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律硕士综合课(中国法制史)模拟试卷 67 及答案与解析一、单项选择题第 1-45 小题,每小题 1 分,共 45 分。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字母涂黑。1 将“八议”制度最早规定在法典里的是 ( )。(A)魏律(B) 晋律(C) 北齐律(D)北魏律2 晋律的特点是纳礼入律,将儒家的( )列入律典,作为定罪量刑的原则。(A)八议(B)官当(C)服制(D)重罪十条3 最早确立封建制法典十二篇体例的法典是( )。(A)魏律(B) 晋律(C) 北齐律(D)北魏律4 汉初的法制指导思想以黄老思想为主,黄老思想的特点是( )。(A)“明德慎罚 ”(B)
2、 “一断于法”(C) “专任刑罚”(D)“无为而治 ”5 汉律规定,非嫡系正宗而继承爵位者,构成( )。(A)非正罪(B)事国人过律罪(C)阿党附益罪(D)出界罪6 第一次将“ 服制” 列入律典中,作为定罪量刑原则的是( )。(A)新律(B) 大律(C) 北魏律(D)晋律7 晋律共有( ) 。(A)十二篇(B)十八篇(C)二十篇(D)六十篇8 秦始皇统一中国后提出的立法原则有( )。(A)约法省刑(B)礼法结合(C)独尊儒术(D)法令由一统9 最早在全国范围内实行郡县制的是( )。(A)西周时期(B)秦朝(C)汉朝(D)唐朝10 秦朝时,乡一级负责调处民间纠纷的官吏是( )。(A)三老(B)啬
3、夫(C)有秩(D)里典二、多项选择题第 46-63 小题,每小题 2 分,共 36 分。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至少有两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的字母涂黑。多选、少选或错选均不得分。11 夏朝的法律具有以下特点,即( )。(A)夏朝法律体现少数奴隶主贵族的意志,不再代表全体社会成员(B)夏朝法律非常残酷(C)夏朝法律维护奴隶主与平民之间的不平等(D)夏朝法律靠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12 汉朝定罪量刑的主要原则有( )。(A)按年龄确定刑事责任(B)亲亲得相首匿(C)贵族官员有罪先请(D)先自告除其罪(E)准五服以制罪13 秦朝的法律思想有( ) 。(A)法令由一统(B)事皆决
4、于法(C)以刑杀为威(D)严刑峻法14 以下是汉朝颁布的法典有( )。(A)九章律(B) 沈命法(C) 酎金律(D)左官律15 以下属于秦朝的作刑(徒刑)的是( ) 。(A)城旦舂(B)鬼薪(C)司寇(D)隶臣妾16 “约法三章 ”的内容包括 ( )。(A)杀人者死(B)伤人抵罪(C)盗抵罪(D)大逆死17 两晋的法律形式有( ) 。(A)律(B)令(C)故事(D)式(E)科18 为晋律作注释的是( )。(A)羊枯(B)张斐(C)杜预(D)裴楷19 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法律内容的主要发展表现在( )。(A)八议入律(B)官当入律(C)确立重罪十条(D)准五服以制罪20 秦朝的生命刑有( ) 。(
5、A)具五刑(B)族刑(C)腰斩(D)弃市三、简答题第 64-66 小题,每小题 8 分,共 24 分。请将答案写在答题纸指定位置上。21 商朝的法律制度在夏朝的基础上继承了哪些,发展的又有哪些?22 简述成文法公布的意义。23 中国法律的起源有哪些特点?24 简述战国时期的法律指导思想。25 简述“八议 ”入律。26 简述“准五服以制罪 ”原则。四、分析题第 67-69 小题,每小题 10 分,共 30 分。要求结合所学知识分析材料回答问题。请将答案写在答题纸指定位置上。27 氓之婚姻案【案件史料】氓之蚩蚩,抱布贸丝,匪来贸丝,来即我谋。送子涉淇,至于顿丘。匪我愆期,子无良媒。将子无怒,秋以为
6、期。乘彼境垣,以望复关。不见复关,泣涕涟涟。既见复关,载笑栽言,尔卜尔筮,体无咎言。以尔车来,以我贿迁。桑之未落,其叶沃若。于嗟鸠兮,无食桑葚。于嗟女兮,无与士耽!士之耽兮,犹可说也。女之耽兮,不可说也。桑之落矣,其黄而陨。自我徂尔,三岁食贫。淇水汤汤,渐车帷裳。女也不爽,士贰其行。士也罔极,二三其德!三岁为妇,靡室劳矣。夙兴夜寐,靡有朝矣。言既遂矣。至于暴矣。兄弟不知,咥其笑矣。静言思之,躬自悼矣。及尔偕老,老使我怨。淇则有岸,隰则有泮。总角之宴,言笑晏晏。信誓旦旦,不思其反。反是不思。亦已焉哉!诗经.卫风.氓试结合所学知识,从法律角度对以上材料进行分析。28 训匜铭案【案件史料】惟三月既死
7、霸,甲申,王才堂上宫。白扬父廷成概曰:“牧牛!徂乃可湛。女敢以乃师讼。女上挺先誓。今女亦既又御誓,尊、Z、啬、睦、训造。亦兹五夫,亦既御乃誓,汝亦既从辞从誓。初可,我义鞭女千,慌剧女。今我赦女,义鞭汝千,黜剧女。今大赦女鞭女五百,罚女三百孚。”白扬父迺或吏牧牛誓曰:“ 自今余敢扰乃小大史。”“乃师或以女告,则到,乃鞭千,慌剧。 ”牧牛则誓。乃以告吏邦吏智于会。牧牛辞誓成,罚金。训用乍旅盔。摘自西周金文选注试结合所学知识,从法律角度对以上材料进行分析。29 缇萦上书救父太仓公者齐太仓长。文帝四年中,人上书言意受赂,以刑罪传西之长安。意有五女,随而泣。意恕,骂曰:“生子不生男。缓急无可使者。” 于
8、是少女缇萦伤父之言,乃随父西之长安。上书曰:“妾父为吏,齐中称其廉平,今坐法当刑。妾切痛死者不可复身,而刑者不可复续,虽欲改过自新,其道莫由,终不可得。妾愿入身为官婢,以赎父刑罪,使得改过自斯也”书闻,上悲其意,此虽亦除肉刑法。(选自 史记.孝文本纪)(1)奴隶制五刑(2)分析汉文帝废除肉刑的原因。(3)汉初的立法指导思想。(4)秦汉的徒刑种类。法律硕士综合课(中国法制史)模拟试卷 67 答案与解析一、单项选择题第 1-45 小题,每小题 1 分,共 45 分。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字母涂黑。1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八议”是中国
9、封建刑律规定的对八种人犯罪必须交由皇帝裁决或依法减轻处罚的特权制度。“八议”最早源于西周的八辟,在曹魏的魏律中首次人律。【知识模块】 中国法制史2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晋制晋律时,第一次将儒家的“服制”列入律典中,作为定罪量刑的原则,强调礼的作用。“五服”,即以丧服为标志表示亲属间血缘亲疏及尊卑,共分五等,故称“五服”。【知识模块】 中国法制史3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北齐律将晋律中的刑名和法例合并为名例,放在律典第一篇,篇目由二十精简为十二,最早确立封建制法典十二篇体例,这也被隋唐继承。【知识模块】 中国法制史4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黄老思想强调“道生法”,主张“
10、是非有分,以法断之,虚静谨听,以法为符”。认为君主应“无为而治”“省苛事,薄赋敛,毋夺民时”。上述主张是两汉初期的主流意识形态,出现了“文景之治”。【知识模块】 中国法制史5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所谓“非正罪”,是汉代非嫡系正宗而继承爵位的犯罪行为,是汉代朝廷为削弱渚侯王势力在身份继承上设定的罪名。【知识模块】 中国法制史6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晋制晋律时,第一次将礼中的“服制”列入律典中,作为定罪量刑的原则。“五服”,即以丧服为标志表示亲属间血缘亲疏及尊卑,共分五等,故称“五服”。【知识模块】 中国法制史7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晋律在损益汉九章律和魏新律的基础上
11、,晋律为20 篇,晋律是中国封建社会中第一部儒家化的法典,其丰要特点是“峻礼教之防,准五服以制罪”。【知识模块】 中国法制史8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法令由一统是秦立法上的基本原则,含义为立法权掌握在君主手里,其他人不得行使。统一全国法律。 司法统一。【知识模块】 中国法制史9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商鞅两次在秦国变法,在公元前 356 年和公元前 350 年,先后两次实行以“废井田、开阡陌,实行郡县制,奖励耕织和战斗,实行连坐之法”为主要内容的变法。秦朝为最早在全国范围内实行郡县制的王朝。【知识模块】 中国法制史10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有秩是一个官名,是一种古代职
12、业,乡官之一,掌听讼收税等事。在秦朝时是乡一级负责调处民间纠纷的官吏。【知识模块】 中国法制史二、多项选择题第 46-63 小题,每小题 2 分,共 36 分。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至少有两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的字母涂黑。多选、少选或错选均不得分。11 【正确答案】 A,B,C,D【试题解析】 夏朝建立家天下的政权以后,法律就开始体现少数奴隶制贵族的意志,同时奴隶制时期的法律都是非常残酷的。在奴隶主与平民之间的不平等的基础上,维护奴隶制贵族的意志。法律在任何时候都是靠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知识模块】 中国法制史12 【正确答案】 A,B,C,D【试题解析】 汉代的
13、法律引礼入法,将三纲入律,确立了上请制度,恤刑制度,亲亲得相首匿,先自告除其罪的制度。即贵族官僚犯罪之后,必须奏请皇帝裁断,按照年龄确定刑事责任,亲属之间可以相互首谋隐匿犯罪行为,先自告除其罪。准五服以制罪在晋律中才开始出现。【知识模块】 中国法制史13 【正确答案】 A,B,C【试题解析】 秦朝的法律思想主要受法家法律思想的影响,有法令由一统,缘法而治,事皆决于法,弃礼任法,重刑轻罪,以刑杀为威。【知识模块】 中国法制史14 【正确答案】 A,B,C,D【试题解析】 九章律是汉朝最重要的一部法典,为汉律之核心。沈命法是汉武帝刘彻为及时镇压农民起义而颁布的法令。酎金律是汉代规定诸侯助祭贡金的法
14、律。左官律是西汉汉武帝时期,为防范和严惩官吏与诸侯王勾结共谋不轨而制定的单行法规。【知识模块】 中国法制史15 【正确答案】 A,B,C,D【试题解析】 秦朝的劳役刑使用广泛,种类较多。有城旦舂、鬼薪、司寇、隶臣妾、候。【知识模块】 中国法制史16 【正确答案】 A,B,C【试题解析】 汉初刘邦统率大军攻占咸阳后,为了顺应民心,除秦苛政,与民约法三章:“杀人者死,伤人及盗抵罪,余悉除去秦法。”【知识模块】 中国法制史17 【正确答案】 A,B,C,E【试题解析】 蕊孺两晋时期的法律形式经过发展,逐渐地演变为律、令、科,以及魏晋时期的故事。【知识模块】 中国法制史18 【正确答案】 B,C【试题
15、解析】 晋律又名张杜律,起因于张斐、杜预为晋律作注,注与律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张斐、杜预都是晋朝的律学大家。【知识模块】 中国法制史19 【正确答案】 A,B,C,D【试题解析】 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罪刑适用原则儒家化,“准五服以制罪”产生,确立重罪十条。同时也强化了官僚贵族特权法,“八议”制度入律,“官当”制度出现。【知识模块】 中国法制史20 【正确答案】 A,B,C,D【试题解析】 生命刑即剥夺犯人生命的死刑,秦朝死刑执行方式繁多,手段极为残酷。主要有:“具五刑、族刑、腰斩、弃市。”【知识模块】 中国法制史三、简答题第 64-66 小题,每小题 8 分,共 24 分。请将答案写在答题纸指定
16、位置上。21 【正确答案】 在法律思想上,商朝继承了夏朝天讨、天罚和神判的特色,并且在此基础上还发展出与占卜巫术相结合的特色。商王被认为是上帝神灵在人间的代表和祖先神灵在当世的代表,为了取得天命神意,往往借助占卜,从而在宗教思想上对人进行统治,所以这也成了法律上进行判决的一大依据,这有利于统治者权力的巩固。法律制度方面,商朝继承了夏朝的制度,同样仿照夏朝的禹刑制定了汤刑,但在此基础上,商朝的刑罚制度相当严酷,具有“临时制刑” 的特点。主要罪名也比夏朝更为丰富,刑罚种类也多了徒刑。出现了类似于后世的族诛的刑罚。商朝还出现了一些行政法律、民事法律,如婚姻、继承制度。【知识模块】 中国法制史22 【
17、正确答案】 (1)成文法宣布了“ 行不可知,则为不可测” 的中国奴隶制法律形态的结束,剥夺了旧贵族垄断法律的特权,使法律内容走向公开化,开创了我国古代法律制度发展的新纪元,成为法治历史进入新时代、新阶段的重要标志。(2)成文法事件,也拉开了春秋战国成文法运动的帷幕。(3)成文法的公布,也标志着法律观念和法律技术的发展和进步。【知识模块】 中国法制史23 【正确答案】 法不是从来就有的,是人类社会发展到一定时期的结果。而世界不同民族由于其生存环境的不同而形成不同的历史传统和生活方式,国家与法的具体发展途径是不同的。中国法的起源的特点主要是:氏族血缘纽带随着国家的形成更加加强。以血缘关系联结起来进
18、行生产与生活,是人类早期的组织形式。中国在进入国家文明后,由于生产力和农业文明的因素,血缘纽带非但没有松弛,反而愈加紧密。氏族、部落、部落联盟联结纽带的血缘关系、婚姻关系,使得中国早期国家在组织结构方面具有家国相通、家国一体的特征。部落联盟首领的权威在向国家过渡的过程中日益加强。从传说中的三皇五帝到尧、舜、禹,首领的统治权在不断加强,到夏启即位时,终于发展到了可以有权打击本联盟中的反对派的地步。原始的礼由习惯演化为法。礼最初是祭祀鬼神的器具,供原始的人类崇拜自然神之用。到后来凡是进行祭祀的一切活动都叫做礼。在人的思想意识方面,对自然神的信仰和对祖先的崇拜,特别是对祖先崇拜逐渐定型化、仪式化,成
19、为一种具有宗教色彩的普遍信奉。随着私有制的进一步发展,在这种祭祀仪式中逐渐产生出萌芽状态中的政治权利,其中区别血缘关系、亲疏尊卑的部分开始成为确定人们在国家组织中等级地位的法。刑起于兵。刑与战争是分不开的。部落、部落联盟之间的征战是中华文明发生、发展的主要契机。征讨反叛的部族、征服未归顺的部族,是最严厉的一种惩罚,所谓“大刑用甲兵” 。频繁的军事征伐既确立了一套实施军法大刑的规范,又带动对本部族内部成员惩罚方式的发展,以斧钺、刀锯、鞭杖行罚的“中刑 ”“薄刑”逐渐成为早期国家的常刑。以惩罚为核心的刑法观念和制度在法律发展中居于首要地位。由此可以看出,中国法的起源是由中国所处的具体历史条件决定的
20、。私有制的发展,在社会等级中,血缘起到纽带的作用;对祖先崇拜的礼逐渐具有权威性、阶级性;频繁的战争促进了刑的形成与发展;氏族首领的权威则伴随着这些过程而且益强化。这些因素在中国法的形成中相互作用,决定了中国古代法以君主意志为核心,强调礼的作用,强调维护宗法伦常,法律体系中偏重刑法、行政司法合一等主要特点。【知识模块】 中国法制史24 【正确答案】 (1)不别亲疏、不殊贵贱、一断于法。不论是谁,不分贵贱等级、亲疏远近,只要违法犯罪,都要按照法律论罪处罚,打破了奴隶制“刑不上大夫” 的壁垒。(2)法者,编著之图籍,设之于官府,而布之于百姓者也。由官府统一制定成文法,向百姓公布,使人人皆知法而有法可
21、依。否定了奴隶制“刑不可知,则威不可测” 的秘密法。(3)行刑,重其轻者。定罪量刑时,加重对轻罪的处罚。【知识模块】 中国法制史25 【正确答案】 (1)魏新律将周礼中的“八辟” 改为“八议”,首次入律。(2)“八议”指八类人犯罪,依法可以享有免刑或减刑的规定。(3)“八议”指“议亲”“议故”“议贤”“议能”“议功”“ 议贵 ”“议勤”“议宾”。【知识模块】 中国法制史26 【正确答案】 “ 准五服以制罪 ”的原则是:服制愈近,即血缘关系越亲,以尊犯卑者,处刑愈轻;相反,处刑愈重。服制愈远,即血缘关系疏远者,以尊犯卑,处刑相对加重;以卑犯尊,相对减轻。【知识模块】 中国法制史四、分析题第 67
22、-69 小题,每小题 10 分,共 30 分。要求结合所学知识分析材料回答问题。请将答案写在答题纸指定位置上。27 【正确答案】 氓生动地描写了一对男女从相爱到相弃的整个过程。女主角与男子,从小相识,两小无猜,“总角之宴,言笑晏晏” 。但他们是成人后才开始谈情说爱、谈婚论嫁的。为了给自己的行为打掩护,小伙子便装成是做买卖的来与姑娘商量婚期。女主人公是一个遵守法令的模范,虽然她深爱着自己的男友,款款而送,渡过淇水,到了远处的顿丘,但她还是坚决地拒绝了男子尽早结婚的请求,非要男方托媒人来提亲,秋天才能结婚。西周的法律非常重视媒妁的作用,周礼.地官.媒氏即规定国家设媒氏“掌万民之判” ,管理上至天子
23、、下至百姓的婚姻。不经媒氏介绍而自成婚姻的,不被认为是合法婚姻。因此,女主角与氓的婚姻应该是合法的婚姻。周礼.地官.媒氏规定:“中春之月,令会男女。于是时也,奔者不禁。”氓与女主角没有在法令礼仪都不禁止私奔的春二月私奔,而一定要等到秋天经过媒妁之言之后才结合,其婚姻应该是一个合法的结合。有媒妁之言之后,占卜是结婚程序中一个重要的环节。周代的礼法,对婚姻规定了一系列程序,即所谓的“ 六礼 ”。它具体包括:“纳采”,即男方请媒氏携礼物到女方家提亲;“问名 ”,即在女方家族答应议婚后,男家请媒氏问明女子的生辰八字以占卜凶吉;“纳吉 ”即是在卜得吉兆后,男家携礼物至姑娘家告以结果;“纳征”,也称纳币,
24、即男方送财礼至女家,正式缔结婚姻;“请期” ,即男方占卜求得婚日吉辰之后,再告之女方;“ 亲迎”是男方通过婚礼仪式,正式迎娶新娘到家。在这些程序中“问名”“纳吉”“ 请期” 等程序中都有占卜的内容。氓的运气还算好,他的各个占卜中均没有不吉利的话。于是结婚程序进行到了最后一项亲迎。男子用自己的车来载走了姑娘和她许多的陪嫁。但婚姻并没有像卜辞所描写的那样吉利。周代在礼制上强调一夫一妻制,但实际上是一夫一妻多妾制,男女的地位并不平等,女子无独立的人格,“ 男帅女,女从男,夫妇之义,由此始也。妇人,从人者也,幼从父兄,嫁从夫,夫死从子。” 许多年里,女主人公承担了氓家里全部的劳作。她早起晚睡,从来没有
25、片刻休停。但男人却逐渐变 r 心,有了新欢。女主人公实现了自己的誓言,但男主人公却对她冷眼相待,甚至暴力相加。最后到人老珠黄时,女人得到的却是粗暴抛弃这样的回报。不得已,妇人不得不坐着车又回到了娘家,但这时,她的身份已经变成了弃妇,不但社会上其他人瞧不起,连自己的兄弟都要嘲笑她。此情此景,与当初的山盟海誓相比,女主人公只能“静言思之,躬自悼矣” 。【知识模块】 中国法制史28 【正确答案】 主要内容就是记述伯扬父对于牧牛和他的上司打官司所作的判决。铭文一开始就明确记录了判决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司法官的名字。时间是三月下旬甲申这一天、地点是豐京的上宫,司法官是伯扬父。伯扬父,为司寇一类掌理刑狱的
26、官。案件的起因是一个负责牧牛的下级官吏违背自己的誓言,与其上司为财物发生诉讼。西周时期,已经开始根据案件的不同特性进行分类,即“狱” 与“讼”之分,以是否有罪为目的而进行的诉讼称之为“狱” ,相当于今天的刑事案件;而凡是以财物为目的的诉讼则称之为“讼” ,相当于今之民事案件。本案件称之为 “讼”,牧牛当是因为财物纠纷而与其上司打官司的,至于具体的纠纷是什么,铭文没有交待。西周时期的民事与刑事案件都是以当事人或受害人的自诉为主,但诉权受到一定的限制。一是家族内子不得告父,二是各级贵族下级对上级的诉讼也受到一定的限制。本段铭文提及的第一个案件是牧牛因财物将其上司告上法庭。这个案件的过程铭文没有交待
27、,但其结果已经十分明白:作为下级的牧牛不但没有赢得官司,反而因违反关于下不得告上的规定而被迫发誓不再与其上司发生诉讼。但牧牛并没有放弃,而是继续告他的上级。这样他作为被告人被告到了伯扬父那里,案由就是他违背了自己不再与其上司打官司的誓言。这时官司的性质已经发生了变化,由一件普通的民事官司变成了刑事官司。原来的民事官司反而变得不重要而没有被铭文记录下来,关于牧牛违背自己的誓言的刑事案件的判决却被详细记录了下来。按规定,由于牧牛是一级官吏,所以他应该受到鞭一千下,并处以幭剧刑的惩罚,尚书.舜典即有“鞭作官刑 ”的记载。最后,他被从轻处罚:当场再次盟誓,表明不论大小事都再也不敢去找他的上司了,并用铜
28、三百孚赎代鞭五百和墨刑。誓辞还被书面记录下来,罚金也立即执行。作为西周时期的一个案件,西周时期的诉讼制度也在案件中得到了反映。铭文中的“ 造 ”即为一法律用辞,即“到”“至”的意思,尚书.吕刑中有“两造具备 ”语,许多书籍认为 “两造具备”即是原告、被告都到场,这是不对的。孔传曰:“两,谓囚、证;造,至也。两至具备,则众狱官共听其入五刑之辞。” 唐孔颖达的尚书正义对此作了更明确的解释,“两谓两人,谓囚与证也。凡竟狱,必有两人为敌,各言有辞理,或时两皆须证,则囚与证非徒两人而已。两人谓囚与证。不为两敌至者,将断其罪,必须得证两敌同时在官,不需待至且两人竟理或并皆为囚,各自须证,故以两为囚与证也。
29、”这里,“ 两造”被解释成为囚犯和证人两个方面。本案中作为被告的牧牛和作为证人的其他五个人都到场。即是所谓“两造具备”。周礼 .秋官司寇 .大司寇载“ 以两造禁民讼。 ”郑玄注:“造,至也;使讼者两至。”这也并非完全说是原告、被告的关系,而应该是罪犯与证人双方必须到场。除了前面提及的人证等外,本段铭文共一百五十七字,其中“誓” 共出现了七次,是见“誓”对案件和审理、定罪、量刑所起的重要作用,违背誓言因而要受到严厉的惩罚。周礼.秋官司寇.条狼氏就记载了违反不同的誓所应受到的惩罚:“凡誓,执鞭以趋于前,且命之。誓仆、右曰杀;誓驭日车冁;誓大夫日敢不关,鞭五百;誓师日三百;誓邦之大史日杀;誓小史日墨
30、。”本案中牧牛违誓,应鞭一千,施墨刑,与周礼所载基本符合【知识模块】 中国法制史29 【正确答案】 (1)奴隶制五刑:即黥(墨) 、劓、刖、宫、大辟。墨刑是在罪犯面部或额上刻辞后涂以墨;劓刑是割鼻;刖刑即断足;宫刑即男子割去生殖器,女子幽闭的刑罚;大辟即死刑。(2)这次刑制改革,经过文景两位皇帝,时间长达 20 多年,反映了一项制度的改革,是由不完善到完善的过程;后世多认为是出于“悲怜” 缇萦,体现文帝德政,但本质在于社会和经济的发展。统治者既要惩罚犯罪者,又要使其保存劳动能力,以利于其统治。但是,在中国法制史上意义重大。它是中国古代刑制由野蛮阶段进入较为文明阶段的标志和转折点。为封建制五刑的
31、建立奠定了基础,而且也有利于封建经济的发展。(3)汉初至文景时期以黄老思想为主,并辅以法家思想为法治的指导思想。汉初,由于秦朝的苛政和连年战争,社会生产遭到严重破坏,统治者需要有一个相对稳定的局面,使人民得以休息生养,恢复和发展生产,以巩固刚刚建立的封建政权。这时,刘邦总结秦亡的教训,作为借鉴。刘邦手下陆贾根据黄老思想,结合当时的社会情况,提出“ 道莫大于无为 ”。当时统治阶级从皇帝到丞相无不尊崇黄老思想。文景时期尤为显著。无为而治的思想反映在立法指导思想上就是“轻徭薄赋”“约法省刑”。结果,出现了生产发展、人民生活改善的繁荣景象。(4)秦朝的徒刑: 城旦、舂。城旦,适用于男犯,即强制男犯白天
32、修筑长城的一种徒刑。舂,适用于女犯。秦朝根据生理条件,对罪应城旦的女犯施以舂米以供刑徒口粮的劳役。舂的刑期与城旦一样。鬼薪、白粲。鬼薪,适用于男犯;白粲,适用于女犯。鬼薪是指强制男犯去山林砍柴以供宗庙祭祀之用。白粲指强制女犯择米使正白,以供宗庙祭祀之用。二者刑期皆为三年。司寇、作如司寇。司寇,就是强制男犯到边远地区服劳役,主要从事防御外寇入侵,刑期为两年。作如司寇,适用于女犯,相当于司寇,是指强制女犯服相当于防御外寇入侵的刑罚,刑期也为两年。罚作、复作。罚作,适用于男犯,指强制男犯到边远地区戍守,刑期为三个月到一年。复作,适用于女犯。就是强制女犯到官府服劳役。罚作和复作是徒刑中最轻的,刑期为三个月到一年。汉朝的徒刑基本是沿用秦朝:髡钳城旦舂(5 岁刑 )。完为城旦舂(4 岁刑)。鬼薪白粲(3 岁刑 )。 司寇和作如司寇(2 岁刑)。男罚作、妇女复作 (1 岁刑3 个月) 。女徒顾山。是指妇女犯罪判处鬼薪上山砍柴徒刑的,可以不亲自服役,每月花三百钱雇人代替。【知识模块】 中国法制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