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律硕士专业基础课(民法学)模拟试卷 71 及答案与解析一、单项选择题1 人身权是一种( ) 。(A)相对权(B)绝对权(C)形成权(D)期待权2 以下人身权中属于身份权的是( )。(A)署名权(B)姓名权(C)名誉权(D)生命权3 李某冒充著名电影演员刘某招摇撞骗,李某的行为侵害了刘某的( )。(A)名誉权(B)肖像权(C)姓名权(D)名称权4 下列权利中不属于身份权的是( )。(A)探望权(B)监护权(C)署名权(D)荣誉权5 下列选项中属于一般人格权的是( )。(A)名誉权(B)名称权(C)隐私权(D)尊严权6 某照相馆利用公民甲的肖像做广告,则照相馆的行为侵犯了甲的( )。(A)肖像权
2、(B)隐私权(C)名誉权(D)身体权7 甲捏造事实称乙与他人通奸怀孕,则甲侵犯了乙的( )。(A)名誉权(B)荣誉权(C)隐私权(D)贞操权二、辨析题8 日常生活中我们经常发现在洗衣店的告示中贴有“洗衣物被盗,按洗衣费的110 倍赔偿” 的条款,试用合同法理论对该条款加以评析。9 有的学生说:“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行为无效。” 试用民法原理和有关法律规定对该说法加以辨析。10 有的学生说:“ 无权处分即为无效。 ”试用民法原理和有关法律规定对该说法加以辨析。11 有的学生说:“ 债是特定的当事人之间请求为特定行为的民事法律关系。因此,债只能约束债权人和债务人,在任何情况下,债对第三人
3、都不发生法律效力。”试用合同法原理和有关合同法规定对该说法加以辨析。12 民间有所谓“ 一手交钱,一手交货 ”的说法,试用合同法原理和有关法律规定对该说法加以辨析。13 有的学生说:“ 保证人享有先诉抗辩权。 ”试用合同法原理和有关合同法规定对该说法加以辨析。14 “合同成立后,当事人不履行义务的,应当依法承担违约责任。” 试用民法原理和有关法律规定对该说法加以辨析。15 “一旦缔约当事人不再发生实际的接触,就不会产生任何民事责任,这是由合同的相对性决定的。” 试用民法原理和有关法律规定对该说法加以辨析。三、法条分析题16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 66 条规定:“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
4、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请运用民法原理分析:(1)本条规定的是民法中的何种制度? 该制度的含义是什么?(2)试分析该制度的构成条件。(3)试分析该制度的法律效力。17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 68 条规定:“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一)经营状况严重恶化;(二)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三)丧失商业信誉;(四)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当事人没有确切证据中止履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请运用民法原理分析:(1)本条规定的是民法中
5、的何种制度? 该制度的含义是什么?(2)试分析该制度的构成条件。(3)试分析该制度的法律效力。18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 107 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请运用民法原理分析:(1)本条规定的是民法中的何种制度? 该制度的含义是什么?(2)试分析该制度的法律特征。(3)试分析该制度的构成要件。(4)试分析该制度的主要责任承担方式。19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 74 条规定:“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
6、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请运用民法原理分析:(1)本条规定的是民法中的何种制度? 该制度的含义是什么?(2)试分析该制度的成立条件。(3)试分析该制度的法律效力。20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 133 条规定:“标的物的所有权自标的物交付时起转移,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请运用民法原理分析: (1)本条规定的是民法中的何种制度? 该制度的含义是什么?(2)何谓交付 ?交付规则在合同法中适用情形如何?(3)合同法规定该制度的意义是什么
7、?(4)试分析该制度的法律后果。四、案例分析题21 甲与乙签订一房屋买卖合同,甲交付房屋、乙支付价金,但未到房屋管理部门登记。后甲将房屋转卖于丙并履行了登记手续,在丙未支付价金时,甲亦未将房屋腾空。丙起诉甲,要求交付房屋,甲反诉丙,请求法院宣判甲、丙合同无效。请提出你的意见并说明理由。22 甲和乙工厂订立一份买卖汽车的合同,约定由工厂在 6 月底将一部行驶 3 万公里的卡车交付给甲,价款 3 万元。甲交付定金 5 000 元,交车后 15 日内余款付清。合同还约定,工厂晚交车一天,扣除车款 50 元,甲晚交款一天,应多交车款 50 元;一方有其他违约情形,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6 000 元。合
8、同订立后,该卡车因外出运货耽误,未能在 6 月底以前返回。7 月 1 日,卡车在途经山路时,因遇暴雨,被一块落下的石头砸中,车头受损,工厂对卡车进行了修理,于 7 月 10 日交付给甲。10 天后,甲在运货中发现卡车发动机有毛病,经检查,该发动机经过大修理,遂请求退还卡车,并要求工厂双倍返还定金,且支付 6 000 元违约金,赔偿因其不能履行对第三人的运输合同而造成的经营收入损失 3 000 元。工厂意识到对自己不利,即提出汽车没有办理过户手续,合同无效,双方只需返还财产。问:(1)甲、乙签订买卖合同的效力如何? 为什么?(2)本案应如何处理 ?为什么?23 A 市甲公司从 B 市乙公司购买电
9、脑 100 台,由乙于 20 日后送货上门。甲欠同市丙公司债款,久拖不还。当此批电脑运至 A 市时,被丙所派人员以欺骗手段截留以抵债款。甲因未收到电脑,请求乙继续履行,并赔偿相关损失。而乙则认为已依约履行完毕,双方发生争议。经查,乙的司机在未认真核实收货人身份的前提下即予交货。请根据民法原理评析本案,并阐明理由。24 甲向乙借款 10 万元,合同约定还款期限为 2 年,利息为同期存款利率的 2 倍。合同到期后,甲无力还款,遂拍卖自己的财产。丙寻机便以远低于市场价的价格从甲处购买了甲的财产。这期间,甲的祖父去世,留给甲一笔价值 11 万元的遗产,甲心灰意冷放弃继承该笔遗产。后经核算,甲的财产共拍
10、卖得款 6 万元。乙得知丙购买财产的情况后,要求甲收回财产,重新拍卖。同时,甲的另一个债权人丁,也主张用拍卖的钱来偿还甲欠自己的 2 万元债务。问:(1)乙是否可以请求法院撤销甲和丙之间的买卖合同?为什么?(2)乙可否主张自己请求在先而对抗丁的债权? 为什么?(3)乙能否主张对甲放弃继承权的行为进行撤销?为什么?25 一天晚上,某市居民李某家中的电话突然不能通话,李某十分着急,他立刻与该市电信局联系,查询原因,得知因其逾期交费而被停机。李某认为电信局停机不合理。电信局提出,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的规定,用户不按时交纳电话费,电信局有权停机;在用户安装电话时,电信局曾给每一个用户开出一个收据,收据的反
11、面都印有“用户须知 ”,其中所列有一条规定,即 “用户不按时交纳电话费,电信局有权停机”。李某认为,他没有注意到收据反面印有“ 用户须知 ”,即使知道,停机也是不合理的。李某认为,电信局停机使其遭受巨大损失,要求赔偿,遭到电信局拒绝,李某遂起诉到法院。问:(1)如何看待本案的性质?(2)对本案应如何处理 ?26 努仁公司因为业务需要,急需一批电脑,公司董事长张某便将这件事告诉了他的朋友孙某。孙某找到海王电脑公司,在努仁公司不知情的情况下,以努仁公司的名义与海王电脑公司订立了电脑买卖合同,合同金额为 80 万元,并约定于 7 月 20日交货。合同签订后的第三天,海王电脑公司向张某发出确认书要求努
12、仁公司对该合同加以确认。董事长张某在确认书上表明同意孙某与海王电脑公司签订的买卖合同,但希望交货日期改为 6 月 12 日,并由海王电脑公司亲自送货上门。海王电脑公司收到确认书后,表示同意董事长张某的请求。6 月 11 日,努仁公司收到了海王电脑公司的同意书。6 月 10 日,海王电脑公司将该批电脑交付铁路部门运输,由于泥石流使 71 台电脑毁损,6 月 12 日,努仁公司仅仅收到 29 台电脑。之后,努仁公司以海王电脑公司违约为由拒绝付款,海王电脑公司以努仁公司不支付价款为由向法院起诉。问:(1)孙某与电脑公司订立的买卖电脑合同的效力如何?为什么?(2)在努仁公司更改交货日期后,孙某与电脑公
13、司订立的买卖电脑合同的效力如何?为什么?(3)如何认定努仁公司更改交货日期的法律性质?为什么?(4)努仁公司于 6 月 11 日收到海王电脑公司的同意书,会产生何种法律后果?为什么?(5)71 台电脑毁损、灭失的风险应该由谁承担? 为什么?27 甲公司向乙公司购买一批货物,价值 200 万元,合同约定:甲公司先预付货款35 万元,其余的 65 万元在提货后一年之内付清;丙公司承担保证责任,如甲公司到期无力还款,由丙公司向乙公司偿还全部借款。但合同没有约定保证范围。提货一个月后,甲公司在征得乙公司同意后,将 65 万元的债务转移给欠自己 70万元货款的丁公司,丙公司对此完全不知情。债务清偿期届满
14、之后,乙公司要求丁公司偿还 65 万元的货款及利息,而这时丁公司因违法经营被依法查处,财产经强制执行被没收。于是,乙公司诉至法院,要求丙公司承担保证责任,丙公司拒绝承担保证责任。问:(1)丙公司承担保证责任的方式是什么? 为什么?(2)丙公司担保责任的范围如何确定? 为什么?(3)甲公司转让债务的行为是否有效? 为什么?(4)丙公司是否继续承担保证责任?28 1999 年 10 月 2 日,A 市甲商贸公司将盖有本单位公章的介绍信和空白合同书以及 10 万元定金交给公司职员楚某,委托其到相邻 B 市的乙商场购买空调 100 台,声明每台定价不得超过 4 000 元。10 月 3 日,楚某找到乙
15、商场,出具了甲商贸公司的已添上购买空调内容的介绍信和空白合同书,声称欲与乙商场签订一份 100 台空调的购销合同。乙商场经过审查,认为楚某出具的介绍信及空白合同书均盖有甲商贸公司的公章,且真实无误,遂确信其有代理权。经过一番磋商,乙商场坚持空调的最低价为每台 4 200 元,楚某觉得甲商贸公司仍有利可图,便应允成交,由甲商贸公司向乙商场购买空调 100 台,单价为每台 4 200 元,并当日支付定金 10 万元,乙商场应该代办托运,并于 10 月 7 日交货,10 月 10 日付款。双方还约定,如果任何一方违约,都要向对方支付 7 万元违约金。签约后,乙商场即组织货源,在10 月 6 日将货交
16、给 B 市第三运输公司承运。运货途中,第三运输公司司机韩某发现空调美观,便私自拿出一台以 4 200 元的价格卖给了搭车同去 A 市的表弟史某,货按时到达甲商贸公司。10 月 12 日,韩某将 4 200 元现金交给了甲商贸公司,甲商贸公司确认了买卖合同效力的合法性。10 月 14 日,甲商贸公司以楚某签订合同超越当初所授权的价格为由拒绝支付“超出” 部分的货款,为此乙商场诉至法院,要求甲商贸公司偿付拖欠的货款及逾期付款的违约金。问:(1)如果乙商场要求甲商贸公司付款,甲商贸公司能否主张买卖合同无效?为什么?(2)空调的所有权何时起发生转移? 为什么?(3)如何认定韩某将一台空调销售给其表弟的
17、行为?为什么?(4)乙商场是否有权要求甲商贸公司支付拖延款项并承担违约责任?(5)如何认定楚某与乙商场约定定金的效力? 为什么?(6)乙商场是否有权要求甲商贸公司既支付违约金,又不予以返还定金?为什么?29 某出版社发行新版金庸全集,甲购得一套。乙在甲处看到此套书,感觉不错,但若自己前去购买,又嫌麻烦,便与甲协商转让事宜。2013 年 8 月 1 日,甲、乙签订合同,约定乙支付甲 900 元,而甲须于 2013 年 9 月 6 日前交于乙一套金庸全集,除此之外无特别约定。当时乙便将 900 元交给了甲,甲便打算到时将其所购买的金庸全集交给乙即可。2013 年 8 月 2 日,甲家因遭雷击引发火
18、灾,致使置于书架之上的金庸全集被火烧毁。问:(1)金庸全集 被火烧毁之后,甲、乙之间的合同效力如何?为什么?(2)金庸全集 被火烧毁之后,甲或乙能否单方解除合同?为什么?(3)若甲、乙当初约定,甲应将其购买的那一套金庸全集交付给乙。则该套书被毁后,甲或乙能否单方解除合同?为什么?30 赵某孤身一人,因外出打工,将一祖传古董交由邻居钱某保管。钱某因结婚用钱,情急之下谎称该古董为自己所有,卖给了古董收藏商孙某,得款 1000 元。孙某因资金周转需要,向李某借款 20 000 元。双方约定,将该古董押给李某,如孙某到期不回赎,古董归李某所有。在赵某外出打工期间,其住房有倒塌危险,因此房与钱某的房屋相
19、邻,如该房屋倒塌,有危及钱某房屋之虞。钱某遂请施工队修缮赵某的房屋,并约定,施工费用待赵某回来后由赵某付款。房屋修缮以后,因遇百年不遇的台风而倒塌。年末,赵某回村,因古董和房屋修缮款与钱某发生纠纷。问:(1)钱某与孙某之间的买卖合同效力如何? 为什么?(2)孙某能否取得该古董的所有权? 为什么?(3)孙某将古董当给李某,形成何种法律关系?(4)孙某与李某之间约定孙某到期不回赎,古董归李某所有,该约定效力如何?为什么?(5)钱某请施工队加固赵某的房屋,这一事实在钱某和赵某之间形成何种法律关系?若赵某拒绝向施工队付款,施工队应向谁请求付款? 为什么?法律硕士专业基础课(民法学)模拟试卷 71 答案
20、与解析一、单项选择题1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人身权属于绝对权的范畴。【知识模块】 民法学2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身份权包括配偶权、亲属权、监护权、探望权、扶养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身份权包括署名权、发明权、发表权、作品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等。【知识模块】 民法学3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李某冒充刘某招摇撞骗,本意不在于侵犯刘某名誉,故定侵犯姓名权为宜。公民不享有名称权,故谈不上对名称权的侵犯。名称权是法人、个体工商户、私营独资企业、个人合伙等享有的一种人格权。【知识模块】 民法学4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荣誉权属于人格权。【知识模块】 民法学5 【正确答案】
21、D【试题解析】 一般人格权包括人格独立、人格自由、人格尊严三项权利,其余的人格权都是具体人格权。【知识模块】 民法学6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依据现行法律规定,侵犯肖像权必须以营利为目的作为构成要件。未经公民同意利用其肖像做广告、商标、装饰橱窗等,应当认定侵犯公民肖像权的行为。【知识模块】 民法学7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侵犯名誉权所宣扬的内容是捏造的、虚构的,而侵犯隐私权所宣扬的内容是真实的。【知识模块】 民法学二、辨析题8 【正确答案】 (1)该条款应当属于无效条款。该条款反映了格式条款的效力问题。格式条款,是指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
22、。(2)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虽然具有简化缔约程序、节约交易成本的好处,但内容常常显失公平。合同作为双方法律行为,要求反映当事人的真实意思,并体现公平原则。单就本题而言,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所穿的衣物价格也在上涨,有的衣服价格昂贵,因此,如果按照洗衣店所提供的条款处理,无疑是加重了顾客的责任,减轻了洗衣店应当承担的赔偿责任,这就会造成显失公平的后果。可见,洗衣店所提供的格式条款免除自己的合同责任,就违反了承揽合同中定作人的最基本的义务。(3)根据合同法 的规定,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守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请对方注意限制或免除其责任的条款。(4)格式条款具有
23、免除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等情形的,该条款无效。洗衣店的告示实质是完全免除自己的责任,因此,该格式条款应当是无效的。【知识模块】 民法学9 【正确答案】 (1)该说法是不正确的。(2)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纯获利益的行为和本人能够认知的行为有效。(3)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合同行为,在法定代理人没有依法追认之前,其效力处于不确定状态,合同属于效力待定合同。(4)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非合同民事行为,应当认定为无效。【知识模块】 民法学10 【正确答案】 (1)该说法不完全正确。(2)行为人实施的无权处分行为,在权利人追认之前,其效力应当处于不确定状态,即效
24、力待定状态。(3)在买卖合同中,出卖人对标的物没有所有权或者处分权而实施处分行为的,应当认定为有效。【知识模块】 民法学11 【正确答案】 (1)该说法不完全正确。(2)正确的一面: 债是特定的当事人之间请求为特定行为的民事法律关系,债只对特定的当事人有效。债是相对人之间的法律关系,具有相对性,其效力一般不涉及第三人。(3)不正确的一面: 在特定情形下,债对第三人会发生效力。 在构成对债的相对性突破的情况下,债会对第三人发生效力。【知识模块】 民法学12 【正确答案】 (1)该说法不完全正确。(2)正确的一面: “一手交钱,一手交货”表明,双方当事人应当同时履行,没有履行先后顺序之分,这是同时
25、履行抗辩权的要求。(3)不正确的一面: 该说法仅适用于买卖合同,而对租赁合同、委托合同等并不以货物为标的的合同不适用。该说法仅适用于双务合同,对于单务合同,仅存在“交钱”或“交货”的情形。对于不以金钱作为结算手段的合同,该说法也不适用。【知识模块】 民法学13 【正确答案】 (1)该说法不完全正确。(2)先诉抗辩权是指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仲裁并对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可以拒绝对债务人承担责任的权利。(3)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享有先诉抗辩权,从这一层面而言,该说法是正确的;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不享有先诉抗辩权,从这一层面而言,该说法是不正确的。【知识模块】 民法学14 【正
26、确答案】 (1)该说法不完全正确。(2)正确的一面: 合同成立并生效后,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应依法承担违约责任。合同成立并生效后,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应当依法承担违约责任。(3)不正确的一面: 合同成立并生效后,当事人违反因诚实信用原则产生的附随义务的,不承担违约责任,但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该损失并非因违约所致。合同成立但未生效,给对方造成信赖利益损失或者违反先合同义务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而不是违约责任。合同成立后,因存在合同无效或被撤销事由而使合同归于无效的,如果存在损失,当事人应当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而不是违约责任。【知识模块
27、】 民法学15 【正确答案】 (1)这种说法不完全正确。(2)正确的一面:一般而言,基于合同的相对性,合同关系结束,当事人退出合同领域,合同上的权利义务关系归于消灭,当事人之间不会再产生民事责任,尤其是合同责任。(3)不正确的一面: 合同关系结束后,合同义务包括主合同义务和从合同义务归于消灭,但基于诚实信用原则产生的后契约义务可能还会继续存在,若因违反后契约义务致使原合同另一方当事人损失的,应当负损害赔偿责任。当事人缔约后,因合同归于无效或被撤销导致损失发生的,当事人应当承担缔约过失责任。【知识模块】 民法学三、法条分析题16 【正确答案】 (1)该条是关于同时履行抗辩权的规定。同时履行抗辩权
28、是指双务合同的当事人在没有约定履行顺序或约定应同时履行的情况下,一方当事人在对方未为对待给付之前,得拒绝履行自己债务的权利。同时履行抗辩权有利于当事人在对方未为对待给付时通过拒绝履行而免受损害。(2)同时履行抗辩权的构成条件有: 须当事人就同一双务合同互负债务; 须双方互负的债务均届至清偿期;须对方未履行债务或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 须对方的对待给付是可能履行的。(3)同时履行抗辩权属于延期抗辩权,其效力表现在:在对方未履行或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拒绝履行自己债务的权利。如果对方履行了债务,该权利即消灭。【知识模块】 民法学17 【正确答案】 (1)该条是关于不安抗辩权的规定。不安抗辩权是指在
29、双务合同中,先履行一方在有证据证明后履行一方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情况下,可暂时中止履行的权利。不安抗辩权有助于平衡当事人的利益和避免先履行方因自己的履行造成不应有的损失。(2)不安抗辩权的构成条件有: 当事人基于同一双务合同互负债务; 主张不安抗辩权的一方应当先履行债务且其债务已届至清偿期;先履行一方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履行能力明显降低,有不能为对待给付的现实危险。(3)不安抗辩权属于延期抗辩权,其效力表现在:在具备上述条件时,先履行方有权中止自己的履行,并可要求后履行方提供担保。在后履行一方提供适当担保时,先履行一方应当恢复自己的履行。如果后履行一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而且未
30、提供适当担保的,先履行一方可以解除合同。【知识模块】 民法学18 【正确答案】 (1)本条规定的是违约责任。违约责任是指当事人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合同义务而应承担的民事责任。(2)违约责任具有如下特征: 违约责任属于民事责任。 违约责任具有相对性。违约责任是当事人不履行合同债务而产生的责任。 违约责任是一种财产性的民事责任。违约责任具有一定的任意性,可由当事人在法定范围内约定。(3)违约责任的构成要件主要包括: 当事人之间存在有效合同。 客观上有违约行为。不存在免责事由。(4)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主要包括: 继续履行。继续履行即强制违约方交付按照合同约定本应交付的标的。我国采取继续履行为主、赔偿为
31、辅的救济原则。继续履行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采取补救措施。采取补救措施具体包括恢复原状,修理、重作、更换,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采取补救措施后还有其他损失的,违约方还应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违约金只有在当事人约定时才适用。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赔偿损失。赔偿损失即违约方以支付金钱的方式弥补受害方因违约行为而遭受的损失。【知识模块】 民法学19 【正确答案】 (1)该条是关于债权撤销权的规定。撤销权是指债权人享有的依诉讼程序申请法院撤销债务人实施的损害债权行为的权利。(2)撤销权的成立条件因债务人所为的行为系无偿或有偿的不同而有所不同。
32、若为无偿行为,只需具备客观要件;若为有偿行为,则需同时具备客观要件与主观要件。客观要件包括:债务人实施一定的处分财产的行为。 债务人的处分行为已经发生效力。债务人的行为已给债权人造成损害。主观要件是指债务人实施以明显的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而损害债权人利益的行为时,受让人知道该情形。(3)撤销权的效力表现在:撤销权人以自己的名义通过诉讼程序行使撤销权,其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费用,由债务人负担。法院认定撤销权成立的,债务人处分财产的行为自始无效。债权人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 1 年内行使撤销权。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 5 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知
33、识模块】 民法学20 【正确答案】 (1)该条是关于标的物所有权转移的法律规定。标的物所有权的转移,是指标的物所有权从原所有人手中转移到新的所有人手中。(2)所谓交付,是指标的物置于买受人控制之下的行为。标的物所有权自交付时起转移,除非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3)确认标的物所有权转移时间的意义在于:由此确定所有权的归属和风险承担原则,尤其在确定二重买卖的效力方面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4)标的物一经交付,所有权即发生转移的法律后果,此后所发生的权属争议和风险,都应由转移时间确定。【知识模块】 民法学四、案例分析题21 【正确答案】 (1)甲、乙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有效。该合同订立时主体合
34、格、意思表示真实、内容合法,其他方面也符合法律的有关规定,属于合法有效的合同。虽然甲、乙二人没有到房屋管理部门办理登记,但登记并不是合同的生效要件,当事人也未约定以登记作为房屋买卖合同的生效要件,故该买卖合同有效。(2)甲、丙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有效。该合同订立时主体合格、意思表示真实、内容合法,其他方面也符合法律的有关规定,属于合法有效的合同。(3)丙取得标的物的所有权。因为甲、丙之间已经办理登记,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对于不动产所有权变动的,以登记作为所有权转移的标志。(4)甲应当向乙承担违约责任。因其“ 一房二卖”和没有办理登记并转移所有权使甲构成违约。【知识模块】 民法学22 【正确答案
35、】 (1)甲、乙之间签订买卖合同为有效合同,该合同订立时主体合格、意思表示真实、内容合法、其他方面也符合法律的有关规定,属于合法有效的合同。(2)第一,虽然甲、乙没有到汽车管理部门办理登记,但登记并不是合同的生效要件,当事人也未约定以登记作为汽车买卖合同的生效要件,故该买卖合同有效。工厂提出买卖合同无效的主张不能成立。第二,工厂没有按照约定日期交付汽车,构成违约,因此应当依据甲、乙之间的约定相应扣除车款 450 元。第三,工厂交付的汽车质量不符合约定,应当依法承担违约责任。第四,定金和违约金条款不能并行适用,甲只能选择其一适用。【知识模块】 民法学23 【正确答案】 (1)甲、乙之间签订的买卖
36、合同为有效合同,该合同订立时主体合格、意思表示真实、内容合法、其他方面也符合法律的有关规定,属于合法有效的合同。(2)甲、乙之间约定送货上门,乙应当依据该约定,将货物运抵甲处。但乙违反该约定,构成违约,应当依法承担违约责任。(3)甲、丙之间抵销债款的行为无效。根据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抵销债务应当通知对方,通知自到达对方时生效,可是丙行使抵销权的行为并没有通知甲,所以该抵销行为无效。(4)乙应当承担继续履行并赔偿甲损失的违约责任。(5)因甲、丙之间的抵销行为无效,因此,丙占有电脑的行为没有法律根据,乙有权依据不当得利请求丙返还电脑。【知识模块】 民法学24 【正确答案】 (1)乙有权请求法院撤销甲
37、和丙之间的买卖合同。因为甲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给丙,且丙对此是知情的,乙有权行使撤销权,撤销该买卖合同。(2)乙不可以主张自己请求在先而对抗丁的债权。因为撤销权的行使对全体债权人发生效力,但任何债权人的债权都没有优先受偿权。(3)乙不能主张对甲放弃继承权的行为进行撤销。因为甲的继承权是专属于甲的权利,具有明显的人身性质。【知识模块】 民法学25 【正确答案】 (1)本案的性质属于因格式合同引起的纠纷。其根据是:其一,该条款是为了反复使用而由一方拟定的;其二,该条款不能与用户协商,因此属于典型的格式条款。(2)“用户须知”中虽然有“用户不按时交纳电话费,电信局有权停机”的规定,但电信局并没
38、有在停机前正式通知或者催告李某及时交费。因此,电信局对于因停机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知识模块】 民法学26 【正确答案】 (1)孙某与电脑公司之间的合同属于效力待定合同。因为孙某是无权代理人,所以,该合同只有经过努仁公司的追认才能有效。(2)孙某与电脑公司订立的买卖电脑合同归于无效。因为努仁公司已经对合同的内容作出了实质性变更。(3)努仁公司更改交货日期是对合同内容的实质性变更。因为交货日期的更改是合同内容的重大事项的变化,属于要约。(4)努仁公司于 6 月 11 日收到海王电脑公司的同意书,产生新的买卖合同成立的法律后果。(5)遭遇泥石流而毁损的电脑的损失由海王电脑公司承担。因为合同约定
39、海王电脑公司亲自送货上门,在没有送货之前,电脑的损失应由海王电脑公司承担。【知识模块】 民法学27 【正确答案】 (1)丙公司的担保是一般保证。借款合同约定,丙公司在甲公司到期无力还款时承担保证责任,此种约定应依法认定为一般保证。(2)丙公司担保责任的范围是甲公司欠乙公司的 65 万元主债务及利息。因为乙公司和丙公司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范围没有明确约定,因此,保证责任的范围应依法确定。(3)甲公司转让债务的行为有效。因为甲公司转让债务已经过债权人乙公司的同意。(4)丙公司不再承担保证责任。因为乙公司同意甲公司转让债务给丁公司,但并未取得保证人丙公司的书面同意,保证人丙公司对未经其同意转让的债务,
40、不再承担保证责任。【知识模块】 民法学28 【正确答案】 (1)买卖合同有效,因为楚某的行为符合表见代理的特征,该行为产生有权代理的法律效果。 (2)空调的所有权自乙商场交付空调于第三运输公司时起发生转移。(3)韩某将空调卖给其表弟的行为属于无权处分行为,无权处分他人财产所订立的合同属于有效合同,且事后甲商贸公司确认了合同的效力,因此,韩某与其表弟达成的买卖空调的合同是有效合同。(4)乙商场有权要求甲商贸公司支付拖延款项并承担违约责任。(5)约定定金数额为 10 万元,这大大超过主债权标的额的 20,因此,超过的部分无效。(6)乙商场的主张不能得到支持。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定金和违约金只能择其一
41、而适用,不能同时适用。【知识模块】 民法学29 【正确答案】 (1)甲、乙之间的合同继续有效。因为金庸全集是种类物,不会因为被烧毁而造成甲、乙之间的合同无法履行,不会影响合同的效力。(2)甲或乙不可以单方解除合同。因为金庸全集被烧毁之后,甲可再行购买一套以继续履行合同,故不会导致合同目的落空,甲或乙当然不可以行使法定解除权。(3)甲或乙可以单方解除合同。因为根据甲、乙的约定,甲所购买的金庸全集为特定物,因不可抗力致使特定物灭失的,合同无法履行,合同目的已经无法实现,因而甲、乙都可以解除合同。【知识模块】 民法学30 【正确答案】 (1)钱某与孙某之间签订的合同为有效合同,虽然钱某只是古董的保管
42、人,而不是所有权人,钱某处分古董的行为为无权处分行为,但该无权处分行为并不影响钱某与孙某之间买卖合同的效力。(2)孙某可以根据善意取得而取得古董的所有权。因为孙某是善意无过失的第三人,而且其支付对价而取得古董。同时,钱某对古董的占有是基于所有人赵某的意思,而不属于非基于所有人意思的占有。孙某的取得行为符合善意取得的条件。(3)孙某将古董当给李某,两者之间形成动产质押的法律关系。(4)孙某与李某之间有关孙某到期不回赎、古董归李某所有的约定,属于“流质契约”,根据 担保法的规定,出质人和质权人在合同中不得约定在债务履行期届满质权未受清偿时,质物的所有权转移为质权人所有。因此,孙某与李某之间的约定无效。(5)钱某请施工队加固赵某的房屋,这一事实在钱某与赵某之间形成无因管理法律关系。若赵某拒绝向施工队付款,施工队应向钱某请求付款。因为钱某是施工合同的当事人。【知识模块】 民法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