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律硕士专业基础课(刑法学)模拟试卷 125 及答案与解析一、单项选择题1 刑法第 13 条规定:“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该“但书”规定的目的主要在于 ( )(A)对已经构成犯罪的行为免予刑罚处罚(B)对已经构成犯罪的行为予以非刑罚处罚(C)给予司法机关确定行为是否构成犯罪的自由裁量权(D)避免轻微的违法行为犯罪化2 关于刑法第 13 条“但书” 的理解错误的是( )(A)“但书”表明认定犯罪不仅仅需要正确“定性”,还需要合理确定危害的“程度”或“量”(B) “但书” 赋予司法机构排除犯罪的权力,与罪刑法定原则不相容(C) “但书” 是区分违法行为与犯罪行为的宏观标准(D
2、)“但书”可以缩小犯罪或刑事处罚的范围3 甲唆使乙在某学校食堂的面粉中投放“毒鼠强” 一包,造成数十人中毒死亡的结果。法院认定甲构成投放危险物质罪。甲的行为具备( )(A)标准的犯罪构成(B)复杂的犯罪构成(C)基本的犯罪构成(D)修正的犯罪构成4 故意伤害被绑架人,致人重伤的,属于绑架罪的( )(A)减轻的犯罪构成(B)修正的犯罪构成(C)标准的犯罪构成(D)派生的犯罪构成5 犯罪同类客体最显著的作用是( )(A)区分此罪与彼罪的根据(B)构建刑法分则体系的根据(C)确立具体犯罪构成的依据(D)区分故意犯罪与过失犯罪的根据6 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 属于( )(
3、A)一般客体(B)同类客体(C)简单客体(D)复杂客体7 下列选项中,属于犯罪对象的是( )(A)制造的毒品(B)走私、贩卖、运输的毒品(C)生产、销售伪劣产品所得(D)赌博的赌资8 关于犯罪客体与犯罪对象,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抢劫罪的对象是公私财物,犯罪客体是财产的所有权(B)犯罪对象寓于犯罪客体之中,揭示犯罪的本质(C)脱逃罪的犯罪对象不是必要构成要素(D)任何犯罪都必然侵害一定的客体9 甲早就暗藏杀杨某之心,某日甲梦游中用水果刀杀死来家里做客的杨某一家五口。关于本案说法正确的是( )(A)甲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B)甲构成故意杀人罪(C)甲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D)甲不构成
4、犯罪10 甲对某危害结果没有阻止其发生的义务,如果该危害结果发生,甲的不作为行为( )(A)不可能构成犯罪(B)可能构成纯正的不作为犯罪(C)可能构成不纯正的不作为犯(D)可能构成手段不能犯11 下列关于不作为犯说法错误的是( )(A)遗弃罪、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属于纯正的不作为犯(B)认定不纯正的不作为犯时要特别慎重(C)纯正的不作为犯是适用法律认定犯罪的特殊问题(D)不作为犯一般直接违反了某种命令性规范12 某住宅突发大火,甲急忙逃跑,跑到楼下想起自己的孩子还在屋子里睡觉,但火势太大甲无法返回,最终导致孩子死亡。甲的行为( )(A)构成失火罪(B)构成遗弃罪(C)构成故意杀人罪(D)不构成犯
5、罪13 下列选项中属于狭义的危害结果的是( )(A)甲诈骗个体经营户乙的大量钱财,乙因而自杀身亡(B)甲违章作业导致设备损坏停产停工,损失利润 15 万元(C)甲与女友乙分手,乙投河自尽(D)甲故意伤害乙,不慎致乙死亡14 甲于夜晚在一条封闭的高速公路上驾车正常行驶时,乙突然翻越护栏横穿公路,甲刹车不及将乙撞死。交警认定甲的行为不构成交通肇事罪。下列说法中,不应当作为交警认定依据的是( )(A)甲的行为与乙的死亡结果之间没有刑法上的因果关系(B)甲的行为不违反交通法律法规,缺乏构成交通肇事罪的客观条件(C)本案属于意外事件(D)甲对乙的死亡结果没有罪过15 下列关于特殊人群的从宽处罚规定,说法
6、正确的有( )(A)已满 14 周岁不满 18 周岁的人犯罪,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B)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减轻、免除处罚(C)醉酒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处罚(D)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犯罪,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16 单位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签订、履行借款合同诈骗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贷款的,应对( )(A)单位及相关责任人按贷款诈骗罪定罪处罚(B)相关责任人按贷款诈骗罪定罪处罚(C)单位及相关责任人按骗取贷款罪定罪处罚(D)单位及相关责任人按合同诈骗罪定罪处罚17 甲在林中打猎时,发现一个猎物旁边有一个孩子在玩
7、耍,甲自知枪法不佳,但打猎心切仍然开枪射击,结果子弹打偏打死了孩子。甲对于孩子死亡的主观心态属于( )(A)直接故意(B)间接故意(C)过于自信的过失(D)疏忽大意的过失18 甲明知自己的枪法很差,但为了杀乙,也顾不了那么多,遂从 100 米外向乙开枪,没想到居然打中了乙,致乙死亡。此案中甲杀害乙的罪过形式是( )(A)直接故意(B)间接故意(C)疏忽大意(D)过于自信的过失19 关于犯罪目的和犯罪动机说法错误的是( )(A)犯罪目的,指犯罪人希望通过实施某种犯罪行为实现某种犯罪结果的心理态度(B)间接故意和过失犯罪不存在犯罪目的(C)犯罪动机是法定或酌定的量刑情节(D)同一犯罪行为出于相同的
8、犯罪动机20 下列选项中,属于对象认识错误的是( )(A)甲误把枪支当成普通财物而盗窃(B)乙、丙夜晚在某居民小区寻衅滋事,在小区保安即将追赶上之际,乙拔刀刺向保安,保安及时闪躲,结果刺死了同伴丙(C)丁以为在网上窃取“游戏装备”不犯罪而为之(D)戊误以为前来抓捕自己的警察是仇人李某,将其打成重伤21 甲未经许可收购珍贵树木制作家具,没有意识到该行为属于刑法第 344 条规定的非法收购、加工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甲的认识错误属于( )(A)法律上的认识错误(B)客体认识错误(C)手段认识错误(D)因果关系认识错误22 甲本想使用毒药杀害张三,但因为误认而错用了白糖,甲的行为属于( )(A)客体错
9、误(B)对象错误(C)手段错误(D)行为偏差23 甲意图杀害张三,在实行犯罪时误把李四认作张三而杀死,张三未遇害。对甲的行为应当( )(A)以故意杀人罪(未遂)和过失致人死亡罪数罪并罚(B)以过失致人死亡罪定罪处罚(C)以故意杀人罪(未遂)定罪处罚(D)以故意杀人罪(既遂)定罪处罚24 甲(15 周岁)因盗窃金店被保安发现后,将保安打成轻伤。对于甲的处理,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以抢劫罪定罪处罚(B)应责令甲的家长加以管教(C)以盗窃罪定罪处罚(D)以故意伤害罪定罪处罚25 高中教师甲上山采野生蘑菇做蘑菇汤,款待多年未见的好友乙,二人双双中毒,甲经抢救痊愈,但乙中毒身亡。甲的主观心态属于(
10、 )(A)直接故意(B)间接故意(C)过于自信的过失(D)疏忽大意的过失26 某农民工误以为某单位园中的葡萄是普通葡萄而窃食一斤,实际上是某科研机构试验田中的科研试验品,一斤价值 4 万元。该农民工的行为( )(A)属于假想非罪(B)属于对自己犯罪行为的罪名和罪行轻重发生误解(C)属于行为偏差(D)不构成盗窃罪27 工商局局长甲明知自己弟弟的皮包生产厂大量生产仿冒国外奢侈品牌的皮包,但未依法采取措施,导致假冒皮包大量流人市场。甲的行为应认定为( )(A)滥用职权罪(B)玩忽职守罪(C)徇私枉法罪(D)放纵制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罪二、多项选择题28 我国刑法第 303 条第 2 款规定:“犯前款罪
11、,杀害被绑架人的,或者故意伤害被绑架人,致人重伤、死亡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甲为勒索赎金绑架乙,在获得赎金后为了灭口而杀害乙。甲的罪行符合绑架罪的( )(A)基本的犯罪构成(B)修正的犯罪构成(C)加重的犯罪构成(D)派生的犯罪构成29 下列关于犯罪客体的说法正确的是( )(A)刑法第 245 条规定的非法侵入住宅罪的客体是住宅权即他人财产权利(B)因为 刑法第 256 条规定的破坏选举罪的客体是公民行使宪法赋予的选举权利,所以该条规定的破坏选举的犯罪行为只限于破坏“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和国家机关领导人员” 的选举(C)投放危险物质罪和故意杀人罪的主要区别就在于客体不同(D)
12、重婚罪与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的直接客体不同,但同类客体相同30 下列选项中,属于不作为犯罪的是( )(A)甲见张某落水,救其上船后发现其是仇人,又将其推入水中,致其溺亡(B)乙将一弃婴抱回家中,抚养一日后发现该弃婴有残疾,便将其放到菜市场门口,致其被冻死(C)警察丙见到刘某持刀杀人并未阻止,而等刘某将被害人杀死扔掉刀逃跑时将刘某抓获(D)丁邀请徐某到风景区漂流,在漂流筏转弯时,徐某的安全带突然松开致其摔落河中。丁未下河救人,徐某溺亡三、简答题31 简述犯罪的基本特征。四、辨析题32 请对“刑法只能适用于其生效之后的行为” 的说法进行辨析。法律硕士专业基础课(刑法学)模拟试卷 125 答案与解析一
13、、单项选择题1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刑法第 13 条的规定表明认定犯罪不仅仅要符合定性的要求,还要满足定量的条件。“但书”的意义在于:可以缩小犯罪或刑事处罚的范围,避免给一些轻微的违法行为打上犯罪的烙印。D 选项正确。但需要注意的是, “但书”的规定仅为宣示性的规定,具体是否构成犯罪必须要看是否符合刑法分则的具体犯罪的构成要件,不能利用“但书”来随意地为被告人出罪,否则将违反罪刑法定原则。【知识模块】 刑法学2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刑法第 13 条规定的犯罪定义既含定性要求又含定量要求,对于合理认定犯罪及处罚犯罪具有重要的意义。该犯罪定义不仅从性质上明确了犯罪具有危害性和违
14、法性,而且还设置了定量要求。表明认定犯罪不仅仅需要正确定性,还需要符合量的要求,赋予司法机关酌情排除犯罪的权力,避免过分拘泥于法律形式而作出刻板教条的判决,并不违背罪刑法定原则。B 选项错误。“但书”是区分违法行为与犯罪行为的宏观标准。“但书”也是为适应我国法律结构需要而产生的。我国对危害行为的惩罚体制由两个层次的法律构成:第一层次是治安管理处罚法和劳动教养条例以及工商、海关、税务等行政、经济法规中的处罚规定,违反这些规定的属于“违法行为”;第二层次才是刑法,违反刑法的属于“犯罪”。“但书”的刑事政策意义在于:可以缩小犯罪或刑事处罚的范围;避免给一些轻微的危害行为(或违法行为)打上犯罪的标记,
15、有利于行为人改过自新;还可以合理配置司法资源,集中力量惩罚严重的违法行为犯罪。与刑法第 13 条犯罪定义的定量要求相呼应,分则条文对有些犯罪特意规定了程度方面的限制要件,如盗窃、诈骗、抢夺、敲诈勒索、故意毁坏财物罪等,在通常情况下有“数额较大”的限制;侮辱、诽谤罪等,有“情节严重”的限制;寻衅滋事、遗弃、虐待罪等有“情节恶劣”的限制;在经济犯罪中,往往有“销售额”“逃避缴纳税款数额”“非法经营额”“违法所得”等数量的限制。与外国刑法中的犯罪相比,中国刑法中的犯罪构成门槛较高。【知识模块】 刑法学3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标准的犯罪构成,是指刑法条文对具有通常社会危害程度的行为所规定的犯
16、罪构成。甲教唆乙投放危险物质,造成了数十人死亡的结果,属于投放危险物质罪的结果加重犯,具有较重大社会危害程度,不属于标准的犯罪构成。A 选项说法错误。犯罪构成的分类,没有复杂的犯罪构成,B 选项属于干扰选项,直接排除。基本的犯罪构成,是指刑法分则条文就某一犯罪的基本形态所规定的犯罪构成。甲教唆乙投放危险物质,二人构成共同犯罪,不属于犯罪的基本形态。C 选项说法错误。修正的犯罪构成,是指以基本的犯罪构成为基础并对之进行补充、扩展所形成的犯罪构成。修正的犯罪构成通常包括故意犯罪的未完成形态以及共同犯罪形态。甲的行为即具备教唆犯的犯罪构成,属于修正的犯罪构成。D 选项说法正确。【知识模块】 刑法学4
17、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派生的犯罪构成,指以标准的犯罪构成为基础,因为具有较轻或较重的法益危害程度而从标准的犯罪构成中派生出来的犯罪构成。后者相对于标准的犯罪构成的处罚基准形态而言属于处罚减轻或加重的形态,包括减轻的犯罪构成与加重的犯罪构成。【知识模块】 刑法学5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同类客体是指某一类犯罪所共同侵犯的客体,它说明的是某一类犯罪所侵犯的法益的共同特征,其体现的是某些犯罪的共同属性,是对犯罪进行分类的基础。研究同类客体最主要的意义是为构建刑法分则体系奠定理论基础。B 选项说法正确。同类客体虽然对区分此罪与彼罪有一定意义,但罪名之间的区分还要根据直接客体、主体、客
18、观方面、主观方面。A 选项说法错误。犯罪构成包括犯罪客体、犯罪客观方面、犯罪主体、犯罪主观方面,四者缺一不可,C 选项说法错误。故意和过失的区别主要体现在主观方面的认识和意志因素有所不同,而与犯罪客体之间没有必然联系。D 选项说法错误。【知识模块】 刑法学6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同类客体,是指某一类犯罪共同侵害的社会利益。同类客体是一类犯罪所侵犯的社会利益的共同属性。犯罪的同类客体概括的是一类犯罪的共同属性,是对犯罪进行分类的基础。我国刑法分则,主要是按照同类客体把所有的犯罪分为十大类,并以此为基础构筑刑法分则体系的。刑法分则的章节名称,既是一类犯罪的名称,一般也反映出一类犯罪的共同
19、客体即同类客体。【知识模块】 刑法学7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犯罪对象,是指犯罪行为所直接指向的具体的人、物、信息。常见的犯罪对象包括:盗窃枪支弹药罪中的枪支弹药,强奸罪中的被强奸的妇女,走私、贩卖、运输毒品犯罪中的毒品。B 选项正确。犯罪对象与犯罪孳生之物不同。伪造的公文、制造的毒品分别属于伪造公文罪、制造毒品罪所生之物,不是犯罪对象。A 选项错误。犯罪对象与犯罪所得不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所获得的销售金额属于犯罪所得,不是犯罪对象。C 选项错误。犯罪对象与组成犯罪之物不同。用于赌博、贿赂的财物,是组成贿赂罪、赌博罪之物,不是贿赂罪、赌博罪的犯罪对象。D 选项错误。需要注意的是:不是
20、所有犯罪都有犯罪对象(例如脱逃罪、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组织领导参加恐怖活动组织罪等),也不是每个犯罪仅有一个犯罪对象(抢劫罪的犯罪对象包括人身和财物)。【知识模块】 刑法学8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犯罪对象是刑法规定的犯罪行为所侵犯或直接指向的具体事物,而犯罪客体是法律所保护的为犯罪所侵害的社会利益。犯罪客体寓于犯罪对象之中,揭示犯罪的本质,而犯罪对象是它的载体。犯罪行为对犯罪客体的侵害,往往是通过侵犯或指向犯罪对象来实现的。B 选项颠倒了二者关系,错误。犯罪对象虽然是绝大多数犯罪构成的必要要素,但也有极少数犯罪,如组织、领导、参加恐怖组织罪,脱逃罪等不是其犯罪构成的必要要素。任
21、何犯罪都必然侵害一定的社会利益,即侵害一定的客体,但是犯罪对象不一定受到犯罪的侵害。【知识模块】 刑法学9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危害行为,是指行为人在意识支配之下实施的危害社会并被刑法禁止的身体活动。梦游人的无意识动作,没有人的意识支配,则不能认为是危害行为。现代刑法禁止对思想定罪处罚,所以,任何犯罪都不能缺少危害行为,无危害行为则无犯罪,无行为即无刑罚。【知识模块】 刑法学10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不作为犯罪是指行为人负有某种义务而消极地能够履行却不履行该义务,导致或可能导致危害结果的行为。不作为行为构成犯罪需要三个要件:(1)行为人负有某种特定的法律义务。(有义务)(2
22、)行为人具有履行这种义务的能力。(有能力)(3)行为人不履行特定义务,造成或可能造成危害社会的结果。(有危害)甲没有阻止法定行为发生的义务,即没有作为的义务,因此不符合不作为犯罪的构成要件,不可能构成犯罪。A 选项说法正确, BCD 选项说法错误。【知识模块】 刑法学11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纯正不作为犯,指行为人的行为构成了法定的犯罪行为本身就是不作为的犯罪,如遗弃罪、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等。其“纯正性”在于:人的行为形式与法定的犯罪形式是一致的,即都是不作为。纯正不作为犯是适用法律认定犯罪的常态问题,在行为形式方面一致,没有任何障碍或特别之处。C 选项说法错误。不纯正不作为犯是适用
23、法律认定犯罪的非常态、特殊问题,因为在行为形式方面存在不一致,应当特别慎重。不作为从表现形式看是消极的身体动作,从违反规范的法律性质看,不作为直接违反了某种命令性规范。【知识模块】 刑法学12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本题考点是不作为犯罪的构成要件。不作为犯罪需要具备以下条件:行为人负有某种特定的义务;行为人能够履行义务;行为人不履行特定义务,造成或可能造成危害结果。甲虽然有作为的义务,并且不履行特定义务造成了危害后果,但由于火势太大,甲没有作为的能力,所以甲不构成不作为的犯罪。并且,甲也没有实施作为的行为,所以本题选择 D,甲不构成犯罪。【知识模块】 刑法学13 【正确答案】 D【试题
24、解析】 危害结果分为广义的危害结果和狭义的危害结果,广义的危害结果指犯罪行为所造成的一切损害事实,包括属于构成要件的结果和不属于构成要件的结果。狭义的危害结果,特指刑法规定作为犯罪构成要件的结果,包括标准犯罪构成的结果和派生犯罪构成的结果。【知识模块】 刑法学14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因果关系具有客观性,甲的行为直接导致了乙的死亡,中间不存在任何介入因素,甲的行为与乙的死亡之间当然具有因果关系。A 选项说法错误,应当选。交通肇事罪的前提是行为人违反交通管理法律法规,因此没有违反交通法律法规,可以阻却交通肇事罪的成立。B 选项说法正确,不选。甲出于不能预见的原因造成了乙的死亡,属于意外
25、事件,可以排除交通肇事罪的成立。C 选项说法正确,不选。交通肇事罪是一个过失犯罪,要求行为人在主观方面必须有过失,甲对乙的死亡结果没有罪过即没有过失,甲不成立交通肇事罪。D 选项说法正确,不选。【知识模块】 刑法学15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刑法第 17 条第 3 款规定,已满 14 周岁不满 18 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这一规定中的“应当”应理解为“必须”,即不允许有例外,凡是未成年人犯罪都必须予以从宽处罚。A 选项错误。限制刑事责任的精神障碍人,是介乎于无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与完全刑事责任的精神障碍人中间状态的精神障碍人。刑法第 18 条第 3 款规定,尚未完全丧失辨认
26、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由于其并非完全不具有刑事责任能力,因此仅是可以从轻、减轻处罚,而不包括免除处罚。B 选项错误。生理醉酒的人在刑法理论上被称为“原因自由行为”,是指有责任能力的行为人在一时丧失责任能力的状态下实施了符合犯罪构成要件的行为,但对于是否陷入这种无责任能力的状态,行为人可以自由决定。因此醉酒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且没有从宽处罚的规定。C 选项错误。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由于其重要的生理功能的丧失而影响其接受教育,影响其学习知识,并进而影响到其辨认或控制能力,因此刑法第 19 条规定,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犯罪,可以从轻、减
27、轻或者免除处罚。D 选项正确。【知识模块】 刑法学16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单位犯罪只有法律明文规定的,才负刑事责任。单位犯罪,以刑法分则有明文规定的为限。刑法规定的单位犯罪主要属于破坏经济秩序、环境资源、危害公共卫生的犯罪。凡是法律未指明该罪的主体包括单位的,只有自然人可以构成该罪,单位不能构成该罪。由于我国刑法第 200 条没有明确规定单位可以构成贷款诈骗罪,所以,单位不构成贷款诈骗罪,但是,该情形一般符合合同诈骗罪,对单位及相关责任人员可按合同诈骗罪定罪处罚。【知识模块】 刑法学17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直接故意,是指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必然或者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
28、并且希望这种结果发生的心理态度。本题中甲不具有希望结果发生的意志因素,因此不构成直接故意,A 选项错误。间接故意,是指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听之任之放纵危害结果的发生。故意犯罪要求行为人认识到行为、结果以及二者因果关系,并且要求认识到行为及结果的社会危害性。甲认识到了自己行为、以及可能造成的结果和因果关系,并且认识到了行为及结果的危害性,在意志因素上放任了结果的发生,因此完全符合间接故意的构成要件,B 选项正确。过于自信的过失,指行为人已经预见到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但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危害结果的心理态度。过于自信的过失与间接故意的最大区别在于意志因素
29、:过于自信的过失的行为人不仅希望结果不要发生,而且排斥、反对结果的发生;而间接故意的行为人虽然不希望结果发生,但也并不反对、不排斥结果的发生,也不会采取措施去防止危害结果的发生。本题目中甲虽然对行为可能导致危害结果有认识,但不符合过于自信过失的意志因素,C 选项错误。疏忽大意的过失,指行为人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由于疏忽大意没有预见,以致发生危害结果的心理态度。疏忽大意的过失的前提是对危害结果没有预见,而本题中甲已经预见到了可能发生危害结果,因此 D 选项错误。【知识模块】 刑法学18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直接故意,是指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
30、且希望这种结果发生的心理态度。甲抱着希望乙死亡的态度开枪,并意识到可能会发生乙死亡的结果,在认识因素上是明知可能会发生危害结果,在意志因素上追求结果的发生,完全符合直接故意的标准。甲的罪过形式是直接故意,A 选项正确。BCD 选项说法错误。【知识模块】 刑法学19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犯罪动机,指推动犯罪人实施犯罪行为的内心起因。同一犯罪行为可能出于各种不同的犯罪动机,如杀人可能出于奸情、仇恨、图财、激愤等不同的动机;同一犯罪动机可能实施各种不同的犯罪,如仇视社会的心理可能推动人实施杀人、放火、爆炸等不同的犯罪。【知识模块】 刑法学20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事实上的认识错误
31、分为:客体错误、对象错误、手段错误、行为偏差、因果关系错误。客体错误,是指行为人预想侵犯的对象与实际侵犯的对象在法律性质上不同,属于不同的犯罪构成。甲预想盗窃普通财物,事实上发生了盗窃枪支的结果,枪支属于盗窃枪支罪的对象,其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而财物是盗窃罪的对象,其侵犯的客体是财产权。这两个对象属于不同的客体和犯罪构成,因此甲的行为属于客体错误。A 选项错误。需注意,客体错误阻碍了行为人对错误的事实承担故意的罪责。行为偏差,又称打击错误,是指行为人预想打击的目标与实际打击的目标不一致。其特征在于,主观上并没有发生认识错误,仅是行为在发展过程中出现了偏差,造成了预想之外的结果。乙本欲刺伤保安
32、,但由于客观行为发生误差,而刺伤了同伴丙,属于行为偏差,B 选项错误。需注意,根据“法定符合说”,若预想打击的目标与实际打击的目标在法律规定范围内一致(即属于同一犯罪构成),行为偏差不妨碍行为人对误击的目标承担故意的罪责。刑法上的认识错误分为法律上的认识错误和事实上的认识错误。法律上的认识错误表现为三种情形:(1)假想非罪,行为被法律规定为犯罪,而行为人误认为不是犯罪。(2)假想犯罪,行为并没有规定为犯罪,而行为人误以为是犯罪。(3)行为人对自己犯罪行为的罪名和罪行轻重发生误解。丁属于法律认识错误中的假想非罪的情形,不属于对象错误,C 选项错误。对象错误,是指行为人预想侵犯的对象与行为人实际侵
33、犯的对象在法律性质上是相同的(属于同一犯罪构成要件)。戊把警察当成了仇人,二者都是人,都属于故意伤害罪的犯罪构成,因此属于对象错误。D 选项正确。需注意,根据“法定符合说”,对象错误对行为性质没有影响。【知识模块】 刑法学21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法律上的认识错误,指行为人对自己行为的法律性质发生误解。表现为三种情况:假想非罪,行为被法律规定为犯罪,而行为人误认为不是犯罪,本题就属于这种情况;假想犯罪,行为并没有被规定为犯罪,而行为人误以为是犯罪;行为人对自己犯罪行为的罪名和罪行轻重发生误解。【知识模块】 刑法学22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客体错误,指行为人预想侵犯的对象与实
34、际侵犯的对象在法律性质上不同。对象错误,指行为人预想侵犯的对象与行为人实际侵犯的对象在法律性质上是相同的,但发生了具体的错误。手段错误,指行为人对犯罪手段发生误用。张某属于对犯罪手段发生误用,是手段错误,属于手段不能犯未遂。【知识模块】 刑法学23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对象错误,是指行为人预想侵犯的对象与行为人实际侵犯的对象在法律性质上是相同的(属于同一犯罪构成要件)。按照法定符合说,行为人预想的事实与实际发生的事实若在法律性质上是相同的,则不能阻却行为人对因错误而发生的危害结果承担故意的责任。本题中,甲意图杀害张三,实际杀害了李四,二者都是人,都符合故意杀人罪的犯罪构成要件,犯罪客
35、体的性质未发生变化,对象错误对行为人行为的性质没有影响,所以甲仍成立故意杀人罪(既遂)。D 选项说法正确,ABC 选项说法错误。【知识模块】 刑法学24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已满 14 周岁不满 16 周岁的人盗窃、诈骗、抢夺他人财物,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当场使用暴力,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或者故意杀人的,应当分别以故意伤害罪或者故意杀人罪定罪处罚。本案甲只是致人轻伤,尚不构成犯罪。因不满 16 周岁不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监护人加以管教,必要时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知识模块】 刑法学25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本题主要考查两种形式的过失犯罪。犯罪过失,指
36、行为人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的心理态度。注意不要混淆“已经预见”和“应当预见”,“已经预见”是指行为人在主观上有思考判断的过程或客观上采取了避免措施;而“应当预见”是指是否具有预见可能性,主要应通过行为人主观认识能力、预见能力和客观认识条件、环境来判断。通过甲也一同饮用蘑菇汤可知,甲没有预见自己的行为会导致危害结果。题中说明甲是一名高中教师,其理性程度,应当预见食用野蘑菇可能会中毒,但没能预见,所以属于疏忽大意的过失。【知识模块】 刑法学26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该农民工对盗窃行为属于犯罪行为有认识,不属于法律认识错误
37、。但由于该农民工没用认识到该葡萄是数额较大的财物,对犯罪构成事实所属情况没有认识,所以不构成盗窃罪。【知识模块】 刑法学27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放纵制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罪,是指对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负有追究责任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不履行法律规定的追究职责,情节严重的行为。渎职罪中滥用职权罪和玩忽职守罪是一般罪名,渎职罪一章的其他罪名是特别罪名,同时构成一般罪名和特别罪名的,按照法条竞合犯的处理原则,优先适用特别法条,认定为放纵制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罪。D 选项说法正确,AB选项说法错误。徇私枉法罪的主体必须是司法工作人员,即负有侦查、检察、审判、监管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
38、人员,工商局局长甲不是司法工作人员,不成立徇私枉法罪。C 选项说法错误。【知识模块】 刑法学二、多项选择题28 【正确答案】 A,C,D【试题解析】 基本的犯罪构成,是指刑法分则条文就某一犯罪的基本形态所规定的犯罪构成。修正的犯罪构成,指以基本的犯罪构成为基础并适用刑法总则的规定对之进行补充、扩展所形成的犯罪构成,主要包括犯罪预备、未遂、中止,共同犯罪等。甲实施了绑架并杀害被绑架人的行为,符合绑架罪的加重情形,并且犯罪既遂,不存在未完成形态和共同犯罪的情形,因此属于绑架罪的基本的犯罪构成,A选项正确,B 选项错误:标准的犯罪构成,是指刑法条文对某种犯罪行为的普通社会危害程度进行规定的犯罪构成。
39、派生的犯罪构成,是指因某种行为有较之普通犯罪构成的情形更加严重或相对较轻的法益侵害程度而单独规定的犯罪构成,前者为加重的犯罪构成(主要为结果加重犯),后者为减轻的犯罪构成。甲在实施绑架行为的同时,故意杀害被绑架人,属于绑架罪的结果加重犯,因此属于派生的犯罪构成中的加重的犯罪构成。C 选项正确,D 选项正确。另需注意:刑法修正案(九)将绑架罪的加重处罚情形进行了修改,将以前的“绑架致人死亡”修改为“故意杀害被绑架人的,或者故意伤害被绑架人致人重伤、死亡的”;并将以前单一的“死刑”修改为“无期徒刑或死刑”。【知识模块】 刑法学29 【正确答案】 B,C,D【试题解析】 犯罪客体能揭示某一刑法条文的
40、目的或宗旨,对于正确理解、适用刑法条文具有指导作用。非法侵入住宅罪规定在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一章,因此其主要保护的客体是公民的居住安宁,而并非对住宅享有的财产权利。A选项错误。刑法第 256 条规定:“在选举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和国家机关领导人员时,以暴力、威胁、欺骗、贿赂、伪造选举文件、虚报选举票数等手段破坏选举或者妨害选民和代表自由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剥夺政治权利。”该条明确规定了其保护的客体是公民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以及适用的范围仅限于“在选举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和国家机关领导人员时”,B 选项正确。同类客体,是指某一类犯罪共同侵害的社会
41、利益,是构建我国刑法分则体系的基础,对区分此罪与彼罪的界限具有重要的意义。投放危险物质罪,是指故意对不特定的多数人或者重大公私财产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投放危险物质罪与使用投放危险物质的方法实施故意杀人罪区分的关键在于行为人在使用投放危险物质的方法时是否危及公共安全,凡是危及公共安全的(例如投毒于公共食堂),都以投放危险物质罪定罪处罚,没有危及公共安全的(例如投毒于某个人的食物中),一般以故意杀人罪定罪处罚。C 选项正确。直接客体,是指某一犯罪所直接侵害的某种特定的社会利益。重婚罪直接侵害的客体是一夫一妻制,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直接侵害的客体是他人的婚姻自由
42、。而同类客体是一类犯罪所共同侵犯的客体,重婚罪和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都规定在侵犯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一章中,二者侵害的共同客体都是人身权利,D 选项正确。【知识模块】 刑法学30 【正确答案】 B,C【试题解析】 作为,是指行为人以积极的身体活动实施某种被刑法禁止的行为。甲将仇人张某推入水中,是以积极的行为从事了刑法所禁止的故意杀人行为,属于作为的犯罪,而不是不作为犯罪。A 选项错误;,不作为,是指行为人消极地不履行法律义务而危害社会的行为。乙将弃婴抱回家中,即产生抚养婴儿的义务,乙有履行义务的能力而不履行抚养义务将其遗弃,并且造成了危害结果,所以其构成不作为犯罪。B 选项正确。不作为犯罪的义务
43、来源之一是行为人职务上、业务上的要求。警察有制止犯罪行为的义务,根据本题看来,警察丙有履行义务的能力,因为其不作为的行为导致了被害人被杀死的危害结果,因此警察丙构成不作为犯罪。C选项正确。丁和徐某都是成年人,成年人应当自己保障自己的安全,在一般情况下没有相互救助的义务,因此丁对徐某遇到的危险没有法律上的救助义务,丁不构成不作为犯罪。D 选项错误。【知识模块】 刑法学三、简答题31 【正确答案】 (1)犯罪是严重危害社会的行为,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严重的社会危害性是犯罪的实质特征。(2)犯罪是触犯刑法的行为,具有刑事违法性。这是在罪刑法定原则制约下,犯罪不可或缺的基本特征。(3)犯罪是应受刑罚惩罚的行为,具有应受刑罚惩罚性。应受刑罚惩罚是犯罪的基本特征之一,但是法院可以依法裁量对犯罪人不实际适用刑罚。【知识模块】 刑法学四、辨析题32 【正确答案】 该说法是片面的。我国刑法第 12 条规定对刑法溯及力采取从旧兼从轻原则,即对于现行刑法生效以前的未经审判或者判决尚未确定的行为,适用当时有效的法律。但是按照现行有效的法律不认为犯罪或处罚较轻的,适用现行有效的法律。依据行为当时有效法律已经作出的生效判决,继续有效。原则上只能依据行为当时有效的法律定罪处罚,但新法不认为犯罪或处罚较轻的除外。【知识模块】 刑法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