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研类试卷]法律硕士综合课(中国法制史)历年真题试卷汇编13及答案与解析.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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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法律硕士综合课(中国法制史)历年真题试卷汇编 13 及答案与解析一、单项选择题第 1-45 小题,每小题 1 分,共 45 分。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字母涂黑。1 (2006 年单选 38)最早规定“ 奸党罪”的法典是( ) 。(A)唐律(B)宋刑统(C)大明律(D)大清律例2 (2007 年单选 38)“一切官民诸色人等,户户有此一本,若犯笞、杖、徒、流罪名,每减一等。无者,每加一等”,此规定针对的中国古代法律是( )。(A)唐律(B)大明律(C)大诰(D)大清律例3 (2010 年单选 45)下列关于明朝婚姻家庭继承法律制度的表述,不正

2、确的是( )。(A)主婚权属于祖父母、父母,嫁娶违律的,独坐主婚者(B)七出仍是丈夫休妻的理由,义绝不再成为婚姻解除的条件(C)婚姻缔结须有婚书和聘礼,同姓、同宗五服亲及良贱不得为婚(D)继承采取“ 嫡庶无别,诸子均分” 的原则,承认奸生子的继承权4 (2011 年单选 15)中国历史上废除丞相制度的皇帝是( )。(A)元世祖(B)明太祖(C)明成祖(D)清世祖5 (2013 年单选 41)明洪武三十一年,某省布政使上书皇帝,嘉言宰执大臣“美政才德”。依照 大明律的规定,该上书行为构成的罪名是( )。(A)内乱(B)左官(C)奸党(D)谋大逆6 (2014 年单选 41)明朝初年,朱元璋将其亲

3、自审理的案件加以整理汇编,并加上因案而发的训导,作为训诫臣民的特别法令颁布天下,史称( )。(A)明大诰(B) 大明律(C) 大明会典(D)问刑条例7 (2015 年单选 33)明清时期被称为“ 风宪衙门”的中央机构是 ( )。(A)都察院(B)大理寺(C)尚书省(D)刑部8 (2016 年单选 41)明代负责全国行政监察工作、参与重大或疑难案件审理的中央机关是( ) 。(A)御史台(B)大理寺(C)都察院(D)锦衣卫9 (2004 年单选 41)中国封建社会最后一部法典是( )。(A)大清律例(B)大清律集解附例(C)大清新刑律(D)大清律集解10 (2005 年单选 39)清朝人关后编制的

4、第一部大清会典是( )。(A)顺治会典(B)雍正会典(C)康熙会典(D)乾隆会典11 (2006 年单选 41)清朝绝大多数文字狱的罪名确定都是比照律典正文中的( )。(A)谋反(B)谋叛(C)谋大逆(D)大不敬12 (2007 年单选 40)清朝创立的刑罚是( ) 。(A)发遣(B)充军(C)加役流(D)刺配13 (2008 年单选 38)将“ 则例”作为国家一种重要法律形式的朝代是 ( )。(A)宋朝(B)元朝(C)明朝(D)清朝14 (2011 年单选 41)通过立法规定房屋出典后失火焚毁的风险责任分担原则的朝代是( )。(A)宋朝(B)元朝(C)明朝(D)清朝15 (2012 年单选

5、41)清朝的最高司法审判机关是( )。(A)刑部(B)大理寺(C)都察院(D)宗人府16 (2013 年单选 42)清朝光绪年间,某官员甲因犯罪而被发配新疆,给驻防八旗官兵当差为奴。甲被判处的刑罚是( )。(A)发遣(B)刺配(C)充军(D)流刑17 (2014 年单选 43)为了规范国家机关的组织活动,加强行政管理,清政府仿效明朝,将各级国家机关的职掌、事例、活动规则等有关制度编撰成集,称为( )。(A)大清律集解附例(B) 大清律集解(C) 大清会典(D)大清律例18 (2015 年单选 38)“民人典当田房,契载统以十年为率,限满听赎。” 作出这一法律规定的朝代是( ) 。(A)汉朝(B

6、)唐朝(C)明朝(D)清朝19 (2016 年单选 42)清时屡兴文字狱,但律例中并无关于惩治思想犯罪的规定。审理此类案件,一般比附的罪名是( )。(A)妖书妖言(B)谋大逆(C)大不敬(D)谋叛二、多项选择题第 46-63 小题,每小题 2 分,共 36 分。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至少有两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的字母涂黑。多选、少选或错选均不得分。20 (2008 年多选 60)明朝的会审形式包括( ) 。(A)圆审(B)大审(C)朝审(D)热审21 (2015 年多选 60)明朝初年在乡间创设的申明亭,具有基层司:法组织的功能。通常可以由申明亭受理和调处的案件包括

7、( )。(A)贼盗(B)婚姻(C)田土(D)斗殴22 (2005 年多选 63)以都察院为全国最高监察机关的朝代有( )。(A)宋朝(B)元朝(C)明朝(D)清朝23 (2006 年多选 62)清朝制定的适用于少数民族聚居区的专门法律包括( )。(A)西宁番子治罪条例(B)蒙古律(C)钦定八旗则例(D)回律24 (2007 年多选 61)中国古代以凌迟作为国家法定刑的朝代有( )。(A)唐朝(B)元朝(C)明朝(D)清朝25 (2013 年多选 61)下列选项中,以六部官制作为分篇体例的国家律典有( )。(A)宋刑统(B) 大明律(C) 大清律例(D)大清现行刑律26 (2015 年多选 61

8、)清朝中央政府除制定全国统一的基本法典之外,还制定了一系列适用于少数民族聚居区的专门法规,其中包括( )。(A)回疆则例(B)蒙古律例(C)理藩院则例(D)钦定西藏章程三、简答题第 64-66 小题,每小题 8 分,共 24 分。请将答案写在答题纸指定位置上。27 (2015 年简答 66)简述中国古代法典从唐律疏议到大清律例篇章体例的发展演变。四、分析题第 67-69 小题,每小题 10 分,共 30 分。要求结合所学知识分析材料回答问题。请将答案写在答题纸指定位置上。28 (2005 年分析 70)请运用中国法制史的有关知识,分析下列史料:明史.刑法志:“ 刑法有创之自明不衷古制者:廷杖、

9、东西厂、锦衣卫、镇抚司狱是也。是数者,杀人至惨而不丽于法。踵而行之,至末造而极。举朝野命,一听武夫、宦竖之后,良可叹也。”29 (2012 年分析 69)(清)薛允升: 唐明律合编.祭祀:大抵事关典礼及风俗教化等事,唐律均较明律为重。盗贼及有关币帑钱粮等事,明律则又较唐律为重。请运用中国法制史的知识和理论,分析上述材料并回答下列问题:(1)如何理解薛允升的上述观点?(2)为什么明律较唐律会发生这样的变化?30 (2009 年分析 69)清史稿卷一百四十四刑法三:朝审原于明天顺三年,令每岁霜降后,但有该决重囚,三法司会同公、侯、伯从实审录。秋审亦原于明之奏决单,冬至前会审决之。顺治元年,刑部左侍

10、郎党崇雅奏言:“旧制凡刑狱重犯,自大逆、大盗决不待时外,余俱监候处决。在京有热审、朝审之便,每至霜降后方请旨处决。在外直省,亦有三司秋审之例,未尝一丽死刑辄弃于市。望照例区别,以昭钦恤。” 此有清言秋、朝审之始。嗣后逐渐举行,而法益加密。初制分情实、缓决、矜、疑,然疑狱不经见。雍正以后,加入留养承祀,区为五类。请运用中国法制史的知识和理论,分析上述文字材料并回答下列问题:(1)何为秋审 ?其历史渊源是什么?(2)试分别说明秋审案件的五种处理方式。(3)清朝秋审制度的主要作用体现在哪些方面?法律硕士综合课(中国法制史)历年真题试卷汇编 13 答案与解析一、单项选择题第 1-45 小题,每小题 1

11、 分,共 45 分。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字母涂黑。1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明太祖朱元璋为强化封建君主专制和严防臣下结党营私,首创奸党罪,并载入大明律之中。大明律设有奸党专条,这为以前各朝所无。奸党罪的创设反映了皇权的极度强化和皇帝对臣下的防范猜忌之心。清朝继续沿用该罪名。可见,选 C 项。【知识模块】 中国法制史2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明太祖朱元璋为了防止“法外遗奸”,特亲自制定并颁布了明大诰,明大诰为明初制定的刑事特别法,其基本内容都是重刑,或者法外酷刑。为了强制推行明大诰,明初科举考试考大诰,并规定,凡是持大诰的人

12、犯罪,依据大明律减一等处刑,凡是没有大诰的人犯罪,依据大明律加一等处刑。结果使明大诰成为空前普及的法规。可见,选 C 项。【知识模块】 中国法制史3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明朝确定主婚权属于祖父母、父母,并规定:“诸嫁娶违律,独坐主婚者”。可见,A 项表述正确。明朝的婚姻解除仍沿袭前代,以七出、三不去、义绝作为条件,不过明朝对义绝作出了新的解释:“义绝之状,谓如身在远方,妻父母将妻改嫁,或赶逐出外,重别招婿,及容止外人通奸。”可见,B 项表述错误。明律规定,婚姻缔结要有婚书和聘礼,同姓、同宗五服亲及良贱不得为婚。可见,C 项表述正确。明律坚持宗祧继承方面的嫡长子继承制和财产继承方面的诸

13、子均分制,明律规定:“嫡庶无别,诸子均分。”可见,D 项表述正确。【知识模块】 中国法制史4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丞相制度最早起源于春秋时期,秦始皇统一中国后,丞相制度日益完善。丞相制度出现以后就开始了皇权与相权的矛盾与冲突。明太祖朱元璋于1380 年借左丞相胡惟庸谋反一案废除了中书省和宰相制,从而结束了我国三省和宰相的历史,一举解除了皇权和相权的矛盾,为明朝内阁首辅制的形成奠定了基础,在我国行政制度方面引起了巨大变化。可见,选 B 项。【知识模块】 中国法制史5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为了严禁臣下结党营私,明太祖朱元璋首创奸党罪,大明律罗列了奸党罪的种种表现,包括“上言大臣

14、德政”和“交接近侍官员”等罪名。可见,选C 项。内乱罪首次出现于大清新刑律,大清新刑律 将古代实行的谋反罪改为内乱罪。左官罪是汉律规定的罪名,即凡官吏“舍天子而仕诸侯”者,一律以左官罪论处。谋大逆是“十恶”中的罪名,明朝也有谋大逆之罪,但本题题意并非谋大逆之罪。【知识模块】 中国法制史6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明太祖朱元璋将其亲自审理的案件加以整理汇编,并加上因案而发的训导,作为训诫臣民的特别法令颁布天下,史称明大诰。可见,选 A 项。大明律是明朝的基本法典。大明会典是明朝官修的一部行政法规汇编,不选 B 项。因朱元璋不允许子孙对大明律做任何改动,否则以“变乱祖制”论,因此,明孝宗弘治

15、年间删定问刑条例,在律之外另行制定例,并附在大明律律文之后,以适应形势变化,从而开创了律例合编体例,不选 C 项。【知识模块】 中国法制史7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明清时期的“风宪衙门”指的是都察院,都察院是明清时期的中央最高监察机关。可见,选 A 项。大理寺为明清时期的中央刑事案件的复核机关。尚书省为隋唐宋时期的三省之一,尚书省在元朝就被裁撤,明清时期没有尚书省。明清时期的刑部为中央刑事案件的主审机关。【知识模块】 中国法制史8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明太祖朱元璋将御史台改为都察院,作为全国最高司法和行政监察机关,负责全国司法和行政监察,并参与重大或疑难案件的审理。可见,选

16、C 项。御史台为汉代至元代的中央最高司法和行政监察机关。大理寺为北齐首创的中央最高审判机关,隋、唐、宋时期的大理寺为中央最高审判机关,明、清时期的大理寺为中央刑事案件复核机关。锦衣卫为明太祖朱元璋成立的特务机关,明朝宦官把持的东厂和锦衣卫并称“厂卫”。【知识模块】 中国法制史9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中国封建社会最后一部法典是清朝乾隆年间颁布的大清律例,选 A 项。大清律集解附例是清朝顺治年间颁布的封建成文法典。 大清律集解是清朝雍正年间颁布的封建成文法典。大清新刑律颁布于 1911 年,是中国近代第一部专门刑法典,该法典在性质上并非封建成文法典。【知识模块】 中国法制史10 【正确答

17、案】 C【试题解析】 清朝入关后制定了五部行政法典,即康熙会典、雍正会典、乾隆会典、嘉庆会典和光绪会典,合称“五朝会典”。因康熙会典在先,选 C 项。【知识模块】 中国法制史11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为了扑灭汉族士大夫的反清意识和压制自明代以来兴起的反对封建主义的思潮,清朝以严刑惩罚异端思想,加强思想文化领域的专制,其中最突出的就是一再兴起“文字狱”。清朝虽然未曾制定一条语言文字犯罪的条例,但绝大多数文字狱都是比照“谋大逆”论罪,但也有极少数犯罪以“谋反”论罪的。可见,选 C项。【知识模块】 中国法制史12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发遣刑是清朝创立的仅次于死刑的重刑。所谓发遣,

18、就是将罪犯发配到边疆地区给驻防八旗官兵当差为奴的刑罚,其刑等重于充军刑。清末沈家本修律,大清新刑律将主刑确立为罚金、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发遣刑自此退出历史舞台。可见,选 A 项。充军刑始创于宋朝,明朝时被广泛适用,但明朝时为附加刑,清朝成为独立刑种。清末颁布大清现行刑律,充军刑实际上被废除。可见,不选 B 项。加役流为唐太宗首创,即流刑 3 000 里,并服劳役 3年,加役流是作为死刑的宽待刑出现的,宋朝沿用。可见,不选 C 项。刺配刑为宋太祖赵匡胤所创,宋初设立此刑的目的原本是为了宽待死刑,但后来被滥用,且复活了肉刑,又没有配地限制,影响十分恶劣。元、明、清沿用刺配刑(时而称为刺

19、字刑,也有人认为“刺配刑”不能等同于“刺字刑”)。清末沈家本修律,颁布大清现行刑律,废除了刺配刑,刺配刑退出历史舞台。可见,不选 D 项。【知识模块】 中国法制史13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清朝立法活动最突出的特点是对“例”的纂修。清朝的例的种类很多,有则例、事例、律例、条例、定例等,其中以则例最为重要。清朝的例相当于行政法规。可见,选 D 项。【知识模块】 中国法制史14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典权是我国传统上特有的用益物权制度。早在唐朝,我国就有关于典权制度的规定,自此,宋、元、明、清都有关于典权制度的规定,但唐、宋、元、明各代对于房屋出典后风险责任的承担并没有规定。清朝乾

20、隆十二年(1747 年)定例则有详细规定:出典的房屋失火烧毁,在年限未满的情况下,由双方各出价一半合伙起造,典期延长 3 年,3 年后业主应按原典价取赎。若业主无力出资,由典主(典权人) 出资建造,典期仍延长 3 年,3 年后业主应按原典价的 140(加四)取赎。相反,若典主无力出资,由业主出资重建,则原订限期满后,业主可按原典价的60(减四 )赎回房屋。在出典年限已满的情况下,典主自建,仍加典 3 年,业主按原典价 140取赎;业主自建,则按原典价的 50取赎。双方如果均无力重建,应将地基出卖,得价的 13 归还业主。可见,D 项是正确答案。【知识模块】 中国法制史15 【正确答案】 A【试

21、题解析】 清朝的最高司法审判机关是刑部,故选 A 项。清朝的大理寺是刑事案件的复核机关,而不是审判机关,故不选 B 项。清朝的都察院是中央最高监察机关,而不是审判机关,故不选 C 项。宗人府创立于明朝,清朝的宗人府是受理皇室宗族诉讼的专门机关,对于皇室宗族案件,刑部无权过问,故不选 D 项。【知识模块】 中国法制史16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清朝特别创立了发遣刑,即将罪犯发配至边疆地区给驻防八旗官兵当差为奴的刑罚,该刑罚是轻于死刑、重于充军刑的重刑,清末大清新刑律公布后,该刑罚被废除。可见,选 A 项。刺配刑出现于宋代,将杖刑、配役、刺面三刑同时在犯人身上复合使用的刑罚,清末大清现行刑

22、律公布后,该刑罚和与之相应的刺字刑被废除。充军刑出现于宋代,明朝广泛适用,是强迫罪犯至边远地区充当军户并强迫屯种的刑罚,清末该刑罚退出历史舞台。流刑是封建制五刑之一,按照里程分为流 2 000 里、流 2 500 里和流 3 000 里,清末大清新刑律公布后,该刑罚被废除。【知识模块】 中国法制史17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为了规范国家机关的组织活动,加强行政管理,清政府仿效明朝,将各级国家机关的职掌、事例、活动规则等有关制度编撰成集,称为大清会典,包括康熙、雍正、乾隆、嘉庆、光绪等“五朝”会典,大清会典是清朝行政立法的总汇。可见,选 C 项。大清律集解附例是清朝顺治年间仿效 大明律制

23、定的法典。大清律集解是清朝雍正年问制定的基本法典。大清律例是清朝乾隆年间制定的基本法典,也是中国历史上最后一部封建成文法典。【知识模块】 中国法制史18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在我国古代,规定民人出典房屋和土地的回赎期限为 lO 年的朝代只有清朝,故选 D 项。典卖制度虽在唐朝就已经出现,但唐朝尚未有回赎期限的规定,宋、元、明规定典卖的回赎期限为 30 年,这不同于清朝。【知识模块】 中国法制史19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清朝一再兴起文字狱,以压制反满思想和反专制主义思潮,但清朝的律例中并无关于惩治思想犯罪的规定。审理文字狱案件,一般以谋大逆比附定罪,极少数文字狱案件是依照谋反

24、罪论处的。可见,选 B 项。【知识模块】 中国法制史二、多项选择题第 46-63 小题,每小题 2 分,共 36 分。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至少有两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的字母涂黑。多选、少选或错选均不得分。20 【正确答案】 A,B,C,D【试题解析】 明朝的会审形式包括三司会审、九卿圆审(会审)、朝审、热审和大审。可见,备选项应全选。【知识模块】 中国法制史21 【正确答案】 B,C,D【试题解析】 明太祖朱元璋为“申明教化”、“明刑弼教”,特设立申明亭。通常可以由申明亭受理和调处的案件包括有关婚姻、田土、斗殴等民事纠纷和轻微的刑事案件。可见,选 B、C、D 项。

25、贼盗案件属于重大刑事案件,申明亭不能受理,故不选 A 项。【知识模块】 中国法制史22 【正确答案】 C,D【试题解析】 明太祖朱元璋将御史台改为都察院,作为中央最高监察机关,清朝沿用。可见,选 C、D 项。宋朝和元朝都以御史台作为中央最高监察机关,故不选A、B 项。【知识模块】 中国法制史23 【正确答案】 A,B,D【试题解析】 清朝制定的适用于少数民族地区的法规包括蒙古律、蒙古例(二者合称蒙古律例) 、回律(又称为回疆则例)、苗律、苗汉杂居章程、湘苗事宜、番例条款(又称为西宁番子治罪条例、西宁青海番夷成例)、西藏禁约十二事和理藩院则例、台湾善后事宜等。可见,选 A、B、D 项。钦定八旗则

26、例是清朝政府就所管辖的特定事项而制定的行政规则,适用于全国范围内的“八旗“满人。由于旗人是清朝实际的统治者,因此钦定八旗则例不属于适用于少数民族聚居区的专门法律,不选 C 项。【知识模块】 中国法制史24 【正确答案】 B,C,D【试题解析】 凌迟刑最早起源于五代时期(公元 907 年唐朝灭亡一公元 960 年宋朝建立这一段历史时期),但那时还是法外之刑。宋朝颁布庆元条法事类使凌迟刑成为与绞、斩并用的法定死刑,凌迟刑上升为法定刑。元朝沿用凌迟刑,并将凌迟刑与斩刑并用,作为法定死刑(因元朝没有绞刑)。明太祖朱元璋将凌迟刑正式规定于大明律之中,这是凌迟刑正式人律的标志。清朝沿用凌迟刑。清末沈家本修

27、律,颁布大清现行刑律,正式废除凌迟刑,凌迟刑退出历史舞台。可见,将凌迟刑作为法定死刑的朝代包括宋、元、明、清四朝,故选 B、C 、D 项。【知识模块】 中国法制史25 【正确答案】 B,C【试题解析】 在我国古代法典中,以吏、户、礼、兵、刑、工六部官制作为分篇体例的基本律典是明清时期的法典,包括大明律(含大明律集解附例)、大清律集解附例、大清律集解、大清律例。可见,选 B、C 项。宋刑统的篇章结构是:效法大中刑统和大周刑统,以名例律为统率,以 1l 篇作为分则,律下分门,律后附有敕、令、格、式。可见,不选 A 项。大清现行刑律取消了六部官制分篇体例的编纂结构,将法典各条按照其性质分隶30 门。

28、可见,不选 D 项。【知识模块】 中国法制史26 【正确答案】 A,B,C,D【试题解析】 清朝制定的适用于少数民族的法规主要包括蒙古律例、理藩院则例、回律(又称为回疆则例)、苗汉杂居章程、湘苗事宜、西宁番子治罪条例、钦定西藏章程、西藏禁约十二事、台湾善后事宜等。综上所述,备选项应全选。【知识模块】 中国法制史三、简答题第 64-66 小题,每小题 8 分,共 24 分。请将答案写在答题纸指定位置上。27 【正确答案】 (1)唐律疏议采用 12 篇体例,以名例律为首篇。(2)宋刑统 沿袭唐律疏议12 篇体例,但是采用“刑律统类” 的形式,在篇内分门。(3)元代地方政府自行汇编的元典章以六部划分

29、法规体例,对后世法典的编纂有直接影响。(4)大明律 改变了唐宋律的传统体例,按六部官制分六律,仍以名例律冠于篇首,共 7 篇。(5)大清律例 承用大明律的编纂方法,但采用律、例合编的体例。【知识模块】 中国法制史四、分析题第 67-69 小题,每小题 10 分,共 30 分。要求结合所学知识分析材料回答问题。请将答案写在答题纸指定位置上。28 【正确答案】 (1)明史.刑法志的这段文字,概括出了明朝极端君主专制法制的突出特征。(2)廷杖是明朝皇帝杖责大臣的非常之刑罚。明律中并无廷杖的规定,但自朱元璋始,经常于殿廷杖责冒犯皇帝的大臣。(3)厂卫干预司法,是明朝司法制度的一大特点。作为特务机构,厂

30、卫既非国家专门司法机关,又无法定司法职权,却在皇帝纵容和宦官操纵之下,凌驾于中央司法机关之上,滥施刑罚,严重破坏了封建法制的正常秩序,是皇权高度集中和恶性发展的产物。上述情况至明朝中后期更加突出。【知识模块】 中国法制史29 【正确答案】 (1)明律对一些轻微触犯礼教、典礼等有违伦常礼教犯罪的罪名,比唐律处罚有所减轻,即“轻其所轻” ;明律对政治性犯罪、侵害财产以及官吏贪赃受贿等犯罪的处罚,比唐律明显加重,即“重其所重” 。(2)明朝确立 “轻其所轻、重其所重”的刑法原则是有深刻历史原因的: 随着君权的加强和社会矛盾的日益加剧,盗窃大案直接冲击着封建专制统治的基础,加大此类犯罪的打击力度,是“

31、重典治国” 的体现。在重典治世思想指导下,明律突出了刑法的打击对象,加大了以刑罚手段处治危害专制统治的犯罪的力度。商品经济成分的增长等因素使事关典礼及风俗教化犯罪的社会危害性有所降低,而宋明理学使儒家所倡导的伦理纲常对人们的法外约束力增大,因此对其从轻处罚,能够集中刑法的打击目标,使刑事镇压具有更强的针对性,并能够缓和社会的反抗情绪。【知识模块】 中国法制史30 【正确答案】 (1)秋审是清朝中央各部院长官会同复审各省上报斩、绞监候案件的一种重要的会审制度,被视为“国家之大典” 。清朝的秋审制度源于汉代秋冬行刑之制,是明朝的奏决单制度演变而来,而明朝的朝审则是秋审的直接渊源。(2)秋审的五种处理方式分别是:一为情实,指案情属实,罪刑适当,经皇帝御笔勾决,于霜降后冬至前处决;二为缓决,指案情虽属实,但危害性不大,可留待下一年秋审再作决定;三为可矜,指案情虽属实,但罪犯情有可原的,可免死减等发落;四为可疑,指案情尚未完全清楚的,一般发回原省重审;五为留养承祀,指罪犯为独子而父母、祖父母年老无人奉养的,经皇帝批准,可改判重杖并枷号示众后释放。(3)秋审制度的实行,体现了国家对死刑案件审慎和宽仁的态度;是中央对于地方政府司法审判活动进行监督检查的重要手段,体现皇帝对司法权控制的加强;同时也有助于法律的统一适用和纠正冤假错案。【知识模块】 中国法制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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