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研类试卷]法律硕士专业基础课刑法学(我国刑罚的种类和体系、刑罚执行制度)模拟试卷1及答案与解析.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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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法律硕士专业基础课刑法学(我国刑罚的种类和体系、刑罚执行制度)模拟试卷 1 及答案与解析单项选择题第 1-20 小题,每小题 1 分,共 20 分。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的字母涂黑。1 下列关于自由刑刑期及其刑期折抵的表述,正确的是( )。(A)管制的期限为 2 个月以上 3 年以下,数罪并罚不能超过 4 年(B)拘役的期限为 1 个月以上 1 年以下,数罪并罚不能超过 2 年(C)有期徒刑的期限为 6 个月以上 15 年以下,数罪并罚不能超过 25 年(D)对于先行羁押的,管制犯羁押 1 日折抵刑期 2 日2 下列关于管制的表述正确的是(

2、 )。(A)对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依法实行社区矫正(B)对于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机关执行(C)对于参加劳动的管制犯应当酌量发给报酬(D)对于管制犯禁止令执行的期限不得少于 6 个月3 下列关于刑期起算的表述,正确的是( )。(A)管制的刑期,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B)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C)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在羁押场所羁押之日起计算(D)死刑缓期执行减为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4 对于判处死缓的犯罪分子,2 年期满以后减为 25 年有期徒刑的条件是( )。(A)死缓犯有重大立功表现(B)死缓犯有立功表现(C)死缓犯没有故意犯罪(D)死缓犯不是累犯5 下列表述正确

3、的是( ) 。(A)对一个罪可以适用两种以上的主刑(B)对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应当将监狱作为其执行的场所(C)对在监狱或者看守所执行拘役的犯罪分子,应实行分管分押(D)主刑既可以独立适用,也可以附加适用6 下列关于没收财产刑的表述正确的是( )。(A)没收财产刑既可以独立适用,也可以附加适用(B)没收财产前犯罪分子所负的不正当债务都不能以没收的财产偿还(C)对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适用没收财产刑(D)没收财产可以着手分期执行或予以减免7 甲因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 10 年,附加剥夺政治权利 3 年。甲( )。(A)在监狱服刑期间被剥夺政治权利 3 年,3 年期满后享有政治权利(

4、B)在监狱服刑期间被剥夺政治权利,出狱后还须剥夺政治权利 3 年(C)在监狱服刑期间不剥夺政治权利,出狱后开始执行剥夺政治权利 3 年(D)在监狱服刑期间的最后 3 年被剥夺政治权利8 死缓减为有期徒刑的,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为( )。(A)1 年以上 5 年以下(B) 5 年以上 10 年以下(C)与减为有期徒刑执行的刑期相同(D)3 年以上 10 年以下9 下列关于有期徒刑的表述,正确的是( )。(A)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B)对于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 1 日折抵刑期 1日(C)对于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都应当参加劳动,并可以酌量发给报酬(D

5、)对于判处数个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数罪并罚不能超过 20 年10 下列关于没收财产刑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A)没收财产前犯罪分子所负的任何债务都不能以没收的财产偿还(B)对犯罪分子非法取得的财产应当适用没收财产刑(C)在判处没收财产刑时不得没收犯罪分子家属应有的财产(D)对犯罪分子在犯罪中使用的本人财物应当适用没收财产刑11 对于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可以假释,但其实际执行的刑期应当为( )。(A)10 年(B) 12 年(C) 13 年(D)15 年12 根据刑法有关规定,对于犯有爆炸罪被判处死缓的犯罪分子( )。(A)不得假释(B)缓期执行期满后不得减刑(C)缓期执行期满后应当减

6、为无期徒刑(D)缓期执行期满后又故意犯罪的,应当执行死刑13 下列关于减刑的表述,正确的是( )。(A)无期徒刑不存在减刑适用的问题(B)减刑是对原判错误的纠正(C)减刑就是对罪犯减轻处罚(D)减刑的适用对象是判决确定以后的已决犯14 下列关于假释的表述正确的是( )。(A)假释不存在执行剩余刑期的问题(B)假释只能适用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C)假释是在判决宣告的同时予以宣告(D)假释可以宣告二次15 下列关于假释的表述正确的是( )。(A)对累犯和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B)对于不致再危害社会的犯罪分子可以假释(C)无期徒刑的假释的考验期限是 13 年(D)对犯罪

7、分子决定假释时应当考虑其假释后对所居住社区的影响多项选择题第 21-25 小题,每小题 2 分,共 10 分。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至少有两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的字母涂黑。多选、少选或错选均不得分。16 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限制死缓犯减刑的是( )。(A)死缓犯为累犯(B)死缓犯为故意杀人犯(C)死缓犯为贪污犯(D)死缓犯为抢劫犯17 对于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应当遵守的规定有( )。(A)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B)按照执行机关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C)遵守执行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D)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执行机关批准18 剥夺政

8、治权利的内容包括( )。(A)选举权和被选举权(B)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C)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D)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的权利19 下列情形“ 可以” 适用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是 ( )。(A)对于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分子(B)对于犯抢劫罪的犯罪分子(C)对于犯强奸罪的犯罪分子(D)对于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20 根据刑法规定,下列罪犯可以依法进行社区矫止的是( )。(A)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B)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C)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D)被假释的犯罪分子21 下列人员中,不适用假释的是( )。(A)累犯(B)因故意杀人被判处无期徒

9、刑的犯罪分子(C)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分子(D)因投放危险物质被判处 8 年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22 根据刑法有关规定,下列有关死缓犯减刑的表述,正确的是( )。(A)甲因犯有绑架罪被判处死缓,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被减为有期徒刑,人民法院根据其犯罪情节予以减刑,则其减刑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 20 年(B)乙因犯有贪污罪、受贿罪等数罪并罚被判处死缓,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被减为无期徒刑,则对乙应当限制其减刑(C)丙因两次犯有组织、领导恐怖组织罪被判处死缓,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其犯罪情节限制其减刑(D)丁因犯有抢劫罪被判处死缓,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被减为无期徒刑,人民法院根据其犯罪情节予以减刑,则其减刑后实际

10、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 20 年23 根据刑法有关规定,下列关于假释的表述,正确的是( )。(A)对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B)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依法适用假释,执行原判刑期需在 12 以上(C)适用假释的刑度条件是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D)对累犯不适用假释简答题第 26-27 小题,每小题 6 分,共 12 分。请将答案写在答题纸指定位置上。24 简述禁止令的含义和禁止令中禁止接触的人员。25 简述罚金和没收财产的区别。26 简述假释和减刑的区别。27 简述假释和缓刑的区别。案例分析题第 30 小题,15 分。请将答案写在答题纸指定位置上。27 甲于 1998

11、年 3 月因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 6 年,因符合假释条件而于 2001 年被假释。假释后因无法找到工作而生活困难。2005 年 6 月 14 日,甲找到高中同学乙,对乙说:“ 哎!一点钱都没有,这日子没法过了!村里丙家有钱得很,过得那么滋润,老天爷太不公平,走,跟他弄点钱花花!”二人在甲家里密谋于 2 天后 16 日夜里到丙家里抢劫。第二天,乙的表弟丁(1987 年 6 月 27 日出生)来看乙,听闻甲、乙准备抢劫,表示有兴趣参加,能否也弄点钱花花,二人表示同意。2005 年 6 月16 日,三人闯入正在熟睡中的丙家里抢劫,逼迫丙拿出 10 万元,因遭到拒绝和反抗,就将丙一家四口全部杀死。公安

12、机关于 2005 年 8 月对该案进行立案侦查,侦查中发现甲于 2004 年 6 月将举报其盗窃的本村村民赵某和证人刘某杀害。检察机关于 2006 年 9 月对甲、乙、丁三人提起公诉,法院于 2006 年 11 月判决甲犯抢劫罪死刑立即执行,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立即执行,合并执行死刑立即执行;乙犯抢劫罪判处死刑缓期 2 年执行;丁犯抢劫罪判处死刑缓期 2 年执行。乙在死缓执行期间,监狱内的戊对乙进行殴打,乙不得已为保护自己进行反击,不小心击中戊头部,导致戊重伤。死缓 2 年期满以后,在上报减刑期间,戊为报复乙致自己重伤,对乙出言挑衅,乙受不过挑衅,对戊出拳,再次致戊重伤。根据上述材料回答下列问

13、题:28 法院对丁的判决是否正确?为什么?29 甲的行为是否构成累犯?为什么?30 甲、乙应判处的刑罚应当由哪个法院复核?31 对乙两次对戊的伤害,应当如何认定和处理?为什么?31 甲因犯盗窃罪被人民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 15 年,服刑 10 年被假释。在假释考验期的第 4 年,甲诈骗 5 000 元而未被发现。假释考验期满后的第 4 年,甲因犯有强奸罪而被逮捕,交代了自己在假释考验期内诈骗的行为。甲被人民法院再次判刑后一段时间,确有悔改表现,再次申请假释。阅读以上材料后,根据我国刑法规定分析:32 对甲是否还需要撤销假释?为什么?33 对甲假释考验期满后的诈骗罪应如何处理?34 对甲再次申请

14、假释的行为能否许可?论述题35 试论我国死刑的存废。36 试论假释的适用条件。法律硕士专业基础课刑法学(我国刑罚的种类和体系、刑罚执行制度)模拟试卷 1 答案与解析单项选择题第 1-20 小题,每小题 1 分,共 20 分。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的字母涂黑。1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刑法第 38 条第 1 款、第 69 条第 1 款规定,管制的期限为 3 个月以上 2 年以下,数罪并罚最多不能超过 3 年。据此,A 项表述错误。刑法第 42 条、第 69 条第 1 款规定,拘役的期限为 1 个月以上 6 个月以下,数罪并罚最高不能超

15、过 1 年。据此,B 项表述错误。刑法第 45 条、第 69 条第 1 款规定,有期徒刑的期限为 6 个月以上 15 年以下,数罪并罚总和刑期不满 35 年的,最高不能超过 20 年,总和刑期在 35 年以上的,最高不能超过 25 年。据此,C 项表述错误。刑法第 41 条规定,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 1 日折抵刑期 2 日。据此D 项表述正确。【知识模块】 我国刑罚的种类和体系2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刑法修正案(八)第 2 条第 2 款规定,对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依法实行社区矫正。据此,A 项表述正确。对于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依法由社区矫正机

16、构执行,而不是由公安机关执行。可见,B 项表述错误。刑法第 39 条第 2 款规定,对于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在劳动中应当同工同酬。刑法第43 条第 2 款规定,在执行期间,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两天;参加劳动的,可以酌量发给报酬。对比上述两款规定,C 项表述错误。禁止令的期限,既可以与管制执行、缓刑考验期限相同,也可以短于管制执行、缓刑考验期限,但判处管制的,禁止令的期限不得少于 3 个月,宣告缓刑的,禁止令的期限不得少于 2 个月。可见,D 项表述错误。【知识模块】 我国刑罚的种类和体系3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刑法第 41 条规定,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

17、;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 1 日折抵刑期 2 日。据此,A 项表述错误。刑法第 44 条规定,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 1 日折抵刑期 1 日。据此,B 项表述正确。刑法第 4 7 条规定,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 1 日折抵刑期 1日。据此,C 项表述错误。刑法第 5 1 条规定,死刑缓期执行的期间,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死刑缓期执行减为有期徒刑的刑期,从死刑缓期执行期满之日起计算。据此D 项表述错误。【知识模块】 我国刑罚的种类和体系4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刑法修正案(八)第 4 条第 1 款规

18、定,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2 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2 年期满以后,减为 25 年有期徒刑;如果故意犯罪,查证属实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执行死刑。据此,选 A 项。【知识模块】 我国刑罚的种类和体系5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主刑的特点是:主刑只能独立适用,不能附加适用。对一个罪只能适用一种主刑,不能适用两种以上的主刑。可见,A 、D 项表述错误。对于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监狱是其主要执行场所,但还有其他场所,例如少年犯管教所。可见,B 项表述错误。对放在监狱执行拘役的犯罪分子,应当实行分管分押,以避免交叉感染。可见,C

19、项表述正确。【知识模块】 我国刑罚的种类和体系6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没收财产只能附加适用,而不能独立适用。可见,刑法总则第34 条第 2 款所规定的“附加刑也可以独立适用”并不适用于没收财产。理论上那种认为没收财产既可以独立适用也可以附加适用的观点是不正确的。可见,A 项表述错误。刑法第 60 条规定,没收财产以前犯罪分子所负的正当债务需要以没收的财产偿还的,经债权人请求应当偿还。据此,B 项表述止确。刑法第64 条规定,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没收的财物和罚金,一律上缴国库

20、,不得挪用和自行处理。据此,没收财产刑和没收、追缴是有区别的。可见,C 项表述错误。没收财产刑不同于罚金刑,没收财产只能是一次性没收,不存在分期执行或减免的问题;而罚金可以分期缴纳,如果缴纳确有困难,还可以减免。可见,D 项表述错误。【知识模块】 我国刑罚的种类和体系7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刑法第 58 条第 1 款规定,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刑期,从徒刑、拘役执行完毕之日或者从假释之日起计算;剥夺政治权利的效力当然施用于主刑执行期间。据此,选 B 项。【知识模块】 我国刑罚的种类和体系8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刑法第 55 条规定,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除本法第 57 条规定外,

21、为 1 年以上 5 年以下。判处管制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与管制的期限相等,同时执行。刑法第 57 条规定,对于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应当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在死刑缓期执行减为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的时候,应当把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改为 3 年以上 10 年以下。对比上述规定,选 D 项。【知识模块】 我国刑罚的种类和体系9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根据刑法第 47 条规定,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 1 日折抵刑期 1 日。据此,A 项表述错误,B 项表述正确。根据刑法第 46 条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

22、的犯罪分子,在监狱或者其他执行场所执行;凡有劳动能力的,都应当参加劳动,接受教育和改造。据此,C 项表述错误。根据刑法修正案 (八)第 10 条规定,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过 3 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 1 年,有期徒刑总和刑期不满 35 年的,最高不能超过 20 年,总和刑期在 3 5年以上的,最高不能超过 2 5 年。据此,D 项表述错误。【知识模块】 我国刑罚的种类和体系10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根据刑法第 60 条规定,没收财产以前犯罪分子所负的正当债务,需要以没收的财

23、产偿还的,经债权人请求,应当偿还。据此,A 项表述错误。根据刑法第 64 条规定,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没收的财物和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挪用和自行处理。据此规定,对犯罪分子非法取得的财产应当适用追缴或者责令退赔,而不适用没收财产刑。没收财产,是没收犯罪分子自己个人所有的一部或全部财产,而不是指违法所得,违法所得应当追缴或责令退赔。另据刑法第 59 条第 2 款规定,在判处没收财产的时候,不得没收属于犯罪分子家属所有或者应有的财产。可见,C 项表述正确。根据刑法第 64 条规定,犯罪

24、分子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而不适用没收财产刑。可见,D 项表述错误。【知识模块】 我国刑罚的种类和体系11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刑法修正案(八)第 16 条第 1 款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 12 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 13 年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可以假释。如果有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可以不受上述执行刑期的限制。据此,选 C 项。【知识模块】 刑罚执行制度12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刑法修正案(八)第 16 条第 2 款规定,对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

25、、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10 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据此,对于犯有爆炸罪被判处死缓的犯罪分子,即便 2 年期满后因重大立功表现减为有期徒刑的,其刑期为25 年有期徒刑,也远远高于因暴力性犯罪被判处 lO 年有期徒刑不得假释的期限规定,因此,A 项表述正确。刑法修正案(八)第 4 条第 2 款规定,对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对其限制减刑。据此,对于犯有爆炸罪的死缓犯,缓期执行期满后是可以减刑的,只不过限

26、制较严。故 B 项表述错误。死缓执行期满后,可以减为无期徒刑或 25 年有期徒刑。故 C 项表述错误。 D 项表述明显错误。【知识模块】 刑罚执行制度13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减刑是指对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因其在刑罚执行期间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或者立功表现,而适当减轻其原判刑罚的制度。可见,减刑适用于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故 A 项表述错误。改判是对原判错误的纠正,而减刑是在肯定原判基础上将原判刑罚予以适当减轻。可见,B 项表述错误。减刑不同于减轻处罚,减轻处罚的适用对象是判决确定前的未决犯,而减刑的适用对象

27、是判决确定以后的已决犯。可见,C 项表述错误,D 项表述正确。【知识模块】 刑罚执行制度14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假释不同于刑满释放,假释保留有执行原判刑罚剩余刑期的可能性,而刑满释放不存在执行剩余刑期的问题。可见,A 项表述错误。假释只能适用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能适用于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可见,B项表述正确。假释不同于缓刑,假释是在犯罪分子执行一定刑期后,根据其在执行期间的悔改表现裁定的,不能在判决的同时宣告假释,而缓刑则是在判决的同时予以宣告的。可见,C 项表述错误。假释只能宣告一次,而且附有考验期和必须遵守的条件。可见,D 项表述错误。【知识模块】 刑罚执行

28、制度15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刑法修正案(八)第 16 条第 2 款规定,对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10 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据此,A 项表述错误。刑法修正案(八) 第 16 条第 1 款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 12 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 13 年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可以假释。如果有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可以不受上述执行刑期的限制。据此,可以适用假释的根本条件是没有再犯罪的危险,而不是不致再危

29、害社会。故 B 项表述错误。刑法第 83 条规定,有期徒刑的假释考验期限,为没有执行完毕的刑期;无期徒刑的假释考验期限为 10 年。据此,C 项表述错误。 刑法修正案(八)第 l 6 条第 3 款规定,对犯罪分子决定假释时,应当考虑其假释后对所居住社区的影响。据此,D 项表述正确。【知识模块】 刑罚执行制度多项选择题第 21-25 小题,每小题 2 分,共 10 分。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至少有两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的字母涂黑。多选、少选或错选均不得分。16 【正确答案】 A,B,D【试题解析】 刑法修正案(八)第 4 条第 2 款规定,对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累犯以

30、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日寸决定对其限制减刑。据此,选 A、B、D 项。【知识模块】 我国刑罚的种类和体系17 【正确答案】 A,B,C,D【试题解析】 刑法第 39 条第 l 款规定,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应当遵守下列规定:(1)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2)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行使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3)按照执行机关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4)遵守执行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5)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执行机关批准。

31、据此,备选项应全选。【知识模块】 我国刑罚的种类和体系18 【正确答案】 A,B,C,D【试题解析】 刑法第 54 条规定,剥夺政治权利是剥夺下列权利:(1)选举权和被选举权;(2)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3)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4)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的权利。据此,备选项应全选。【知识模块】 我国刑罚的种类和体系19 【正确答案】 B,C【试题解析】 刑法第 56 条第 1 款规定,对于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分子应当附加剥夺政治权利;对于故意杀人、强奸、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抢劫等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犯罪分子,可以附加剥夺政治权利。据此

32、,不选 A 项,选B、C 项。刑法第 57 条第 1 款规定对于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应当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据此,不选 D 项。【知识模块】 我国刑罚的种类和体系20 【正确答案】 A,C,D【试题解析】 刑法修正案(八)第 2 条第 2 款规定,对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依法实行社区矫止。据此,选 A 项。刑法修正案 (八)第 l3 条规定,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如果没有刑法第 77条规定的情形,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据此,选 C 项。刑法修正案(八)第 17 条规定,对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

33、,如果没有刑法第 86 条规定的情形,假释考验期满,就认为原判刑罚已经执行完毕,并公开宣告。据此,选 D 项。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需要在看守所实际执行刑罚,不可能进行社区矫正,故排除 B 项。【知识模块】 我国刑罚的种类和体系21 【正确答案】 A,B【试题解析】 刑法修正案(八)第 16 条第 2 款规定,对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10 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据此,选 A、B 项。【知识模块】 刑罚执行制度22 【正确答案】 A,C【试题解析】 刑法修正案(八)第 4 条规定,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在死刑

34、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2 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2 年期满以后,减为 25 年有期徒刑;如果故意犯罪,查证属实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执行死刑。对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对其限制减刑。据此规定,B 项表述不正确,因为对于死缓犯减刑涉及的罪名,不包括贪污、受贿等罪。刑法修正案(八) 第 15 条规定,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下列期限:(1)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 12;(2)判处无期徒

35、刑的,不能少于 13 年;(3)人民法院依照 刑法第 50 条第 2 款规定限制减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 25 年,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 25 年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 20 年。据此,A 、C 项表述正确,其中,C 项表述构成特别累犯。D 项表述错误:D 项表述中的“20 年”改为“25 年”,则表述才是正确的。【知识模块】 刑罚执行制度23 【正确答案】 A,B,D【试题解析】 刑法修正案(八)第 17 条规定,对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如果没有刑法第 86 条规定的情形,假释考验期满,就认为原判刑罚已经执行完毕,

36、并公开予以宣告。据此,A 项表述正确。刑法修正案(八)第 16 条第 1 款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12 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 13 年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可以假释。如果有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可以不受上述执行刑期的限制。据此,B 项表述正确。适用假释的刑度条件是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而不是有期徒刑以上刑罚,故 C 项表述错误。刑法修正案(八)第 16 条第 2 款规定,对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 10 年以上有期徒

37、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据此,D 项表述正确。【知识模块】 刑罚执行制度简答题第 26-27 小题,每小题 6 分,共 12 分。请将答案写在答题纸指定位置上。24 【正确答案】 (1)禁止令是人民法院对犯罪分子宣判管制、宣告缓刑的同时,判令禁止其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的命令。人民法院宣告禁止令,应当根据犯罪分子的犯罪原因、犯罪性质、犯罪手段、犯罪后的悔罪表现、个人的一贯表现等情况,充分考虑与犯罪分子所犯罪行的关联程度,有针对性地决定禁止其在管制执行期间、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的一项或者几项内容。(2)禁止判处管制、

38、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管制执行期间、缓刑考验期限内接触的人员有:未经对方同意,禁止接触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未经对方同意,禁止接触证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未经对方同意禁止接触控告人、批评人、举报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禁止接触同案犯;禁止接触其他可能遭受其侵害、滋扰的人或者可能诱发其再次危害社会的人。【知识模块】 我国刑罚的种类和体系25 【正确答案】 (1)适用对象不同。没收财产主要适用于危害国家安全罪、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侵犯财产罪、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和贪污贿赂罪中情节较重的犯罪;而罚金适用于情节较轻的贪利性犯罪。(2)内容不同。没收财产是剥夺犯罪分子个人现实所有财产的

39、一部或者全部,既可以是没收金钱,也可以是没收其他财物;而罚金则是剥夺犯罪分子一定数额的金钱,这些金钱不一定是现实所有的。(3)执行方式不同。没收财产只能是一次性没收,不存在分期执行或减免的问题;而罚金可以分期缴纳,如果缴纳确有困难,还可以减免。【知识模块】 我国刑罚的种类和体系26 【正确答案】 (1)适用范围不同。假释只适用于被判处无期徒刑和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减刑适用于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 (2)适用次数不同。假释只能宣告一次;而减刑不受次数的限制,可以减刑一次,也可减刑数次。(3)法律后果不同。假释附有考验期,如果发生法定情形,就撤销假释;减刑没有考验期,即使

40、犯罪分子再犯新罪,已减的刑期也不恢复。(4)适用方法不同。对被假释人当即解除监禁,予以附条件释放;对被减刑人则要视其减刑后是否有余刑,才能决定是否释放,有未执行完的刑期的,仍需在监继续执行。【知识模块】 刑罚执行制度27 【正确答案】 (1)适用范围不同。假释适用于被判处无期徒刑和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缓刑只适用于被判处拘役和 3 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2)适用时间不同。假释是在刑罚执行过程中,根据犯罪分子的表现,以裁定的方式作出的;缓刑则是在判决的同时宣告的。(3)适用根据不同。适用假释的根据是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中的表现以及假释后没有再犯罪的危险;适用缓刑的根据是犯罪分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

41、表现以及适用缓刑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和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4)不执行的刑期不同。假释必须先执行原判刑期的一部分,而对尚未执行完的刑期,附条件不执行;缓刑是对原判决的全部刑期有条件地不执行。【知识模块】 刑罚执行制度案例分析题第 30 小题,15 分。请将答案写在答题纸指定位置上。【知识模块】 我国刑罚的种类和体系28 【正确答案】 法院对丁的判决不正确。因为丁犯罪时未满 18 周岁,是未成年人,根据刑法规定,对于未成年人不能判处死刑,包括死缓。【知识模块】 我国刑罚的种类和体系29 【正确答案】 甲的行为构成累犯。因为甲于 2004 年 3 月假释期满,在盗窃罪假释期满后 5

42、年内即 2005 年 6 月犯抢劫罪,两次均为故意犯罪,符合累犯的构成条件。【知识模块】 我国刑罚的种类和体系30 【正确答案】 甲被判处的死刑立即执行应当报最高人民法院复核,乙被判处的死缓应当报高级人民法院复核。【知识模块】 我国刑罚的种类和体系31 【正确答案】 乙对戊的第一次伤害的行为属于防卫过当,防卫过当主观上为过失,因而乙的行为构成过失致人重伤罪。对于乙对戊的第二次伤害,虽然是故意犯罪,但由于属于死缓期满后的故意犯罪,因此应当按照刑法规定,对乙减为无期徒刑。对于乙对戊的两次伤害行为,第一次构成过失致人重伤罪,第二次构成故意伤害罪,应当先裁定将死缓减为无期徒刑,然后将过失致人重伤罪和故

43、意伤害罪按照对新罪的“ 先减后并” 规则实行数罪并罚。【知识模块】 我国刑罚的种类和体系【知识模块】 刑罚执行制度32 【正确答案】 对甲应当撤销假释。根据刑法规定,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限内犯新罪,应当撤销假释。据此,被假释的罪犯,在假释考验期限内又犯新罪的,即使在假释考验期满后才发现的,也应当撤销假释。【知识模块】 刑罚执行制度33 【正确答案】 对甲的诈骗行为,应当先对诈骗罪作出判决,然后把前罪没有执行的刑罚和诈骗罪所判处的刑罚,按照先减后并的原则,实行数罪并罚。甲被逮捕后交代了犯有诈骗罪的事实,属于自首,在对甲量刑时应当考虑这一情节。【知识模块】 刑罚执行制度34 【正确答案】

44、 对甲不能再次假释。因为甲在假释考验期满后第 4 年犯有强奸罪,构成累犯,对于累犯,不得假释。【知识模块】 刑罚执行制度论述题35 【正确答案】 (1)死刑是剥夺犯罪分子生命的刑罚方法,包括死刑立即执行和死刑缓期 2 年执行两种情况。死刑是一种古老的刑罚方法,其存在的合理性从没有受到质疑。自 18 世纪资产阶级启蒙思想家、意大利学者贝卡利亚提出废除死刑以来,死刑的存废之争已经持续两个多世纪。主存论和主废论围绕着人的生命价值,死刑是否具有威慑力、死刑是否违宪、是否有利于贯彻罪刑法定主义、是否符合刑罚目的、是否符合历史发展趋势等问题展开针锋相对的争论,最后各自得出不同的结论。(2)我国现阶段仍然有

45、保留死刑的必要。理由在于:现实生活中还存在着极其严重的危害国家安全、危害公共安全、破坏市场经济秩序、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等犯罪,保留死刑有利于惩治这些犯罪,从而保护国家和人民的重大利益。保留死刑有利 =F 我国刑罚目的的实现。对于那些罪行极其严重的各类犯罪分子只有适用死刑,才能使其不再犯罪,从而达到刑法特殊预防的目的。同时,死刑的存在使那些试图铤而走险、意图实施极其严重犯罪的人有所惧怕,不敢重蹈覆辙,不去实施犯罪,从而达到一般预防的目的。保留死刑符合我国现阶段的社会价值观念,为广大公民所支持,具有满足社会大众安全心理需要的功能。而废除死刑则超越了我国现阶段的社会价值观念,不能为广大公民所接受,会导

46、致社会大众的心理恐惧。总之,我国现阶段保留死刑符合我国国情,是无可非议的。(3)保留死刑是我国目前的基本态度,但坚持少杀、反对多杀、错杀是我国的长期死刑政策。我国长期坚持少杀政策的理由包括:大量适用死刑不符合我国的社会主义性质。死刑的威慑力来源于死刑适用的必要性和谨慎性。只有在必要的时候谨慎地适用死刑,才能保持死刑的威慑力,滥用死刑必将丧失威慑力和预防犯罪的作用。生命的丧失具有不可恢复性,死刑的错误适用必将导致不可挽回的损失。大量地适用死刑难免造成错杀,而坚持少杀有利于防止错杀。限制死刑是当今世界发展的趋势,坚持少杀为顺应这一趋势所必需。少杀政策在我国刑事立法上得到了充分的体现,即我国刑事法律

47、对死刑的适用作了多方面的限制规定,包括死刑适用条件、适用对象、适用程序、执行制度上的限制等,从而更好地贯彻少杀的刑事政策。【知识模块】 我国刑罚的种类和体系36 【正确答案】 假释是对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一定刑期之后,因其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而附条件地将其予以提前释放的制度。适用假释须具备如下条件:(1)对象条件。假释只能适用于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假释是对犯罪分子附条件地提前释放,并在一定时期内保持继续执行未执行的部分刑罚的可能性。正是基于假释的这一基本特点,决定了假释只能适用于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2

48、)限制条件。犯罪分子必须执行了一定的刑罚,即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 12 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 13 年以上,才可以适用假释。同时,为了使假释的适用具有一定的灵活性,刑法规定,如果有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可以不受上述执行刑期的限制。此外,对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 10 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对犯罪分子决定假释时,还应当考虑其假释后对所居住社区的影响。(3)实质条件。被适用假释的犯罪分子,必须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才可以适用假释。犯罪分子只有在符合对象条件和限制条件的基础上,同时符合实质条件,才可以被适用假释。所谓确有悔改表现,是指同时具备以下四个方面的情形:认罪服法;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政治、文化、技术学习;积极参加劳动,完成生产任务。所谓没有再犯罪的危险,是指罪犯在刑罚执行期间一贯表现良好,确有悔改表现,不致违法、重新犯罪,或是年:老、身体有残疾,并丧失犯罪能力。【知识模块】 刑罚执行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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