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S 9737-2006 General rule for ceramic tiles《陶瓷面砖总则》.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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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印月957月 本標準非經本局同意得翻印 中華民國國家標準 CNS 總號 號 ICS 91.100.20 R10189737經濟部標準檢驗局印 公布日期 修訂公布日期 7112月9日 957月10日 (共5頁)陶瓷面磚總則 General rule for ceramic tiles 1. 適用範圍:本標準適用於建築物所用之陶瓷壁磚、地磚、馬賽克等陶瓷面磚 (以下簡稱面磚 )。 2. 製造方法:以黏土、長石、石英等為主要原料,經稱量、混練、成形、乾燥、施釉(或不施釉 )、印花 (或不印花 )、燒成 (一次燒或二次燒 )等而成。 3. 用語釋義 (1) 陶瓷面磚:以黏土、長石、石英等原 料經高

2、溫燒成之薄片,通常用於舖貼建築物內、外部牆面、地面 (1)及其他需要裝飾之表面。面磚之坯體上釉者為施釉面磚 (2),未上釉者為無釉面磚。 註 (1) 面磚舖貼於牆面者稱為壁磚,舖貼於地面者稱為地磚。 (2) 施釉面磚通常於坯體之一面上釉。 (2) 馬賽克:陶瓷面磚其厚度在 4 10 mm,表面積在 50 cm2以下者,稱之為馬賽克,通常黏貼於 3030 cm 之貼紙或貼網上組合成一個面磚單元。 (3) 釉:為一種玻璃質材料,通常調配成 漿狀,噴塗於坯體表面,經高溫燒成玻璃質薄膜,可增加面磚之硬度、光滑度及色彩。 (4) 坯體 (或稱素坯 ):陶瓷原料經成形後,未上釉前之初製品。 (5) 背梁:

3、為使面磚容易與墁料或接著劑牢固結 合而於坯體背面形成之骨梁狀凸條,其厚度不得小於面磚厚度 (3)之 5%。 註 (3) 面磚厚度之製造尺度,一般包含背梁尺度在內。 (6) 背溝:外裝用之壁磚,為使面磚容易 與墁料或接著劑牢固結合而於坯體背面成形之倒勾狀凹槽,其形狀如圖 1 之例 1 3 所示,其尺度須符合表 1 之規定。 圖 1 背溝之形狀示例 例 1 例 2 例 3 L1L2L3L0L0L0hhh2 CNS 9737, R 1018 例 1: 背溝之端面寬度 (L0),須大於背溝之底面寬度 (L1),即 L0 L1。 例 2:背溝之端面寬度 (L0),須大於背溝深度 (h)中央部分附近之寬度

4、 (L2),即 L0 L2。 例 3:除例 1 及例 2 之外,只要背溝之底面寬度 (L3)滿足 L0 L3條件之形狀亦可接受。 表 1 背溝深度之基準 單位: mm 面磚之表面面積 (A) 背溝之深度 (h) A15 cm2 0.5以上 15 cm2A60 cm20.7以上 60 cm2A100 cm21.2以上 100 cm2A 1.5以上 參考:背溝之最大深度約為 3.5 mm (7) 瓷質:坯體經高溫燒成後,瓷化 (vitrified)者。 (8) 石質:坯體經高溫燒成後,半瓷化者。 (9) 陶質:坯體經高溫燒成後,未瓷化者。 (10) 貼紙 (或貼網 ):為使容易施工而黏附於面磚表面

5、或背面之纖維質薄膜或纖維網。貼於面磚表面者稱為表貼紙 (或表貼網 ),須於施工後剝去;貼於面磚背面者稱為裏貼紙 (裏貼網 ),施工時連帶面磚一同舖貼。其接著性應符合 CNS 3299陶瓷面磚檢驗法第 4.11 節之規定。 (11) 面磚單元 (4):以貼紙黏附或以其他方法將多數面磚排列連結者。 註 (4) 通常用於馬賽克面磚,因其面積小,故須使用貼紙或貼網組合成面磚單元,以利施工;壁磚、地磚等大型面磚通常不黏附貼紙或貼網,其每片即成一面磚單元。 4. 缺點用語釋義 (1) 不潔:成品釉面上附著多餘之顆粒,如坯土、耐火物或其他雜物, 而致突起者。 (2) 針孔:成品釉面有針孔狀者。 (3) 氣泡

6、:釉面上生成之氣泡。 (4) 疱:釉面鼓起呈疱狀者 (較氣泡者為大 )。 (5) 凹陷:成品表面有部分漥陷者。 (6) 脫釉:釉藥不完全附著表面,而部分露出坯體者。 (7) 流釉:釉面有過厚之斑狀、圓形狀或帶狀者。 (8) 釉裂:釉面因拉伸應力而導致之破裂現象者。 (9) 坯裂:坯體表面及背面出現之裂痕。 (10) 坯裂充填:坯裂部位以釉藥或其他材料充填者。 (11) 缺損:成品表面、背面或邊緣部分所生之缺角。 (12) 缺損充填:缺損部位以釉藥或其他材料充填者。 (13) 夾層:坯體成層狀而敲打時聲音鈍濁者。 3 CNS 9737, R 1018 (14) 刮痕:成品表面有擦傷、劃傷等痕跡者

7、。 (15) 翹曲:面磚燒成後,呈弓狀彎曲 (凸翹曲、凹翹曲及側翹曲 )者。 (16) 尺度收縮不齊:面磚之兩對邊尺度不齊者。 (17) 對角尺度不齊:面磚之兩對角線尺度不齊者。 (18) 厚度不均:單片 (張 )面磚單元中,厚度不均一者。 (19) 厚度不齊:面磚單元相互間厚度不齊者。 (20) 接縫不齊:單片 (張 )面磚單元之接縫寬度不齊者。 (21) 接縫錯開:面磚單元相互間之接縫寬度不齊者。 (22) 色斑:成品表面之異色斑點。 (23) 污染:成品表面因受污染之異色部分。 (24) 色調不均:單片 (張 )面磚單元中,顏色不均勻者。 (25) 色調不齊:面磚單元相互間之色調不齊者。

8、 (26) 光澤不均:單片 (張 )面磚單元中,光澤不均勻者。 (27) 光澤不齊:面磚單元相互間之光澤不齊者。 (28) 斑點不均:噴點面磚之斑點不均勻者。 (29) 圖案不對稱:釉面之印花圖案相互間不相對稱者。 (30) 貼紙 (貼網 )超出:貼紙或貼網超出面磚單元四周者。 (31) 貼紙 (貼網 )破損:貼紙或貼網有破損者。 5. 種類:面磚之種類如表 2 所示。 表 2 陶瓷面磚馬賽克 地磚壁磚石質馬賽克瓷質馬賽克陶質地磚瓷質地磚擠出面磚(壁磚)瓷質拋光磚(壁磚)窯燒花崗石面磚(壁磚)石質地磚瓷質拋光磚(地磚)窯燒花崗石面磚(地磚)擠出面磚(地磚)陶質壁磚瓷質壁磚石質壁磚4 CNS 9

9、737, R 1018 6. 用途及使用規定 6.1 用途:如表 3 所示。 表 3 種類 用途 陶質壁磚 陶質地磚 內裝用 石質壁磚 瓷質壁磚 石質地磚 瓷質地磚 石質馬賽克 瓷質馬賽克 擠出面磚 窯燒花崗石面磚 瓷質拋光磚 內裝、外裝用 6.2 使用規定 6.2.1 外裝用壁磚及不使用貼紙或貼網之大型馬賽克 (面積在 50 cm2以上者 ),其背面須有背溝 (第 3(6)節 ),以確保與牆面牢固接合,避免剝落時擊傷行人。 6.2.2 馬賽克可混用較其面積為大之面 磚組成面磚單元,惟馬賽克須佔全面積之50%以上。 7. 製品之稱呼方法:面磚依用途、施釉之有無、坯體材質及種類稱呼之。 例 1.

10、 內裝用施釉陶質壁磚 2. 外裝用無釉石質地磚 3. 內、外裝用瓷質拋光磚 8. 等級:面磚之等級分為一級品及二級品兩種,其判別基準依各種面 磚標準分別訂定之。 9. 形狀、尺度及尺度許可差 9.1 形狀:壁磚、地磚之形狀以正方形及 長方形為主,特殊訂製品則由買賣雙方協定之。馬賽克之形狀變化甚多,不予規定。 9.2 尺度:面磚之長度、寬度及厚度原則上不予規定,僅列出常用尺度供作參考。 9.3 尺度許可差 (5):面磚長度、寬度及厚度之許可差,依各種面磚標準分別訂定之。 註 (5) 此處之許可差係指製成品之許可差,而非製造之許可差。 11. 檢驗:依 CNS 3299 之規定。 12. 包裝:面

11、磚應以紙盒 (箱 )或其他不易破損之容器包裝,以確保運輸、搬送時之安全。 13. 標示:每一包裝盒 (箱 )應標示下列事項。 (1) 製造廠商名稱或其商標 5 CNS 9737, R 1018 (2) 製品之稱呼方法 (3) 尺度 (長 寬 ) 備考:厚度是否標示得由廠商自行決定,僅供參考。 (4) 數量 (5) 等級 參考: 1. 除上述標示事項外,並應依商品標示法相關法令之規定。 2. 面磚施工方法 (1) 壓貼法:為 預先將含有接合劑之水泥墁料或接著劑舖塗於舖貼面上,再將面磚壓貼其上之施工方法。 (2) 預鑄法:為 將面磚預先排列固定於模板面上,再澆打混凝土之施工方法。 引用標準: CNS 3299 陶瓷面磚檢驗法 修訂日期:第一次修訂: 75 年 8 月 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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