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律硕士综合课(中国法制史)历年真题试卷汇编 19 及答案与解析一、单项选择题第 1-45 小题,每小题 1 分,共 45 分。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字母涂黑。1 竹书纪年记载:“ 夏帝芬三十六年作圜土。” 这里的“圜土”是指( )(2013 年非法学综合课单选第 30 题)(A)法庭(B)监狱(C)刑罚(D)刑书2 根据周礼秋官 司刺的记载,西周法律规定,定罪量刑时须考虑行为人的主观动机。该规定是( )(2017 年非法学综合课单选第 32 题)(A)三赦之法(B)三刺之法(C)三宥之法(D)五过之疵3 颁布分户令的改革者是( )(200
2、8 年综合课单选第 35 题)(A)商鞅(B)李悝(C)吴起(D)王安石4 下列刑罚中,属于秦朝作刑的是( )(2012 年非法学综合课单选第 34 题)(A)髡刑(B)耐刑(C)赀刑(D)城旦舂5 首次明确区分律和令,从而解决了秦汉以来律令混杂问题的古代律典是( )(2013年非法学综合课单选第 37 题)(A)晋律(B)新律(C)北齐律(D)北魏律6 “八议”是中国古代优遇官僚贵族的法律制度,即指八种人犯罪可经议罪减免刑罚。“八议”中“议宾”的对象是指( )(2015 年非法学综合课单选第 39 题)(A)皇亲国戚(B)贤人能臣(C)前朝皇室宗亲(D)三品以上职事官7 按唐律规定,不同国家
3、的外国人在唐朝管辖的地域内相犯,审判时应依据的法律是( )(2009 年综合课单选第 33 题)(A)唐律(B)原告所属国法律(C)被告所属国法律(D)在当事人所属国法律和唐律中选择其一8 按照唐律的规定,下列情形的婚姻不为法律所禁止的是( )(2012 年法学综合课单选第 20 题)(A)县令甲娶其部属之女为妻(B)士绅乙娶部曲之女为妻(C)刺史丙娶其原籍民女为妻(D)民人丁娶同姓民女为妻9 宋朝“既杖其脊,又配其人,且刺其面,一人之身,一事之犯,而兼受三刑” 的刑罚是( )(2010 年非法学综合课单选第 33 题)(A)刺配(B)发遣(C)充军(D)流刑10 历代名臣奏议中记载,宋高宗时
4、“狱司推鞫,法司检断,各有司存,所以防奸也”。材料反映的司法制度是( )(2016 年法学综合课单选第 18 题)(A)翻异别推(B)鞫谳分司(C)三司会审(D)死刑复奏11 元朝上都、大都所属蒙古人、色目人与汉人相犯的案件,普通司法机关无权管辖,须由专门机构审理裁决。该专门机构是( )(2013 年非法学综合课单选第 40 题)(A)理藩院(B)大理寺(C)宣政院(D)大宗正府12 革命根据地时期,工农民主政权制定的第一部土地法是( )(2012 年非法学综合课单选第 45 题)(A)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土地法(B) 兴国土地法(C) 井冈山土地法(D)中国土地法大纲二、多项选择题第 46-63
5、 小题,每小题 2 分,共 36 分。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至少有两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的字母涂黑。多选、少选或错选均不得分。13 下列选项中,属于春秋时期公布成文法活动的有( )(2014 年非法学综合课多选第 61 题)(A)子产“铸刑书 ”(B)邓析 “造竹刑”(C)赵鞅、苟寅“铸刑鼎”(D)商鞅制“ 分户令”14 在汉代,危害中央集权的犯罪包括( )(2012 年非法学综合课多选第 61 题)(A)出界(B)非正(C)酎金(D)阿党附益15 下列选项中,属于唐朝法律形式的有( )(2012 年非法学综合课多选第 62 题)(A)律(B)令(C)格(D)比16
6、 明朝初年在乡间创设的申明亭,具有基层司法组织的功能。通常可以由申明亭受理和调处的案件包括( )(2015 年非法学综合课多选第 60 题)(A)贼盗(B)婚姻(C)田土(D)斗殴17 清朝民事立法中,民事主体地位发生了一定变化,人身依附关系有所削弱,表现为( )(2017 年非法学综合课多选第 62 题)(A)允许良贱通婚(B)废除匠籍制度(C)雇工人的地位有所改善(D)部分贱籍豁免为良18 与大清律例相比,大清现行刑律的变化主要包括( )(2008 年综合课多选第 63 题)(A)改变了律例合编的法典编纂体例(B)删除了“十恶” 重罪等内容(C)对于婚姻、继承、田宅、钱债等纯属民事性质的行
7、为不再科刑(D)增加了一些新罪名,诸如妨害国交罪、妨害选举罪、私铸银元罪等19 清廷于 1910 年颁行的法院编制法对于中国传统司法体制和审判制度进行重大改革。该法所确立的法律原则和制度包括( )(2018 年非法学综合课多选第 50 题,2018 年法学综合课多选第 30 题)(A)审判独立(B)合议制(C)民刑分理(D)审检分立20 北洋政府时期立法活动的主要特点包括( )(2012 年非法学综合课多选第 63 题)(A)采用、删改清末新订法律(B)制定和颁布大量的单行法规(C)判例和解释例成为重要的法律渊源(D)采用“隆礼 ”和“重刑”并重,全面复活封建法制21 下列关于 1930 年中
8、华民国民法立法特点的表述,正确的有( )(2013 年非法学综合课多选第 63 题)(A)确定了所有权绝对原则(B)采取了民商合一的编纂体例(C)吸收了外国民法的最新学理(D)肯定了包办买卖婚姻习惯的效力三、简答题第 64-66 小题,每小题 8 分,共 24 分。请将答案写在答题纸指定位置上。22 简述中华民国临时政府组织大纲的性质及其历史意义。(2017 年非法学综合课简答第 66 题,2017 年法学综合课简答第 33 题)23 简述南京国民政府法律体系的主要构成。(2009 年综合课简答第 66 题)四、分析题第 67-69 小题,每小题 10 分,共 30 分。要求结合所学知识分析材
9、料回答问题。请将答案写在答题纸指定位置上。23 材料一:取妻如之何? 必告父母。( 诗 齐风南山)取妻如何?匪媒不得。 ( 诗 豳风伐柯)昏(婚)礼者,合二姓之好,上以事宗庙,而下以继后世也,故君子重之,是以昏礼,纳采、问名、纳吉、纳征、请期,皆主人筵几于庙,而拜迎于门外,人揖让而升,听命于庙,所以敬慎重正昏礼也。(仪礼昏义)取妻不取同姓,故买妾不知其姓则卜之。(礼记曲礼)材料二:妇有七去:不顺父母去,无子去,淫去,炻去,有恶疾去,多言去,窃盗去妇有三不去:有所取,无所归,不去;与更三年丧,不去;前贫贱,后富贵,不去。(大戴礼记 本命)请运用中国法制史的知识和理论,分析上述材料并回答下列问题:
10、24 根据材料一,概括西周婚姻成立的条件。25 材料二中“ 七去三不去 ”的离婚原则是如何体现宗法伦理精神的 ?26 西周婚姻制度对于后世婚姻立法有什么影响?(2016 年法学综合课分析题第 38题)26 材料一:“ 甲盗,赃值千钱,乙知其盗,受分,赃不盈一钱。问乙何论? 同论。”法律答问材料二:“甲盗钱以买丝,寄乙,乙受,弗知盗,乙论何也? 毋论。”法律答问请结合中国法制史的相关知识回答以下问题:27 法律答问的性质是什么?效力如何?28 材料一中的乙有无法律责任?原因何在?29 材料二中的乙有无法律责任?原因何在?30 结合上述材料,试析秦代法律中盗罪共犯的成立要件。(2012 年法学综合
11、课分析题第 38 题)法律硕士综合课(中国法制史)历年真题试卷汇编 19 答案与解析一、单项选择题第 1-45 小题,每小题 1 分,共 45 分。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字母涂黑。1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皋陶造狱法律存”,表明尧舜时代即已有监狱出现。夏朝的监狱称为“圜土”,即在地下挖成圆形土牢,或在地上围成圆土墙以拘禁罪人。因此本题选B。【知识模块】 中国法制史2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三宥之法是指“壹宥日不识,再宥日过失,三宥日遗忘”,表明西周在定罪量刑时考虑行为人的主观动机,即后世所谓原心定罪。C 项正确。三赦之法是
12、指“一日幼弱,二日老耄,三日蠢愚”,此三者除犯故意杀人罪外,一般皆赦免其罪,这是西周“明德慎罚”思想在刑法中的具体体现。A 项错误。三刺之法是指罪疑从赦的原则在司法审判中要经过“三刺”的程序,“以三刺断庶民狱讼之中:一日讯群臣,二日讯群吏,三日讯万民。听民之所刺宥,以施上服下服之刑。”带有原始民主制的遗风。B 项错误。五过之疵是司法官在渎职方面的犯罪,D 项错误。【知识模块】 中国法制史3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为了鼓励发展小农经济,扩大户赋的来源,商鞅颁布了分户令,规定“民有二男以上不分异者,倍其赋”,以改变秦国父子无别,同室而居的旧习俗;强制百姓分家立户,还能够增加国家的财政收入。
13、因此本题选 A。【知识模块】 中国法制史4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作刑即后世的徒刑,是在一定时期内对罪犯限制人身自由,并强制无偿劳役之刑。秦朝将大量的徒刑用于军事设施和土木工程兴造。作刑主要包括:城旦舂、鬼薪白粲、隶臣妾、司寇、候等,并附加肉刑和髡、耐,分为不同的等级。一般认为,秦的作刑尚没有明确而固定的刑期。因此本题选 D。【知识模块】 中国法制史5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泰始三年,晋武帝召颁晋律,将律和令明确分开,解决了汉以来律令混杂、矛盾的局面。本题答案为 A。【知识模块】 中国法制史6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议宾是指前朝皇室宗亲,C 项正确。【知识模块】 中国法
14、制史7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唐律的名例规定:“诸化外人同类相犯者,各依本俗法;异类相犯者,以法律论。”即同一国家侨民在中国犯罪,按其本国法律处断,实行属人主义原则;不同国家侨民相犯或唐朝人与外国人相犯,则按照唐律处刑,实行属地主义原则。因此本题选 A。【知识模块】 中国法制史8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唐朝对婚姻缔结有诸多限制,如同姓不婚;非同姓但有血缘关系的尊卑间不得为婚,违者“以奸论”;严禁与逃亡女子为婚;监临官不得娶监临之女为妾;良贱之间不得为婚等。因此本题选 C。【知识模块】 中国法制史9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刺配是将杖刑、配役、刺面三刑同时施于一人的复合刑罚
15、,“既杖其脊,又配其人,而且刺面,是一人之身,一事之犯而兼受三刑”。宋初设此刑之初衷,原为宽贷死刑之意,之后逐渐被滥加施用。刺配既复活肉刑,又没有配地远近之限,成为影响恶劣的酷刑。本题选 A。【知识模块】 中国法制史10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题干中描述的是鞫谳分司制度,B 项正确。【知识模块】 中国法制史11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大宗正府从蒙古国初期掌刑政的札鲁忽赤演变而来。依世祖至元元年的规定,札鲁忽赤掌理“诸王、驸马、投下蒙古色目人等”所“犯一切公事”,及“汉人奸盗诈伪、蛊毒厌魅、诱略逃驱”等刑狱。次年设大宗正府为札鲁忽赤官署。至元九年又令“止理蒙古公事”。泰定帝致和元
16、年又定其职为掌理“上都、大都所属蒙古人并怯薛军站色目与汉人相犯者”。元史刑法志载“诸四怯薛及诸王、驸马、蒙古、色目之人犯奸盗、诈伪,从大宗正府治之”,指的是其常职。可见大宗正府既是管理蒙古贵族事务的机构,又是具有独立管辖范围的中央司法机关。本题选 D。【知识模块】 中国法制史12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1928 年 12 月湘赣边界工农民主政府颁行井冈山土地法,是工农民主政权的第一部土地立法。答案选 C。【知识模块】 中国法制史二、多项选择题第 46-63 小题,每小题 2 分,共 36 分。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至少有两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的字母涂黑。多选
17、、少选或错选均不得分。13 【正确答案】 A,B,C【试题解析】 春秋时期公布成文法的活动有:郑国子产铸刑书第一次公布成文法;郑国邓析作竹刑;晋国执政赵鞅、苟寅铸刑鼎。因此本题选 ABC。商鞅是战国时期改革家,而不是春秋时期。【知识模块】 中国法制史14 【正确答案】 A,B,C,D【试题解析】 ABCD 项均为危害中央集权的犯罪。【知识模块】 中国法制史15 【正确答案】 A,B,C【试题解析】 唐朝法律形式主要为律、令、格、式四种,因此本题答案为ABC。比是汉朝的法律形式。【知识模块】 中国法制史16 【正确答案】 B,C,D【试题解析】 为“申明教化”“明刑弼教”,明初创建了申明亭,对百
18、姓施行教化,并调处纠纷,以稳定统治秩序。申明亭受理和调处有关婚姻、田土、斗殴等民事纠纷和轻微的刑事案件。因此本题选 BCD。【知识模块】 中国法制史17 【正确答案】 B,C,D【试题解析】 随着经济的发展以及农民的反抗,清朝的人身依附关系有所削弱,具体表现在:(1)废除匠籍制度,以雇募工匠代之,手工业工人的人身权利得到了一定保障。B项正确。(2)雇工人的地位有所改善,雇工人不列贱籍,C 项正确。(3)部分贱籍豁免为良,D 项正确。清朝并没有允许良贱通婚, A 项错误。【知识模块】 中国法制史18 【正确答案】 C,D【试题解析】 大清现行刑律是一部过渡性法典,它在大清律例的基础上作局部调整删
19、改而成,与大清律例相比,大清现行刑律的变化主要是:取消了大清律例中按吏、户、礼、兵、刑、工六部名称而分的六律总目,将法典各条按其性质分隶 30 门;关于继承、分产、婚姻、田宅、钱债等纯属民事性质的条款不再科刑;设置了新的刑罚体系,删除了凌迟、枭首、戮尸、刺字等残酷刑罚和缘坐制度,将主体刑罚确定为死刑(斩、绞)、遣刑、流刑、徒刑、罚金五种;增加了一些新罪名,如妨害国交罪、妨害选举罪、私铸银元罪以及破坏交通、电讯的犯罪等。对于律例合编的模式以及“十恶”重罪等内容未作更改。大清现行刑律只是在局部和形式上对大清律例进行修改,无论在表现形式、法典结构以及具体内容上都仍是一部传统性质的法典。因此本题应选
20、CD。【知识模块】 中国法制史19 【正确答案】 A,B,C,D【试题解析】 法院编制法包括 16 章,共 164 条,引进了诸如审判独立、公开审判、民刑分理、审检分立、合议制等西方法制原则,对于传统司法体制和审判制度无疑是重大的改革。ABCD 项全正确。【知识模块】 中国法制史20 【正确答案】 A,B,C【试题解析】 北洋政府采取“隆礼”与“重刑”并重的立法指导原则。所谓“隆礼”是通过倡导伦理纲常维护其政治权力;所谓“重刑”,即实行严刑峻法。北洋政府立法活动的特点包括:第一,采用、删改清末修订之法律;第二,采用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的某些立法原则;第三,制定颁布众多单行法规;第四,判例和解释例成
21、为重要的法律渊源。北洋政府时期立法活动没有全面复活封建法制。因此,ABC 项正确,D 项错误。【知识模块】 中国法制史21 【正确答案】 B,C,D【试题解析】 中华民国民法主要内容和特点包括:其一,采取社会本位的立法原则。其二,在具体制度上,将外国民法之最新学理、最新立法例加以吸纳、整合,形成本国民法。其三,采取民商合一的编纂体例。其四,重在维护私有财产所有权及地主土地经营权。其五,婚姻家庭制度体现浓厚的固有法色彩。因此本题选BCD,A 项错误。民法典对私人所有权、契约自由、遗产继承加以一定的限制,强调只有个人利益不违背社会公益,给予保护。【知识模块】 中国法制史三、简答题第 64-66 小
22、题,每小题 8 分,共 24 分。请将答案写在答题纸指定位置上。22 【正确答案】 (1)中华民国临时政府组织大纲(以下简称大纲)是辛亥革命胜利后,由各省都督府代表会议通过的关于筹建中华民国临时政府的纲领性文件,是中国资产阶级共和国的第一个宪法性文件。(2)大纲以法律的形式肯定了辛亥革命成果,为临时政府的成立提供了法律依据。大纲宣告废除封建帝制,第一次以法律的形式确认了总统制共和政体,成为制定中华民国临时约法的基础。【知识模块】 中国法制史23 【正确答案】 南京国民政府法律体系的主要构成包括基本法典、关系法规、判例和解释例。具体为:(1)基本法典。宪法、民法、刑法、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等基
23、本法典构成了南京国民政府六法全书的法律体系的核心和骨架。(2)关系法规。围绕基本法典而制定的条例、命令、细则、办法等众多的关系法规,是对各自的基本法典的重要补充。(3)判例和解释例。最高法院依照法定程序作成的判例和司法院大法官会议作出的解释例和决议,也是六法体系的重要构成部分。【知识模块】 中国法制史四、分析题第 67-69 小题,每小题 10 分,共 30 分。要求结合所学知识分析材料回答问题。请将答案写在答题纸指定位置上。【知识模块】 中国法制史24 【正确答案】 材料一反映出西周婚姻成立的条件有: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符合“六礼”,即纳采、问名、纳吉、纳征、请期、亲迎;同姓不婚。【知识模块
24、】 中国法制史25 【正确答案】 西周婚姻关系的解除遵循“七去”原则,其内容的设置和权利的行使都以男方家族利益的保护为中心,旨在保障家族的稳定和延续,也体现出明显的男尊女卑观念。“ 三不去”对男方单意休妻有一定的限制,但实质并非维护女子权益,出发点仍然是维护礼治和倡导宗法伦理道德。【知识模块】 中国法制史26 【正确答案】 西周婚姻制度对后世的婚姻立法产生了深远影响。汉唐乃至明清,各朝法律中关于婚姻成立和解除的规定,大体没有超出西周婚姻制度的内容。后世婚姻立法均是在西周婚姻制度的基础上损益而成。【知识模块】 中国法制史【知识模块】 中国法制史27 【正确答案】 法律答问在性质上属于法律解释,与秦律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知识模块】 中国法制史28 【正确答案】 乙有法律责任。乙既知甲犯盗罪,又参与分赃,故应与甲承担同样的法律责任。【知识模块】 中国法制史29 【正确答案】 乙没有法律责任。乙虽然接受赃物,但对于甲犯盗罪并不知情,故不承担法律责任。【知识模块】 中国法制史30 【正确答案】 秦律盗罪共犯成立的要件:有无犯意(是否知情),是否分赃。【知识模块】 中国法制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