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研类试卷]法律硕士专业综合课(法理学)模拟试卷104及答案与解析.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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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法律硕士专业综合课(法理学)模拟试卷 104 及答案与解析一、单项选择题第 1-45 小题,每小题 1 分,共 45 分。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字母涂黑。1 以下列举的法律渊源属于非正式法律渊源的是( )(A)判例(B)制定法(C)判例法(D)国际条约2 我国民法通则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没有规定的,可以适用国际惯例。此法条反映了我国法律渊源的哪一形式( )(A)法律(B)国际条约(C)国际惯例(D)国际法3 按照法律的创制主体和适用主体的不同,法律可以分为( )(A)成文法和不成为法(B)实体法和程

2、序法(C)根本法和普通法(D)国内法和国际法4 关于公法和私法的划分,最早是由( )提出的。(A)马克思(B)黑格尔(C)乌尔比安(D)奥古斯丁5 关于法律渊源,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A)法律渊源可以分为实质意义上的法律渊源和形式意义上的法律渊源(B)法的实质渊源是指法的真正来源,是法产生的一定生产方式下的物质生活条件(C)法的形式渊源指法的创制方式和表达形式(D)不同的法律渊源效力不存在差别6 下面列举的各项中,属于我国正式的法律渊源的有( )(A)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典型案例(B)延边地区少数民族的交易习惯(C)某县发布的关于当地疾病防控的管理办法(D)国际条约7 关于公法和私法的表述,

3、下列错误的是( )(A)公法和私法的分类源于古罗马法(B)公法和私法的划分是英美法系的传统(C)在当代,公法和私法的界限日益模糊(D)私法主要调整国家的公民个人之间的关系8 根据我国现行宪法的规定,以下哪一个国家机关有权制定基本法律( )(A)全国人民代表大会(B)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C)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法律委员会(D)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9 下列选项中哪项不是我国社会主义法的渊源的组成部分( )(A)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B)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C)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D)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行政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决定 10 我国省人

4、大常委会制定了 省食品卫生管理条例。对此,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该法规性质上属于行政法部门(B)该法规制定后,不必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和国务院备案(C)该法规虽在该省范围内适用,但仍具有效力上的普遍性(D)该法规属于我国法律的正式渊源,该省法院审理相关案件时可直接适用11 在我国北方航空航班上,美国人艾里巴巴和同行的阿拉伯商人麦克有仇,在其水中投入足够量的有毒物质,导致麦克在飞机降落在米兰机场后身亡。关于这起案件,倘若适用我国的法律,依据是( )(A)属人主义(B)属地主义(C)保护主义(D)普遍管辖12 关于法律的时间效力,下列的表述不正确的是( )(A)法的溯及力是指法律溯及既往的效力,

5、研究新的法律颁布后,对其生效以前的事件和行为是否适用的问题(B)我国法律原则上不具有溯及力,但也存在例外(C)法律效力的终止是指通过明令废止或默示废止的形式而终止某一法律的效力(D)法律的生效时间即指法律制定的时间13 以默示方式终止法律效力适用以下哪一项原则( )(A)上位法优于下位法(B)新法优于旧法(C)国际法优于国内法(D)特别法优于一般法14 我国刑法第 6 条第 2 款规定:“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或者航空器内犯罪的,也适用本法。” 该法条体现了法的效力的哪项原则( )(A)属地主义(B)属人主义(C)折中主义(D)保护主义15 我国法律在对人的效力方面,采用的原则是以下哪一项(

6、)(A)以属地主义为主,以属入主义为补充(B)以属人主义为主,以属地主义为补充(C)以保护主义为主,以属人主义和属地主义为补充(D)以属地主义为主,以属人主义和保护主义为补充16 1997 年 3 月 14 日公布,同年 10 月 1 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 232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根据以上条文,下列说法中不正确的是( )(A)该法律条文中的行为模式为“勿为”(B)该法律条文所载内容属于确定性规则(C) 1997 年 3 月 14 日以后发生的故意杀人案,应当依此条文裁判(D)该法律条文中刑罚的排序意在对故意杀人行为依法优先适用较重刑罚二、多项

7、选择题第 46-63 小题,每小题 2 分,共 36 分。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至少有两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的字母涂黑。多选、少选或错选均不得分。17 法律一般通过立法、执法和司法活动来确认和保障平等的实现。其基本方式有哪些( )(A)法律把平等宣布为一项基本原则(B)法律确认和保障主体法律地位的平等(C)法律确认和保障社会财富、资源、机会与社会负担的平等分配(D)法律公开地分配法律责任18 关于法的指引作用中,确定性的指引是( )(A)我国刑法规定禁止对累犯实行缓刑或者假释(B)民法通则规定,公民对自己的发明或者其他科技成果,有权申请领取荣誉证书、奖金或者其他奖励

8、(C)合同法规定,采用欺诈、胁迫或者趁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进行民事行为,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无效(D)我国宪法规定,未经有关机关批准,公民的住宅不受非法侵犯19 以下哪些为法律的基本价值( )(A)秩序(B)自由(C)平等(D)正义20 下列关于法的调整中的个别性调整和规范性调整,下列表述不正确的是( )(A)个别性调整往往出现在规范性调整之前,并成为规范性调整产生的基础(B)个别性调整和规范性调整其实都是针对具体事项进行的社会调整,只是个别性调整更容易使人们了解,从而遵守固定的行为模式(C)规范性调整是在个别性调整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但是规范性调整有很大的局限性,所以必须辅以

9、个别性调整,才能对社会生活各方面进行有效的管理(D)规范性调整实质上仍然是一种个别性调整,这种区分实际上并无固定标准21 下列关于法的价值的说法,不正确的是( )(A)天津市为了解决交通拥堵问题实行车辆单双号限行制度,但在清明节期间又取消了单双号限行,这体现了法的价值冲突解决方法中的个案平衡原则(B)在法的价值体系中,正义是法的价值的最高级,是制约其他法的价值的法律标准(C) “公民服从国家的法律也就是服从他自己的理性即人类理性的自然规律 ”这句话体现了法的正义价值(D)法的价值是法的作用的具体体现,它反映了主体与法律之间的特定关系22 关于法的价值的说法,下列表述正确的有( )(A)法的价值

10、影响人们的法律实践活动(B)法律的各种主要价值之间存在一定的冲突(C)与法律原则相比,法律规则更能体现法的价值(D)除了正义、自由与秩序外,不存在其他法的价值23 以下属于正式法律渊源的有( )(A)制定法(B)判例法(C)公共政策(D)学说24 以下列举的法律,属于特别法的是( )(A)民族区域自治法(B)戒严法(C)教师法(D)警察法25 下列关于西方两大法系的特殊法律分类,说法正确的是( )(A)西方两大法系根据其历史传统的不同将法律分别区分为公法和私法、普通法和衡平法(B)普通法和衡平法是大陆法系的一种法律分类方法(C)普通法,专指英国在 11 世纪后由法官通过判决形式逐渐形成的适用于

11、全英格兰的一种判例法(D)我国香港地区的法律分类也适用于普通法和衡平法26 下列列举的属于我国法的正式法律渊源的是( )(A)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B)河北省人大出台的河北省种子法(C) 国际贸易公约(D)安徽省政府出台的卫生防疫管理章程27 下列列举的哪些属于法律意识( )(A)消费者的维权意识(B)人们对法律尊重或反感的情绪(C)人们关于法律公正的观念(D)当事人对法院不信任的态度三、简答题第 64-66 小题,每小题 8 分,共 24 分。请将答案写在答题纸指定位置上。28 简述社会主义法对和谐社会的保障主要体现在哪些方面。29 简述法的局限作用。30 简述法的价值的特征。31

12、简述解决法的价值冲突的主要原则。法律硕士专业综合课(法理学)模拟试卷 104 答案与解析一、单项选择题第 1-45 小题,每小题 1 分,共 45 分。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字母涂黑。1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法律的非正式渊源是指那些具有法律意义的准则和观念,这些准则和观念尚未在正式的法律中得到权威性的明文体现,例如:习惯、判例、宗教规则、法律学说、道德规范等。【知识模块】 法理学2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国际惯例是在国际交往中逐渐形成的一些习惯做法和先例,通常是不成文的,最初被某些国家长期反复使用,后来为各国所接受并承认其

13、法律效力,并成为国际法的主要来源之一。民法通则的这一条款明确表示了可以适用国际惯例,即肯定了国际惯例可以作为我国的法律渊源。【知识模块】 法理学3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国内法和国际法是按照法律的创制主体和适用主体的不同而作的分类。成文法和不成文法是以法律创制方式和表达形式的不同为标准对法律进行的分类。实体法和程序法是以法律规定内容的不同为标准对法律进行的分类。根本法和普通法是根据法律的地位、效力、内容和制定主体、程序的不同而对法律进行的分类。此外,按照法律适用范围的不同,法律还可以分为一般法和特别法。【知识模块】 法理学4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公法和私法的分类源于古罗马法,

14、它是在民法法系中适用的一种法律分类。古罗马法学家乌尔比安提出,公法是关于罗马国家的法律私法是关于个人利益的法律。【知识模块】 法理学5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某一行为规则之所以被认为具有法律规范的效力,就是因为它是以特定方式创制出来的,具有特定的表现形式。因此,不同种类的法律规范因其创制主体、创制方式和表现形式的差异而具有不同的效力等级。【知识模块】 法理学6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我国正式意义上的法律渊源包括宪法、法律、行政法规、行政规章、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及法律、军事法规和规章以及有关国际条约和惯例,D 选项正确。某

15、县制定的法律文件不属于规章,C 项错误。判例和习惯都不是我国正式法律渊源, AB 项错误。故本题选择 D。【知识模块】 法理学7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公法和私法的分类源于古罗马,它是在民法法系中适用的一种法律分类,而不是英美法系的传统。故 A 正确,B 错误。现代西方法学著作认为,公法主要是调整国家与普通个人之间关系的法律,私法主要是调整国家的公民个人之间的关系。在当代,公法和私法的界限日益模糊,出现了兼备公法和私法特征的法律,如经济法。【知识模块】 法理学8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在我国,只有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有权制定和修改基本法律。因此,本题选择 A。【知识模块】 法理学9

16、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D 选项属于司法解释,不是我国法律渊源的组成部分。当代中国的法律渊源有: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特别行政区的法律、行政规章、国际条约和国际惯例。【知识模块】 法理学10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立法法规定,省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规范性法律文件,是地方性法规,它在制定后应该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和国务院备案。B 错误。A 选项“行政法部门”是法律体系的分类。行政法作为一个法律部门,是规范和调整行政法律关系的法律的总称,是由众多的单行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以及其他规范性法律文件构成的,食品安全与卫生管理的规定属于行政法部门,A 正确;该法

17、规作为地方性法规,在该省范围内普遍适用,仍具有效力上的普遍约束力,C 正确;该法规属于我国法律的正式法律渊源,作为地方性法规当然可以被省法院所适用,D 正确。【知识模块】 法理学11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中国法律对外国公民的适用包括两种情况:一是对在中国境内的外国公民的适用问题,二是对中国境外的外国公民的适用问题。外国公民在中国境内,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一般适用中国法律。中国法律既保护他们在中国的合法权益,又依法处理其违法问题。若外国公民在中国境外对中国国家或中国公民犯罪,按中国刑法规定的最低刑为 3 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可以适用中国刑法,但是按照犯罪地的刑法不构成犯罪的除外。在本题中,

18、美国人的犯罪行为实施在中国的飞机上,按照属地主义的原则,应该追究其刑事责任。因而适用我国法律的原因是属地主义。【知识模块】 法理学12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法律的生效是指法从何时开始起发生法律效力,它生效的时间主要有三种形式:自法律颁布之日起生效;由法律规定具体的生效时间;规定法律公布后符合一定条件时生效。D 选项仅仅指出了一种法律的生效时间。【知识模块】 法理学13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法律效力的终止是指通过明令废止或默示废止的形式而终止某一法律的效力。我国法律终止效力的形式有明示废止和默示废止。明示废止是指在新法或其他法律文件中明文规定废止旧法。默示废止是指在适用法律上

19、出现新法和旧法冲突时,适用新法而使旧法在事实上废止。【知识模块】 法理学14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我国的船舶和航空器属于我国的领土(旗国主义),按照属地主义原则,其发生的法律争端应该适用我国的法律。【知识模块】 法理学15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我国法律对人的效力遵循以属地主义为主、以属人主义和保护主义为补充的原则。此题为送分题,不再详细分析,望考生在复习过程中对考试分析中的知识点进行熟练掌握。答案选 D。【知识模块】 法理学16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刑法在 1997 年 10 月 1 日开始施行,因此 10 月 1 日以后发生的故意杀人案应当依此条文裁判。法律的生

20、效时间,未规定的按照法律的公布日期为生效日期,法律明文规定生效时间的,按照规定,即本法生效时间为 10 月 1 日而非 3 月 14 日。因此 C 项错误,应选。【知识模块】 法理学二、多项选择题第 46-63 小题,每小题 2 分,共 36 分。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至少有两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的字母涂黑。多选、少选或错选均不得分。17 【正确答案】 A,B,C,D【试题解析】 本题考察的为课本原文的知识,考生在备考中要在理解掌握的基础上熟读背诵。【知识模块】 法理学18 【正确答案】 A,C,D【试题解析】 法对人们行为的指引有两种方式:(1)确定的指引。确定的

21、指引是指人民必须根据法律规范的指示而行为,法律要求人们必须从事或者不得从事一定的行为。若人们违反这种确定的指引,法律通过设定违法后果来处理,以此来保障确定的指引的实现。(2)有选择的指引。有选择的指引是指法律规范对人们的行为提供一个可以选择的模式,根据这种指引,人们自行决定是这样行为还是那样行为。ACD 为确定性指引,B 选项中由于该公民可以自己决定是否申请,因而为选择性指引,而非确定性指引。【知识模块】 法理学19 【正确答案】 A,B,C,D【试题解析】 法的基本价值又指法的主要价值,主要包括:秩序、自由、平等、人权、正义。【知识模块】 法理学20 【正确答案】 B,D【试题解析】 规范性

22、调整是在个别性调整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它有助于克服个别性调整的不确定性、任意性,但缺乏灵活性。二者应该互相补充。个别性调整没有普遍适用的规则依据,是针对具体人、具体情况所进行的一次性调整,它只对所涉及的具体行为有效,问题每出现一次,就要重新处理一次。规范性调整以普遍适用的规则为依据,只要出现规则所规定的那种情况,即可以反复适用。【知识模块】 法理学21 【正确答案】 A,B,C,D【试题解析】 A 选项体现的是法的价值冲突解决方法中的价值位阶原则,即秩序与自由冲突时的协调。在法的价值体系中,正义是法律的核心价值,但不能说正义是最高级,B 选项不正确。C 选项并不能体现,D 选项中描述过于牵强,

23、不正确。因此,本题选择 ABCD。【知识模块】 法理学22 【正确答案】 A,B【试题解析】 法的价值是法存在的理论正当性依据,它构成一个社会的法律主体尤其是法律职业人的精神存在的核心成分,直接决定着社会的法律主体的法律思维方式与法律实践。故 A 正确;法律价值体系之间是协调统一的,有些价值之间可能本身存在冲突,但价值体系可以实现价值之间的协调,故 B 正确;法律原则和法律规则一样能体现法的价值,没有程度的比较,故 C 错误;法的价值中的主要价值包括秩序、自由、平等、人权、正义、效率等。故答案 D 错误。因此选 AB。【知识模块】 法理学23 【正确答案】 A,B【试题解析】 法的正式渊源是指

24、国家机关制定的具有法律效力的各种规范性法律文件。法律的正式渊源通常包括制定法、习惯法、判例法和国际条约等。公共政策和学说属于非正式的法律渊源。【知识模块】 法理学24 【正确答案】 A,B,C,D【试题解析】 一般法和特别法是按照法律适用范围的不同对法律所作的分类。一般法指针对一般的人和事在不特别限定的地区和时间内普遍适用的法律;特别法是指针对特定人、特定事或特定地区、特定时间内适用的法律。民族区域自治法是适用于少数民族自治地方的法律,戒严法是适用于特定时间内的法律,教师法和警察法都是适用于特定人群的法律,都属于特别法。【知识模块】 法理学25 【正确答案】 A,C,D【试题解析】 普通法和衡

25、平法是普通法法系的一种法律分类方法。这里的普通法,不同于法律一般分类中普通法的概念,而是专指英国在 11 世纪后由法官通过判决形式逐渐形成的适用于全英格兰的一种判例法;而衡平法是指英国在 14 世纪后对普通法的修正和补充而出现的一种判例法。我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法律也适用这种分类。因此,本题正确的是 ACD。【知识模块】 法理学26 【正确答案】 A,B,C,D【试题解析】 我国的法律渊源包括宪法、法律、行政法规、行政规章、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特别行政区的规范性文件、经济特区的规范性文件以及有关国际条约和惯例。A 选项为自治条例,B 选项为地方性法规,C

26、选项属于国际公约,D 选项为地方政府规章。都属于我国法的正式渊源范畴,因此都入选。【知识模块】 法理学27 【正确答案】 A,B,C,D【试题解析】 法律意识是人们对于法律,特别是对本国现行法律以及法律现象的思想、观点、知识和心理的总称。法律意识包括对法律本质、作用的看法、对现行法律的态度和评价,以及对人们行为的法律评价等。A 项中消费者的维权意识是试图用法律来作为武器维护自身权益,是对法的作用的看法;B 项中人们对于法律尊重或者反感的情绪是人们对于现行法律的态度和评价;C 项中人们关于法律公正的观念是人们对于法律的观念和思想;D 项中当事人对法院不信任的态度是人们对于本国法律在现实运行中的观

27、念和态度。故本题应该全选。【知识模块】 法理学三、简答题第 64-66 小题,每小题 8 分,共 24 分。请将答案写在答题纸指定位置上。28 【正确答案】 (1)法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保障体现在立法方面。有法可依是实行社会主义法治的前提,有了完备的法律体系作保障,才能更好地引导、规范和约束公民和政府的行为,使之依法办事,循章而为,为构建和谐社会创造良好的基础。(2)法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保障体现在司法方面。公正、高效的司法是构建和谐社会的有力保障。(3)法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保障体现在守法方面。社会成员遵纪守法,政府严格依法办事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内在要求。全体社会成员守法意识和政府

28、依法行政的法律意识的不断提高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主要条件。(4)法对构建和谐社会的保障还体现在法律监督方面。法律监督可以通过对立法、司法和守法三个方面的作用来间接保障和促进构建和谐社会的进程。【知识模块】 法理学29 【正确答案】 (1)法律调整范围是有限的。法只是众多社会调整手段中的一种,而不是唯一的。法是调整社会关系的重要手段,但并不是唯一手段。国家用以调整社会关系的手段,除法律外,还有经济、政治、行政、思想道德、政策、纪律、习俗、舆论等多种手段。(2)法的特性和社会生活的现实之间存在着矛盾。作为一种规范,法必然具有抽象性、稳定性等特征,而现实生活中的问题却是具体的、千姿百态和不断变化

29、的。另外,法还具有保守性,它总是落后于现实生活的变化,而立法者认识能力上的局限性也会使法律存在某种不合理、不科学的地方。(3)法的制定和实施受人的因素的制约。法律首先需要高素质的立法者来制定,其次法的实施还需要合适的人执行、要有具备良好法律素质和职业道德的专业队伍,需要绝大多数社会成员的支持。(4)法的实施受政治、经济、文化等社会因素的制约。法总是依赖其外部条件,其作用总是容易受到社会因素的制约。主要因素有经济体制、政治体制、执法机关的状况、各级领导干部及普通公民的法律观、传统法律文化等。【知识模块】 法理学30 【正确答案】 (1)法的价值是阶级性和社会性的统一。从主体角度看,法的价值是以人

30、为本的价值关系,具有阶级性和社会性。人是社会发展的产物,又是特定阶级中的一员,人的这种双重身份决定了人在实践中所认识和需要的法的价值的双重性。从客体角度看,法的价值的客体,即法律本身也具有双重性。法既是统治阶级意志的反映,也必须承担社会公共职能。任何把法的价值的阶级性和社会性分开来、对立起来的做法,都是不可取的。(2)法的价值是主观性和客观性的统一。法的价值的主观性与客观性的统一源于法律主体的社会实践。就其主观性而言,法的价值是以主体的社会需要为基础的。主体需要的变化和发展会促使法律在满足主体需要的方式和程度上发生相应的变化,法律的存在和发展也始终以主体的主观需要和观念的相应转变为前提。就其客

31、观性而言,法的价值的主体需要并非凭空产生,而是由主体在社会关系中的地位以及主体的社会实践所决定的,最终是由社会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的。(3)法的价值是统一性和多样性的统一。法的价值基于主体的需求而产生,而主体的需要却是多种多样而且不断变化发展的。不同的社会背景、社会制度之下的人们对于法律这种制度安排的认识、理解和需求差别也很大,这就必然导致法律在满足主体需要方面也会相应的多样化,从而使法的价值呈现出复杂多样的状态。生活在同一时代、同一社会的人们总有某种共同的价值追求、甚至生活在不同时代、不同社会的人们也会有某种共同的价值标准,即使是统治阶级所形成的价值体系也必须尊重价值中的一些共性成分。因此,法

32、的价值的多样性与其统一性是并存的。【知识模块】 法理学31 【正确答案】 (1)价值位阶原则。这是指在不同位阶的法的价值发生冲突时,在先的价值优于在后的价值。(2)个案平衡原则。这是指在处于同一位阶上的法的价值之间发生冲突时,必须综合考虑主体之间的特定情形、需求和利益,以使个案的解决能够适当兼顾双方的利益。(3)比例原则。这是指为保护某种较为优越的法的价值须侵及另一种法的价值时,不得逾越此目的所必要的程度。(4)人民根本利益原则。这是当代中国社会主义法律价值体系中根本价值原则,即以是否满足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为标准,来解决一些存在重大疑难的法律价值冲突问题。它也可以作为前述价值位阶原则的补充和保障。【知识模块】 法理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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