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研类试卷]2013年法律硕士法学(综合课)真题试卷及答案与解析.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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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3 年法律硕士法学(综合课)真题试卷及答案与解析一、单项选择题第 1-45 小题,每小题 1 分,共 45 分。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字母涂黑。1 下列法学流派中,主要强调对法进行规范分析的是( )。(A)自然法学派(B)分析法学派(C)历史法学派(D)社会法学派2 下列法的分类中,专属于英美法系的是( )。(A)公法和私法(B)普通法和衡平法(C)联邦法和联邦成员法(D)成文法和不成文法3 下列关于法的效力的表述,正确的是( )。(A)法的效力是指法的适用范围(B)非规范性法律文件不具有法律效力(C)法的效力是法的实效的必要条件(D

2、)现代法律都不具有溯及既往的效力4 在我国,下列规范性法律文件系统化的活动中,不具有立法性质的是( )。(A)法律编纂(B)法律清理(C)法律汇编(D)法典编纂5 从法律部门角度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属于( )。(A)宪法部门(B)行政法部门(C)刑法部门(D)社会法部门6 从法系角度看,近代以来我国香港地区的法律属于( )。(A)普通法法系(B)大陆法系(C)中华法系(D)社会主义法系7 尽管一些国家的经济发展水平大体相同,但它们的法律形式却差别很大。这一现象表明( ) 。(A)法律与经济发展水平无关(B)经济不是影响法律的唯一因素(C)经济以外的因素对法律起着决定性作用(D)不同国家之间

3、,法律是不能相互借鉴的8 关于司法的表述,下列选项能够成立的是( )。(A)司法权可以依法委托行使(B)司法的首要原则是讲求效率(C)司法在多数情况下具有主动性(D)相较于执法而言,司法具有终局性9 下列关于“ 宪法” 的表述,正确的是 ( )。(A)中国历史典籍中的“宪法” 特指根本法(B)近代意义上的“宪法”泛指典章法度,是“ 法律的法律”(C)古代意义上的“宪法”与近代意义上的“ 宪法” 没有本质区别(D)近代意义上的“ 宪法” 不仅是法的表现形式,而且是一国法律体系的核心10 2012 年 6 月,我国设立地级三沙市,管辖西沙群岛、中沙群岛、南沙群岛的岛礁及其海域。根据我国宪法,设立三

4、沙市的权力属于( )。(A)全国人大(B)国务院(C)海南省政府(D)民政部11 世界上最早确立以宪法法院模式实施宪法监督的国家是( )。(A)美国(B)法国(C)德国(D)奥地利12 根据宪法和法律规定,下列关于村民委员会的表述,不正确的是( )。(A)村民委员会实行村务公开制度(B)村民委员会的选举由乡选举委员会主持(C)村民委员会可以按照居住状况分设若干村民小组(D)村民委员会根据需要设立人民调解、治安保卫等委员会13 根据我国现行宪法规定,负责主持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的是( )。(A)国家主席(B)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C)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长(D)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

5、员会秘书长14 根据我国现行宪法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在办理刑事案件过程中的相互关系是( ) 。(A)各自独立办案(B)联合办案(C)分工负责,互相制衡(D)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15 从仪礼中婚姻“ 六礼 ”的内容看,中国古代的婚姻是 ( )。(A)登记婚(B)仪式婚(C)宗教婚(D)共食婚16 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规定的政治制度是( )。(A)人民代表会议制(B)参议会制(C)人民委员会制(D)工农兵代表大会制17 唐开元年间,某县令收受在押人亲属绢二十匹,为该在押人开脱罪责。依照唐律规定,该县令的行为构成( )。(A)坐赃罪(B)受财枉法罪(C)受所监临财物罪(D

6、)受财不枉法罪18 下列关于法经篇目的表述,正确的是( )。(A)“杂法”规定定罪量刑的基本原则(B)篇目总共为七篇,至汉代增加为九篇(C) “捕法” 是关于囚禁、审判及实施刑罚方面的法律规定(D)“王者之政莫急于盗贼” ,故其律之篇日始于“ 盗法”与“贼法”19 下列关于北洋政府时期立法活动特点的表述,不正确的是( )。(A)颁布众多单行法规(B)判例和解释例成为重要的法律渊源(C)采用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的某些立法原则(D)废止清末新订法律,以新颁法典取而代之20 明朝独有的由皇帝委派宦官会同三法司官员定期录囚的制度是( )。(A)大审(B)朝审(C)圆审(D)热审二、多项选择题第 46-63

7、 小题,每小题 2 分,共 36 分。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至少有两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的字母涂黑。多选、少选或错选均不得分。21 下列关于法理学的表述,能够成立的有( )。(A)法理学研究的是法学的一般理论、基础理论(B)法理学与部门法学之间是一般与特殊的关系(C)法理学从总体上阐释法和法律现象的一般规律(D)当代中国法理学的研究起点与归宿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国家22 下列关于法的价值的表述,能够成立的有( )。(A)法的价值影响人们的法律实践活动(B)法律的各种主要价值之间存在一定的冲突(C)与法律原则相比,法律规则更能体现法的价值(D)除了正义、自由与秩

8、序外,不存在其他法的价值23 小王购买了一套价值 105 万元的商品房,向银行贷款 60 万元,贷款年限为 20年,银行每月从小王的银行账户划扣 4500 元用于还贷。小王与银行之间的法律关系属于( ) 。(A)普通法律关系(B)基本法律关系(C)隶属型法律关系(D)相对法律关系24 下列关于法律解释的表述,能够成立的有( )。(A)法律解释都具有法律效力(B)法律解释实质上是一种类比推理(C)法律解释随时代发展而发展,并非一成不变(D)法律解释应当考虑社会需要,有时不限于立法原意25 下列关于法的产生和发展的表述,能够成立的有( )。(A)法是人类社会发展到一定历史阶段的产物(B)法的产乍先

9、于私有制的产生和国家的产生(C)法的产生的根本原因是社会牛产力的发展(D)法的产生未受到宗教、道德等因素的影响26 下列选项中,主要形成于自由竞争资本主义时期的法律原则有( )。(A)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B)契约自由(C)法律面前人人平等(D)严格责任27 根据我国现行宪法,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均有权制定的规范性法律文件包括( ) 。(A)自治条例(B)单行条例(C)地方性法规(D)行政法规28 下列关于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期问提出质询案的表述,正确的有( )。(A)一个代表团可以提出质询案(B)质询案可以书面或口头形式提出(C)质询案必须明确质询对象、质询的问题和内容(D)三十名以

10、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联名可以提出质询案29 晋律确立了“ 准五服以制罪 ”的原则。下列选项中属于 “五服”之亲的有( )。(A)斩衰(B)大功(C)小功(D)缌麻30 下列关于南京国民政府诉讼审判制度特点的表述,正确的有( )。(A)废除秘密审判和陪审制度(B)实行 “自由心证” 的诉讼原则(C)强化军事审判,扩大军法机关的审判范围(D)采用近代西方国家的公开审判、律师辩护等诉讼原则三、简答题第 64-66 小题,每小题 8 分,共 24 分。请将答案写在答题纸指定位置上。31 简述法律责任的构成要件。32 简述我国中央对特别行政区行使的权力。33 简述中华民国临时约法的主要内容。四、分析题

11、第 67-69 小题,每小题 10 分,共 30 分。要求结合所学知识分析材料回答问题。请将答案写在答题纸指定位置上。34 某夫妇婚后多年未育,盼子心切,遂与保姆达成“借腹生子” 协议。医院提取夫妇双方的精子和卵子培育受精卵后,植人保姆子宫。保姆成功妊娠生育后,该夫妇按协议付给保姆 10 万元。此事件在社会上引起热议。赞同者认为,“试管婴儿” 技术实现了那些不能生育者的生育梦想,法律应予肯定;反对者认为,通过此项技术“借腹生子”,容易引发社会伦理紊乱,法律应予以干预。根据法律与科技关系的基本原理,结合上述材料分析并阐述:(1)科技发展对立法有何影响?(2)立法应如何规范科技成果的应用?35 2

12、011 年 10 月中旬,某市香湖区举行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换届选举。该区某高校作为一个选区公布了 7260 人的选民名单。该选区居民甲曾因刑事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两年,至 2011 年 9 月 23 日期满。甲在选民名单中发现没有自己的名字。11月 15 日,该选区共有 3630 人参加了投票。在投票过程中,教师乙接受了另外 4 名教师选民的委托代为投票。选举委员会最终确认并宣布丙以 3203 张选票当选人大代表。请结合我国宪法和选举法相关规定,指出本次选举中的不合法之处,并说明理由。36 酒泉庞淯母者,赵氏之女也,字娥。父为同县人所杀,而娥兄弟三人,时俱病物故,仇乃喜而自贺,以为莫己报也。娥阴怀

13、感愤,乃潜备刀兵,常帷车以候仇家。十余年不能得。后遇于都亭,刺杀之。因诣县自首。日:“父仇已报,请就刑戮。”禄福长尹嘉义之,解印欲与俱亡。娥不肯去。日:“怨塞身死,妾之明分;结罪理狱,君之常理。何敢苟生,以枉公法!”后遇赦得免。州郡表其闾。太常张奂嘉叹,以束帛礼之。后汉书.列女传请运用中国法制史的知识和理论,分析上述材料并回答下列问题:(1)赵娥的行为是何性质? 依汉律,对此行为应当如何处理?(2)赵娥报仇后到县衙自首。汉承秦制,秦朝关于自首的规定如何?唐朝又是如何对自首加以完善的?(3)该案反映出中国古代怎样的礼法关系?五、论述题第 70 小题,本题 15 分。请将答案写在答题纸指定位置上。

14、37 联系我国实际,论述法治国家的主要标志。38 论述我国国家机构的组织和活动原则。2013 年法律硕士法学(综合课)真题试卷答案与解析一、单项选择题第 1-45 小题,每小题 1 分,共 45 分。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字母涂黑。1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在近代西方法学流派中,主要包括自然法学派、分析实证法学派、社会法学派等。自然法学派主张法与道德存在本质上的联系,而分析实证法学派则恰恰相反,认为法与道德没有实质联系,强调对法进行规范性的分析。历史法学派认为法律是特定地域人群的生存智慧与生活方式的规则形式,强调法律同民族、历史之间

15、的关系。社会法学派强调的是法律的社会目的和作用。综上,本题选 B。2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公法和私法是大陆法系对于法律的分类;普通法和衡平法是英美法系中法律分类的方法;成文法和不成文法是根据法律是否以法典形式出现而做出的划分,不论是大陆法系还是英美法系都有此分类;联邦法和联邦成员法是在联邦制国家中对联邦和联邦的各组成成员的法律种类做出的划分。因此本题中专属于英美法系的为 B。3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法的效力,即法的约束力,指人们应当按照法律规定的那样行为。它强调的是法的约束力,故 A 错误。法的效力通常分为规范性法律文件的效力幻和非规范性法律文件的效力。前者具有普遍约束力,

16、而后者也具有约束力,只是针对特定的人或事,故 B 不正确。现代法律并非都不具有溯及既往的效力,如刑法中的“从旧兼从轻”原则,故 D 错误。法的实效一般是指具有法律效力的指定法在实际社会生活中被执行、适用、遵守的状况,强调的是实际效果,如果没有法的效力,法的实效无从谈起,C 正确。4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当代规范性法律文件系统化的方法主要有三种,即法律汇编、法律编纂(又称法典编纂) 和法律清理。法律编纂和法律清理是有权的国家机关依照法律权限从事立法性质的工作。故 ABD 不选。法律汇编,顾名思义,就是将现有的法律条文进行汇合整编,不涉及法律的改动。故答案为 C。5 【正确答案】 A【试

17、题解析】 我国现行的法律体系主要包括七个法律部门,分别是宪法及其相关法、行政法、民商法、经济法、社会法、刑法、程序法。宪法部门中除了包括宪法之外,还包括处于附属层次的一些法律,如:国家机关组织法、选举法和代表法、国旗法、国籍法、特别行政区基本法、民族区域自治法、公民基本权利法、法官法、检察官法、立法法和授权法等。因此,本题中国籍法属于宪法部门,答案为 A。6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法系是按照世界各个国家和地区法律的源流关系、历史传统以及形式上的某些特点对法律所做的分类。对资本主义影响最大的法系是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属于英美法系的国家和地区主要为英、美以及曾经的英国殖民地,因此我国香港的

18、法律体系为英美法系。大陆法系主要范围为欧陆国家及其殖民地和日本等地,所以我国澳门属于大陆法系。中华法系,是中国的封建法律和亚洲一些仿效这种法律的国家法律的总称,目前已经瓦解。社会主义法系的范围包括苏联以及东欧等社会主义国家以及我国。7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关于法律与经济的关系,应该时刻记住经济虽然不是影响法律的唯一因素,但经济对法律具有决定性作用。AC 错误,B 正确。不同国家虽然法律形式差别很大,但并不影响其相互借鉴。D 错误。综上,本题答案为 B。8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司法通常指国家司法机关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具体应用法律处理各种案件的专门活动。司法活动具有被动型、中

19、立性、终极性、形式性和专属性等特点。司法的原则主要包括:公民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原则;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原则;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原则。司法的专属性特征决定其不能委托行使;司法重视效率,但绝不能以讲求效率作为首要原则;司法通常是被动进行的,因而多数情况下不具有主动性,ABC 三项错误。因此选 D。9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中国历史典籍中的“宪法”通常泛指典章、法度,而不是特指根本法,所以 A 错误。近代意义上的宪法所指的是“法律的法律 ”,不再泛指典章和法度,B 错误。占代由于没有产生近代的宪法概念和理论,因此古代意义上的宪法和近代意义的宪法存在着本质区别,C 错误。近代的

20、宪法是一国法律的核心,是法律体系的核心,所以 D 正确。10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设立、撤销、更名,由全国人大审议;自治州、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的建置及变更由国务院审批;县、市、市辖区的部分行政区域界线的变更,由国务院授权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审批;批准变更时,报民政部备案。三沙市属于地级市,根据宪法规定,地级市的设立、变更的权力属于国务院。11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目前世界上的宪法监督模式主要分为三种:普通法院模式、专门机关模式以及立法机关模式。对于宪法法院有一点需要记忆,即本题中的考点,世界上第一个宪法法院建立于奥地利。因此选 D。12 【正确

21、答案】 B【试题解析】 村民委员会是农村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村委会组成人员由村民直接选举产生,选举工作由村民选举委员会主持,B 错误。村委会根据需要,可设立若干下属委员会,如人民调解、治安保卫、公共卫生与计划生育等委员会,D 正确。村委会可以根据村民居住状况、集体土地所有权关系等分设若干村民小组,C 正确。村民委员会实行村务公开制度, A 正确。因此选 B。13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每年召开一次,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召集,全国人大常委会在会议前召开预备会议,选举主席团和秘书长,通过会议议程和其他事项。会议由主席团主持。综上,本题答案为 B

22、。14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根据宪法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应当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以保证准确有效地执行法律。因此选D。15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登记婚是以登记为婚姻成立要件的婚姻方式,是现代最为普遍的婚姻制度。仪式婚是古代很普遍的婚姻形式,是以一定的仪式作为婚姻成立条件的婚姻类型。“六礼”就是我国古代仪式婚的重要仪式之一。宗教婚是指根据宗教教义规定履行结婚程序的婚姻。共食婚是古罗马亲属法中规定的婚姻种类之一,属于宗教婚的一种。因此选 B 项。16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1931 年工农兵代表大会通过了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主

23、要对下列相关内容做出了规定:(1)苏维埃国家的性质是工人和农民的民主专政国家;(2)苏维埃国家的政治制度是工农兵代表大会;(3)苏维埃国家公民的权利和义务;(4)苏维埃国家的外交政策。由此可知,本题答案为 D。17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唐代将与不法所得相关的犯罪规定为“六赃”,分别足受财枉法、受财不枉法、受所监临财物、贼盗、窃盗、坐赃。受财枉法是指收受当事人贿赂利用职权曲法枉断,为其开脱罪责或者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受财不枉法是指虽然收受钱财,但是没有做出不法裁判的行为;受所监临财物是指主管官员私自接受所监管的吏民的财物。贼盗和窃盗是一般主体犯罪,分别是指秘密窃取他人财物和暴力取得他

24、人财物。除前五种以外的所有赃罪均可归为坐赃。本题中官员收取他人财物为其开脱罪责的行为构成了六赃中的受财枉法罪,答案为 B。18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法经是法制史中恒考恒重的知识点,需要认真掌握。对于法经,下列内容需要记忆:作者是战国时期魏国的李悝,是中国占代第一部系统的成文法典。共分盗法贼法网法捕法杂法具法六篇,B 错误。其中盗法贼法分别针对财产和人身伤害相关犯罪;网法(也称囚法)规定了囚禁和审判罪犯,捕法规定了追捕犯罪人的相关内容,C 错误。杂法规定了六禁,并没规定定罪量刑的基本原则,A 错误。具法相当于总则,起到具其加减的作用。因此选 D。19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北洋

25、政府的立法活动主要有如下几个特点:第一,采用、删改清末新定之法律。第二,采用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的某些立法原则。第三,制定颁布众多单行法规。第四,判例和解释例成为重要司法渊源。据此,本题答案为 D。(对于此类题目,了解即可,以便应对选择题。)20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在明代的会审制度中,独有的制度是五年一次的大审,答案为 A。对于明朝会审制度,需要记忆的主要为以下内容。三司会审:继承唐代的三司推事制度,内容为重大疑难案件由三法司长官共同审理,交由皇帝裁决。九卿会审(圆审):特别重大案件或者虽然已决但是囚犯不服仍然翻案的案件,由皇帝命令六部尚书及通政使司、都察院左都御史、大理寺卿会审,最终

26、交由皇帝批准。朝审:是对已决的在押囚犯的会官审理,这一制度是古代录囚的延续和发展,也是清代秋审和朝审制度的源泉。大审:皇帝委派宦官会同三法司官员审录囚徒,五年一次,此制度为明代特有,需要注意。热审:由宦官、锦衣卫、三法司进行。二、多项选择题第 46-63 小题,每小题 2 分,共 36 分。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至少有两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的字母涂黑。多选、少选或错选均不得分。21 【正确答案】 ABCD【试题解析】 法理学是从总体上研究法和法律现象的一般规律,研究法的产生、本质、特征、作用、形式、发展、实施等基本知识、概念和原理,研究法的创制和实施的一般理论,并着

27、重研究社会主义法和法制的基本理论问题的理论学科。法理学研究的对象是法学的一般理论和基本理论,是法和全部法律现象及其规律性。它和部门法学是一般与特殊的关系,其研究起点和归宿是建设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综上,本题正确答案为 ABCD。22 【正确答案】 AB【试题解析】 法的价值是法存在的理论正当性依据,它构成一个社会的法律主体尤其是法律职业人的精神存在的核心部分,直接决定了社会的法律主体的法律思维方式与法律实践,故 A 正确。法律价值体系之间是协调统一的,有些价值之间可能本身存在冲突,但价值体系可以实现价值之间的协调,故 B 正确。法律原则和法律规则一样能体现法的价值,故 C 错误。法的价

28、值的主要价值包括秩序、自由、平等、人权、正义、效率等,故 D 错误。因此选 AB。23 【正确答案】 AD【试题解析】 (1)依所体现的社会关系内容的性质,法律关系可以分为基本法律关系、普通法律关系与诉讼法律关系。基本法律关系是指由宪法或宪法性文件所创立或确认的,直接反映该社会经济制度和政治制度基本性质的法律关系。普通法律关系是指依据宪法以外的法律形成的,存在于各类权利主体和义务主体之间的法律关系。诉讼法律关系是指依诉讼法律规范而形成的,存在于诉讼程序之中的法律关系。(2)依主体地位是否平等,法律关系可以分为隶属型法律关系和平权型法律关系。(3)依主体是否特定化,法律关系可以分为绝对法律关系和

29、相对法律关系。绝对法律关系是指权利主体特定而义务主体不特定的法律关系。相对法律关系是指存在于特定的权利主体和义务主体之间的法律关系。本题中的法律关系是特定主体基于民事法律而产生的、和特定主体之间的、平等的相对法律关系,因此是普通、平权、相对的法律关系,故 AD 正确。24 【正确答案】 CD【试题解析】 根据是否具有效力,法律解释分为正式解释和非正式解释。正式解释包括立法解释和司法解释,非止式解释指学理解释,没有法律效力,所以 A 错误。法律解释的推理方式不限于类比推理,B 错误。法律解释随时代的变化而发展,C 正确。法律解释为了满足社会需要,并不完全限于立法原意,故 D 正确。因此选 CD。

30、25 【正确答案】 AC【试题解析】 法是社会发展到一定历史阶段的产物,随着国家的产生而产生,因此 A 正确,B 错误。法产生的根本原因是社会生产力的发展,但也受到宗教、道德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故 C 正确,D 错误。因此选 AC。26 【正确答案】 ABC【试题解析】 自由竞争资本主义时期的法律原则主要包括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契约自由和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几项原则,严格责任原则是垄断资本主义阶段的产物。因此 ABC 正确。27 【正确答案】 AB【试题解析】 根据宪法规定,各级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都可以制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因此 AB 正确。地方性法规是由省级或较大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

31、务委员会制定的,所以自治地方中的自治县以及自治州的人民代表大会没有权限制定地方性法规,故 C 错误。行政法规是由国务院制定的,和民族自治地方人民代表大会没有关系,故 D 错误。因此选 AB。28 【正确答案】 ACD【试题解析】 宪法规定,一个代表团或 30 个以上代表可以联名提出书面形式的质询案,质询案中必须注明质询对象、质询的问题和内容。因此 B 错误。选ACD。29 【正确答案】 ABCD【试题解析】 晋律第一次将礼中的“服制”列入律典。古代服制把亲属分成五个等级:斩衰、齐衰、大功、小功、缌麻。因此 ABCD 正确,全选。30 【正确答案】 BCD【试题解析】 南京国民政府的诉讼审判制度

32、包括以下几个特点:严密的侦查制度;实行“自由心证”的诉讼原则;秘密审判和陪审制度;扩大并强化军事及军法机关的审判;维护帝国主义侵华军队的特权。综上,本题答案为 BCD。三、简答题第 64-66 小题,每小题 8 分,共 24 分。请将答案写在答题纸指定位置上。31 【正确答案】 法律责任的构成要件是指承担法律责任必须具备的各种条件或必须符合的标准。其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点:(1)责任主体,是指承担法律责任的主体,责任主体必须具有法定责任能力。(2)违法行为,是指违反法律规定的义务、超越权利的界限行使权利以及侵权行为的总称。(3)损害结果,是指由于违法行为所导致的损失和伤害的事实。(4)因果关系,

33、是指违法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5)主观过错,是指承担法律责任的主体在主观上存在的故意或过失。【试题解析】 在回答此类简答题时,应当注意首先需要答出相关概念,然后需要对每一点做适当阐述,切记不可只回答出每一点的名称而不做阐述,而最终必然造成减分。32 【正确答案】 根据我国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的规定,中央对特别行政区行使下列权力:(1)中央人民政府负责管理与特别行政区有关的外交事务、防务,任命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和行政机关的主要官员。(2)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有权决定特别行政进入紧急状态,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的解释权属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3)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的修改权属

34、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试题解析】 本题难度较大,考查中央对特别行政区的权力。书上并无集中罗列,需要考生拥有较全面的知识去分析。分析此题,我们可以分步来看,先看中央人民政府对它的权力,接着分析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对它的权力。一步一步来阐述分析,做到不漏知识点。33 【正确答案】 中华民国临时约法的主要内容有:(1)明确宣示中华民国为统一的民主共和国。(2)确立了资产阶级民主共和国的政治体制和国家制度。(3)规定了人民享有广泛的权利及应尽的义务。(4)确认了保护私有财产的原则。【试题解析】 中华民国临时约法是在辛亥革命后南北议和的过程中制定的,具有中华民国临时宪法的性质,在正式宪法实施以前,

35、具有与宪法相等的效力。作为一部资产阶级民主共和国性质的宪法文件,它具有资产阶级革命性和民主性。中华民国临时约法的相关内容一直是考试的重点内容,考生还需要对其特点和历史意义掌握清楚。四、分析题第 67-69 小题,每小题 10 分,共 30 分。要求结合所学知识分析材料回答问题。请将答案写在答题纸指定位置上。34 【正确答案】 (1)科技发展影响立法调整的范围。当前在医学科技领域还存在许多法律空白,如试管婴儿技术的应用等问题,亟须法律调整。科技对法律内容与原理产生影响。材料中试管婴儿等医学技术的进步引发“借腹生子” 等事件,冲击着传统的婚姻家庭关系、父母子女关系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科技进步对法律的

36、评价标准产生影响。如人们会根据医学技术的进步,确立新的法律评价标准,并要求法律不断完善。(2)科技成果的应用具有双重性,立法应使其向积极方面发展,并控制其消极方面。立法对科技成果的应用要合理规范,使其符合社会基本伦理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具体措施包括:通过立法规定科技成果的主体、条件和适用范围;通过立法规范相关程序;通过立法规定相应的法律责任及制裁措施。35 【正确答案】 (1)甲未被列入选民名单的做法是不合法的。根据宪法规定,我国公民凡年满 18 周岁,未被剥夺政治权利的,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在公布选民名单前,甲被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已满,依法应享有选举权,有权参加本次选举。【试题解析】 按照宪

37、法规定,我国成年公民除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以外都有选举权。需要注意的是,除了剥夺政治权利之外,也时常会考查是公民患精神病的情况,精神病人是享有选举权的,只是由于实际情况限制不宜将其列人选民名单。(2)乙接受 4 名教师的委托代为投票的行为是不合法的。根据选举法规定,选民可以书面委托其他选民代为投票,每一选民接受的委托不得超过 3 人。(3)选举委员会确认丙在本次选举中当选是不合法的。根据选举法规定,在选民直接选举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时,选区全体选民的过半数参加投票,选举有效。代表候选人获得参加投票的选民过半数的选票,始得当选。该选区共有选民 7260 人,实际参加投票的选民为 3630 人,未超过全体

38、选民的半数,故本次选举当属无效。尽管丙获得参加投票的选民过半数的选票,但因本次选举无效,所以选举委员会不应确认丙的当选。在分析选举结果是否有效时需要注意一点,即超过半数不含恰好为半数的情况,在选择题和分析题中,这一点经常作为陷阱出现。36 【正确答案】 (1)赵娥的行为是为报父仇的故意杀人行为。此行为在汉代应以杀人罪判处死刑。(2)秦朝称自首为“ 自出”,对自首者处刑从轻。唐律对自首制度的完善主要体现在:明确了关于自首构成的法定条件,并区分自首和自新;对“自首不实”和“自首不尽”作了详细规定;规定对某些后:果无法挽回的犯罪,不适用自首减免刑罚;规定自首者虽可免罪,但赃物须按法律规定如数偿还。(

39、3)礼法结合是中国传统法律的典型特征。所谓“出礼而人刑” ,体现了礼法之间的互补关系。儒家伦理主张孝道,杀父之仇不共戴天。本案中,围绕赵娥的杀人行为,伦理认同而法律严惩,体现了在处理为报父仇杀人的问题上情、理、法之间的冲突。在以后各朝中,此类行为往往因统治者提倡孝道而受到宽宥。五、论述题第 70 小题,本题 15 分。请将答案写在答题纸指定位置上。37 【正确答案】 法治国家的主要标志包括以下几点:第一,完备而良善的法律体系。对于我国来讲,完备良善的法律体系的建立要求形式上和内容上具有如下特点:在形式上,重要的法律关系必须有法律调整;法律规范必须明确、肯定、具体,具有可诉性和可操作性;法律体系

40、应当结构严谨、内部和谐、内容完备,各部门法之间、各种不同渊源的规范性法律文件之间要彼此衔接、和谐一致。在内容上,立法必须体现民主政治、权利保障和权力制约原则。第二,健全高效的法律运行体制。法律运行包括执法、司法和法律监督等活动。严格的执法体制和公正的司法体制要求,在行政执法体制建设上,应当建立行政权力分工和制约制度。在司法体制方面,必须健全和完善保障司法独立的各项制度。法律监督是实现法治的必要保障,离开有效的监督,国家权利很容易日益膨胀而摆脱法律的束缚,为此必须进一步完善各种法律监督机制,并为监督活动的实施提供可靠的途径和保障条件。第三,高素质的法律职业队伍。法律终究需要人来执行,高素质的法律

41、职业队伍是法治国家的组织保证。因此,对于我国而言,培养大批忠于法律和人民利益,高度知识化、专业化的公务员队伍和法律职业群体是建立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当务之急。第四,较高的全民法律意识。法治社会的基础归根结底在于民众,广大公民自觉行使权力、履行义务的动机和行为是依法治国的最根本动力所在。特别是在我国现阶段,更是急需提高全民素质,培养自由、民主、人权和宪政理念、法律至上观念,努力在全民中普及法律知识。第五,良好的法律秩序。法治最终表现为一种良好的法律秩序,实现良好的法律秩序既是法治的目标和结果,也是检验是否厉行法治的一个重要指标。【试题解析】 对于法理学的论述题,一定要注意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加以阐述,

42、切记不可只答出条条框框而不结合实际说明。38 【正确答案】 (1)民主集中制原则是我国国家机构组织和活动的基本原则。全国人大和地方各级人大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由人大产生,向它负责,受它监督。中央与地方国家机构职权的划分,遵循在中央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地方主动性、积极性的原则。(2)责任制原则指国家机关及工作人员对其决定、履职所产生的结果,必须承担责任。按照国家机关的不同性质,分为集体负责制和个人负责制两种。人大及其常委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实行集体负责制。行政机关、军事机关实行个人负责的领导体制。(3)法治原则要求国家机关在其组织和活动中都要依法行使职权。国家机关的设立和活动必须符合宪法和法律规定;国家机关作出决定、命令、裁判等工作的程序必须符合法律要求;国家机关任何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除以上三项原则外,还有民族平等和民族团结的原则、效率原则、联系群众原则、党的领导原则。它们都是宪法规定的、国家机关应当遵循的组织和活动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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