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律硕士专业基础课(民法学)历年真题试卷汇编 48 及答案与解析单项选择题第 31-50 小题,每小题 1 分。共 20 分。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的字母涂黑。1 2008 年 5 月,甲、乙、丙合开了一间酒吧,甲以现金 10 万元出资,乙以其所有的房屋出资,丙以担任调酒师工作的劳务出资。2008 年 12 月,酒吧欠某酒厂 5 万元货款。后甲因与其他合伙人发生矛盾,于 2009 年 2 月退伙。上述债务应当( )(2012 年非法学基础课单选第 24 题)(A)由乙独立承担责任(B)由乙和丙承担连带责任(C)由甲和乙承担连带责任(D)由甲
2、、乙和丙承担连带责任2 根据民法通则规定,可撤销行为在当事人申请撤销之前为( )(2008 年基础课单选第 36 题)(A)有效行为(B)效力未定行为(C)无效行为(D)部分无效行为3 除斥期间的适用对象通常是( )(2018 年非法学基础课单选第 38 题)(A)形成权(B)请求权(C)支配权(D)抗辩权4 2003 年 7 月,洪某在高考中以两分之差未能进入重点大学录取范围。洪某在高中学习阶段,曾荣获“ 市优秀学生干部 ”称号。按当年高考政策,获 “市优秀学生干部”的考生可以享受加 10 分的奖励。市教委在整理审核学生档案时,将洪某的“ 市优秀学生干部” 称号改为不享受此奖励的 “市三好学
3、生 ”称号,致洪某与重点大学失之交臂。市教委侵犯了洪某的( )(2009 年基础课单选第 44 题)(A)名誉权(B)荣誉权(C)姓名权(D)信用权5 甲将一件名贵瓷器交乙保管。在保管期间乙提出购买此瓷器,甲、乙双方达成买卖合意。在买卖合同中,瓷器的交付方式属于( )(2010 年非法学基础课单选第 38题)(A)简易交付(B)现实交付(C)指示交付(D)占有改定6 甲、乙、丙、丁共同出资购买一辆挖掘机,出资比例分别为55、30、10、5。对该挖掘机的转让( )(2017 年非法学基础课单选第 29题,2017 年法学基础课单选第 15 题)(A)甲一人即可决定(B)甲、乙二人同意即可(C)经
4、任意三人同意即可(D)必须经四人一致同意7 甲村为了灌溉 A 地,与乙村签订书面合同,约定:甲村每年支付乙村 4000 元,在乙村的水库取水 10000 立方米;期限为 20 年。合同签订后,双方办理了权利登记。一年后,甲村将 A 地发包给丙。后丙将部分承包地转包给丁,在丙将部分承包地转包给丁后,关于取水的权利表述正确的是( )(2017 年非法学基础课单选第40 题,2017 年法学基础课单选第 20 题)(A)只有丙有权取水(B)只有丁有权取水(C)丙、丁均有权取水(D)丙、丁均无权取水8 2010 年 8 月,邹某向甲借款 5 万元,以自己的汽车做抵押,但未办理登记手续。同年 9 月,邹
5、某又以该车做抵押向乙借款 5 万元,并办理了登记手续。同年 11 月,邹某向丙借款 3 万元,将该车质押给丙。丙在占有该车期间,将车交给丁修理,因拖欠修理费该车被丁留置。本案中,对该车享有第一顺位优先受偿权的是( )(2012年法学基础课单选第 18 题)(A)甲(B)乙(C)丙(D)丁9 根据专利法规定,专利权转让合同履行完毕后,专利权被宣告无效的,该专利权转让合同( )(2013 年法学基础课单选第 20 题)(A)效力待定,由双方当事人重新协商确定效力(B)无效,转让人应当向受让人返还专利权转让费(C)有效,转让人一般无须向受让人返还专利权转让费(D)可撤销,受让人享有撤销该转让合同的权
6、利10 2009 年 8 月 5 日,甲公司向乙公司发出订购图书的订单,订单中详细列明了订购数量、交货日期等,并要求乙公司在接到该订单之日起 3 日内向甲公司发出确认函。乙公司 8 月 6 日接到订单,于 8 月 10 日向甲公司发出确认函,同时寄出该批图书。甲公司收到图书后,拒绝接受。关于本案的以下表述,正确的是( )(2012年非法学基础课单选第 30 题)(A)甲公司向乙公司发出订单的行为属于要约邀请(B)乙公司向甲公司发出确认函的行为属于承诺(C)乙公司向甲公司发出确认函的行为属于要约(D)乙公司向甲公司寄出图书的行为属于履行合同11 根据法律规定,保证人不承担保证责任的情形是( )(
7、2011 年法学基础课单选第19 题)(A)主债权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而转让(B)主债务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而转让(C)债权人与债务人协议变更主合同的履行期(D)债权人与债务人协议变更主合同的标的额12 甲将房屋出租给乙,租期 5 年。半年后,甲通知乙欲出售该房屋,20 天内乙未表态,甲遂将该房屋卖给丙,并办理了过户登记。乙有权( )(2017 年基础课非法学单选第 33 题,2017 年法学基础课单选第 17 题)(A)主张甲、丙之间的买卖合同无效(B)要求甲承担违约责任(C)主张租赁合同对丙继续有效(D)主张优先购买权13 根据婚姻法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
8、财产不足清偿的,其处理办法是( )(2011 年非法学基础课单选第 35 题)(A)双方不再负清偿责任(B)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C)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依法由双方各清偿一半(D)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依法由经济条件较好的一方清偿14 甲婚后通过网聊结识乙,并与之发生婚外情,被甲妻发现。甲妻诉至法院,以甲违反忠实义务为由请求赔偿精神损害 10 万元,但未请求离婚。对于本案,人民法院( )(2014 年非法学基础课单选第 35 题)(A)应当受理(B)不予受理(C)根据精神损害程度,决定是否受理(D)根据违反忠实义务程度,决定是否受理15 根据合同法规定,因赠
9、与人故意或重大过失致使赠与的财产毁损、灭失的,赠与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此种责任的归责原则是( )(2009 年基础课单选第 43题)(A)过错责任原则(B)无过错责任原则(C)推定过错责任原则(D)公平责任原则16 甲工厂、乙工厂分别位于某河流的上游和中游,两工厂单独排放的废水均不会造成损害,但废水汇集后导致下游丙的鱼塘的鱼大量死亡。对于丙的损失( )(2017年非法学基础课单选第 36 题)(A)甲、乙均不承担责任(B)甲、乙承担按份责任(C)甲、乙承担连带责任(D)甲、乙、丙三方分担17 某医院医生张某在为患者李某做手术时将一块纱布遗留在李某腹腔,李某因此所受的损害应由( ) 。(20
10、14 年非法学基础课单选第 26 题)(A)医院承担全部赔偿责任(B)张某承担全部赔偿责任(C)医院和张某承担连带赔偿责任(D)张某承担赔偿责任,医院承担补充责任多项选择题第 51-55 小题,每小题 2 分,共 10 分。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至少有两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的字母涂黑。多选、少选或错选均不得分。18 甲离家出走,下落不明已满 5 年。下列人员中,可向人民法院申请甲为失踪人的有( )(2015 年非法学基础课多选第 46 题)(A)甲的妻子(B)甲的姐姐(C)甲的债权人(D)甲的外祖父19 甲、乙互负债务,根据合同法规定,双方债务法定抵销的条件包括(
11、)(2012 年非法学基础课多选第 49 题)(A)双方协商一致(B)双方所负债务数额相等(C)双方的给付为同种类、同品质(D)双方的债务均届清偿期20 甲与妻子乙协议离婚,约定 8 周岁儿子由乙抚养,甲支付抚养费。后甲与有一女儿的丙再婚,并在婚后继续给付儿子抚养费。十年后,丙因心脏病去世。丙去世时,其近亲属还有姐姐丁。有权继承丙遗产的人有( )(2015 年非法学基础课多选第 50 题,2015 年法学基础课多选第 30 题)(A)甲(B)甲的儿子(C)丙的女儿(D)丁简答题第 56-57 小题,每小题 6 分。共 12 分。请将答案写在答题纸指定位置上。21 简述表演者的权利与表演权的区别
12、。(2018 年非法学基础课简答第 54 题,2018年法学基础课简答第 34 题)案例分析题第 60 小题,15 分。请将答案写在答题纸指定位置上。21 2006 年 8 月 8 日下午 5 时,某村刮起八级大风。该村村民王某在回家途中,路经村委会在建的办公楼时,大风将用于建筑的脚手架刮倒。脚手架在倒塌过程中将一根电线砸断。电线正巧落在由此路过的王某身上,王某不幸触电身亡。王某的丈夫向法院起诉,要求村委会和供电公司对王某的死亡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村委会辩称:脚手架是大风刮倒的,击中王某的输电线路属于供电公司,村委会对王某的死亡不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供电公司辩称:供电线路是被脚手架砸断的,脚手架
13、是村委会盖办公楼时使用的,供电公司对王某的死亡不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法院审理还查明,村委会用于盖建办公楼的脚手架在当年 7 月 2 日搭建完毕。击中王某的输电线路归供电公司所有,该线路不属于高压线。根据上述案情,请回答:22 村委会对王某的死亡是否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为什么?23 供电公司对王某的死亡是否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为什么?24 两被告主张的抗辩事由是否成立?请说明理由。(2009 年基础课案例分析第 60题)论述题25 试论民事权利的私力救济。(2013 年法学基础课论述第 36 题)26 试论狭义无权代理中各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2010 年法学基础课论述第 37 题)法律硕士
14、专业基础课(民法学)历年真题试卷汇编 48 答案与解析单项选择题第 31-50 小题,每小题 1 分。共 20 分。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的字母涂黑。1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合伙企业法第 53 条规定:退伙人对基于其退伙前的原因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D 项正确。【知识模块】 民法学2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可撤销的民事行为在被撤销之前,发生了法律效力,对当事人有约束力,只有在被撤销后,才丧失法律上的效力。本题答案选 A。【知识模块】 民法学3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除斥期间是指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
15、的权利(主要是形成权)预定存在的期间。权利人在此期间不行使权利,预定期间届满,即发生该权利消灭的法律后果。除斥期间的适用对象主要是形成权,比如撤销权、解除权等。A 项正确。【知识模块】 民法学4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荣誉是特定人从特定组织获得的一种专门化和确定化的积极评价。荣誉权是指主体对荣誉享有的获得、保持、利用并享受所生利益的权利。荣誉是对民事主体的正面的、积极的、褒扬性的评价。本题中洪某获得的“市优秀学生干部”是荣誉,非经法定程序不得剥夺,市教委擅自改变洪某的荣誉称号,侵犯了洪某的荣誉权。B 项正确。【知识模块】 民法学5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交付是移转标的物占有的行
16、为,交付的方式包括现实交付、简易交付、指示交付、占有改定。简易交付是指动产物权的受让人或其代理人因合同业已占有出让人的出让物的,出让人与受让人或其代理人达成物权转让合意时,交付即完成。本题中乙在瓷器买卖合同达成前已经依据保管合同合法占有了瓷器,故其交付方式为简易交付。A 项正确。现实交付,即将出让物置于受让人的实际控制之下。本题中,乙已经通过保管合同实际控制了出让物,所以本题的交付不是现实交付,B 项错误。指示交付是指出让人的出让动产被第三人占有的,出让人将返还请求权让与受让人,并告知占有人向受让人交付该动产,也称“返还请求权的让与”。本题中,出让动产不是被第三人占有,而是被受让人占有,因此不
17、是指示交付,C 项错误。占有改定是指出让人在转让物权后,仍需要继续占有出让的动产的,由出让人与受让人订立合同,由出让人继续占有该动产,在约定期限届满时,出让人再按约定将该动产交还受让人占有。本题中,出让人没有要求出让后继续占有出让的动产,因此不是占有改定,D 项错误。【知识模块】 民法学6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物权法第 97 条规定:处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及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作重大修缮的,应当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者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但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本题中,甲、乙、丙、丁共同出资购买挖掘机,甲、乙、丙、丁是按份共有人。对于处分该挖掘机的行为,应当经占
18、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人同意。甲、乙二人的份额之和是 85,已经超过三分之二,因此甲乙二人同意即可,B 项正确。【知识模块】 民法学7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物权法第 162 条规定:土地所有权人享有地役权或者负担地役权的,设立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时,该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宅基地使用权人继续享有或者负担已设立的地役权。第 164 条规定:地役权不得单独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等转让的,地役权一并转让,但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本题中,甲村是土地所有权人,享有对乙村水库的地役权,甲村在设立土地承包经营权时,该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丙继续享有甲村设立的取水权。后丙又将部分土地转包给丁,
19、部分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地役权一并转让,丁也有权取水。因此C 项正确。【知识模块】 民法学8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物权法第 239 条规定:同一动产上已设立抵押权或者质权,该动产又被留置的,留置权人优先受偿。本题中在汽车上设立了抵押权、质权,后又被留置,留置权人丁优先受偿。D 项正确。【知识模块】 民法学9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专利法规定,宣告无效的专利权视为自始即不存在。宣告专利权无效的决定,对在宣告专利权无效前人民法院作出并已执行的专利侵权的判决、调解书,已经履行或者强制执行的专利侵权纠纷处理决定,以及已经履行的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和专利权转让合同,不具有追溯力。但是因专利
20、权人的恶意给他人造成的损失,应当给予赔偿。因此本题应当选 C。【知识模块】 民法学10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本题中,甲公司向乙公司发出订购图书的订单,订单中详细列明了订购数量、交货日期等,内容具体明确,属于要约。要约同时约定了期限,即 3 日内乙公司必须发出确认函。但乙公司发出确认函时已经是 8 月 10 日,超过了要约确定的期限,甲公司的要约失效。乙公司发出的确认函为新一轮要约。C 项正确。【知识模块】 民法学11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担保法规定,保证期间债权人依法将主债权转让给第三人的,保证人在原保证担保的范围内继续承担保证责任,但是保证人和债权人事先约定仅对特定的债权
21、人承担保证责任或者禁止债权转让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债权人许可债务人转让债务的,应当取得保证人书面同意,保证人对未经其书面同意转让的债务不再承担保证责任。保证期间债权人和债务人对主合同数量、价款、币种、利率等内容做了变动,未经保证人同意的,如果减轻债务人债务的,保证人仍应当对变更后的合同承担保证责任;如果加重债务人债务的,保证人对加重的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债权人和债务人对主合同履行期限做了变动,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的,保证期间为原合同约定的或者法律规定的期间。因此,B 项正确。【知识模块】 民法学12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合同法第 229 条规定: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
22、,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本题中甲将房屋卖给丙,且办理了过户登记,房屋的所有权由甲转移给丙,所有权发生变动,但是不影响甲乙之间租赁合同的效力,即“买卖不破租赁”,乙作为承租人可以主张租赁合同对丙继续有效,C 项正确。合同法第 230 条规定: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 24 条第 3 项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承租人主张优先购买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三)出租人履行通知义务后,承租人在十五日内未明确表示购买的。本题中,甲在出卖房屋的前已经通知乙,但乙在
23、 20 天内未表态,因此乙不能再主张优先购买权,D 项错误。甲是房屋的所有权人,有权对房屋进行处分,其与丙之间的买卖合同有效,乙不能主张该买卖合同无效,A 项错误。根据合同法第 229 条的规定,尽管房屋的所有权发生变更,但是租赁合同的效力并没有受影响,甲没有违约,乙不能要求甲承担违约责任。B 项错误。【知识模块】 民法学13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婚姻法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B 项正确。【知识模块】 民法学14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婚姻法司法解释规定,在婚姻
24、关系期间,当事人不起诉离婚而单独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B 项正确。【知识模块】 民法学15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过错责任原则,也称过失责任原则,是指以行为人的过错作为归责根据的原则。侵权责任法第 6 条第 1 款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本题引用条款表明了赠与人承担责任的基础是故意或者重大过失,是过错责任原则。【知识模块】 民法学16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侵权责任法第 27 条规定:损害是因受害人故意造成的,行为人不承担责任。丙的损害并不是由丙故意造成的,因此甲乙需要承担赔偿责任,A项错误。第 11 条规定:二人以上分别实施侵权行
25、为造成同一损害,每个人的侵权行为都足以造成全部损害的,行为人承担连带责任。甲乙分别实施侵权行为造成同一损害,但是甲乙每个人的侵权行为不足以造成全部损害,因此不承担连带责任,C 项错误。第 26 条规定:被侵权人对损害的发生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丙是受害人,并没有过错,不应当与甲乙分担责任,D 项错误。第 12 条规定:二人以上分别实施侵权行为造成同一损害,能够确定责任大小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难以确定责任大小的,平均承担赔偿责任。甲乙分别实施了排放污水的侵权行为造成了同一损害丙鱼塘的鱼死亡,甲乙应承担按份赔偿的责任,B 项正确。【知识模块】 民法学17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26、】 侵权责任法第 54 条规定: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本题中李某因医疗人员张某的过错而遭受损失,该责任应由张某所在的医疗机构即某医院承担赔偿责任。A项正确。【知识模块】 民法学多项选择题第 51-55 小题,每小题 2 分,共 10 分。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至少有两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的字母涂黑。多选、少选或错选均不得分。18 【正确答案】 A,B,C,D【试题解析】 宣告失踪是指经利害关系人的申请,由法院依照法定条件和程序,宣告下落不明满法定期限的公民为失踪人的民事法律制度。民法总则第 40 条规定:“自
27、然人下落不明满二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该自然人为失踪人。”利害关系人主要包括被申请宣告失踪人的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以及其他与被申请人有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人,如自然人的债权人或债务人等。因此本题正确选项是 ABCD。【知识模块】 民法学19 【正确答案】 C,D【试题解析】 合同法规定,当事人互负到期债务,该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的,任何一方可以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债务抵销,但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合同性质不得抵销的除外。当事人主张抵销的,应当通知对方。通知自到达对方时生效。抵销不得附条件或者附期限。这是合同法对法定抵销的规定,因此 C
28、D 项正确。【知识模块】 民法学20 【正确答案】 A,C【试题解析】 继承法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1)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对公婆、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丧偶儿媳、丧偶女婿,也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2)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才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题中,丙的丈夫和女儿享有第一顺位继承权,丙的姐姐是第二顺序继承人,在此不享有继承权。所以 A、C 项正确,D 项错误。因为甲的儿子由乙抚养,与丙之间没有形成拟制血亲关系,所以,不享有继承权,B 项错误。【知识模块】 民法学简答题第 56-
29、57 小题,每小题 6 分。共 12 分。请将答案写在答题纸指定位置上。21 【正确答案】 表演者的权利是表演者对作品的表演活动所享有的权利,属于邻接权;表演权是著作权人享有的公开表演作品,以及用各种手段公开播送作品的表演的权利,属于著作权。表演者的权利的客体是作品的表演活动;表演权的客体是作品。表演者的权利包括人身权与财产权;表演权属于著作权中的财产权。表演者的权利中的有些权利,如表明表演者身份的权利的保护期不受限制,表演权则有保护期的限制。【知识模块】 民法学案例分析题第 60 小题,15 分。请将答案写在答题纸指定位置上。【知识模块】 民法学22 【正确答案】 村委会对王某的死亡应当承担
30、损害赔偿责任。侵权责任法规定,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因为脚手架是村委会为建办公楼所使用的,所以村委会对脚手架有管理责任,因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故依法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知识模块】 民法学23 【正确答案】 供电公司对王某的死亡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侵权责任法规定,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此外,该电线不是高压线路,不应属于高度危险物侵权,而应该视为前文的悬挂物,因
31、为供电公司是供电设施的所有人,对输电线路有维护、管理责任,因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故依法也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知识模块】 民法学24 【正确答案】 两被告主张的抗辩事由不能成立。对村委会而言,大风不能构成抗辩事由。本案中虽有大风的因素,但对损害结果来讲,是能够预见并且加以避免的。村委会应当预见到脚手架在包括大风在内的外力作用下可能倒塌并造成损害后果的可能性,并应及时消除危险。对供电公司而言,脚手架倒塌不能构成抗辩事由。供电公司应注意到供电设施周围的物体、设施在外力作用下,对输电线路安全的影响,并应对安全隐患及时处理。【知识模块】 民法学论述题25 【正确答案】 民事权利的私力救济,是指民事
32、权利受到侵害时,权利人在法律规定的限度内,自己采取必要的措施保护其权利的行为。民事权利的私力救济措施包括两类:(1)自卫行为。自卫行为是指当民事权利受到侵害或者有受到侵害的现实危险时,权利人采取必要的措施,以防止损害的发生或者扩大的行为。自卫行为有正当防卫和紧急避险两种形式。正当防卫是指为了保护本人或者他人的民事权益或者公共利益,对于现实的不法侵害采取的防卫行为。其成立条件包括:有现实的不法侵害发生;防卫对象只能是不法侵害人;防卫目的是为了保护本人或他人的合法民事权益或公共利益;不得超过必要的限度。紧急避险是指为了避免本人或者他人的民事权益或者公共利益受到急迫的危险所造成的损失而采取的避险行为
33、。其成立条件包括:有急迫现实的危险存在;该危险关系到本人或他人的民事权益或公共利益;方法适当;不得超过必要的限度。(2)自助行为。自助行为是指权利人为保护自己的权利,在来不及请求公力救济的情况下,对义务人的财产予以扣押或者对其人身自由予以约束的行为。自助行为的成立条件包括:目的是为保护自身权利;情势急迫来不及请求公力救济;方法适当;不得超过必要的限度。【知识模块】 民法学26 【正确答案】 狭义无权代理,是指行为人既没有代理权,也没有使第三人相信其有代理权的事实或理由,而以被代理人名义所为的代理。狭义无权代理涉及三方当事人:本人(被代理人) 、无权代理人(行为人) 和相对人(第三人)。三方的权利义务分别是:(1)本人,即被代理人有追认权,如果本人对狭义无权代理行为的法律效力予以追认,则该无权代理称为有权代理,由本人承担其法律后果,若本人未予以追认,则不对该狭义无权代理的后果承担责任。(2)无权代理人的义务是对因其无权代理行为而导致的本人或者相对人的损害承担赔偿责任。(3)相对人享有催告权,即相对人可以催告要求本人在一个月内对于狭义无权代理行为的法律效力予以追认,如果本人在一个月内未予以追认,则对于该狭义无权代理对相对人所造成的损害,相对人有权要求无权代理人赔偿。此外,在本人追认前,善意相对人享有撤销权。【知识模块】 民法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