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液晶式电波手表(以下简称“手表”)的产品分类、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本标准适用于具有石英谐振器、能接收无线长波时码信号以校准时间、标称工作电压为DC3.00V、具有时、分、秒显示的液晶式手表,手表机心、具有相同功能的其他计时器可参照使用。
copyright@ 2008-2019 麦多课文库(www.mydoc123.com)网站版权所有备案/许可证编号:苏ICP备17064731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