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研类试卷]法律硕士综合课(中国法制史)模拟试卷48及答案与解析.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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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法律硕士综合课(中国法制史)模拟试卷 48 及答案与解析一、单项选择题第 1-45 小题,每小题 1 分,共 45 分。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字母涂黑。1 ( )初步形成了比较系统的法律体系,奠定了人民民主政权法律制度的基础。(A)工农民主政权时期(B)抗日民主政权时期(C)解放区民主政权时期(D)新中国成立初期2 1946 年,决定将抗战以来实行的减租减息政策改变为消灭封建土地制度,实行耕者有其田的土地政策的文件或者法律是( )。(A)“五四指示 ”(B) 关于土地改革的指示(C) 中国土地法大纲(D)井冈山土地法3 ( )是中国共产党在

2、民主革命时期领导土地革命经验的总结,是一部彻底的反封建的革命纲领。(A)关于土地问题的指示(B) 中国土地法大纲(C) 井冈山土地法(D)兴国土地法4 破坏坚壁财物罪是( ) 确定的罪名。(A)第一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B)工农民主政权时期(C)抗日民主政权时期(D)解放区民主政权时期5 中华苏维埃共和国时期的最高审判机关是( )。(A)最高法庭(B)高等法院(C)最高裁判部(D)政府审判委员会6 在经济上规定采取公营、合作和私营三种方式的宪法性文件是( )。(A)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B) 抗日救国十大纲领(C) 陕甘宁边区施政纲领(D)陕甘宁边区宪法原则7 规定了“地主不分田,富农分坏田

3、” 政策的土地法是 ( )。(A)兴国土地法(B) 井冈山土地法(C) 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土地法(D)中国土地法大纲8 创立了“三三制 ”政权组织原则的宪法或者宪法性文件( )。(A)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B) 抗日救国十大纲领(C) 陕甘宁边区施政纲领(D)陕甘宁边区宪法原则9 抗日民主政权时期负责审理第一审民刑案件的是( )。(A)县司法处(B)高等法院分庭(C)边区政府审判委员会(D)军事裁判所二、多项选择题第 46-63 小题,每小题 2 分,共 36 分。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至少有两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的字母涂黑。多选、少选或错选均不得分。10 大清现

4、行刑律废除的刑罚或者制度有( )。(A)八议(B)凌迟刑(C)刺配刑(D)发遣刑11 大清新刑律废除的刑罚或者制度有( )。(A)流刑(B)斩刑(C)比附定罪(D)依服制定罪12 大清新刑律从西方引进的制度和原则有( )。(A)保安处分(B)假释(C)正当防(D)罪刑法定13 以“大理院 ”作为全国最高审判机关的政权有 ( )。(A)清末政府(B)北洋政府(C)南京临时政府(D)南京国民政府14 关于中华民国民法的内容特点的表述,正确的有( )。(A)中华民国民法采取“民商合一” 的立法体例(B) 中华民国民法采取“国家本位”的立法原则(C) 中华民国民法采取分期公布的原则,其中债和物权两编最

5、先公布(D)中华民国民法的物权编最能体现对官僚买办资产阶级利益的保护15 下列有关清末商事立法的表述,正确的有( )。(A)清末政府和北洋政府都实行民商分立的民事立法体例(B)沈家本参与起草了钦定大清商律(C)日本法学家参与了清末的商事立法活动(D)大清商律草案由总则、公司律、破产律、票据法和海船律五编组成16 沈家本参与修订的法律包括( )。(A)大清民律草案(B) 钦定大清商律(C) 大清刑事民事诉讼法(D)大理院编制法17 中华民国民法中,属于民法债编的内容有( )。(A)商行为(B)民事法律行为(C)商法总则(D)商业登记18 1930 年 12 月,南京国民政府公布的民法典编目是(

6、)。(A)债编(B)继承编(C)亲属编(D)物权编19 关于南京国民政府制定的民法典的表述,正确的有( )。(A)民法典的结构顺序是总则、物权、债、亲属、继承(B)民法典虽采民商合一的立法体例,但将商法总则和商行为编人民法债编(C)民法典承认了买卖婚姻的合法性(D)民法典主要采法国民法典的编纂体例20 关于清末对诉讼法律的修订,表述正确的是( )。(A)各级审判厅试办章程是清末修律过程中实际参照的主要诉讼法规(B) 大清民事诉讼律草案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民事诉讼法草案(C) 大清刑事诉讼律草案是我国第一部专门的刑事诉讼法典草案(D)大清刑事民事诉讼法草案标志着中国刑事诉讼制度近代化的开始21 下

7、列表述正确的有( )。(A)南京国民政府的司法审判制度实行四级三审制(B)清末政府公布的第一部具有近代意义的专门刑法典是大清现行刑律(C) 临时约法是由南京临时政府三读通过的宪法性文件(D)南京国民政府是中国近代史上唯一确立民商合一民事立法体例的政权三、简答题第 64-66 小题,每小题 8 分,共 24 分。请将答案写在答题纸指定位置上。22 简述清末修律的主要特点。23 简述清末礼法之争的主要内容、结局和反映出的问题。24 简述清末政府对司法组织体系的调整。25 简述中华民国临时政府组织大纲的内容特点和历史意义。26 简述北洋政府立法活动的主要特点。27 简述清末商事立法的主要特点。法律硕

8、士综合课(中国法制史)模拟试卷 48 答案与解析一、单项选择题第 1-45 小题,每小题 1 分,共 45 分。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字母涂黑。1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工农民主政权时期初步形成了比较系统的法律体系,奠定了人民民主政权法律制度的基础。【知识模块】 中国法制史2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五四指示”决定将抗战以来实行的减租减息政策改变为消灭封建土地制度,实行耕者有其田的土地政策。中国土地法大纲颁布于 1947 年。【知识模块】 中国法制史3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中国土地法大纲代表了革命根据地时期土地立法

9、的最高成就。【知识模块】 中国法制史4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抗日民主政权时期的主要罪名有:汉奸罪、盗匪罪、破坏边区罪和破坏坚壁财物罪。【知识模块】 中国法制史5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中华苏维埃共和国时期的最高审判机关是最高法庭。【知识模块】 中国法制史6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陕甘宁边区宪法原则规定经济上采取公营、合作和私营三种方式;普及文化;实行耕者有其田的政策。【知识模块】 中国法制史7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由于受“左”倾思想的干扰,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土地法的一些规定体现了“左”倾倾向,如在土地分配上,规定实行“地主不分田、富农分坏田”的政策。【知识模块

10、】 中国法制史8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陕甘宁边区施政纲领规定实行普遍、直接、平等、无记名投票的选举制度;规定三三制;保障自由权利;男女平等;反对民族歧视等内容。【知识模块】 中国法制史9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抗日民主政权时期,县司法处是最基层的司法审判机关。【知识模块】 中国法制史二、多项选择题第 46-63 小题,每小题 2 分,共 36 分。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至少有两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的字母涂黑。多选、少选或错选均不得分。10 【正确答案】 B,C【试题解析】 大清现行刑律正式废除了凌迟、枭首、刺字等酷刑。【知识模块】 中国法制史11

11、【正确答案】 A,B,C,D【试题解析】 大清新刑律废除了斩刑、遣刑和流刑;取消名例律作为刑法总则,代之以总则作为名称;删除比附;取消官秩、良贱区分,取消了八议、服制定罪。【知识模块】 中国法制史12 【正确答案】 B,C,D【试题解析】 保安处分制度是由中华民国刑法引进的。【知识模块】 中国法制史13 【正确答案】 A,B【试题解析】 以“大理院”作为全国最高审判机关的政权有二:清末政府和北洋政府。南京临时政府依据中华民国临时政府组织大纲的规定,以临时中央审判所为最高审判机关;依据临时约法的规定,以最高法院为最高审判机关。南京国民政府以最高法院为最高审判机关。【知识模块】 中国法制史14 【

12、正确答案】 A,B,D【试题解析】 C 项错在:以总则篇公布最早。【知识模块】 中国法制史15 【正确答案】 A,C【试题解析】 清末政府和北洋政府实行民商分立的民事立法体例,而南京国民政府实行民商合一的民事立法体例。南京临时政府因存在的时间短,故谈不上民事立法体例的问题。大清商律草案由总则、商行为、公司律、票据法和海船律五编组成。【知识模块】 中国法制史16 【正确答案】 A,C,D【试题解析】 清末修律过程中,沈家本参与了除商事法律之外所有类别法律的修订工作,言外之意,沈家本没有参与商事法律(但破产律除外)的修订。【知识模块】 中国法制史17 【正确答案】 A,C【试题解析】 民事法律行为

13、编入总则编;商业登记实行单行立法。【知识模块】 中国法制史18 【正确答案】 B,C【试题解析】 南京国民政府于 1929 年公布总则编;1930 年 11 月公布债编和物权编;1930 年 12 月公布亲属编和继承编。【知识模块】 中国法制史19 【正确答案】 B,C【试题解析】 A 项错在:民法典的结构顺序是总则、债、物权、亲属、继承。 D项错在:民法典主要仿效德国民法典的编纂体例。【知识模块】 中国法制史20 【正确答案】 A,B,C【试题解析】 A 项表述正确:由于各类诉讼法方面的草案并未正式颁行,清末修律过程中颁布的各级审判厅试办章程是这一时期实际参照的主要诉讼法规范。B 项表述正确

14、:大清民事诉讼律草案是我国第一部民事诉讼法典草案,在我国民事诉讼法典编纂史上具有开创性意义。C 项表述正确: 大清刑事诉讼律草案未来得及正式颁行实施,清朝即告覆亡,但它是我国第一部专门的刑事诉讼法典草案。D 项表述错误:大清刑事诉讼律草案标志着中国刑事诉讼制度近代化的开始,而不是大清刑事民事诉讼法草案。【知识模块】 中国法制史21 【正确答案】 C,D【试题解析】 C 项表述正确:临时约法是由南京临时政府三读通过的宪法性文件。D 项表述正确:南京国民政府是中国近代史上唯一确立民商合一民事立法体例的政权,而清末和北洋政府各军阀政权则实行民商分立的民事立法体例。A 项表述错误:南京国民政府的司法审

15、判制度实行三级三审制,而清末和北洋政府实行四级三审制。B 项表述错误:清末政府公布的第一部具有近代意义的专门刑法典是大清新刑律。【知识模块】 中国法制史三、简答题第 64-66 小题,每小题 8 分,共 24 分。请将答案写在答题纸指定位置上。22 【正确答案】 清末修律的主要特点有:(1)在立法指导思想上,清末修律始终贯穿着“ 仿效外国资本主义法律形式,固守中国封建法制传统” 的方针。因此,借用西方近代法律制度的形式,坚持中国固有的封建制度内容,成为清政府变法修律的基本宗旨。(2)在内容上,清末修律表现出封建专制主义传统和西方资本主义法学最新成果的混合。一方面,修律坚持君主专制及伦理纲常;另

16、一方面,又大量引入西方法律理论、原则、制度和法律术语,使得保守的封建内容与先进的近代法律形式同时显现于新定法律法规之中。(3)在法典编纂形式上,修律改变了中国传统的“诸法合体” 的形式,明确了实体法之间、实体法和程序法之间的差别,从而形成了近代法律体系的雏形。(4)清末修律的实质是为了维护清王朝摇摇欲坠的统治。修律是在保留君主专制政体的前提下进行的,既不能反映人民群众的要求和愿望,也没有真正的民主形式。【知识模块】 中国法制史23 【正确答案】 (1)清末礼法之争的主要内容:关于“ 干名犯义”条款的存废。对于“干名犯义 ”,法理派认为 “不必另立专条”,主张予以废除;礼教派认为 “中国素重纲常

17、,立法特为严重”,主张予以保留。 关于“留存养亲”条款的存废。法理派认为留存养亲不宜编入新刑律;礼教派认为应在新刑律中体现。关于“ 无夫奸”和“亲属相奸 ”是否定罪。法理派认为无夫奸 “当以教育为方”、亲属相奸“ 未害及社会,处立决未免过严” ,主张废除 “无夫奸”定罪处刑,对“亲属相奸” 从轻处断;礼教派认为无夫奸、亲属相奸“大犯礼教之事” ,主张重刑治罪。 关于“子孙违反教令”是否废除。法理派主张废除,礼教派主张保留。 关于子孙卑幼能否对尊长行使正当防卫权。法理派主张子孙卑幼有权对尊长行使正当防卫,而礼教派则反对。(2)结局:法理派予以妥协、退让,并将争论的五项焦点问题附加在大清新刑律的附

18、则暂行章程之中。(3)反映的问题: 礼法之争的结局说明了保守派势力的强大和清政府的顽固立场,也说明了法理派的软弱性和一再退让性。礼法之争在客观上对传播近代法律思想和理论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对于此后的近代法制建设具有重要影响。【知识模块】 中国法制史24 【正确答案】 清末为了配合修律活动,对传统的司法组织体系进行了较大调整,主要表现在:(1)在诉讼上实行四级三审制。(2)规定了刑事案件的公诉制度、附带民事诉讼制度、民事案件的自诉及代理制度、证据制度、保释制度,并承认律师活动的合法性。(3)在审判制度上,允许辩论,实行回避、审判公开等,明确了预审、合议、公判、复审等程序,并吸收了西方国家一系列

19、司法原则,如司法独立、辩护制度等,但未能真正实施。(4)初步规定了法官及检察官考试任用制度。(5)改良监狱及狱政管理制度。 【知识模块】 中国法制史25 【正确答案】 (1)内容特点: 确立了中华民国的基本政治体制,实行三权分立原则。确立了临时政府为总统制的共和体制,临时大总统为国家元首和政府首脑,统率军队并行使行政权力。实行一院制的议会制度,由参议院独立行使立法权,参议院由各省都督府委派 3 名议员组成。在参议院成立以前,暂时由各省都督府代表会议代行其职权。临时中央裁判所作为行使最高司法权的机关,由临时大总统取得参议院同意后设立。(2)历史意义: 中华民国临时政府组织大纲是中国历史上第一个资

20、产阶级共和国的宪法性文件,其历史意义在于用法律的形式肯定了辛亥革命的成果,它为南京 I 临时政府的成立提供了法律依据。中华民国临时政府组织大纲第一次以法律的形式确认共和政体的诞生,宣告废除帝制,因而具有进步意义,并成为制定中华民国临时约法的基础。 【知识模块】 中国法制史26 【正确答案】 (1)采用、删改清末新定法律。北洋政府就其本质来说是清末政府封建买办政权的继续。北洋政府的法律大多是以清末新定的法律为蓝本的,然后又根据实际需要稍加删改而成。(2)采用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的某些立法原则。辛亥革命后,随着民主、共和的观念深入人心,发展资本主义成为不可抗拒的历史潮流,这促使北洋军阀不得不采取一些与

21、民主、共和相适应的法律原则。因而参酌外国资本主义立法成为当时立法活动的特色。在强大的民主主义思想浪潮的冲击下,北洋政府被迫表面上接受了部分民主要求,同时参考外国立法,这使得北洋政府的立法多少具有近代资本主义的色彩。(3)制定颁布众多的单行法规。北洋政府在沿用清末法律的同时,还制定颁布了一系列单行法规,这些单行法规都属于特别法,其效力高于普通法。大量制定和颁行特别法规,成为北洋政府的重要立法特点之一。(4)判例和解释例成为重要的法律渊源。北洋政府广泛运用判例与解释例,使之成为审判案件的重要依据,既补充了成文法的不足,又便于发挥成文法所不易发挥的作用。【知识模块】 中国法制史27 【正确答案】 (

22、1)在法律渊源上体现了以“ 模范列强” 、“博稽中外”的立法原则。商事法典的制定从体例到内容,模仿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的商法,如钦定大清商律主要参考了英、日的公司法和商法。同时商法在内容上注意吸收和反映中国传统的商事习惯。破产律尤重对传统商事习惯的采纳,在诸多方面沿袭了中国习惯。(2)在法典编纂结构和立法技术上,充分体现了照顾商事活动简便性及敏捷性的要求,以宽为主。在吸收各国商法和中国商事习惯的基础上,采取了与商为便的一系列规定,如对公司的设立采取法定许可制度,允许公司变更其类型等,在客观上有利于鼓励私人投资近代企业。(3)带有封建残余和半殖民地法律的烙印。如对妇女经商进行了限制,各主要商律对外国公司均无规定等。(4)清末制定的商事法律虽有种种不足之处,但客观上基本适应当时社会经济发展的要求,是中国近代商事立法的开端。【知识模块】 中国法制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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