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律硕士综合课(中国法制史)模拟试卷 99 及答案与解析一、单项选择题第 1-45 小题,每小题 1 分,共 45 分。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字母涂黑。1 以下哪一项不属于秦朝时期的主要法律形式( )(A)律 (B)科(C)令 (D)廷行事2 司法机关有关审判原则、治狱程式以及对案件进行调查、勘验、审讯、查封等方面的法律规定和文书程式在秦朝被称作( )(A)律 (B)令(C)法律问答 (D)封诊式3 在秦朝,把讯问被告称作( )(A)讯狱 (B)治狱(C)讯监 (D)问监4 汉朝法律规定,直系三代血亲之间和夫妻之间,除犯谋反、谋大逆以外的罪
2、行,均可因互相隐匿犯罪行为而免于刑罚。这一规定体现了汉朝的刑罚适用原则是( )(A)上请 (B)亲亲得相首匿(C)德主刑辅 (D)八议5 因怨恨不满而诽谤朝政的罪名,在汉朝被称作( )(A)欺谩、诋欺、诬罔 (B)废格诏书(C)怨望诽谤 (D)左道6 在汉朝,监察官之首为( )(A)丞相 (B)太尉(C)御史大夫 (D)太常7 汉朝时致仕的年龄为( )(A)70 (B) 80(C) 90 (D)608 汉武帝时为了强化中央集权,把全国划分为( )个监察区(A)11 个 (B) 12 个(C) 13 个 (D)14 个9 在秦朝,“ 子盗父母”“父母擅刑”属于( )(A)公室告 (B)非公室告(
3、C)公罪 (D)私罪10 秦朝法律责令犯罪人交纳一定金钱的“赀甲”“赀盾”的刑罚,是一种( )(A)财产刑 (B)身体刑(C)资格刑 (D)自由刑11 在秦朝,杀伤、盗窃等危害封建统治的犯罪叫做( )(A)公罪 (B)私罪(C)公室告 (D)非公室告12 在秦朝司法审判结束之后宣读判决书被称为( )(A)读鞫 (B)爰书(C)乞鞫 (D)封守13 秦律明确规定了法官的责任,凡故意加重或者减轻罪犯刑罚的,被称为( )(A)不正 (B)不直(C)不公 (D)纵囚14 以下列举的法律文本不属于汉律六十篇的是( )(A)傍章律 (B) 朝律(C) 金布律 (D)九章律15 在汉朝,以典型案例作为判案依
4、据的法律形式叫作( )(A)科条 (B)决事比(C)廷行事 (D)故事16 录囚制度开始于以下哪一个朝代( )(A)秦朝 (B)汉朝(C)南北朝 (D)唐朝17 在汉朝,“ 德主刑辅” 的思想确立于 ( )(A)汉文帝时期 (B)汉武帝时期(C)武则天时期 (D)汉景帝时期二、多项选择题第 46-63 小题,每小题 2 分,共 36 分。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至少有两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的字母涂黑。多选、少选或错选均不得分。18 秦朝的主要法律形式有( )(A)律 (B)令(C)法律答问 (D)廷行事19 以下哪些属于秦朝规定的耻辱刑的形式( )(A)墨 (B)耐(
5、C)髡 (D)宫20 秦朝的起诉方式有( )(A)当事人或亲属告发(B)官吏的纠举犯罪(C)官府公诉 (D)证人举报21 以下哪些属于汉律六十篇的组成部分( )(A)法经 (B)越宫律(C)傍章律 (D)朝律22 汉朝刑罚适用的两项重要原则( )(A)上请 (B)区分故意与过失(C)自首减轻处罚 (D)亲亲得相首匿23 汉代选拔和任用官吏的方法有( )(A)察举 (B)征召(C)辟举 (D)任子24 以下列举的哪些属于秦汉时期徒刑的内容( )(A)候 (B)隶臣妾(C)弃市 (D)鬼薪白粲三、简答题第 64-66 小题,每小题 8 分,共 24 分。请将答案写在答题纸指定位置上。25 简述汉朝
6、的刑罚适用原则。四、分析题第 67-69 小题,每小题 10 分,共 30 分。要求结合所学知识分析材料回答问题。请将答案写在答题纸指定位置上。26 晋书刑法志:“峻礼教之防,准五服以治罪。”“服制若近,以尊犯卑,处刑则轻,以卑犯尊,处刑则重;服制若远,以尊犯卑,处刑则重,以卑犯尊,处刑则轻。若财产转让有犯,服制若近,处罚若轻。”请分析上述材料并结合中国法制史的有关知识回答下列问题:(1)上述文字反映的是我国古代法制史上的哪一项制度?(2)如何理解这项制度 ?(3)该制度的确立在历史上有何重要意义?法律硕士综合课(中国法制史)模拟试卷 99 答案与解析一、单项选择题第 1-45 小题,每小题
7、1 分,共 45 分。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字母涂黑。1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秦朝的主要法律形式有:律、令、法律答问、封诊式、廷行事。科为汉朝时期的主要法律形式,除此之外比也是汉代的主要法律形式。【知识模块】 中国法制史2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秦朝的主要法律形式包括:律、令、法律答问、封诊式、廷行事。其中律是秦朝法律的主体,是通过正式立法程序制定、颁布、实施的法律条文,具有稳定性、规范性与普遍适用性。令是皇帝针对某些具体事项临时发布的命令,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法律答问是对法律条文、术语、律义作出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解释,因采
8、用答问的形式,故称为“法律答问”。封诊式是司法机关有关审判原则、治狱程式以及对案件进行调查、勘验、审讯、查封等方面的法律规定和文书程式。廷行事是司法机关判案的成例,在律文无相关规定时,可作为司法实践中同类案件判决的依据。【知识模块】 中国法制史3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秦朝把讯问被告称为“讯狱”,审判定罪称为“治狱”。【知识模块】 中国法制史4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上请”和“亲亲得相首匿”是汉朝刑罚适用的两项重要原则。“上请”指对于一定范围内的官僚贵族及其子孙犯罪,不交普通司法机关处理,而是奏请皇帝裁决,给予其减免刑罚优待的特权制度。“亲亲得相首匿”在汉朝法律中规定,直系三
9、代血亲之间和夫妻之间,除犯谋反、大逆以外的罪行,均可因互相隐匿犯罪行为而免于刑罚。德主刑辅为汉武帝时期的立法指导思想,八议是魏晋南北朝时期的刑事立法制度不属于汉朝。因此,本题选择 B。【知识模块】 中国法制史5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欺谩、诋欺、诬罔:对皇帝不忠,欺骗、轻慢、毁辱和污蔑等行为。废格诏书:官吏不执行皇帝诏令。怨望诽谤:因怨恨不满而诽谤朝政。左道:以邪道巫术诅咒皇帝、蛊惑民众者,依律处死刑。【知识模块】 中国法制史6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汉初沿袭秦制,中央丞相、太尉、御史大夫为“三公”,丞相辅佐皇帝、总理百政;太尉为最高武官;御史大夫为监察官之首。丞相下设九卿,即
10、太常、光禄勋、卫尉、太仆、廷尉、宗正、大鸿胪、大司农、少府,分管各项政务。【知识模块】 中国法制史7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随着官僚制度的发展产生了官吏的休假和退休制度。对有功之臣给予省亲的假期,对有病官吏令其回家养病。退休称为致仕,汉时致仕的年龄为 70岁,退休后的待遇,一般是给予一次性较高赏赐,以示养老尊贤。【知识模块】 中国法制史8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汉武帝时为了强化中央集权,把全国分为 13 个监察区,每区派出刺史一名。刺史在御史中丞的领导下,依照“六条问事”行使监察权。【知识模块】 中国法制史9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秦朝把杀伤人、偷盗(“贼杀伤、盗他人”
11、)等危害统治秩序的犯罪,列为严惩对象,这类诉讼称为“公室告”,官府必须受理;把“子盗父母,主擅刑杀其子及臣妾”等家庭成员内部的案件,称作“非公室告”,“非公室告”案件不得告发,官府也不得受理。因此本题选择 B。【知识模块】 中国法制史10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秦朝的刑名主要有:死刑、肉刑、作刑、财产刑、耻辱刑和其他刑。其中财产刑即对于某些犯罪强制罪犯交纳一定数量的财产,以示惩罚。秦朝涉及财产处罚的刑罚有赀刑和赎刑。赀刑以财罚为主,也有与财产相关的力役罚,使用范围广泛,对轻微犯罪者实行赀甲、赀盾、赀徭等。赎刑是缴纳一定数量的赎金或者提供一定期限的劳役以替代判定的刑罚。因此,本题应当选择
12、 A。【知识模块】 中国法制史11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秦朝把杀伤人、偷盗等危害封建统治的犯罪列为严惩对象,这类犯罪被叫作“公室告”。【知识模块】 中国法制史12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秦朝在审判中重视收集证人证言、证物,尤其重视现场勘验和司法鉴定。调查或勘验的笔录称为“爰书”,必要时还可以查封财产,称为“封守”。司法官作出判决后要向被告宣读,称为读鞫,宣读后若当事人不服,可以申请再审,称为乞鞫。【知识模块】 中国法制史13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秦律明确规定了司法官的办案责任,错案必究,凡故意重罪轻判或者轻罪重判的,属于“不直”;故意应论不论或者减轻情节者,即犯“纵
13、囚”,由于过失导致处刑不当,失其轻重的谓“失刑”,司法官也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知识模块】 中国法制史14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汉律六十篇包括:九章律傍章律越宫律朝律。【知识模块】 中国法制史15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汉代法律的基本形式有:律、令、科、比四种形式。比又称决事比,是指在律无正条时比照援引典型判例作为裁断案件的依据。冈此,本题选择 B。【知识模块】 中国法制史16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汉代建立了录囚制度,即由皇帝或卜级司法机关通过对囚徒的复核审录,监督和检查下级司法机关的决狱情况,以平反冤案,梳理滞狱。【知识模块】 中国法制史17 【正确答案】 B【
14、试题解析】 经过休养生息,汉武帝时国家已经具备雄厚的物质基础。为了实现大一统的治世思想,汉武帝决心改消极姑息的“无为而治”为积极进取的“有为而治”,因而采用了德主刑辅的立法指导思想。【知识模块】 中国法制史二、多项选择题第 46-63 小题,每小题 2 分,共 36 分。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至少有两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的字母涂黑。多选、少选或错选均不得分。18 【正确答案】 A,B,C,D【试题解析】 秦朝的主要法律形式有:律、令、法律答问、封诊式、廷行事。【知识模块】 中国法制史19 【正确答案】 B,C【试题解析】 秦朝规定有髡(剃去犯人头发)、耐(剃去犯人胡
15、须)等耻辱刑。耻辱刑乃基于古人“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可轻弃”的观念。既亏其体,又辱其人。【知识模块】 中国法制史20 【正确答案】 A,B【试题解析】 秦的起诉方式分为两种:一是当事人或亲属的告发,二是官吏的纠举犯罪。【知识模块】 中国法制史21 【正确答案】 B,C,D【试题解析】 汉律六十篇的组成有:九章律傍章律越宫律朝律。【知识模块】 中国法制史22 【正确答案】 A,D【试题解析】 上请和亲亲得相首匿是汉朝刑罚适用的两项重要原则。所谓上请,是指对于一定范围内的官僚贵族及其子孙犯罪,不交普通司法机关处理,而是奏请皇帝裁决,给予其减免刑罚优待的特权制度。【知识模块】 中国法制史23 【正
16、确答案】 A,B,C,D【试题解析】 汉代选拔和任用官吏以荐举和考试为主要方法。具体包括:察举,察举制度始于西汉而盛行于东汉,由皇帝下诏责成中央和地方各级长官每年向朝廷推荐贤能之士为官。征召,征召有两种:一种是皇帝诏令各郡推举“贤良方正能直言极谏者”,经过皇帝对策后任用为官,称为诏举;另一种是皇帝特诏征用有特殊才能或德高望重之士,这是选拔特殊人才任官的制度,由皇帝派遣专使以特招聘书“辟书”聘请。辟举:是高级主管官吏或地方郡守以上官吏在其管辖内对有名望和才德之士,向中央举荐或自选为官吏的制度。任子:即两千石以上官吏,任满三年可保举子孙宗室一人为郎。太学补官:汉武帝以后中央设立太学,招收贤俊好学子
17、弟学习儒家经典,经考试成绩优良者,可以补官。【知识模块】 中国法制史24 【正确答案】 A,B,D【试题解析】 弃市属于秦汉时期死刑的一种,而不属于徒刑。【知识模块】 中国法制史三、简答题第 64-66 小题,每小题 8 分,共 24 分。请将答案写在答题纸指定位置上。25 【正确答案】 法律原则与立法指导思想有密切的关系。汉代与秦代相比,其法律原则有较大变化,这与汉代统治者把儒家思想作为立法的指导思想有关。汉代的刑罚适用原则主要有以下几个:(1)上请。所谓 “上请”,是指对于一定范围内的官僚贵族及其子孙犯罪,不交普通的司法机关处理,而是奏请皇帝裁决的制度。(2)亲亲得相首匿。所谓“ 亲亲得相
18、首匿”,是指汉朝法律所规定的有血缘或姻亲关系的亲属之间,有罪应相互包庇隐瞒,不得向官府告发,对于此类容隐行为,法律也不追求其刑事责任的制度。汉朝的法律规定在亲属相隐方面非常完善。汉朝法律规定,直系三代血亲之间和夫妻之间,除犯谋反、大逆以外的罪行,均可因互相隐匿犯罪行为而免于刑罚。汉宣帝时明确规定:子女隐匿父母,妻子隐匿丈夫,孙子隐匿祖父母的罪行,皆不追究刑事责任;父母隐匿子女,丈夫隐匿妻子,祖父母隐匿孙子罪行的,如果所隐匿罪为死罪,则上请廷尉,由其决定是否追究首匿者的罪责。这个原则为后世法典所继承。【知识模块】 中国法制史四、分析题第 67-69 小题,每小题 10 分,共 30 分。要求结合所学知识分析材料回答问题。请将答案写在答题纸指定位置上。26 【正确答案】 (1)这段文字反映的制度为“ 准五服以制罪” 制度。(2)所谓“准五服以制罪”,是指对于九族之内亲属相互侵害的犯罪行为,要根据五服所表示的亲属之间亲疏远近关系而定罪量刑的制度。在刑罚适用上,凡以尊犯卑,服制愈近,处罚越轻,服制越远,处罚越重;凡以卑犯尊,服制越近,处罚越重;服制越远,处罚越轻。对于家族内的财产侵犯,则服制越近,处罚越轻,服制越远,处罚越重。(3)“准五服以制罪”是法律儒家化的重要标志之一,使法律成为 “峻礼教之防”的工具,其影响极为深远。【知识模块】 中国法制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