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研类试卷]法律硕士专业基础课(刑法学)模拟试卷176及答案与解析.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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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法律硕士专业基础课(刑法学)模拟试卷 176 及答案与解析单项选择题第 1-20 小题,每小题 1 分,共 20 分。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的字母涂黑。1 犯贪污罪,在提起公诉前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真诚悔罪、积极退赃,避免、减少损害结果的发生,贪污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a”;贪污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b”。关于 ab 应填入的内容说法正确的是( )(A)ab 均填可以从轻、减轻、免除处罚(B) ab 均填应当从轻、减轻、免除处罚(C) a 填可以从轻、减轻、免除处罚;b 填可以从轻处罚(D)a 填可以从轻处罚;b 填可以从轻、

2、减轻、免除处罚2 村委会主任甲,发现村委会出纳乙将 2 万元放在办公室抽屉内。甲趁无人之机,将 2 万元拿走。甲的行为构成( )(A)盗窃罪 (B)贪污罪(C)职务侵占罪 (D)侵占罪3 下列人员中可以单独成为贪污罪主体的是( )(A)国有股份公司职员(B)公立大学财务处会计(C)公立医院医生(D)私立中学校长4 甲被某国有资本控股的有限责任公司聘用,负责查验出场单、验货放行。甲与无业人员乙串通,趁甲一人值班时,由乙开车从货场拉出价值 10 万元的货物,并销赃平分。在本案中( )(A)甲构成贪污罪,乙构成盗窃罪(B)甲构成职务侵占罪,乙构成盗窃罪(C)甲、乙共同构成职务侵占罪(D)甲、乙共同构

3、成贪污罪5 关于挪用公款罪的认定,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A)以个人名义将公款供其他单位使用的,属于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B)行为人挪走公款后未使用该公款的,构成挪用公款罪的未遂(C)挪用公款以后,携带挪用的公款潜逃的,以挪用公款罪从重处罚(D)挪用救灾、救济物资数量较大,归个人使用的,不构成挪用公款罪6 下列表述,正确的说法是( )(A)村委委员会主任甲利用职务之便侵吞救济款物,构成贪污罪(B)普通公民乙利用受聘担任国有公司经理职务的便利条件,侵吞国有财物,不构成贪污罪(C)国家工作人员丙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向他人索取财物,但未为他人谋取利益,不构成受贿罪(D)丁采用暴力方法阻碍国家工作人员执行

4、公务,并致使该工作人员重伤,以妨害公务罪从重处罚7 公安局副局长甲收受犯罪嫌疑人家属 10 万元现金,允诺释放犯罪嫌疑人,因为局长不同意未成。甲的行为( )(A)由于并没有为他人谋取利益,所以不构成受贿罪(B)构成受贿罪(既遂)(C)构成受贿罪(未遂)(D)构成诈骗罪8 下列关于贪污罪的说法错误的是( )(A)刑法修正案(九) 废除了该罪的死刑(B)刑法规定了贪污罪的特别宽宥制度(C)刑法规定了贪污罪的终身监禁制度(D)与挪用公款罪相比贪污罪的特征是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9 行贿罪所谋取的利益是( )(A)不正当利益 (B)违法利益(C)个人利益 (D)利益10 甲欲向国家工作人员宋某行贿但又怕宋

5、某不接受,就趁宋某不在家时将财物交给保姆,并声称已经和宋某打好招呼,保姆便将财物放到宋某抽屉中。保姆的行为( )(A)构成受贿罪的共犯(B)构成利用影响力受贿罪(C)构成介绍贿赂罪(D)不构成犯罪11 某市财政局局长何某 2015 年 1 月挪用救灾款 100 万元炒股,之后股市大跌,何某无力归还便使用虚假发票平账使其中 70 万元在单位账目上难以反映,然后于2015 年 3 月归还了 30 万。关于何某的行为,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何某挪用 100 万救灾款的行为构成挪用特定款物罪(B)何某已归还 30 万,因此该 30 万不应当计算在犯罪数额内(C)对何某应当以贪污罪定罪处罚(D)对

6、何某应当以贪污罪和挪用公款罪数罪并罚12 甲在当公安局局长时为他人谋取利益,约定在离职后收受财物,并且在离职后收取了财物。甲的行为构成( )(A)受贿罪 (B)利用影响力受贿罪(C)贪污罪 (D)间接贿赂13 妻子甲与作为国家工作人员的丈夫乙共同策划,由甲收受请托人财物,乙为请托人谋取利益,甲的行为构成( )(A)受贿罪 (B)利用影响力受贿罪(C)贪污罪 (D)介绍贿赂罪多项选择题第 21-25 小题,每小题 2 分,共 10 分。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至少有两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的字母涂黑。多选、少选或错选均不得分。14 关于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认定问题,下列说

7、法正确的是( )(A)黑社会性质组织是犯罪集团,具有犯罪集团的一般属性(B)黑社会性质组织所从事的危害行为,既包括犯罪行为,又包括违法行为(C)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既包括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的行为,又包括在该黑社会性质组织统一策划、指挥下从事的其他犯罪行为(D)具有国家工作人员的非法保护,是认定黑社会性质组织的必要条件15 2016 年 4 月,甲利用乙提供的作弊器材,安排大学生丙在地方公务员考试中代替自己参加考试。但丙考试成绩不佳,甲未能进入复试。关于本案,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甲组织他人考试作弊,应以组织考试作弊罪论处(B)乙为他人考试作弊提供作弊器材,应

8、按组织考试作弊罪论处(C)丙考试成绩虽不佳,仍构成代替考试罪(D)甲让丙代替自己参加考试,构成代替考试罪16 下列行为构成窝藏、包庇罪的有( )(A)甲用手机向犯罪分子通报公安机关前来抓捕的消息(B)乙对侦查人员的询问沉默不语(C)丙系歌舞厅老板,在公安机关查处卖淫嫖娼违法行为时为违法者通风报信,情节严重(D)丁经法院通知,无正当理由,拒绝出庭作证17 下列人员中,呵以成为脱逃罪的主体的有( )(A)依法假释的罪犯(B)被宣告缓刑的罪犯(C)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D)依法被关押的被告人18 关于组织卖淫罪,说法正确的有( )(A)在组织卖淫过程中有强奸行为的,应当数罪并罚(B)为组织卖淫的人招募

9、、运送人员的,与组织卖淫者成立共同犯罪(C)组织卖淫者事先与拐卖妇女的犯罪人通谋的,同时构成拐卖妇女罪和组织卖淫罪的,应当数罪并罚(D)组织卖淫者对所组织的卖淫者有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行为的,应当数罪并罚19 下列犯罪属于事后帮助犯的有( )(A)窝藏罪(B)包庇罪(C)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D)洗钱罪20 下列选项中,可以成为伪证罪的主体的有( )(A)证人 (B)鉴定人(C)记求人 (D)翻译人21 下列哪些行为构成刑法所规定的窝藏、包庇罪( )(A)虚构事实,隐瞒犯罪人的身份(B)毁火或者隐匿罪证(C)谎报犯罪人逃匿的路线(D)谎报犯罪人的隐匿处所简答题第 26-27 小题,每小题

10、 6 分,共 12 分。请将答案写在答题纸指定位置上。22 简述聚众斗殴罪的犯罪构成要件。23 简述寻衅滋事行为的表现方式。24 简述伪证罪的犯罪构成要件。25 简述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犯罪构成要件。26 简述医疗事故罪和非法行医罪的区别。27 简述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的构成要件。28 简述淫秽物品的内涵。法律硕士专业基础课(刑法学)模拟试卷 176 答案与解析单项选择题第 1-20 小题,每小题 1 分,共 20 分。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的字母涂黑。1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刑法第 383 条:“对犯贪污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

11、依照下列规定处罚:(一) 贪污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二) 贪污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三)贪污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对多次贪污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贪污数额处罚。犯第一款罪,在提起公诉前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真诚悔罪、积极退赃,避免、减少损害结果的发生,有第一项规定情形的,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有第二项、第三项规定情形的,可以从轻处罚。

12、犯第一款罪,有第三项规定情形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本法条是刑法修正案(九)重点修改的法条,也是官方重点宣传,社会关注度最高的修改法条之一,并且也是考试分析新增内容,希望能掌握。根据上述法条,C 选项说法正确。【知识模块】 刑法学2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自己认为秘密的手段窃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行为。甲的行为完全符合盗窃罪的构成要件,构成盗窃罪。A 选项说法正确。贪污罪和职务侵占罪都要求利用职务上的便

13、利,这种便利必须是主管、经营、经手单位财产的实质性便利,仅仅是因工作关系熟悉作案环境或易于接近作案目标、易于进入某些场所的,不属于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不能认定为贪污罪或职务侵占罪。BC 选项说法错误。侵占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或者将他人的遗忘物、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行为。本题中不存在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和遗忘物,不能认定为侵占罪。D 选项说法错误。【知识模块】 刑法学3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刑法第 93 条规定:“本法所称国家工作人员,是指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

14、业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及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国家工作人员论。”刑法第 382 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物的,以贪污论。与前两款所列人员勾结,伙同贪污的,以共犯论处。”公立大学的财务处会计属于受国有事业单位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物的,以贪污论,其可以成为贪污罪的主

15、体,B 选项说法正确。【知识模块】 刑法学4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国家工作人员是指在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从事公务的人员。甲是国有控股公司的聘用人员,不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范围,也不是受托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不是贪污罪的主体。AD 选项说法错误。职务侵占罪或贪污罪中,不能单独构成该罪的无身份人员帮助该罪的犯罪主体实施犯罪时,以职务侵占罪或贪污罪的共犯论处。C 选项说法正确,B 选项说法错误。【知识模块】 刑法学5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挪用公款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

16、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行为。根据立法解释的规定,以个人名义将公款供其他单位使用的属于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A 选项说法正确。挪用公款只需要有三种行为之一就构成既遂:第,进行非法活动的;第二,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第三,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无需实际使用公款。B 选项说法错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挪用公款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 6 条:“携带挪用的公款潜逃的,依照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贪污罪) 的规定定罪处罚。”C 选项说法错误。根据 刑

17、法第 384 条第2 款的规定:“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归个人使用的,(以挪用公款罪) 从重处罚。”D 选项说法错误。【知识模块】 刑法学6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村委会成员在协助人民政府从事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的管理等行政管理工作时,属于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应认定为国家工作人员。村委会主任甲在协助从事救济款物管理时,利用职务便利,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侵吞公共款物的,构成贪污罪。A 选项说法正确。根据刑法规定,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

18、他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物的,以贪污论。乙属于受托经营、管理国有财产的人员,可以成为贪污罪的主体。B 选项说法错误。受贿罪有两种表现形式:第一,利用职务之便,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第二,利用职务之便,索取他人财物。丙利用职务之便,索取他人财物,不需要为他人谋取利益,也构成受贿罪。C 选项说法错误。以暴力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造成的人身伤害仅仅是轻伤,则按妨害公务罪定罪处罚,如果造成的伤害达到重伤程度或致使工作人员死亡,则按故意伤害罪或故意杀人罪定罪处罚。丁采用暴力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执行公务,并致使该工作人员重伤,属于一行为侵犯数个法益的想象竞合犯,以故意伤害罪和妨

19、害公务罪择一重罪处罚,定故意伤害罪。D 选项说法错误。【知识模块】 刑法学7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受贿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为他人谋取利益”包括三种情形:第一,实际或者承诺为他人谋取利益;第二,明知他人有具体请托事项;第三,履职时未被请托,但事后基于该履职事由收受他人财物的。甲已经承诺为他人谋取利益,并实际收受了他人财物,构成受贿罪。A 选项说法错误, B 选项说法正确。受贿罪只要收取到了他人有经济价值的财物,即构成既遂,不需要实际为他人谋取到利益。C 选项说法错误。甲没有虚构事实、隐瞒真相,欺骗他人财物的

20、行为,甲有能力完成他人请托,并已付诸努力,因客观原因未完成,不属于诈骗罪。D 选项说法错误。【知识模块】 刑法学8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贪污数额特别巨大,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社会影响特别恶劣、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可以判处死刑。A 选项说法错误。BC 选项是刑法修正案(九) 新增的内容。贪污罪必须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而挪用公款罪不以非法占有为目的,D 选项正确。【知识模块】 刑法学9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行贿罪是指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的行为。行贿必须是行为人的主动行为,如果是被勒索不得不给予国家工作人员财物,没有获取不正当利益的,不是行贿罪。【

21、知识模块】 刑法学10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宋某根本不知晓甲的行贿事实,所以宋某不构成受贿罪,保姆自然不可能成为受贿罪的帮助犯,A 选项错误。保姆并没有利用其与国家工作人员宋某的特定关系来为甲谋取利益,B 选项错误。保姆没有在行贿和受贿之间牵线搭桥,所以 C 选项错误。【知识模块】 刑法学11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挪用特定款物罪的目的是为了单位另行使用,而不是归个人使用,A 选项错误。挪用公款数额较大从事营利活动即使在 3 个月内归还也构成犯罪,因此归还的 30 万,仍然计算在挪用公款的数额内,B 选项错误。何某使用虚假发票平账的 70 万构成贪污罪,已经归还的 30 万构

22、成挪用公款罪,应当数罪并罚,C 选项错误。【知识模块】 刑法学12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如果离职的国家工作人员在职时为他人谋取利益,约定在离职后收受财物,并且收受了财物的,应当以受贿罪定罪处罚。【知识模块】 刑法学13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要注意利用影响力受贿罪与受贿罪的共同犯罪之间的区别:如果国家工作人员的近亲属或者其他与其关系密切的人,与国家工作人员通谋,由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请托人谋取利益,或者利用其本人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而由其近亲属或者关系密切的人索取或者收受他人财物,则应构成受贿罪的共同犯罪

23、。【知识模块】 刑法学多项选择题第 21-25 小题,每小题 2 分,共 10 分。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至少有两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的字母涂黑。多选、少选或错选均不得分。14 【正确答案】 A,B【试题解析】 根据刑法第 294 条第 5 款的规定:“黑社会性质的组织应当同时具备以下特征:(一) 形成较稳定的犯罪组织,人数较多,有明确的组织者、领导者,骨干成员基本固定;(二)有绀织地通过违法犯罪活动或者其他手段获取经济利益,具有一定的经济实力,以支持该组织的活动;(二)以暴力、威胁或行其他手段,有组织地多次进行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四)通过实施违

24、法犯罪活动,或者利用国家工作人员的包庇或者纵容,称霸一方,在一定区域或者行业内,形成非法控制或者重大影响,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生活秩序。”AB 选项正确,根据刑法第 294 条第 4 款的规定:“犯前三款罪(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入境发展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又有其他犯罪行为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不能涵盖黑社会性质组织实施的犯罪行为,C 选项说法错误。根据上述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第(四)项特征,只把国家工作人员的包庇或者纵容作为一个选择性要件,不是必要条件,D 选项说法错误。【知识模块】 刑法学15 【正确答案】 C,D【

25、试题解析】 组织考试作弊罪,是指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或者为他人实施组织考试作弊行为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行为。甲的行为不是组织作弊的行为,仪仪是寻求他人代替自己考试的行为,不应认定为组织作弊罪。A 选项说法错误。由于甲不构成组织作弊罪,乙也不属于为组织作弊罪提供帮助的行为,也不能认定为组织作弊罪。B 选项说法错误。代替考试罪,是指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的行为。甲让丙代替自己参加公务员考试,丙代替甲参加公务员考试,都构成代替考试罪。CD 选项说法正确【知识模块】 刑法学16 【正确答案】 A,C【试题解析】 窝藏罪,是指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隐蔽处所、

26、财物,帮助其逃匿的行为。甲实施帮助犯罪人逃匿的行为,构成窝藏罪,A 选项说法正确。窝藏、包庇是一种作为,知情不举是一种小作为,行为人只是单纯地知情不举不是犯罪,BD 选项说法错误。根据刑法第 362 条:“旅馆业、饮食服务业、文化娱乐业、出租汽车业等单位的人员,在公安机关查处卖淫、嫖娼活动时,为违法犯罪分子通风报信,情节严重的,依照本法第三百一十条(包庇罪)的规定定罪处罚。”丙构成包庇罪,C 选项说法正确。【知识模块】 刑法学17 【正确答案】 C,D【试题解析】 刑法第 316 条第 1 款规定:“依法被关押的罪犯、被告人、犯罪嫌疑人脱逃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AB 选项中的犯罪分

27、子都没有被关押,因此不能成为脱逃罪的主体。AB 选项不选。 CD 选项属于脱逃罪的主体,应当选。【知识模块】 刑法学18 【正确答案】 A,B【试题解析】 刑法第 358 条第 3 款:“犯前两款罪(组织卖淫罪、强迫卖淫罪),并有杀害、伤害、强奸、绑架:等犯罪行为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这是刑法修正案(九) 的重大修改,A 选项说法正确。组织卖淫罪的帮助犯,虽然刑法分则作出了特别规定按照协助组织卖淫罪定罪处罚,但这并不改变其与组织卖淫者仍然是共同犯罪的性质,这也印证了共犯之间的罪名可以不同,B 选项说法正确。根据关于依法惩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的意见第 18 条的规定:“将妇女拐卖给有关场所

28、,致使被拐卖的妇女被迫卖淫或者从事其他色情服务的,以拐卖妇女罪论处。有关场所的经营管理人员事前与拐卖妇女的犯罪人通谋的,对该经营管理人员以拐卖妇女罪的共犯论处;同时构成拐卖妇女罪和组织卖淫罪的,择一重罪论处。”所以 C 选项说法错误。组织者对所组织的卖淫者有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行为的,不是数罪,仍然只构成组织卖淫罪一罪。所以 D 选项说法错误。【知识模块】 刑法学19 【正确答案】 A,B,C,D【试题解析】 题中犯罪都必须是在犯罪既遂前没有形成共同的犯罪故意,如果行为人与犯罪人事前有通谋,商定事后进行窝藏、包庇等行为的,是犯罪行为实施者的共犯,而不构成题中犯罪。【知识模块】 刑法学20

29、 【正确答案】 A,B,C,D【试题解析】 伪证罪是指在刑事诉讼中,证人、鉴定人、记录人、翻译人对与案件有重要关系的情节,故意作虚假证明、鉴定、记录、翻译,意图陷害他人或者隐匿罪证的行为。【知识模块】 刑法学21 【正确答案】 A,C,D【试题解析】 窝藏犯罪分子的行为有以下三种情况:(1)为犯罪分子提供隐藏处所;(2)提供财物资助或协助犯罪人逃匿;(3) 为犯罪分子提供交通工具,指示行动路线或逃匿方向等。包庇犯罪分子的行为是指向司法机关作虚假证明,即以非证人的身份向司法机关提供虚假的证明材料,为犯罪分子掩盖罪行或减轻罪责。【知识模块】 刑法学简答题第 26-27 小题,每小题 6 分,共 1

30、2 分。请将答案写在答题纸指定位置上。22 【正确答案】 (1)聚众斗殴罪的客体是社会公共秩序。(2)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聚众斗殴的行为。(3)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年满 16 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个人。但本罪只处罚聚众斗殴的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聚众斗殴的人。(4)本罪的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知识模块】 刑法学23 【正确答案】 (1)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2)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3)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4)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知识模块】 刑法学24 【正确答案】 (1)伪证罪的客体是司

31、法机关正常的刑事诉讼司法活动秩序。(2)伪证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证人、鉴定人、记录人、翻译人对与案件有重要关系的情节,故意作虚假证明、鉴定、记录、翻译的行为。(3)伪证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刑事诉讼中的证人、鉴定人、记录人、翻译人。(4)伪证罪的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并且具有陷害他人或者隐匿罪证的意图。【知识模块】 刑法学25 【正确答案】 (1)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客体是国家的审判制度的权威性。(2)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行为。犯罪对象是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3)本罪的主体是负有执行人民法院判决、裁定义务的个人和单位。(4)本罪在主观方面

32、表现为故意。【知识模块】 刑法学26 【正确答案】 (1)主体不同:医疗事故罪的主体是有医师执业资格的医务人员;非法行医罪的主体是未取得行医资格的人。(2)主观方面不同:医疗事故罪的主观心态是过失;非法行医罪的主观心态是故意。(3)客观方面不同:医疗事故罪要求造成就诊人死亡或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后果;而造成严重后果不是非法行医罪的构成要件。【知识模块】 刑法学27 【正确答案】 (1)犯罪客体:国家对文化出版物品的管理秩序和社会的善良风俗。(2)客观方面:传播淫秽物品。(3)犯罪主体:一般主体,单位也可构成本罪。(4)主观方面:故意,具有牟利的目的。【知识模块】 刑法学28 【正确答案】 所谓淫秽物品,是指具体描绘性行为或者露骨宣扬色情的淫秽性的书刊、影片、录像带、录音带、图片及其他淫秽物品,包括具体描绘性行为或者宣扬色情的淫秽性的视频文件、音频文件、电子刊物、短信息等互联网、移动通讯终端电子信息和声讯台语音信息。但要注意,有关人体生理、医学的科学著作及信息不是淫秽物品,包含色情内容的有艺术价值的文学、艺术作品不视为淫秽物品。【知识模块】 刑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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