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研类试卷]法律硕士综合课(中国法制史)模拟试卷13及答案与解析.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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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法律硕士综合课(中国法制史)模拟试卷 13 及答案与解析一、单项选择题第 1-45 小题,每小题 1 分,共 45 分。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字母涂黑。1 汉朝规定“ 婚姻之家及两州人士,不得对相监临” 的法律称为( )。(A)酎金律(B)三互法(C)上计律(D)见知故纵之法2 下列关于隋朝法制的表述,错误的是( )。(A)隋朝首次创立了十恶(B)隋朝首次将六种非法攫取财物的行为合称为六赃(C)隋朝使封建制五刑法定化(D)隋朝首次区分了公罪和私罪3 关于中国古代社会几部法典的结构体例,下列表述错误的是( )。(A)法经中相当于近代刑法典总则

2、部分的“具法”被置于 6 篇中的最后一篇(B) 魏律对秦、汉旧律有较大改革,如将“具律 ”改为“刑名” ,并将其置于律首(C) 晋律将刑名与法例律合为“名例律”一篇,并将法典篇章数定为 20 篇(D)永徽律疏将疏议分附于律文之后颁行,分为 12 篇 30 卷4 下列关于唐朝经济立法的表述,正确的是( )。(A)我国第一项外贸征税法令颁布于唐朝(B)唐朝土地立法的最大成就是实行禁榷法(C)唐朝将在海路通商城市划定的特定区域供商人居住和营业的场所称为市舶司(D)唐朝实行赋税改革,实行夏、秋两季和户等征税,该法律称为一条鞭法5 唐朝将六赃犯罪中的监临主司以外的其他官员“因事受财” 构成的犯罪称为(

3、)。(A)受财枉法(B)受财不枉法(C)受所监临财物(D)坐赃6 下列有关古代法律或法典制定者的表述,正确的是( )。(A)邓析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成文法的制定者(B) 连坐法的制定者是战国时期的魏相李悝(C)汉代的叔孙通在法经和秦律的基础上,制定了九章律(D)贞观律是在房玄龄、长孙无忌修订律令的基础上完成的7 唐朝开元年间,旅居长安的突某(来自甲国)将和某(来自乙国)殴打致死。根据唐律关于“化外人 ”犯罪适用法律的原则,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适用当时甲国的法律(B)适用当时乙国的法律(C)当时甲国或乙国的法律任选其一(D)适用唐朝的法律8 唐朝针对“ 百官有司之所常行之事 ”临时发布的

4、各种敕令称为 ( )。(A)律(B)格(C)令(D)式9 唐朝关于审讯、判决、执行和监狱管理的法律称为( )。(A)捕断律(B)捕亡律(C)断狱律(D)斗讼律10 下列关于唐朝法制的表述,正确的是( )。(A)唐律规定,法官对于疑罪可以各持己见,展开异议,但不得超过三次(B)唐朝的换推制度指的是起诉制度(C)唐朝的法定流刑一共四等(D)永徽律疏在宋代以后被称为唐律疏议 11 唐朝“十恶 ”罪中,构成恶逆罪的是 ( )。(A)咒骂父母的犯罪(B)奸父亲妾的犯罪(C)殴打父母的犯罪(D)告发父母的犯罪二、多项选择题第 46-63 小题,每小题 2 分,共 36 分。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至少有

5、两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的字母涂黑。多选、少选或错选均不得分。12 下列关于秦朝法制的表述,错误的是( )。(A)秦朝是我国封建法律儒家化的重要历史时期(B)秦朝是我国历史上唯一以身高确立刑事责任年龄的朝代(C)御史台是秦朝最高的中央监察机关(D)秦律在编纂体例上开创了我国封建成文法典的总则篇13 下列关于法经的表述,正确的有( )。(A)法经中的“ 具法” 相当于近代法典的总则部分(B) 法经的“六禁” 包括淫禁、狡禁、城禁、嬉禁、徒禁、金禁(C) 法经中有关侵犯财产性的犯罪规定在“贼法 “中(D)法经的篇目一共是 7 篇14 下列有关汉朝法律制度的表述,正确的有( )

6、。(A)汉朝的法律形式包括律、令、格、式四种(B)汉文帝的刑制改革并没有涉及宫刑的改革(C)汉武帝时期颁布的“告缗令”是有关重农抑商的法令(D)汉朝为了限制告诉权,特区分了公室告和非公室告15 魏晋南北朝时期法律发生了许多发展变化,对后世法律具有重要影响。下列表述正确揭示了这些发展变化的有( )。(A)北齐律共 12 篇,首先将刑名与法例律合为名例律一篇(B) 魏律以周礼“八辟”为依据,正式规定了“八议” 制度(C) 北周律首次规定了“重罪十条”(D)北魏律与陈律正式确立了“官当” 制度16 下列有关北齐律的表述,错误的是( )。(A)北齐律首次规定了“十恶” 制度(B) 北齐律直接成为唐律疏

7、议的蓝本(C) 北齐律以“刑网简要、疏而不失”而著称于世(D)北齐律确立了以“名例律” 作为法典总则的篇目17 下列表述错误的是( )。(A)登闻鼓直诉制度最早确立于汉朝(B) “张杜律” 指的是北齐律(C)北齐是首次将大理寺作为中央最高审判机关的朝代(D)最早规定八议制度的封建成文法典是晋律 18 以廷尉作为中央最高司法机关的朝代有( )。(A)秦朝(B)汉朝(C)曹魏(D)两晋三、简答题第 64-66 小题,每小题 8 分,共 24 分。请将答案写在答题纸指定位置上。19 简述汉文景帝刑制改革的主要内容及历史意义。20 简述战国至唐代基本法典总则的完善。四、分析题第 67-69 小题,每小

8、题 10 分,共 30 分。要求结合所学知识分析材料回答问题。请将答案写在答题纸指定位置上。20 睡虎地秦墓竹简.封诊式.讯狱:凡讯狱,必先尽听其言而书之,各展其辞,虽知其詍勿庸辄诘。其辞已尽书而无解,乃以诘者诘之。诘之又尽听其解辞,又视其它无解者以复诘之。诘之极而数詍,更言不服,其律当笞掠者,乃笞掠。笞掠之必书曰:爰书:以某数更言,毋解辞,笞讯者。请运用中国法制史的知识和理论,分析上述文字并回答下列问题:21 该段文字反映的是秦朝的何种法律制度?22 该段文字的基本含义是什么?23 如何评价秦朝的上述规定?23 睡虎地秦墓竹简.法律答问:“当耐为司寇而以耐隶臣诬人,何论? 当耐为隶臣。”又:

9、“完城旦,以黥城旦诬人,何论 ?当黥。”请结合上述材料回答下列问题:24 法律答问在性质上是什么?25 何谓耐为司寇、耐为隶臣、完城旦和黥等刑罚?对于以耐为司寇和完城旦之刑分别以耐为隶臣和黥城旦诬人者,如何论处?26 试分析该段文字反映的定罪量刑原则。26 睡虎地秦墓竹简.法律答问:“仕伍甲盗,以得时值赃,赃值过六百六十,吏弗值(通假字“ 知” 一一编者注 ),其狱鞫乃值赃,赃值百一十,以论耐,问甲即吏何论?甲当黥为城旦,吏为失刑罪。”请结合上述材料回答下列问题:27 何谓耐?请结合材料分析甲应当承担的刑事责任。28 何谓“失刑 ”?请结合材料分析官吏为何以“失刑”罪论处?29 试分析秦律规定

10、失刑罪的意义。29 汉书.刑法志:“ 景帝元年,下诏曰: 加笞与重罪无异,幸而不死,不可为人。其定律:笞五百日三百,笞三百日二百。狱尚不全。至中六年,又下诏曰:加笞者,或至死而笞未毕,朕甚怜之。其减笞三百日二百,笞二百日一百。又曰:笞者,所以教之也,其定棰令。丞相刘舍、御史大夫卫绾请:笞者,棰长五尺,其本大一寸,其竹也,末薄半寸,皆平其节。当笞者,笞臀。毋得更人,毕一罪乃更人。自是笞者得全,然酷吏犹以为威。死刑既重,而生刑又轻,民易犯之。”请运用中国法制史的知识和理论,分析上述文字并回答下列问题:30 请根据材料分析汉景帝对刑制继续改革的原因和总体措施。31 请根据材料总结汉景帝刑制改革的具体

11、内容。32 请根据材料分析此次刑制改革的意义。32 后汉书.章帝纪:“律十二月立春,不以报囚。冬至以后,在顺阳助生之文,而无鞫狱断刑之政。朕咨访儒雅,稽之典籍,以为王者生杀,宜顺时气。”盐铁论.论蕾:“ 春夏生长,利以行仁。秋冬杀藏,利以施刑。”请运用中国法制史的知识和理论,分析上述文字并回答下列问题:33 该段文字反映了汉朝的什么制度?该制度的历史渊源是什么?34 汉朝实行该制度的原因是什么?体现了什么思想?35 汉朝实行该制度有何例外规定?为什么?法律硕士综合课(中国法制史)模拟试卷 13 答案与解析一、单项选择题第 1-45 小题,每小题 1 分,共 45 分。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

12、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字母涂黑。1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汉朝在官吏选任中实行回避制度,为此制定了三互法,规定“婚姻之家及两州人士,不得对相监临”,故选 B 项。酎金律是汉代制定的打击危害中央集权犯罪的法律;上计律是汉代考课之法;见知故纵之法是汉代制定的打击危害国家政权犯罪的法律。【知识模块】 中国法制史2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隋朝在北齐律“重罪十条”的基础上,首次创立了十恶,故 A 项表述正确。唐朝首次将六种非法攫取财物的行为合称为六赃,而不是隋朝,故 B项表述错误,选 B 项。隋朝首次使封建五刑法定化,开皇律中将封建制五刑定型为笞、杖、徒、流、

13、死,封建制五刑正式确立。故 C 项表述正确。隋朝首次区分了公罪和私罪,该制度被唐、宋沿用。故 D 项表述正确。【知识模块】 中国法制史3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法经共 6 篇:盗法、贼法、网法、捕法、杂法、具法。“具法”是放在最后一篇,故 A 项表述正确。魏律将法经中的“具法”(秦律改为“具律”)改为“刑名”并置于律首,故 B 项表述正确。晋律在魏律的刑名律后增加一篇,称为“法例律“,而北齐律将刑名律与法例律合为“名例律”,并将篇目定型为 12 篇。可见,C 项表述错误,故选 C 项。永徽律疏将疏议分附于律文之后颁行,分为 12 篇、502 条、30 卷。可见,D 项表述正确。【知识模

14、块】 中国法制史4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唐太宗时期规定,对外国商船贩至中国的龙香、沉香、丁香、白豆蔻四种货物,政府抽取 10的实物税,这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项外贸征税法令。可见,A 项表述正确。故选 A 项。唐朝实行赋税改革,实行夏、秋两季和户等征税,该法律称为两税法,两税法的内容主要包括:(1)基本原则是量出以制人,即国家根据当年财政支出的预算确定当年赋税的总额,然后到各地分派征收。(2)按户等征收。即各地根据每户土地和财产的多少评出户等,然后按户等的高低征收多、少不同的赋税。(3)分夏、秋两季征收。夏、秋两季征税,正是两税法名称的由来。两税法是中国历史上的第一次税制改革。一条鞭法是明

15、朝内阁大学士、首辅张居正于 1581 年改革时推行的税制改革措施,一条鞭法并非大纲规定掌握的内容。可见,D 项表述错误。唐朝土地立法的最大成就就是推行自北魏以来实行的均田法。禁榷法并非土地立法,而是特定物品的专卖法。可见,B 项表述错误。唐朝将在海路通商城市划定的特定区域供商人居住和营业的场所称为蕃房,“蕃房“是供外来商人居住和营业之处。可见,C 项表述错误。【知识模块】 中国法制史5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唐律首次将六种非法攫取公私财物的行为归纳到一起,冠以“六赃”之名。据唐律疏议.杂律规定:“赃罪正名,其数有六,谓受财枉法、受财不枉法、受所监临、强盗、窃盗并坐赃。“可见,“六赃”罪

16、包括受财枉法、受财不枉法、受所监临财物、强盗、窃盗和坐赃六种犯罪。其中,除了强盗、窃盗外,都是官吏所犯的赃罪。凡是犯“六赃”罪的,处刑较重。“受财枉法”,是指“受有事财而为曲法处断”的行为,即官吏收受当事人贿赂而利用职权曲法枉断,为其牟取不正当利益,或为其开脱罪责。“受财不枉法”,是指“虽受有事人财,判断不为曲法”的行为。“受所监临财物”,是指“监临之官不因公事而受监临内财物“的行为,一般是主管官员私下接受所监管的吏民的财物。“强盗”,是指“以威若力而取其财”的行为,即以暴力或暴力威胁而取他人财物。“窃盗”是指“潜形隐面而取”的行为,即秘密占有不属于自己的官私财物。“坐赃”,唐律疏议解释道:“

17、然坐赃者,谓非监临主司,因事受财,而罪由此赃,故名日坐赃致罪。”即非监临官利用不正当手段获取的本不当得的财物。可见,选 D 项。【知识模块】 中国法制史6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中国历史上第一部成文法的制定者是春秋时期郑围的执政子产,而不是邓析,邓析是竹刑的制定者。可见,A 项表述错误。 连坐法的制定者是战国时期秦国的商鞅,而不是李悝,李悝是法经的制定者。可见,B 项表述错误。汉代的萧何在法经和秦律的基础上,制定了九章律,叔孙通是汉代傍章律的制定者。可见,C 项表述错误。唐太宗李世民命长孙无忌、房玄龄等人全面修订律令,经过 11 年的时间,完成并正式颁布贞观律,唐代法典自此基本定型。可

18、见,D 项表述正确,选 D 项。【知识模块】 中国法制史7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唐律规定:“诸化外人,同类自相犯者,各依本俗法;异类相犯者,以法律论。”化外人且外国人。即具有同一国国籍的外国人之间在唐朝的领域里相犯,依照他们的国籍国法处理;不具有同一国国籍的外国人之间及外国人和唐人之间在唐朝的领域里相犯,依照唐律处理。突某是甲国人,和某是乙国人,不是具有同一国国籍的外国人,其在唐朝的领域里相犯,应以唐律论处。故选 D 项。【知识模块】 中国法制史8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唐朝法律形式主要为律、令、格、式四种:律是关于定罪量刑的基本法典;令是国家政权组织制度与行政管理活动的法规

19、,其涉及的范围较为广泛;格是用以“禁违止邪”的“永为法则”,即皇帝针对“百官有司之所常行之事”,临时颁发的各种敕令,经过汇编编录之后上升为法律,称为“永格”;式是国家机关的公文程式和活动细则,具有行政法规性质。可见,选 B 项。【知识模块】 中国法制史9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唐律疏议一共 12 篇、502 条。12 篇分别为:名例律、卫禁律、户婚律、厩库律、擅兴律、贼盗律、斗讼律、诈伪律、杂律、断狱律捕亡律,其中,断狱律是关于审讯、判决、执行和监狱管理的法律。可见,选 C 项。A 项表述的捕断律为北齐律中篇目的名称。【知识模块】 中国法制史10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根据唐律

20、疏议.断狱律的规定,法官对于疑罪可以各持己见,展开异议,但不得超过三次。可见,A 项表述正确,故选 A 项。据旧唐书.职官制记载:凡主审官员与被鞫人系亲属、师生、仇嫌关系者,皆应换推。此处的换推指的是回避制度,而不是起诉制度。可见,B 项表述错误。唐朝的五刑一共 20 等,其中笞刑 5 等、杖刑 5 等、徒刑 5 等、流刑 3 等、死刑 2 等,其中,法定流刑包括流 2 000 里、流 2 500 里、流 3 000 里,唐朝的法定流刑不包括加役流。可见,C项表述错误。永徽律疏在元代以后被称为唐律疏议。可见,D 项表述错误。【知识模块】 中国法制史11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唐律疏议.

21、名例律规定的恶逆是指:殴及谋杀祖父母、父母,杀伯叔父母、姑、兄姊、外祖父母、夫、夫之祖父母、父母。即殴打和谋杀祖父母、父母,伯叔父母等尊长、姑、兄姊、外祖父母、夫、夫之祖父母、父母的犯罪。据此,选 C 项。A、D 项表述构成不孝,B 项表述构成内乱。【知识模块】 中国法制史二、多项选择题第 46-63 小题,每小题 2 分,共 36 分。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至少有两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的字母涂黑。多选、少选或错选均不得分。12 【正确答案】 A,C,D【试题解析】 我国封建法律的儒家化开始于汉代,故 A 项表述错误,选 A 项。秦朝是我国历史上唯一以身高确立刑事责

22、任年龄的朝代,其他朝代都不以身高来确定刑事责任年龄,故 B 项表述正确。秦朝的中央最高监察机关和检察机关最高长官的名称是合一的,称为御史大夫。汉代设置了御史台,作为中央最高监察机关,最高长官称为御史大夫。可见,C 项表述错误,选 C 项。法经在编纂体例上开创了我国封建成文法典的总则篇,而不是秦律。故 D 项表述错误,选 D 项。【知识模块】 中国法制史13 【正确答案】 A,B【试题解析】 具法是关于定罪量刑中从轻从重等法律原则的规定,起着“具其加减”的作用,相当于近代法典中的总则部分。可见,A 项表述正确,选 A 项。法经的“六禁”包括淫禁(惩罚奸淫、通奸行为)、狡禁(惩罚狡诈行为)、城禁(

23、惩罚偷越城墙行为)、嬉禁( 惩罚赌博行为)、徒禁( 惩罚聚集行为)和金禁(惩罚受贿行为)。可见,B 项表述正确,选 B 项。法经中有关侵犯财产性的犯罪规定在“盗法”中,有关危害统治秩序、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犯罪规定在“贼法”中。可见,C 项表述错误。法经的篇目是 6 篇。可见,D 项表述错误。【知识模块】 中国法制史14 【正确答案】 B,C【试题解析】 汉朝的法律形式是律、令、科、比 4 种,而律、令、格、式是唐朝的法律形式。可见,A 项表述错误。汉文帝刑制改革没有涉及宫刑,宫刑是在南北朝时期才退出历史舞台的。可见,B 项表述正确,选 B 项。汉武帝为了推行重农抑商政策,颁布“告缗令“,对商人

24、征收苛重的财产税。可见,C 项表述正确,选C 项。公室告和非公室告区分的诉讼类别出现于秦朝,而不是汉朝。可见, D 项表述错误。【知识模块】 中国法制史15 【正确答案】 A,B,D【试题解析】 北齐律一共 12 篇,并首次将“刑名”与“法例”两篇合为“名例律”一篇。可见,A 项表述正确,选 A 项。 魏律以周礼中的“八辟“为依据,将“八议”制度正式列入法典。可见,B 项表述正确,选 B 项。北齐律首次规定了“重罪十条”,而不是北周律。可见,C 项表述错误。 “官当”制度正式体现在北魏律和陈律中。可见,D 项表述正确,选 D 项。【知识模块】 中国法制史16 【正确答案】 A,B,C【试题解析

25、】 北齐律,首次规定了“重罪十条”制度,该制度成为隋朝开皇律规定的“十恶”制度的渊源。可见,A 项表述错误,选 A 项。北齐律直接成为开皇律的蓝本,而开皇律则是唐律疏议的蓝本。可见,B 项表述错误,选 B 项。北齐律以“法条明审,科条简要”而著称于世,而开皇律以“刑网简要,疏而不失”而著称于世。可见,C 项表述错误,选 C 项。北齐律确立了以“名例律”作为法典总则的篇目,之后各朝律典都以“名例律”作为封建基本法典的总则,直至清末修律。可见,D 项表述正确。【知识模块】 中国法制史17 【正确答案】 A,B,D【试题解析】 登闻鼓直诉制度是指重大冤屈者可以通过击鼓鸣冤,向中央直诉直至皇帝的制度,

26、该制度首次创立于西晋,而不是汉代。可见,A 项表述错误,选A 项。公元 267 年诏颁晋律,晋律由当时著名的律学家张斐、杜预作注,因此,后人将经过张斐、杜预注疏的晋律也称为“张杜律”。可见,B 项表述错误,选 B 项。北齐政权将廷尉改为大理寺,并扩大了编制,使得大理寺成为中央最高审判机关。可见,C 项表述正确。曹魏律 正式规定八议,后世沿用,直至清末。可见,D 项表述错误,选 D 项。【知识模块】 中国法制史18 【正确答案】 A,B,C,D【试题解析】 秦汉魏晋直至南北朝北齐以前,中央最高司法机关都称为廷尉,北齐将廷尉改为大理寺,作为中央最高审判机关,廷尉才退出历史舞台。可见,备选项应全选。

27、【知识模块】 中国法制史三、简答题第 64-66 小题,每小题 8 分,共 24 分。请将答案写在答题纸指定位置上。19 【正确答案】 (1)文帝废肉刑:将黥刑(墨刑) 改为髡钳城旦舂;将劓刑改为笞三百;将斩左趾改为笞五百;将斩右趾改为弃市(死刑)。(2)景帝改革刑制:将笞三百最终改为笞一百;将笞五百最终改为笞二百;颁布箠令,规定笞杖规格、受刑部位和行刑过程中不得换人。(3)历史意义:刑制改革顺应了历史发展,使以肉刑为主的刑制摆脱了原始状态,拉开了从以肉刑为主的奴隶制刑罚体系向以劳役刑为主的五刑体系演变的序幕,为后世封建制五刑体系的建立奠定了基础。【知识模块】 中国法制史20 【正确答案】 (

28、1)法经中的具法篇类似于法典总则,置于篇尾;商鞅改法为律,称为具律;汉代的九章律仍以具律为总则,但其后增设户、兴、厩 3 篇,使类似于法典总则的具律既不在首,又不在尾,非篇章之意。(2)魏律 将具律改为刑名律,并置于篇首,完善了法典总则;晋律在刑名律后增设法例律,将刑名、法例共同作为法典总则,法典总则进一步完善。(3)北齐律 将刑名、法例合二为一,称为名例律;唐代确立了以名例律为统率,以 11 篇作为分则的法典编纂体例,自此,后世法典都以名例律为总则。【知识模块】 中国法制史四、分析题第 67-69 小题,每小题 10 分,共 30 分。要求结合所学知识分析材料回答问题。请将答案写在答题纸指定

29、位置上。【知识模块】 中国法制史21 【正确答案】 该段文字反映的是秦朝的审理制度。【知识模块】 中国法制史22 【正确答案】 该段文字的基本含义是,凡是审理刑案,必须首先听取两造(两造即为原告和被告)的口供并详细记录,使他们各自陈述,虽然知道有人在欺骗,也不要立即发问。如果其供述完毕而案情仍不清楚,则对不清之处再行追问,同时再详细听取并记录其辩解之辞。然后,再就其未能解释清楚的问题继续追问。追问到最后,如果当事人仍然一再欺骗,乃至改变口供拒不服罪,依法可以施行拷打时,则对其施行拷打。拷打时必须写明:“报告:因为某人多次变更口供,且不能说明变更的理由,所以对某人施行刑讯”。【知识模块】 中国法

30、制史23 【正确答案】 该段文字表明,秦朝较为重视刑案的审理,提倡不经过刑讯而获取口供,这表明,秦朝统治者认识到,不使用刑讯所得到的口供较为可靠,因而对刑讯的态度既承认合法,但又不积极提倡,这在某种程度上能够制止刑讯逼供。由于秦朝法制残酷,并奉行有罪推定的原则,因此根本不能杜绝实践中刑讯的广泛适用。【知识模块】 中国法制史【知识模块】 中国法制史24 【正确答案】 法律答问在性质上属于法律解释,与秦律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知识模块】 中国法制史25 【正确答案】 耐为司寇即剃掉鬓须去伺察贼盗的劳役刑;耐为隶臣即剃掉鬓须为官奴之刑;完城旦即修筑城墙的劳役刑;黥刑即脸上刺划并涂墨之刑。当处耐为司寇之

31、刑的人,以当处耐为隶臣之刑的罪名诬告他人的,应对诬告者处以耐为隶臣之刑;当处完城旦之刑的人,以当处黥城旦之刑的罪名诬告他人,对诬告人者应处以黥刑。【知识模块】 中国法制史26 【正确答案】 这段材料反映的是诬告反坐原则,即对诬告者各自按照诬告他人的罪名处刑。【知识模块】 中国法制史【知识模块】 中国法制史27 【正确答案】 耐是剃掉犯人鬓须的耻辱刑。甲因犯盗窃罪,应判处黥为城旦的刑罚。【知识模块】 中国法制史28 【正确答案】 “ 失刑” 是指官员因过失使判决量刑不当而应承担的罪名。对于甲犯盗窃罪,本应判处黥为城旦的刑罚,但官员却判处耐刑,明显量刑失当,应对该官员以失刑罪论处。【知识模块】 中

32、国法制史29 【正确答案】 秦律规定失刑罪的司法官责任制度,对于保证司法官严格依法办案,防止渎职失职,具有一定的进步意义。【知识模块】 中国法制史【知识模块】 中国法制史30 【正确答案】 针对汉文帝刑制改革中笞数过多的问题,汉景帝在汉文帝刑制改革的基础上继续改革,由于增加笞数与死刑没有区别,侥幸不死,也不能自行起居,因此汉景帝两次下诏减少斩左趾和劓刑的笞数,并颁发箠令,控制笞刑。【知识模块】 中国法制史31 【正确答案】 汉景帝改革的具体内容是:将笞五百改为笞三百,笞三百改为笞二百。后又将笞三百改为笞二百,笞二百改为笞一百。颁布箠令 ,并根据丞相刘舍、御史大夫卫绾的奏请,具体规定了刑具的规格

33、、笞打部位:即笞具长五尺,其大头的直径是一寸,小头的直径是半寸,用竹竿制成,都要削平竹节,笞打的部位是臀部,还规定了行刑过程中中途不得换人。【知识模块】 中国法制史32 【正确答案】 汉景帝刑制改革对汉文帝的刑制改革进行了补充和变通,在一定程度上克服了笞数过多、刑具粗陋和行刑程序上存在的弊端,进一步消除了奴隶制法制的残余,为后世封建制五刑的确立奠定了基础。【知识模块】 中国法制史【知识模块】 中国法制史33 【正确答案】 这两段文字反映的是汉朝的刑罚执行制度秋冬行刑。秋冬行刑,是指中国古代将死刑的执行安排在秋冬两季进行的制度。这种做法起源于先秦,周礼中就有有关的记载,而先秦阴阳五行家的“赏以春

34、夏,刑以秋冬“的理论,则是这种思想最完整的体现。【知识模块】 中国法制史34 【正确答案】 汉朝在刑罚执行上实行秋冬行刑,表明当时的人们已经认识到,死刑执行必须合乎天意,如若违背天意,就会遭到惩罚。汉朝在刑罚执行上实行秋冬行刑,也与考虑不误农时有关。因为秋冬一般为农闲季节,此时断狱行刑,不致耽误农业生产,这对巩固统治秩序是有利的。汉朝实行秋冬行刑,是汉朝法律儒家化在刑罚执行上的反映,充分体现了儒家思想向法律原则的转化。【知识模块】 中国法制史35 【正确答案】 并不是所有的刑罚都要等待秋后执行,对于“决不待时” 的重犯,以及谋反大逆之罪,须立即执行,这表明,维护封建统治和稳定社会秩序是高于一切的。【知识模块】 中国法制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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