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律硕士综合课(中国法制史)模拟试卷 21 及答案与解析一、一、单项选择题第 1-45 小题,每小题 1 分,共 45 分。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字母涂黑。1 唐朝对处流一千里的罪犯加一等处刑,则该罪犯应判处的刑罚是( )。(A)流三千里(B)绞刑(C)斩刑(D)流二千里2 中国历史上第一部正式颁布的宪法是( )。(A)钦定宪法大纲(B) 临时约法(C) “贿选宪法”(D)“蒋记宪法 ”3 据旧唐书职官制记载:凡主审官员与被鞫人系亲属、师生、仇嫌关系者,皆应换推。此处的换推指的是( )。(A)起诉制度(B)审讯制度(C)判决制度(D)回避制
2、度4 下列关于我国古代刑事立法的表述,错误的是( )。(A)首次使刑法原则儒家化的朝代是汉朝(B)首次对亲属相隐不为罪作出规定的是唐朝(C)首次出现充军刑是在宋朝(D)首次正式从法律上废除宫刑是在西魏5 秦朝将调查或勘验结果制成的详细笔录称为( )。(A)爰书(B)封守(C)封诊式(D)法律答问6 引进保安处分制度的刑法典是( )。(A)大清新刑律(B) 暂行新刑律(C) 中华民国刑法(1928 年)(D)中华民国刑法(1935 年)7 唐朝的中央司法行政机关是( )。(A)大理寺(B)刑部(C)御史台(D)吏部8 唐朝的“十恶 ”犯罪中,属于严重危害社会秩序犯罪的是( )。(A)不孝(B)谋
3、反(C)内乱(D)不道9 独子承祧制度为( ) 独创。(A)宋朝(B)元朝(C)明朝(D)清朝10 下列有关清末法制改革的表述错误的是( )。(A)清末修律改变了“ 诸法合体” 的编纂形式,明确了实体法之间、实体法和程序法之间的差别(B)清末修律过程中,无论是商事法律的修订,还是民事法律的修订,都有日本法学家参与(C)清末司法改革使得刑部成为中央最高司法行政机关(D)清末制定的大清刑事诉讼律草案是我国历史上第一部诉讼法11 关于明朝法制的表述错误的是( )。(A)大明律是明朝终世不改的根本大法(B)充军刑在明代得到广泛的适用(C)奸党罪是明朝专有的罪名(D)厂卫干预司法活动是明朝司法制度的一大
4、特色12 据汉书刑法志记载:“笞者,棰长五尺,其本大一寸,其竹也,末薄半寸,皆平其节。当笞者笞臀。毋得更人,毕一罪乃更人。”该记载所体现的法令称为( )。(A)箠令(B) 挟书律(C) 告缗令(D)上计律13 “八议”是中国古代优待贵族官僚的法律制度。“八议”中“ 议能”的对象是指( )。(A)为国家勤劳服务的人(B)有大才能的人(C)有大德行与影响的人(D)有大功勋的人14 中国古代史上最为空前普及的法规是( )。(A)唐律疏议(B) 宋刑统(C) 大明律(D)明大诰二、二、多项选择题第 46-63 小题,每小题 2 分,共 36 分。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至少有两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
5、。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的字母涂黑。多选、少选或错选均不得分。15 清末礼法之争的焦点有( )。(A)无夫奸和亲属相奸是否处以重刑(B)卑亲属对尊亲属是否适用正当防卫(C)子孙违反教令是否承担刑事责任(D)干名犯义条款是否予以废除16 在我国的封建成文法典中,类似于总则篇的篇名有( )。(A)具法(B) 具律(C) 刑名律(D)名例律17 下列选项中,属于唐代选官制度的是( )。(A)察举(B)科举(C)辟举(D)门荫18 属于抗日民主政权时期制定的宪法性文件有( )。(A)陕甘宁边区保障人权财权条例(B) 抗日救国十大纲领(C) 陕甘宁边区施政纲领(D)陕甘宁边区宪法原则19 下列选项中,构成
6、唐律“十恶” 罪中内乱罪的有 ( )。(A)强奸小功亲(B)与父亲妾通奸(C)与祖父妾通奸(D)强奸缌麻亲20 下列关于明朝法律制度的表述,正确的有( )。(A)明大诰是中国古代法制史上最为空前普及的法规(B)明朝首创了律例合编的法典编纂方式(C)明朝首创奸党罪,并使凌迟刑正式入律(D)明朝在刑法适用原则上采取法律溯及既往原则21 下列关于南京国民政府诉讼审判制度的表述,错误的是( )。(A)根据国民党法院组织法的规定,南京国民政府实行四级三审制(B)南京国民政府最高法院审理的上诉案件,既是事实审,也是法律审(C)南京国民政府最高法院有权监督检察署的检察工作(D)南京国民政府实行审检合署,检察
7、院设置于法院之内三、三、简答题第 64-66 小题,每小题 8 分,共 24 分。请将答案写在答题纸指定位置上。22 简述清末修律的特点。23 简述清末礼法之争的主要内容、结局和反映出的问题。四、四、分析题第 67-69 小题,每小题 10 分,共 30 分。要求结合所学知识分析材料回答问题。请将答案写在答题纸指定位置上。23 材料 1:唐律疏议名例律(卷五):诸共犯罪者,以造意为首,随从者减一等。若家人共犯,止坐尊长;侵损于人者,以凡人首从论。即共监临主守为犯,虽造意,仍以监主为首,凡人以常从论。材料 2:唐律疏议名例律(卷五):诸共犯罪而本罪别者,虽相因为首从,其罪各依本律首从论。若本条言
8、“皆” 者,罪无首从;不言 “皆”者,依首从法。即强盗及奸,略人为奴婢,犯阑入,若逃亡及私度、越度关栈垣篱者,亦无首从。请运用中国法制史知识和理论,分析上述文字并回答下列问题:24 共同犯罪原则的具体适用情形。25 不适用共同犯罪原则的具体情形。26 材料说明的问题。26 宋史刑法志三:“(绍兴) 二十九年(公元 1159 年编者注),令杀人无证、尸不经验之狱,具案奏裁,委提刑审问。如有可疑及翻异,从本司差官重勘,案成上本路,移他监司审定,具案闻奏。否则监司再遣官勘之,又不伏,复奏取旨。先是,有司建议:外路狱三经翻异,在千里内者移大理寺鞫勘本路累尝差官犹称冤者,惟檄邻路,如尚翻异,则奏裁。”请
9、运用中国法制史的知识和理论,分析上述文字并回答下列问题:27 该段文字反映的是宋朝何种司法制度?、该司法制度的含义是什么?28 该制度是如何适用的?29 实施该制度的意义是什么?法律硕士综合课(中国法制史)模拟试卷 21 答案与解析一、一、单项选择题第 1-45 小题,每小题 1 分,共 45 分。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字母涂黑。1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根据唐律疏议名例律规定,对于犯三流、二死的,加一等,则在加等量刑时死刑和流刑内的刑种都作为一等相加,因此对于被判处流一千里的,加一等即加至流二千里。故选 D 项。【知识模块】 中国
10、法制史2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钦定宪法大纲颁布于 1908 年,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宪法性文件,但还不能称其为宪法。临时约法也是宪法性文件而不是宪法。中国历史上第一部正式颁行的宪法是北洋军阀统治时期的曹锟政权颁布的,该部宪法是曹锟贿买议员选举当成大总统后制定的,因而称为“贿选宪法”。故选 C 项。“蒋记宪法”指的是 1947 年蒋介石政权颁布的中华民国宪法。【知识模块】 中国法制史3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为了防止司法官吏因亲属或仇嫌关系而故意出入人罪,唐律规定了司法官审判回避制度,即“换推制”。凡主审官员与当事人系五服内的亲属或姻亲,或师生关系,或曾为本部官吏以及此前有仇嫌的
11、,都应换推回避。故选 D 项。【知识模块】 中国法制史4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有关亲属相隐不为罪的刑法原则首次确立于汉朝,而不是唐朝,唐朝只不过沿用该制度并有所发展。故选 B 项。至于充军刑出现于明代还是宋代,考试指南认定为明代,考试分析认定为宋代,通说认为首次出现于宋代。故 C 项表述正确。A 项和 D 项表述也是正确的。【知识模块】 中国法制史5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秦朝的司法机关受理案件后,要派人前往案发地点,进行现场勘察与检验,收集证据,勘验结果要作出详细笔录,称为“爰书”。调查勘验过程中需要查封的,还要查封,称为“封守”,即查封财产。封诊式是关于治狱程式、调查勘验
12、的法律规定,而不是笔录。法律答问相当于法律解释。【知识模块】 中国法制史6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1935 年南京国民政府公布了修订的第二部中华民国刑法,通称“新刑法”。该刑法引进了保安处分制度。这里的“保安处分制度”,是 20 世纪初出现于欧洲的作为刑罚补充手段的制度,它以所谓“社会本位”和“相对主义”作为理论基础,其主要特点是富有弹性,无所谓“罪刑法定”,可由法官任意解释,灵活运用。故选 D 项。【知识模块】 中国法制史7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唐朝的中央司法行政机关是刑部,刑部还是唐朝刑事案件的复核机关,与大理寺、御史台并称“三法司”。故选 B 项。在唐朝,大理寺主审判,
13、御史台主监察。吏部不属于三法司,而是隶属于尚书省的六部之一,主管官吏管理。【知识模块】 中国法制史8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唐朝的“十恶”大罪包括谋反、谋大逆、谋叛、大不敬、不道、恶逆、不孝、不睦、不义、内乱十罪,其中,只有“不道”属于严重危害社会秩序的犯罪。故选 D 项。不道,不要望文生义,其含义是:杀死没有犯死罪的一家三人以上或者将人残忍肢解的犯罪,不要自认为“不道德”。【知识模块】 中国法制史9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独子承祧制度为清朝独创,以前历代王朝均无此规定。注意:独子承祧制度原本为 2003 年前考试大纲的考查内容,后删除。2008 年大纲又将该内容恢复。【知识模
14、块】 中国法制史10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清末修律改变了“诸法合体”的编纂形式,分别制定了刑事法律、民事法律、商事法律及程序法律,从而明确了实体法之间、实体法和程序法之间的差别。故 A 项表述正确。清末对民事和商事法律的修订过程中,邀请了日本法学家松岗义正、志田钾太郎、冈田朝太郎、小河滋次郎等人参与制定工作。故 B 项表述正确。清末改刑部为法部,作为全国最高司法行政机关。故 C 项表述正确。D项错在:清末制定的大清刑事民事诉讼法是我国历史上第一部诉讼法。【知识模块】 中国法制史11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C 项错在:明朝首创奸党罪,但奸党罪并非明朝专有,清朝沿用了奸党罪。其余
15、选项表述都正确。【知识模块】 中国法制史12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汉书刑法志记载:笞者,棰长五尺,其本大一寸,其竹也,末薄半寸,皆平其节。当笞者笞臀。毋得更人,毕一罪乃更人。该段文字的基本含义是:执行笞刑的刑具箠长五尺,根头一寸,末梢半寸,材料用竹制成,都削平竹节;笞打的部位是臀部;行刑时中途不得换人。该记载所体现的法令是汉景帝时期制定的箠令,该法令是汉景帝刑制改革内容的一部分。可见,选 A 项。不选B 项: 挟书律是秦始皇在进行焚书时实行的一项法令,除了允许官府有关部门可以藏书外,民间和个人一律不得藏书。西汉王朝初期,制度基本上是继承秦朝,挟书律也不例外。汉惠帝四年(公元前 191
16、 年),西汉政府宣布废除挟书律,使得长期受到压抑的各种思想和文化艺术得以正常发展。不选 C 项:告缗令是汉武帝时期制定的重农抑商法令。不选 D 项: 上计律是秦朝制定的官员考课之法,汉朝沿用该法规定的“上计”方式对官员实施考课。【知识模块】 中国法制史13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八议”是指贵族官僚中位高权重的八种人犯罪后,普通司法机关无权审理,须在大臣“议其所犯”后,由皇帝对其所犯罪行决定减免刑罚的制度。“八议”及其适用对象是:议亲(皇亲国戚)、议故(皇帝故旧)、议贤(有大德行与影响的人)、议能 (有大才能的人 )、议功( 有大功勋的人)、议贵 (贵族官僚) 、议勤(为国家勤劳服务的
17、人)、议宾( 前朝皇室宗亲)。可见,选 B 项。【知识模块】 中国法制史14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为了贯彻“刑乱国用重典”的方针,明太祖特颁布大诰。大诰是明太祖朱元璋为扭转世风、警戒臣民而亲自编定的一部特别刑事法规,内容主要由明朝建立以后施用严刑峻法惩治官民的案例、律法之外的峻令和明太祖的训诫组成。明大诰是中国法制史上空前普及的法规,因为明大诰的颁布,使得朱元璋时期讲读明大诰之风盛行,但朱元璋死后,明大诰逐渐被臣民忘却。故选 D 项。【知识模块】 中国法制史二、二、多项选择题第 46-63 小题,每小题 2 分,共 36 分。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至少有两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
18、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的字母涂黑。多选、少选或错选均不得分。15 【正确答案】 A,B,C,D【试题解析】 备选项都属于正确答案。清末礼法之争的焦点除了备选项列出的四个焦点外,还有一个就是关于“存留养亲”制度。【知识模块】 中国法制史16 【正确答案】 A,B,C,D【试题解析】 在我国封建成文法典中,类似于总则篇的篇名有:法经的具法,秦律、汉律的具律,曹魏律的刑名律,晋律、北魏律的刑名律和法例律,北齐律及以后历代王朝封建成文法典的名例律。故备选项应全选。【知识模块】 中国法制史17 【正确答案】 B,D【试题解析】 唐代选官制度包括科举和门荫,其中,以科举为主。可见,选B、D 项。察举和辟举都
19、是汉代的选官制度,除了上述两种选官方式外,汉代的选官制度还包括征召、任子和太学补官。【知识模块】 中国法制史18 【正确答案】 A,B,C【试题解析】 抗日民主政权时期颁布了许多宪法性文件,其中较具有代表性的有:陕甘宁边区保障人权财权条例、抗日救国十大纲领、陕甘宁边区施政纲领以及各边区的施政纲领。而陕甘宁边区宪法原则是解放战争时期颁布的宪法性文件。故排除 D 项。【知识模块】 中国法制史19 【正确答案】 A,B,C【试题解析】 唐律对于奸小功以上亲、父祖妾以及与和者,均以内乱罪论处。“和”就是指通奸,故选 A 项、B 项和 C 项。因缌麻亲属于小功以下亲,故不构成内乱罪。【知识模块】 中国法
20、制史20 【正确答案】 A,B,C,D【试题解析】 明太祖朱元璋亲自制定了明大诰,并称:有大诰者依大明律减一等处刑,无大诰者依大明律加一等处刑,结果讲读大诰之风盛行,造成“人人讲大诰,户户读大诰”,这使得明大诰成为中国法制史上最为空前普及的法规。故选 A 项。明神宗万历年间将律、例合编,称为 大明律集解附例,从而首创律例合编体例。故 B 项正确。明太祖朱元璋首创奸党罪,并将残酷的凌迟刑写进大明律。故 C 项正确。明朝在刑法适用原则上采取从重从新原则,即法律溯及既往原则。故 D 项正确。【知识模块】 中国法制史21 【正确答案】 A,B,C【试题解析】 本题为选非题。南京国民政府实行审检合署,检
21、察院设置于法院之内。故 D 项表述正确,不选。A 项错在:在没有通过法院组织法之前,南京国民政府仿照北洋政府实行四级三审制,但法院组织法通过之后,南京国民政府仿照德国、日本等国家实行三级三审制。故 A 项错误。南京国民政府最高法院审理的上诉案件,进行法律审,即仅仅审查法律适用是否正确,而不进行事实审理。故 B 项错误。南京国民政府监督检察院工作的机构是司法行政部,而不是法院。故 C 项错误。故选 A、B、C 项。【知识模块】 中国法制史三、三、简答题第 64-66 小题,每小题 8 分,共 24 分。请将答案写在答题纸指定位置上。22 【正确答案】 (1)在立法指导思想上,清政府迫于激变的时局
22、,不得不进行变法修律。在立法上借用西方近代法律制度的形式,坚持中国固有的封建制度内容,成为清政府修律的基本宗旨。(2)在内容上,一方面,在新修新订的法律中继续保持肯定和维护专制统治的传统;另一方面,又大量引入西方法律理论、原则、制度和法律术语,使得保守的封建内容与先进的近代法律形式同时显现于新定法律法规之中。(3)在法典编纂形式上,改变了中国传统的“ 诸法合体” 形式,明确了实体法之间、实体法和程序法之间的差别,分别制定、颁行或起草了各方面的法典或法规,形成了近代法律体系的雏形。(4)在实质上,修律是在保留君主专制政体的前提下进行的,既不能反映人民群众的要求和愿望,也没有真正的民主形式。【知识
23、模块】 中国法制史23 【正确答案】 (1)清末礼法之争的主要内容:1)关于 “干名犯义” 条款的存废。对于 “干名犯义”,法理派认为“ 不必另立专条”,主张予以废除;礼教派认为“中国素重纲常,立法特为严重” ,主张予以保留。2)关于 “留存养亲” 条款的存废。法理派认为 “留存养亲”不宜编入新刑律草案;礼教派认为应在新刑律中体现。3)关于 “无夫奸” 和“亲属相奸”是否定罪。法理派认为无夫奸“ 当以教育为方”、亲属相奸“未害及社会,处立决未免过严” ,主张废除无夫奸定罪处刑,对亲属相奸从轻处断;礼教派认为无夫奸、亲属相奸“大犯礼教之事” ,主张重刑治罪。4)关于 “子孙违反教令” 是否废除。
24、法理派主张废除,礼教派主张保留。5)关于子孙卑幼能否对尊长行使正当防卫权。法理派主张子孙卑幼有权对尊长行使正当防卫,而礼教派则反对。(2)结局:法理派予以妥协、退让,并将争论的五项焦点问题附加在大清新刑律的附则暂行章程之中。(3)反映的问题:1)礼法之争的结局说明了保守派势力的强大和清政府的顽固立场,也说明了法理派的软弱性和一再退让性。2)礼法之争在客观上对传播近代法律思想和理论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对于此后的近代法制建设具有重要影响。【知识模块】 中国法制史四、四、分析题第 67-69 小题,每小题 10 分,共 30 分。要求结合所学知识分析材料回答问题。请将答案写在答题纸指定位置上。【知
25、识模块】 中国法制史24 【正确答案】 共同犯罪的具体适用情形是:1)唐朝对于共同犯罪的,明确区分首犯、从犯。首犯即造意者,是倡首先言的主谋,一般要加重处罚,从犯则比照首犯减一等处刑。2)家人共犯,不论何人造意,以尊长为首,卑幼不坐。3)外人与主管官员共同犯罪,即使由外人造意,仍以主管官员为首犯,其余人为从犯。【知识模块】 中国法制史25 【正确答案】 不适用共同犯罪原则的情形是:1)凡是本条文表述“ 皆” 者,罪无首从;凡是本条文没有表述“皆”者,应当区分首从。2)但犯有强盗罪、奸罪、将劫掠之人卖为奴婢、阑入罪、罪发逃亡、私度或越度关卡、垣篱的,不区分首从。【知识模块】 中国法制史26 【正
26、确答案】 该段文字表明:1)唐律共犯区分手从表明唐朝对犯罪人主观心态和量刑情节的深刻认识。2)家人共犯以尊长为首,卑幼不坐,这体现了封建家长制原则。3)外人与主管官员共犯以主管官员为首,以防止官员和外人内外勾结,上下一气,因缘为奸,以维护国家统治。4)对于强盗、奸罪、劫掠贩卖人口等罪行不区分首从,表明唐朝统治者对社会秩序稳定的严重关切。【知识模块】 中国法制史【知识模块】 中国法制史27 【正确答案】 该段文字反映的是宋朝翻异别推制的司法制度。翻异别推制就是在发生犯人推翻原口供,而且所翻情节实碍重罪时,案件须重新审理,应将该案改由另一法官或者另一司法机关审理。【知识模块】 中国法制史28 【正确答案】 对于杀人但无证可查的、尸体未经检验的案件,案件要具结奏请裁决,并委托提刑司审问,如有可疑及犯人推翻原口供的翻异案件,令提刑司派遣官员重新勘验,案件移送路一级司法机关具结后奏请裁决。否则,路一级司法机关应当派遣官员再次勘验,犯人仍不服的,再次奏请裁决,但翻异次数不能过三。经三次翻异者,千里以内的移送大理寺审理。对于千里之外的路级案件的翻异,奏请裁决。【知识模块】 中国法制史29 【正确答案】 翻异别推制是宋朝独有的制度,该制度对于防止冤假错案具有积极意义,该制度也有利于皇帝对各级司法审判权的控制和监督。【知识模块】 中国法制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