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律硕士专业综合课(中国法制史)模拟试卷 90 及答案与解析一、单项选择题第 1-45 小题,每小题 1 分,共 45 分。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字母涂黑。1 元朝上都、大都所属蒙古人、色目人与汉人相犯的案件,普通司法机关无权管辖,须由专门机构审理裁决。该专门机构是( )(A)理藩院(B)大理寺(C)宣政院(D)大宗正府2 明洪武三十一年,某省布政使上书皇帝,嘉言宰执大臣“美政才德” 。依照大明律的规定,该上书行为构成的罪名是( )(A)内乱(B)左官(C)奸党(D)谋大逆3 关于明朝婚姻家庭继承法律制度的说法,下列表述不正确的是( )(A
2、)主婚权属于祖父母、父母,嫁娶违律的,独坐主婚者(B)七出仍是丈夫休妻的理由,义绝不再成为婚姻解除的条件(C)婚姻缔结须有婚书和聘礼,同姓、同宗无服亲及良贱不得为婚(D)继承采取“ 嫡庶无别,诸子均分” 的原则,承认奸生子的继承权4 中国历史上第一个宪法性文件是( )(A)钦定宪法大纲(B) 十九信条(C) 大清现行刑律(D)大清新刑律5 预备立宪时期,清政府设立的地方咨询机关叫做( )(A)咨询局(B)谘议局(C)资政院(D)咨询院6 清政府于辛亥革命爆发后制定的又一个宪法性文件是( )(A)钦定宪法大纲(B) 十九信条(C) 大清现行刑律(D)大清新刑律7 以下哪一部法律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
3、近代意义上的专门刑法典( )(A)大清现行刑律(B) 大清新刑律(C) 中华民国临时约法(D)暂行新刑律8 关于大清民律草案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A)大清民律草案的制定由修订法律馆与礼学馆共同承担(B)该草案在制定后即刻正式颁布(C)该草案充分考虑了中国特定的国情民风,确定最适合中国风俗习惯的法则(D)前三编以模范列强为主,后两编以固守国粹为主9 中国近代意义上第一部法院编制法是( )(A)大理院编制法(B) 大理院诉讼编制法(C) 大理院审判编制法(D)大理院法官编制法10 清末全国最高审判机关是( )(A)大理寺(B)大理院(C)刑部(D)御史台11 清末在诉讼程序上实行( )(A)两
4、审终审制(B)三审终审制(C)四级三审制(D)三级两审制12 关于中华民国临时政府组织大纲,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A)它第一次以法律形式宣告废除封建帝制(B)以美国的国家制度为蓝本,确立了中华民国的基本政治体制(C)实行三权分立的原则(D)临时政府为责任内阁制13 南京临时政府时期的最高司法行政机关为( )(A)最高法院(B)司法部(C)中央审判所(D)刑部14 律师制度是在下列哪一时期开始试行的( )(A)清末(B)南京临时政府时期(C)北洋政府时期(D)南京国民政府时期15 北洋政府时期的第一部宪法草案是( )(A)中华民国宪法草案(B) 中华民国约法(C) 中华民国宪法(D)暂行新刑
5、律二、多项选择题第 46-63 小题,每小题 2 分,共 36 分。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至少有两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的字母涂黑。多选、少选或错选均不得分。16 以下属于元朝的立法指导思想的有( )(A)祖述变通,附会汉法(B)明刑弼教(C)因俗而治(D)蒙汉异制17 下列关于元朝监察制度的说法,正确的是( )(A)加强监察立法,使监察有法可依,有章可循(B)监察体制设置严密,并且赋予其较大的权限(C)重视加强对监察官本身的监督(D)体现民族歧视政策18 以下属于明朝的立法指导思想的有( )(A)断于法(B)刑无等级(C)刑乱国用重典(D)明刑弼教19 关于明朝时期
6、的厂卫机构,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厂卫干预司法活动,是明朝一大弊政(B) “厂” 是直属皇帝的特务机构,包括东厂、西厂和内行厂(C)厂卫机构属于国家正式的司法机关(D)厂卫之制是皇权高度集中和恶性发展的产物20 以下哪些属于明朝的会审方式( )(A)九卿会审(B)朝审(C)热审(D)秋审21 下列属于明朝的中央司法机构的有( )(A)大理寺(B)刑部(C)御史台(D)都察院22 下列属于清朝制定的少数民族法规的有( )(A)理藩院则例(B) 蒙古律书(C) 回疆则例(D)西宁青海番夷成例23 下列哪些属于清朝的会审制度( )(A)九卿会审(B)秋审(C)大审(D)热审三、简答题第 64-
7、66 小题,每小题 8 分,共 24 分。请将答案写在答题纸指定位置上。24 简述清朝刑事立法中维护满族特权的内容。25 简述清朝秋审制度中的五种处理情况。26 简述中国古代法典从唐朝到清朝篇章体例的发展演变。四、分析题第 67-69 小题,每小题 10 分,共 30 分。要求结合所学知识分析材料回答问题。请将答案写在答题纸指定位置上。26 明史:“ 若亭疑献决,而囚有番异,则改调隔别街门问拟。二次番异不服,则具奏,会九卿鞠之,谓之圆审。至三四讯不服,而后请旨决焉。”结合以上材料,请回答下列问题:27 上述材料反映的是哪一项制度?28 该制度反映的是哪种统治思想?29 唐明律合编:“ 事关典礼
8、及风俗教化等事,唐律较明律为重;贼、盗及有关带项、钱粮等事,明律则又较唐律为重。”请分析上述文字所反映的具体制度及其历史渊源。法律硕士专业综合课(中国法制史)模拟试卷 90 答案与解析一、单项选择题第 1-45 小题,每小题 1 分,共 45 分。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字母涂黑。1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大宗正府是管理蒙古贵族事务的机构,也是具有独立管辖范围的中央司法机关,掌握“诸王、驸马、投下蒙古、色目人等”所“犯一切公事”以及“汉人奸盗诈伪、蛊毒厌魅”等刑狱。可见大宗正府既是管理蒙古贵族事务的机构,又是具有独立管辖范围的中央司法
9、机关,职掌比较混乱。宣政院是元朝主持全国佛教事务和统领吐蕃地区军、民之政的中央机构,同时也是全国最高的宗教审判机关,负责审理重大的僧侣案件和僧侣纠纷案件。理藩院是清朝管理少数民族事务的机构,用于加强对少数民族聚居区的司法管辖。大理寺,是唐宋乃至明清各代重要的中央司法机关。因此选 D。【知识模块】 中国法制史2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鉴于历代臣下结党造成皇权削弱,统治集团内部矛盾导致亡国民乱的教训,明严禁臣下结党,在大明律中增设“奸党罪”并罗列了该罪的种种表现:在朝官员交结朋党紊乱朝政者;大小官员巧言进谏,请求宽免死罪之人,暗中邀买入心者;司法官不执行法律,而听从上级命令出入人罪者;“奸
10、邪进谗言,左使杀人者”,甚至“上言宰执大臣美政才德者”,均构成奸党罪,一律处以斩刑。因此 C正确。【知识模块】 中国法制史3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明朝之时,家长主婚权在法律上明确规定下来,“嫁娶皆由祖父母、父母主婚”。如果婚姻本身违法,被追究的也是家长,而非结婚当事人,“凡嫁娶违律,若由祖父母、父母主婚者,独坐主婚。”故 A 项正确;明律虽然对“义绝”做出了新的解释,但“义绝”仍是婚姻解除的条件,B 项错误;明代婚姻家庭规定多沿袭唐宋旧律,婚书和聘礼仍是婚姻缔结的要件,同宗无服亲及良贱不得为婚仍然得到确认,C 项正确。在明朝,“其分析家财田产,不问妻妾婢生,止以子数均分。 ”这承认了
11、奸生子的继承权。故 D 项正确。因此应选答案 B 项。此题为反向选择题,考生注意不要选成正确的。【知识模块】 中国法制史4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钦定宪法大纲是清王朝于 1908 年颁布的宪法性文件。它由宪政编查馆编订,是清政府预备立宪的一个步骤,也是中国历史上的第一个宪法性文件。【知识模块】 中国法制史5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谘议局是预备立宪时期清政府设立的地方咨询机关,于 1909 年开始在各省设立。当时的中央咨询机关叫做资政院。因此本题选择 B。【知识模块】 中国法制史6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十九信条全称宪法重大信条十九条,是清政府于辛亥革命爆发后制定的又一个
12、宪法性文件。【知识模块】 中国法制史7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大清新刑律是清政府于 1911 年 1 月公布的中国历史上第一部近代意义上的专门刑法典。【知识模块】 中国法制史8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大清民律草案因武昌起义爆发,未及时正式颁布。【知识模块】 中国法制史9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大理院审判编制法为中国近代意义之第一部法院编制法,明确了民刑分立的体制,确认了司法独立原则,并规定了不同审级的审判方式,引进西方审判监督机制。【知识模块】 中国法制史10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清末对传统的司法组织体制进行了较大的调整,改刑部为法部,掌管全国司法行政事务;改
13、大理寺为大理院,作为全国最高审判机关;实行审检合署制度。【知识模块】 中国法制史11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清末引进了一系列西方近代诉讼审判原则和具体制度,其中,在诉讼程序上实行四级三审制。【知识模块】 中国法制史12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中华民国临时政府组织大纲第一次以法律形式宣告废除封建帝制,以美国的国家制度为蓝本,确立了中华民国的基本政治体制,实行三权分立原则,临时政府为总统制共和政体,临时大总统为国家元首和政府首脑,统帅军队并行使行政权力。因此 D 选项不正确。【知识模块】 中国法制史13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南京临时政府分别设立了司法行政机关和审判机关。最
14、高司法行政机关为司法部,最高审判机关为临时中央审判所或最高法院。【知识模块】 中国法制史14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南京临时政府时期进行了司法改革,其中试行律师制度是一项重要的措施。此外,确立司法独立的原则、禁止刑讯、禁止体罚、试行公开审判和陪审制度,都是该时期司法改革的内容。【知识模块】 中国法制史15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中华民国宪法(草案)是北洋政府时期的第一部宪法草案,于1913 年 10 月 31 日由国会宪法起草委员会三读通过。由于该委员会主要是在北京天坛祈年殿进行起草活动,故称这部宪法草案为“天坛宪草”。【知识模块】 中国法制史二、多项选择题第 46-63 小题
15、,每小题 2 分,共 36 分。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至少有两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的字母涂黑。多选、少选或错选均不得分。16 【正确答案】 A,C,D【试题解析】 元朝的立法指导思想缺乏系统性,但是从其法制的实践和有关文献典籍的记载中,仍可概述其要者如下:一是祖述变通,附会汉法;二是因俗而治,蒙汉异制。明刑弼教是明朝的立法指导思想。因此本题选择 ACD。【知识模块】 中国法制史17 【正确答案】 A,B,C,D【试题解析】 元朝政府很重视监察制度的建设,目的在于通过对官员尤其是汉族官员的监督,来防止他们的拥权自重。元朝通过总结和吸取历史经验,建立和发展了颇具特色的监
16、察制度。首先,加强监察立法,使监察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其次,监察体制设置严密,并且赋予其较大的权限。其三,重视加强对监察官本身的监督。其四,体现民族歧视政策。【知识模块】 中国法制史18 【正确答案】 C,D【试题解析】 明太祖朱元璋在总结元亡历史经验的基础上,确立了“刑乱国用重典”的立法指导思想。此外,明刑弼教表现了明朝在认识“刑”与“教”及其相互关系的态度,也是其一项重要的立法思想。【知识模块】 中国法制史19 【正确答案】 A,B,D【试题解析】 厂卫并非国家正式的司法机关,但是在皇帝的纵容下,由宦官操纵,凌驾于司法机关之上,享有侦查缉捕、监督审判、法外施行等种种司法特权。【知识模块】
17、中国法制史20 【正确答案】 A,B,C【试题解析】 明朝的会审主要包括下列几种:第一,三司会审和九卿会审,第二,朝审,第三,大审,第四,热审。秋审为清朝时期的一种会审方式,不属于明朝。【知识模块】 中国法制史21 【正确答案】 A,B,D【试题解析】 明朝中央司法机关的名称、职掌均与唐宋有所不同。大理寺、刑部、都察院组成中央“三法司”。【知识模块】 中国法制史22 【正确答案】 A,B,C,D【试题解析】 清王朝是一个统一的多民族国家,为了巩固辽阔的疆域,以理藩院作为少数民族事务的管理机构,加强对少数民族聚居区的司法管辖。清政府除制定全国统一的基本法典外,还制定了一系列适用于各少数民族聚居区
18、的专门法规,如蒙古律例理藩院则例回疆则例苗汉杂居章程湘苗事宜西宁青海番夷成例钦定西藏章程等。【知识模块】 中国法制史23 【正确答案】 A,B,D【试题解析】 大审是明代宦官会同三法司在大理寺共审囚徒的制度。【知识模块】 中国法制史三、简答题第 64-66 小题,每小题 8 分,共 24 分。请将答案写在答题纸指定位置上。24 【正确答案】 确认和维护满族特权,是清朝法律突出的特点,表现为:首先,确保满洲贵族在政权中的优越地位。清官职标榜满汉一体,中央六部长官设满汉复职,但实际操于满官之手。其次,旗人犯罪享有特权和优待。旗人犯罪受到法律的特殊优待,成为清律的特色。最后,法律保护旗地旗产,禁止“
19、旗民交产” 。【知识模块】 中国法制史25 【正确答案】 第一,情实:指罪情属实,罪名恰当者,奏请执行死刑。第二,缓决:案情虽属实,但危害性不大者,可再押监候办,留待下年秋审。凡三经秋审定位缓决,可免死减为流三千里,或减发烟瘴极边充军。第三,可矜:指案情属实,但情有可原,予以免死减等发落。第四,可疑:指案情尚未完全明了的,则驳回原省再审。第五,留养承祀:指案情属实,罪名恰当,但罪犯为独子而祖父母、父母年老无人奉养,或符合“ 孀妇独子 ”等条件的,则经皇帝批准,可改判重杖,枷号示众三个月。【知识模块】 中国法制史26 【正确答案】 (1)唐朝:唐律疏议采用 12 篇体例,以名例律为首篇。(2)宋
20、朝:宋刑统 沿袭唐律疏议12 篇体例,但是采用“刑律统类” 的形式,在篇内分门。(3)元朝:元代地方政府自行汇编的元典章以六部划分法规体例,对后世法典的编纂有直接影响。(4)明朝:大明律 改变了唐宋律的传统体例,按六部官制分六律,仍以名例律冠于篇首,共 7 篇。(5)清朝:大清律例 承用大明律的编纂方法,但采用律、例合编的体例。【知识模块】 中国法制史四、分析题第 67-69 小题,每小题 10 分,共 30 分。要求结合所学知识分析材料回答问题。请将答案写在答题纸指定位置上。【知识模块】 中国法制史27 【正确答案】 这段文字反映了明朝的九卿会审制度。即如果案件已经审理完毕,而犯人仍然翻异不
21、服的,则应当改由其他司法机关重新审理。如果第二次仍然翻异不服的,就应当具拟奏报皇帝,由皇帝命令三法司,会同吏、户、礼、兵、工五部尚书和通政使司等九卿会审,称为“圆审” 。如果三次或者四次审理仍然不服,则奏请皇帝裁决。【知识模块】 中国法制史28 【正确答案】 这种会审制度是慎刑思想的反映,有利于皇帝控制和监督司法活动,纠正冤假错案,但是明朝的会审往往由宦官操控,不免流于形式。【知识模块】 中国法制史29 【正确答案】 这段文字反映了明朝“轻其所轻,重其所重” 的刑罚适用原则。明朝在刑法原则上确立“ 轻其所轻,重其所重 ”是有深刻的历史原因的,主要是因为宋明理学使儒家的纲常礼教对人们行为的法外约束力愈来愈大,这种背景下,对有关伦常礼教犯罪的处罚减轻,能集中刑法的打击目标,缓和社会的反抗情绪。随着君权的加强和社会矛盾的日益加剧,盗贼大案直接冲击着封建专制统治的基础,加大对此类犯罪的打击力度,也是“重典治国” 的体现。【知识模块】 中国法制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