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研类试卷]法律硕士专业基础课(民法学)模拟试卷121及答案与解析.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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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法律硕士专业基础课(民法学)模拟试卷 121 及答案与解析单项选择题第 31-50 小题,每小题 1 分。共 20 分。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的字母涂黑。1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在运输过程中旅客自带物品毁损、灭失,承运人有过错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此规定适用的归责原则是( )。(A)无过错责任原则(B)过错责任原则(C)推定过错原则(D)公平分担损失原则2 下列有关他物权的表述,正确的是( )。(A)他物权具有不可分性(B)他物权具有物上代位性(C)他物权不能以权利作为客体(D)他物权的变动采取登记生效主义3 下列有关主物和从物的表述,错

2、误的是( )。(A)主物所有权转移,从物所有权也随主物的所有权发生转移,除非当事人之间有相反的约定(B)标的物的主物不符合合同约定导致合同被解除的,解除合同的效力及于从物,除非当事人之间另有约定(C)对主物设定抵押权的,从物也应当一并抵押(D)动产质权的效力及于主物的从物,无论从物是否移转占有4 下列情形应当认定为夫或妻个人财产的是( )。(A)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获得的稿酬(B)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获得的经营收益(C)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D)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财产通过炒股所得的股息5 根据合同法的有关规定,下列选项中,债务人

3、不能采取提存方式消灭债权债务关系的是( ) 。(A)债权人要求延期履行的(B)债权人下落不明的(C)债权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受领标的物的(D)债权人死亡没有确定继承人的6 根据商标法的有关规定,商标专用权的保护期限是( )。(A)10 年(B) 15 年(C) 20 年(D)30 年7 下列选项中,属于身份权的是( )。(A)荣誉权(B)探望权(C)名誉权(D)隐私权8 甲生前没有立遗嘱,甲死亡后,继承人包括其子乙(已先于甲死亡)、丙、丁,女儿戊,此外,乙的妻子己对甲尽了主要赡养义务,但已经改嫁。乙死亡后留有一子庚,一女辛。则根据继承法的有关规定,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甲的现实继承人包括丙

4、、丁、戊、庚、辛,但己不享有继承权(B)己、庚、辛都享有对甲留有遗产的继承权,但丙、丁没有继承权(C)庚、辛是通过转继承的方式获得甲的遗产(D)丙可以获得甲遗产的 15,辛可以获得甲遗产的 1109 甲和乙在大街散步时遇到丙对面走来,甲对乙说,你敢过去打丙一耳光,我马上请你吃饭。乙说,一言既出,驷马难追。乙叫住丙一耳光将其打倒,导致丙住院花去医疗费 500 元。丙请求赔偿。对于上述情形,表述正确的是( )。(A)甲、乙构成共同侵权,应当对丙的损害承担侵权责任(B)乙构成单独侵权,甲不承担侵权责任(C)甲、乙应当按照各自的过错对丙承担侵权责任(D)甲构成单独侵权,乙不承担侵权责任10 甲、乙签订

5、买卖合同约定,甲向乙支付定金 6 万元,任何一方违约,另一方都必须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8 万元。后乙违约,则甲获得( )才能最大限度地保护自己的利益。(A)8 万元(B) 12 万元(C) 14 万元(D)16 万元11 下列选项中,属于处分行为的是( )。(A)捐助行为(B)签订货物买卖合同(C)抛弃所有权的行为(D)委托行为12 甲、乙、丙、丁组成的合伙组织欠戊 30 万元债务,则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戊应当按照合伙组织内部按比例偿还债务的约定行使债权(B)丁仅对自己应当承担的债务份额清偿债务(C)乙有义务清偿欠戊的 30 万元债务(D)甲、丙可以不必取得戊的同意而仅清偿 20 万元

6、债务13 集中收贮核技术的应用单位甲将产生的放射性废物交给不具有贮存核废物资格的乙储运公司保管,某日,乙公司因保管不慎使放射性废物外泄,造成多人受伤和公私财产较大损失,则( )。(A)甲、乙签订的仓储合同属于可撤销合同(B)甲、乙应当对放射性废物外泄造成的他人损害承担连带责任(C)加害人承担的责任从性质上看应当属于环境污染责任(D)受害人不能直接要求仓储者乙承担责任,只能要求生产者甲承担责任14 甲、乙租用丙的房屋一间,后经丙同意将该房屋转租给丁,丁利用该房屋存放化学原料,后丁在堆放原料的过程中造成该房屋墙体受到腐蚀。对房屋因腐蚀受到的损失( ) 。(A)甲、乙共同承担责任(B)丙承担责任(C

7、)丁承担责任(D)甲、乙和丁承担连带责任多项选择题第 51-55 小题,每小题 2 分,共 10 分。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至少有两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的字母涂黑。多选、少选或错选均不得分。15 下列关于融资租赁合同中租赁物的瑕疵担保责任的表述,正确的有( )。(A)出租人一般应承担租赁物的瑕疵担保责任(B)出租人一般不承担租赁物的瑕疵担保责任(C)出租人和出卖人应当连带承担租赁物的瑕疵担保责任(D)出租人干预选择租赁物的,由出租人承担租赁物的瑕疵担保责任16 下列选项所列的情形中,应当依法享有继承权的是( )。(A)甲的妻子乙死亡后,甲再婚,但甲仍然承担了乙的父亲

8、丙生活费的大部分。如果丙死亡,甲享有继承权(B)张某病危时立口头遗嘱,将 5 万元存款给其长子,在场有两位医生见证。几个月后,张某病愈。张某长子依此享有继承权(C)甲在其父乙死亡后遗产分割前也死亡,甲的妻子丙享有转继承权(D)曲某先于其母申某而死亡,曲某的妻子林某享有代位继承权17 根据合同法的有关规定,下列关于定金和违约金的表述,正确的有( )。(A)当事人既可以在合同中约定定金条款,也可以在合同中约定违约金条款(B)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了定金条款和违约金条款的,可以选择适用(C)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了定金条款的,约定的定金数额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 20(D)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违约金条款的,不

9、影响一方违约后的债务履行18 甲被法院宣告死亡,甲父乙、甲妻丙、甲子丁分割了其遗产。后乙病故,丁代位继承了乙的部分遗产。丙与戊再婚后因车祸遇难,丁、戊又分割了丙的遗产。现甲重新出现,法院撤销死亡宣告。则下列说法错误的有( )。(A)丁应将其从甲、乙、丙处继承的全部财产返还给甲(B)丁只应将其从甲、乙处继承的全部财产返还给甲(C)戊从丙处继承的全部财产都应返还给甲(D)丁、戊应将从丙处继承的而丙从甲处继承的财产返还给甲19 根据合同法的有关规定,下列选项中,赠与人不得撤销赠与的有( )。(A)捐赠的赈灾款(B)捐赠的抢险物资(C)经过公证的赠与(D)捐赠养老设备20 某市电话局为推销其销售的劣质

10、电话机,将电话机的价格计入其收取的电话安装费中,用户申请安装电话时必须一并购买其电话机,否则不予安装。则电话局的行为违反了( ) 。(A)平等原则(B)自愿原则(C)诚实信用原则(D)公序良俗原则21 根据物权法的有关规定,下列表述正确的有( )。(A)物权法的基本原则包括物权法定、一物一权和公示、公信原则(B)权利可以成为抵押权和质权的客体,但不能成为留置权的客体(C)地役权不得单独设定抵押权(D)专有权在业主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中具有主导地位简答题第 56-57 小题,每小题 6 分。共 12 分。请将答案写在答题纸指定位置上。22 简述相邻关系和地役权的区别。23 简述同时履行抗辩权的成立条

11、件。辨析题第 58 小题,8 分。要求对命题进行判断并着重阐明理由。请将答案写在答题纸指定位置上。24 有人认为:“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或妻以个人名义所负的债务是夫或妻的个人债务。”请对该说法加以辨析。法条分析题第 59 小题,10 分。要求符合立法原意和民法理论。请将答案写在答题纸指定位置上。25 合同法第 48 条规定:“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未经被代理人追认,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由行为人承担责任。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在一个月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合同被追认之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12、。”请根据民法原理分析:(1)如何理解本条规定中 “追认”的含义?其效力如何?(2)如何理解本条第 2 款规定中“ 撤销”的含义?其效力如何?(3)如何理解本条第 2 款规定中的“ 善意”?其意义如何?案例分析题第 60 小题,15 分。请将答案写在答题纸指定位置上。26 甲与乙、丙签订合同,按照合同约定,乙、丙于 2012 年 4 月 6 日之前向甲交付100 只孔雀,甲在 4 月 8 日之前支付 10 万元。同时合同还约定,乙、丙对甲的债权为按份债权,每人可受领 5 万元。不料甲在受领了 100 只孔雀之后,禽流感爆发,孔雀都染病,甲为治疗孔雀耗资巨大,最后 100 只孔雀全部死亡。后乙、

13、丙不断催促甲支付款项,甲心灰意冷,失去了生活的希望。因甲、乙关系较好,甲便从自己所余不多的钱中拿出 5 万元偿付给乙,并叮嘱乙不要告诉丙。然后将自己所剩的 2万元钱赠给了自己的弟弟。丙在知道情况之后,于 6 月 4 日找到乙,要求将乙所得5 万元平分,被拒绝之后,丙提起诉讼,请求法院撤销甲对乙的清偿行为。随后,丙又提起诉讼,请求法院撤销甲对其弟 2 万元的赠与。丙又得知,在此之前,甲被他的朋友丁打伤,经过诉讼,法院判令丁于 5 月 1 日之前向甲赔偿 1 万元。但在诉讼后,甲想恢复与丁原有的朋友关系,不再要求丁支付赔偿金。丙再次提起诉讼,要求代位行使甲对丁的权利,请求丁向自己支付 1 万元。请

14、回答下列问题:(1)乙拒绝丙的要求是否合法? 为什么?(2)丙请求撤销甲对乙的清偿是否应当得到支持?为什么?(3)丙请求法院撤销甲对其弟的赠与,要求甲弟直接向自己支付,是否应当得到法院的支持?(4)丙能否代位行使甲对丁的权利? 为什么?27 甲与供电公司签订了供用电合同。由于供电公司线路检修而经常出现电压不稳的现象,但供电公司在检修线路前未通知甲。某日,甲在看电视的时候,电视机突然被电流击损。甲在知道供电公司检修线路导致电压不稳的情况之后,便找到供电公司,要求其赔偿损失,但供电公司并不理会甲的要求。于是,甲便不再交纳电费。供电公司几经催促,甲书面通知供电公司,称供电公司不赔偿电视机的损失,甲便

15、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拒绝交纳电费。之后,供电公司开始给甲家断电。甲从供电公司设在甲家楼旁边的供电设备上私接了一条线,给家中通电。请回答下列问题:(1)甲的电视机损失是否应当由供电公司赔偿? 为什么?(2)甲是否可以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 为什么?(3)供电公司给甲家断电是否合法? 为什么?(4)甲私接电线的行为如何定性? 为什么?28 赵某与钱某在 6 月 1 日签订一份买卖一头牛的合同,合同约定,赵某须在签订合同后一个月内将牛交给钱某。钱某在合同签订时当即支付了价款 2 000 元。但在合同签订时,钱某询问赵某牛的秉性时,赵某谎称该牛秉性温和,其实该牛性格暴烈,经常顶人、伤人。由于赵某与钱某居

16、住地相隔较远,故赵某委托孙某(16 岁)将牛交给钱某。6 月 4 日,孙某在送牛的路上,因牛突发脾气,将行人李某顶伤,李某为了治伤,花去医疗费 700 元。牛交给钱某刚刚 3 天,牛又将到钱某家的客人周某顶伤,周某为此花去医疗费 800 元。钱某为此于 6 月 11 日向赵某主张撤销该合同。问:(1)赵某和孙某之间的委托合同的效力如何确定?为什么?(2)钱某向赵某主张撤销买卖合同能否成立? 为什么?(3)李某受伤的损失应由谁承担? 为什么?(4)周某受伤的损失应由谁承担? 为什么?论述题29 试论担保物权的属性。法律硕士专业基础课(民法学)模拟试卷 121 答案与解析单项选择题第 31-50

17、小题,每小题 1 分。共 20 分。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的字母涂黑。1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违约责任一般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但在特殊情形下,适用过错责任原则或推定过错原则。从本题表述的情形看,合同法第 303 条的这一规定适用的是过错责任原则。故选 B 项。此外,合同法第 189 条规定的赠与人赔偿责任和合同法第 406 条第 1 款规定的受托人的赔偿责任都适用过错责任原则。考生还应当注意合同法第 374 条规定的适用推定过错原则的情形。根据合同法第 374 条的规定,保管期间,因保管人保管不善造成保管物毁损、灭失的,保管人应当

18、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此情形适用过错责任原则。但如果保管是无偿的,保管人证明自己没有重大过失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此情形则适用推定过错原则。【知识模块】 民法学2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他物权包括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无论是用益物权,还是担保物权,都具有不可分性。故选 A 项。担保物权具有物上代位性,但用益物权不具有物上代位性。故 B 项表述错误。他物权的客体主要是物,包括动产和不动产,还包括权利,如以建设用地使用权设定抵押权的,以应收账款设定质权的,等等。故 C项表述错误。无论是用益物权,还是担保物权,有的在物权变动上采取登记生效主义,如典权、建设用地使用权、不动产抵押权等;有的在物权变

19、动上采取登记对抗主义,如宅基地使用权、地役权、动产抵押权等。故 D 项表述错误。【知识模块】 民法学3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主物所有权转移的,从物所有权也应当随着主物所有权的转移而转移,除非当事人之间有例外性规定。故 A 项正确。一般而言,标的物的主物不符合合同约定,保留从物没有实际意义,故解除合同的效力及于从物,除非当事人之间另有约定,当然,如果标的物的主物符合合同约定,但从物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解除从物不及于主物,除非当事人之间另有约定。故 B 项正确。从物从属于主物,故对主物设定抵押权,从物应当一并抵押,除非当事人之间另有约定。故 C 项正确。动产质权的效力及于主物的从物,这容易

20、理解,但需要说明的是,动产质权的成立须以移转标的物的占有为必要,如果仅仅移转主物的占有,而没有移转从物的占有,此时质权的效力不能及于从物,换言之,主物移转占有,从物也必须移转占有。故 D 项错误。【知识模块】 民法学4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婚姻法第 17 条第 1 款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2)生产、经营的收益;(3)知识产权的收益;(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婚姻法第 18 条第 3 项规定的除外;(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据此规定第 2、4 项,A 、B 项表述为夫妻共同财产,故不选 A、B 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

21、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三 )(简称婚姻法解释( 三)第 7 条第 1 款规定,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 18 条第 3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据此,选 C 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简称婚姻法解释( 二)第 11 条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下列财产属于婚姻法第 17 条规定的“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1)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2)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3)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据此规定第 1

22、 项,D 项表述为夫妻共同财产,故不选 D 项。【知识模块】 民法学5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根据合同法第 101 条的规定,只有 A 项不符合提存的要求。【知识模块】 民法学6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商标专用权的保护期限是 10 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知识模块】 民法学7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探望权是指父母离婚后,不与子女生活的一方有对子女进行探望的权利,该权利属于身份权。该权利有关的内容相应规定在我国婚姻法中。注意:属于人格权的有:尊严权、信用权(信誉权)、身体权、健康权、生命权、名誉权、荣誉权、肖像权、姓名权、名称权、隐私权、贞操权等。属于身份权的有:亲属

23、权(如监护权、探望权、亲属扶养权、抚养权、赡养权等),配偶权,著作权中的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专利权中的发明权等。【知识模块】 民法学8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甲的现实继承人包括丙、丁、戊、己、庚、辛六人。其中,丙、丁、戊、己为甲的法定继承人。己为丧偶儿媳,是对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人,应列入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无论己是否再婚,都不影响她作为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的地位。庚、辛是通过代位继承取得继承人资格的,不过,庚、辛继承的遗产份额只能以他们的父亲乙应当继承的遗产份额为限。故只有 D 项是正确答案。【知识模块】 民法学9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根据侵权责任法第

24、 8 条、第 9 条第 1 款的规定,二人以上共同实施侵权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教唆、帮助他人实施侵权行为的,应当与行为人承担连带责任。据此,选 A 项,排除 B、D 项。C 项错在:根据侵权责任法第 11 条的规定,二人以上分别实施侵权行为造成同一损害,每个人的侵权行为都足以造成全部损害的,行为人承担连带责任。据此,适用数人分别侵权并承担连带责任的条件是:每个人的侵权行为都足以造成全部损害,而且各个侵权行为人之间没有意思联络。本题表述的情形不符合适用分别侵权的条件。【知识模块】 民法学10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定金和违约金不能并行适用,只能择一适用。但本题中,甲为

25、了获取最大利益,可以要求乙支付违约金 8 万元,然后依据不当得利要求乙返还 6 万元,这样一共 14 万元,这是甲能获取的最大利益。故选 C 项。【知识模块】 民法学11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以民事法律行为所产生的效果的不同为标准,可以将法律行为分为负担行为和处分行为。负担行为是以发生债权债务为内容的法律行为,主要产生请求权,包括单独行为如捐助行为(这里的单独行为不同于抛弃所有权这种单方行为)和合同行为如设定买卖合同、委托合同、行纪合同等。处分行为则是直接完成权利转移的行为,如抛弃所有权、债权转让、免除债务等。可见,选 C 项。【知识模块】 民法学12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26、合伙组织是对外负无限连带责任的组织体,合伙人内部对债务承担比例的约定不能对抗债权人。合伙组织的债权人有权要求合伙人的一人或数人承担债务,至于债权人要求其中的一人或数人承担债务的数额或者比例是多少,完全取决于债权人的意思。故选 C 项。【知识模块】 民法学13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合同法第 383 条第 3 款规定,保管人储存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有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的,应当具备相应的保管条件。放射性污染防治法第 46 条规定,设立专门从事放射性固体废物贮存、处置的单位,必须经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批准,取得许可证。根据上述规定,本题中,甲、乙签订的仓储合同的行为人主体不合

27、格,且合同内容违反了法律的强行性规定,因而该合同属于无效合同,而不是可撤销合同。故不选 A 项。本题表述的情形属于高度危险责任中的遗失、抛弃、委托管理高度危险物损害责任。侵权责任法第74 条规定,遗失、抛弃高度危险物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所有人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将高度危险物交由他人管理的,由管理人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有过错的,与管理人承担连带责任。据此规定,本题中,甲为所有人,乙为管理人,且甲将核废物管理权交给没有管理资格的乙储存,系有过错,因此,甲、乙应当对他人的人身和财产损失承担连带责任。故选 B 项。本题表述的情形不应当认定为环境污染责任,因为污染环境的行为是一个渐进的过程,具有累积性和隐

28、蔽性,损害后果往往是慢性的,其危害后果一般具有潜伏性,而本题表述的情形是在他人无权管理核废物的情形下导致核废物外泄造成的,如果认定为环境污染责任,加害人的举证也将变得困难,因此不应当认定为环境污染责任。当然,假如核废物是通过慢性放射污染环境的,则属于环境污染责任。总之,不选 C 项。本题表述的情形并非产品致害责任,因此不存在生产者与仓储者的责任分配问题。故不选 D 项。【知识模块】 民法学14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合同法第 224 条第 1 款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

29、偿损失。据此,承租人是甲、乙,因此,应由甲、乙二人共同承担责任,选 A 项。【知识模块】 民法学多项选择题第 51-55 小题,每小题 2 分,共 10 分。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至少有两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的字母涂黑。多选、少选或错选均不得分。15 【正确答案】 B,D【试题解析】 融资租赁合同项下的瑕疵担保责任,出租人一般不予承担,除非出租人干预了租赁物的选择或者购买。【知识模块】 民法学16 【正确答案】 A,C【试题解析】 A 项属于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主要赡养义务的情形,此情形下,无论丧偶女婿是否再婚,不影响其作为第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继承遗产。B 项中,

30、张某所立口头遗嘱因危急情况解除而无效,其长子不能依据该口头遗嘱享有继承权。C 项符合转继承的条件。D 项中,曲某的妻子并非被继承人的晚辈直系血亲,不能享有代位继承权。【知识模块】 民法学17 【正确答案】 A,B,C,D【试题解析】 定金和违约金不能并行适用,只能选择适用,但这并不意味着当事人不能在合同中同时约定定金条款和违约金条款,只不过在适用上要选择适用罢了。故 A 项和 B 项都正确。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了定金条款的,约定的定金数额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 20。故 C 项正确。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故 D 项正确。【知识模块】 民法学18 【正确

31、答案】 A,B,C【试题解析】 丁应当返还从甲处和乙处继承的原来属于甲的财产,不是全部返还,对于从丙处继承的财产,也不能全部返还,因为丙的财产中仅含有部分甲的财产。故 A 项和 B 项错误。戊仅返还从丙处取得的甲的财产。故 C 项错误。【知识模块】 民法学19 【正确答案】 A,B,C,D【试题解析】 合同法第 186 条规定,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赠与人不得撤销赠与。故A、B、C、D 项都正确。【知识模块】 民法学20 【正确答案】 A,B,C,D【试题解析】 电话局利用其垄断地位,违背用户的意志,将自己的意志凌驾于用户之上,违反了平等原则。

32、故选 A 项。电话局违背用户的意愿强行要求其购买电话机,违反了自愿原则。故选 B 项。电话局为了自己的利益而搭售劣质电话,损害了用户的利益,显然违反了诚实信用原则。故选 C 项。违反公序良俗原则的类型主要有十类:危害国家公序的行为,危害家庭关系的行为,违反性道德的行为,射幸行为,违反人权或者人格尊严的行为,限制经济自由的行为,违反公共竞争的行为,违反消费者保护的行为,违反劳动者保护的行为和暴利行为。其中,搭售行为属于暴利行为。故选 D 项。【知识模块】 民法学21 【正确答案】 B,C,D【试题解析】 物权法的基本原则包括平等保护原则、物权法定原则和公示、公信原则,我国物权法没有规定一物一权原

33、则。故排除 A 项。权利可以成为抵押权和质权的客体,如以建设用地使用权设定抵押权,以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利设定质权,但留置权的客体仅限于动产,权利和不动产不能成为留置权的客体。故 B 项表述正确。地役权可以设定抵押权,但因地役权具有从属性特征,因而地役权不能单独抵押,必须与主权利一并设定抵押权。故 C 项表述正确。业主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具有复合性、整体性、专有权的主导性和客体的多元性等特征,但这些特征中,专有权的主导性居于核心地位。故 D 项表述正确。【知识模块】 民法学简答题第 56-57 小题,每小题 6 分。共 12 分。请将答案写在答题纸指定位置上。22 【正确答案】 相邻关系和地役权的区别

34、表现在:(1)性质不同。地役权是一项独立的用益物权;相邻关系体现的则是所有权的延伸与限制。(2)产生依据不同。地役权基于当事人之间的合同而产生;相邻关系基于法律的规定而产生。(3)内容不同。地役权是当事人超出相邻关系限度而设定的权利,可以有偿,也可以无偿;相邻关系则是对相邻各方权利义务的最小限度的调节,通常是无偿的。(4)前提条件不同。地役权不以不动产相邻为条件;相邻关系则是以不动产的相邻为条件。【知识模块】 民法学23 【正确答案】 (1)须当事人就同一双务合同互负债务。(2)须双方互负的债务均届清偿期。(3)须对方未履行债务或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4)须对方的对待给付是可能履行的。【知识模

35、块】 民法学辨析题第 58 小题,8 分。要求对命题进行判断并着重阐明理由。请将答案写在答题纸指定位置上。24 【正确答案】 (1)该说法是不正确的。(2)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或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的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照夫妻共同债务处理。(3)夫或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知识模块】 民法学法条分析题第 59 小题,10 分。要求符合立法原意和民法理论。请将答案写在答题纸指定位置上。25 【正确答案】 (1)本条中的“ 追认”是指本人

36、对无权代理行为事后予以承认的单方法律行为。追认的效力体现在,如果本人对因无权代理行为所签订的合同予以追认,则会使无权代理成为有权代理,本人就应当对该合同承受相应的法律后果。(2)本条第 2 款中的“ 撤销”是指善意第三人在本人行使追认权之前向无权代理人作出的主动撤销其与无权代理人所为的民事行为的单方法律行为。撤销的效力表现在,如果善意第三人撤销其与无权代理人所签订的合同,则合同不发生法律效力。(3)本条第 2 款规定中的“ 善意”,是指第三人与无权代理人签订合同时并不知道行为人没有代理权。合同法规定善意的意义在于,善意的主观心态限定了撤销权的行使范围,只有在第三人善意的前提下,才能行使撤销权。

37、【知识模块】 民法学案例分析题第 60 小题,15 分。请将答案写在答题纸指定位置上。26 【正确答案】 甲对乙的清偿虽然使自身财产减少,但该财产的减少是因正常的债务履行行为所致,甲、乙之间的行为并无不当。(3)丙请求法院撤销赠与应得到支持。甲向其弟无偿转让财产,具有损害债权的恶意,给丙的债权造成损害,丙可以要求法院撤销甲的赠与。赠与被撤销后,甲弟不应向丙作出支付,而应将其取得的 2 万元返还给甲,再由甲向丙支付。(4)丙不能代位行使甲对丁的权利。甲对丁的权利属于人身伤害损害赔偿请求权,该权利专属于债务人甲自身,丙不能代位行使。【知识模块】 民法学27 【正确答案】 (1)甲的电视机损失应当由

38、供电公司赔偿。供电公司检修线路应当事先通知甲,以便甲作出必要准备。供电公司未经通知便检修线路,给甲造成损失,供电公司应当赔偿甲的电视机损失。(2)甲不能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因为赔偿电视机损失的损害赔偿请求权与支付电费请求权并不构成同一对待给付,甲不能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而拒绝支付电费。(3)供电公司的断电行为合法。因为依据合同法规定,经供电公司催告,用电人在合理期限内仍不交付电费的,供电人可以按照国家规定的程序中止供电。(4)甲私接电线的行为是侵权行为。因为供电公司享有甲家楼边的供电设备的所有权,电力所有权也归供电公司所有,甲未经许可私接线路,侵犯了供电公司对供电设备的所有权,以及供电公司对电力

39、的所有权,构成侵权。【知识模块】 民法学28 【正确答案】 (1)赵某与孙某签订的委托合同效力待定。因为孙某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所签订的委托合同处于效力待定状态。(2)钱某撤销买卖合同的主张能够成立。因为赵某将牛出卖给钱某时,故意隐瞒牛性情暴烈的真实情况,构成欺诈,而因欺诈所签订的合同为可撤销合同。且钱某在法定期间内行使撤销权,因而其撤销权主张成立。(3)李某的损失由孙某承担。 尽管赵某是牛的所有权人,但孙某是牛的实际管理人,因此,李某的损失应由实际管理人承担。孙某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孙某造成他人的损害应由其监护人承担。(4)周某受伤的费用由钱某承担。因为买卖合同已经生效,钱某是牛的实际

40、管理人,周某受伤的费用自应由钱某承担。【知识模块】 民法学论述题29 【正确答案】 担保物权是指以担保债务清偿为目的,而在债务人或者第三人的特定物或者权利上设立的定限物权。担保物权具有下列属性:(1)优先受偿性。担保物权人可以就担保物的价值优先于债务人的普通债权人而受偿。优先受偿性是担保物权的最主要的特征和效力。(2)从属性。担保物权是为担保债权受偿而设定的,从属于所担保的债权。体现在:担保物权的成立以债权的存在为前提;担保物权不得与所担保的债权分离而单独存在,即不得与债权分离而为其他债权的担保;被担保的债权消灭,担保物权亦消灭。(3)不可分性。不可分性是指债权人在全部债权受清偿前,可就担保物的全部行使其权利。主要体现在:债权人在全部债权受清偿前,得对于担保物整体主张权利;担保物的部分变化或债权的部分变化均不影响担保物权的整体性,即使担保物被分割或转让,或者被担保的债权得到部分清偿或被转让,担保物权人仍可以对担保物的全部行使权利以担保全部债权的受偿。(4)物上代位性。担保物毁损、灭失而受有赔偿金或者保险金等时,担保物权人得就该担保物的代替物即损害赔偿金或者保险金等行使权利。如果由于意外原因导致担保物灭失的,担保物权在担保人所受赔偿金、补偿金或者保险金上继续存在,该赔偿金、补偿金或者保险金成为担保物权标的物的代替物。【知识模块】 民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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