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律硕士专业基础课(民法学)模拟试卷 95 及答案与解析单项选择题第 31-50 小题,每小题 1 分。共 20 分。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的字母涂黑。1 依法可以转让的人格权是( )(A)监护权(B)肖像权(C)名称权(D)姓名权2 2012 年以来,石油系统先后出现多人贪污腐败。李某于是在某报刊上发表时事发章,题为“ 中石油与原油一样黑 ”,内容大多介绍了被曝光的蒋某等多名高管人员的贪污贿赂史,并虚构了一些违法乱纪的行为,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对此,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A)李某的行为侵犯了中石油的隐私权(B)李某的行为侵犯了中石油的
2、名称权(C)李某的行为侵犯了中石油的名誉权(D)中石油可向李某主张精神损害赔偿3 下列关于公民的人身权利的说法正确的是( )(A)甲声名狼藉,与之同名的乙深感苦恼,乙可主张甲侵害了其姓名权(B)荣誉权属于自然人专有的权利,法人不得享有(C)丙盗取了丁公司的商业秘密,侵害了丁公司的隐私权(D)恶劣环境、工作时间的限制是为了保护职工的健康权4 周某系全国知名歌手,张某外形酷似周某,此后多次参加营利性模仿秀表演,承接并拍摄了一些商业广告,广告中宣称是周某。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张某拍摄了一些商业广告,而广告中宣称他是周某的行为侵害了周某的姓名权(B)张某的行为不构成对周某人格权的侵害(C)张某
3、参加营利性模仿秀表演的行为侵害了周某的肖像权(D)张某参加营利性模仿秀表演的行为侵害了周某的名誉权5 周某在日常生活中被称大家称之为“白富美” ,其在非洲旅游时与当地的一位黑人导游搭肩拍照,并放在自己的博客上。后来发现该照片被某杂志使用,并配之以“咖啡伴侣”“跨国恋人”的文字说明。周某并未结婚,朋友看到此照片后也议论纷纷,周某深受困扰。据此,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A)杂志社侵害了周某的肖像权(B)杂志社侵害了周某的隐私权(C)周某有权向杂志社要求精神损害赔偿(D)杂志社侵害了周某的名誉权6 某影楼与甲约定:“ 影楼为甲免费拍写真集,甲允许影楼使用其中一张照片作为影楼的橱窗广告。” 后甲发现
4、自己的照片被用在一种保健药品广告上。经查,制药公司是从该影楼花 500 元买到该照片的。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A)某影楼的行为构成违约(B)制药公司的行为侵害了甲的隐私权(C)某影楼享有甲写真照片的版权(D)某影楼侵害了甲的肖像权7 下列关于亲属权和配偶权的说法不正确的是( )(A)亲属权是指所有近亲属之间的、以特定身份利益为内容的民事权利(B)配偶权的内容包括夫妻双方之间相互担任对方的监护人的义务(C)配偶权属于支配权(D)亲属权包括相互之间的继承权8 李某在修理著名影星陈某的电脑时,发现其电脑中存有大量其与其他女明星的私密照片,李某迅速将该照片下载,并发到自己的微博中。陈某因此事悔恨不
5、已,遂自杀。请问李某的行为( )(A)侵害了陈某的隐私权(B)是如实披露,不构成侵权(C)侵害了陈某的名誉权(D)侵害了陈某的健康权简答题第 56-57 小题,每小题 6 分。共 12 分。请将答案写在答题纸指定位置上。9 简述定金合同的特征10 简述合同解除的法律特征11 简述违约责任的主要法律特征辨析题第 58 小题,8 分。要求对命题进行判断并着重阐明理由。请将答案写在答题纸指定位置上。12 俗话说:“ 买卖不在仁义在 ”,请运用合同的基本原则和合同法的相关理论知识对其加以辨析。13 我国民间有句话“ 借(欠 )债还钱,天经地义”,请你运用合同法的基本原理对这句话进行分析。法条分析题第
6、59 小题,10 分。要求符合立法原意和民法理论。请将答案写在答题纸指定位置上。13 合同法第 68 条规定:“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一)经营状况严重恶化;(二)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三)丧失商业信誉;(四)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当事人没有确切证据中止履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请运用合同法的原理分析:14 以上条款规定的是合同法中的什么制度?该制度有何特点?15 行使以上条款所规定的权利需要什么条件,会形成什么法律后果?15 担保法第 17 条规定:“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
7、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人不得行使前款规定的权利:(一)债务人住所变更,致使债权人要求其履行债务发生重大困难的;(二)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中止执行程序的;(三)保证人以书面形式放弃前款规定的权利的。”请运用合同法与担保法的相关规定予以分析:16 根据以上法律规定,简要概述一般保证和连带保证的区别。17 第 17 条第 3 款规定的权利是什么?有什么法律特征?18 合同法第 74 条规定:“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
8、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试分析该条法律规定。案例分析题第 60 小题,15 分。请将答案写在答题纸指定位置上。18 【案情】2014 年 2 月 11 日,甲公司与乙公司协商,甲公司购买乙公司 100 台 A、B 两种型号的办公电脑,货款分别为 30 万元、40 万元。双方将于 2014 年 6 月 1 日正式签订书面购销合同,为保证将来成功订立合同,甲公司交付于乙公司 5 万元定金。至2014 年 6 月 1 日,甲公司总经理张某带人到乙公司签合同,乙公
9、司总经理赵某称:“不用签了,你把货款留下,直接拉货就行。” 张某欣然同意,立刻给钱,派人验货,并承诺于 6 月 10 日将 A 型号电脑运回公司,于 6 月 30 日将 B 型号电脑运回公司。6 月 10 日,甲公司派员将 A 型电脑拉回,并立刻安装使用。 6 月 30 日甲公司又派员将 B 型号电脑运回公司,但在回去的路上突发暴雨,B 型号所有电脑浸湿毁损。7 月 5 日,甲公司发现 A 型号电脑经常自动死机、黑屏,严格影响办公使用,引起损失 50 万元,遂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乙公司:由于 A 型号电脑质量有问题,因此双倍返还定金 10 万元;返还 B 型号电脑相应的货款;将 A 型号电脑退
10、货,并承担 50 万元的损害赔偿责任。【问题】19 乙公司是否有义务双倍返还定金?为什么?20 甲公司是否有权利请求乙公司返还 B 型号电脑相应的货款?为什么?21 乙公司是否需就 A 型号电脑的质量问题向甲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甲公司可以请求承担哪些违约责任?21 【案情】1995 年 10 月 31 日,富利达公司与汇通银行签订了两份借款合同,约定:汇通银行分别借给富利达公司 610 万元、100 万元,借款期限分别为 4 个月、5 个月。对于 610 万元的借款,富利达公司以其对富利达地下商贸城拥有的管理权和出租权作为该笔借款的抵押担保,签订抵押合同;对于 100 万元的借款,科利来公司只
11、在借款合同中以保证人身份签字,但没有约定保证范围和保证方式。汇通银行于签约当日分三次向富利达公司发放了人民币 610 万元和 100 万元的贷款。这笔借款到期后,汇通银行仅收回部分利息。至 1997 年 9 月 20 日,汇通银行起诉富利达公司偿还本金及剩余利息,并要求保证人科利来公司承担保证责任。【问题】22 富利达为 610 万元提供的抵押担保是否有效?为什么?23 科利来公司是否为 100 万元借款的保证人?如果是,其保证范围和保证方式是什么?24 汇通银行起诉富利达公司和科利来公司的诉求是否能得到法院支持?24 【案情】2014 年 5 月,甲与乙签订租赁合同约定,甲将自有房屋租给乙使
12、用,租期两年,每月租金 3000 元,若一方当事人毁约,需赔偿对方 3 个月的租金。2015 年 5 月,房地产价格持续上涨,房屋租赁价格涨到每月 7000 元,甲与乙协商要求涨房租,乙不接受,于是甲一次性赔偿乙 3 个月租金后欲将乙赶出房屋,但乙拒不离开。2015 年 7 月,甲与丙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双方约定于 2015 年 12 月办理过户登记。但至 11 月 21 日,甲向丁借款 200 万元,并交将该房屋抵押给丁,并办理了抵押登记。至 2015 年 12 月,丙发现该房屋上有抵押权登记,于是要求甲清除房屋之上的抵押权,并履行房屋买卖合同。【问题】25 甲是否有权以赔偿乙 3 个月租金为
13、代价将租赁合同解除,为什么?26 甲为丁在房屋上设定抵押权是否要经过丙的同意?为什么?27 甲为丙办理房屋所有权过户登记是否需要征得丁的同意?为什么? 若丁同意,该案如何处理? 若丁不同意,该案如何处理。28 若最终丙取得房屋的所有权,丙是否有权以自己为房屋所有权人要求乙离开房屋,为什么?29 论述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的区别。30 论述双务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法律硕士专业基础课(民法学)模拟试卷 95 答案与解析单项选择题第 31-50 小题,每小题 1 分。共 20 分。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的字母涂黑。1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人格
14、权作为人身权的一种,由于和人身不可分离,因此,一般而言,人格权是不能转让的。但名称权可以依法转让,因为名称权是法人、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等享有的人格权,公民不能享有,这意味着名称权不像其他类型的人格权具有强烈的人身属性,况且名称权的转让还会给法人等带来收益。综上,本题选C。【知识模块】 人身权2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该报道的题目与内容主要是通过夸大事实、虚假情节等方式诋毁、侮辱中石油,侵害了中石油的名誉权。中石油作为法人,不享有隐私权,也不能提出精神损害赔偿。虽然该文章中使用了中石油的名称,但是时事新闻报道在合理的情况下可以使用企业名称,因此,使用名称的行为不构成侵权。综上,本题选
15、C。【知识模块】 人身权3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姓名权是公民依法享有的决定、使用、改变自己姓名,要求他人尊重自己性名,排除他人非法侵害,如干涉、盗用、假冒等,以姓名利益为内容的人格权。甲、乙同名,甲对该姓名同样具有姓名权,A 项说法错误。荣誉权是公民、法人所享有的,因自己的突出贡献或特殊劳动成果而获得的光荣称号或其他荣誉的权利,B 项说法错误。丙盗取了丁公司的商业秘密,属于侵害了丁公司的知识产权,而非隐私权,隐私权只有自然人可以享有,C 项说法错误。健康权是指自然人依法享有的维护其健康、保持与利用其劳动能力并排除他人非法侵害的权利。健康权是公民以其整体功能利益为内容的人格权。限制工作
16、时间,是为了保护职工的生命健康。D 项说法正确。综上,本题选 D。【知识模块】 人身权4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张某冒充周某拍摄商业广告,属于以营利为目的,非经他人许可使用他人姓名的行为,构成姓名权的侵害,故 A 项正确, B 项错误。肖像权包括肖像制作权、肖像使用权、肖像利益维护权。其中,未经本人同意,以营利为目的使用他人的肖像属于侵权行为,张某参加模仿秀的行为使用的是自己的肖像,C 项错误。名誉权是指公民或法人对自己在社会生活中所获得的社会评价即自己的名誉,依法所享有的不可侵犯的权利。张某参加模仿性表演,并未对周某在社会中所获得的社会评价造成侵害,D 项错误。综上,本题选 A。【知
17、识模块】 人身权5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杂志社未经周某许可,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周某的肖像,并给周某造成了名誉造成了不利影响,侵害了周某的肖像权和名誉权,因此,周某有权以人格权受到侵害向杂志社主张精神损害赔偿。据此,A 、C 、D 选项正确。隐私是指公民不愿公开的个人信息,属于真实的信息,而非虚构的事实。综上,本题选 B。【知识模块】 人身权6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肖像权即公民有权决定是否允许将肖像进行展出、传播、复制、用作商标或进行广告宣传的权利。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任何人不得以营利为目的在纸张、书籍、报刊、网络等载体中使用其肖像,写真照片属于著作权法所保护的摄影作品,版权属
18、创作作品的影楼享有,但双方约定仅供影楼橱窗广告使用,ACD 项正确。隐私权又称个人生活秘密权,是指公民不愿公开或让他人知悉个人秘密的权利,B 项错误。综上,本题选 B。【知识模块】 人身权7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身份权是自然人因具有法律意义上的身份而产生的一种民事权利,包括配偶权和亲属权,配偶权是指在合法有效的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之间互享的一种身份权。亲属权是除配偶以外的其他近亲属之间的、以特定身份利益为内容的民事权利。A 项说法错误。夫妻之间有担任对方监护人的义务, B 项说法正确。配偶权属于支配权,其支配对象是权利人的配偶身份,而不是对方的人身,C 项说法正确。亲属权的内容包括
19、亲属间相互享有继承权,D 项说法正确。据此,本题选A。【知识模块】 人身权8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隐私权是指公民享有的私人生活安宁与私人信息依法受到保护,不被他人非法侵扰、知悉、搜集、和用和公开的权利,李某未经陈某许可,泄露他人隐私,构成侵权,A 项正确,B 项错误。侵犯名誉权一般采用侮辱和诽谤的方式,C 项错误。陈某的自杀行为是其对自己生命权的损害,不是李某的行为必然导致的,在法律上不认为有相当因果关系,D 项错误。综上,本题选 A。【知识模块】 人身权简答题第 56-57 小题,每小题 6 分。共 12 分。请将答案写在答题纸指定位置上。9 【正确答案】 定金合同是合同当事人在订
20、立主合同时,为了保证主合同的履行,签订的以定金罚则为主要内容的担保合同。定金合同的特征主要如下:(1)定金合同是从合同,定金合同的有效以主合同的有效为前提。主合同无效,定金合同必然无效;而定金合同无效,主合同并不因此无效。(2)定金合同是要式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约定。(3)定金合同是实践合同,它以定金的交付为该合同的成立要件。定金合同不仅需要当事人双方意思一致,而且需要交付定金。定金合同从实际交付定金之日起生效,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 20。【知识模块】 合同法10 【正确答案】 合同解除的特征如下:(1)合同解除发生在合同有效成立至全部履行这段时间;(2)合同解除必
21、须具备一定条件。这一条件可以是当事人约定的,也可以是法律直接规定的;(3)合同解除必须通过解除行为而实现,解除行为可以是单方法律行为,也可以是双方法律行为;(4)合同解除的后果,是使基于合同发生的债权债务关系消灭。【知识模块】 合同法11 【正确答案】 违约责任的特征主要如下:(1)违约责任属于民事责任;(2)违约责任具有相对性;(3)违约责任是当事人不履行合同债务而产生的责任;(4)违约责任是一种财产性的民事责任;(5)违约责任具有一定的任意性,可由当事人在法定范围内约定。【知识模块】 合同法辨析题第 58 小题,8 分。要求对命题进行判断并着重阐明理由。请将答案写在答题纸指定位置上。12
22、【正确答案】 该说法不完全正确。该说法正确的一面:第一,根据诚实信用原则,每个民事主体在签订合同时都应当诚实守信、不欺不诈。在通常情况下,即便当事人没有达成合同,也应当基于合理的信赖履行照顾、通知、保护、如实告知等先合同义务。第二,合同生效后,如果根据法律的规定或者当事人的约定解除合同的,当事人应当履行后合同义务。该说法不正确的一面:第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致使合同不成立、无效或被撤销,导致对方当事人损失的,当事人基于合理信赖,根据缔约过失责任有权要求有过错的当事人赔偿损失。第二,合同生效后又被依法解除,造成无过错一方当事人损失的,有过错一方应当赔偿时方当事人的损失。【知识模块】 合同法13
23、【正确答案】 题中说法旨在说明债务人欠了债权人的债,一定要进行偿还。该说法是不完全正确的。该说法正确的一面:根据债的相对性原则,依法成立并生效的债权债务关系对双方当事人均具有法律约束力。债务人应当按照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履行债务,若债务人不履行债务,债权人有权寻求公力救济,通过诉讼等实现权益。该说法不正确的一面:第一,不是依法成立的债权债务关系,法律不予保护。例如赌债等;第二,诉讼时效超过的债权,若债务人在诉讼中提出了诉讼时效超过的抗辩权,则债权人的债权亦无法实现;第三,根据限定继承原则,若作为债务人的自然人死亡,则其继承人只有义务在继承遗产范围内清偿债务,剩余部分继承人自愿清偿,法律不加干预
24、,否则债权人无权要求继承人偿还债务。【知识模块】 合同法法条分析题第 59 小题,10 分。要求符合立法原意和民法理论。请将答案写在答题纸指定位置上。【知识模块】 合同法14 【正确答案】 以上条款规定的是不安抗辩权制度。其主要特点如下:该抗辩权只存在于双务合同之中,基础在于双务合同的牵连性;该抗辩权属于一时抗辩权;该抗辩权中当事人的履行顺序有先后;该抗辩权应当由先履行合同义务的一方当事人提出。【知识模块】 合同法15 【正确答案】 先履行方有证据证明后履行方丧失或可能丧失履行债务的能力,主要表现为经营状况严重恶化;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失去商业信誉,此时先履行方可行使不安抗辩权。行
25、使该权利的法律后果在于:行使抗辩权一方可以中止履行;在合理期间内另一方未提供担保且未恢复履行能力,可解除合同;在合理期间内另一方提供担保或恢复履行能力,一方要恢复履行。【知识模块】 合同法【知识模块】 合同法16 【正确答案】 一般保证与连带责任保证的区别如下:一般保证必须依当事人约定而产生,连带责任保证可依约定产生,可依法律规定产生。一般保证人有先诉抗辩权,连带保证人没有。一般保证的债权人必须在保证期间内以诉讼或仲裁的方式向债务人主张债权,保证人才承担保证责任;连带保证的债权人必须在保证期间内向保证人主张保证债权,保证人才承担保证责任。【知识模块】 合同法17 【正确答案】 先诉抗辩权,该权
26、利有如下特征:该权利只存在于一般保证之中。该权利是在债权人必须以诉讼或仲裁的方式向债务人诉请履行,而且必须在申请执行且无效果之后才能行使。该权利属于一时性抗辩,延期性抗辩。该权利表明保证人只承担补充性责任。【知识模块】 合同法18 【正确答案】 (1)本条是关于合同撤销权的规定。(2)撤销权是指债权人享有的依诉讼程序申请法院撤销债务人实施的损害债权行为的权利。(3)撤销权的成立要件因债务人所为的行为是否有偿而有所区别。若为无偿行为,只需具备客观要件;若为有偿行为,则需同时具备客观要件与主观要件。客观要件包括:债务人实施了一定的处分财产的行为,具体包括放弃债权或者债权担保、恶意延长到期债权的履行
27、期、无偿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或者以明显不合理的高价收购他人财产;债务人的处分行为已发生法律效力; 债务人的行为已给债权人造成损害,即实施处分财产行为后,债务人已不具有足够的财产清偿对债权人的债务。主观要件是指债务人与第三人具有恶意。(4)撤销权的行使必须由享有撤销权的债权人以自己的名义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撤销债务人的不当处分财产的行为。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5)撤销权的效力表现为: 对债务人的效力。债务人的行为一旦被撤销,该行为自始无效。同时,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对第三人(受益人)的效力。占有或受益于财产的第三人应向撤销权人返还其财产和
28、收益,如果原物不能返还,则应折价返还其利益。对债权人的效力。行使撤销权的债权人有权请求受益人向自己返还所受利益,并有义务将收取的利益加人债务人的一般财产,作为全体一般债权人的共同担保,而无优先受偿权。【知识模块】 合同法案例分析题第 60 小题,15 分。请将答案写在答题纸指定位置上。【知识模块】 合同法19 【正确答案】 乙公司无义务双倍返还定金。因为该定金在性质上属于立约定金,即当事人以交付定金作为合同订立担保的定金,题中乙公司已经实际履行了合同义务,甲公司亦接受,买卖合同成立并生效。因此,立约定金的目的实现,乙公司无义务双倍返还定金。【知识模块】 合同法20 【正确答案】 由于买卖合同风
29、险转移的规则原则上采用交付主义,即在没有法律特殊规定或当事人特殊约定的情况下,标的物交付之前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之后由买受人承担。本案中,乙公司已经将 B 型号电脑交付甲公司,风险已经转移,因此甲公司无权请求乙公司返还相应的货款。【知识模块】 合同法21 【正确答案】 由于乙公司交付的 A 型号电脑存在质量问题,乙公司的行为属于瑕疵履行,应当向甲公司承担违约责任。本题中,甲公司可以请求乙公司承担的违约责任形式包括:采取补救措施,包括修理、更换、退货、减少价款等;赔偿损失。【知识模块】 合同法【知识模块】 合同法22 【正确答案】 无效。根据物权法定原则,能够进行抵押的财产为具有特定
30、性、可让与性、合法性的特征,富利达对富利达地下商贸城拥有的管理权和出租权不具有上述特征,因此以其为标的物设定抵押无效。【知识模块】 合同法23 【正确答案】 根据担保法司法解释的规定,保证人在主债权合同中以保证人的身份签字,在形式上即可认定为有效的保证。其保证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其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知识模块】 合同法24 【正确答案】 汇通银行起诉富利达公司,要求其偿还欠款 600 万元剩余利息的诉讼请求可以支持,要求实现抵押权的诉讼请求,由于违反了物权法定原则的抵押无效,因此得不到法院支持;汇通银行起诉科利来公司,由于汇通银行对富利达公司的主债权
31、 100 万元于 1996 年 3 月 31 日到期,则汇通支行应当在保证期间内(即1996 年 9 月 30 日前)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而汇通银行于 1997 年 9 月 20 日才起诉科利来公司,保证人免责。【知识模块】 合同法【知识模块】 合同法25 【正确答案】 甲无权以赔偿乙 3 个月租金为代价将租赁合同解除。因为合同法的基本原则为实际履行原则,合同订立的目的在于履行,原则上只要在事实上和法律上能够履行,则当事人应当实际履行。本题中,甲乙双方的约定:“若一方当事人毁约,需赔偿对方 3 个月的租金”,只是约定了违约责任,而没有赋予双方对合同的任意解除权。【知识模块】 合同法26 【
32、正确答案】 甲为丁在房屋上设定抵押权无须经过丙的同意,因为 2015 年 11月 21 日,涉案房屋仍然登记在甲名下,其对该房屋享有所有权,其有权处分其房屋,为房屋设定权利负担。【知识模块】 合同法27 【正确答案】 由于甲于 2015 年 12 月为丁办理房屋所有权过户登记时,该房屋上已经存在抵押权,因此甲过户房屋于丁必须经得抵押权人丙的同意。根据物权法规定,若经抵押权人丙同意,应当将转让所得的价款向丙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转让的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甲所有,不足部分由甲清偿。若未经抵押权人丙同意,甲不得转让抵押财产于丁,实际中若真过户至丁名下,则丙有权在行使抵押权时,对丁行使物上请求权请
33、求其返还抵押物,但受让人丁代为清偿债务消灭抵押权的除外。【知识模块】 合同法28 【正确答案】 若最终丙取得房屋的所有权,丙无权以自己为房屋所有权人要求乙离开房屋,因为乙是合法承租人,在租赁合同期限届满前,可以依自己的租赁权对抗丙的所有权。【知识模块】 合同法29 【正确答案】 相同点包括:(1)都属于民事责任,即违反民事义务所应当承担的责任;(2)都是平等主体之间承担的责任;(3)都以补偿性为主,惩罚性为辅。不同点包括:(1)违约责任以当事人之间存在合同关系为前提,体现为违反合同的约定义务和合同法中的法定义务;而侵权责任不需要当事人之间存在合同关系,体现为违反了法定义务。(2)违约责任是侵害
34、债权人的债权产生的民事责任,而侵权责任是侵害受法律保护的民事权益所产生的民事责任。(3)违约责任通常导致可期待的履行利益的损害,而侵权责任导致固有利益的损害。(4)违约责任主要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侵权责任主要适用过错责任和无过错责任原则。(5)引起违约责任的行为属于合同不履行中履行合同不符合约定的行为;引起侵权责任的行为属于侵害他人合法的权利和利益的行为。(6)免责事由不同:违约责任的免责事由主要包括不可抗力和免责条款;侵权责任的免责事由主要包括正当理由和外来原因。(7)责任承担方式不同:违约责任的责任承担方式主要包括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定金罚则;侵权责任的责任承担方式
35、主要包括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返还财产、恢复原状、赔偿损失、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8)诉讼管辖不同:合同诉讼管辖是合同履行地和被告住所地;侵权诉讼管辖是侵权行为地和被告住所地。(9)是否可主张人身性赔偿不同:违约责任属于财产性责任,不得主张人身性的责任;侵权责任可主张财产性责任和人身性责任。【知识模块】 合同法30 【正确答案】 双务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是指在符合法定条件时,合同当事人一方对抗对方当事人的履行请求权,暂时拒绝履行债务的权利。其主要特征如下:其存在的基础是双务合同的牵连性; 以合同一方合同请求权的行使为前提;属于延期抗辩权、一时抗辩权。合同法中规定了以下三种抗辩
36、权:(1)同时履行抗辩权,是指双务合同的当事人在没有约定履行顺序或约定应同时履行的情况下,一方当事人在对方未为对待给付之前,得拒绝履行自己债务的权利。构成要件包括:须当事人就同一双务合同互负债务。 须双方互负的债务均届清偿期。须对方未履行债务或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 须对方的对待给付是可能履行的。其效力主要在于:对方未履行或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拒绝履行自己债务的权利。如果对方履行了债务,该权利即消灭。(2)先履行抗辩权,是指在双务合同的当事人互负债务且有先后履行顺序时,负有先履行义务的一方未履行债务或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后履行一方拒绝其履行要求的权利。构成要件包括:当事人基于同一双务合同互
37、负债务。 双方债务均已届清偿期。一方当事人有先为履行的义务。 应当先履行的一方未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其效力主要在于:后履行一方可中止履行自己的债务;在先履行一方采取了补救措施、变违约为适当履行的情况下,后履行一方须履行债务。(3)不安抗辩权,是指先履行一方在有证据证明后履行一方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情况下,可暂时中止履行的权利。构成要件包括:当事人基于同一双务合同互负债务。 主张不安抗辩权的一方应当先履行债务且其债务已届清偿期。先履行一方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履行能力明显降低,有不能为对待给付的现实危险:经营状况严重化;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丧失商业信誉。其效力主要在于:先履行一方有权中止履行,并可要求后履行一方提供担保。在后履行一方提供适当担保时,先履行一方应当恢复履行。如果后履行一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而且未提供适当担保,先履行一方可以解除合同。【知识模块】 合同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