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研类试卷]法律硕士专业基础课(民法学)模拟试卷3及答案与解析.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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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法律硕士专业基础课(民法学)模拟试卷 3 及答案与解析单项选择题第 31-50 小题,每小题 1 分。共 20 分。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的字母涂黑。1 可撤销民事行为,在当事人行使撤销权后,则( )。(A)该民事行为仍然有效(B)该民事行为自被撤销之日起无效(C)该民事行为白始无效(D)该民事行为由效力待定状态转化为无效2 下列行为属于无因民事法律行为的是( )。(A)买卖行为(B)票据行为(C)借款行为(D)立遗嘱行为3 可以构成附条件民事法律行为的是( )。(A)小张在与保险公司签订的合同中约定“发生保险事故时,保险公司赔偿保险金”(

2、B)小王与小李在房屋买卖合同中约定“双方到房产部门办理登记过户手续后,房屋所有权转移”(C)甲公司与乙公司在租赁合同中约定“待甲所建大楼落成时租给乙工作室两间 ”(D)小明的爷爷与小明约定“小明获得游泳冠军后,给小明买一台电脑”4 甲与乙约定:“ 甲的儿子如果去外地工作,甲、乙之间的房屋租赁合同即行生效。“这一民事法律行为所附条件为( )。(A)消极的解除条件(B)积极的解除条件(C)消极的延缓条件(D)积极的延缓条件5 根据我国民法通则规定,下列不属于民事法律行为一般生效要件的是( )。(A)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B)行为内容不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C)当事人的意思表示真实(D)采

3、取书面形式6 下列行为中属于双方法律行为的是( )。(A)行使法定解除权的行为(B)遗赠(C)赠与行为(D)授权行为7 下列选项中,属于代理的情形是( )。(A)甲委托乙把自己的孩子从幼儿园接回来(B)丙接受丁的委托,以丁的名义与戊签订买卖合同(C)赵某接受钱某委托,将钱某不接受缔约要求的意思表示向孙某做了回复(D)远大公司由法定代表人李某与宏远公司法定代表人周某签订加工承揽合同8 甲公司授权李某代理,同乙公司谈判、签订合同。谈判期间,甲公司因不再需要乙公司的货物,收回了对李某的授权,然而,李某一直没有交授权书,以代理人身份同乙公司签订了合同。本案中,( )。(A)李某的代理权已被收回,其签订

4、的合同对甲公司无效(B)李某签订的合同,对甲、乙两公司有效(C)李某的代理权已被收回,其签订的合同对李某和乙公司有效(D)李某签订的合同,对李某和甲公司有效9 下列情形不构成表见代理的是( )。(A)代理权终止后的代理,足以使第三人信其有代理权,并与代理人进行法律行为(B)根本无代理权的人冒充代理人进行代理活动(C)超越代理权进行代理活动,足以使第三人信其有代理权,并与之进行法律行为(D)根本无代理权的人冒充代理人,而被代理人知道后并未表示反对,第三人信其有代理权,并与之进行法律行为10 下列各项中,不能当然引起委托代理关系终止的原因是( )。(A)被代理人取消委托(B)被代理人死亡(C)代理

5、人辞去代理(D)代理人死亡11 甲欲按乙公司寄送的价目表上的报价购买某型号电脑一台。某日,甲委托朋友丙转告乙公司其购买意向。在民法上,丙是甲的( )。(A)代理人(B)代表人(C)传达人(D)居问人12 甲欲出售一辆汽车,乙向甲声称受丙委托购买该车,甲托人向丙核实,丙未予否认,甲遂将该车交给乙,乙将车开走后不知去向,甲向丙要求付款遭拒。此案的正确处理方法是( ) 。(A)由甲自行承担损失(B)由乙支付车款(C)由乙、丙承担连带付款责任(D)由丙支付车款13 下列情形可以适用代理的是( )。(A)代为讲演(B)捎口信(C)代立遗嘱(D)代办法人注销登记14 下列行为中,属于代理行为的是( )。(

6、A)甲代替乙招待乙的朋友(B)传达室传达员将甲寄给乙的信送给乙(C)合伙企业委托代表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对外签订买卖合同(D)售票处为航空公司代办出售机票15 适用 1 年短期诉讼时效情形的是( )。(A)产品质量不合格的(B)延付或者拒付货款的(C)人身伤害要求赔偿的(D)买卖合同标的物丢失的16 与提起诉讼具有同等诉讼时效中断效力的情形不包括( )。(A)申请仲裁(B)申请支付令(C)在诉讼中主张抵销(D)义务人作出分期履行行为的17 下列选项中,不能发生诉讼时效中止的情形是( )。(A)权利人死亡,尚未确定继承人(B)权利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而无法定代理人(C)权利人申请强制执行(D)权利人

7、被其他人禁闭无法主张权利18 下列关于诉讼时效的表述,正确的是( )。(A)诉讼时效仅适用于请求权,属于强制期间,当事人不得约定延长或者缩短诉讼时效期间、预先放弃诉讼时效利益(B)享有撤销权的当事人一方请求撤销合同的,适用诉讼时效(C)无因管理中,本人因不当无因管理行为产生的赔偿损失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损害事实之日起计算(D)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作出同意履行义务的意思表示或者自愿履行义务后,又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进行抗辩的,法院应当支持19 甲因盖婚房结婚,向同事乙、丙各借钱 15 万元,承诺婚后归还。后房屋完工,婚事已办,甲绝口不提还钱。乙向甲要钱不

8、成,与丙协商,将自己的 15 万元债权以 l 万元转让给丙。则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乙向甲要钱,则乙、丙的诉讼时效均中断(B)乙向甲要钱,则乙的诉讼时效中止(C)乙的债权转让后,丙的诉讼时效从债权转让协议之日起中断(D)乙的债权转让后,丙的诉讼时效从债权转让告知甲之日起中断20 依照民法通则第 139 条的规定,诉讼时效的中止,中止事由须发生于( )。(A)诉讼时效期间内(B)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 1 年内(C)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 3 个月内(D)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 6 个月内多项选择题第 51-55 小题,每小题 2 分,共 10 分。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至少有两个选项是符合题目

9、要求的。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的字母涂黑。多选、少选或错选均不得分。21 张某与李某约定,如果李某的女儿考上大学,就把自己的电脑赠给李某的女儿。该约定为( ) 。(A)附条件的法律行为(B)为第三人利益订立的合同(C)诺成合同(D)实践合同22 关于可撤销民事行为的表述,正确的是( )。(A)可撤销民事行为行使的主体包括行为双方当事人(B)可撤销民事行为中的撤销权属于形成权(C)可撤销民事行为中,如果当事人明示放弃撤销权的,撤销权归于消灭(D)可撤销民事行为中,当事人行使撤销权,须向相对人作出23 甲、乙二公司订立一份货物买卖合同,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现双方对货物的质量约定不明,存在重大误解。对

10、此下列选项表述正确的是( )。(A)双方有权宣告该合同无效(B)双方都有权宣告该合同的主要条款无效(C)双方都有权请求人民法院对该合同予以变更(D)双方都有权请求仲裁机构对该合同予以撤销24 下列关于意思表示的表述,正确的是( )。(A)意思表示成立的基础要素是效果意思(B)事实行为不以意思表示为构成要素(C)民事法律行为必须有意思表示(D)误传是意思与表示不一致的一种表现形式25 下列选项属于实践性民事法律行为的是( )。(A)商业借款合同(B)质押合同(C)定会担保(D)保管合同26 甲、乙两公司先后向王某出具正式的委托授权书,委托王某为其代理人,授权王某可以和任何单位签订购销合同。王某签

11、订的下列合同中,有效的是( )。(A)王某代表甲公司与自己签订的租赁合同(B)王某同时代表乙公司与甲公司签订的租赁合同(C)王某代表甲公司与丙公司签订的购销合同(D)王某代表乙公司与丁公司签订的购销合同27 被代理人死亡后,委托代理实施的下列代理行为仍然有效的是( )。(A)被代理人的继承人对代理行为均予以承认的(B)代理人不知道被代理人死亡而仍然为代理行为的(C)在被代理人死亡前已经进行,而在被代理人死亡之后为了被代理人继承人的利益继续完成代理行为的(D)被代理人与代理人约定到代理事项完成时代理权终止的28 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表见代理属于无权代理(B)无权代理属于无效代理(C)无

12、权代理属于无权处分(D)无权代理中的追认权人只能是本人简答题第 56-57 小题,每小题 6 分。共 12 分。请将答案写在答题纸指定位置上。29 简述民事法律行为的概念和特征。30 简述意思表示的概念和构成要素。31 简述附条件民事法律行为的概念和所附条件的特点。案例分析题第 60 小题,15 分。请将答案写在答题纸指定位置上。31 甲、乙为逃避房产交易税,假借赠与名义,买卖某处房产。双方商定房价为 50万元,乙方先行支付 5 万元,随后双方签订房产赠与协议。协议约定,甲将房产无条件赠与“表弟 “乙。赠与协议经公证办理了房产变更登记。同时,双方签订房产买卖协议,约定房价为 50 万元,乙在协

13、议签订后 3 天内给付 25 万元房款,甲交付钥匙,乙人住。余款 20 万元一年内付清,一年后,甲索要余款,乙以房产已赠与他并已完成产权变更登记为由拒付。甲诉至法院,要求乙清偿余款。请根据民法理论和民法有关规定回答下列问题:32 甲、乙签订的赠与协议是否有效?为什么?33 本案应如何处理? 为什么 ?论述题34 试论民事法律行为的成立和有效条件。法律硕士专业基础课(民法学)模拟试卷 3 答案与解析单项选择题第 31-50 小题,每小题 1 分。共 20 分。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的字母涂黑。1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可撤销民事行为中

14、,如果当事人在法定期间内行使撤销权,则该撤销行为溯及既往,即溯及合同成立之时,合同自然自始无效。【知识模块】 民法学2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票据行为是典型的无因行为,因为票据的签发必有原因,或者赠与,或者还债,但这并不影响票据的流通,即便存在票据欺诈,也在所不问。可见,选B 项。【知识模块】 民法学3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D 项表述中,小明的爷爷与小明约定,以小明获得游泳冠军作为电脑赠与合同生效的附条件,属于附条件民事法律行为,故选 D 项。附条件民事法律行为必须是当事人约定的事实,具有意定性,而法律的明确规定不能作为附条件。A 项表述中,保险事故的发生属于保险公司给付保险

15、金的法定条件; B 项表述中,房屋所有权转移必须以登记作为公示方式,这是物权法的明确规定。可见,A、B 项表述的情形不属于附条件民事法律行为。附条件民事法律行为中所附条件必须具有或然性,即条件的发生与否是不确定的,如果所付“条件“必然发生,则是附期限,而不是附条件,这是附条件民事法律行为与附期限民事法律行为的根本区别。据此,C 项表述的情形属于附期限民事法律行为,故不选 C 项。【知识模块】 民法学4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附条件民事法律行为中所附条件可以分为延缓条件和解除条件。延缓条件是指民事法律行为中所确定的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要在所附条件成就时发生法律效力的条件。简单地说,延缓条

16、件就是使法律行为的生效得以延缓。解除条件是指民事法律行为中所确定的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在所附条件成就时,就失去法律效力的条件。简单地说,解除条件就是使已经生效的法律行为在条件成就时失去效力。本题中,甲、乙约定租赁合同的生效以甲的儿子能够去外地工作作为所附条件,属于延缓条件。故只能在 B、D 项里选择。附条件民事法律行为中所附条件可以分为积极条件(肯定条件)和消极条件(否定条件)。积极条件是指把某种法律事实的发生作为所附条件的内容。消极条件是指把某种法律事实的不发生作为所附条件的内容。一般而言,带有否定字样的都属于否定条件。从本题表述的情形看,租赁合同所附条件是积极条件,故选 D 项。【知识模块

17、】 民法学5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根据民法通则第 55 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2)意思表示真实;(3)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根据民法通则第 56 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采取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法律规定用特定形式的,应当依照法律规定。据此,D 项不属于民事法律行为的生效要件,因为只要符合民事法律行为的规定形式即可,而不必是书面形式。【知识模块】 民法学6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单方法律行为是基于一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即可成立的民事法律行为,如立遗嘱、委托授权、放弃继承、遗赠、追认无权代理、行使撤销权、抵销权

18、、催告权、解除权等。双方法律行为是基于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一致而成立的民事法律行为,如买卖、赠与、委托、居间、租赁、遗赠扶养协议等。故选 C 项。【知识模块】 民法学7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代理的特征之一就是代理人以被代理人名义与第三人为民事法律行为,但 A 项表述属于一般的事务性委托,且不涉及第三人,故不属于代理。代理的另一个特征是代理人以自己的名义独立为意思表示,但 C 项表述类似于传达、捎口信,没有独立意思,故也不属于代理。法定代表人不同于代理人,法定代表人的行为就是法人的行为,二者属于合二为一的关系,故 D 表述项也不是代理。故选 B。【知识模块】 民法学8 【正确答案】 B

19、【试题解析】 合同法第 49 条规定了表见代理: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合同,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该代理行为有效。本题中,甲公司因不再需要乙公司的货物,收回了对李某的授权,此时李某已经没有代理权,但李某却仍然以甲公司代理人的身份与乙公司签订了买卖合同,因此,李某的行为构成了无权代理。同时,对于甲公司收回李某的代理权,乙公司是无法知晓的,而且也不能苛刻地让乙公司必须知晓李某没有代理权的事实,也就是说,此时乙公司是相信李某有代理权的,这构成表见代理。对于因表见代理签订的合同,属于有效合同,该合同的法律效果直接约束甲公司和乙公司。故选 B 项。【知

20、识模块】 民法学9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合同法第 49 条规定了表见代理: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合同,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该代理行为有效。根据本条规定并结合表见代理的构成要件,A 、C 、D 项表述构成表见代理。B 项表述的情形不符合表见代理的构成要件,因为在表见代理的构成要件中,最关键的要件是第三人在客观上有理由相信无权代理人有代理权。如果第三人没有正当理由相信无权代理人有代理权,则不能发生表见代理。但 B项并没有强调这一构成要件,故不构成表见代理。【知识模块】 民法学10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委托代理终止的情形包括代

21、理期间届满、代理事务完成、被代理人取消委托、代理人辞去委托、代理人死亡。但被代理人死亡未必导致委托代理关系终止,除非有如下五种情形:(1)代理人不知道被代理人死亡;(2)被代理人的继承人均予以承认代理行为;(3)被代理人与代理人约定到代理事项完成时代理权终止;(4)在被代理人死亡前已经进行而在被代理人死亡后为了被代理人的继承人的利益继续完成的事项;(5)作为被代理人或者代理人的法人终止。综上分析,选 B 项。【知识模块】 民法学11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本题中,甲委托丙转告乙公司其购买电脑的意向,丙并没有独立的意思表示,仅仅是“转达“甲的意思,因此,丙是甲的传达人,故选 C 项。丙不

22、是甲的代理人,因为代理人必须具有独立的意思表示,可是丙并没有独立的意思表示,也不能提出自己的独立意思。不选 A 项。丙不是甲的代表人,因为在民法领域,代表人仅仅适用于法人。根据民法通则第 38 条规定,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组织章程规定,代表法人行使职权的负责人,是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本题中,甲是公民,不是法人,丙不能成为甲的代表人。不选 B 项。丙不是居问人,因为居问人是促成当事人双方达成合同的撮合人,对于双方当事人而言,居问人不代表任何一方当事人,而且也没有独立的意思表示。故排除 D 项。【知识模块】 民法学12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丙对乙的代理权未予否认,构成表见代理。因表见代理产生的

23、法律后果,由本人承担。可见,选 D 项。【知识模块】 民法学13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代理广泛适用于各类民事法律关系,但对于需要本人亲自为之的民事行为,如预约演出、讲演等,不适用代理;对于立遗嘱、结婚登记、收养子女等具有人身性质的行为,都不适用代理。可见,不选 A、C 项。代理的一个重要特征就是代理人在代理权限范围内独立为意思表示,如果意思表示不独立,就不能认定为代理,如捎口信,传达人根本没有自己独立的意思。可见,不选 B 项。只有 D项表述可以适用代理。【知识模块】 民法学14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代理最基本的特征就是代理人以被代理人名义为民事法律行为,其法律后果由被代理

24、人承受,只有 D 项表述符合代理的这一基本特征。 A 项表述的情形为一般性的生活事务,不具有法律意义。B 项表述的情形为传达行为。C 项表述的情形为代表行为。【知识模块】 民法学15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下列情形适用 1 年的诉讼时效:(1)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2)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注意:不是产品质量不合格,因为因产品质量不合格提起诉讼的时效期间为 2 年);(3)延付或拒付租金的 (注意:延付或拒付的是租赁合同的租金,而不是货款、借款等);(4)寄存财物被丢失或损毁的(注意:丢失或者毁损的是寄存的财物,而不是一般保管合同、仓储合同中的财物或其他财物)。可见,选 C

25、 项。【知识模块】 民法学16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根据民法通则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第 13 条规定,下列事项之一,人民法院应当认定与提起诉讼具有同等诉讼时效中断的效力:(1)申请仲裁; (2)申请支付令;(3)申请破产、申报破产债权;(4)为主张权利而申请宣告义务人失踪或死亡;(5)申请诉前财产保全、诉前临时禁令等诉前措施;(6)申请强制执行;(7)申请追加当事人或者被通知参加诉讼;(8)在诉讼中主张抵销;(9)其他与提起诉讼具有同等诉讼时效中断效力的事项。据此,不选 A、B、C 项。根据上述司法解释第 16 条规定,义务人作出分期履行、部分

26、履行、提供担保、请求延期履行、制订清偿债务计划等承诺或者行为的,应当认定为当事人一方“同意履行义务“。据此规定,D 项表述的情形也能引起诉讼时效中断,但该情形并非属 F“起诉”的范围,而是属于 “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的范围。【知识模块】 民法学17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根据民法通则第 139 条规定,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 6 个月内,因不可抗力和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根据民通意见第172 条规定,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 6 个月内,权利被侵害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法定代理人,或者法定代理人死亡、丧失代理权,或者法定代理人本人丧失行为能力的,可以认定

27、为因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适用诉讼时效中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第 20 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民法通则第 139 条规定的“其他障碍“,诉讼时效中止:(1)权利被侵害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法定代理人,或者法定代理人死亡、丧失代理权、丧失行为能力;(2)继承开始后未确定继承人或者遗产管理人;(3)权利人被义务人或者其他人控制无法主张权利;(4)其他导致权利人不能主张权利的客观情形。【知识模块】 民法学18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第 2 条规定,当事

28、人违反法律规定,约定延长或者缩短诉讼时效期间、预先放弃诉讼时效利益的,人民法院不予认可。可见,A 项表述正确。根据上述司法解释第 7 条规定,享有撤销权的当事人一方请求撤销合同的,应适用合同法第 55 条关于 1 年除斥期间的规定。对方当事人对撤销合同请求权提出诉讼时效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合同被撤销,返还财产、赔偿损失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从合同被撤销之日起计算。故 B 项表述错误。根据上述司法解释第 8、9 条规定,对不当得利请求权、无因管理产生的损害赔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除了明确其知道或应当知道请求权发生的事实之外,同时必须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对方当事人或管理人,故 C 项表述错误,正

29、确的表述应为“从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管理人及损害事实之日起计算”。根据上述司法解释第 22 条规定,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作出同意履行义务的意思表示或者自愿履行义务后,又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进行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据此,D 项表述错误。【知识模块】 民法学19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乙向甲主张权利,构成乙诉讼时效的中断,而不是中止,故 B 项表述错误。乙、丙之间并未构成连带债权人,所以丙的诉讼时效不受乙主张的影响,故 A 项表述错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第 19 条规定,债权转让的,应当认定诉讼时效从债权转让通知到达债务

30、人之日起中断。据此,D 项表述正确,C 项表述错误。【知识模块】 民法学20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根据民法通则第 139 条规定,适用诉讼时效中止的时间条件就是在诉讼时效期间进行的最后 6 个月内才能发生诉讼时效中止的效力,而在诉讼时效进行最后 6 个月之前的期间,即便出现诉讼时效中止的法定事由,诉讼日寸效也不中止。故选 D 项。【知识模块】 民法学多项选择题第 51-55 小题,每小题 2 分,共 10 分。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至少有两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的字母涂黑。多选、少选或错选均不得分。21 【正确答案】 A,C【试题解析】 张某与李某达成的赠与

31、电脑的合同是以李某的女儿考上大学作为该合同生效的条件的,故该法律行为为附条件民事法律行为。故选 A 项。根据合同法第 185 条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据此,赠与合同为诺成合同,而不是实践合同。故选 C 项,排除 D 项。本题所涉及的合同不是为第三人利益订立的合同,因为李某是其女儿的法定代理人,并不存在第三人。故排除 B 项。【知识模块】 民法学22 【正确答案】 B,C【试题解析】 A 项错在:在因重大误解、显失公平的民事行为中,各方当事人都享有撤销权,在因欺诈、胁迫、乘人之危而为的民事行为中,撤销权只归受损害的一方。D 项错在:当事人一般

32、须向人民法院提出撤销权申请。【知识模块】 民法学23 【正确答案】 C,D【试题解析】 因重大误解而订立的合同属于可撤销合同,对于因重大误解而订立的合同,双方当事人都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变更或撤销。故选C、D 项。【知识模块】 民法学24 【正确答案】 B,C,D【试题解析】 意思表示是由目的意思、效果意思和表示行为三要素构成的,其中,目的意思是意思表示成立的基础要素,效果意思也必须以目的意思为基础。可见,A 项表述错误。事实行为不以意思表示为构成要素,因而事实行为又称为 “非表意行:为“。可见,B 项表述正确。民事法律行为必须有意思表示,意思表示真实是民事法律行为的构成要素之一。

33、可见,C 项表述正确。意思与表示不一致主要包括虚假表示、伪装表示、隐藏表示、错误和误传五种情形。可见,D 项表述正确。【知识模块】 民法学25 【正确答案】 C,D【试题解析】 商业借款合同属于诺成合同,而民间借款合同属于实践合同。不选A 项。质押合同属于诺成性民事法律行为,至于移转质物的占有,属于物权公示的问题,与该质押合同的效力无关。不选 B 项。定金担保自交付定金之日起生效,故定金担保属于实践合同。可见,选 C 项。保管合同自交付保管物时生效,故保管合同为实践合同。可见,选 D 项。【知识模块】 民法学26 【正确答案】 C,D【试题解析】 滥用代理权的行为包括自己代理、双方代理和代理人

34、与当事人恶意通谋损害被代理人的利益三种情形。对于滥用代理权而签订的合同,因损害被代理人利益而无效。本题中,A 项表述为自己代理,B 项表述为双方代理。故不选A、B 项,选 C、D 项。【知识模块】 民法学27 【正确答案】 A,B,C,D【试题解析】 根据民通意见第 82 条规定,被代理人死亡后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委托代理人实施的代理行为有效:(1)代理人不知道被代理人死亡的;(2)被代理人的继承人均予承认的;(3)被代理人与代理人约定到代理事项完成时代理权终止的;(4)在被代理人死亡前已经进行、而在被代理人死亡后为了被代理人的继承人的利益继续完成的。据此,备选项应全选。【知识模块】 民法学28

35、 【正确答案】 A,D【试题解析】 无权代理未必是无效代理,如表见代理属于无权代理,但却属于有效代理,无权代理经本人追认后也产生有权代理的法律效果。可见,A 项表述正确,B 项表述错误。无权代理不同于无权处分,一个是代理行为,一个是处分行为,不能等同。故 C 项表述错误。无权代理中享有追认权的人只能是本人 (被代理人),而不是其他人。可见,D 项表述正确。【知识模块】 民法学简答题第 56-57 小题,每小题 6 分。共 12 分。请将答案写在答题纸指定位置上。29 【正确答案】 民事法律行为是指民事主体以意思表示的方式设立、变更或者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行为。民事法律行为具有如下特征:(1)民事

36、法律行为应是民事主体实施的以发生民事法律后果为目的的行为。民事法律行为是设立、变更、终止某种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关系,并能够引起行为人预期的法律后果。不产生民事权利义务关系,就不是民事法律行为;有的行为虽然能够产生一定的权利义务关系,但并不是行为人所预期的或者正好相反,也不是民事法律行为。(2)民事法律行为应是以意思表示为构成要素的行为。意思表示是民事法律行为的基本构成要素,没有意思表示就没有民事法律行为。(3)民事法律行为应是合法行为。合法性是民事法律行为的本质特征,不具有合法性的民事行为不是民事法律行为。【知识模块】 民法学30 【正确答案】 意思表示是指行为人把进行某一民事法律行为的内心效

37、果意思,以一定的方式表达于外部的行为。意思表示具有如下构成要素:(1)目的意思。目的意思是指明民事行为具体内容的意思要素,它是意思表示据以成立的基础。不具备目的意思,或者目的意思不完整,或者目的意思有矛盾的表示行为,不构成意思表示。(2)效果意思。效果意思是指意思表示人使其表示内容引起法律上效果的意思要素,即具有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意图。效果意思促成意思表示的形成,最后实现民事法律行为的效果。(3)表示行为。表示行为是指将内心意思以一定方式表现于外部,并足以为外界客观理解的行为要素。没有表示行为,即使有了内心效果意思,也不能将其客观化,而无法取得法律效果。因此,表示行为是意思表示不可

38、缺少的客观要素。【知识模块】 民法学31 【正确答案】 附条件民事法律行为是指双方当事人在民事法律行为中设立了一定的事由作为条件,以该条件的成就与否(是否发生)作为决定该民事法律行为产生或解除根据的民事法律行为。附条件民事法律行为所附条件具有如下特点:(1)所附条件应当是将来发生的事实,具有未来性。(2)所附条件应当是将来可能发生也可能不发生的事实,具有或然性。(3)所附条件应当是当事人选定或者商定的事实,具有非法定性。条件的非法定性决定了法律的直接规定不得作为法律行为所附条件。(4)所附条件应当是合法的事实,具有合法性。条件的合法性决定了违法和违反公序良俗的行为不得作为所附条件。但当事人以约

39、定不为违法行为作为停止条件,或者以为违法行为作为解除条件,属于有效的附条件。【知识模块】 民法学案例分析题第 60 小题,15 分。请将答案写在答题纸指定位置上。【知识模块】 民法学32 【正确答案】 甲、乙签订的赠与协议无效,因为该协议名义上是赠与合同,但实际上是买卖合同,因此,该赠与协议意思表示不真实,且甲、乙签订房屋赠与协议的目的是为了逃避缴纳房产税,其实质是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故为无效。【知识模块】 民法学33 【正确答案】 法院应当宣告该赠与协议无效,并撤销公证和登记手续,对于双方刻意规避法律所应当缴纳的房产税,应当依法予以追缴。【知识模块】 民法学论述题34 【正确答案】 (1

40、)民事法律行为是指民事主体以意思表示的方式设立、变更或者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行为。(2)民事法律行为的成立,是指符合民事法律行为的构成要素的客观情况。民事法律行为成立要件可分为一般成立要件和特别成立要件。1)民事法律行为的一般成立要件是指民事行为成立所必不可少的共同要件。民事法律行为的一般成立要件包括:当事人。任何民事法律行为不能没有当事人,没有当事人就无人作出意思表示。意思表示。没有意思表示不构成民事法律行为,即民事法律行为不能没有意思表示。标的。标的是指行为的内容,即行为人通过其行为所要达到的效果。2)民事法律行为的特别成立条件,是指成立某一具体的民事法律行为,除了须具备一般条件外,还须具备

41、其他的特殊事实要素。如实践性行为以交付标的物为特别成立要件;当事人约定合同必须采取书面形式为成立要件的,则采取书面形式为合同成立的特别要件。(3)民事法律行为只有具备如下四个要件才能生效:1)行为人合格。行为人合格是指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当事人具有民事行为能力是民事法律行为的首要条件。法律行为以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为基本要素,具有健全的理智,是作出合乎法律要求的意思表示的基础。因此,行为人必须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就自然人而言,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以自己的行为取得民事权利、履行民事义务;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只能从事与其年龄、智力和精神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活动;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原则上不能独立

42、实施民事行为。不具有相应的行为能力的人所从事的民事行为,未经其法定代理人追认的,自始不发生效力。但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可独立实施单纯获得利益的民事行为。2)行为人意思表示真实。意思表示真实,包括两个方面的含义:一是要求行为人的外部表示与其内心的真实意思相一致。二是当事人是在意志自由的前提下,进行意思表示的状态。对于因欺诈、胁迫、乘人之危、重大误解等导致行为人的行为与其内在意思不一致的,应根据不同的情况,认定为无效或者可撤销。将意思表示真实作为民事法律行为的生效条件,是为了更好地贯彻意思自治原则。3)行为内容合法。民事法律行为是合法行为,因而不违反法律和公序良俗是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的条件之一。民事法律行为的生效必须以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为前提,否则只能成为无效的或可撤销的民事行为。进行民事行为的行为人具有相应的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的有效条件,都出于法律的直接规定,也是法律行为必须合法所要求的内容。此外,将不违反公序良俗(或者称为社会公共利益)作为民事法律行为的有效条件,弥补了社会发展使民法调整出现的漏洞和不足,也有利于真正体现社会公共利益的客观发展要求。4)行为形式合法。民事法律行为必须采取法律规定的形式。对于要式法律行为,如果没有采取相应的形式,该行为无效;对于不要式法律行为,当事人采取的合法允许的形式皆为合法。【知识模块】 民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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