Buchner)漏斗過濾之。再以少量70%(v/v)乙醇清洗後再溶於熱的70%(v/v)乙醇內,並添注冷水及震盪之。反覆這些操作,直至足量之乳白色結晶形成為止,隨後於冰箱內放置一夜,以布赫納漏斗過濾後,以50%(v/v)乙醇清洗,而後再置於五氧化二磷上真空乾燥之。 3.1.5 L羥基脯胺酸之標準溶液:精確稱取50 mg之羥基脯胺酸(4hydroxypyrrolidine-
5、carbonic acid;hydroxyproline)溶於水中,加入1滴6 M氫氯酸溶液後,以水稀釋至100 mL,將此溶液置於4下貯放,至少可保存一個月。在使用當天,由此溶液中吸取5 mL置入500 mL定容瓶內,並 2 CNS 6608, N 6147 以水稀釋至500 mL,再由此溶液內分別吸取10 mL、20 mL、30 mL、40 mL並各以水稀釋至100 mL,如此配製所得之標準溶液內,其羥基脯胺酸之濃度,分別為0.5 g/mL、1.0 g/mL、1.5 g/mL、2.0 g/mL。 3.2 儀器 3.2.1 碎肉機:實驗室規格,絞肉盤孔徑不得大於4 mm。 3.2.2 圓底或
6、平底水解瓶:具氣冷或水冷式冷凝器,容量為200 mL。 3.2.3 過濾紙板:直徑12.5 cm。 3.2.4 鋁箔或不透明塑膠箔。 3.2.5 水浴槽:能自動調節溫度600.5者。 3.2.6 光譜儀:具波長5582 nm者,或光電比色計:具有干擾過濾裝置,且波長5582 nm有最大之吸收者。 3.2.7 烘箱:可運轉至1051。 3.2.8 圓形濾紙:直徑12.5 cm。 3.2.9 pH測定計。 3.2.10 石英管:光徑為10 mm。 3.2.11 分析用天平:具有準確度至0.001 g。 3.2.12 定容瓶:具有250 mL的容量。 3.2.13 表玻璃:直徑56 cm。 3.3
7、取樣 3.3.1 依CNS 6257肉及肉製品檢驗法取樣之一般規定至少抽取樣品200 g。 3.3.2 貯存樣品時,應能預防其變質及成分改變。 3.4 步驟 3.4.1 試樣製備 3.4.1.1 生肉及生肉製品:將品溫低於0之肉塊,切成0.5 cm3左右之小方塊,並將之密封於容器內或以耐熱性塑膠薄膜真空包裝,然後於70下加熱至少30分鐘,待冷卻後依第3.4.2節製備之。 3.4.1.2 加熱過之肉及肉製品:樣品以碎肉機至少細碎兩次,並予混勻,將其完全裝滿並且密封於不透氣之容器內,在能預防其變質及成分變化之環境下貯放,於24小時內儘速分析。 3.4.2 檢驗部分:稱取約4 g之製備試樣,精稱至0
8、.001 g,置入水解瓶內,注意不得使試樣黏附於瓶壁。 3.4.3 水解 3.4.3.1 在燒瓶中加入30 mL1 mL硫酸溶液。在燒瓶上蓋上表玻璃,並置入烘箱中105,16小時。 3.4.3.2 用濾紙過濾熱的水解產物至250 mL的定量瓶中。以部分的熱硫酸溶液10 mL沖洗燒瓶及濾紙三遍,並將洗出物加入水解產物之中。使定量至250 mL並均勻混合之。 3 CNS 6608, N 6147 3.4.4 顏色產生及吸光值的測量 3.4.4.1 使用吸量管將一體積(V)的水解產物移入250 mL的定量瓶中,以使稀釋至250 mL後的水解產物濃度落在0.52 g/mL的範圍之間。定容至250 mL
9、。 備考: 在大部分的情況裡,V會是在525 mL之間,視樣品中結締組織存在數量的多寡而決定。 3.4.4.2 吸取4.00 mL經稀釋水解液注於試管內,加入2.00 mL氯胺(T)試劑,經混合後於室溫下靜置201分鐘。 3.4.4.3 加入2.00 mL呈色劑,經充分混合後試管上覆以鋁箔或塑膠箔。 3.4.4.4 速將試管移至600.5之水浴槽內,確實加熱20分鐘。 3.4.4.5 於流水中至少冷卻3分鐘。 3.4.4.6 以光譜儀或光電比色計測定於5582 mm之吸光度。並以蒸餾水做對照。 3.4.4.7 在扣除空白溶液之吸光度後,由第3.4.6節所述之檢量線,讀取稀釋水解液內羥基脯胺酸之
10、濃度。 3.4.5 空白試驗:將稀釋水解液以蒸餾水取代後,依第3.4.4.2節至第3.4.4.7節所述步驟操作之。 備考: 空白試驗之吸光超過0.040,則呈色劑應得重新配製,有需要,對一二甲基胺苯醛依第3.1.4節備考加以純化處。 3.4.6 檢量線 3.4.6.1 依第3.4.4.2節第3.4.4.7節所述步驟操作,但將4.00 mL之稀釋水解液各以第3.5節所製備之四種濃度標準溶液各取4.00 mL取代之。 3.4.6.2 將經由空白值校正後之測定吸光值,與相對之標準濃度描繪出最恰當之直線。 備考:每一系列之分析,應準備新的檢量線。 4. 結果表示法 4.1 計算方法及公式:以下列公式計
11、算試樣中L羥基脯胺酸含量,以重量百分率表示之。 L羥基脯胺酸量(%)VmC25.6 式中,C:由標準曲線讀得稀釋水解液中L羥基脯胺酸之濃度(g/mL)。 m:供檢試樣之重量(g)。 V:由水解液中吸取供稀釋至250 mL之容積(mL)。 備考:計算兩測定值之算數平均值,結果記錄至0.01%。 4.2 重複性(repeatability):同時檢測同一試樣,由同一分析者使用相同方法及相同設備分析測定時之兩次所得之差異,不得大於算數平均值之5%。 5. 檢驗報告:應載明檢驗方法與結果,本標準規定以外之操作,對檢驗結果有影響之環境,以及其它用來說明樣品之項目。 4 CNS 6608, N 6147
12、引用標準:CNS 6257肉及肉製品檢驗法取樣之一般規定 相對應國際標準:ISO 3496:1994(E) Meat and meat products Determination of hydroxyproline content 中華民國國家標準 National Standards of the Republic of China, CNS 標準(standard)係指由特定機構針對產品、過程及服務等主題,經由共識,並經公認機關(構)審定,提供一般且重複使用之規則、指導綱要或特性之文件。中華民國國家標準(National Standards of the Republic of Chin
13、a,代號 CNS),係基於保護國民生命財產安全,維護自然環境衛生,維持自由公平交易以促進國內產業發展等需要,由標準專責機構(現為經濟部標準檢驗局)經透明化程序獲致共識所公布,提供國內相關產業、機關(構)及一般消費大眾參考依循;主要目的在謀求改善產品、程序及服務之品質,增進生產效率,維持生產及消費之合理化,以增進公共福祉。 國家標準化網站 國家標準檢索系統(http:/.tw) 標準化資訊推廣平台(http:/standards.bsmi.gov.tw) 產業技術標準管理服務平台(http:/techstandards.bsmi.gov.tw) 全國標準化獎(http:/www.std.org.
14、tw) 更多標準網站資訊,可於前述網站中取得聯結。 正字標記 CNS MARK 正字標記驗證制度係為推行中華民國國家標準,自民國40年起實施的產品驗證制度,是依據標準法及正字標記管理規則之規定,為落實國家標準的實施而辦理的產品驗證標記。藉由正字標記之核發,可彰顯產品品質符合國家標準,且其生產製造工廠採用之品質管理系統,亦符合相關規定。生產廠商藉正字標記之信譽,可爭取顧客信賴以拓展市場,消費者亦可經由辨識正字標記圖示,簡易地購得合宜的優良產品,權益因此獲得保障。 正字標記圖示 由中華民國國家標準之英文代號CNS及中文符號組成。 正字標記核准要件 工廠品質管理經評鑑取得標準檢驗局指定品管制度之認可
15、登錄。 產品經檢驗符合國家標準。 正字標記網站 正字標記推廣網站(http:/smark.org.tw) 正字標記查詢系統(http:/cnsmark.bsmi.gov.tw) 相關資訊 Information 發編輯:經濟部標準檢驗局 Publisher : The Bureau of Standards, Metrology and Inspection 局 址:臺市濟南 1 段 4 號 Address : 4 Chinan Road, Section 1 Taipei, 100, Taiwan 電 話: (02) 2343-1700 Telephone: (886-2) 2343-1700 網 址: http:/www.bsmi.gov.tw Web site : http:/www.bsmi.gov.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