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研类试卷]2016年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真题试卷及答案与解析.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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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6 年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真题试卷及答案与解析一、单项选择题1 从刑法的形式渊源来看,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惩治骗购外汇、逃汇和非法买卖外汇犯罪的决定是( ) 。(A)狭义刑法(B)单行刑法(C)附属刑法(D)立法解释2 “过失犯罪,法律有规定的才负刑事责任。” 刑法的这一规定体现的原则是 ( )。(A)罪刑法定(B)主客观相统一(C)罪责刑相适应(D)刑法适用平等3 甲挪用公款炒股亏损无力归还,被检察机关以贪污罪起诉,人民法院依法认定甲的行为构成挪用公款罪。人民法院对本案罪名的变更实现了刑法的( )。(A)规制机能(B)保护机能(C)保障机能(D)威慑机能4 下列行为可以构成犯罪的

2、是( )。(A)参加传销组织(B)多次敲诈勒索他人财物(C)雇用童工清理客房(D)拐卖 15 周岁的男孩5 甲在丈夫的水杯中投毒,意图杀害丈夫。丈夫中毒后呕吐不止,甲见状小忍,将丈夫送到医院,使之得救。甲的行为属于( )。(A)犯罪预备(B)犯罪未遂(C)犯罪中止(D)犯罪既遂6 2014 年 6 月 20 日,甲持枪抢劫后逃至外地。同年 11 月 8 日,甲因琐事将他人殴打成重伤。对甲的抢劫犯罪( )。(A)经过 20 年一般不再追诉(B)从 2014 年 6 月 20 日起计算追诉期限(C)因为甲逃避侦查,其追诉期限不受限制(D)如果 20 年后认为必须追诉的,报清公安部核准7 甲、乙二人

3、驾驶摩托车夺取吴某挎包,因车速过快将吴某带倒,致其重伤。甲、乙的行为应认定为 ( ) 。(A)抢夺罪(B)故意伤害罪(C)抢劫罪(D)抢夺罪和过火敛人重伤罪8 甲因涉嫌受贿被逮捕,在受讯问时如实供述了受贿罪行,并举报同监室的一名犯罪嫌疑人企图脱逃,经查证属实。下列选项中,正确的是( )。(A)甲具有自首情节,对其可以从轻处罚(B)甲具有立功情节,对其呵以免除处罚(C)甲具有坦白情节,对其可以从轻处罚(D)甲具有重大立功情节,对其应当免除处罚9 甲明知王某是逃犯,在公安人员前来抓捕王某时,给其 3 000 元帮他逃跑。甲的行为构成( )。(A)窝藏罪(B)妨害公务罪(C)包庇罪(D)私放在押人员

4、罪10 张某深夜撬门进入甲家,被甲安装在保险柜上的防盗装置击中头部受轻伤。甲的行为属于( ) 。(A)事先防卫(B)正当防卫(C)假想防卫(D)防卫过当11 依据刑法规定,在道路卜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处拘役,并处罚金。”此处的法定刑属于 ( )。(A)援引法定刑(B)绝对确定法定刑(C)相对确定法定刑(D)绝对不确定法定刑12 甲在封闭的居民小区内醉酒驾驶,拐弯时冈采取措施不当,将人行道上的 2 人撞成重伤。甲的行为应认定为( )。(A)危险驾驶罪(B)交通肇事罪(C)故意伤害罪(D)过失致人重伤罪13 甲将面粉制作的小丸冒充消炎药卖给某药店,获利巨大。对甲的行为( )。(A)应

5、以诈骗罪定罪处罚(B)只能以生产、销售假药罪定罪处罚(C)只能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定罪处罚(D)应以牛产、销售假药罪与牛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择一重罪处断14 法官甲违背事实和法律,判决赵某的儿子无罪。事后,赵某按照和甲事前的约定,将 5 万元现金送给甲的妻子乙,乙打电话向甲问明情况后收下现金。关于甲、乙的行为,判断正确的是( )。(A)甲只构成徇私枉法罪,乙构成受贿罪(B)甲只构成徇私枉法罪,乙构成利用影响力受贿罪(C)甲构成徇私枉法罪和受贿罪,乙构成受贿罪(D)甲构成受贿罪,乙不构成犯罪15 某组织采用暴力、威胁手段长期控制某地长途汽车客运业务。甲参加该组织后,按照组织的指令,将一名“不听话

6、” 的司机打成重伤。甲的行为应认定为 ( )。(A)故意伤害罪(B)参加恐怖组织罪(C)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D)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和故意伤害罪16 下列选项中,应以一罪定罪处罚的是( )。(A)运送他人偷越国境,并杀害检查人员的(B)生产伪劣产品,并以威胁方法抗拒查处的(C)收买被拐卖妇女,并非法限制其人身自由的(D)走私毒品,并以暴力方法抗拒检查,情节严重的17 下列表述中,符合我国刑法关于盗窃罪规定的是( )。(A)在长途汽车上显露匕片后窃取财物的,属于携带凶器盗窃(B)在公共场所窃取他人所穿衣服口袋内财物的,属于扒窃(C)一年之内在公共场所扒窃两次的,属于多次盗窃(D)进入宾馆客房窃

7、取财物的,属于入户盗窃18 质监局局长甲明知某食品加工厂违法使用食品添加剂,但未依法采取措施,致食用该厂食品的多名消费者食物中毒,社会影响恶劣。甲的行为应认定为( )。(A)食品监管渎职罪(B)玩忽职守罪(C)放纵制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罪(D)滥用职权罪19 甲误将黄色染料当硫磺,制造了“炸弹” ,并投掷到邻居刘某家,意图杀死刘某,但“炸弹”未能爆炸,刘家五口人安然无恙。甲的行为应认定为( )。(A)投放虚假危险物质罪(既遂)(B)故意杀人罪(未遂)(C)爆炸罪(未遂)(D)投放危险物质罪(未遂)20 甲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因过失造成另一罪犯重伤。二年期满后,对甲应( )。(A)减为元期徒刑(B

8、)减为二十年有期徒刑(C)执行死刑(D)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21 2014 年 3 月 2 日,甲、乙离婚并分割了共同财产。2015 年 3 月 8 日,甲发现乙在离婚时将属于夫妻共有的 40 万元存款转移到了乙兄的银行账户中,遂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分割该 40 万元存款。本案的诉讼时效期间起算日为( )。(A)2014 年 3 月 2 日(B) 2014 年 3 月 3 日(C) 2015 年 3 月 8 日(D)2015 年 3 月 9 日22 下列民事法律关系中,需要两个法律事实才能产生的是( )。(A)抵押关系(B)遗嘱继承关系(C)侵权赔偿关系(D)婚姻关系23 甲为精神病人乙的监护

9、人。甲的下列行为中,属于依法履行监护职责的是( )。(A)免除丙欠乙的 1 万元债务(B)撤销乙患病前低价卖表给丁的合同(C)用乙的存款为乙支付医疗费(D)为防止乙出门用铁链将其锁在家里24 下列情形中,可引起诉讼时效中止的是( )。(A)发生不可抗力(B)债权人起诉后又撤诉(C)债权人向公安机关报案 (D)债权人向债务人主张权利25 下列权利中,属于身份权的是( )。(A)名誉权(B)名称权(C)隐私权(D)配偶权26 下列选项中,属于民事法律行为的是( )。(A)甲到烈士陵园缅怀先烈(B)乙开车不慎将行人撞倒(C)丙邀请朋友到自家聚餐(D)丁向同事转让一架钢琴27 甲将母亲的骨灰葬于乙村坟

10、地时,将自己的-一对于镯随葬。该手镯的所有权属于( )。(A)甲母(B)甲(C)乙村(D)国家28 甲、乙、丙三人共同设立一会计师事务所,该事务所为特殊的普通合伙食业。甲、乙在办理一笔业务时。因重大过失造成客户损失 10 万元。该损失应由( )。(A)甲、乙、丙承担按份责任(B)甲、乙、丙承担无限连带责任(C)甲、乙承担按份责任,丙承担补充责任(D)甲、乙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丙承担有限责任29 甲委托乙购买某品牌新款手机并预付了购机款,乙又委托丙办理此事。但未将购机款交给丙,也未征求甲的意见。丙购得手机后交给甲,甲拒绝接受。对此,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 。(A)丙系甲的指定代理人(B)乙的转委托

11、行为有效(C)甲有权要求乙返还购机款(D)丙有权要求甲支付购机款30 甲购得某画家创作的一幅油画。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甲获得该作品的( )。(A)著作权(B)复制权(C)修改权(D)原件展览权31 某高校学生甲、乙在学校操场上扣篮球时,乙投篮,球反弹将甲的头部砸伤。甲的损害应由( ) 。(A)甲自己承担(B)乙承担全部责任(C)该高校承担全部责任(D)该高校与乙共同承担责任32 甲向乙借款 5 万元,以自己的汽车作抵押并办理了抵押登记。抵押期间,丙向甲表示愿意购买该车。根据我国物权法,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甲通知乙后即有权转让该车(B)甲告知丙后即有权转让该车(C)甲征得乙同意后有权转让

12、该车(D)甲在任何情况下均无权转让该车33 甲、乙分别在山上伐木,为图方便各自将伐下的原木从山上滚下,不料其中一根木头砸伤了山下的行人丙,且无法确定是谁推下的这根术头。丙的损害应由( )。(A)甲、乙承担按份责任(B)甲、乙承担连带责任(C)甲、乙、丙分担(D)丙自已承担34 根据我国侵权责任法,侵害他人财产的,如果财产损失按照市场价格计算,则市场价格的确定时间为( )。(A)损失发生时(B)被侵权人提起诉讼时(C)侵权行为实施时(D)被侵权人知道损失发生时35 甲公司章程规定: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为张某;公司签订金额 100 万元以上的合同须经董事会决议。后张某擅自以甲公司名义与不知情的乙公司签

13、订了一份金额为150 万元的合同。张某的代表行为( )。(A)有效(B)可撤销(C)无效(D)效力待定36 甲、乙婚后开了一家便利店,由乙经营。2013 年 6 月起二人分居,同年 9 月乙向丙借款用于便利店的经营,2014 年 12 月甲、乙离婚。不久,丙请求乙偿还到期欠款,乙拒绝。该债务应由( )。(A)甲、乙承担按份责任(B)甲、乙承担连带责任(C)乙承担全部责任(D)乙承担责任,甲承担补充责任37 甲立有遗嘱,将其两幅字画留给好友乙。甲死后次日,乙表示接受遗赠。后乙在遗产分割前死亡。对此,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该遗赠失效(B)两幅字画由乙的继承人继承(C)该遗赠不生效(D)两幅

14、字画由乙的晚辈直系 m 亲继承38 下列行为中,可引起不当得利之债的是( )。(A)甲偿还 5 万元赌债(B)乙清偿明知超过诉讼时效期间的债务(C)丙被他人收养,成年后给付生父母生活费(D)丁误将邻居的装修材料用于自己房屋的装修38 根据以下案情,回答问题。2014 年 3 月 12 日,甲、乙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并于当日办理了预告登记。合同约定,乙于 3 月 15 日支付全款,双方于 3 月 30 目前办理过户手续。乙依约支付房款后,因甲出差双方一直未办理过户手续。7 月 10 日甲又将该房屋卖给丙并办理了过户手续。39 关于两份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甲、乙之间的合

15、同和甲、丙之间的合同均有效(B)甲、乙之间的合同有效,甲、丙之间的合同无效(C)甲、乙之间的合同无效,甲、丙之间的合同有效(D)甲、乙之间的合同有效,甲、丙之间的合同效力待定40 2014 年 8 月 1 日,乙将甲诉至法院。此时( )。(A)预告登记有效,但丙取得房屋所有权(B)预告登记有效,丙不能取得房屋所有权(C)预告登记失效,丙取得房屋所有权(D)预告登记失效,但丙不能取得房屋所有权二、多项选择题41 下列关于刑法中法条竞合的说法,正确的有( )。(A)法条竞合是指一个犯罪行为同时触犯数个罪名的犯罪形态(B)处理法条竞合时一般适用特别法优于普通法的规则(C)我国刑法中的法条竞合主要存在

16、于刑法分则之中(D)在竞合的数个法条中,仅应择一适用42 下列行为中,可以构成侵犯著作权罪的有( )。(A)出售假冒某画家署名的油画(B)出版某出版社享有专有出版权的考试辅导书(C)未经某作家许可,复制发行其创作的历史小说(D)未经某音像公司许可,复制发行其制作的音乐唱片43 下列选项中,应以故意毁坏财物罪定罪处罚的有( )。(A)甲发现所盗手表是仿制品,将其丢弃(B)乙偷开朋友的摩托车,导致车辆丢失(C)丙为泄愤,将多辆大货车中的柴油偷偷放掉(D)丁到某办公室盗窃时未发现现金,遂砸毁办公室内多台电脑44 下列情形中,属于事实认识错误的有( )。(A)甲殴打张某时,火手打中了路人李某,致其重伤

17、(B)乙认为家长教训孩了天经地义,经常在家殴打孩子(C)丙误以为前来抓捕自己的警察赵某是仇家,挥棍将其打成重伤(D)丁开车欲撞死钱某,钱某被撺后倒地昏迷,丁误认为其已死亡于是离去45 甲(76 周岁) 因生活琐事与妻子发生争执,盛怒之下用水果刀将妻子一刀捅死。对于甲的刑事责任,下列选项中正确的有( )。(A)对甲可以适用死刑(B)对甲不能适用死刑(C)对甲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D)对甲可以判处死刑缓期执行,同时决定对其限制减刑46 明知产品存在缺陷仍然实施某些行为,造成他人死亡或者健康严重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相应的惩罚性赔偿。这些行为包括( )。(A)生产(B)销售(C)运输(D)保管47

18、 下列行为中,构成侵犯商标权的有( )。(A)甲销售伪造的注册商标标识(B)乙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C)丙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D)丁在类似商品上,将与他人注册商标近似的标志作为商品装潢使用,误导公众48 下列选项中,可以认定为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业主的有( )。(A)基于租赁合同使用房屋的承租人(B)依法登记取得建筑物专有部分所有权的人(C)根据人民法院的生效判决取得建筑物专有部分所有权的人(D)基于与建设单位之间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已合法占有建筑物专有部分的人49 甲、乙系夫妻。在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情况下,甲请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能得到法院支持的理由

19、有 ( )。(A)乙伪造大妻共同债务(B)乙挥霍夫妻共同财产(C)乙隐藏夫妻共同财产(D)乙变卖夫妻共同财产50 甲公司买通乙公司员上,获得乙公司的产品制造方法及客户名单等保密信息。其后甲公司以乙公司的名义与乙公司客厂 1 进行交易。甲公司的行为侵害了乙公司的( )。(A)专利权(B)商业秘密(C)名称权(D)隐私权三、简答题51 简述结合犯的特征。52 简述赌博罪的构成要件。53 简述宣告死亡的条件。54 简述我同专利权客体的具体类型。四、辨析题55 有人认为:“ 没有杀人的目的,就不构成故意杀人罪。” 请运用相关刑法理论和规定进行辨析。56 有人认为:“ 物权的标的物不论辗转流入何人之手,

20、物权人都有权追及物之所在而支配该物。” 请运用相关民法理论和规定加以辨析。五、法条分析题57 我国刑法第 29 条规定:“教唆他人犯罪的,应当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处罚。教唆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应当从重处罚。如果被教唆的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对于教唆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请分析:(1)“教唆他人犯罪的”应如何理解?(2)“教唆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包括哪些情形 ?(3)“被教唆的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包括哪些情形 ?58 我国合同法第 39 条第 1 款规定:“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请对方注意免除或

21、者限制其责任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请析:(1)何谓格式条款 ?(2)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负有哪些法定义务?(3)“采取合理的方式”应如何认定?六、案例分析题59 甲谎称邢某欠自己 20 万元货款未还,请乙帮忙“要账” 。乙信以为真,答应帮忙。二人遂强行劫持了邢某,驾车将其带至外地一宾馆捆绑起来,由乙看管。甲背着乙将邢某随身佩戴的手表、项链、戒指等贵重物品搜走,并两次给邢某的妻子打电话,勒索人民币 20 万元,称不给钱就杀人。邢某趁甲不在告诉乙,自己并不欠甲一分钱,请求乙将自己放走。乙不相信,要邢某老实点,还抽了邢某一巴掌。请根据上述案情,回答下列问题并说明理由:(1)甲的行

22、为应认定为何罪?(2)乙的行为应认定为何罪?(3)甲、乙的行为是否构成共同犯罪?60 2015 年 5 月 7 日,A 公司法定代表人甲吩咐员工乙将一台已损坏的旧电脑扔掉。乙将电脑扔到垃圾箱后,觉得与其扔了还不如修好后卖摔,遂返回将电脑带回家修好。乙的朋友丙得知上述情况后,在 2015 年 6 月 5 日找到乙,请求乙将电脑送给自己,乙答应,并与丙约定一周后交付。丁听说乙有一台旧电脑,在 2015 年 6 月 8 日向乙表示愿以合理价格购买,乙当即同意。因乙在电脑中的文件尚未完成备份,故双方约定乙借用电脑三天,三天后再交付给丁。2015 年 6 月 9 日,乙通知丙撤销赠与。请根据上述材料,回

23、答下列问题并说明理由:(1)A 公司是否丧失了电脑的所有权?(2)乙是否有权撤销赠与 ?(3)丁是否取得了电脑的所有权?2016 年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真题试卷答案与解析一、单项选择题1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单行刑法是规定某一类犯罪及其后果或者刑法某一事项的法律。我国在 1997 年刑法典之后,曾颁布过一部单行刑法,即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惩治骗购外汇、逃汇和非法买卖外汇犯罪的决定,B 选项正确。狭义的刑法是指刑法典,即 1997 年刑法。附属刑法是指在经济、行政等非专门刑事法中附带规定的一些关于犯罪与刑罚或追究刑事责任的条款。如在环境保护法规定的犯罪与刑罚的条款。立法解释,是指

24、刑法的立法机关对刑法条文的解释。关于惩治骗购外汇、逃汇和非法买卖外汇犯罪的决定是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的单行刑法,不是对刑法典的解释,既不是立法解释,也不是狭义刑法、附属刑法,A 、C 、D 选项错误。2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罪刑法定原则是指“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其基本内容是法定化,即犯罪和刑罚必须事先由法律明文规定。罪责刑相适应原则,是指刑罚的轻重,应当与犯罪分子所犯罪行和承担的刑事责任相适应,比如对中止犯处罚宽大于未遂犯,体现了罪责刑相适应原则,因为中止犯的主观恶性小。刑法适用平等原则,是指任何人犯罪,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主客观相统一原则是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25、追究刑事责任,必须同时具备主客观两方面的条件。“过失犯罪,法律有规定的才负刑事责任”,说明对过失犯罪的处罚以法律有明确规定为前提,体现了罪刑法定原则,A 选项正确,B、C、D 选项错误。3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刑法的机能,是指刑法能产生的积极作用。一般来说,刑法具有三种机能:(1)规制机能,即维持社会秩序的机能;(2)保护机能,即保护国家、社会和个人法益的机能;(3)保障机能,即保障公民不受国家刑罚权的非法侵害并保障犯罪人不受刑法规定之外的刑罚处罚的机能。本题中,人民法院对罪名的变更保障了甲不受错误罪名的侵害,体现了刑法的保障机能,C 选项正确。人民法院对罪名的变更不是为了维持社会秩

26、序,也不是为了保护国家法益,而是为了保障甲不受国家刑罚权的非法侵害,所以是保障机能,而不是规制机能、保护机能,A 、B 选项错误。考试分析中对于刑法的机能只列举了三种,没有威慑机能,D 选项错误。4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刑法第 274 条规定,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 3 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根据本条的规定,多次敲诈勒索他人财物的,成立敲诈勒索罪。所以选 B 项。刑法第 224 条之一规定,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

27、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根据本条的规定,组织、领导传销的,才构成犯罪,参加传销组织的,不构成犯罪,A 项不选。刑法第 244 条之一规定,违反劳动管理法规,雇用未满 16 周岁的未成年人从事超强度体力劳动的,或者从事高空、井下作业的,或者在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等危险环境下从事劳动,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 3 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 3 年以上 7 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根据本条规定

28、,雇佣童工从事超强度体力劳动的,才构成犯罪。清理客房不是超强度体力劳动,所以不构成犯罪,C 项不选。刑法第 240 条规定,拐卖妇女、儿童的,处五年以上 10 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儿童是指不满 14 周岁幼儿。D 选项,已满 15 周岁,不是儿童。15 周岁的男孩,也不是妇女,所以 D 项不成立拐卖妇女、儿童罪。5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犯罪中止是指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形态。本题中,甲在丈夫的水杯中投毒,已经着手实施杀人行为,但是甲在丈夫中毒后,主动将其送到医院使其得救,有效防止了犯罪结果的发生,成立犯罪中止,C 选项正确。 犯罪预备是指为了

29、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行为。犯罪预备停止在着手实施犯罪行为之前,即还未着手实施犯罪行为。甲已经投毒,已经着手了,所以不是犯罪预备,A 选项错误。犯罪未遂指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形态。甲已经着手,但是甲主动将丈夫送到医院,防止了死亡结果的发生,而不是由于甲意志以外的原因导致其丈夫没有死亡,所以甲不是犯罪未遂,B选项错误。甲有杀人的故意,实施了杀人的行为,但是甲的丈夫并没有死,即死亡结果没有发生,故意杀人罪是实害犯,甲的丈夫未死,故意杀人罪既遂的要件没有满足,不成立故意杀人罪既遂,D 选项错误。6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根据刑法第 263 条的规定,持枪

30、抢劫的最高法定刑为死刑。根据刑法第 87 条的规定,法定最高刑为死刑的,经过 20 年,不再追诉。甲在2014 年 6 月 20 日,持枪抢劫,法定最高刑为死刑,经过 20 年后,一般不再追诉,选 A 项。甲持枪抢劫后,又在追诉期内犯故意伤害罪,即在追诉期内又犯新罪,根据刑法第 89 条的规定,抢劫罪的追诉期限从犯后罪之日起计算,即从 2014 年 11 月8 日开始计算,B 选项错误。刑法第 88 条规定,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甲持枪抢劫后即逃到外地,题干并没有表明甲是在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之后逃走的,所以

31、不选C 项。根据刑法第 87 条的规定,最高法定刑为无期徒刑、死刑,如果 20 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不是报公安部核准。所以不选 D 项。7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抢劫、抢夺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中规定,行为人明知其驾驶车辆强行夺取他人财物的手段会造成他人伤亡的后果,仍然强行夺取并放任造成财物持有人轻伤以上后果的。以抢劫罪定罪处罚。本题中,甲乙二人驾驶摩托车高速行驶,明知其强行夺取吴某挎包的行为会造成昊某伤亡的结果,仍然强行夺取,并且造成吴某重伤,因此应该以抢劫罪定罪处罚,C 选项正确。抢夺罪是乘人不备,出其不意,公然对财物行使有形

32、力,使他人来不及抗拒,而取得数额较大的财物的行为。抢夺罪并没有压制被害人的反抗,而是被害人来不及反抗。本题中,甲乙二人因车速过快将吴某带倒,是压制吴某的反抗,所以不成立抢夺罪,A 选项错误。甲乙二人的目的是夺取吴某的挎包,即非法占有吴某的财物,而不是故意对吴某的身体进行伤害,所以不成立故意伤害罪,B 选项错误。甲乙二人是故意将吴某带倒的,不是过失,不成立过失致人重伤罪,D 选项错误。8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甲在被逮捕后如实供述,具有坦白情节,按照刑法第 67 条第3 款的规定,可以从轻处罚,C 选项正确。甲举报同监室的嫌疑人企图脱逃,具有立功情节,根据刑法第 68 条的规定,可以从轻

33、或者减轻处罚,B 选项错误。甲并不是主动归案,不成立自首,A 选项错误。甲举报的罪犯成立脱逃罪,脱逃罪的最高法定刑为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成立重大立功的犯罪,需要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所以甲成立立功,但不成立重大立功,D 选项错误。9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窝藏罪,是指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甲明知王某是逃犯,还给其 3 000 元钱帮助其逃跑,成立窝藏罪,A 选项正确。妨害公务罪是指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或者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造成严重后果。甲没有使用暴力或者威胁

34、,也不是阻碍公安机关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不成立妨害公务罪,B 选项错误。包庇罪,是作假证明包庇,甲没有作假证明,而是给予财物,不成立包庇罪,C选项错误。私放在押人员罪是司法工作人员私放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罪犯,甲不是司法工作人员,王某也不是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罪犯,所以甲不成立私放在押人员罪,D 选项错误。10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正当防卫的起因条件是有不法侵害行为发生,时间条件是对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进行防卫,对象条件是防卫行为必须针对不法侵害者本人施行,主观条件是防卫必须基于保护合法权益免受不法侵害的目的,限度条件是正当防卫不能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张某深

35、夜撬门进入甲家,这时不法侵害行为已经发生,甲安装在保险柜上的防盗装置击中甲头部,是对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进行防卫,而且是针对张某本人,目的是为了保护甲的合法财产,该防盗装置使张某头部受轻伤,防卫没有明显超过必要限度,所以甲的行为是正当防卫,被安装在保险柜上的防盗装置是防卫工具,B 选项正确。事先防卫是指不法侵害尚未开始而对其进行防卫,本题中,张某已经非法进入甲家,不法侵害已经开始,不是事先防卫,A 选项错误。假想防卫是指不存在不法侵害,行为人误认为存在而对误认的“不法侵害人”实行防卫。本题中,张某深夜撬门进入甲家,不法侵害确实存在,而不是误认为存在,所以不是假想防卫,C 选项错误。甲安装的防盗装

36、置击中张某的头部,使其受轻伤,没有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伤害,所以不是防卫过当,D 选项错误。11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绝对确定的法定刑是指在刑法分则条文中对某种犯罪规定单一的刑种与固定的刑罚幅度的法定刑。相对确定的法定刑是指在刑法分则条文中对某种犯罪规定一定的刑种和刑罚幅度的法定刑。我国刑法只有极少数犯罪规定绝对确定的法定刑,如刑法第 121 条劫持航空器罪规定“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航空器遭受严重破坏的,处死刑”,此规定为绝对确定的法定刑。本题中对法定刑的规定是“处拘役,并处罚金”,拘役的期限是有幅度的,即 1 个月以上 6 个月以下,所以本题的法定刑是相对确定法定刑,而不是绝对

37、确定法定刑,C 选项正确,B 选项错误。绝对不确定法定刑是在法律条文中只笼统地规定对某种犯罪应予惩处,却不规定具体的刑种和刑罚幅度。本题规定了刑种和幅度,不是绝对不确定法定刑,D 选项错误。本题也没有援引其他条款,不是援引法定刑,A 选项错误。12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交通肇事罪是指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在公共交通管理范围内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甲在封闭的小区内驾驶,不是在公共道路上驾驶。根据司法解释的规定,重伤 3 人以上且负完全责任或主要责任的,成立交通肇事罪,甲将 2 人撞成重伤,不成立交通肇事罪,B选项错误。根据刑法规定,在道路上醉酒驾

38、驶机动车的,构成危险驾驶罪,处拘役,并处罚金。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本题中,甲醉酒驾驶,构成危险驾驶罪。甲将人行道上的 2 人撞成重伤,甲的醉酒驾驶行为是故意的,但对造成他人重伤的后果是过失,甲没有伤人的故意,不成立故意伤害罪,而成立过失致人重伤罪,C 选项错误。过失致人重伤罪的法定刑为 3 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处罚比危险驾驶罪更重,所以对甲应该按照过失致人重伤罪定罪处罚,D 选项正确,A 选项错误。13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刑法第 149 条的规定,生产、销售本节第 141 条至第 148 条所列产品,构成各该条规定的犯罪,同时又构成本节第 140 条

39、规定之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甲将面粉制作的小丸冒充消炎药卖给药店,以假充真,既是生产、销售假药,构成生产、销售假药罪,也是生产、销售伪劣产品,构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按照刑法第 149 条的规定,择一重罪处断,D 选项正确, B、C 选项错误。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诈骗罪与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区分的关键在于行为人主观上有无真实交易的意图。诈骗罪的行为人根本没有真实的交易意图,诈骗罪的根本目的是为了骗取财物,交易只不过是其诈骗的手段。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的行为人有真实的交易意图,进行真实的交易活动,只不过是产品质

40、量有问题。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的犯罪目的是赚取非法的经济利益。本题中甲具有真实交易的目的,甲并没有以交付真的消炎药为幌子,骗取药店的财物,甲的行为不成立诈骗罪,A选项错误。14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根据刑法第399 条第 1 款的规定,司法工作人员徇私枉法,在刑事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的,构成徇私枉法罪。法官甲违背事实和法律,判决赵某的儿子无罪,其行为构成徇私枉法罪。事后,甲通过妻子乙收受赵某的贿赂,成立受贿罪。乙在打电话向甲问明情况后收受赵某所送现金,是受贿罪的共犯。故甲构成徇私枉法罪和受贿罪,乙构成受贿罪,所以选 C 项,A、B、D 选项错误。15 【正确答案】

41、D【试题解析】 根据刑法294 条的规定,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又有其他犯罪行为的,数罪并罚。甲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构成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又故意伤害他人,构成故意伤害罪,二罪并罚,D 选项正确, A、C 选项错误。甲参加的是黑社会性质组织,没有参加恐怖组织,不成立参加恐怖组织罪,B 选项错误。16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根据刑法第 321 条规定,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对运送人有杀害、伤害、强奸、拐卖等犯罪行为,或者对检查人员有杀害、伤害等犯罪行为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A 选项错误。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生产、销售伪劣商品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 1

42、1 条规定,实施刑法第 140 条至第 148 条规定的犯罪,又以暴力、威胁方法抗拒查处,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B 选项错误。根据刑法第 241 条的规定,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并有强奸、非法剥夺、限制其人身自由或者伤害、侮辱等犯罪行为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C 选项错误。根据刑法第 347 条的规定,以暴力抗拒检查、拘留、逮捕,情节严重,是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的情节加重犯,以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一罪论处,D 选项正确。17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2 年内盗窃 3 次以上

43、的,应当认定为“多次盗窃”。非法进入供他人家庭生活,与外界相对隔离的住所盗窃的,应当认定为“入户盗窃”。携带枪支、爆炸物、管制刀具等国家禁止个人携带的器械盗窃,或者为了实施违法犯罪携带其他足以危害他人人身安全的器械盗窃的,应当认定为“携带凶器盗窃”。在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上盗窃他人随身携带的财物的,应当认定为“扒窃”。“携带凶器盗窃”,必须是不显露凶器。行为人将随身携带凶器有意加以显示、能为被害人察觉到的。直接适用刑法第 263 条的规定以抢劫罪定罪处罚,所以不选 A 项。在公共场所窃取他人所穿衣服口袋内财物,是盗窃他人随身携带的财物,属于“扒窃”,所以选 B 项。多次盗窃是 2 年内盗窃

44、 3 次以上,所以不选 C 项。宾馆客房不是供他人家庭生活的,不属于“户”,进入宾馆客房盗窃的,不是“入户盗窃”,所以不选 D 项。18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食品监管渎职罪,是指负有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导致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行为。放纵制售伪劣产品犯罪行为罪,是指对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犯罪行为负有追究责任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不履行法律规定的追究职责,情节严重的行为。滥用职权罪、玩忽职守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本题中,甲负有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但是

45、甲玩忽职守,不采取有效措施制止食品加工厂的违法行为,导致多名消费者食物中毒,造成严重后果,甲成立食品监管渎职罪,A 选项正确。甲不是对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犯罪行为负有追究责任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而是负有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国家工作人员,所以甲不构成放纵制售伪劣产品犯罪行为罪,C 选项错误。滥用职权罪、玩忽职守罪是一般罪名,食品监管渎职罪是特殊罪名,按照特殊法优于一般法的原则,甲成立食品监管渎职罪,不成立滥用职权罪、玩忽职守罪,B、D 选项错误。19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爆炸罪是故意针对不特定的多数人或者重大公私财产实施爆炸行为,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区分爆炸罪与故意杀人罪的关键是看行为

46、一经实施,是否在客观上造成或有可能造成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财产遭受损害。需要注意的是,即使行为人实施爆炸行为在主观上有明显的针对性,如目的在于杀死一个或某几个特定的人,但只要其行为在客观上造成或有可能造成公共危险,就应认定为爆炸罪。本题中,甲的目的虽然是杀死刘某,但是其制造“炸弹”并投掷的行为,可能造成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财产遭受损害,因此成立爆炸罪。但是因为甲误将黄色染料当作硫磺,导致“炸弹”没有爆炸,属于爆炸罪的未遂,属能犯未遂,C选项正确,B 选项错误。投放危险物质罪是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甲投掷的是“炸弹”,不是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

47、原体等物质,不成立投放危险物质罪,D 选项错误。投放虚假的危险物质罪指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甲投掷的是真实的“炸弹”,只是由于其错将黄色染料当做硫磺,“炸弹”才没有爆炸,甲主观上也认为是真实的炸弹,而不是虚假的爆炸性物质,所以甲不成立投放虚假危险物质罪,A 选项错误。20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根据刑法第 50 条第 1 款的规定,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2 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2 年期满以后,减为 25 年有期徒刑;如果故意犯罪,情节恶劣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后执行死刑;对于故意犯罪未

48、执行死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期间重新计算,并报最高人民法院备案。甲在死刑缓刑执行期间,因过失造成另一罪犯重伤,是过失犯罪,而不是故意犯罪,应减为无期徒刑。选 A 项。死缓没有减为 20 年有期徒刑的情况,B 选项错误。重大立功的,减为 25 年有期徒刑,甲没有重大立功,不选 D 项。在死刑缓刑期间,故意犯罪,情节恶劣的,执行死刑。甲是过失犯罪,不选 C 项。21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婚姻法第 47 条规定,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

49、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人民法院对前款规定的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予以制裁。婚姻法解释(一) 第 31 条规定,当事人依据婚姻法第 47 条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为两年,从当事人发现之次日起计算。本题中甲在 2015 年 3 月 8 日发现乙转移存款的行为,根据婚姻法解释(一)的规定,甲请求分割 40 万存款的诉讼时效起算日为发现的次日,即 2015 年3 月 9 日,D 选项正确,C 选项错误。2014 年 3 月 2 日是甲乙离婚的日子,请求分割转移财产的时间不以此时间为准,也不是离婚的次日,所以 A、B 项都不对。22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产生遗嘱继承需要两个法律事实:被继承人生前所立遗嘱合法有效;遗嘱指定的继承人享有继承权,即遗嘱指定的继承人未丧失,也未放弃继承权。所以选 B 项。动产抵押,只需要抵押合同生效即可,不登记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即动产抵押关系的产生只需要一个法律事实:抵押合同生效,因此不选 A 项。侵权赔偿关系的产生只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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