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研类试卷]法律硕士综合课(中国法制史)模拟试卷71及答案与解析.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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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法律硕士综合课(中国法制史)模拟试卷 71 及答案与解析一、单项选择题第 1-45 小题,每小题 1 分,共 45 分。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字母涂黑。1 最早确立“ 十恶” 罪名的封建制法典是 ( )。(A)唐六典(B) 北周律(C) 大业律(D)开皇律2 最早规定“ 封建制五刑”的法典是( )。(A)大业律(B) 开皇律(C) 九章律(D)贞观律3 隋朝的律有开皇律和( )。(A)大律(B) 泰始律(C) 武德律(D)大业律4 中华法系的典型代表是( )。(A)开皇律(B) 唐律疏议(C) 宋刑统(D)大清律例5 我国第一部刊版印行的封

2、建法典是( )。(A)九章律(B) 北齐律(C) 唐律疏义(D)宋刑统6 唐律中大致相当于现今刑法总则篇的是( )。(A)名例(B) 刑名(C) 法例(D)具律7 唐代官吏退休年龄为( )。(A)五十五岁(B)六十岁(C)六十五岁(D)七十岁8 宋代颁行的条法事类流传至今的是( )。(A)淳熙条法事类残本(B) 乾韦占条法事类残本(C) 庆元条法事类残本(D)淳化条法事类残本9 典卖制度法律化的完备始于( )。(A)西周(B)唐朝(C)宋朝(D)元朝10 宋朝将判案的成例叫做( )。(A)成(B)廷行事(C)断例(D)比11 宋朝将历史上最残酷的生命刑正式纳入法典,即( )。(A)折杖法(B)

3、刺配法(C)凌迟刑(D)重法地法12 最早把“重罪十条 ”改为 “十恶”的是( )。(A)开皇律(B) 大业律(C) 武德律(D)贞观律13 根据唐律的规定,一家人共同犯罪,一般只处罚( )。(A)造意者(B)妇人尊长(C)同居的尊长(D)次尊长14 唐律所规定的笞刑被分为( )。(A)一等(B)三等(C)五等(D)七等15 宋朝初期在后周显德刑统的基础上制定的本朝刑律是( )。(A)大中刑律统类(B) 同光刑律统类(C) 庆元条法事类(D)宋刑统二、多项选择题第 46-63 小题,每小题 2 分,共 36 分。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至少有两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的字

4、母涂黑。多选、少选或错选均不得分。16 唐代的借贷契约分为以下哪几种( )。(A)出举(B)负债(C)活卖(D)高利贷17 下列哪些刑罚为宋朝新确立的刑罚( )。(A)折杖法(B)刺配刑(C)笞刑(D)杖刑18 宋朝的禁榷法包括( )。(A)盐法(B)茶法(C)市舶条法(D)酒法(E)市易法19 宋朝诉讼审判制度的特点是( )。(A)进一步集中审判权力(B)实行廷杖(C)实行鞫谳分司(D)完善勘验制度(E)实行翻异别勘制度20 唐朝“六赃中 ”包括的罪名有 ( )。(A)受财枉法(B)监守自盗(C)受所监临财物(D)坐赃21 立法受到唐律影响的东亚国家和地区包括( )。(A)朝鲜(B)越南(C

5、)大食(D)日本(E)印度22 宋朝中央最高监察机关御史台下设( )。(A)登闻鼓院(B)台院(C)理检院(D)殿院(E)察院23 按照唐朝的法律规定,下列选项中,适用自首减免刑罚原由的犯罪包括( )。(A)私习天文(B)强盗(C)谋杀(D)损坏官印文书24 唐律疏议又称永徽律疏,是唐高宗永徽年间完成的一部极为重要的法典。下列关于唐律疏议的表述哪些是正确的( )。(A)唐律疏议是由张斐、杜预完成的法律注释(B) 唐律疏议引用儒家经典作为律文的理论依据(C) 唐律疏议奠定了中华法系的传统(D)唐律疏议对唐代的武德律等法典有很深的影响25 历史上属于中华法系的国家和地区包括( )。(A)朝鲜(B)

6、越南(C)印度(D)日本三、简答题第 64-66 小题,每小题 8 分,共 24 分。请将答案写在答题纸指定位置上。26 试述汉初文景刑制改革的内容和意义。27 试述汉朝所确立的定罪量刑的新原则。28 试述秦朝的法制指导思想。四、分析题第 67-69 小题,每小题 10 分,共 30 分。要求结合所学知识分析材料回答问题。请将答案写在答题纸指定位置上。29 请对下列文字进行简要分析:唐律疏议.断狱律规定:诸断罪皆须具引律、令、格、式正文,违者笞三十。诸制敕断罪,临时处分,不为永格者,不得引为后比。若辄引,致罪有出入者,以故失论。29 请运用中国法制史的理论和知识对下列材料进行分析,并回答问题:

7、诸同居。若大功以上亲及外祖父母、外孙,若孙之妇、夫之兄弟及兄弟妻,有罪相为隐;部曲、奴婢为主隐,皆勿论。其小功以下相隐,减凡人三等。若犯谋叛以上者,不用此律。唐律疏议.名例问题:30 这段文字反映了唐律的什么原则?其历史渊源是什么?31 适用这一法律原则时有何例外?为什么?32 唐律这一规定的立法宗旨是什么?法律硕士综合课(中国法制史)模拟试卷 71 答案与解析一、单项选择题第 1-45 小题,每小题 1 分,共 45 分。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字母涂黑。1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开皇律采北齐之制,将其中的“反逆、大逆、叛、降”改为

8、“谋反、谋大逆、谋叛”,强调将此类犯罪扼杀于谋划阶段,义增加了“不睦”一罪,使十种罪名定型化,并正式以“十恶”概称。【知识模块】 中国法制史2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中国封建制度的五刑制度是隋开皂律中首次确立的,包括笞、杖、徒、流、死五种基本的法定刑罚。【知识模块】 中国法制史3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开皇律是隋文帝时期颁布的法律。人业律指隋炀帝继位后,曾一,一度以改革高祖苛法酷刑为名,更定新律,于大业三年颁行。【知识模块】 中国法制史4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唐律疏议是唐王朝封建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的最发达形态的一部重要法律文献,也是我国古代流传下来的保存至今最完整、影

9、响最大的一部诸法合体的封建法典。这部法典不仅完整地保存了唐代的律文,而且还保存了大量的唐代的令格式。它在漫长的封建时代,形成了具有自己特色的法律体系,是“中华法系”的最典型的代表。【知识模块】 中国法制史5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宋刑统是宋朝正式的刑事法典,也是我国历史上第一部刊版印行的封建法典。所谓“刑统”,是按照新的体例编纂的刑书,一般以刑律为主,而将其他刑事性质的敕、令、格、式分载在律文之后,依律目分门别类地加以汇编。【知识模块】 中国法制史6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名例,是关于刑罚的种类及适用的一般原则的规定,为唐律的总纲,大致相当于现今刑法总则篇。【知识模块】 中国法

10、制史7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唐代官吏退休,仍沿用汉代习俗称“致仕”,退休的年龄继承了西周七十敛仕的制度。【知识模块】 中国法制史8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宋初重详定刑统基本照抄唐律,很多令文已不适用于宋代社会,因此不断编纂各种法令汇编与类编。然而宋时法令汇编唯有庆元条法事类残本传世。【知识模块】 中国法制史9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宋代典卖制度中的典权为我国传统物权之一,至清代渐趋定形。典卖为设立典权的法律事实。从现有史料来看,典卖大量见于文献记载始于宋代。【知识模块】 中国法制史10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断例,即判案的成例。宋代规定,“法所不载,然后用例”

11、。(宋史.刑法志)例本是补法之不是,但在实际审判中,例起的作用很大,甚至超过法令。【知识模块】 中国法制史11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凌迟刑首用于五代,至宋时立为法定刑。北宋仁宗时在法定绞、斩刑外增设了凌迟刑。【知识模块】 中国法制史12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重罪十条”自北齐确立以后,对后世封建立法影响极其深远。隋朝的开皇律在此基础上发展为“十恶”定制,并为宋元明清历代所承袭。【知识模块】 中国法制史13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唐律规定:“诸共犯罪者,以造意为首,随从者减一等。若家人共犯止坐尊长;侵损于人者,以凡人首从论,即其监临主守为犯,虽造意,仍以监主为首,几人

12、以常从论。”唐律实行家长制,家长在一个家庭中享有很高的地位,但也要对一家人共同犯罪承担责任。【知识模块】 中国法制史14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笞刑,为唐律五刑中最轻一级刑罚,分为五等,由笞十到笞五十,每等加笞十。【知识模块】 中国法制史15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宋刑统基本仿照前代的法律,其中有唐末的大中刑律统律、后唐的同光刑律统类和后周的显德刑律统类。宋刑统是在后周显德刑统的基础上制定的。【知识模块】 中国法制史二、多项选择题第 46-63 小题,每小题 2 分,共 36 分。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至少有两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的字母涂黑。多选、少

13、选或错选均不得分。16 【正确答案】 A,B【试题解析】 唐代的借贷方式分为两种:有利息的“出举”和无利息的“负债”。【知识模块】 中国法制史17 【正确答案】 A,B【试题解析】 折杖法和刺配刑是从宋朝首先确立的刑罚,笞刑和杖刑早已有之。【知识模块】 中国法制史18 【正确答案】 A,B,D【试题解析】 宋代的专卖又称禁榷,是官府对某些商品从生产、流通到出售,全部一手垄断的制度,这是中国古代的传统做法。宋代专卖的传统物品为盐、茶、酒。故禁榷法有盐法、茶法、酒法。【知识模块】 中国法制史19 【正确答案】 A,C,D,E【试题解析】 廷杖不是宋朝审判制度的特点。宋朝的诉讼审判制度注重进一步集中

14、审判权力;鞫谳分司制度是宋朝审判的特色完善勘验制度,实行翻异别勘制度。这些都是宋朝审判制度的进步。【知识模块】 中国法制史20 【正确答案】 A,C,D【试题解析】 六赃。指唐律规定的六种非法获取公私财物的犯罪。一是受财枉法,二是受财不枉法,三是受所监临、四是强盗、五是窃盗、六是坐赃。监守自盗不属于六赃中的罪名。监守自盗最早出自汉书.刑法志:“守县官财物而即盗之。【知识模块】 中国法制史21 【正确答案】 A,B,D【试题解析】 朝鲜、越南、日本在立法上受到唐律的影响。大食为中国唐、宋时期对阿拉伯人、阿拉伯帝国的专称,大食和印度皆有自己的法典,其立法不受唐律的影响。【知识模块】 中国法制史22

15、 【正确答案】 B,D,E【试题解析】 宋朝的监察机关仿唐制,中央设御史台,以御史中丞为长官,其下设有台院、殿院、和察院。【知识模块】 中国法制史23 【正确答案】 B,C【试题解析】 唐律中有规定,私习天文、损坏官印文书不适用自首减免刑罚原由。强盗和谋杀作为普通的刑事犯罪适用自首减免刑罚。【知识模块】 中国法制史24 【正确答案】 B,C【试题解析】 唐律疏议引礼入律,用儒家经典作为律文的理论依据,奠定了中华法系的传统。张斐、杜预完成晋律的法律注释,武德律的制定在唐律疏议之前。【知识模块】 中国法制史25 【正确答案】 A,B,D【试题解析】 朝鲜、越南、日本在历史上很大程度受中国法律的影响

16、,故属于中华法系。印度一直都有自己的法律体系。【知识模块】 中国法制史三、简答题第 64-66 小题,每小题 8 分,共 24 分。请将答案写在答题纸指定位置上。26 【正确答案】 (1)汉文帝时期。汉文帝适应形势的需要,于公元前 167 年下诏废肉刑,进行刑制改革。汉文帝在诏令中称“刑至断肢体,刻肌肤终身不息” ,这是为政者的 “不德”造成的,表示用其他刑罚手段来代替肉刑。之后,丞相张苍、御史大夫冯敬提出了具体的改革方案:把黥(脸上刻墨并服无期刑)改为髡钳城旦(有期刑附加头发剃光、脖子上套铁圈),把劓(割鼻子并服无期刑) 改为笞三百(有期刑附加打三百板子),把斩左趾(斩去左脚并服元期刑)改为

17、笞五百( 有期刑附加打五百板子),把斩右趾(斩去右脚并服无期刑)改为弃市(死刑) 。这样,传统的墨、劓等刑罚制度至此发生了一定的变化。但与此同时也出现了新的问题:一是把原先斩右趾的刑罚上升为死刑,这是从轻改重;二是斩左趾及劓刑分别改处笞五百和笞三百,笞数既多,也难保活命,往往是笞未毕而人已死。因而班固评论说:“有轻刑之名,内实杀人。” 说明需要进一步改革。(2)汉景帝时期。汉景帝时期曾两次下诏减少笞数,第一次把笞五百减为笞三百,笞三百减为笞二百。第二次把笞三百减为笞二百,笞二百减成笞一百。还规定:竹板长五尺,宽一寸,末稍薄半寸,并削平竹节;笞打的部分是臀部,笞打过程中不得换人。这样就减轻了笞刑

18、对身体的伤害程度,也减少了受笞刑而死者的数量。从而使这一新的刑制逐渐完善。改革之后,除死刑以外,还有笞刑,而官刑未改。到东汉初,明帝诏中又提到斩右趾,说明又以此刑代替弃市,把文帝时由轻入重的一项又改回来,至此,两汉肉刑有宫和斩右趾。(3)刑制改革的意义。肉刑本是奴隶制的刑罚,它在汉初之所以仍被采用,是奴隶制残余在刑罚制度上的反映。文景二帝废除肉刑,顺应了历史发展的潮流,有利于保护社会生产力。尽管在刑制改革的过程中,局部范围内曾有过一定程度的反复,甚至有倒退,比如斩右趾刑改为死刑弃市,由轻变重;宫刑本已废除,但后来又予恢复;等等,但这些毕竟都属支流。废除肉刑使我国古代的刑罚手段由野蛮残酷变得相对

19、文明。改革后的汉朝刑罚,除死刑外,主要是劳役刑和笞刑,这就为封建制五刑(笞、杖、徒、流、死)的形成奠定了基础。因此,文景二帝改革刑制,是我国古代法制史上具有历史意义的事件,是由奴隶制五刑向封建制五刑过渡的重要标志。【知识模块】 中国法制史27 【正确答案】 汉律关于定罪量刑的原则,基本上承袭秦制,但也有所变化。表现为:(1)关于刑事责任年龄。汉律直接按年龄确定刑事责任,并有最高与最低年龄的区别,这一方法为后世封建法典所承袭。(2)亲亲得相首匿。即允许一定范围内的亲属相互隐匿,不承担刑事责任。(3)先自告除其罪,即自首减免。(4)贵族官员有罪先请。汉朝为了保护官员特权,规定凡官员贵族犯罪必须先上

20、请皇帝裁断,经上请一般都可以得以减刑。【知识模块】 中国法制史28 【正确答案】 秦朗以法家思想为其法制指导思想,主要包括“事皆决于法”“法令由一统”及 “轻罪重刑”等几个方面。(1)事皆决于法。法家主张“任法而治 ”。从商鞅到韩非子,形成系统的法治理论,认为法是客观的准则,是大下之公器,主张“一断于法” 。对任何人的行为,都必须用法这一客观标准来衡量,不能因人而异。秦王朝建立后,确立“事皆决于法” 的原则。在这一法制思想指导下,秦朝在立法上越发细密,制定了一系列法律法规,调整范围非常广泛,所谓“治道运行,诸产得宜,皆有法式” 。从出土的睡虎地云梦秦简来看,从政治到经济、从生产到生活,一切均有

21、相关法律进行调整。(2)法令由一统。先秦法家主张“ 明法” ,取缔其他各家尤其是儒家的礼治学说,以国家的法律法令统一思想,并且认为法律的贯彻实施离不开权势的强制性,而国家的最高权力只能掌握在君主之手。秦始皇继承这一思想并予以实践,确立“法令由一统” 的立法原则,包含两层含义:一是指国家立法权掌握在君主手里,其他人不得篡夺;二是法度统一,全国各地适用同样的法律,即“海内为郡县,法令由一统” 。在这种法制思想指导下,秦朝建立君主专制的中央集权,皇帝集立法、司法、行政大权于一身,强调君主独断,法自君出。(3)轻罪重刑。法家认为法可以禁奸止暴。商鞅强调“禁奸止过,奠若重刑” ,即对付奸邪之事莫过于用重

22、刑。韩非提出轻刑伤民、重刑爱民的观点,认为明主应“峭其法而严其刑” ,严刑峻法是治理国家的有效手段。在法家看来,对轻罪处以重刑,人们不敢以身试法,轻罪不发生,重罪也就不会出现,这样达到用刑的目的,社会也就稳定了。“行罚,重其轻者,轻者不至,重者不来,此谓以刑去刑,刑去事成” ,即表达这一意思。这是法家的重刑主义理论,以期通过轻罪重刑的手段达到预防犯罪的目的。当然,这一思想存在逻辑错误,以重刑制止轻罹的发生,并不必然使得人们重罪不犯,而达到“ 以刑去刑” 目的也成为空想。秦自商鞅变法后一直奉行重刑主义原则。秦王朝建立后,更是将严刑峻法推向极致。汉书.刑法志描述秦始皇专任刑罚,以致造成“赭衣塞路,

23、囹圄成市” 的局面。秦二世上台后,更是 “法令诛罚,日益刻深”。秦朝统治者将法家重刑理论诉诸实践,迷信刑罚,导致用刑的残酷和刑罚的滥用,这成为秦朝仪二世灭亡的直接导因。【知识模块】 中国法制史四、分析题第 67-69 小题,每小题 10 分,共 30 分。要求结合所学知识分析材料回答问题。请将答案写在答题纸指定位置上。29 【正确答案】 本条是唐代法律适用原则及司法官责任的有关规定。其意思是:法官断案定罪,必须根据律、令、格、式等国家制定的法律条文,如果违反,受笞刑三十;司法官员根据皇帝颁布的制敕判案定罪,制敕如属临时针对具体违法、违令行为进行刑事或行政处罚,没有经过立法程序上升为“永格” 的

24、,在以后的断案中不得援用。如果法官妄加援用,而致使断罪有出入,属故意,以故意出入人罪论处,即采取反坐原则;属过失,以过失论出入人罪论。唐代援法断罪、罪刑法定原则,标志着中国封建时代司法活动的规范化,反映了封建法律所具有的权威,严肃了法官的司法责任,有利于司法的公正、合法;唐律关于援法定罪的法条,体现了唐代立法技术的高超和成熟。【知识模块】 中国法制史【知识模块】 中国法制史30 【正确答案】 该条反映的是唐律同居相隐不为罪的法律原则或亲属犯罪容隐或亲属相隐原则。即在一定的血亲范围内,法律规定允许互相隐罪甚至向亲属泄露案情,通风报信,使犯罪者得以逃亡,而不予以制裁或减轻处罚,同样,部曲、奴婢,虽

25、无服,也要为主人隐罪。这一原则是以儒家的“父子相隐” 思想为渊源,是对汉代“亲亲得相首匿 ”原则的继承和发展。【知识模块】 中国法制史31 【正确答案】 唐律规定“若犯谋叛以上者,不用此律” 。即谋反、谋大逆、谋叛等三种政治性的严重犯罪,不得适用此律。原因在于谋反、谋大逆、谋叛等不是一般犯罪,而是直接危及国家统治和政权巩固的重大犯罪。因此,在忠、孝不能两全时,维护封建统治便被置于首要地位,亲情必须让位于法律。【知识模块】 中国法制史32 【正确答案】 唐律这一规定,是儒家学说引礼入律和唐律以礼为准绳的突出表现,其宗旨是在不危及国家统治秩序的前提下以法律来维护封建纲常伦理和封建家长制。【知识模块】 中国法制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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