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研类试卷]法律硕士专业基础课(刑法学)历年真题试卷汇编36及答案与解析.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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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法律硕士专业基础课(刑法学)历年真题试卷汇编 36 及答案与解析单项选择题第 1-20 小题,每小题 1 分,共 20 分。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的字母涂黑。1 下列选项中,属于单行刑法的是( )(2011 年法学基础课单选第 1 题)(A)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七)(B)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我国刑法第 313 条的解释(C)我国 票据法第 102 条关于票据欺诈行为刑事责任的规定(D)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惩治骗购外汇、逃汇和非法买卖外汇犯罪的决定 2 下列选项中,既可以由作为实行,也可以由不作为实行的是( )(2018 年非法学基础课单选

2、第 15 题,2018 年法学基础课单选第 5 题)(A)洗钱罪(B)遗弃罪(C)玩忽职守罪(D)拒不履行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罪3 甲(15 周岁) 拐骗一名男孩,准备将其出卖,后因小孩哭闹不止,甲对其进行殴打,造成重伤。甲的行为构成( )(2013 年基础课非法学单选第 4 题)(A)绑架罪(B)拐卖儿童罪(C)故意伤害罪(D)非法拘禁罪4 甲误将苏打当毒药投入赵某的水杯中,赵某饮用后安然无恙。这一情形属于( )(2013 年法学基础课单选第 1 题)(A)意外事件(B)过失犯罪(C)对象错误(D)手段错误5 下列关于犯罪中止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2009 年基础课单选第 13 题)(A

3、)犯罪中止可以发生在预备犯罪过程中(B)犯罪中止只能发生在着手实行犯罪以后(C)犯罪中止只能发生在犯罪行为实行终了以前(D)出现了损害结果就不能成立犯罪中止6 甲、乙二人共同盗窃一辆价值 20 万元的汽车,销赃得款 6 万元,甲分得 5 万元,乙分得 1 万元。关于此案,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2009 年基础课单选第 15 题)(A)对甲、乙均应按照盗窃 20 万元处罚(B)对甲、乙均应按照盗窃 6 万元处罚(C)对甲按照盗窃 6 万元、乙按照盗窃 1 万元处罚(D)对甲按照盗窃 5 万元、乙按照盗窃 1 万元处罚7 甲因涉嫌受贿被逮捕,在受讯问时如实供述了受贿罪行,并举报同监室的一名犯罪

4、嫌疑人企图脱逃,经查证属实。下列选项中,正确的是( )(2016 年非法学基础课单选第 8 题)(A)甲具有自首情节,对其可以从轻处罚(B)甲具有立功情节,对其可以免除处罚(C)甲具有坦白情节,对其可以从轻处罚(D)甲具有重大立功情节,对其应当免除处罚8 刑法第 307 条第 l 款规定:“以暴力、威胁、贿买等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他人作伪证的,处”这种罪状形式属于( )(2008 年基础课单选第 15 题)(A)简单罪状(B)叙明罪状(C)空白罪状(D)引证罪状9 乘客甲明知擅自打开飞机应急舱门会危及飞行安全,在飞机被牵引车推出阶段故意将应急舱门打开,地勤人员发现应急充气滑梯弹出后将飞机迫

5、离。甲的行为应认定为( )(2018 年非法学基础课单选第 19 题,2018 年法学基础课单选第 9 题)(A)破坏交通工具罪(B)暴力危及飞行安全罪(C)重大飞行事故罪(D)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10 下列关于走私罪的表述,正确的是( )(2018 年非法学基础课单选第 10 题)(A)走私的废物中混有普通货物的,构成走私废物罪(B)基于走私目的向海关人员行贿数额巨大的,应数罪并罚(C)走私普通货物偷逃关税数额特别巨大的,可以判处死刑(D)具有走私故意但对走私具体对象不明确而走私的,应认定无罪11 下列选项中,应认定为故意伤害罪的是( )(2017 年非法学基础课单选第 16 题,201

6、7 年法学基础课单选第 8 题)(A)抢劫未果却造成被害人轻伤的(B)强奸过程中造成被害人重伤的(C)刑讯逼供时造成犯罪嫌疑人伤残的(D)拐卖儿童过程中造成被拐卖儿童重伤的12 下列情形中,构成诈骗罪的是( )(2012 年法学基础课单选第 8 题)(A)甲将自己仿造的唐三彩冒充文物高价卖给他人(B)乙盗窃他人信用卡后使用该卡从 ATM 机上取走 1 万元现金(C)丙到柜台选购黄金戒指,乘机用事先准备好的假戒指调换了真戒指(D)丁在酒店大堂借用李某价值 5000 元的手机后,边打边走,趁李某不备溜走13 下列行为中,构成招摇撞骗罪的是( )(2010 年非法学基础课单选第 12 题)(A)甲冒

7、充某省电视台记者骗取他人钱财,数额巨大(B)乙冒充工商局副局长玩弄多名女青年(C)丙冒充国有公司总经理玩弄多名女青年,并致两人怀孕(D)丁冒充某大学招生办主任骗取他人钱财,数额巨大14 甲自称神医,擅长治愈癌症,患者云某服用了甲自制的“神药” 后,因该“药”含有国家禁止使用的有毒成分导致心力衰竭而死亡。甲的行为应认定为( )(2015 年法学基础课单选第 6 题)(A)医疗事故罪(B)非法行医罪(C)过失致人死亡罪(D)生产、销售假药罪多项选择题第 21-25 小题,每小题 2 分,共 10 分。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至少有两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的字母涂黑。多选、少

8、选或错选均不得分。15 甲在街头摆气球射击摊,因向顾客提供的六支枪形物被鉴定为枪支,被法院以非法持有枪支罪判处有期徒刑同时宣告缓刑。法院的做法符合( )(2018 年非法学基础课多选第 41 题,2018 年法学基础课多选第 2l 题)(A)罪刑法定原则(B)罪责刑相适应原则(C)从旧兼从轻原则(D)主客观相统一原则16 甲(76 周岁) 因生活琐事与妻子发生争执,盛怒之下用水果刀将妻子一刀捅死。对于甲的刑事责任,下列选项中正确的有( )(2016 年非法学基础课多选第 45 题)(A)对甲可以适用死刑(B)对甲不能适用死刑(C)对甲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D)对甲可以判处死刑缓期执行,同时决定

9、对其限制减刑17 下列选项中,属于缓刑适用实质条件的有( )(2012 年非法学基础课多选第 42题,2012 年法学基础课多选第 25 题)(A)有悔罪表现(B)犯罪情节较轻(C)没有再犯罪的危险(D)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18 下列选项中,应以抗税罪定罪处罚的有( )(2016 年法学基础课多选第 23 题)(A)甲动手殴打向自己催缴税款的税务人员常某,致其重伤(B)乙用刀扎破税务人员吴某的汽车轮胎,威胁其不要对自己的公司征税(C)丙以加害税务人员赵某之子相威胁,要求赵某免除丙所在单位的税款(D)丁对自己应缴纳税款的数额有异议,在争执过程中推搡了税务人员王某19 下列行为应认

10、定为抢劫罪一罪的有( )(2013 年法学基础课多选第 25 题)(A)甲持刀拦路抢劫,杀死被害人后取走其财物(B)乙将仇人杀死后,顺手拿走其身上的 3000 元现金(C)丙在抢劫财物之后,为防止被害人报案,将其杀死(D)丁在抢劫过程中,为压制被害人的反抗,杀死被害人后取走其财物简答题第 26-27 小题,每小题 6 分,共 12 分。请将答案写在答题纸指定位置上。20 简述结果加重犯的概念和构成特征。(2010 年法学基础课简答第 16 题)法条分析题第 29 小题,10 分。要求符合立法原意和刑法理论。请将答案写在答题纸指定位置上。21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 16 条规定:行为在客观上虽然

11、造成了损害结果,但是不是出于故意或者过失,而是由于不能抗拒或者不能预见的原因所引起的,不是犯罪。请分析“ 不能抗拒”和“不能预见”的含义。(2018 年非法学基础课法条分析第55 题)21 我国刑法第 29 条规定:“教唆他人犯罪的,应当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处罚。教唆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应当从重处罚。如果被教唆的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对于教唆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请分析:22 “教唆他人犯罪的 ”应如何理解 ?23 “教唆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 包括哪些情形 ?24 “被教唆的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 包括哪些情形 ?(2016 年非法学基础课法条分析第 57 题)案例分析题第

12、30 小题,15 分。请将答案写在答题纸指定位置上。24 一天深夜,甲、乙以问路为名进入铁路道口值班室。甲与值班员丙闲聊以分散其注意力,乙伺机窃取了丙的手机,被丙发现。甲、乙见行为败露,就将丙捆绑在值班室的床架上,并搜走了丙身上的 500 元现金。其间,丙朝甲、乙喊叫:“快放开我,火车要来了!” 甲、乙不予理睬,径自逃走。因为道口栏杆未及时放下,一列货车在通过该道口时,将一辆面包车撞翻,导致车上 3 人重伤,面包车报废。分析上述案例后,请回答:25 对甲、乙应如何定罪?为什么?26 丙是否应负刑事责任?为什么?(2014 年非法学基础课案例分析第 59 题)论述题27 犯罪的基本特征。(201

13、8 年法学基础课论述第 35 题)28 试论刑法中紧急避险的成立条件。(2014 年法学基础课论述第 35 题)法律硕士专业基础课(刑法学)历年真题试卷汇编 36 答案与解析单项选择题第 1-20 小题,每小题 1 分,共 20 分。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的字母涂黑。1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A 项是对刑法典的修改,是现行刑法典的组成部分。 B 项是立法解释。C 项是附属刑法。D 项是单行刑法,D 项正确。【知识模块】 刑法学2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玩忽职守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

14、失的行为。玩忽职守的行为可以是作为也可以是不作为,C 项正确;洗钱罪是作为犯罪,A 项错误;BD 项是纯正的不作为犯罪。本题选 C。【知识模块】 刑法学3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对于已满 14 周岁不满 16 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或者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拐卖儿童行为不属于此八类行为,因此甲不构成拐卖儿童罪。但由于甲殴打致小孩造成重伤,符合故意伤害致人重伤的要件,因此构成故意伤害罪。【知识模块】 刑法学4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手段错误,指行为人对犯罪手段发生误用。本题中甲本想使用毒药杀害赵某,但因为误认而

15、错用了苏打(手段不能犯未遂),是手段错误,D 项正确。手段错误不影响罪过的性质。甲想毒杀的人和实际毒杀的人都是赵某,没有发生对象错误,C 项错误。甲不是过失犯罪,而是故意犯罪, AB 项错误。【知识模块】 刑法学5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犯罪中止,是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犯罪中止既可能发生于犯罪预备阶段,也可能发生于犯罪实行阶段。A 项正确,B 项错误。实行阶段的中止,可细分为未实行终了的中止和实行终了的中止,犯罪中止可以发生在犯罪行为实行终了、犯罪结果出现之前,C 项错误。D项错误,因为损害结果不等于犯罪结果,行为人的中止行为避免了犯罪结果的发生,

16、但可能有犯罪结果以外的损害结果发生,此时依然成立犯罪中止。比如故意杀人,杀人行为完成,被害人重伤,行为人出于怜悯,将被害人送到医院将其救活,此时行为人成立故意杀人罪的中止,但也有损害结果被害人重伤。【知识模块】 刑法学6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在共同犯罪中,由于各共同犯罪人协同犯罪,形成了一个整体,所以每一个共同犯罪人都应对共同犯罪的整体行为及其危害结果负刑事责任。在经济犯罪的共同犯罪中,对主犯,应当按照共同犯罪的总金额处罚;对从犯,应当按照共同犯罪的总金额适用刑罚。盗窃财产数额的认定应以所盗窃财产的价值为准,而不是以行为获利的数额为计算标准。因此对甲乙都应该按照汽车的价值 20 万元

17、定罪处罚,A 项正确,BCD 项错误。【知识模块】 刑法学7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甲是被逮捕后,如实供述了受贿罪行,是坦白,不是自首,A 项错误。甲举报同监室的一名犯罪嫌疑人企图脱逃,成立立功,但不成立重大立功。因为重大立功是举报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犯罪嫌疑人,而脱逃罪的法定最高刑没有到无期徒刑,D 项错误。根据刑法的规定,具有立功情节的,可以从轻或减轻;具有坦白情节的,可以从轻处罚,C 项正确, B 项错误。【知识模块】 刑法学8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罪状是指刑法分则条文对某种具体犯罪特征的描述。根据刑法分则条文对罪状描述方式的不同,可以把罪状分为简单罪状、叙明罪状

18、、空白罪状、空白罪状与叙明罪状并存形式、引证罪状。简单罪状即在刑法分则条文中只简单描述具体犯罪的基本特征而不作更多的解释。叙明罪状即在刑法分则条文中详尽描述具体犯罪的基本特征。空白罪状即在刑法分则条文中不直接叙明犯罪的特征,而只是指出该犯罪行为所违反的其他法律、法规。空白罪状与叙明罪状并存形式即以空白罪状与叙明罪状同时存在的形式描述某种具体犯罪。引证罪状即引用刑法分则的其他条款来说明某种犯罪的特征。本题中的条文详细描述了犯罪的手段、犯罪的对象等,属于叙明罪状,B 项正确。【知识模块】 刑法学9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本题中,甲的行为没有对飞机造成破坏,不构成破坏交通工具罪,A 项错误。

19、甲也没有使用暴力,不构成暴力危及飞行安全罪, B 项错误。重大飞行事故罪主体主要是航空人员,本题中甲是乘客,且未造成重大飞行事故,不构成重大飞行事故罪,C 项错误。甲明知擅自打开飞机应急舱门会危及飞行安全,还将应急舱门打开,对飞行安全造成危险,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D 项正确。【知识模块】 刑法学10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行为人实施走私犯罪,且明确知道走私的对象是废物,但不知走私的废物中混有普通货物的,应当根据其主观上认识的走私废物罪定罪处罚。因为行为人并非基于概括故意实施走私犯罪,而是明知走私的对象是废物。行为人并未直接在走私的废物中藏匿普通货物,而且对藏匿普通货物不知情。

20、根据主客观相统一的原则,应当根据行为人主观认识的犯罪对象的性质定罪处罚,而不能客观归罪。A 项正确。刑法修正案(八)废除了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的死刑, C 项错误。走私犯罪嫌疑人主观上具有走私犯罪故意,但对其走私的具体对象不明确的,不影响走私犯罪构成,应当根据实际的走私对象定罪处罚,D 项错误。这里的走私犯罪故意是概括故意,行为人对具体的走私对象没有明确认知。A 项对走私废物具有明确认知,所以 D 项与 A 项不矛盾。基于走私目的向海关人员行贿数额巨大的,是牵连犯,应择一重罪处罚,而不是数罪并罚。B 项错误。【知识模块】 刑法学11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抢劫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当

21、场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行劫取公私财物的行为。暴力是抢劫的手段,造成被害人轻伤是抢劫既遂的标准之一,A 项只成立抢劫罪,不成立故意伤害罪,A 项错误。根据刑法第 236 条的规定,在强奸过程中致使被害人重伤的,升格法定刑处罚,但只定强奸罪一罪,而不成立故意伤害罪,B 项错误。根据刑法第 247 条的规定,司法工作人员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行刑讯逼供致人伤残的,按照故意伤害罪从重处罚,C 项正确。根据刑法第 240 条的规定,拐卖过程中造成被拐卖的儿童重伤的,升格法定刑处罚,但只定拐卖儿童罪,而不是拐卖儿童罪与故意伤害罪数罪并罚,D 项错误。【知识模块】 刑法学12 【正确答案】 A【试

22、题解析】 A 项中甲将仿冒的唐三彩冒充真的卖给别人,是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被害人的财产,成立诈骗罪。盗窃罪与诈骗罪的一个显著区别是被害人有没有将财产自愿交给行为人。调包行为一般被认定为盗窃罪,借打电话的行为中被害人也只是将电话借给行为人使用,并没有将其交给对方的意愿,CD 项不成立诈骗罪。B 项中的盗窃信用卡后使用的行为是盗窃行为的后续行为,仍然以盗窃论处。故选 A。【知识模块】 刑法学13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招摇撞骗罪是指以谋取非法利益为目的,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招摇撞骗的行为。招摇撞骗行为骗取非法利益不限于金钱,还包括待遇、地位、荣誉或者玩弄女性等。ACD 项中行为人所

23、冒充的都不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不成立招摇撞骗罪。B 项中乙冒充工商局长玩弄多名女青年,成立招摇撞骗罪。【知识模块】 刑法学14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非法行医罪是指未取得行医资格的人非法行医,情节严重的行为。甲未取得行医资格而自称“神医”,给他人开药,造成患者云某死亡,成立非法行医罪。非法行医罪与医疗事故罪区别的关键是看行为人是否有合法的行医资格,医疗事故罪要求有合法的行医资格。甲没有合法的行医资格,不成立医疗事故罪,A 项错误。C 项过失致人死亡罪与非法行医罪是一般与特殊的关系,特殊优于一般,甲成立非法行医罪,C 项错误。生产、销售假药罪是指生产者、销售者违反国家药品管理法规,生产、

24、销售假药的行为。行为人的主观故意主要表现为有意制造假药,即认识到假药足以危害人体健康而对此持希望或放任的态度。甲在主观上并未对自己制造的“神药”足以危害人体健康有明确的认识,而且其主观上对危害结果的发生持否定态度,所以,甲不成立生产、销售假药罪,D 项错误。【知识模块】 刑法学多项选择题第 21-25 小题,每小题 2 分,共 10 分。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至少有两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的字母涂黑。多选、少选或错选均不得分。15 【正确答案】 A,B,D【试题解析】 法院以非法持有枪支罪定罪,体现了罪刑法定原则,因为法律规定了该罪,而甲提供的枪形物被鉴定为枪支,因此

25、以非法持有枪支罪定罪是合适的,A 项正确。但是甲非法持有枪支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很小,主观恶性也很小,法院对甲宣告缓刑,体现罪责刑相适应原则,因为罪责刑相适应原则要求刑罚的轻重不仅与客观的犯罪行为及其危害结果相适应,也必须同犯罪人主观恶性的深浅、再犯可能性的大小相适应。甲的主观恶性小,所以刑罚轻。B 项正确。主客观相统一原则是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追究刑事责任,必须同时具备主客观两方面的条件。主客观相统一原则要求在认定犯罪时,不仅要求行为人的行为对犯罪客体造成危害或者危险,而且要求行为人有刑事责任能力和罪过。本题中甲除了客观上符合非法持有枪支罪的要件外,主观上也符合,具有刑事责任能力和罪过,因此应当

26、以非法持有枪支罪定罪处罚,法院的判决体现了主客观相统一原则,D 项正确。【知识模块】 刑法学16 【正确答案】 B,C【试题解析】 刑法第 49 条规定:审判的时候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但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刑法第 17 条之一规定: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故意犯罪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过失犯罪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本题中,甲盛怒之下用水果刀将妻子一刀捅死,不是以特别残忍的手段致人死亡,甲已满七十五周岁,不适用死刑,B 项正确,A 项错误。不适用死刑的意思是既不能适用死刑立即执行,也不能适用死刑缓期执行,D 项错误。甲是故意犯罪,已满七十五周岁,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C

27、项正确。【知识模块】 刑法学17 【正确答案】 A,B,C,D【试题解析】 刑法第 72 条规定: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一)犯罪情节较轻;(二)有悔罪表现;(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 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因此ABCD 项均正确。【知识模块】 刑法学18 【正确答案】 B,C【试题解析】 抗税罪是指纳税人以暴力、威胁方法拒不缴纳税款的行为。抗税罪的暴力方法是指对税务人员的身体实行强制和对税务机关的暴力冲击,如暴力围攻、殴打、捆绑、禁闭税务人员,公

28、开抗拒纳税,或者对税务机关打砸、冲击,公然抗拒纳税。威胁是指对履行税收征管职责的税收人员精神实行强制,如以杀害、伤害、威胁税务人员本人或以杀害、伤害税务人员的家属来威胁税务人员,使之因受恫吓无法履行正常的征税职责,行为人从而达到抗拒纳税之目的。实施抗税行为致人重伤、死亡的,构成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甲使用暴力致使税务人员重伤,成立故意伤害罪,而不是抗税罪,A 项错误。乙对税收机关的物使用暴力,拒不缴纳税款,成立抗税罪,B 项正确。丙使用威胁的手段拒不缴纳税款,成立抗税罪,C 项正确。丁只是推搡了税务人员,行为未达到暴力程度,不成立抗税罪,D 项错误。【知识模块】 刑法学19 【正确答案】 A

29、,D【试题解析】 当抢劫罪中出现杀人的行为时,如何区分抢劫与故意杀人的罪数问题,关键是要看杀人行为是基于什么目的,发生在什么时候。如果是出于杀人目的将被害人杀死,而后产生取财的目的,应当认定为故意杀人罪和盗窃罪,数罪并罚;如果是通过杀人来进行抢劫或者在抢劫过程中致使被害人死亡的,则以抢劫罪一罪论处;如果是在抢劫行为完成之后杀人灭口的,则应该以抢劫罪和故意杀人罪数罪并罚。本题中,A 项杀人是暴力窃取的手段行为,因此只定抢劫一罪。 B 项是故意杀人罪和盗窃罪并罚。C 项是抢劫罪和故意杀人罪并罚。 D 项为了压制被害人反抗而杀人,只定抢劫罪一罪。因此,本题选择 AD。【知识模块】 刑法学简答题第 2

30、6-27 小题,每小题 6 分,共 12 分。请将答案写在答题纸指定位置上。20 【正确答案】 (1)结果加重犯,是指实施基本犯罪构成的行为,同时又造成基本犯罪构成以外的结果,刑法对其规定较重法定刑的情况。(2)构成特征:行为人实施了基本犯罪构成的行为。行为产生了基本构成以外的额外结果。刑法分则条文对造成该种结果专门规定了较重法定刑。行为人对加重的结果具有罪过,具有故意或过失。【知识模块】 刑法学法条分析题第 29 小题,10 分。要求符合立法原意和刑法理论。请将答案写在答题纸指定位置上。21 【正确答案】 “ 不能抗拒 ”是指行为人没有能力抗衡或者阻止危害结果发生。“不能预见”是指行为人未预

31、见,且根据当时的客观情况和行为人的主观认识能力,也不可能预见。【知识模块】 刑法学【知识模块】 刑法学22 【正确答案】 “ 教唆他人犯罪的 ”是指明知他人没有犯罪意思,故意实施引起他人实行犯罪决意的行为。【知识模块】 刑法学23 【正确答案】 “ 教唆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 ”包括:第一,教唆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未成年人犯罪;第二,教唆没有刑事责任能力的未成年人犯罪。【知识模块】 刑法学24 【正确答案】 “ 被教唆的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 ”包括:第一,被教唆者拒绝教唆;第二,被教唆者接受教唆,但未实施犯罪;第三,被教唆者实施犯罪,但实施的不是被教唆之罪;第四,行为人教唆时,被教唆者已有实行被教

32、唆之罪的意思。【知识模块】 刑法学案例分析题第 30 小题,15 分。请将答案写在答题纸指定位置上。【知识模块】 刑法学25 【正确答案】 甲、乙的行为构成抢劫罪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共同犯罪。甲、乙经过合谋,在共同实施盗窃时,被丙发现,二人的犯罪意图随即转化为抢劫他人财物,二人使用暴力捆绑丙,搜走丙的现金,构成抢劫罪。甲、乙为了谋取财物,共同将丙捆绑起来,在明知可能危害公共安全的情况下,不松开丙,共同放任危害公共安全的结果发生,以不作为的方式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共同犯罪。【知识模块】 刑法学26 【正确答案】 丙不应负刑事责任。因丙遭遇不可抗拒的原因,无法履行义务。【知识模块

33、】 刑法学论述题27 【正确答案】 (1)严重的社会危害性。犯罪是具有社会危害性的行为,犯罪的社会危害性必须达到严重的程度。(2)刑事违法性。根据罪刑法定原则的要求,具有严重社会危害性的行为只有同时被刑法明文规定为犯罪时,才是犯罪。(3)刑罚可罚性。如果一个行为不应受到刑罚处罚,其行为就不构成犯罪。以上三个基本特征紧密联系。严重的社会危害性是犯罪最基本的属性,是刑事违法性和刑罚可罚性的基础,而社会危害性如果没有达到违反刑法、应受刑罚处罚的程度,就不构成犯罪。【知识模块】 刑法学28 【正确答案】 紧急避险是指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而采

34、取的损害另一较小合法权益的行为。紧急避险的成立条件是:(1)行为人有避险的认识和目的。行为人应认识到危险正在发生,且只能用紧急避险的方法排除该危险;行为人避险的目的是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2)合法权益遭受危险。危险是指某种有可能立即对合法权益造成危害的紧迫事实状态,其来源包括自然的力量、动物侵袭、非法侵害和人的生理、病理过程。该危险是客观存在的,而非主观假想的。(3)危险正在发生或迫在眉睫,对合法权益形成了紧急的、直接的危险。如果危险尚未出现或者已经结束,行为人实施所谓的避险行为,则属于避险不适时。(4)紧急避险的对象是第三人的合法权益。(5)紧急避险不能超过必要限度。紧急避险造成的损害必须小于所避免的损害。(6)紧急避险只能在不得已的情况下实施。不得已是指找不到其他合法方法可以排除危险。(7)紧急避险不适用于职务上或者业务上负有特定责任的人。【知识模块】 刑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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