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研类试卷]法律硕士专业基础课(民法学)历年真题试卷汇编8及答案与解析.doc

上传人:diecharacter305 文档编号:839908 上传时间:2019-02-21 格式:DOC 页数:24 大小:63KB
下载 相关 举报
[考研类试卷]法律硕士专业基础课(民法学)历年真题试卷汇编8及答案与解析.doc_第1页
第1页 / 共24页
[考研类试卷]法律硕士专业基础课(民法学)历年真题试卷汇编8及答案与解析.doc_第2页
第2页 / 共24页
[考研类试卷]法律硕士专业基础课(民法学)历年真题试卷汇编8及答案与解析.doc_第3页
第3页 / 共24页
[考研类试卷]法律硕士专业基础课(民法学)历年真题试卷汇编8及答案与解析.doc_第4页
第4页 / 共24页
[考研类试卷]法律硕士专业基础课(民法学)历年真题试卷汇编8及答案与解析.doc_第5页
第5页 / 共24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1、法律硕士专业基础课(民法学)历年真题试卷汇编 8 及答案与解析单项选择题第 31-50 小题,每小题 1 分。共 20 分。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的字母涂黑。1 (2013 年真题) 下列协议中,应由我国合同法调整的是(A)甲与乙签订的收养协议(B)甲与乙离婚时签订的子女抚养协议(C)甲行政机关与公务员签订的廉政协议(D)甲村委会与本村村民签订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协议2 (2013 年真题) 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以书面形式作出承诺的,承诺的生效时间是(A)承诺人作出承诺时(B)承诺通知发出时(C)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时(D)要约人了解承诺时3

2、(2014 年真题) 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一设备买卖合同,约定甲公司保留设备所有权直至乙公司付清货款为止。乙公司未付清货款便将该设备转卖给丙公司,但未交货。后乙公司又将该设备以市价转让并交付给不知情的丁公司。本案中的设备所有权应属于(A)甲公司(B)乙公司(C)丙公司(D)丁公司4 (2014 年真题) 甲、乙签订一份设备买卖合同。甲的下列行为中,属于履行附随义务的是(A)甲应乙的要求送货上门(B)甲告知乙使用设备的注意事项(C)甲将设备维修工具附赠给乙(D)甲将设备检验合格证交付给乙5 (2010 年真题) 自然人开始享受荣誉权的时间是(A)出生时(B)取得荣誉称号时(C)年满 18 周岁时(

3、D)年满 18 周岁且取得荣誉称号时6 (2010 年真题) 超市怀疑顾客甲盗窃超市的商品,保安将其带至办公室搜身,无果。甲因此郁郁寡欢。超市侵害了甲的(A)尊严权(B)身体权(C)健康权(D)名誉权7 (2013 年真题) 摄影师甲为刘某拍照后,私自将照片卖给乙制作挂历销售。后来乙又将照片送给丙作橱窗广告,被刘某发现诉至法院。在本案中,侵害刘某肖像权的是(A)甲和乙(B)乙和丙(C)甲和丙(D)甲、乙、丙8 (2014 年真题) 下列选项中,属于人格权且只能由自然人享有的是(A)荣誉权(B)名誉权(C)隐私权(D)亲属权9 (2012 年真题) 下列选项中,属于邻接权客体的是(A)计算机软件

4、(B)即兴演讲(C)具有独立造型的建筑物(D)瑜伽录像制品10 (2013 年真题) 下列申请注册的商标,不符合我国商标法规定的是(A)“仙山”牌药品商标(B) “奔月” 牌电脑商标(C) “耐用” 牌家具商标(D)“暖阳”牌毛巾商标11 (2013 年真题) 甲创作了一首歌曲,乙经甲授权后演唱并将该首歌曲收录在由丙公司为其录制的唱片中。丁网站未经任何人许可,擅自将该唱片中的所有歌曲上传供网民免费下载。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的规定,丁网站(A)侵犯了甲、乙的发表权(B)侵犯了乙、丙的播放权(C)侵犯了甲、乙、丙的复制权(D)侵犯了甲、乙、丙的信息网络传播权12 (2010 年真题) 甲立有遗嘱,表示

5、其遗产由独生子乙继承。乙因病先于甲死亡,甲死亡后,乙的儿子丙继承甲的遗产。这属于(A)遗嘱继承(B)代位继承(C)转继承(D)第二顺序法定继承13 (2011 年真题) 养子女与生父母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A)中止(B)中断(C)延缓(D)解除14 (2013 年真题)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或妻一方所有的是(A)参加体育比赛所获奖金(B)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C)通过法定继承分得的遗产(D)以婚前个人存款炒股所得的收益15 (2014 年真题) 甲婚后通过网聊结识乙,并与之发生婚外情,被甲妻发现。甲妻诉至法院,以甲违反忠实义务为由请求赔偿精神损害 10

6、万元,但未请求离婚。对于本案,人民法院(A)应当受理(B)不予受理(C)根据精神损害程度,决定是否受理(D)根据违反忠实义务程度,决定是否受理16 (2009 年真题) 甲被恶狗追咬,为避免被咬伤,夺过从其旁边经过的乙的名贵手提包,向狗打去,乙的手提包也被损坏。甲的行为构成(A)正当防卫(B)自助行为(C)侵权行为(D)紧急避险17 (2010 年真题) 甲邀请乙一同到河边钓鱼。当乙甩杆时,鱼钩挂在旁边裸露的电线上,乙当场触电身亡。经查,该输电线路属供电局所有。对乙的死亡应承担责任的是(A)甲(B)乙(C)供电局(D)甲和供电局18 (2013 年真题) 根据我国侵权责任法的规定,下列情形可以

7、适用精神损害赔偿的是(A)某公司连续一年未发工资,致职工甲忧心忡忡(B)某学校违反合同提前解聘教师乙,致其痛苦不堪(C)某行政机关公布对工作人员丙的处分决定,致其精神萎靡不振(D)某医院因失误致产妇丁抱错孩子,其抚养 15 年后发现真相痛苦万分19 (2014 年真题) 某医院医生张某在为患者李某做手术时将一块纱布遗留在李某腹腔,李某因此所受的损害应由(A)医院承担全部赔偿责任(B)张某承担全部赔偿责任(C)医院和张某承担全部赔偿责任(D)张某承担赔偿责任,医院承担补充责任多项选择题第 51-55 小题,每小题 2 分,共 10 分。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至少有两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

8、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的字母涂黑。多选、少选或错选均不得分。20 (2011 年真题) 根据法律的规定,定金的种类包括(A)立约定金(B)解约定金(C)违约定金(D)守约定金21 (2013 年真题) 甲出国前将古琴、油画及电脑交乙保管。后乙将古琴出借给丙,将油画赠与丁,将电脑出质给戊。甲回国后发现以上事实。甲有权(A)要求丙返还古琴(B)要求丁返还油画(C)要求戊返还电脑(D)要求乙承担违约责任22 (2010 年真题) 下列行为中,侵犯专利权的有(A)专为科学研究和试验而使用有关专利的(B)从代理商处购买专利产品后,转售该产品的(C)不知情而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侵害专利权产品的(D)在临时通过中

9、国领海的捕鲸船上,使用中国专利技术加工鲸鱼产品的23 (2014 年真题) 顾某欲与闫某离婚。下列情形中,顾某既可以之作为起诉离婚的理由,同时可请求损害赔偿的有(A)闫某变卖夫妻共同财产(B)闫某殴打顾某致其残疾(C)闫某与婚外异性同居(D)闫某经常赌博且屡教不改24 (2013 年真题) 甲乘坐公交公司司机乙驾驶的公交车时,公交车与一私家车相撞,甲受伤致残。经认定,该起交通事故应由乙负全部责任。对此,下列选项中,不正确的有(A)甲的损失应由乙承担责任(B)甲的损失应由公交公司承担责任(C)甲的损失应由乙与公交公司承担按份责任(D)甲的损失应由乙与公交公司承担连带责任简答题第 56-57 小题

10、,每小题 6 分。共 12 分。请将答案写在答题纸指定位置上。25 (2010 年真题) 简述缔约过失责任的适用情形。26 (2014 年真题) 简述不安抗辩权的构成要件。27 (2013 年真题) 简述知识产权的法律特征。28 (2014 年真题) 简述邻接权与著作权的主要区别。29 (2013 年真题) 简述遗嘱的有效要件。30 (2011 年真题) 简述我国侵权责任法中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的主要情形。法条分析题第 59 小题,10 分。要求符合立法原意和民法理论。请将答案写在答题纸指定位置上。31 (2008 年真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 92 条规定:“没有合法根据,取得不当利益,

11、造成他人损失的,应当将取得的不当利益返还受损失的人。”试运用民法原理分析该条法律规定(要求回答条文所规定制度的概念、构成要件、法律效力)。32 (2010 年真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 6 条规定:“本法所称保证,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试分析保证的特征、设定条件和效力。33 (2010 年真题) 我国民间有“ 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 的说法。请根据婚姻法和继承法中有关家庭成员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的规定,对这种说法进行分析。案例分析题第 60 小题,15 分。请将答案写在答题纸指定位置上。33 (2010 年真题) 甲将一

12、栋楼房出租给乙,租期 3 年。1 年后,甲向丙借款 100 万元,期限为 1 年,以该楼房作为抵押物并办妥相关抵押登记手续。借款期限届满,甲无力偿还债务。丙遂向法院起诉,要求拍卖该栋楼房以实现抵押权,并主张优先购买权。乙得知后也主张优先购买权。经评估,该栋楼房价值 200 万元。根据上述案情,请回答:34 乙是否享有优先购买权?请说明理由。35 丙是否享有优先购买权?请说明理由。36 如果案外人丁愿出价 300 万元,则丁在什么情况下可以购得此房?请说明理由。法律硕士专业基础课(民法学)历年真题试卷汇编 8 答案与解析单项选择题第 31-50 小题,每小题 1 分。共 20 分。下列每题给出的

13、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的字母涂黑。1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本题考点为考试分析第十七章第一节中的合同的概念和特征。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合同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合同,不仅包括有关财产关系的协议,也包括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本章所研究的是狭义的合同,即有关财产关系的协议。A、B、C 选项中的协议并非体现的是财产关系,由其他法律调整。故本题选 D。【知识模块】 合同2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本题考点为考试分析第十七章第二节中的合同订立的一般程序。对于承诺生效的时间,我国合同法采取“

14、到达主义”,规定承诺在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时生效。承诺不需要通知的,根据交易习惯或者要约的要求作出承诺的行为时生效。因此,以书面形式作出承诺的,承诺的生效时间是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时。故本题选 C。【知识模块】 合同3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本题考点为考试分析第十七章第八节中的转移财产权的合同。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一设备买卖合同,约定甲公司保留设备所有权直至乙公司付清货款为止。这属于保留所有权的买卖。根据合同法第 134 条的规定,当事人可以在买卖合同中约定买受人未履行支付价款或者其他义务的,标的物的所有权属于出卖人。故在甲乙之间,未付清货款时,所有权并未因买卖合同而移转给乙。乙公司未付清货

15、款便将该设备转卖给丙公司和丁公司的行为属于无权处分。因不知情的丁公司是以市价从乙公司购买,且已经完成交付,符合善意取得的构成要件,丁公司取得了所有权。对于丙公司,因为并未完成交付,故丙公司不适用善意取得,不能取得所有权。故本题选 D。【知识模块】 合同4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本题考点为考试分析第十七章第八节中的转移财产权的合同。诚实信用原则要求当事人应本着诚实、守信、善意的态度履行合同义务,不得滥用权利或故意规避义务。合同义务不仅包括主给付义务和从给付义务,还包括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等产生的通知、协助、保密等附随义务。因此附随义务是指基于诚实信用原则的要求,根据合同的性质、

16、目的和交易习惯等产生的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故本题选 B。【知识模块】 合同5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本题考点为考试分析第十八章第二节中的荣誉权。荣誉是特定人从特定组织获得的一种专门化和确定化的积极评价。荣誉权是指主体对荣誉享有的获得、保持、利用并享受所生利益的权利。因此,荣誉权只能从取得荣誉称号时起享有。本题选 B。【知识模块】 人身权6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本题考点为考试分析第十八章第二节中的尊严权。尊严权,是指与自然人的尊严密切相关的以精神性人格利益为内容的人格权。一切自然人均享有人格尊严受到他人平等对待的权利。自然人不论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受教育程度、身体状况等

17、方面有何差异,都平等地享有人格尊严权,不受任何歧视。本题中的搜身行为很显然侵犯的是尊严权。故本题选 A。【知识模块】 人身权7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本题考点为考试分析第十八章第二节中的肖像权。肖像权是指自然人依法制作、使用自己的肖像,借此享受一定利益并排除他人非法侵害的权利。肖像权人有权维护自己的肖像利益,对于恶意损毁、丑化、玷污其肖像或以营利为目的非法使用其肖像的行为均有权请求其停止侵害并可要求侵害人赔偿损失。本题中甲、乙、丙均存在未经刘某同意使用其肖像权营利的行为,故均侵害了刘某肖像权。本题选 D。【知识模块】 人身权8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本题考点为考试分析第十八章第

18、二节中的人格权。本题选项中,只有隐私权是属于人格权且只能由自然人享有。本题选 C。【知识模块】 人身权9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本题考点为考试分析第十九章第二节中的著作权。邻接权又称作品传播者权,是指作品传播者对在传播作品过程中产生的成果依法享有的专有权利。邻接权包括:(1)出版者的权利。出版者包括图书出版社、杂志社、报社、音像出版社等出版单位。(2)表演者的权利。表演者,包括演员、演出单位。表演者对其表演享有邻接权,表演者的邻接权包括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3)录音制作者的权利。录音者对其制作的录音录像制品,享有许可他人复制、发行、出租、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并获得报酬的权利。(4)播

19、放者的权利。播放者有权禁止未经其许可的下列行为:将其播放的广播、电视转播,将其播放的广播、电视录制在音像载体上以及复制音像载体。故本题选 D。【知识模块】 知识产权10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本题考点为考试分析第十九章第二节中的商标权。商标权,是指注册商标所有人对其注册商标享有的专有使用权。根据商标法的规定,下列标志不得作为商标注册:(1)仅有本商品的通用名称、图形、型号的。(2)仅直接表示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及其他特点的。(3)缺乏显著特征的。前述标志经过使用取得显著特征并便于识别的,可以作为商标注册。“耐用”直接体现了商品的性能。本题选 C。【知识模块】 知

20、识产权11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本题考点为考试分析第十九章第二节中的著作权。著作权,亦称版权,是指著作权人对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依法享有的各项专有权利。信息网络传播权是著作权人享有的权利中的一项。信息网络传播权,即以有线或者无线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使公众可以在其个人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作品的权利。本题中,丁网站侵犯的正是甲、乙、丙的信息网络传播权。故本题选 D。【知识模块】 知识产权12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本题考点为考试分析第二十章第八节中的代位继承与转继承。代位继承,是指在法定继承中,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应由被继承人子女继承的遗产份额,由被继承人子女的晚辈直

21、系血亲继承的法律制度。代位继承须具备下列条件:(1)须被代位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2)须被代位继承人为被继承人的子女。(3)须被代位继承人未丧失继承权。继承法意见第 28 条规定,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其晚辈直系血亲不得代位继承。如该代位继承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或对被继承人尽赡养义务较多的,可适当分给遗产。(4)须代位继承人是被继承人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晚辈直系血亲既包括自然血亲,也包括拟制血亲。晚辈直系血亲的范围不受辈数的限制。而遗嘱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遗产中的有关部分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故本题中作为遗嘱继承人的乙因病先于被继承人甲死亡,遗产按法定继承办理,符合法定

22、继承中的代位继承的条件,属于代位继承。故本题选 B。【知识模块】 婚姻家庭与继承13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本题考点为考试分析第二十章第二节中的亲属关系的发生与终止。收养人与被收养人之间因收养成立而产生了拟制直系血亲关系,即养父母子女关系。同时,养子女与养父母的其他近亲属,也因收养成立而发生拟制血亲关系。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法律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养子女与养父母的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法律关于子女与父母的近亲属关系的规定。养子女与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解除。故本题选 D。【知识模块】 婚姻家庭与继承14 【

23、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本题考点为考试分析第二十章第四节中的夫妻财产关系。根据我国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的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其一,工资、奖金;其二,生产、经营的收益;其三,知识产权的收益。这里的“知识产权的收益”,是指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实际取得或者已经明确可以取得的财产性收益;其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除外;其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包括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等。而根据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的

24、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其一,一方的婚前财产;其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其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其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其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如军人的伤亡保险金、伤残补助金、医药生活补助费等。故本题选 B。【知识模块】 婚姻家庭与继承15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本题考点为考试分析第二十章第五节中的离婚的法律后果。婚姻法第 46 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1)重婚的; (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3)实施家庭暴力的;(4) 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婚姻法及其司

25、法解释对离婚损害赔偿请求权的行使作出了具体规定,其内容可概括为以下几个方面:(1)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不起诉离婚而单独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2)无过错方作为离婚案件的原告,向人民法院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必须在离婚诉讼的同时提出。(3)无过错方作为离婚诉讼案件的被告,如果不同意离婚也不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可以在离婚后一年内就此单独提起诉讼。(4)无过错方作为离婚诉讼案件的被告,一审时未提出损害赔偿请求,二审期间提出的,人民法院应当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告知当事人在离婚后一年内另行起诉。(5)当事人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后,又向人民法院提出损害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应

26、当受理。但当事人在协议离婚时已经明确表示放弃该项请求,或者在办理离婚登记手续一年后提出的,不予支持。本题符合人民法院不予受理的情况。故本题选 B。【知识模块】 婚姻家庭与继承16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本题考点为考试分析第二十一章第五节中的正当理由。紧急避险是指为了使公共利益、本人或他人的财产、人身或者其他合法权益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而不得已采取的致他人较少损害的行为。其构成要件包括:(1)危险具有紧迫性。紧急避险要求合法利益处于受到现实存在的某种有可能使其遭受损害的危险状态中。(2)紧急避险是必要的。紧急避险人如果不采取紧急避险的行为就不足以制止侵害行为和避免损害结果的发生和扩大。(

27、3)紧急避险不得超过必要的限度。采取紧急避险方式所造成的损害不应当大于危险可能造成的损害。根据侵权责任法第 31 条的规定,因紧急避险造成损害的,由引起险情发生的人承担责任。如果危险是由自然原因引起的,紧急避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或者给予适当补偿。因紧急避险人采取措施不当或者超过必要的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紧急避险人应当承担适当的责任。本题所述情形,符合紧急避险的构成要件。故本题选 D。【知识模块】 侵权责任17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本题考点为考试分析第二十一章第七节中的高度危险责任。侵权责任法第 73 条规定:“从事高空、高压、地下挖掘活动或者使用高速轨道运输工具造成他人损害的,经

28、营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能够证明损害是因受害人故意或者不可抗力造成的,不承担责任。被侵权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失的,可以减轻经营者的责任。”这种责任属于无过错责任。本题选 C【知识模块】 侵权责任18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本题考点为考试分析第二十一章第四节中的精神损害赔偿。侵权责任法第 22 条规定:“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他人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本题所列情形,只有 D 选项符合。故本题选 D。【知识模块】 侵权责任19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本题考点为考试分析第二十一章第七节中的医疗损害责任。侵权责任法第 54 条规定:“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

29、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本题中,某医院医生张某显然是有过错的,故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故本题选 A。【知识模块】 侵权责任多项选择题第 51-55 小题,每小题 2 分,共 10 分。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至少有两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的字母涂黑。多选、少选或错选均不得分。20 【正确答案】 A,B,C【试题解析】 本题考点为考试分析第十七章第五节中的定金。定金是指为担保合同的订立、成立或生效、履行,由当事人一方在合同订立时或者订立后至履行前给付给对方的一定数额的金钱或替代物。定金可以分为立约定金、成约定金、解约定金和违约定金。立约定金

30、是指以定金作为订立合同担保的定金。给付定金的一方拒绝订立合同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拒绝订立合同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成约定金是指以交付定金作为主合同成立或生效要件的定金。定金不交付,主合同不成立或不生效,但主合同已经履行或者已经履行主要部分的除外。解约定金是指以丧失定金或者双倍返还定金为代价而解除主合同的定金。违约定金是指以丧失定金或者双倍返还定金作为对违约方惩罚的定金。故本题选 ABC。【知识模块】 合同21 【正确答案】 A,B,D【试题解析】 本题考点为考试分析第十七章第八节中的提供劳务的合同。甲乙之间存在保管合同,古琴、油画的所有权归寄存人即甲所有。甲可以基于所有权人的身

31、份行使物权请求权。具体地说,乙将古琴出借给丙,甲可以基于所有权人的身份要求丙返还古琴。A 选项正确。乙将油画赠与丁的赠与合同属于无权处分合同,是效力待定的合同,如果所有权人甲拒绝追认,则合同无效,甲有权要求丁返还油画。需要注意的是,赠与合同不可能适用善意取得,丁不可能基于善意取得获得油画的所有权。B 选项正确。乙将电脑出质给戊亦属无权处分,由于题目本身没有说明戊是否为善意,故无法判断是否有善意取得适用的可能。因此,不能简单地判断甲是否有权要求戊返还电脑。C 选项错误。至于 D 选项,甲乙之间存在保管合同,乙没有尽到保管义务,甲有权要求乙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D 选项正确。故本题选ABD。【知识模

32、块】 合同22 【正确答案】 C,D【试题解析】 本题考点为考试分析第十九章第二节中的专利权。根据专利法的规定,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权被授予后,除另有规定的以外,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专利产品,或者使用其专利方法以及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依照该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均构成侵权;外观设计专利权被授予后,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销售、进口其外观设计专利产品,同样构成侵权。不视为侵犯专利权的情形包括:(1)专利权用尽后的使用、许诺销售、销售和进口。专利产品或者依照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由专利权人或者经其许

33、可的单位、个人售出后,使用、许诺销售、销售和进口该产品的行为不视为侵犯专利权。(2)在先使用。在专利申请日前已经制造相同产品、使用相同方法或者已经做好制造、使用的必要准备,并且仅在原有范围内继续制造、使用的行为不视为侵犯专利权。(3)临时过境的外国运输工具的使用。临时通过中国领陆、领水、领空的外国运输工具,依照其所属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依照互惠原则,为运输工具自身需要而在其装置和设备中使用有关专利的行为不视为侵犯专利权。(4)以科学研究为目的的使用。专为科学研究和实验而使用有关专利的行为不视为侵犯专利权。(5)以医药与医疗器械的行政审批为目的的使用。为提供行政审批所需

34、要的信息,制造、使用、进口专利药品或者专利医疗器械的,以及专门为其制造、进口专利药品或者专利医疗器械的行为不视为侵犯专利权。故本题选CD。【知识模块】 知识产权23 【正确答案】 B,C【试题解析】 本题考点为考试分析第二十章第五节中的诉讼离婚。婚姻法第 32 条第 2 款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据此,人民法院判决离婚需要有两个前提条件,即“调解无效”和“感情确已破裂”。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是一个抽象的概括性标准,为加强该标准的可操作性,婚姻法规定了认定感情确已破裂的具体标准。婚姻法第 32 条第 3 款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

35、,应准予离婚:(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的;(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第 32 条第 4 款规定:“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婚姻法第 46 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1)重婚的;(2) 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3)实施家庭暴力的;(4) 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据此,本题选 BC。【知识模块】 婚姻家庭与继承24 【正确答案】 A,C,D【试题解析】 本题考点为考试分析第二十一章第七节中的用人单位责任。侵权责任

36、法第 34 条第 1 款规定:“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乙作为公交公司职员,其侵权责任应由公交公司承担。故本题选 ACD。【知识模块】 侵权责任简答题第 56-57 小题,每小题 6 分。共 12 分。请将答案写在答题纸指定位置上。25 【正确答案】 缔约过失责任,是指在订立合同过程中,当事人一方因违反其依据诚实信用原则产生的先合同义务,而致另一方信赖利益损失时所应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其法理基础是诚实信用原则。通说认为,缔约过失责任是一种独立的民事责任。缔约过失责任主要适用于以下情况: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

37、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泄露或者不正当地使用在订立合同过程中知悉的对方商业秘密;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等。【试题解析】 本题考点为考试分析第十七章第二节中的缔约过失责任。缔约过失责任是基于诚实信用原则产生的先于合同的责任,意在引导大家在订约的过程中诚实守信。缔约过失责任对捍卫正常的缔约秩序有着重大的作用。缔约过失责任也就成为了考试的重点。希望考生深入掌握。【知识模块】 合同26 【正确答案】 不安抗辩权是指先履行一方在有证据证明后履行一方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情况下,可暂时中止履行的权利。不安抗辩权的成立要件包括:a 当事人基于同一双务合同互负债务。b 主张不安抗辩权的一方应当先履行债

38、务且其债务已届清偿期。c 先履行一方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履行能力明显降低,有不能为对待给付的现实危险。【试题解析】 本题考点为考试分析第十七章第四节中的双务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双务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包括同时履行抗辩权、先履行抗辩权和不安抗辩权。不安抗辩权存在的前提是先履行一方在有证据证明后履行一方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的能力。对此考试应认真把握。另外,考生还要理解不安抗辩权的效力:在具备上述条件时,先履行一方有权中止履行,并可:要求后履行一方提供担保。在后履行一方提供适当担保时,先履行一方应当恢复履行。如果后履行一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且未提供适当担保,先履行一方可以解除合同。【知识模

39、块】 合同27 【正确答案】 知识产权是指民事主体对创造性智力成果依法享有的权利的总称。知识产权具有如下特点:(1)专有性。专有性即独占性、排他性。一方面,同一智力成果之上不能有两项以上完全相同的知识产权并存;另一方面,权利主体依法享有独占使用智力成果的权利,没有法律规定或未经权利人许可,任何人不得擅自使用权利人的智力成果。(2)地域性。知识产权的地域性是指一项知识产权只在其产生的特定国家或地区的领域内有效,不具有域外效力,其他国家没有必须给予保护的义务。(3)时间性。时间性意味着依法产生的知识产权一般只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有效,超出知识产权的法定保护期后,该知识产权消灭,有关智力成果进入公有领

40、域,人们可以自由使用。须强调的是,不同知识产权的时间性呈现的是不同的特色,如商标权的期限届满后可通过续展依法延长保护期;少数知识产权没有时间限制,只要符合有关条件,法律可长期予以保护,如商业秘密权、地理标志权、商号权等。【试题解析】 本题考点为考试分析第十九章第一节中的知识产权的特征。知识产权的特征为知识产权法最基本的知识考点,请各位考生掌握。【知识模块】 知识产权28 【正确答案】 邻接权又称作品传播者权,是指作品传播者对在传播作品过程中产生的成果依法享有的专有权利。广义的著作权包括狭义的著作权与邻接权。两者关系极为密切,邻接权以著作权为基础;对于著作权合理使用的限制,同样适用于邻接权。邻接

41、权与著作权的主要区别是:邻接权的主体多为法人或其他组织,著作权的主体多为自然人;邻接权的客体是传播作品过程中产生的成果,而著作权的客体是作品本身;邻接权中除包括表演者权外一般不涉及人身权,而著作权包括人身权和财产权双重内容。【试题解析】 本题考点为考试分析第十九章第二节中的著作权。邻接权是权利人在传播作品过程中产生的利益,是对作品价值充分发掘的结果。因此,邻接权和著作权既有联系又有区别。此考点非常重要,提醒考生认真掌握。【知识模块】 知识产权29 【正确答案】 有效遗嘱应具备下列条件:(1)立遗嘱人必须有遗嘱能力,即立遗嘱时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2)遗嘱人在立遗嘱时必须意思表示真实。(3

42、)遗嘱内容必须合法,即遗嘱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社会公德。(4)遗嘱的形式必须符合继承法的规定。【试题解析】 本题考点为考试分析第二十章第九节中的遗嘱。遗嘱是公民生前依法处分自己的财产和安排有关事务,并于死后生效的民事法律行为。遗嘱继承是最重要的继承方式之一。而遗嘱继承的前提是存在有效的遗嘱。所以,遗嘱的有效要件就会显得十分重要。希望考生认真掌握。【知识模块】 婚姻家庭与继承30 【正确答案】 无过错责任原则,也称无过失责任原则,是指不问行为人主观是否有过错,只要有行为、损害后果以及二者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就应承担民事责任的归责原则。无过错责任原则包含以下几层含义:一是无过错责任原则不以行为人的过

43、错为构成要件;二是无过错责任原则的适用必须有法律的明确规定。根据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的情形主要有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的民事责任、因产品质量不合格造成他人损害的民事责任、环境污染造成他人损害的民事责任、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民事责任以及被监护人致人损害的民事责任等。【试题解析】 本题考点为考试分析第二十一章第二节中的无过错责任原则。无过错责任原则是我国侵权责任法中的一项重要原则,特殊侵权责任大都是无过错责任。考生应结合侵权责任法的其他的基本原则认真掌握。【知识模块】 侵权责任法条分析题第 59 小题,10 分。要求符合立法原意和民法理论。请将答案写在答题纸指定位置上。31

44、【正确答案】 本条规定的是不当得利制度。不当得利是指没有合法根据取得利益而使他人财产受损的事实。通说认为不当得利属于事件。不当得利之债的构成要件包括:(1)一方获得利益。一方获得利益即指财产的增加,财产的增加包括积极增加与消极增加两种情形。(2)他方受有损失。他方所受损失可以是现有财产利益的减少,也可以是财产本应增加而未增加,即应得利益的损失。(3)一方获益和他方受损之间有因果关系。此处的因果关系表现为他方的损失是因一方受益造成的,即一方受益是他方受损的原因。(4)获益没有合法根据。没有合法根据指的是一方获益既无法律上的根据,亦无合同上的根据。没有合法根据包括取得利益时即无合法根据和取得利益时

45、虽有合法根据但嗣后丧失两种情形。不当得利一经成立,当事人之间形成债的关系,受有损失的一方享有请求返还其利益的权利,获得利益的一方负有返还利益的义务。应予返还的利益,包括原物、原物所生的孳息以及利用原物所取得的其他利益。返还利益的具体范围依获益方的主观心态而定:受益方为善意时,若损失大于利益,只返还现存利益;若损失小于利益,返还利益的范围以损失为准。受益方为恶意时,应返还其取得的全部利益;若利益少于损失,还须就损失与利益之间的差额进行赔偿。【试题解析】 本题考点为考试分析第十六章第三节中的不当得利的概念、构成要件和法律效力。不当得利制度在民法上有两大法律功能,一是矫正欠缺法律上原因的财产转移,二

46、是保护财物归属。对于不当得利的知识是考查的重点。希望考生注意掌握。【知识模块】 债权概述32 【正确答案】 保证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承担责任的担保方式。保证具有以下特征:首先,保证是由第三人提供的担保方式。其次,保证属于人的担保。最后,保证具有从属性、补充性、相对独立性和明确的目的性。主合同不成立或者无效,保证合同当然不成立或者无效。保证的设定条件包括:a 须保证人符合法定条件。国家机关原则上不得为保证人,除非经国务院批准为使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经济组织贷款而进行转贷。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企业法人的职能部门也不

47、得担任保证人。但从事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可以担任保证人。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经法人书面授权可以提供保证。b 须保证人与债权人达成合意且意思表示真实。c 须主合同合法有效。d 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保证合同。保证有效成立后,其效力体现在:a 在保证人与债权人之间。债权人在履行期限届至时,可以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而保证人则享有主债务人享有的一切抗辩权。同时,一般保证中的保证人还享有先诉抗辩权。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b 在保证人与主债务人之间。保证人在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主债务人追偿。【试题解析】 本题考点

48、为考试分析第十七章第五节中的保证。保证是债权的担保方式之一,是第三人作为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其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承担责任的担保方式属于担保中的人的担保。以担保标的为标准,担保可以分为人的担保与物的担保。人的担保是指以第三人的信用为担保标的的担保,如保证;物的担保是指以担保人的特定财产为担保标的的担保,如抵押、质押、留置。定金可以归入到物的担保,因金钱可以视为特殊的物。物的担保在物权法部分有详细分析,定金和保证在本章出现。这些常考点,考生应认真掌握。【知识模块】 合同33 【正确答案】 这种说法是错误的。我国婚姻法坚持的是男女平等原则。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父母对未成

49、年子女有保护、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另外,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的弟、妹,有扶养的义务。而根据继承法规定,父母和子女互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当父母死亡时,子女有继承父母遗产的权利;当子女死亡时,父母有继承子女遗产的权利。对于父母生前的个人债务,出嫁的女儿在继承范围内也应予以清偿,反之亦然。【试题解析】 本题考点为考试分析第二十章第六节中父母与子女。根据婚姻法的规定,父母子女关系可分为两大类:一类是自然血亲的父母子女关系,包括婚生父母子女关系和非婚生父母子女关系;另一类是拟制血亲的父母子女关系,包括养父母子女关系和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子女关系。不管是哪一类,父母与子女之间都有法定的权利义务关系。对此,考生应予以掌握。【知识模块】 婚姻家庭与继承案例分析题第 60 小题,15 分。请将答案写在答题纸指定位置上。【知识模块】 合同34 【正确答案】 乙享有优先购买权。根据合同法第 230 条的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考试资料 > 大学考试

copyright@ 2008-2019 麦多课文库(www.mydoc123.com)网站版权所有
备案/许可证编号:苏ICP备17064731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