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研类试卷]法律硕士专业基础课(民法学)模拟试卷117及答案与解析.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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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法律硕士专业基础课(民法学)模拟试卷 117 及答案与解析单项选择题第 31-50 小题,每小题 1 分。共 20 分。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的字母涂黑。1 根据专利法的有关规定,下列选项中可以授予专利权的是( )。(A)甲发明了用以躲避监控机动车超速行驶的雷达的预警电子狗(B)乙发明了对糖尿病特有的治疗方法(C)丙对两种平面印刷品的图案的结合作出的主要起标识作用的设计(D)丁发明了某植物新品种的生产方法2 根据著作权法的有关规定,当事人自作品( )时起取得著作权。(A)创作完成(B)出版(C)发表(D)出版合同签订3 根据我国婚姻法的有关

2、规定,下列财产应当认定为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属于夫妻共有财产的是( ) 。(A)夫或妻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B)夫或妻一方获得的专利权使用费(C)夫或妻一方获得的人身伤害损害赔偿金(D)夫或妻一方因接受遗赠获得的财产 4 根据侵权责任法的规定,在多数人侵权形态中,无法确定具体侵权人的侵权形态的是( )。(A)共同危险行为(B)共同侵权行为(C)承担连带责任的无意思联络数人侵权(D)承担按份责任的无意思联络数人侵权5 根据婚姻法规定,中止离婚父母一方行使对子女探望权的实质条件是( )。(A)不利于子女的身心健康(B)探望权人未及时给付抚养费(C)离婚父母之间的关系极端恶化(D)探望权人居无定所6

3、根据继承法的规定,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口头遗嘱属于不要式法律行为(B)附有负担的遗赠属于有偿法律行为(C)遗赠在适用上优先于遗嘱继承(D)遗赠扶养协议是双方法律行为7 刘某夫妇因为需要外出开会,遂将自己 8 岁的孩子小辉委托给好友张某照看。在此期间,淘气的小辉将邻居一小孩打伤,花去医药费近万元。这一损失应由( )。(A)刘某夫妇承担,如果刘某夫妇无力承担,由张某承担(B)刘某夫妇承担,如果张某有过错,张某负连带责任(C)刘某夫妇承担,张某承担补充责任(D)张某承担,刘某夫妇承担补充责任8 甲将其拍摄的其结婚仪式的彩色胶卷底片交给某彩扩店冲印,并预交了冲印费。甲于约定日期去取相片,彩扩

4、店告知:因彩扩店不慎,其相片连同底片均被焚毁。甲为此非常痛苦。下列表述不正确的是( )。(A)彩扩店侵犯了甲的肖像权(B)甲可以提起精神损害赔偿诉讼(C)彩扩店侵犯了甲的财产权(D)彩扩店的行为构成侵权和违约9 甲、乙二人约定,如果 30 天内下雨,甲就送给乙一把雨伞。该约定( )。(A)属于附延缓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B)属于附解除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C)属于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D)既不是附条件、也不是附期限的约定10 根据合伙企业法规定,下列事项不必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的是( )。(A)改变合伙企业的名称(B)改变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C)转让合伙企业的知识产权(D)处分合伙企业的动产11

5、甲将其收藏的一幅齐白石的遗画卖给乙,价金为 5 万元。甲将价金债权转让给丙并通知了乙。履行期届至前,该画灭失。则( )。(A)乙得解除合同并拒绝丙的给付请求(B)乙得对甲主张解除合同,但不得拒绝丙的给付请求(C)乙不得解除合同并不得拒绝丙的给付请求(D)乙不得解除合同但得拒绝丙的给付请求12 下列选项中,可以适用不当得利主张请求权的情形是( )。(A)甲为自己正在读大学的弟弟乙支付学费,后甲要求乙返还(B)丙明知不欠丁的钱而执意向丁还钱,后丙要求丁返还该金钱(C)张某偿还了欠李某的赌债,后张某要求李某返还赌资(D)陈某和吴某同在河边放牛,后陈某的一头牛走人吴某的牛群中,而吴某对此并不知情13

6、甲在 2000 年 6 月立下遗嘱,将其遗产的一半由其子乙继承。甲 2003 年不幸死亡,现甲的继承人与乙在权利上发生纠纷,则( )。(A)由于遗嘱时间已经超过 2 年,乙因遗嘱而取得的权利已经消灭(B)乙只可以依据遗嘱继承甲遗产的一半(C)乙不仅可以依据遗嘱继承甲遗产的一半,也可以依据法定继承继承甲遗产另一半中的部分(D)乙只能依据法定继承继承甲遗产一半中的部分14 根据物权法的规定,下列有关各类用益物权的表述,正确的是( )。(A)土地承包经营权在设定上须存在三方当事人(B)宅基地使用权不得抵押,但可以继承(C)地役权可以有偿,也可以无偿(D)建设用地使用权应当以划拨方式设立多项选择题第

7、51-55 小题,每小题 2 分,共 10 分。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至少有两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的字母涂黑。多选、少选或错选均不得分。15 根据合同法和有关法律规定,下列表述中存在侵权责任和违约责任竞合情形的是( ) 。(A)赵某购置的热水器因质量问题导致赵某触电受伤(B)钱某在商店购物时不慎跌伤(C)孙某被某一高楼上扔下的烟缸砸伤(D)李某作为保管人非法使用保管物而导致保管物毁损、灭失16 甲因病在乙医院住院治疗,因输人血液不合格而致慢性丙型肝炎。经查,该血液是由丙血站提供的。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甲可要求乙医院承担责任(B)甲可要求丙血站承担责任(C)

8、乙医院和丙血站对甲的损害承担连带责任(D)丙血站承担责任,乙医院不承担责任17 下列关于民法性质的表述,正确的是( )。(A)民法是权利法(B)民法是实体法(C)民法是私法(D)民法是市民社会的法18 下列有关民事权利的表述,正确的是( )。(A)知识产权属于支配权、绝对权(B)物权具有排他性、任意性(C)债权是相对权、请求权(D)人身权是对世权、民事实体权利19 甲、乙二人签订一份房屋买卖合同,合同约定:如果甲之子在一年内出国,则甲将房屋卖给乙,这一民事法律行为( )。(A)既未成立,也未生效(B)已经成立但未生效(C)是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D)是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20 甲、乙、丙共同购

9、置一套房屋,三人约定对房屋按照出资比例分享房屋产权,但对因管理房屋产生的修缮费用没有约定承担份额。该房屋由丁完成修缮,丁对房屋共有产权的性质并不知情。则( )。(A)甲、乙、丙对房屋的共有属于共同共有(B)甲、乙、丙按份负担修缮费用(C)甲、乙、丙按份负担对丁的债务(D)甲、乙、丙连带负担对丁的债务21 根据合同法的有关规定,下列行为中,应当认定为要约的是( )。(A)甲发布的广告声称:如果有人拾得他丢失的皮包后能物归原主,将获酬金 5 000 元(B)乘客乙刷卡后乘坐公交车(C)商场丙发布广告称:本商场有冰箱出售,欲购从速(D)商店丁将商品明码标价后陈列于柜台中22 未成年人甲因攀爬电力公司

10、所属的高压变电房遭电击致残,终生丧失劳动能力。电力公司有义务赔偿甲的( )。(A)残疾赔偿金(B)精神抚慰金(C)营养费(D)后续治疗费简答题第 56-57 小题,每小题 6 分。共 12 分。请将答案写在答题纸指定位置上。23 简述债权的特征。24 简述免责债务承担的条件。辨析题第 58 小题,8 分。要求对命题进行判断并着重阐明理由。请将答案写在答题纸指定位置上。25 我国民间有一种说法,“有情人终成眷属” 。请运用婚姻法的基本原则和婚姻效力的理论知识对其加以辨析。法条分析题第 59 小题,10 分。要求符合立法原意和民法理论。请将答案写在答题纸指定位置上。26 物权法第 23 条规定:“

11、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自交付时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请根据本条规定回答下列问题:(1)“交付”的含义。(2)“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的含义。(3)动产物权的变动和公示原则的关系。27 侵权责任法第 69 条规定:“从事高度危险作业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请根据本条规定回答下列问题:(1)何为“高度危险作业”?(2)该条适用的归责原则是什么?(3)如何理解本条规定中的“ 损害”及其范围?案例分析题第 60 小题,15 分。请将答案写在答题纸指定位置上。28 甲公司有 300 立方米的木材要加工成家具,乙公司与丙公司一起找到甲公司,三方签订了合同,合同约定,乙公司与丙公司将

12、300 立方米的木材加工成家具,合同履行期为 50 天,价款为 60 万元。乙公司与丙公司也签订了一份合同,约定乙公司负责加工 200 立方米,丙公司负责加工 100 立方米,所取得的价款以及所承担的责任也照此比例处理。在加工过程中,因为乙公司工作人员抽烟,导致 60 立方米的木材被烧毁。合同履行期满后,乙公司与丙公司将全部木材加工成了家具,但乙公司交付的数量不足。甲公司要求乙公司与丙公司连带赔偿损失,丙公司拒绝承担责任。三方无法协商一致,甲公司要求丙公司交付家具,丙公司提出,甲公司不交付价款,自己便拒绝交付家具。甲公司索性通知丙公司解除合同。请回答下列问题:(1)乙公司工作人员抽烟,致使 6

13、0 立方米木材被烧毁,如何定性?甲公司对此应如何主张权利?(2)木材被烧毁,能否适用风险负担规则加以处理?为什么?(3)乙公司与丙公司是否应当对甲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为什么?(4)丙公司如果赔偿了甲公司的损失,是否有权向乙公司追偿?为什么?(5)丙公司能否在甲公司交付价款之前拒绝交付家具?为什么?(6)甲公司能否解除合同? 为什么?29 2006 年 10 月,刘某(女)与宋某(男) 结婚时签订书面协议,约定婚后所得财产归各自所有,各自对外所欠的债务都由各自清偿。婚后,由于宋某经常赌博、酗酒而欠下债务 7 万余元。刘某为此经常规劝宋某改邪归正,但宋某非但不听,还经常打骂刘某。一日,因宋某酗酒晚归

14、,刘某与宋某再起争执,宋某一记耳光导致刘某右耳失聪。刘某忍无可忍,最终于 2008 年 2 月向法院起诉离婚。经查,刘某和宋某拥有下列财产:住房一套,此房产于 2005 年登记于宋某名义下;汽车一部,该汽车系刘某和宋某共同在 2007 年从经销商处购得;存款 4 万元,存折上的储户名称是刘某。二人共同生活期间欠张某 3 万元钱,对于刘某与宋某结婚期间的约定,张某并不知情。二人婚后还生有一子宋嘉,正处于哺乳期,二人都想当宋嘉的监护人。问:(1)如何认定夫妻拥有财产的归属?(2)法院在调解不成时是否应当判决刘某和宋某离婚?为什么?(3)对于宋某因赌博、酗酒欠下的 7 万元债务应当如何认定和处理?为

15、什么?(4)对于欠张某的 3 万元债务,应当如何认定? 为什么?(5)如果法院判决离婚,则如何确定宋嘉的监护人?为什么?(6)如果刘某在离婚诉讼中提起精神损害赔偿? 法院能否支持? 为什么?论述题30 试论物权的效力。法律硕士专业基础课(民法学)模拟试卷 117 答案与解析单项选择题第 31-50 小题,每小题 1 分。共 20 分。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的字母涂黑。1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根据专利法第 5 条第 1 款的规定,对违反法律、社会公德或者妨害公共利益的发明创造,不授予专利权。据此,A 项表述的情形属于违法的发明创造,

16、不能授予专利权。根据专利法第 25 条第 1 款的规定,对下列各项,不授予专利权:(1)科学发现;(2) 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3)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4)动物和植物品种;(5) 用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质;(6)对平面印刷品的图案、色彩或者二者的结合作出的主要起标识作用的设计。据此,B 项表述属于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C 项表述属于对平面印刷品的图案、色彩或者二者的结合作出的主要起标识作用的设计。B、C 项表述的情形都不能授予专利权。根据 专利法第25 条第 2 款的规定,对前款第 4 项所列产品的生产方法,可以依照本法规定授予专利权。据此,选 D 项。【知识模块】 民法学2 【正确答

17、案】 A【试题解析】 我国对著作权的取得采取自动保护原则,即作品一经创作完成,即受著作权法保护。故正确答案为 A 项。【知识模块】 民法学3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根据婚姻法第 17 条的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这些财产包括:工资、奖金;生产、经营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等。故选 B 项。根据婚姻法第 18 条的规定,A 项、C 项和 D 项属个人财产。注意:第一,婚姻法第 17 条和第 18 条的规定属于常考知识点,考生务必熟悉。第二,一般而言,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或妻一方因法定继承获得的遗产属于夫妻共有财产,而夫或妻一方因遗嘱或者因接受遗赠获得的财产属于

18、夫或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知识模块】 民法学4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多数人侵权类型包括共同侵权行为(共同加害行为)、共同危险行为(准共同侵权行为) 、承担连带责任的无意思联络数人侵权和承担按份责任的无意思联络数人侵权。在上述四类多数人侵权类型中,只有共同危险行为无法确定谁的行为造成了损害后果,而共同侵权行为、承担连带责任的无意思联络数人侵权和承担按份责任的无意思联络数人侵权都能够确定具体侵权人。可见,选 A 项。【知识模块】 民法学5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婚姻法第 38 条第 3 款规定,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

19、当恢复探望的权利。据此,中止探望权的实质条件是不利于子女的身心健康,故选 A 项。至于父母之间相互关系恶化,或者探望权人未及时给付抚养费,探望权人没有一定的居住或生活条件等,都不能成为中止探望权的理由。【知识模块】 民法学6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遗赠扶养协议属于合同行为,而合同行为是双方法律行为。故选 D项。口头遗嘱尽管有“口头”二字,但口头遗嘱属于要式法律行为,而不是不要式法律行为。故 A 项错误。遗赠属于无偿法律行为,即使遗赠附有负担,也不因此而成为有偿法律行为。故 B 项错误。遗赠和遗嘱继承在适用上没有谁先谁后的问题。故 C 项错误。【知识模块】 民法学7 【正确答案】 B【试

20、题解析】 对于委托时民事责任的承担,民通意见第 22 条规定,监护人可以将监护职责部分或者全部委托给他人。因被监护人的侵权行为需要承担民事责任的,应当由监护人承担,但另有约定的除外;被委托人确有过错的,负连带责任。据此,选 B 项。【知识模块】 民法学8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民法通则第 100 条规定,公民享有肖像权,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据此,彩扩店未以营利为目的使用甲的肖像,不构成对甲的肖像权的侵犯。可见,A 项表述不正确,选 A 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 4 条规定,具有人格象征意义的特定纪念物品,因侵权行为而永久

21、性灭失或者毁损,物品所有人以侵权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据此,反映结婚仪式的彩色胶卷底片是具有人格象征意义的特定纪念物品,甲对该物品的永久性灭失可以提起精神损害赔偿诉讼。可见,B 项表述正确。彩色胶卷底片属于甲的财产,彩扩店的行为侵犯了甲的财产权。可见,C 项表述正确。甲将彩色胶卷底片交给某彩扩店冲印,意味着双方缔结了一个承揽合同,彩扩店应冲印相片并将相片交付给甲,但由于相片和底片均被焚毁,彩扩店无法履行自己的义务,构成违约。另外,甲对彩色胶卷底片享有所有权,但该底片被彩扩店焚毁,构成侵权。可见,D项表述正确。【知识模块】 民法学9 【正确答案】 A【

22、试题解析】 附条件民事法律行为与附期限民事法律行为的根本区别在于,附条件民事法律行为中所附条件具有或然性,即条件的发生具有不确定性,而附期限民事法律行为中所附期限的发生是必然的,故本题属于附条件民事法律行为。延缓条件的特征在于,该民事法律行为已经成立,但尚未生效,条件不成就则该民事法律行为永远处于成立状态,条件一经成就,该民事法律行为才能生效。故选 A 项。附解除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的特征在于,该民事法律行为已经成立并生效,条件不成就则永远处于生效状态,条件一经成就,则效力解除。【知识模块】 民法学10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合伙企业法第 31 条规定,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合伙企业的下

23、列事项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1)改变合伙企业的名称;(2)改变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3)处分合伙企业的不动产;(4)转让或者处分合伙企业的知识产权和其他财产权利;(5)以合伙企业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6)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据此,只有 D 项表述的情形不必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故选 D 项。【知识模块】 民法学11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本题中,甲与乙之间存在买卖合同,甲负有将齐白石的遗画交付给乙的义务,但在交付前该画灭失,已经形成履行不能,乙的合同目的不能实现,故乙可以向甲主张合同解除权。由于乙与甲之间的合同已经解除,则债务人乙可以

24、向债权让与中的受让人丙主张合同已消灭的抗辩权,即拒绝丙的 5 万元的给付请求。故选 A 项。【知识模块】 民法学12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对于基于抚养、扶养、赡养等道德义务性质的给付,如对无扶养义务的亲属误以为有扶养义务而予以扶养、养子女对生父母给付赡养费、他人结婚生子而给予贺礼、给他人祝寿给予的贺礼等,不得依据不当得利要求返还。此外,赠与反悔、超过诉讼时效的债务、慰问金、对无因管理人给予报酬、债务人提前偿还未到期的债务、明知不欠债而清偿以及基于不法原因的给付等也不得依据不当得利要求返还,如:行贿受贿;夫妻一方与他人通奸,向发现者支付金钱;用金钱收买杀手,因未获成功而要求杀手返还金钱

25、。另外,对于赌博之债也不能适用不当得利要求返还。不当得利可因自然事件而发生,典型的因自然事件而发生的不当得利如甲的鱼塘里的鱼跃人乙的鱼塘,因自然事件而发生的不当得利在性质上属于非因给付而发生的不当得利。可见,选 D 项。【知识模块】 民法学13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遗嘱本身不存在时效问题。故 A 项错误。乙不仅可以依据甲生前所立遗嘱继承甲遗产的一半,对于甲生前未作处理的部分,也有权继承其应得的遗产份额。故选 C 项。【知识模块】 民法学14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地役权可以有偿,也可以无偿,但大多数为有偿。故选 C 项。土地承包经营权为两方当事人。故 A 项错误。宅基地使用权

26、不得抵押,也不得继承。故 B 项错误。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设立和取得方式包括出让、划拨、转让、互换、出资、赠与或者抵押等,但最基本的两种方式是出让和划拨,其中,以出让方式取得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最为常见,以划拨方式取得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受到法律的诸多限制。故 D 项表述错误。【知识模块】 民法学多项选择题第 51-55 小题,每小题 2 分,共 10 分。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至少有两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的字母涂黑。多选、少选或错选均不得分。15 【正确答案】 A,D【试题解析】 赵某购置的热水器因质量问题导致赵某触电受伤,商家应当承担买卖合同标的物存在产品质量瑕疵的违约责任

27、,同时,商家还存在因产品质量不合格的产品责任侵权行为,因而构成侵权和违约的竞合。故选 A 项。钱某在商店购物时不慎跌伤,因买卖合同没有成交,有可能存在缔约过失责任和侵权责任的竞合,但不能构成侵权责任和违约责任的竞合。故不选 B 项。侵权责任法第 87 条规定,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据此,C 项表述中,孙某被某一高楼扔下的烟缸砸伤,属于高空抛物引起的补偿责任,不构成违约责任。故不选 C 项。李某作为保管人非法使用保管物而导致保管物毁损、灭失,存在违反保管合同约定的妥善保管保管物

28、的义务,构成违约,致使保管物毁损、灭失的,构成侵权,存在侵权和违约的竞合,故选 D 项。【知识模块】 民法学16 【正确答案】 A,B【试题解析】 侵权责任法第 59 条规定,因药品、消毒药剂、医疗器械的缺陷,或者输入不合格的血液造成患者损害的,患者可以向生产者或者血液提供机构请求赔偿,也可以向医疗机构请求赔偿。患者向医疗机构请求赔偿的,医疗机构赔偿后,有权向负有责任的生产者或者血液提供机构追偿。据此,A 、B 项表述正确。【知识模块】 民法学17 【正确答案】 A,B,C,D【试题解析】 从性质上看,民法是私法,民法是调整市场经济关系的基本法,民法是调整市民社会关系的基本法,民法是权利法,民

29、法是实体法。可见,备选项应全选。【知识模块】 民法学18 【正确答案】 A,C,D【试题解析】 知识产权属于支配权、绝对权,具有排他性特征。故选 A 项。物权是绝对权、对世权、支配权,具有排他性,但物权不具有任意性,债权具有任意性。故排除 B 项。债权是典型的相对权、请求权,也是对人权。故选 C 项。人身权是绝对权、对世权、支配权,具有排他性。故选 D 项。【知识模块】 民法学19 【正确答案】 B,C【试题解析】 附条件民事法律行为和附期限民事法律行为的根本区别在于,附条件民事法律行为中的条件具有或然性,既可能发生,也可能不发生,而附期限民事法律行为中的期限是必然发生的,具有确定性。故选 C

30、 项,排除 D 项。该题属于附延缓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对于附延缓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在条件成就之前,法律行为已经成立,但法律行为的效力处于停止状态。因条件未成就,法律行为虽然已经成立但不生效。故选 B 项,排除 A 项。【知识模块】 民法学20 【正确答案】 B,D【试题解析】 甲、乙、丙按照份额享有对购置房屋的产权,因此是按份共有,而不是共同共有,故不选 A 项。物权法第 98 条规定,对共有物的管理费用以及其他负担,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份共有人按照其份额负担,共同共有人共同负担。据此,甲、乙、丙没有约定修缮费用的负担,故甲、乙、丙应按份负担修缮费用。可见,选 B

31、 项。物权法第 102 条规定,因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产生的债权债务,在对外关系上,共有人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第三人知道共有人不具有连带债权债务关系的除外;在共有人内部关系上,除共有人另有约定外,按份共有人按照份额享有债权、承担债务,共同共有人共同享有债权、承担债务。偿还债务超过自己应当承担份额的按份共有人,有权向其他共有人追偿。据此,甲、乙、丙按份负担修缮费用,且丁对房屋产权共有究竟是按份共有还是共同共有并不知情,因此,甲、乙、丙对丁的债务应当承担连带责任。可见,选 D 项,不选 C 项。【知识模块】 民法学21 【正确答案】 A,D【试题解析】 A 项是悬赏广告,

32、而悬赏广告属于要约。 D 项属于商店明码标价出售商品,也属于要约。故选 A、D 项。B 项表述的情形属于承诺,运输合同已经合法有效成立。C 项表述的情形是商业广告,因不具有合同主要条款,属于要约邀请。【知识模块】 民法学22 【正确答案】 A,B,C,D【试题解析】 侵权责任法第 16 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人。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据此,人身损害赔偿的范围应当包括:(1)常规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

33、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和营养费。(2)丧失劳动能力的赔偿。残疾赔偿金; 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等。(3)造成死亡的赔偿。 丧葬费;死亡赔偿金。根据上述归纳,选A、C、D 项。本题表述的情形属于侵犯健康权的侵权行为,对于侵犯健康权的,被害人可以主张精神损害赔偿,精神损害赔偿的物质赔偿的主要形式就是抚慰金赔偿。可见,选 B 项。【知识模块】 民法学简答题第 56-57 小题,每小题 6 分。共 12 分。请将答案写在答题纸指定位置上。23 【正确答案】 (1)债权为请求权。债权是债权人得请求债务人为特定行为的权利。(2)债权为相对权。债权人

34、只能向债务人主张权利,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3)债权具有任意性。当事人在不违反强行法规定的情况下可以任意设定债的关系,法律并不加以限制;即使是法定之债,当事人也可以通过协商确定债的内容。(4)债权具有非排他性。债权人仅能够向债务人提出给付的请求,不能对债务人应交付的标的物或者债务人的行为予以直接支配,债权人也可以债务不履行为由向债务人主张违约责任。(5)债权具有平等性。对于同一债务人先后成立的数个债权,效力一律平等。【知识模块】 民法学24 【正确答案】 (1)须存在有效的债务。当事人移转的债务只能是有效的债务。如果债务本身不存在,或者合同订立后被宣告无效或被撤销,自不能发生债务移转的效力。(

35、2)须有以债务移转为内容的协议。债务移转须由当事人达成移转的协议。该协议可由债权人与第三人订立,也可由债务人与第三人订立。(3)须债务具有可移转性。债务移转后,债权债务关系主体发生变更,因此,所移转的债务必须具有可让与性。凡是法律规定或性质上不可移转的债务,均不具有可移转性。(4)须经债权人同意。这是债务转移的程序性条件,也是最关键的条件,即债务移转未经债权人同意的,不发生债务移转的法律效力。【知识模块】 民法学辨析题第 58 小题,8 分。要求对命题进行判断并着重阐明理由。请将答案写在答题纸指定位置上。25 【正确答案】 (1)该说法不完全正确。(2)该说法正确的一面: “有情人终成眷属”符

36、合婚姻法的婚姻自由原则,禁止包办婚姻和买卖婚姻,禁止第三人非法干涉男女双方的婚姻自由。当事人必须有结婚的合意是婚姻效力得以维系的积极条件之一,即双方当事人确立夫妻关系的意思表示必须真实一致。(3)该说法不正确的一面: 男女双方确立夫妻关系必须达到法定婚龄,必须符合一夫一妻制的要求,禁止重婚。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通婚。不得有禁婚疾病。结婚须办理登记手续,否则成为事实婚姻。【知识模块】 民法学法条分析题第 59 小题,10 分。要求符合立法原意和民法理论。请将答案写在答题纸指定位置上。26 【正确答案】 (1)交付是移转标的物占有的行为。(2)“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是指法律规定的动产物

37、权的变动无须以交付作为公示方式的情形:非基于法律行为的物权变动。 动产抵押权的设立。动产留置权的设立。(3)动产物权变动和公示原则的关系是: 动产物权变动采取交付的公示方式,否则不发生物权变动的效力。动产物权变动的方式就是动产物权的公示方式。【知识模块】 民法学27 【正确答案】 (1)高度危险作业是指从事高空、高速、高压、易燃、易爆、剧毒及放射性等对周围的人身或者财产安全具有高度危险性的活动。(2)无过错责任原则。(3)损害是指因高度危险作业造成他人财产或者人身权益所遭受的不利影响,包括财产损害、非财产损害,非财产损害又包括人身损害、精神损害。【知识模块】 民法学案例分析题第 60 小题,1

38、5 分。请将答案写在答题纸指定位置上。28 【正确答案】 (1)乙公司工作人员抽烟致使木材被烧毁,乙公司应为此承担侵权责任和违约责任。乙公司的工作人员抽烟致使木材被烧毁,侵犯了甲公司的财产所有权,构成侵权;乙公司负有保管木材的义务,因保管不善致使木材毁损,构成违约。甲公司有权就侵权损害赔偿请求权和违约责任请求权择一行使。 (2)木材被烧毁不能适用风险负担规则。因为风险负担规则适用的前提是该风险的发生不可归责于双方当事人,而木材的烧毁归责于乙公司。(3)乙公司与丙公司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因为乙公司和丙公司是共同承揽人,且乙公司、丙公司和甲公司并未就排除连带责任作出约定,因此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39、4)丙公司有权向乙公司追偿。因为乙公司和丙公司承担的债务属于连带债务,对于连带债务,丙公司有权就超出自己赔偿范围的部分向乙公司追偿。(5)丙公司有权拒绝交付家具。因为丙公司交付家具与甲公司支付价款构成对待给付,丙公司在甲公司支付价款前可以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要求双方同时履行。如果甲公司拒绝支付价款,丙公司可以对家具行使留置权,从而拒绝交付家具。(6)甲公司不能解除合同。尽管甲公司有法定解除承揽合同的任意解除权,但解除权的行使应当是在承揽人完成工作成果之前。乙公司与丙公司已完成工作成果,甲公司不能行使解除权将合同解除。 【知识模块】 民法学29 【正确答案】 (1) 房产属于宋某所有,因为房产是

40、登记在宋某名下的婚前财产。汽车属于刘某和宋某共有,因为二人在婚姻关系成立时定有财产协议,但并未指明共同购买的物品是否属于各自所有,因而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4万元存款属于刘某所有,因为存款单的账户名称就是刘某。(2)法院应当判决宋某和刘某离婚。因为宋某经常酗酒、赌博且屡教不改,并实施家庭暴力,视为“ 感情确已破裂 ”,法院应当判决离婚。(3)宋某因酗酒、赌博欠下的 7 万元债务应当认定为宋某个人债务。因为因酗酒、赌博所欠下的债务属于个人不合理开支所负的债务,这种债务不能以夫妻共同财产清偿,只能以宋某的个人财产清偿。(4)宋某和刘某对欠张某的 3 万元债务都负清偿义务。因为张某对于宋某、刘某对

41、外清偿债务的约定并不知情,宋某、刘某对外清偿债务的约定不能对抗张某。对于欠下的 3 万元债务,应由宋某、刘某的夫妻共同财产清偿,不足清偿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法院判决。 (5)法院应当将宋嘉的监护权判给刘某。因为离婚后,处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由哺乳的母亲抚养子女为原则。(6)法院对于刘某在离婚诉讼中提起的精神损害赔偿应予支持。因为对于实施家庭暴力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刘某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知识模块】 民法学论述题30 【正确答案】 物权的效力是指物权产生之后,为实现其内容,法律所赋予的效果与权能。物权的效力体现在:(1)物权的优先效力。物权的优先效力包括两个方面:物权对于债权的

42、优先效力。物权对于债权的优先效力体现在当物权与债权可能发生权利冲突时,物权原则上具有优先于债权的效力。如同一物上既有物权,又有以其为给付标的物的债权时,物权优先于债权。物权优先于债权也有例外,个别情形下法律赋予某些债权以优先于物权的效力,如“ 买卖不破租赁 ”规则,租赁物的买受人不得以其所有权对抗承租人的债权。物权相互之间的优先效力。物权相互之间的优先效力要解决的是能够并存且可能发生权利冲突的若干个物权之间何者有效的问题。该问题的解决规则是原则上成立在先则效力优先,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2)物权的追及效力。物权的追及效力是指作为物权客体的物无论辗转流向何处,权利人均得追及于物的所在,行使其权利。但物权的追及效力要受到第三人依据善意取得制度取得物的所有权的阻却。(3)物权的排他效力。物权的排他效力意味着同一物上不能同时存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内容互不相容的物权,如一物之上只能存在一个所有权。在第三人因善意取得某物的所有权时,该物上原先存在的所有权消灭,物的原所有人不能再基于所有权请求返还原物。在同一物上,不能同时存在两个或两个以上性质互不相容的他物权。【知识模块】 民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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