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律硕士综合课(中国法制史)模拟试卷 72 及答案与解析一、单项选择题第 1-45 小题,每小题 1 分,共 45 分。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字母涂黑。1 宋朝的法律往往对典当与买卖连同作出规定,合称为( )。(A)永卖(B)断卖(C)绝卖(D)典卖2 唐朝法律规定,凡拾得遗失物后,要( )。(A)上交官府(B)归还原主(C)自行占有(D)任意处分3 唐朝选拔官吏的主要途径是( )。(A)门荫(B)征召(C)科举(D)察举4 正式将凌迟刑确定为法定刑的是( )。(A)唐朝(B)元朝(C)宋朝(D)明朝5 在财产继承方面,唐朝法律沿袭的是(
2、)。(A)嫡长子继承制(B)诸子均分(C)宗祧继承(D)封爵继承6 第一次对化外人相犯作出较为明确规定的是( )。(A)隋朝(B)唐朝(C)宋朝(D)元朝7 用以规范海外贸易的专门法律制度市舶法出现于( )。(A)汉朝(B)宋朝(C)明朝(D)清朝8 唐朝法律规定,由官府强制解除婚姻关系的情形是( )。(A)和离(B)出妻(C)恶疾(D)义绝9 宋朝法律规定的遗嘱继承,适用于( )。(A)任何情况(B)死亡客商(C)户绝(D)赘婿10 世界上第一本法医学著作,是宋慈撰写的( )。(A)元典章(B) 洗冤集录(C) 封诊式(D)法律答问11 中国法制史上第一部系统的行政法典是( )。(A)周礼(
3、B) 唐六典(C) 大明会典(D)大清会典12 对唐律律条进行解释和补充的是( )。(A)法律答问(B)律疏(C)律注(D)集解13 宋代的条法事类是一种( )。(A)法律解释(B)特别法(C)法律汇编(D)行政法14 北宋前期设立于禁中的特别审判机构称为( )。(A)大宗正府(B)大理寺(C)廷尉(D)审刑院15 在唐朝,遇有大案、疑案由大理寺、刑部和御史台的长官共同审理。这一制度称为( )。(A)三司会审(B)二司推事(C)秋审(D)朝审二、多项选择题第 46-63 小题,每小题 2 分,共 36 分。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至少有两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的字母涂黑
4、。多选、少选或错选均不得分。16 中国南朱规定户绝指家无男子承继。按照南宋的继承制度,若出现户绝,立继承人的方式有哪些( ) 。(A)“立继”(B) “祖继”(C) “嗣继”(D)“命继”17 下列有关我国唐宋时期法制的表述哪些是正确的( )。(A)永徽律疏不仅是中华法系的代表性法典,也是中国封建法制的最高成就(B) 宋刑统不仅是一部具有统括性和综合性的法典,也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刊印颁行的法典(C)自首、类推、化外人、区分公罪与私罪等原则都是唐律中重要的刑罚原则(D)唐代和宋代在中央司法机构的设置上是一致的,即在皇帝以下设置大理寺、刑部、御史台三大司法机构,分掌中央司法审判职权18 下列选项中
5、,属于唐朝法律形式的有( )。(A)律(B)令(C)格(D)比19 永徽四年(公元 653 年),唐高宗李治的妹夫房遗爱谋反案发犯“十恶” 罪。依永徽律疏的规定,对房遗爱应作何处置( )。(A)可适用“ 八议” 免于死刑(B)应被判处死刑(C)可以赦免(D)不适用自首20 关于永徽律疏,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 )。(A)永徽律疏又称唐律疏议,是唐太宗在位时制定的(B) 永徽律疏首次确立了“十恶”即“ 重罪十条” 制度(C) 永徽律疏对主要的法律原则和制度做了精确的解释,而且尽可能以儒家经典为根据(D)永徽律疏是对贞观律的解释,在中国立法史上的地位不如 贞观律21 清朝制定的法律有( ) 。(A
6、)大清律集解附例(B) 大清律集解(C) 大清律例(D)大清会典22 明清时期的会审制度包括( )。(A)秋审(B)朝审(C)热审(D)冬审23 明朝统治者为了适应经济发展的需要,制定了许多经济方面的法律,如在明律中详列( ) 。(A)钞法(B)钱法(C)盐法(D)茶法24 清朝法律关于契约规定的特点是( )。(A)在契约上需注明“ 典” 或“卖”(B)典当契约可以免纳契税(C)典当契约必须缴纳契税(D)买卖契约必须缴纳契税(E)明确不动产典当回赎年限25 元朝中央司法机关的变更如下( )。(A)取消刑部,设立大理寺(B)取消大理寺,建立大宗正府(C)加重刑部权力(D)设立审判院(E)由宣政院
7、兼管宗教审判事务26 清朝制定的适用于少数民族聚居区的专门法律包括( )。(A)蹦宁番子治罪条例(B) 蒙古律(C) 钦定八旗则例(D)回律三、简答题第 64-66 小题,每小题 8 分,共 24 分。请将答案写在答题纸指定位置上。27 简述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法律形式的发展变化?28 简述汉律危害中央特权和封建统治的犯罪。29 简述北齐律的法典结构渊源。四、分析题第 67-69 小题,每小题 10 分,共 30 分。要求结合所学知识分析材料回答问题。请将答案写在答题纸指定位置上。29 唐户令:“ 诸应分田宅者,及财物,兄弟均分。妻家所得之财,不在分限。兄弟亡者,子承父分。兄弟俱亡,则诸子均分。
8、其未娶妻者,别与聘财。姑姊妹在室者,减聘财之半。寡妻妾无男者,承夫分。”唐丧葬令:“ 诸身丧户绝者,所有部曲、客女、奴婢、店宅、资财,并令近亲转易货卖,将营葬事及量营功德之外,余财并与女。” 请运用中国法制史的知识和理论,分析上述文字并回答下列问题:30 依照唐户令的规定,财产继承如何进行?31 何为“户绝 ”?户绝之家的财产如何继承?32 试结合上述引文的相关内容,总结唐朝继承法律制度的主要特点。法律硕士综合课(中国法制史)模拟试卷 72 答案与解析一、单项选择题第 1-45 小题,每小题 1 分,共 45 分。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字母
9、涂黑。1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宋朝的买卖发展繁荣,宋朝法律对典当和买卖连同作出规定,合称为典卖。【知识模块】 中国法制史2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据唐代的捕亡令规定阑遗物(即遗失物)必须交还原主,拾得人负有送官义务,而无获得其一部分为己有的权利。【知识模块】 中国法制史3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中国的科举制度,始于隋而盛于唐。因此,唐代选拔官吏主要是靠科举制度。【知识模块】 中国法制史4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凌迟刑首用于五代,至宋时立为法定刑。北宋仁宗时在法定绞、斩刑外增设了凌迟刑。【知识模块】 中国法制史5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唐律对宗祧、爵位等
10、身份实行嫡长子继承制,并严格嫡庶之别。而财产继承,仍实行诸子平分制。【知识模块】 中国法制史6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所谓化外人,系我国封建法典中对外国人的通称。唐永徽律:“诸化外人同类自相犯者,各依本俗法;异类相犯者,以法律论。”【知识模块】 中国法制史7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宋朝是我国封建社会的转型时期,也是我国古代世界海外贸易发展的关键时期,用以调整海外贸易法律关系的海外贸易法律制度在宋朝也有了进步性的发展,并制定了专门的法律规范海外贸易,就是市舶法。【知识模块】 中国法制史8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唐朝法律规定,经官府判断,认为一方犯了义绝,法律即强制离婚,并
11、处罚不肯离异者。“义绝”带有很大的强制性。【知识模块】 中国法制史9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北宋时的遗嘱继承一般是以户绝为前提。官府在处理这类案件时,既要考虑处分人的主观意愿,又要避免影响亲属间的和睦关系,还要维护既成的所有权事实。【知识模块】 中国法制史10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洗冤集录是中国古代的法医学著作,南宋宋慈著,同时也是世界上现存的第一部系统的法医学专著。【知识模块】 中国法制史11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唐六典中国历史上第一部较为系统的行政法典。唐六典是唐玄宗年间编纂的一部有关唐朝中央与地方官制的法规大全。【知识模块】 中国法制史12 【正确答案】 B【
12、试题解析】 唐律疏义原名律疏,又名唐律,律疏就是对律条的解释和补充。【知识模块】 中国法制史13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条法事类产生于孝宗淳熙年间,当时因敕、令、格、式合编为一典,内容庞杂,不便检索,于是遂将敕令分类编排,也就是法律汇编。【知识模块】 中国法制史14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审刑院为宋官署名,宋太宗淳化二年(991)置。掌复查大理寺所断案件,由知院官与详议官提出意见后(设详议官 6 人),报告中书,奏请皇帝决断。又称宫中审刑院是一种特别的审判机构。【知识模块】 中国法制史15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御史台为中央最高监察机关,负责监督大理寺和刑部的司法活动,
13、也参与某些案件的审判。每逢大案,常常由大理寺卿会同刑部尚书、御史中丞共同审理,叫做“三司推事”。【知识模块】 中国法制史二、多项选择题第 46-63 小题,每小题 2 分,共 36 分。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至少有两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的字母涂黑。多选、少选或错选均不得分。16 【正确答案】 A,D【试题解析】 所谓户绝,指无男性后代进行继承。按照南宋的继承制度,若出现户绝,立继承人的方式有立继和命继。立继者,谓夫亡而妻在,其绝则立也当从其妻。命继就是对于夫妻俱亡的户绝之家由被继承人之近亲尊长立嗣。【知识模块】 中国法制史17 【正确答案】 A,B,C,D【试题解析
14、】 永徽律疏是中国封建法制的最高成就,同时也是中华法系的代表性法典。得益于印刷术的发展,宋刑统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刊印颁行的综合性法典。自首、类推、化外人、区分公罪与私罪等原则都是唐律中重要的刑罚原则。宋代沿袭唐代在中央司法机构的设置,即在皇帝以下设置大理寺、刑部、御史台三大司法机构,分掌中央司法审判职权。【知识模块】 中国法制史18 【正确答案】 A,B,C【试题解析】 唐朝最基本的法律形式是律、令、格、式。比不属于唐朝的基本法律形式。【知识模块】 中国法制史19 【正确答案】 B,D【试题解析】 谋反案违反了封建君主的根本统治,在唐律中是不适用自首的,也不可以得到赦免,也不适用“八议”的规定
15、,应被判处死刑。【知识模块】 中国法制史20 【正确答案】 A,B,D【试题解析】 永徽律疏是唐高宗在位时制定的,在中国古代立法史上具有最高的地位。隋朝开皇律正式确立十恶制度,唐朝沿袭之。永徽律疏引礼入律,将儒家的礼仪同法律结合起来。【知识模块】 中国法制史21 【正确答案】 A,B,C,D【试题解析】 大清律例和大清会典皆指清军入关之后,将“参汉酌金”的立法路线推行至全国。大清律集解附例及大清律集解都是清朝制定的法律。【知识模块】 中国法制史22 【正确答案】 A,B,C【试题解析】 明清时期的会审制度包括秋审、朝审、热审。朝审是明朝的一种审判制度,在秋后处决犯人之前,召集朝廷大臣共同复审死
16、罪囚犯。秋审是清朝的一种审判制度,从明朝发展而来。热审也是明朝的一种审判制度,清朝时将热审制度也继承下来,继续在实践中执行。【知识模块】 中国法制史23 【正确答案】 A,B,C,D【试题解析】 明朝制定了许多经济方面的法律,早在朱元璋时期便制定盐法。明朝货币分钱、钞两种,明律中设有“钱法”“钞法”两个专条。同时明代还制定有茶法。【知识模块】 中国法制史24 【正确答案】 A,B,D,E【试题解析】 清朝的法律规定在契约上需注明“典”或“卖”;典当契约可以免纳契税,但买卖契约必须缴纳契税;并明确不动产典当回赎年限,如逾期不赎回,即以绝卖论。【知识模块】 中国法制史25 【正确答案】 B,C,E
17、【试题解析】 元朝没有设置大理寺,而是以大宗正府为中央审判机关。刑部既是元朝中央的司法行政机关,又是最高审判机关,权力得到加强。元朝设宣政院为全国最高宗教管理机关与审判机关。元朝没有设立审判院。【知识模块】 中国法制史26 【正确答案】 A,B,D【试题解析】 在因俗而治的立法思想指导下,清朝的民族立法取得了超越前代的成就。如西宁番子治罪条例蒙古律同律。钦定八旗则例不属于少数民族聚居区的专门法律。【知识模块】 中国法制史三、简答题第 64-66 小题,每小题 8 分,共 24 分。请将答案写在答题纸指定位置上。27 【正确答案】 三国两晋南北朗时期对先朝的法律形式有所改进。其时律令已经有所区别
18、,科为格取代,式的出现,比的沿用等成为变化的主要内容,特别是刑名法例的出现意义尤为深远。(1)律的发展与法典结构的变化。这一时期律仍是法律的主要形式,其变化较大的是律典的篇章体例的逻辑结构。首先是名例律的形成。魏律把汉九章律的第六篇具律改为刑名篇,置于全律之首。晋律分刑名为刑名法例两篇,至北齐将晋律的刑名法例合并为一篇,名为名例,冠于律首。名例律集中规定了封建法典的重要原则,类似于近代法典的总则。其二是律典的篇目趋于简约。魏新律在汉九章律的基础上删繁就简,全律十八篇;晋律北魏律均为二十篇;北齐律最后确立了十二篇的体例,完成了自汉律以来,我国封建法典由繁至简的改革历程。(2)令的发展与变化。三国
19、两晋南北朝时期,令和律一样,仍是法律的主要形式,但其内涵开始有别于秦汉时代。律是固定性规范,令是暂时性法律。违令有罪者,依据律定罪处刑。(3)以格代科。曹魏时期,科是当时主要的法律形式。至魏明帝制定新律,将科按性质分为律、令。科作为一种独立的法律形式走向衰落。北魏中期,开始以格代科,格成为一种辅律而行的法律形式。北魏后期至北齐初期,格取代律成为当时主要的法律形式。北齐律的颁行,律重新取得主要法律形式的地位,而格虽然与律并行,但是退回复法地位,在律无正条情况下暂作定刑依据。(4)式的出现。西魏文帝时期编定大统式,成为隋唐以后律、令、格、式四种基本法律样式之一的“ 式”的先声。此外,这一时期仍沿用
20、汉以来,用“比” 和经义断案的传统。【知识模块】 中国法制史28 【正确答案】 (1)危害中央集权:即分裂对抗朝廷罪。阿党、附益罪指诸侯官吏与诸侯王结成一党,构成“阿党” 罪;官吏与诸侯王交好,图谋不轨者,构成 “附益”罪。凡有阿党附益行为者,根据阿党附益法给予严厉的刑事处分。(2)主要罪名:僭越:百官器皿、服饰、乘舆各有规定,逾制即犯罪。出界:诸侯王擅自出禁封国界,处重罪或死刑。泄漏中省语:泄漏朝廷秘密,死刑。危害封建统治罪。大逆不道:造反、群盗、盗贼,父母妻子同产皆弃市。首匿罪:主谋藏匿罪人弃市。通行饮食,为造反、起义者送情报、做向导、供饮食大辟。见知故纵:见知人犯法不举告的故纵,为官不报
21、沈命法处死,迫使官吏防范农民起义。【知识模块】 中国法制史29 【正确答案】 北齐律的制定前后经过 15 年完成,共 12 篇 949 条。北齐律的主要特点表现在:一是在体例上将“刑名”“法例”合为一篇,称为“ 名例”,仍置于全律之首,作为总则统帅其余 11 篇。这种体例为隋唐及明清封建法典所相沿不改。12 篇的规模及篇名也基本上为隋唐宋代法典所继承;二是在内容上,首次将严重危害封建统治秩序的重大犯罪归纳为“重罪十条” ,至隋唐被确立为“十恶”,成为封建法典中一项核心内容,直至明清相沿不改;三是在封建刑罚体系的确立上,也起到了承前启后的作用。北齐律集中总结了汉魏晋以来的封建立法经验,使封建法典
22、的体例和内容进一步完善,在中国法制史上以“法令明审、科条简要” 而著称,体现了较高的立法水平,成为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成就最高,对后世封建法典影响最直接、最深远的法典。【知识模块】 中国法制史四、分析题第 67-69 小题,每小题 10 分,共 30 分。要求结合所学知识分析材料回答问题。请将答案写在答题纸指定位置上。【知识模块】 中国法制史30 【正确答案】 依照唐户令的规定,财产继承按照以下规则进行:实行“兄弟均分”,即被继承人的儿子平分 “应分田宅者及财物”。 “妻家所得之财,不在分限”,即女方从娘家带来的财产不纳入“ 应分田宅及财物 ”中进行分配。“ 兄弟亡者,子承父分” 指被继承人的儿
23、子中有死亡的,则该儿子的儿子们代位继承其父亲应享有的份额;“ 兄弟俱亡,则诸子均分 ”,是指被继承人的儿子已全部死亡的,则由其孙子平分“ 应分田宅者及财物 ”。“其未娶妻者,别与聘财” ,是指未娶妻的男子,还可以享有一份“ 聘财 ”;“姑姊妹在室者,减聘财之半”,是指未嫁的女子可分得相当于未婚男子“ 聘财 ”一半的财物,作为将来置办嫁妆之用。 “寡妻妾无男者,承夫分” ,是指丧夫且不生男的女子,承受丈夫可分得的财产。【知识模块】 中国法制史31 【正确答案】 户绝是指家男子继承。唐律规定。在一般情况下,女子出嫁后,不享有本家财产继承权。但据唐丧葬令规定:“户绝” 之家,在室女可分得未婚兄弟财产之一半,作为自己的嫁妆费用。【知识模块】 中国法制史32 【正确答案】 唐朝继承法律制度的特点可大致总结为:其一,继承法律规定比较详备,反映了唐朝财产关系的发展和私有权观念的深化;其二,法律着重保护子孙后代的财产继承权,基本排除了旁系亲属的继承权,以保证财产在本家族内的集中;其三,法律一方面突出保护男性后嗣继承人的权利,同时也赋予女儿等女性家庭成员以有限的继承权利。【知识模块】 中国法制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