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律硕士专业基础课(刑法学)历年真题试卷汇编 28 及答案与解析单项选择题第 1-20 小题,每小题 1 分,共 20 分。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的字母涂黑。1 (2012 年真题) 根据相关统计,自刑法修正案(八)实施 7 个月来,公安机关查获的醉酒驾驶机动车案件数量较去年同期下降 437。这一数据变化反映了刑法的( )。(A)保障机能(B)规制机能(C)保护机能(D)预防机能2 (2012 年真题) 我国公民甲在德国旅游时,盗窃了我国公民乙一部价值 1 万元的照相机。对甲的行为适用我国刑法的依据是( )。(A)属地原则(B)保护原则(C
2、)属人原则(D)普遍管辖原则3 (2013 年真题) 甲使用暴力劫取国有档案,人民法院根据我国刑法第 329 条 “抢夺、窃取国家所有的档案的,处” 的规定,判决甲犯抢夺国有档案罪。本案中,法院的解释属于( ) 。(A)司法解释(B)文理解释(C)目的解释(D)扩大解释4 (2013 年真题)2012 年 5 月,缅甸籍毒贩糯康在泰国境内制造“湄公河惨案” ,杀害了十余名我国船员,后被老挝移送到我国受审。我国司法机关对于糯康进行刑事审判的依据是( ) 。(A)属地管辖权(B)保护管辖权(C)普遍管辖权(D)属人管辖权5 (2014 年真题) 下列选项中,体现罪责刑相适应原则的是( )。(A)刑
3、法关于空间效力范围的规定(B)刑法关于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的规定(C)刑法关于享有外交特权的外国人刑事责任的规定(D)刑法关于放火罪与失火罪构成要件及法定刑的不同规定6 (2014 年真题) 根据解释的效力,可以把刑法解释分为( )。(A)立法解释、司法解释和学理解释(B)当然解释、文理解释和论理解释(C)当然解释、扩大解释和缩小解释(D)文理解释、论理解释和学理解释7 (2015 年真题) 原铁道部部长刘某因受贿罪、滥用职权罪被追究刑事责任。有人认为,在对刘某量刑时“ 应考虑他对中国高铁建设的贡献” 。这种说法违背了我国刑法中的 ( )。(A)罪刑法定原则(B)刑法适用平等原则(C)罪责刑相
4、适应原则(D)主客观相统一原则8 (2015 年真题) 针对吸毒后在道路上驾驶汽车的现象,有人认为,虽然刑法未规定吸毒驾驶构成犯罪,但是吸毒驾驶和醉酒驾驶具有相同的社会危害性,故而应以危险驾驶罪论处。这种观点属于( )。(A)扩大解释(B)文理解释(C)类推解释(D)当然解释9 (2016 年真题) 从刑法的形式渊源来看,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惩治骗购外汇、逃汇和非法买卖外汇犯罪的决定是( )。(A)狭义刑法(B)单行刑法(C)附属刑法(D)立法解释10 (2012 年真题) 警察甲因公民吴某举报自己受贿而怀恨在心,遂用他人手机向某军官发了一条短信,捏造吴某与其妻子同居。该军官信任自己的妻子,未予
5、理睬。甲的行为( )。(A)构成诽谤罪(B)构成诬告陷害罪(C)构成报复陷害罪(D)不构成犯罪11 (2014 年真题) 依照我国刑法第 13 条的“ 但书” 规定,“不认为是犯罪”的条件是( )。(A)情节轻微的(B)危害不大的(C)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D)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12 (2016 年真题) 下列行为可以构成犯罪的是( ) 。(A)参加传销组织(B)多次敲诈勒索他人财物(C)雇用童工清理客房(D)拐卖 15 周岁的男孩13 (2012 年真题) 下列关于犯罪直接客体的说法,正确的是( )。(A)一个犯罪只侵犯一个直接客体(B)直接客体是对犯罪进行分类的标准(C)在犯罪未遂的情况
6、下不存在直接客体(D)直接客体是指某一犯罪行为直接侵害的特定社会关系14 (2012 年真题) 下列犯罪属于纯正不作为犯的是( )。(A)重婚罪(B)遗弃罪(C)绑架罪(D)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15 (2012 年真题) 甲(15 周岁) 盗窃他人钱包被陈某发现后,为窝藏赃物而当场使用暴力,失手将陈某打死,甲的行为构成( )。(A)抢劫罪(B)盗窃罪(C)故意伤害罪(D)过失致人死亡罪16 (2012 年真题) 下列关于处理未成年人犯罪的表述,正确的是( )。(A)对不满 18 周岁的犯罪人不得适用没收财产刑(B)对犯罪时不满 18 周岁的人,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C)对罪行极其严重的未成年人
7、罪犯,可以适用无期徒刑(D)对未成年人因犯抢劫、绑架等暴力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的,均可以假释17 (2012 年真题) 甲在乡村公路上高速驾驶拖拉机,因视线不好将一拴在路边的耕牛撞死。对甲的行为( ) 。(A)不应认定为犯罪(B)以危险驾驶罪定罪处罚(C)可以免予刑事处罚(D)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多项选择题第 21-25 小题,每小题 2 分,共 10 分。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至少有两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的字母涂黑。多选、少选或错选均不得分。18 (2014 年真题) 对于下列毒品犯罪,我国可按照普遍管辖原则行使刑事管辖权的有( )。(A)无国籍人在外国生产毒品,后
8、来到我国旅游,被我国司法机关抓获(B)他国公民从第三国购买毒品回本国贩卖,被本国通缉,后被我国司法机关抓获(C)我国公民在外国乘坐外国客机将毒品带往第三国贩卖,被他国司法机关抓获(D)他国公民携带贩卖的毒品乘坐他国飞机在我国机场换乘时,被我国司法机关抓获19 (2017 年真题) 下列选项中,属于刑法立法解释的有( )。(A)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惩治骗购外汇、逃汇和非法买卖外汇犯罪的决定 (B)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信用卡规定的解释(C)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刑法室关于挪用资金罪有关问题的答复(D)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解释20 (201
9、5 年真题) 下列犯罪中,属于我国刑法所规定的告诉才处理的有( )。(A)重婚罪(B)侮辱罪(C)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D)遗弃罪21 (2013 年真题) 下列选项中,属于犯罪不作为成立条件的有( )。(A)行为人负有特定义务(B)行为人没有实施任何行为(C)行为人未履行特定义务(D)行为人能够履行特定义务简答题第 26-27 小题,每小题 6 分,共 12 分。请将答案写在答题纸指定位置上。22 (2014 年真题) 简述间接故意与过于自信的过失的区别。23 (2012 年真题) 简述犯罪中止的特征。法条分析题第 29 小题,10 分。要求符合立法原意和刑法理论。请将答案写在答题纸指定位置上
10、。24 (2013 年真题) 我国刑法第 24 条规定:“ 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请分析:25 本条文中“ 犯罪过程” 的含义。26 本条文中“ 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 ”的含义。27 如果行为人将被害人砍成重伤后,放弃杀人意图并将被害人送往医院救治,避免了死亡结果的发生,行为人的刑事责任应如何认定?案例分析题第 30 小题,15 分。请将答案写在答题纸指定位置上。27 (2012 年真题) 甲带领 15 周岁的乙,在停车场劫持了宋某,将宋某带到郊外一废弃的厂房内,捆绑在
11、铁架床上。甲指使乙将宋某携带的现金以及手机、名贵金表等价值 3 万元的财物搜掠一空。同时,甲打电话给宋某的妻子索要 20 万元赎金,宋某的妻子答应付款。乙受甲指派,在约定时间和地点拿到了 20 万元赎金。甲通过电话确定乙已取得赎金后,随即将宋某杀害。之后,甲把宋某的手机、手表以及 2万元现金分给乙,自己驾驶宋某的汽车携带其他财物逃跑。甲、乙被通缉之后,乙才得知甲杀害了人质,感到事态严重,即到公安机关供述了以上事实。根据上述案情,请回答以下问题并分别说明理由:28 对甲的行为应如何定罪?29 对乙的行为应如何定罪?30 乙具有哪些法定量刑情节?法律硕士专业基础课(刑法学)历年真题试卷汇编 28
12、答案与解析单项选择题第 1-20 小题,每小题 1 分,共 20 分。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的字母涂黑。1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刑法的机能是指刑法能产生的积极作用。刑法主要有三种机能:规制机能,即维 护社会秩序的机能;保护机能,即保护国家、社会和个人法益的机能;保障机能,即保障公民不受国家刑罚权的非法侵害和犯罪人不受刑法规定之外的刑罚处罚的机能。本题中,刑法修正案(八)的实施使得醉酒驾驶机动车案件数量较去年同期下降反映了刑法维护社会秩序的机能,即规制机能。【知识模块】 刑法学2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本题表述的情形属于我国
13、公民在域外犯罪。凡是本国人犯罪,不论是在本国领域内还是本国领域外,都适用本国刑法的刑事管辖原则属于属人管辖原则。我国刑法第 7 条规定了属人管辖原则。第 7 条第 1 款规定,我国公民在我国领域外犯我国刑法规定之罪的,适用我国刑法,但是按我国刑法规定的最高刑为3 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可以不予追究。据此,本题表述中,我国公民甲在德国(我国领域外)犯我国刑法规定的盗窃罪,不论按照德国法律是否认为是犯罪,也不论其所犯罪行侵犯的是何国或何国公民的利益,原则上都适用我国刑法。可见,对甲的行为适用我国刑法的依据是属人原则,故选 C 项。属地原则针对的是域内犯罪,不适用于域外犯罪,本题表述的情形属于域外犯罪,
14、故不选 A 项。保护原则和普遍管辖原则虽然也仅仅适用于域外犯罪,但保护原则适用于外国人在域外对我国国家或者公民犯罪的情形,普遍管辖原则应当以我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为前提,而且适用范围也仅限于劫机罪、酷刑、恐怖主义犯罪、战争罪、灭绝种族罪等犯罪,故不选 B、D 项。【知识模块】 刑法学3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扩大解释是根据立法原意,对刑法条文作出超过字面意思的解释,如将飞机解释为航空器就属于扩大解释。一般而言,暴力劫取属于抢劫的行为方式,而本题表述中,法院将抢夺行为扩大解释为暴力劫取,因而是扩大解释。注意:理论上将抢劫国有档案的行为也认定为抢夺国有档案罪,而不是抢劫罪。可见,选D
15、项。刑法条文规定本身属于立法范畴,而不是司法范畴;司法解释只能由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作出,故本题表述不是司法解释,不选 A 项。文理解释是对刑法规范文、词、字、句,即条文的字面含义进行的说明,体现了严格参照法律文本进行解释的要求,因此,凡严格按照条文进行定罪量刑的,就是文理解释。抢夺、窃取国有档案的,依据刑法第 329 条以抢夺、窃取国有档案罪论处,而甲使用暴力劫取国有档案,实际上是抢劫国有档案,而不是抢夺国有档案,这绝对不是按照文理解释来定罪量刑的,因为已经超出抢夺国有档案罪的文义,抢劫是暴力劫取,而抢夺是公然夺取,内涵明显不同,故不选 B 项。目的解释是指按照社会的需要,确定法律规
16、范的合理目的和宗旨,并以该目的为指导,确定法律规范的含义。目的解释是向前看、解释过去的法律规范如何适应新的社会发展需要、如何解决当前和未来的问题。本题表述中,法院援引的是现行刑法规范作出的判决,不是解释过去的法律规范,所以不是目的解释,故不选 C 项。【知识模块】 刑法学4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刑法空间效力。由于此案发生在泰国境内,我国不存在属地管辖权,A 选项错误。另由于糯康还涉及贩毒,我国可以依据普遍管辖原则行使管辖权,但因普遍管辖原则具有补充性,相对于传统的属地、属人、保护管辖原则而言,只有在上述几种原则不发生效力的情况下,才适用普遍管辖原则。所以在保护原则生效的情况下
17、,自然不适用普遍管辖原则,C 选项错误。故我国行使管辖权的依据只能是保护管辖原则,B 选项正确。由于糯康系缅甸籍,故我国不存在属人管辖的问题,D 选项错误。【知识模块】 刑法学5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对刑法基本原则的理解。罪责刑相适应原则是指罪行大小与刑事责任的大小、刑罚轻重应当相称,重罪重判,轻罪轻判。即刑罚的轻重不仅与客观的犯罪行为及其危害结果相适应,也必须同犯罪人主观恶性的深浅、再犯可能性的大小相适应。D 选项“刑法关于放火罪与失火罪构成要件及法定刑的不同规定”说明刑法中对过失犯罪的处罚明显轻于故意犯罪,体现了罪责刑相适应原则。【知识模块】 刑法学6 【正确答案】 A【
18、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刑法解释的分类。相对于法理学对法律解释的分类,刑法的解释主要以解释的效力和解释的方法为标准进行分类,其中以解释的效力为标准划分为立法解释、司法解释和学理解释,以解释的方法为标准划分为文理解释和论理解释。【知识模块】 刑法学7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罪责刑相适应原则,是指“刑罚的轻重,应当与犯罪分子所犯罪行和承担的刑事责任相适应”。即刑罚的轻重不仅与客观的犯罪行为及其危害结果相适应,也必须同犯罪人主观恶性的深浅、再犯可能性的大小相适应。除此之外,不再考虑其他的因素。本题中刘某 “对中国高铁建设的贡献”不是影响罪与责的因素,在量刑时不应考虑,对其应根据罪责刑相适应原则的
19、要求进行定罪量刑。【知识模块】 刑法学8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类推解释,是指对刑法条文没有明确规定的事项,比照最相类似的刑法条文规定的相关事项,作超出该规定含义范围而推论适用的解释。本题中将吸毒驾驶与醉酒驾驶相类比,属于类推解释,C 选项正确。【知识模块】 刑法学9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单行刑法是指针对某种或某几种犯罪和刑罚单独制定的专项刑事法律。我国单行刑法只有一部,即 1998 年 12 月 29 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关于惩治骗购外汇、逃汇和非法买卖外汇犯罪的决定。【知识模块】 刑法学10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诽谤罪,是指捏造并散布虚构的事实,损害他人人格与
20、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甲虽捏造事实,但并未散布该捏造的事实,不构成诽谤罪。诬告陷害罪,是指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意图使他人受刑事追究,情节严重的行为。甲并未向有关国家机关告发,以使吴某受到刑事追究,故不构成诬告陷害罪。报复陷害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假公济私,对控告人、申诉人、批评人、举报人实行报复陷害的行为。甲发短信的行为并没有利用其职权,故不属于滥用职权、假公济私,因此不构成报复陷害罪。甲的行为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应认定为犯罪,D 选项正确。【知识模块】 刑法学11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对刑法第 13 条“但书”的理解。由于该条关于犯罪的定义既包含了定性要求
21、,也包含了定量要求,即不仅从性质上规定犯罪具有危害性和违法性,而且还设置了定量的要求,即“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知识模块】 刑法学12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的犯罪主体是传销活动的组织者、领导者,而不包括一般的参加者。因此,参加传销组织并不构成犯罪。敲诈勒索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公私财物的所有人、管理人实施威胁或者要挟的方法,强行索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或多次敲诈勒索的行为。所以,多次敲诈勒索他人财物可以构成敲诈勒索罪。雇用童工从事危重劳动罪是指雇用未满 16 周岁的未成年人从事超强度体力劳动,或者从事高空、井下作业,或者在爆炸性、易燃性、放
22、射性、毒害性等危险环境下从事劳动,情节严重的行为。雇用童工清理客房不构成犯罪。拐卖妇女、儿童罪的犯罪对象是年满 14 周岁的女性或者未满 14 周岁的儿童,拐卖已满 14 周岁的男子的行为,不构成本罪。【知识模块】 刑法学13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直接客体是指某一犯罪行为直接侵害的某种特定的社会利益,一个犯罪可能不只侵犯一个直接客体,比如抢劫罪既侵犯人身权利,也侵犯财产权利。故 A 选项错误,D 选项正确。同类客体是对犯罪进行分类的标准,B 选项错误。犯罪未遂是指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所呈现的犯罪停止形态。由于犯罪未遂已经着手实行犯罪,对直接客体造成一定
23、程度的损害,因此 C 选项错误。【知识模块】 刑法学14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危害行为可以分为作为和不作为两种形式,不作为犯又分为纯正不作为犯和不纯正不作为犯。纯正不作为犯,是指根据刑法明文规定只能由行为人以不作为形式来实施的犯罪;不纯正不作为犯,是指根据刑法规定行为人以不作为形式实施的通常为作为形式的犯罪。本题中,遗弃罪只能由行为人以不作为形式来实施,因而属于纯正不作为犯;重婚罪,绑架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为作为形式实施的犯罪,即作为犯。【知识模块】 刑法学15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 10 条规定:已满 1
24、4 周岁不满 16 周岁的人盗窃、诈骗、抢夺他人财物,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当场使用暴力,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或者故意杀人的,应当分别以故意伤害罪或者故意杀人罪定罪处罚。故 C 选项表述正确。【知识模块】 刑法学16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根据刑法第 17 条第 3 款的规定,已满 14 周岁不满 18 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B 选项表述错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对未成年罪犯实施刑法规定的“并处”没收财产或者罚金的犯罪,应当依法判处相应的财产刑;对未成年罪犯实施刑法规定的“可以并处”没收财产或者罚金的
25、犯罪,一般不判处财产刑。A 选项表述错误。未成年人犯罪只有罪行极其严重的,才可以适用无期徒刑。对已满14 周岁不满 16 周岁的人犯罪一般不判处无期徒刑。C 选项表述正确。对未成年罪犯的减刑、假释,在掌握标准上可以比照成年罪犯依法适度放宽,但对犯抢劫、绑架等暴力犯罪被处 10 年以上有期徒刑的未成年人,不得假释。D 选项表述错误。【知识模块】 刑法学17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本题主要涉及疏忽大意的过失与意外事件的区分,二者区别的关键是对危害结果行为人是否应当预见。本题中甲在乡村公路上高速驾驶拖拉机,因视线不好将拴在路边的耕牛撞死,应当属于不能预见的原因所引起,即意外事件,不认为是犯罪
26、。A 选项表述正确,C 选项表述错误。虽然甲在乡村公路上高速驾驶拖拉机可能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但不满足“因而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后果”这一要件,故不构成交通肇事罪。同时甲也不存在飙车或醉驾行为,不构成危险驾驶罪。B、D 选项表述错误。【知识模块】 刑法学多项选择题第 21-25 小题,每小题 2 分,共 10 分。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至少有两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的字母涂黑。多选、少选或错选均不得分。18 【正确答案】 A,B【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刑法空间效力范围中的普遍管辖原则。普遍管辖原则是指对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
27、加的国际条约所规定的罪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在所承担条约义务的范围内行使刑事管辖权。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对于毒品犯罪,可依照普遍管辖原则进行管辖,即使该罪行不是发生在中国领域,犯罪人不具有中国国籍,未侵犯中国国家和公民,我国司法机关也有权管辖该案件。A 、B 选项中无国籍人、他国公民生产、贩卖毒品,我国无属人管辖权、属地管辖权和保护管辖权,故如果行使管辖权只能按普遍管辖原则。C、D 选项应分别依属人主义和属地主义进行管辖。正确解答本题的关键是抓住普遍管辖原则的补充性,即只有在不能适用其他管辖原则的情况下,才有适用普遍管辖原则的可能性。【知识模块】 刑法学19 【正确答案】 B,D【试题解析】 在我
28、国,立法解释的权力属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解释通常有以下三种情况:全国人大常委会以决议形式对刑法条文含义的解释;在刑法中用条文对有关刑法术语的专条解释;在刑法的起草说明或修订说明中所作的解释。B 、D 选项属于立法解释,A 选项属于单行刑法,C 选项不属于上述立法解释。【知识模块】 刑法学20 【正确答案】 B,C【试题解析】 我国刑法所规定的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有:侮辱罪、诽谤罪、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虐待罪、侵占罪。需要注意的是:因侮辱、诽谤他人,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国家利益,或者因暴力干涉他人婚姻自由引起被害人死亡或者虐待家庭成员造成重伤、死亡的,不属于告诉才处理的范围,应当依法
29、追究犯罪人的刑事责任。【知识模块】 刑法学21 【正确答案】 A,C,D【试题解析】 不作为是相对于作为而言的,指行为人负有实施某种积极行为的特定的法律义务,并且能够实行而不实行的行为。故 A、C 、D 正确。【知识模块】 刑法学简答题第 26-27 小题,每小题 6 分,共 12 分。请将答案写在答题纸指定位置上。22 【正确答案】 间接故意与过于自信的过失的区别主要有两点:(1)在意识方面,间接故意仅仅认识了与犯罪有关的事实,而对那些确实可能防止危害结果发生的事实和条件没有认识或者不予关心;过于自信的过失不仅对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和犯罪的基本事实都有认识,而且对其他可能防止危害结果发生的事实和
30、条件也有一定程度的认识。(2)在意志方面,间接故意对于危害结果的发生除了具有“不希望” 的一面之外,同时还存在着“ 如果发生也不违背自己的意愿 ”这一面,这种 “发生不发生都行”的心理,表现了对危害结果的放任态度;过于自信的过失对于危害结果的发生,除了“不希望”还是“不希望”,就是说,过于自信的过失对危害结果是持根本否定态度的。【知识模块】 刑法学23 【正确答案】 犯罪中止的特征主要有:(1)时间性,即必须是在犯罪预备或者犯罪实行过程中放弃犯罪,这是成立犯罪中止的前提条件。(2)自动性,即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3)彻底性,必须是彻底放弃犯罪,犯罪中止应当是彻底的、无条
31、件的,而不是因条件、时机不成熟或者环境不利而暂时中断犯罪。【知识模块】 刑法学法条分析题第 29 小题,10 分。要求符合立法原意和刑法理论。请将答案写在答题纸指定位置上。24 【正确答案】 本条是关于犯罪中止的规定。犯罪中止,是指在犯罪过程中,行为人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因而未完成犯罪的一种犯罪停止形态。【知识模块】 刑法学25 【正确答案】 本条文中“犯罪过程” 是指从开始实施犯罪预备行为到犯罪实行行为结束前的全部过程。【知识模块】 刑法学26 【正确答案】 本条文中“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 是指行为人实施完毕犯罪行为后、犯罪结果出现之前,自动采取措施有效地避免
32、犯罪结果发生。【知识模块】 刑法学27 【正确答案】 如果行为人将被害人砍成重伤后,放弃杀人意图并将被害人送往医院救治,避免了死亡结果的发生,这属于“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 ,应当按照犯罪中止论处,因犯罪行为造成了一定损害结果,应当按故意杀人罪的法定刑减轻处罚。【知识模块】 刑法学案例分析题第 30 小题,15 分。请将答案写在答题纸指定位置上。【知识模块】 刑法学28 【正确答案】 甲的行为构成绑架罪。刑法第 239 条规定: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处 10 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 5 年以上 10 年以下有期徒刑,
33、并处罚金。犯前款罪,杀害被绑架人的,或者故意伤害被绑架人,致人重伤、死亡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本案甲带领乙劫持宋某,并打电话给宋妻索要赎金,符合绑架罪的构成特征,甲杀害了宋某,不单独成立故意杀人罪,对甲应以绑架罪处以死刑。【知识模块】 刑法学29 【正确答案】 乙的行为成立抢劫罪。由于乙犯罪时 15 周岁,属于相对无刑事责任年龄人。根据我国刑法第 17 条第 2 款的规定,已满 14 周岁不满 16 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因此,乙只对抢劫罪负刑事责任,而对绑架行为不负责任。另外,对于甲将宋某杀害的行为,乙事先并不知晓,故不构成故意杀人行为的共犯。【知识模块】 刑法学30 【正确答案】 乙的法定量刑情节包括:乙有自首情节,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乙犯罪时未满 18 周岁,属于未成年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乙在共同犯罪中是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知识模块】 刑法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