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研类试卷]法律硕士专业基础课(民法学)模拟试卷213及答案与解析.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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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法律硕士专业基础课(民法学)模拟试卷 213 及答案与解析单项选择题第 31-50 小题,每小题 1 分。共 20 分。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的字母涂黑。1 下列关于用益物权的说法,不正确的是( )(A)用益物权一律属于他物权(B)用益物权不包括处分权能(C)用益物权的客体只能是不动产(D)物权法列举的用益物权除地役权外,都是主物权2 按照物权法的规定,家庭承包方式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以何种手段取得 ( )(A)签订承包合同 (B)招标(C)拍卖 (D)公开协商3 按照物权法的规定,林地的承包期最长为( )(A)10 年 (B) 30 年(C)

2、 50 年 (D)70 年4 关于建设用地使用权,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建设用地使用权的主体仅限于法人和非法人组织(B)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客体是土地上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C)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内容不包括对土地本身的处分(D)建设用地使用权不能由民事主体自行处分5 关于宅基地使用权,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A)宅基地使用权的主体仅限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B)宅基地的所有权归集体所有(C)宅基地使用权不得抵押(D)宅基地使用权可以直接通过继承取得6 关于地役权,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A)地役权的主体包括所有权人和使用权人(B)地役权是所有权的延伸和限制(C)地役权的客体是他人的

3、不动产(D)地役权是从物权7 下列关于用益物权的说法不正确的是( )(A)用益物权的客体可以是不动产,也可以是动产(B)土地承包经营权自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同生效时设立(C)工业、商业、旅游、娱乐和商品住宅等经营性用地以及同一土地有两个以上意向用地者的,应当采取招标、拍卖等公开竞价的方式出让(D)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8 下列不属于担保物权特征的是( )(A)物上代位性 (B)弹力性(C)从属性 (D)不可分性多项选择题第 51-55 小题,每小题 2 分,共 10 分。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至少有两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的字母涂黑。多选、少选或错选均不得分。

4、9 叶某将自有房屋卖给沈某,在交房和过户之前,沈某擅自撬门装修,施工导致邻居赵某经常失眠。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A)赵某有权要求叶某排除妨碍(B)赵某有权要求沈某排除妨碍(C)赵某请求排除妨碍不受诉讼时效的限制(D)赵某可主张精神损害赔偿10 下列情形属于共同共有的是( )(A)夫妻财产共有(B)家庭财产共有(C)遗产分割前的共有(D)合伙企业中的共有11 下列情形既属于继受取得、又属于基于民事法律行为取得所有权的是( )(A)买卖 (B)赠与(C)互易 (D)继承12 通过家庭承包取得的承包经营权,流转方式包括( )(A)转包 (B)互换(C)继承 (家庭为单位)(D)转让13 土地承

5、包经营权中的承包人需要履行的义务是( )(A)未经依法批准,不得将承包地用于非农建设(B)不得进行掠夺性经营(C)在生产过程中要保护环境(D)接受发包人的必要指导和管理14 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取得方式包括出让、转让,以及行政划拨,关于这两种方式,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A)前者属于民事方式,后者属于行政方式(B)前者属于有偿方式,后者属于无偿方式(C)通过前者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可进入市场,通过后者取得的土地不可进入市场(D)通过前者取得的土地使用权采取登记设立主义,通过后者取得的土地使用权采取登记对抗主义15 下列用益物权,采取登记设立主义的是( )(A)土地承包经营权 (B)建设用地使用权(C)

6、宅基地使用权 (D)地役权16 下列用益物权,采取登记对抗主义的是( )(A)土地承包经营权 (B)建设用地使用权(C)宅基地使用权 (D)地役权17 某村民委员会与该村村民张某签订的土地承包合同中约定,张某对该村集体所有的一块 10 亩耕地: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张某有权在该土地上开办生产鸡饲料的饲料厂。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张某在承包的土地上开办饲料厂的约定不符合法律规定(B)张某不能取得该耕地的土地承包经营权(C)该土地承包合同有效(D)该土地承包合同产生物权法的效力18 甲公司在离海不远的地方建了一座酒店,在酒店上端的旋转餐厅就餐可以很好地欣赏海景。乙公司取得了酒店与大海之间的土地

7、的建设用地使用权,甲公司担心乙公司修建高层建筑会妨害在旋转餐厅的客人的视野,遂与乙公司约定,乙公司10 年内不修建 20 米以上的建筑,甲公司每年向乙公司支付 20 万元,双方签订了书面形式的合同,但未进行登记。如果乙公司将该土地的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给丙公司,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甲公司的地役权没有登记,不具有对抗效力(B)丙公司是善意第三人,因此甲公司就无权要求丙公司履行地役权合同的义务(C)甲公司的地役权对丙公司有效(D)甲公司有权要求丙公司按照乙公司合同约定履行义务19 我国物权法规定的用益物权有哪些( )(A)土地承包经营权(B)建设用地使用权(C)宅基地使用权(D)地役权20

8、下列关于地役权和相邻关系的表述正确的是( )(A)相邻关系的产生是由于不动产的相邻各方为生产、生活所必须而形成的土地利用关系(B)地役权是根据合同产生的(C)地役权是为需役地的利益设定的(D)相邻关系是法定的简答题第 56-57 小题,每小题 6 分。共 12 分。请将答案写在答题纸指定位置上。21 简述所有权的积极权能。22 简述不动产善意取得的适用条件。23 简述共有的特征。24 简述所有权行使的限制。25 简述建设用地使用权的特征。26 简述地役权的特征。法条分析题第 59 小题,10 分。要求符合立法原意和民法理论。请将答案写在答题纸指定位置上。27 我国物权法第 117 条规定:“用

9、益物权人对他人所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请分析:(1)用益物权的特征。(2)用益物权人的基本权利。案例分析题第 60 小题,15 分。请将答案写在答题纸指定位置上。28 李某和王某是同村农民,李某因家里盖房的需要向王某提出欲收购其所有的三根木料。双方约定,李某以 600 元价款购买王某所有的三根木料。李某当场向王某支付了 300 元,并说明,等到第二天将余款 300 元带来付清,并将三根木料拉走。天有不测风云,当天晚上山洪暴发,将存放于王某院内的三根木料冲走。第二天,李某带着 300 元到王某家中要求其交出木料,王某则说,昨天买卖已经成交了,而且你已经给了 300

10、 元,木料已归你了。为此双方发生纠纷,李某诉至人民法院,要求王某交付木料。问:(1)本案中木料的所有权是否已经发生转移?(2)本案中木料损失的风险应由谁负担?29 甲继承其父乙遗留的小提琴。后甲将小提琴出卖于丙,约定 3 月 1 日交琴。3月 1 日甲交琴时,向丙表示,欲借用 5 天,丙表示同意,并支付价金。甲于 3 月 3日又将小提琴卖给善意的丁,并交付。问:(1)试逐一分析小提琴所有权变动的性质及其法律事实。(2)甲、丙、丁之间的法律关系如何?30 吴某和李某共有一套房屋,所有权登记在吴某名下。2012 年 2 月 1 日,法院判决吴某和李某离婚,并且判决房屋归李某所有,但是双方并未办理房

11、屋所有权变更登记。2012 年 3 月 1 日,李某将该房屋出卖给张某,双方于当日签订了买卖合同,张某基于对判决书的信赖支付了 50 万元价款,并入住了该房屋。2012 年 4 月 1 日,吴某又就该房屋和王某签订了买卖合同,王某在查阅了房屋登记簿确认房屋归吴某所有后,支付了 50 万元价款,并于 2012 年 5 月 10 日办理了所有权变更登记手续。问:(1)李某自何时起取得该房屋的所有权? 并说明理由。(2)张某是否取得了该房屋的所有权? 并说明理由。(3)李某与张某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是否已经生效?并说明理由。(4)2012 年 5 月 10 日,王某是否取得了该房屋的所有权?并说明理由

12、。法律硕士专业基础课(民法学)模拟试卷 213 答案与解析单项选择题第 31-50 小题,每小题 1 分。共 20 分。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的字母涂黑。1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关于 C 选项,物权法第 40 条规定,所有权人有权在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上设立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第 117 条规定,用益物权人对他人所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可见,用益物权的客体并不仅是不动产,只是物权法中尚未规定动产的用益物权,而第 40 条和第 117 条的规定体现了物权法在以后会增加对动产用益物权的规定。因此,本题的答

13、案为C。【知识模块】 民法学2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通过家庭承包取得的承包经营权,承包人有权将土地承包经营权采取转包、互换、转让等方式流转;无论采取何种方式,发包方都应当与承包方签订书面承包合同,承包合同自成立之日起生效,承包方自承包合同生效时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因此,本题的答案为 A。【知识模块】 民法学3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根据物权法的规定,耕地的承包期为 30 年,草地的承包期为30 年至 50 年。林地的承包期为 30 年至 70 年;特殊林木的林地承包期,经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延长。因此,本题的答案为 D。【知识模块】 民法学4 【正确答案】 C【试题

14、解析】 建设用地使用权是指自然人、社会组织对国家或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享有的利用该土地建造及保有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权利,具有以下特征:(1)建设用地使用权属于用益物权;(2) 建设用地使用权的主体为一切符合法定条件的自然人和社会组织;(3)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内容为在土地上建造和保有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以及对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处分如出资、转让、抵押,但不包括对土地本身的处分;(4)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客体包括国有土地和集体所有的土地,其范围包括土地表面及其上下的一定空间;(5)建设用地使用权具有排他性,在同一块土地上不允许有两个以上内容相同的建设用地使用权存在。因此,本题的答案为 C。【

15、知识模块】 民法学5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宅基地使用权是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因建造自有房屋而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的占有、使用的权利,是我国特有的一种用益物权。宅基地使用权的特征在于:(1)宅基地使用权的主体限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2)宅基地使用权的内容限于建造、保有住宅及其附属设施。(3)宅基地使用权的客体限于集体所有的土地,换言之,宅基地的所有权归集体。(4)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是无偿的且没有期限限制,故该权利具有福利性。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方式有二:原始取得与继受取得。原始取得的方式主要包括根据法律的直接规定或者权利人的申请和集体经济组织的授予而取得。继受取得是指通过赠与、

16、买卖、继承宅基地上的住宅而取得宅基地使用权。需要强调的是根据现行法律的规定,宅基地使用权不得抵押,不得单独转让,必须与合法建造的住房一并转让。综上所述,本题的答案为 D。【知识模块】 民法学6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地役权是指不动产的权利人如所有权或使用权人,为自己使用不动产的便利或提高自己不动产的效益而利用他人不动产的权利。地役权的特征包括:(1)地役权的主体包括不动产的所有权人和使用权人;(2)地役权的内容是利用他人不动产,并对他人的权利加以限制;(3)地役权的客体是他人不动产;(4)地役权的设立目的是为供自己使用不动产之便利或效益之提高;(5)地役权是否有偿及存续期限依当事人约定

17、;(6)地役权具有从属性。B 选项对应的是相邻关系,而不是地役权。因此,本题的答案为 B。【知识模块】 民法学7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用益物权的法律制度。物权法第 117 条规定,用益物权人对他人所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A 项正确。第 127 条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自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同生效时设立。可见 B 项正确。第 137 条规定,工业、商业、旅游、娱乐和商品住宅等经营性用地以及同一土地有两个以上意向用地者的,应当采取招标、拍卖等公开竞价的方式出让。C 项正确。物权法第 149 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

18、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D 项错误。【知识模块】 民法学8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担保物权的特征包括:(1)优先受偿性。就特定物或权利享有担保物权的权利人可以就担保物的价值优先于债务人的普通债权人而受偿。(2)从属性。担保物权是为担保债权受偿而设定的,从属于所担保的债权。(3)不可分性。担保物权的不可分性是指债权人在全部债权受清偿前,可就担保物的全部行使其权利。(4)物上代位性。这是指担保物因毁损、灭失或者被征收而得赔偿金、补偿金或者保险金时,该赔偿金、补偿金或者

19、保险金即是担保物的代替物,担保物权人可就其行使权利。弹力性是所有权的特征,因此,本题的答案为 B。【知识模块】 民法学多项选择题第 51-55 小题,每小题 2 分,共 10 分。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至少有两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的字母涂黑。多选、少选或错选均不得分。9 【正确答案】 A,B,C【试题解析】 物权法第 84 条规定,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本案是一个相邻关系的案件。而排除妨害请求权,是指物权人在物权遭受不法妨害时请求去除妨害的权利。本案中,赵某的邻居叶某房屋施工对赵某的生活带来了重大妨

20、害,赵某基于物权以及相邻关系的有关规定,可以请求排除妨害。至于请求的对象,由于房屋尚未过户,所有权人仍然是叶某,因此赵某可以向叶某提出请求。同时,由于沈某直接造成了妨害的产生,赵某可以向沈某提出请求。选项 A、B 正确。排除妨害是一种物权请求权,只要妨害存在,就可以提出,不受诉讼时效的限制。选项 C 正确。侵权责任法第 22 条规定,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他人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本案中,虽然施工导致了沈某失眠,但并没有给他造成严重的精神损害,不可以主张精神损害赔偿。选项 D 错误。【知识模块】 民法学10 【正确答案】 A,B,C【试题解析】 共同共有是指两个以上的所

21、有人,根据共同关系对共有财产不分份额地共同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的共有关系。ABC 均是常见的共同共有,发生在联营、合伙、共同购置生产资料、共同兴建工程等情况一般是按份共有,D 错误。【知识模块】 民法学11 【正确答案】 A,B,C【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所有权取得的方式。所有权取得的分类依据是否基于意思行为,分为原始取得和继受取得;依据产生的法律事实不同,分为基于法律行为和非基于法律行为的取得。本题中,继承属于继受取得,但不属于基于法律行为的取得。【知识模块】 民法学12 【正确答案】 A,B,D【试题解析】 通过家庭承包取得的承包经营权,承包人有权将土地承包经营权采取转包、互换、转让等方式流转

22、,因此,A、B、 D 项正确。土地承包以家庭为单位,而继承只发生在自然人之间,不发生在家庭之间,因此,C 项错误,本题的答案为 ABD。【知识模块】 民法学13 【正确答案】 A,B,C,D【试题解析】 在享受权利的同时,承包人必须依照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维持土地的农业用途,未经依法批准,不得将承包地用于非农建设;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进行掠夺性经营,不得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在生产过程中要保护环境;接受发包人的必要指导和管理。因此,本题的答案为 ABCD。【知识模块】 民法学14 【正确答案】 A,B,C【试题解析】 上述两种取得方式的主要区别在于:(1)性质不同。前者属于民事

23、方式,后者属于行政方式。(2)是否支付对价不同。前者属于有偿方式,需要支付对价一交付土地出让金或转让金;后者属于无偿方式,不需要支付出让金。(3)取得的权利的内容不同。通过前种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可进入市场,属于民法上可交易的财产范畴,可以转让、出租、抵押和继承;而通过后一种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只能由权利人自己使用,而不能作如上处分。(4)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存续期限不同。通过前种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存在一定期限,期限届满后,未申请续展或续展未获批准,使用权即告消灭;而通过后一种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是长期的或无期限的。(5)适用范围不同。后者仅限于法律有明文规定的情形,如国家机关用地和军事用地,城

24、市基础设施用地和公益事业用地,国家重点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用地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用地等。除此之外的情形只能采取出让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无论通过哪种方式取得建设用地使用权,均应向登记机构申请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建设用地使用权自登记时设立。综上所述,本题的答案为 ABC。【知识模块】 民法学15 【正确答案】 B,C【试题解析】 本题的难点在于 C 项。根据物权法 第 155 条的规定,已经登记的宅基地使用权转让或者消灭的,应当及时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由于宅基地使用权的原始取得并不是基于法律行为,不存在登记生效和登记对抗的问题;继受取得才是基于法律行为,存在登记生效

25、和登记对抗的问题。而按照法条,可知宅基地使用权采用的是登记设立主义。因此,本题的答案为 BC。【知识模块】 民法学16 【正确答案】 A,D【试题解析】 采取登记设立主义的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地役权都是在合同生效时设立。因此,本题的答案为 AD。【知识模块】 民法学17 【正确答案】 C,D【试题解析】 按照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规定,承包的耕地上只能从事农业生产,张某在承包的土地上开办饲料厂的约定不符合法律规定,即张某与村民委员会为张某设立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内容不符合法律规定,因此他们的约定不产生物权法上的效力,张某不能取得该幅耕地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知识模块】 民法学

26、18 【正确答案】 A,B【试题解析】 根据物权法第 158 条的规定,地役权自地役权合同生效时设立。当事人要求登记的,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地役权登记;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甲公司的地役权没有登记,不具有对抗效力。因此如果丙公司对地役权的设立不知情,是善意第三人,甲公司就无权要求丙公司履行地役权合同的义务。【知识模块】 民法学19 【正确答案】 A,B,C,D【试题解析】 传统民法中的用益物权包括地上权、地役权、永佃权和典权,我国物权法规定的用益物权包括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和地役权,二者都是四种,但具体内容有所不同,应注意区分。【知识模块】 民法学20 【正确答案

27、】 A,B,C,D【试题解析】 本题比较相邻关系与地役权的区别。相邻关系是一种法定权利,地役权是约定的权利,地役权是为需役地而设立的,从属于需役地而存在,具有从属性和不可分性。选项 ABCD 均正确。【知识模块】 民法学简答题第 56-57 小题,每小题 6 分。共 12 分。请将答案写在答题纸指定位置上。21 【正确答案】 (1)占有权能:是对所有权加以实际管领或控制的权利;(2)使用权能:是在不损毁所有物或改变其性质的前提下,依照物的性能和用途加以利用的权利;(3)收益权能:是收取所有物所生利益(孳息) 的权利;(4)处分权能:是对所有物依法予以处置的权利。【知识模块】 民法学22 【正确

28、答案】 (1)让与人系无权处分人但具有权利外观;(2)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是善意的;(3)受让人以合理的价格受让;(4)已经办理了登记。【知识模块】 民法学23 【正确答案】 (1)共有关系的主体总是两个以上;(2)共有关系的客体总是同一项财产;(3)共有关系的内容包括双重权利、义务关系;(4)共有关系的形成基于公民或法人共同的生产经营目的或生活需要。【知识模块】 民法学24 【正确答案】 (1)行使所有权不得违反法律规定;(2)行使所有权不得妨害他人的合法权益;(3)行使所有权必须注意保护环境、自然资源和生态平衡;(4)根据公共利益的需要,国家可以依法对集体土地实行征用,或将其他财产收归国有。

29、【知识模块】 民法学25 【正确答案】 (1)建设用地使用权属于用益物权;(2)建设用地使用权的主体为一切符合法定条件的自然人和社会组织;(3)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内容为在土地上建造和保有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以及对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处分如出资、转让、抵押,但不包括对土地本身的处分;(4)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客体包括国有土地和集体所有的土地,其范围包括土地表面及其上下的一定空间;(5)建设用地使用权具有排他性,在同一块土地上不允许有两个以上内容相同的建设用地使用权存在。【知识模块】 民法学26 【正确答案】 (1)地役权的主体包括不动产的所有权人和使用权人;(2)地役权的内容是利用他人不动产,并对

30、他人的权利加以限制;(3)地役权的客体是他人不动产;(4)地役权的设立目的是为供自己使用不动产之便利或效益之提高;(5)地役权是否有偿及存续期限依当事人约定;(6)地役权具有从属性。【知识模块】 民法学法条分析题第 59 小题,10 分。要求符合立法原意和民法理论。请将答案写在答题纸指定位置上。27 【正确答案】 (1)用益物权具有如下特征:用益物权属于他物权、限制物权;用益物权以占有为前提,以使用收益为内容;用益物权的客体包括动产和不动产,主要是不动产。(2)用益物权人的基本权利包括:占有权,用益物权作为以使用、收益为目的的物权,应当以权利人对物的实际占有为前提,以实现对物的直接支配和利用;

31、使用权,用益物权人有权对物进行实际上的利用;收益权,用益物权人通过对物的利用而获得经济上的收入或者其他利益。【知识模块】 民法学案例分析题第 60 小题,15 分。请将答案写在答题纸指定位置上。28 【正确答案】 (1)木料的所有权应当认定尚未发生转移。我国民法通则第72 条规定:“ 按照合同或者其他合法方式取得财产的,财产所有权从财产交付时起转移,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本案涉及动产所有权的转移,按照民法通则的规定,动产所有权的转移应自交付时起转移,除非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本案中,尽管李某和王某已经就财产的转让达成协议,但由于木料仍在王某的占有之下,并未交付给李某

32、,因此应认定所有权尚未转移。(2)本案中双方买卖的木料因洪灾而灭失,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何方承担就是风险负担的问题。由于木料尚未由王某交付给李某,其所有权亦未发生转移,因此该风险理应由王某承担。【知识模块】 民法学29 【正确答案】 (1)甲继承其父乙遗留的小提琴,属于继受取得,法律事实为其父的死亡,甲取得小提琴的所有权;甲将小提琴出卖于丙,约定 3 月 1 日交琴并顺利完成交付,法律行为是买卖行为,所有权从甲转移到了丙;甲于 3 月 3 日又将小提琴卖给善意的丁并顺利交付,属于无权处分的民事法律行为,根据我国现行立法,善意取得受到法律保护,因此丁取得小提琴的所有权。(2)甲与丙之间的法律关系:甲

33、将小提琴出卖于丙,构成买卖合同关系;甲向丙借用小提琴 5 天,丙同意,构成借用合同关系,如甲到期不归还小提琴,丙可基于其所有权向甲主张权利。甲与丁之间的法律关系:甲于 3 月 3 日又将小提琴卖给善意的丁并顺利交付,构成买卖合同关系。【知识模块】 民法学30 【正确答案】 (1)李某自 2012 年 2 月 1 日起取得该房屋的所有权。根据规定,因人民法院的法律文书,导致物权设立、变更、转让或者消灭的,自法律文书生效时发生效力。在本题中,李某基于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自 2 月 1 日起取得该房屋的所有权。(2)张某未取得该房屋的所有权。根据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在本题中,张某未经登记,不能取得该房屋的所有权。(3)李某与张某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已经生效。根据规定,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合同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4)王某取得了该房屋的所有权。根据规定,王某基于善意取得制度依法取得该房屋的所有权。在本题中,4 月 1 日吴某将该房屋卖给王某时,吴某属于无权处分,但王某基于善意取得制度依法取得该房屋的所有权,李某则丧失了所有权。【知识模块】 民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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