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律硕士综合课(中国法制史)模拟试卷 73 及答案与解析一、单项选择题第 1-45 小题,每小题 1 分,共 45 分。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字母涂黑。1 唐朝开元年间,旅居长安的突某(来自甲国)将和某(来自乙国)殴打致死。根据唐律关于“化外人 ”犯罪适用法律的原则,下列哪一项是正确的( )。(A)适用当时甲国的法律(B)适用当时乙国的法律(C)当时甲国或乙国的法律任选其一(D)适用唐朝的法律2 宋朝法律规定,一般案件的理雪期限是判决生效的( )。(A)三天之内(B)三个月之内(C)六个月之内(D)三年之内3 在中国历史上,法律对“奸生子”
2、 的继承权明确加以确定的时期是 ( )。(A)秦朝(B)隋朝(C)宋朝(D)明朝4 唐律规定,在他人土地里发现宿藏物,其所有权归( )。(A)土地所有者(B)国家(C)发现人(D)发现人和土地所有者各半5 “鞫谳分司 ”的司法审判制度始于 ( )。(A)秦朝(B)汉朝(C)宋朝(D)元朝6 南宋庆元年间,某地发生一桩“杀妻案” ,死者丈夫甲被当地州府逮捕。受尽拷掠,只得招认“杀妻事实 ”,但在该案提交本路 (路为宋代设置的地位高于州县的地方行政区域)提刑司审核时,甲推翻原口供,断然否认杀妻指控。提刑司对本案可能做出的下列处置中,哪一种做法符合当时“翻异别勘” 制度的规定( )。(A)发回原审州
3、府重审(B)指定本路管辖的另一州级官府重审(C)直接上报中央刑部审理(D)直接上报中央御史台审理7 科举选官制度正式创立于( )。(A)汉朝(B)晋朝(C)隋朝(D)唐朝8 唐朝主持制定永徽律的是( )。(A)萧何(B)杜预(C)长孙无忌(D)窦仪9 折杖法创设于( ) 。(A)唐朝(B)宋朝(C)元朝(D)明朝10 隋开皇律12 篇的体例源于( )。(A)新律(B) 晋律(C) 武德律(D)北齐律11 关于唐律中的五刑,下列哪选项是正确的( )。(A)笞刑、羞辱刑、流放刑、经济刑、死刑(B)笞刑、徒刑、流放刑、株连刑、死刑(C)笞刑、杖刑、徒刑、流刑、死刑(D)杖刑、徒刑、流刑、肉刑、死刑1
4、2 唐朝的中央审判复核机关是( )。(A)大理寺(B)大理院(C)刑部(D)御史台13 唐朝时京城长安某人犯有三种罪,三种罪的处刑分别为徒一年、徒二年和徒三年,依据唐律的规定,该罪犯最终将被处以( )。(A)徒二年(B)徒三年(C)徒六年(D)徒三年以上六年以下14 宋建隆重详定刑统的篇目数是( )。(A)6 篇(B) 7 篇(C) 12 篇(D)18 篇15 宋初法律规定,准予妻子改嫁或离婚的条件之一是:丈夫外出( )。(A)一年不归(B)二年不归(C)三年不归(D)四年不归二、多项选择题第 46-63 小题,每小题 2 分,共 36 分。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至少有两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
5、求的。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的字母涂黑。多选、少选或错选均不得分。16 明朝官吏的选举方法为( )。(A)学校(B)科目(C)荐举(D)铨选17 清朝的荫生制度包括( )。(A)恩荫(B)难荫(C)功荫(D)特荫18 明朝中央司法机关为( )。(A)刑部(B)大理寺(C)都察院(D)大宗正府19 明朝的会审形式包括( )。(A)圆审(B)大审(C)朝审(D)热审20 以都察院为全国最高监察机关的朝代有( )。(A)宋朝(B)元朝(C)明朝(D)清朝21 清代的例可分为( ) 等名目。(A)条例(B)则例(C)事例(D)成例22 以下属于明朝颁布的法律有( )。(A)明会典(B) 问刑条例(C)
6、理藩院则例(D)大诰(E)钦定吏部则例23 大明律将唐律的篇目改为名例律、工律、吏律等各律,此外还有( )。(A)户律(B)礼律(C)兵律(D)刑律24 在明朝法律上,厂卫机构具有以下哪些司法特权( )。(A)侦察缉捕权(B)汛问权(C)判决权(D)法外施刑权三、简答题第 64-66 小题,每小题 8 分,共 24 分。请将答案写在答题纸指定位置上。25 简述汉朝刑事立法中定罪艟刑原则。26 简述秦朝定罪量刑的原则。27 简述汉代监察制度的特点。28 简述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中央监察机关的发展?四、分析题第 67-69 小题,每小题 10 分,共 30 分。要求结合所学知识分析材料回答问题。请将
7、答案写在答题纸指定位置上。28 唐律疏议规定:“诸断罪而无正条,其应出罪者,则举重以明轻;其应入罪者,则举轻以明重。” 是所谓举重以明轻,举轻以明重原则。这句话实际上是有关刑罚适用的总则性规定。具体说来就是刑罚适用上的“类推原则” 。其含义为:对法无明文规定的犯罪,凡应减轻处罚的,则列举重罚处罚的规定。比照从轻处断。凡应加重处刑的犯罪,则列举轻罚处刑的规定,比照从重处断。29 这条规定体现了唐律的什么刑法原则。30 在司法实践中它怎么运用。31 它这样规定有什么作用和意义。法律硕士综合课(中国法制史)模拟试卷 73 答案与解析一、单项选择题第 1-45 小题,每小题 1 分,共 45 分。下列
8、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字母涂黑。1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诸化外人,同类自相犯者,各依本俗法,异类相犯者,以法律论”,即同国籍外国侨民在中国犯罪的,由唐王朝按其所属本国法律处理,实行属人主义原则,不同国籍侨民在中国犯罪者,按唐律处罚,实行属地主义原则。【知识模块】 中国法制史2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理雪是宋朝的一种诉讼制度,即当事人或其亲属不服刑事判决向上申诉的制度。理雪案件的期限是判决后的三年内。【知识模块】 中国法制史3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中国古代法律对奸生子继承的规定以及司法实践操作情况,奸生子一般没有身份
9、继承权,但是有财产继承权,中国在元代以后法律明确了奸生子的继承份额,因此本题的正确选项是 D。【知识模块】 中国法制史4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按唐律的规定:若在自家土地和公地上发现,归自家所有。 若在他人土地上发现,发现人与土地产权人对分。【知识模块】 中国法制史5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鞫谳分司是两宋独特的刑事司法制度。鞫谳分司就是将审与判二者分离,由不同官员分别执掌。鞫,指审理犯罪事实。谳,指检法议刑。宋朝中央和地方都实行鞫谳分司制度。【知识模块】 中国法制史6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宋代重视口供,翻异别勘是宋朝的一种诉讼审判制度,指在诉讼中,犯人推翻原来的口供(
10、翻异),事关情节重大,一般由另一法官或其他司法机关重审(别勘)的制度。别勘分为差官别推(换法官审理) 和移司别勘(换司法机关审理)两种。【知识模块】 中国法制史7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科举制是一种比较成熟的选官制度,它扩大了封建统治基础。自隋唐形成以来,成为我国古代最重要的选官途径,科举制直到 1905 年才被废除。【知识模块】 中国法制史8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高宗永徽二年(公元 651 年),永徽律由长孙无忌、李绩等在贞观律的基础上修订,如将原贞观律名例篇中的“言理切害”,更为“情理切害”,并作郑重说明:“旧律云言理切害,今改为情理切害者,盖欲原其本情,广思慎罚故也。”
11、【知识模块】 中国法制史9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宋建隆四年颁行“折杖法”,意在笼络人心,改变五代以来刑罚严苛的弊端。【知识模块】 中国法制史10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开皇律共计十二篇、五百条,其篇目是:名例律、卫禁律、职制律、户婚律、厩库律、擅兴律、贼盗律、斗讼律、诈伪律、杂律、捕亡律、断狱律。这种体例主要是仿照北齐律,但又对北齐律作了必要和合理的修改。【知识模块】 中国法制史11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唐律承用隋开皇律中所确立的五刑即笞、杖、徒、流、死五种刑罚,作为基本的法定刑,其具体规格与开皇律稍有不同。【知识模块】 中国法制史12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12、 唐代刑部以尚书、侍郎为正副长官,下设刑部、都官、比部和司门等四司。刑部有权参与重大案件的审理,对中央、地方上报的案件具有复核权,并有权受理在押犯申诉案件。【知识模块】 中国法制史13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唐朝法律关于合并论罪的规定,在处理上类似于现代刑法中“数罪并罚”的处理原则。“二罪以上俱发,以重者论”的刑法适用原则,对于保证犯数罪的法律适用也具有积极意义。【知识模块】 中国法制史14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宋建隆重详定刑统简称宋刑统,宋刑统在结构内容上沿袭唐律疏议,共 12 篇。【知识模块】 中国法制史15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宋代赋予妇女一定的离婚权,丈夫外
13、出三年不归、逼妻子为娼或出卖妻子人身、丈夫犯罪被处以流刑或被处以其他刑罚而移乡编管,其妻可以离婚。【知识模块】 中国法制史二、多项选择题第 46-63 小题,每小题 2 分,共 36 分。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至少有两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的字母涂黑。多选、少选或错选均不得分。16 【正确答案】 A,B,C,D【试题解析】 明朝选举时学校以教育之,科目以登进之,荐举以旁招之,铨选以布列之。但科举始终是选官的基本途径。【知识模块】 中国法制史17 【正确答案】 A,B,D【试题解析】 清朝的荫生制度是做官的一种简便途径,共分为恩荫、难荫、特荫,达到一定品级的官员及殁于王
14、事的官员可以荫一子做官。功臣子孙可以送部引见加恩赐官。【知识模块】 中国法制史18 【正确答案】 A,B,C【试题解析】 明朝的中央司法机关由刑部、大理寺和都察院组成,合称为“三法司”。大宗正府为元朝的审判机构。【知识模块】 中国法制史19 【正确答案】 A,B,C,D【试题解析】 蕊嗣明朝的审判制度较前期有较大发展,突出表现在创设了一套会官审录制度,即对疑难、重大案件以及死刑复核案件进行会官复审。明朝的会官审录制度共包括圆审、大审、朝审、热审。【知识模块】 中国法制史20 【正确答案】 C,D【试题解析】 宋朝和元朝时御史台为全国最高监察机关,明朝和清朝以都察院为全国最高监察机关。【知识模块
15、】 中国法制史21 【正确答案】 A,B,C,D【试题解析】 清代最重要的法律形式就是例,例是统称,可分为条例、则例、事例、成例等名目。【知识模块】 中国法制史22 【正确答案】 A,B,D【试题解析】 明朝颁布的法律有明会典问刑条例大诰,理藩院则例和钦定吏部则例为清朝颁布的法律。【知识模块】 中国法制史23 【正确答案】 A,B,C,D【试题解析】 大明律改变了唐以来沿袭八百年的封建法典编纂体例,以名例律冠于篇首,下按六部管制,分吏、户、礼、兵、刑、工六律。【知识模块】 中国法制史24 【正确答案】 A,B,D【试题解析】 明朝厂卫干预司法活动,厂卫从事侦缉、监视活动,自设特别法庭,任意刑讯
16、问罪所使用的刑罚也大多是法外之刑。所以厂卫机构具有侦察缉捕权、讯问权、法外施刑权。【知识模块】 中国法制史三、简答题第 64-66 小题,每小题 8 分,共 24 分。请将答案写在答题纸指定位置上。25 【正确答案】 (1)刑事责任年龄。最低和最高年龄区别:八岁以下,八十岁以上;七岁以下,七十岁以上;七岁以下,八十岁以上;十岁以下,八卜岁以上。根据犯罪情节,确定科刑轻重。一般劲刑、免刑,这些人因矜老怜幼与正常人在处刑上有区别。反映了“德主刑辅” 。(2)亲亲相首匿。直系三代血亲和夫妻之间除犯谋反、大逆外,均可互相隐匿犯罪行为,不受法律追究或轻免刑罚。“父为子隐,子为父隐” ,为后来封建法律继承
17、。(3)先自告除其罪。汉自首叫自告,犯罪者在罪行未被发觉以前,自己到官府报告犯罪事实,可以免其罪。数罪并罚,只免除自首之罪。犯罪集团出谋划策者,自首也不免。杀伤父母、奴伤主等不免。(4)贵族官员有罪先请。保护汉朝官员法律特权。公侯及其嗣子、官吏三百石以上享受有罪“先请” 特权,一般减刑或免刑。【知识模块】 中国法制史26 【正确答案】 秦朝的定罪量刑原则主要包括以下四个方面:(1)对犯罪人的刑事责任能力和主观要件加以区分,作为定罪量刑法定依据。首先,秦律规定以身高作为确定刑事责任能力的标准,男子身高六尺五寸为成年,女子六尺二寸为成年,未成年人犯罪不负刑事责任。其次,把有无犯罪意识作为认定罪与非
18、罪的依据,缺乏认识要件的一般不予论罪。再次,区分故意和过失,故意犯罪和过失犯罪构成不同的罪名,故意犯罪所受处罚较重。(2)对一些具备法定情节的犯罪加重处罚。教唆犯与实行犯同罪,教唆未成年人犯罪加重处罚;累犯加重处罚;五人以卜聚众犯罪构成集团犯罪,加重处罚。(3)对一些具备法定情节的犯罪减轻或免于刑事处罚。秦律称自首为“自出” ,犯罪以后能够自首的,可以减免刑罚;犯罪以后能够消除危害后果的,可以减免刑罚。(4)秦朝实行广泛的连坐,无罪者因与犯罪人有亲属关系、邻伍关系或职务关系而牵连入罪;还实行诬告反坐,对诬告者处以所诬告他人之罪的刑罚。【知识模块】 中国法制史27 【正确答案】 汉代监察制度在承
19、袭秦制的基础上,又有了进一步的发展,逐渐形成了中央与地方两大监察体系;而且监察机构日趋完善,监察官员的职责更加明确。(1)在中央,御史台是专门的监察机构,它在名义上隶属于少府,但是其地位很高,与尚书台、谒者台并称“ 三台 ”,可以独立行事。汉代的御史台是我国历史上第一个专门的监察机构。原来御史大夫主管的文书事宜已改由尚书令负责,使其专事监察之职。在御史台中由御史中丞实际负责御史中丞与尚书令、司隶校卫并称“三独坐”,地位其高。(2)在地方,汉初由丞相临时派出监察御史;至汉武帝时期,为了强化中央集权,进一步控制地方官吏,他把全国分为十三个监察区,每区派刺史一人。刺史在御史中丞的领导下,依照“ 六条
20、问事 ”行使监察权。【知识模块】 中国法制史28 【正确答案】 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中央监察机关仍为御史台,由皇帝直接掌握御史台,仍以御史中丞为长官,拥有“震肃百僚” 的威仪。魏晋以后,皂帝还允许御史学“风闻言事 ”,而无须持有真凭实据。如百官有罪,御史中丞失纠,则要免官。同时,还规定大士族不得为御史中丞,以防止徇私舞弊,影响监察职能的发挥。晋朝以后,御史中丞以下设殿中侍御史,也偶置检校御史、督运御史、监军御史。总之名目繁多,机构庞大,且多系因事设置,职权也不统一。曹魏以后不再设置同定的地方监察机关。对地方官的监察,由中央不定期派出巡御史担任。东晋逐渐废除汉代设置的司隶校尉并其行政权于扬州刺史,
21、并其监察权于御史台。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中央监察机关的职权与机构的扩大,以及官职人选的严格,一方面,说明监察机关是皇帝的耳目之司和纠弹封建官吏失职的重要工具;另一方面,也说明了统治者从长期的统治经验中逐渐认识到只有整肃吏治,强化统治效能,才能维护封建国家的统治。【知识模块】 中国法制史四、分析题第 67-69 小题,每小题 10 分,共 30 分。要求结合所学知识分析材料回答问题。请将答案写在答题纸指定位置上。【知识模块】 中国法制史29 【正确答案】 这段文字规定的是唐律适用的类推原则,即对于唐律中没有明文规定的犯罪行为,如何比照有关类似条款定罪量刑的问题。【知识模块】 中国法制史30 【正确答案】 对唐律中无明文规定但又需予以惩处的犯罪行为,凡应减轻处刑的,应列举重罚条款的类似规定,比照从轻处断。凡应加重处刑的,则应列举轻罚条款的类似规定,比照从重处断。【知识模块】 中国法制史31 【正确答案】 这一规定体现了对司法官适用类推断狱的严格要求,反映了唐朝立法对于类推的基本价值取向:既予以认可,以发挥其对现行律典的灵活补充作用;又予以规范和限制,以防其破坏国家法制。【知识模块】 中国法制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