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研类试卷]法律硕士专业基础课刑法学(犯罪论)历年真题试卷汇编1及答案与解析.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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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法律硕士专业基础课刑法学(犯罪论)历年真题试卷汇编 1 及答案与解析单项选择题第 1-20 小题,每小题 1 分,共 20 分。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的字母涂黑。1 甲使用暴力劫取国有档案,人民法院根据我国刑法第 329 条“抢夺、窃取国家所有的档案的,处”的规定,判决甲犯抢夺国有档案罪。本案中,法院的解释属于( ) 。 (2013 年单选 1)(A)司法解释(B)文理解释(C)目的解释(D)扩大解释2 根据相关统计,自刑法修正案(八)实施 7 个月来,公安机关查获的醉酒驾驶机动车案件数量较去年同期下降 43.7。这一数据变化反映了刑法的(

2、 )。(2012年单选 1)(A)保障机能(B)规制机能(C)保护机能(D)预防机能3 我国公民甲在德国旅游时,盗窃了我国公民乙一部价值 1 万元的照相机。对甲的行为适用我国刑法的依据是( )。(2012 年单选 2)(A)属地原则(B)保护原则(C)属人原则(D)普遍管辖原则4 A 国驻华金融机构工作人员甲策划、参与了由中国向 A 国走私文物的犯罪活动。对甲应当( )。(2011 年单选 1)(A)直接驱逐出境(B)通过外交途径解决其刑事责任(C)适用我国法律追究其刑事责任(D)适用 A 国法律追究其刑事责任5 A 国公民甲在我国境内抢劫 A 国公民乙后逃回 A 国,被 A 国法院判处 3

3、年监禁。甲刑满后来到我国,我国法院对甲的上述抢劫行为行使管辖权,是基于( )。(2010年单选 1)(A)属人管辖原则 (B)属地管辖原则(C)保护管辖原则 (D)普遍管辖原则6 下列犯罪中,应当认为在中国领域内犯罪的是( )。(2009 年单选 1)(A)甲乘坐外国轮船从中国港口出发,当行至公海时实施犯罪(B)乙乘坐外国轮船前往中国,在公海上失手致中国公民落水而亡(C)丙乘坐外国轮船前往中国,在公海上与同行的旅客斗殴,致其重伤,该旅客被送入中国医院后经抢救无效死亡(D)丁在其本国境内打猎,致正在该国旅游的中国公民死亡7 2012 年 5 月,缅甸籍毒贩糯糠在泰国境内制造“湄公河惨案” ,杀害

4、了十余名我国船员,后被老挝移送我国受审。我国司法机关关于对于糯糠进行刑事审判的依据是( )。 (2013 年单选 2)(A)属地管辖权(B)保护管辖权(C)普遍管辖权(D)属人管辖权8 我国 1997 年刑法关于溯及力的规定采取的是( )。(2011 年单选 4)(A)从旧原则 (B)从新原则(C)从新兼从轻原则 (D)从旧兼从轻原则9 刑法第 13 条规定:“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该“但书”规定的目的主要在于 ( )。(2009 年单选 2)(A)对已经构成犯罪的行为免予刑罚处罚(B)对已经构成犯罪的行为予以非刑罚处罚(C)给予司法机关确定行为是否构成犯罪的自由裁量权(

5、D)避免轻微的违法行为犯罪化10 甲在乡村路上高速驾驶拖拉机,因视线不好将拴在路边的耕牛撞死,对甲的行为( )。(2012 年单选 7)(A)不认定为犯罪(B)以危险驾驶罪定罪处罚(C)可以免予刑事处罚(D)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11 甲想杀死乙,从远处向乙开枪射击,致乙重伤。甲的行为符合( )。(2010 年单选 6)(A)标准的犯罪构成 (B)修正的犯罪构成(C)基本的犯罪构成 (D)派生的犯罪构成12 下列关于犯罪客体的表述中,错误的是( )。(2009 年单选 3)(A)犯罪同类客体是建立刑法分则体系的主要依据(B)犯罪直接客体就是犯罪行为直接指向的人或物(C)犯罪直接客体是刑法所保护而

6、被犯罪侵犯的具体社会关系(D)一个犯罪可以同时侵犯数个直接客体13 下列选项中,属于犯罪不作为成立条件的有( )。(2013 年多选 41)(A)行为人负有特定义务(B)行为人没有实施任何行为(C)行为人未履行特定义务(D)行为人能够履行特定义务14 下列犯罪行为中,属于纯正不作为犯的是( )。(2009 年单选 4)(A)甲过失致陈某重伤后拒不送医,致其死亡(B)乙对严重残疾的儿子拒绝扶养,致其冻饿身亡(C)丙对自己负责维修的锅炉不维修,致锅炉爆炸(D)丁过失引起火险后,不予扑灭,酿成火灾15 下列犯罪属于纯正不作为犯的是( )。(2012 年单选 4)(A)重婚罪(B)遗弃罪(C)绑架罪(

7、D)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16 甲(15 周岁) 盗窃他人钱包,被陈某发现,为窝藏赃物而当场使用暴力,失手将陈某打死。甲的行为构成( )。(2012 年单选 5)(A)抢劫罪 (B)盗窃罪(C)故意伤害罪 (D)过失致人死亡罪17 甲(15 周岁) 拐骗一名男孩,准备将其出卖,后因小孩哭闹不止,甲对其进行殴打,造成重伤。甲的行为构成( )。(2013 年单选 4)(A)绑架罪(B)拐卖儿童罪(C)故意伤害罪(D)非法拘禁罪18 关于处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2011 年单选 17)(A)对未成年人罪犯不得判处罚金(B)对罪行极其严重的未成年人罪犯,可以适用无期徒刑(C)对

8、犯罪时不满 18 周岁的罪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D)对罪行极其严重的未成年人罪犯,可以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19 下列关于处理未成年人犯罪的表述,正确的是( )。(2012 年单选 6)(A)对不满 18 周岁的犯罪人不得适用没收财产刑(B)对犯罪时不满 18 周岁的犯罪人,应当减轻或免除处罚(C)对罪行极其严重约未成年人犯罪,可以适用无期徒刑(D)对未成年人因犯抢劫、绑架等暴力犯罪被处有期徒刑的均可假释20 下列关于单位犯罪的表述,正确的是( )。(2010 年单选 4)(A)单位犯罪都是故意犯罪(B)单位犯罪都是以牟利为目的的犯罪(C)单位犯罪都采用双罚制(D)单位犯罪也可以只处罚自然人

9、21 下列关于单位犯罪的表述中,错误的是( )。(2009 年单选 6)(A)法律明文规定单位可以成为犯罪主体的犯罪才能成为单位犯罪(B)单位犯罪中的单位不包括几个自然人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C)高等院校也可以成为单位犯罪的主体(D)对单位犯罪的两罚制是既处罚单位又处罚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22 行为人因不能抗拒的原因而引起损害结果的,不是犯罪。这是由于行为人( )。(2010 年单选 3)(A)对危害结果的发生没有认识(B)对危害结果的发生没有预见(C)对危害结果的发生不存在故意或过失(D)不具备犯罪的主体条件23 甲喜新厌旧,欲杀害妻子乙后与情妇结婚,虽然明知其儿子丙有与乙

10、在同一饭碗里吃饭的习惯,由于杀乙心切而不顾丙的死活,仍在乙的饭碗里投放毒药。结果乙、丙均中毒身亡。本案中甲对丙死亡的心理态度是( )。(2011 年单选 3)(A)直接故意 (B)间接故意(C)过于自信的过失 (D)疏忽大意的过失24 间接故意与过于自信的过失区别的关键在于行为人( )。(2009 年单选 7)(A)对危害结果发生的心理态度不同(B)对危害结果发生的认识因素不同(C)对危害结果发生是否积极追求(D)对危害结果发生是否知情多项选择题第 21-25 小题,每小题 2 分,共 10 分。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至少有两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的字母涂黑。多选、少

11、选或错选均不得分。25 对犯罪客体按照其范围大小可划分为( )。(2009 年多选 21)(A)一般客体 (B)同类客体(C)直接客体 (D)复杂客体26 下列关于犯罪直接客体的说法,正确的是( )。(2012 年单选 3)(A)一个犯罪只侵犯一个直接客体(B)直接客体是对犯罪进行分类的标准(C)在犯罪未遂的情况下不存在直接客体(D)直接客体是指某一犯罪行为直接侵害的特定社会关系27 下列关于危害结果在犯罪构成中地位的表述。正确的有( )。(2009 年多选 22)(A)危害结果是某些犯罪成立的必备要件(B)危害结果是某些犯罪既遂的必备要件(C)行为犯的既遂不要求危害结果的实际发生(D)危险犯

12、的既遂不要求实际危害结果的发生28 下列选项中,符合刑法关于未成年人刑事责任规定的有( )。(2013 年多选 42)(A)未成年人犯罪不构成累犯(B)未成年人犯罪符合缓刑条件的应当宣告缓刑(C)未成年人犯罪都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D)未成年人犯罪的可适用死刑缓期二年执行29 下列犯罪中,属于特殊主体犯罪的有( )。(2009 年多选 24)(A)贪污罪 (B)非法行医罪(C)私放在押人员罪 (D)滥用职权罪辨析题第 28 小题,8 分。要求对命题进行判断并着重阐明理由。请将答案写在答题纸指定位置上。30 请对无行为即无犯罪进行辨析。(2012 年辨析 55)31 请对“实施同样的行为,就应当

13、以同样罪名定罪处罚” 这一说法进行辨析。 (2010 年辨析 28)32 请对“刑法中的不作为就是身体处于静止状态的行为方式” 这一说法进行辨析。(2011 年辨析 55)33 请根据有关刑法原理和规定,对“无罪过就无犯罪” 这一说法进行辨析。(2009 年辨析 28)法律硕士专业基础课刑法学(犯罪论)历年真题试卷汇编 1 答案与解析单项选择题第 1-20 小题,每小题 1 分,共 20 分。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的字母涂黑。1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司法解释的机关必须是最高人民法院或最高人民检察院。题于中的“人民法院”未明确是最高

14、人民法院,故 A 项排除。刑法的解释方法包括文理解释和论理解释。文理解释是指根据条文字面含义进行的说明。论理解释是根据立法的精神与目的对条文进行说明。论理解释包括目的解释、扩大解释、缩小解释、当然解释、比较解释和历史解释等。法院在审理甲使用暴力劫取国有档案时,需要解释的是“暴力劫取”(抢劫) 是否属于“抢夺、窃取”。从字面上看,“抢夺、窃取”不包括“暴力劫取”。但是,性质较轻的抢夺、窃取均应处罚,故性质较重的“暴力劫取”更应给予处罚,故法院的解释属于论理解释,而非文理解释。故排除 B 项。扩大解释虽然超出了被解释词语的字面或日常含义,但并未超出该词语所可能具有的含义范围。“暴力劫取”显然超出“

15、抢夺、窃取”所能包含的含义,故排除 D 项。排除了A、B、D 项后,本题只能选 C 项。【知识模块】 犯罪论2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刑法的机能,是指刑法能产生的积极作用。一般来说,刑法具有三种机能:(1)规制机能,即维持社会秩序的机能。个人按照刑法中包含的行为规范规制自己的行为,从社会角度看,就是维持了社会的正常秩序。(2)保护机能,即保护国家、社会和个人法益的机能;(3)保障机能,即保障公民不受国家刑罚权的非法侵害并保障犯罪人不受刑法规定之外的刑罚处罚的功能。自刑法修正案(八)实施 7 个月来,酒驾数量大幅下降,交通管理秩序得到维护,体现的正是刑法的规制机能。故本题应选 B 项。【

16、知识模块】 犯罪论3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本题中甲在德国实施盗窃,因为不在我国领域内,故不适用属地原则,A 项错误。刑法第 8 条规定,外国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或者公民犯罪,而按本法规定的最低刑为 3 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可以适用本法,但是按照犯罪地的法律不受处罚的除外。适用该条规定的保护原则,须具备下列条件:(1)外国人犯罪;(2) 在中国领域外犯罪;(3)对我国或公民犯罪;(4) 依我国刑法,最低刑为 3 年以上有期徒刑;(5)依犯罪地法也受处罚。本题中,犯罪人甲是我国公民,故不适用保护原则,B 项错误。刑法第 9 条规定,对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

17、际条约所规定的罪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在所承担条约义务的范围内行使刑事管辖权的,适用本法。该条规定的普遍管辖原则针对的是我国缔结或参加的国际条约所规定的罪行,甲所犯盗窃罪,不属于上述罪行,故 D项错误。刑法第 7 条第 1 款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犯本法规定之罪的,适用本法,但是按本法规定的最高刑为 3 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可以不予追究。该条规定的是属人原则。甲为我国公民,在国外犯盗窃罪,适用我国刑法,显然是属人原则的适用,故 C 项正确。【知识模块】 犯罪论4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刑法第 6 条第 l 款规定,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的,除法律有特别规定的以外

18、,都适用本法。该条第 3 款规定,犯罪的行为或者结果有一项发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就认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刑法第 11 条规定,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权的外国人的刑事责任,通过外交途径解决。甲仅是 A 国驻华金融机构工作人员,不是“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权的外国人 ”。故排除 B 项。根据刑法第 6 条第 3 款,甲属于在中国领域内犯罪,故适用中国刑法追究其刑事责任。C 项应选,并排除 D 项。刑法第 35 条规定,对于犯罪的外国人,可以独立适用或者附加适用驱逐出境。对犯罪的外国人适用驱逐出境,必须经审判由人民法院作出,并在主刑执行后实施。故 A 项排除。【知识模块】 犯罪论5 【正

19、确答案】 B【试题解析】 甲并非中国公民,故我国对甲的抢劫行为行使管辖权,并非基于属人管辖原则;甲的抢劫行为发生在我国境内,故是基于属地管辖原则。选项 B 应选。甲的行为并非“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或者公民犯罪”,故也非基于保护管辖原则、普遍管辖原则。【知识模块】 犯罪论6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根据刑法第 6 条第 2 款,凡在中国船舶或者航空器内犯罪的,也认为是在中国领域内犯罪。但是,选项 A、B 的船舶都是外国轮船,均行至公海时实施犯罪,故应排除。根据刑法第 6 条第 3 款,犯罪的行为或者结果有一项发生在中国领域内的,就认为是在中国领域内犯罪。选项 D 中。犯罪行为及结果都发生在

20、外国。故应排除 D 项。选项 C 中,死亡结果发生在中国领域内(在中国医院死亡),故本题应选 C。【知识模块】 犯罪论7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刑法第 8 条规定,外国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家或者公民犯罪,而按本法规定的最低刑为 3 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可以适用本法,但是按照犯罪地的法律不受处罚的除外。这是关于保护管辖的规定。适用该条,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外国人犯罪;(2) 在中国领域外犯罪;(3)对中国国家或公民犯罪;(4)依照中国刑法,最低刑为 3 年以上有期:徒刑;(5)依犯罪地法也受惩罚。糯糠所犯案件,符合上述条件,故本题应选 B 项。【知识模块】 犯罪

21、论8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我国 1997 年刑法第 12 条关于溯及力的规定采取了从旧兼从轻的原则。【知识模块】 犯罪论9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社会危害性是质与量的统一。并非具有社会危害性的行为都是犯罪,刑法规定了“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这表明,一个行为只有严重侵犯了刑法所保护的社会关系,才可能构成犯罪。这是由刑法的特点以及我国的刑事政策决定的。刑法与其他法律的关系表明,对于某种危害行为由其他法律处理便能有效地保护某种社会关系时,就不应适用刑法。我国的基本刑事政策是惩办与宽大相结合,一直注重扩大教育面、缩小惩罚面,故对轻微危害行为不以犯罪论处。认识这一点,

22、有利于从本质上把握犯罪行为与一般违法行为的区别。本题应选 D。【知识模块】 犯罪论10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交通肇事罪,是指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甲将耕牛撞死,造成的财产损失尚未达到“重大”程度,故不构成交通肇事罪。排除选项 D。危险驾驶罪,是指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行为。甲没有飙车,也没有醉驾,故甲的行为也不构成危险驾驶罪。排除选项 B。甲的行为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应认定为犯罪。故选项 A 正确,选项 C 错误。对甲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并追究其民事赔偿责任即可。【知识

23、模块】 犯罪论11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一般认为,基本的犯罪构成,是指分则性条文就单独的既遂犯所规定的犯罪构成;修正的犯罪构成,是指总则性条文以基本的犯罪构成为基础并对之加以修正而就共犯、未遂犯等所规定的犯罪构成。在本题,甲的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的未遂,故甲的行为符合修正的犯罪构成。正确答案为 B。【知识模块】 犯罪论12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本题为选非题。同类客体,是指某一类犯罪所共同侵犯的某一类社会关系,或者某一类犯罪所共同侵犯的社会关系的某一方面或者某一部分。我国刑法分则根据犯罪的同类客体对犯罪进行分类,划分为不同章节。故选项 A 正确。直接客体,是指具体犯罪所直接侵犯

24、的具体的社会关系,如故意杀人罪侵犯的是他人的生命权;故意伤害罪侵犯的是他人的健康权。故选项 C 正确。犯罪客体不同于犯罪对象。故 B 项说法错误。本题应选 B。一个犯罪行为可以侵犯两种以上具体的社会关系,如抢劫罪侵犯的客体既包括公私财物的所有权,又包括公民的人身权利。故选项 D 正确。【知识模块】 犯罪论13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根据通说,不作为构成犯罪须具备以下条件:(1)行为人负有某种特定的义务;(2)行为人能够履行义务;(3) 行为人不履行特定义务,造成或可能造成危害结果。故本题应选 A、C、D 项。行为人通过积极的身体动作逃避履行义务的,也属于不作为。不作为并不意味着行为人没

25、有实施任何行为,故 B 项说法错误,不应选。【知识模块】 犯罪论14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刑法理论一般将不作为犯罪分为两种类型:一是纯正不作为犯或真正不作为犯,即刑法明文规定只能由不作为构成的犯罪。二是不纯正不作为犯或不真正不作为犯,即行为人以不作为形式实施的通常为作为形式的犯罪。我国刑法理论认为,许多犯罪既可能由作为构成,也可能由不作为构成。这种情况下的不作为犯,就是不纯正不作为犯。刑法第 261 条规定,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处 5 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根据该条规定,遗弃罪只能由“拒绝扶养”的不作为:行为构

26、成犯罪,故选项 B 属于纯正不作为犯。【知识模块】 犯罪论15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不作为犯分为两种类型:(1)纯正不作为犯,指刑法明文规定的只能由不作为构成的犯罪;(2)不纯正不作为犯,指刑法没有明文将不作为表述为构成要件要素的情况,即既可以由作为构成,也可以由不作为构成的犯罪,这种情况下的不作为犯,就是不纯正不作为犯。遗弃罪,只能由不作为构成,故属于纯正不作为犯。本题应选 B。【知识模块】 犯罪论16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 10 条规定,已满 14 周岁不满 16 周岁的人盗窃、诈骗、抢夺他人财物,为窝藏赃

27、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当场使用暴力,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或者故意杀人的,应当分别以故意伤害罪或者故意杀人罪定罪处罚。已满 16 周岁不满 18 周岁的人犯盗窃、诈骗、抢夺罪,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应当依照刑法第 269 条的规定定罪处罚;情节轻微的,可不以抢劫罪定罪处罚。本案中的甲,15 周岁,故应根据该条第 1款,以故意伤害罪定罪处罚。本题应选 C 项。【知识模块】 犯罪论17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刑法第 17 条第 2 款规定,已满 14 周岁不满 16 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

28、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甲,15 周岁,只对上述 8 种行为负刑事责任。甲对殴打小孩造成重伤的行为应负刑事责任。故选 C 项。【知识模块】 犯罪论18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财产刑若干问题的规定第 2 条第 2 款规定,对未成年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判处罚金,但罚金的最低数额不能少于 500元。从该款可以看出,对未成年人可以判处罚金。故 A 项错误。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关于已满 14 岁不满 16 岁的人所犯罪行特别严重能否判处无期徒刑问题的电话答复指出,已满 14 岁不满 16 岁的人所犯罪行特别严重的,最高刑可以判处无期徒刑。故 B 项正确。刑

29、法第 17 条第 3 款规定,已满 14 周岁不满 18 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注意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而非“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故 C 项错误。刑法第 49 条第 l 款规定,犯罪的时候不满 18 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死刑缓期二年执行”仍属于适用死刑,故 D 项错误。【知识模块】 犯罪论19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只要依照刑法分则应判处没收财产的刑罚的,即使犯罪人是未成年人,人民法院也应当依法适用没收财产刑。故选项 A 错误。根据刑法第 17 条第 3 款的规定,已满 14 周岁不满 18 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据此,选项 B

30、“减轻或免除处罚”的说法错误,应当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根据刑法第 49 条的规定,犯罪的时候不满 18 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但刑法并没有规定无期徒刑不能适用于未成年人。故选项 C 正确。根据 刑法第 81 条第 2 款的规定,对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 10 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据此,若未成年人因抢劫、绑架等暴力性犯罪被判处 10 年以上有期徒刑的,也不得假释。故选项 D“均可假释”的说法错误。本题应选 C。【知识模块】 犯罪论20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就故意、过失内容本身而言,单位犯罪

31、与自然人犯罪没有区别。刑法总则关于故意、过失的规定,同样适用于单位犯罪。单位犯罪,可以是故意犯罪,也可以是过失犯罪。比如,刑法第 137 条规定,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违反国家规定,降低工程质量标准,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 5 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 5 年以上 10 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该条规定的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属于单位过失犯罪。故选项 A 错误。单位犯罪是为本单位谋取非法利益或者以单位名义为本单位伞体成员谋取非法利益。但是,这并不意味着“单位犯罪都是以牟利为目的的犯罪”,比如刑法第 137 条规定的工程重大安全事故

32、罪就不是“以牟利为目的的犯罪”。故选项 B 错误。刑法第 31 条规定,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判处刑罚。本法分则和其他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根据该规定。单位犯罪原则上实行双罚制。但存在例外,即有些犯罪法条表述为单位犯罪,但刑法规定只处罚直接责任人员,而不处罚单位本身,比如刑法第 137条规定的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故选项 C 错误,而选项 D 正确。【知识模块】 犯罪论21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本题为选非题。刑法第 30 条规定: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实施的危害社会的行为,法律规定为单位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据此,选项 A

33、 正确。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单位犯罪案件具体应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第 1 条,刑法第 30 条规定的“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既包括国有、集体所有的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也包括依法设立的合资经营、合作经营企业和具有法人资格的独资、私营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据此,单位犯罪中的单位包括几个自然人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选项 B 错误。根据刑法第 30 条,事业单位可以作为单位犯罪的主体,而高等院校属于事业单位,故选项 C 正确。刑法第 31 条规定,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判处刑罚。本法分则和其他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据此,选项 D 正确。本

34、题应选 B。【知识模块】 犯罪论22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题干中的所谓“不能抗拒”,是指行为人虽然认识到自己的行为会发生损害结果,但由于当时主客观条件的限制,不可能排除或者防止结果的发生。很显然,在“不能抗拒”的情形下,行为人对危害结果是认识或者预见到的,故排除选项 A、B。“不能抗拒”表明行为人不存在“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的心理态度 ”,也不存在“轻信能够避免的心理状态”,即行为人不存在故意或过失,故本题应选C。选项 D 与题干中“不能抗拒”无关,排除。【知识模块】 犯罪论23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间接故意,是指明知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放任这种结果发

35、生的心理态度。甲对丙的死亡,是放任,故属于间接故意。【知识模块】 犯罪论24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过于自信的过失与间接故意具有相似之处:二者均认识到危害结果发生的可能性,认识因素相同,排除 B、D;二者都不希望危害结果发生,即都不是积极追求,故排除选项 C。但二者的区别也是明显的:首先,结果发生是否违背行为人意志。间接故意是放任危害结果发生,结果的发牛符合行为人的意志。而过于自信的过失是希望危害结果不发生,结果的发生违背了行为人的意志。其次,是否考虑到避免结果发生。间接故意的行为人是为了实现其他意图而实施行为,主观上根本不考虑是否可以避免危害结果的发生,客观上也没有采取避免结果发生的

36、措施。而过于自信的过失的行为人之所以实施其行为,是因为考虑到可以避免危害结果的发生。认识程度上,间接故意是“明知”危害结果可能发生,而过于自信的过失是“预见”危害结果可能发生。本题应选 A。【知识模块】 犯罪论多项选择题第 21-25 小题,每小题 2 分,共 10 分。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至少有两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的字母涂黑。多选、少选或错选均不得分。25 【正确答案】 A,B,C【试题解析】 一般客体,是指一切犯罪所共同侵犯的社会关系整体;同类客体,是指某一类犯罪所共同侵犯的某一类社会关系,或者某一类犯罪所共同侵犯的社会关系的某一方面或者某一部分;直接客体,

37、是指具体犯罪所直接侵犯的具体的社会关系。很显然,选项 A、B、C 是按照范围大小所进行的划分。直接客体根据其内容数量划分为简单客体与复杂客体。前者是指一个犯罪行为只侵犯一种具体的社会关系,如盗窃罪;后者是指一个犯罪行为侵犯了两种以上具体的社会关系,如抢劫罪。据此,排除选项 D。【知识模块】 犯罪论26 【正确答案】 A,B,D【试题解析】 犯罪客体是犯罪行为侵害的、为刑法所保护的社会利益。直接客体,是指某一犯罪所直接侵害的某种特定的社会利益。故 D 项正确。根据犯罪行为侵害的直接客体的数量,直接客体分为简单客体(某一犯罪只侵害的一个利益)和复杂客体(某一犯罪侵害的两个以上客体)。比如,以暴力抢

38、劫他人财物,不仅侵害财产权还侵害人身权,就属于复杂客体的犯罪。故 A 项错误。同类客体,是指某一类犯罪共同侵害的社会利益。犯罪的同类客体概括的是一类犯罪的共同属性,是对犯罪进行分类的基础。故 B 项将直接客体作为犯罪分类标准是错误的。犯罪的直接客体是一切犯罪行为的必备要件。即使在犯罪未遂的情况下也存在直接客体,故C 项错误。【知识模块】 犯罪论27 【正确答案】 A,B,C,D【试题解析】 选项 A 正确,如失火罪,以“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危害结果为成立要件;选项 B 正确,如故意杀人罪以受害人死亡为既遂要件;选项 C 正确,如颠覆国家政权罪不以国家政权实际被颠覆为既遂

39、要件;选项 D 正确,如破坏交通工具罪以“足以使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发生倾覆、毁坏危险”为构成要件,不要求实际危害结果发生。本题应选A、B、C、D。【知识模块】 犯罪论28 【正确答案】 A,B,C【试题解析】 刑法第 65 条第 1 款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 5 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 18 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据此,A 项符合刑法,应选。刑法第 72 条规定,对于被判处拘役、3 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 18 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

40、和已满 75 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1)犯罪情节较轻;(2) 有悔罪表现;(3)没有再犯罪的危险;(4)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据此,B 项符合刑法,应选。刑法第 17 条第 3 款规定,已满 14 周岁不满 18 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据此,C 项符合刑法,应选。刑法第 49 条第 1 款规定,犯罪的时候不满 18 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据此,D 项不符合刑法规定,不应选。本题应选 A、B、C 项。【知识模块】 犯罪论29 【正确答案】 A,C,D【试题解析】 根据刑法第 382 条,贪污罪的主体必须是国家工作人员或者受国家机关、因有公司

41、、企业、事业单化、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资产的人员,属于特殊主体。根据刑法第 336 条第 1 款,非法行医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似只能是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根据刑法第 400 条第 1 款,私放在押人员罪的主体是司法工作人员,属于特殊主体;根据刑法第 397 条,滥用职权罪的主体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也属于特殊主体。本题应选 A、C 、D。【知识模块】 犯罪论辨析题第 28 小题,8 分。要求对命题进行判断并着重阐明理由。请将答案写在答题纸指定位置上。30 【正确答案】 这种说法正确。(1)从犯罪的本质上讲,犯罪应具有社会危害性。没有行为,就不可能对外界发生影响,不可能具有社会危害性。(

42、2)行为具有可观察和可描述的特性。凭借此特性,可从立法与司法上区分罪与非罪。(3)行为时犯罪构成的必备要素。从我国刑法规定犯罪的一般概念看。犯罪是危害社会的依法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从刑法分则各条规定的犯罪看,也都把犯罪归结为某种行为。【知识模块】 犯罪论31 【正确答案】 这一说法不完全正确。(1)存在根据犯罪目的不同而定不同罪名,并给予不同处罚的情形。(2)即使犯罪目的相同,但如果犯罪主体身份不同,也可能依不同罪名定罪处罚。如单位财务人员盗窃本单位保险柜与一般小偷盗窃财务保险柜是不一样的。(3)犯罪对象不同也会导致定罪处罚不同。(4)想象竞合犯以及法律有特殊规定的犯罪的情形,应当按照法律规定

43、定罪处罚。【知识模块】 犯罪论32 【正确答案】 (1)这种说法是错误的。(2)不作为是行为人具有履行某种作为的义务,并具有履行该义务的能力,而不履行该义务的行为方式。可见,作为和不作为的区别标准不是行为人的身体动静,而是行为所违反的刑法规范的性质。一般认为,刑法规范分为禁止性规范和命令性规范,作为所违反的是禁止性规范,而不作为违反的是命令性规范。(3)行为人的身体处于静止状态固然属于不作为,但通过积极的身体动作逃避履行义务的也属于不作为。【知识模块】 犯罪论33 【正确答案】 (1)这一说法正确。(2)罪过,包括故意与过失,是犯罪主体对自己实施的危害行为及其危害结果所持的心理态度,它直接反映

44、行为人对刑法所保护的社会关系的悖反态度。(3)任何犯罪都必须符合相应的犯罪构成。犯罪构成是刑法规定的,决定某一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及其程度,而为该行为成立犯罪所必须具备的一切客观要件与主观要件的有机整体。任何犯罪都必须具备客体、客观方面、主体、主观方面四个要件,缺一不可。罪过,作为犯罪的主观方面的要件,是构成犯罪不可缺少的要件。(4)刑法总则明文规定了故意与过失的含义,任何犯罪的成立都要求行为人主观上具有故意或者过失;不具有故意与过失的行为,称为无罪过事件,不可能成立犯罪。对此, 刑法第 16 条明确规定,行为在客观上虽然造成了损害结果,但是不是出于故意或者过失,而是由于不能抗拒或者不能预见的原因所引起的,不是犯罪。【知识模块】 犯罪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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