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律硕士综合课(中国法制学)模拟试卷 52 及答案与解析一、多项选择题第 46-63 小题,每小题 2 分,共 36 分。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至少有两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的字母涂黑。多选、少选或错选均不得分。1 以下哪些属于秦朝规定的耻辱刑的形式( )(A)墨(B)耐(C)髡(D)宫2 秦朝的起诉方式有( )(A)当事人或亲属告发(B)官吏的纠举犯罪(C)官府公诉(D)证人举报3 以下哪些属于汉律六十篇的组成部分( )(A)法经(B)越宫律(C)傍章律(D)朝律4 汉朝刑罚适用的两项重要原则是:( )(A)上请(B)区分故意与过失(C)自首减轻处罚(D)亲亲得相首
2、匿5 汉代选拔和任用官吏的方法有( )(A)察举(B)征召(C)辟举(D)任子6 以下属于战国时期法制指导思想和原则的有( )(A)一断于法(B)行刑,重其轻者(C)明刑弼教(D)刑过不避大夫,赏善不遗匹夫7 下列哪些属于法经的篇目( )(A)盗法(B) 户法(C) 囚法(D)具法8 以下列举的哪些属于秦汉时期徒刑的内容( )(A)候(B)隶臣妾(C)弃市(D)鬼薪白粲9 以下哪些属于秦朝的刑法原则( )(A)区分有无犯罪意识(B)区分故意与过失(C)自首减轻处罚(D)累犯加重处罚10 下列关于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司法制度的变化,说法正确的是( )(A)北齐时期正式设立了大理寺(B)登闻鼓直诉制
3、度在这一时期确立(C)禁止刑讯逼供(D)死刑复奏制度设立11 服制是中国封建社会以丧服为标志,区分亲属的范围和等级的制度。以下哪些属于服制制度中的亲等( )(A)缌麻(B)大功(C)小功(D)斩衰12 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的法律制度较秦汉时期有了重大发展,其中确立这一时期并对后世影响较大的制度有( )(A)官当(B)准五服以制罪(C)定流刑为减死之刑(D)春秋决狱13 下列选项中,属于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法律儒家化的表现的有( )(A)重罪十条(B)八议制度(C)登闻鼓制度(D)官当制度二、论述题第 70 小题,本题 15 分。请将答案写在答题纸指定位置上。13 旧律(指汉律) 因秦法经,就增三篇
4、,而具律不移,因在第六。罪条例既不在始,又不在终,非篇章之义。故(新律)集罪例以为刑名,冠于律首。晋书.刑法志阅读以上材料,请结合中国法制史的相关知识回答下列问题:14 法经具体包括哪些篇目?它在历史上有着怎样的地位和特点?15 “旧律”具体是指什么?它在篇目上增加了哪三篇?16 晋律在法典的篇目体例上又是如何演变的?17 在汉朝,“ 德主刑辅” 的思想确立于 ( )(A)汉文帝时期(B)汉武帝时期(C)武则天时期(D)汉景帝时期18 魏晋南北朝时期编定的大统式开创了以下哪一种法律形式?( )(A)律(B)令(C)格(D)式19 在我国封建法律发展史上,最早确立法典 12 篇结构的是以下哪一著
5、作( )(A)开皇律(B) 永徽律(C) 北齐律(D)北魏律20 麟趾格是( )(A)定罪量刑的普遍性规范(B)弥补的附属性法律(C)规定国家制度的暂时性法令(D)地方习惯法21 在法经中列在篇首的是( )(A)杂法(B)盗法(C)捕法(D)具法22 以身高来决定是否负刑事责任的是以下哪个朝代?( )(A)曹魏(B)唐朝(C)汉朝(D)秦朝23 秋冬行刑制度始于( )(A)汉朝(B)西周(C)秦朝(D)曹魏24 关于秦朝立法指导思想,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秦朝的立法强调“ 兼爱”“ 非攻”(B)秦朝的立法主张“缘法而治”和“ 法令由一统”(C)秦朝的立法体现“无为而治”的老庄核心思想(D
6、)秦朝的立法提倡“ 德治”“ 礼治”与“人治”25 秦始皇三十三年,咸阳令审判一起盗羊案件时,误将系羊绳圈的价值计入赃值,与秦律规定的计赃方法不符。依照秦律,该县令的行为已构成犯罪,其所触犯的罪名是( )(A)不直(B)纵囚(C)失刑(D)擅刑26 汉朝颁布的“ 六条问事 ”,就其性质而言属于( )(A)民事法律(B)监察法律(C)经济法律(D)诉讼法律27 据魏书? 刑罚志记载,北魏延昌三年,冀州阜城之民费羊皮为葬母而卖女为婢,按律当死。此案在朝野引起巨大争议,后经宣武帝权衡各方意见,作出最终裁决:“羊皮卖女葬母,孝诚可嘉,便可特原。” 关于此案判决所遵循的法律原则,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7、A)亲属相犯,罪不至死(B)为申张孝道,可特赦罪责(C)诏令与律条冲突时,须依律断案(D)子女的人格从属尊长,不受法律保护28 南梁创立了一种名为“测罚” 的刑讯方式。关于该刑讯方式的描述,下列正确的是( )(A)墨面文身,挑筋去指(B)以利刃零割碎剐肌肤,残损肢体(C)对拒不招供者断绝饮食,三日后才许进食少量粥(D)对受审者先鞭笞,再令其负枷械刑具站立于顶部尖圆且仅容两足的一尺土垛上29 “八议”是中国古代优遇官僚贵族的法律制度,其中“议宾”的对象是指( )(A)皇亲国戚(B)贤人能臣(C)前朝皇室宗亲(D)三品以上职事官30 简述汉朝的刑罚适用原则31 简要概述“ 春秋决狱” 的主要内容法
8、律硕士综合课(中国法制学)模拟试卷 52 答案与解析一、多项选择题第 46-63 小题,每小题 2 分,共 36 分。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至少有两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的字母涂黑。多选、少选或错选均不得分。1 【正确答案】 B,C【试题解析】 秦朝规定有髡(剃去犯人头发)、耐(剃去犯人胡须)等耻辱刑。耻辱刑乃基于古人“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可轻弃”的观念。既亏其体,又辱其人。【知识模块】 战国秦汉三国两晋南北朝法律制度2 【正确答案】 A,B【试题解析】 秦的起诉方式分为两种:一是当事人或亲属的告发,二是官吏的纠举犯罪。【知识模块】 战国秦汉三国两晋南北朝法律制度3
9、 【正确答案】 B,C,D【试题解析】 汉律六十篇的组成有:九章律傍章律越宫律朝律。【知识模块】 战国秦汉三国两晋南北朝法律制度4 【正确答案】 A,D【试题解析】 “上请”和“亲亲得相首匿”是汉朝刑罚适用的两项重要原则。所谓“上请”,是指对于一定范围内的官僚贵族及其子孙犯罪,不交普通司法机关处理,而是奏请皇帝裁决,给予其减免刑罚优待的特权制度。【知识模块】 战国秦汉三国两晋南北朝法律制度5 【正确答案】 A,B,C,D【试题解析】 汉代选拔和任用官吏以荐举和考试为主要方法。具体包括:察举,察举制度始于西汉而盛行于东汉,由皇帝下诏责成中央和地方各级长官每年向朝廷推荐贤能之士为官。征召,征召有两
10、种:一是皇帝诏令各郡推举“贤良方正能直言极谏者”经过皇帝对策后任用为官,成为诏举;另一种是皇帝特诏征用有特殊才能或德高望重之士,这是选拔特殊人才任官的制度,由皇帝派遣专使以特招聘书“辟书”聘请。辟举:是高级主管官吏或地方郡守以上官吏在其管辖内对有名望和才德之士,向中央举荐或自选为官吏的制度。任子:即两千石以上官吏,任满三年可保举子孙宗师一人为郎。太学补官:汉武帝以后中央设立太学,招收贤俊好学子弟学习儒家经典,经考试成绩优良者,可以补官。【知识模块】 战国秦汉三国两晋南北朝法律制度6 【正确答案】 A,B,D【试题解析】 战国时期的立法指导思想有:一断于法、刑无等级、轻罪重罚、发布于众。【知识模
11、块】 战国秦汉三国两晋南北朝法律制度7 【正确答案】 A,C,D【试题解析】 法经共有六篇:盗法贼法网法捕法杂法具法。【知识模块】 战国秦汉三国两晋南北朝法律制度8 【正确答案】 A,B,D【试题解析】 弃市属于秦汉时期死刑的一种,而不是徒刑。【知识模块】 战国秦汉三国两晋南北朝法律制度9 【正确答案】 A,B,C,D【试题解析】 秦朝刑事立法中定罪量刑的主要原则有:第一,规定刑事责任年龄;第二,区分故意与过失;第三,盗窃按赃值定罪;第四,共同犯罪加重处罚;第五,累犯和教唆犯加重处罚;第六,自首减轻处罚;第七,诬告反坐;第八,连坐原则。【知识模块】 战国秦汉三国两晋南北朝法律制度10 【正确答
12、案】 A,B,D【试题解析】 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刑讯采用侧立法,这就表明在此时期还是存在刑讯逼供的,因此 C 项不正确。【知识模块】 战国秦汉三国两晋南北朝法律制度11 【正确答案】 A,B,C,D【试题解析】 晋律首立“准五服以制罪”制度。“五服”本是中国古代以丧服为标志确定亲属之间亲疏远近的制度。古代服制把亲属分为五等:斩衰、齐衰、大功、小功、缌麻。【知识模块】 战国秦汉三国两晋南北朝法律制度12 【正确答案】 A,B,C【试题解析】 春秋决狱是汉代司法实践中采用的制度,不是魏晋南北朝时期的。【知识模块】 战国秦汉三国两晋南北朝法律制度13 【正确答案】 A,B,C,D【试题解析】 三国两
13、晋南北朝时期,在汉律的基础上,加重了法律儒家化的色彩,主要表现为准五服以制罪、官当制度、八议制度、重罪十条、登闻鼓直诉制度、死刑复奏制度等。【知识模块】 战国秦汉三国两晋南北朝法律制度二、论述题第 70 小题,本题 15 分。请将答案写在答题纸指定位置上。【知识模块】 战国秦汉三国两晋南北朝法律制度14 【正确答案】 法经在篇目结构上共有六篇:盗法贼法网法捕法杂法具法。历史地位:法经作为历史上第一部比较系统、完整的成文法典,在中国封建立法史上具有重要的历史地位。特点:在内容上,以惩治盗贼为主要任务,但对旧贵族的等级特权,体现重刑主义精神。在体例上,出现了先开列罪名再规定刑罚的罪刑法定倾向;相当
14、于法典总则的具法列在最后且适用于其他各篇。法经的体例和内容,为后世成文法典的编纂奠定了重要的基础。【知识模块】 战国秦汉三国两晋南北朝法律制度15 【正确答案】 “1 日律 ”具体是指汉朝九章律 ,它在法经和秦律六篇的基础上,增加户律兴律厩律三篇。【知识模块】 战国秦汉三国两晋南北朝法律制度16 【正确答案】 晋律把魏律中的刑名分为刑名法例二篇,仍置于律首,进一步完善了刑律总则的内容。【知识模块】 战国秦汉三国两晋南北朝法律制度17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经过休养生息,汉武帝时国家已经具备雄厚的物质基础。为了实现大一统的治世思想,汉武帝决心改消极姑息的“无为而治”为积极进取的“有为而至
15、”,因而采用了德主刑辅的立法指导思想。【知识模块】 战国秦汉三国两晋南北朝法律制度18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西魏编定大统式是我国历史上第一部式的汇编,这一法律形式为唐、宋王朝所沿用。【知识模块】 战国秦汉三国两晋南北朝法律制度19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北齐律于武成帝河清三年(564 年)完成,其特点为:形成了 12篇的法典体例。【知识模块】 战国秦汉三国两晋南北朝法律制度20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格这种法律形式,在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得到了很大的发展,北魏中期,格刚从科演变而来,在内容上与汉晋之科无大区别,作为弥补律令的副法行用。北魏后期至北齐初期,格逐渐取代律文成
16、为主要法律形式。东魏时颁布麟趾格作为正刑定罪的规范,这一阶段格成为当时的通制。【知识模块】 战国秦汉三国两晋南北朝法律制度21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法经在篇目结构上共有六篇:盗法贼法网法捕法杂法具法。李悝认为“王者之政,莫急于盗贼”,所以将盗法和贼法列在法典之首。【知识模块】 战国秦汉三国两晋南北朝法律制度22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秦律规定,未成年者犯罪,不负刑事责任或减轻刑事处罚。秦朝把身高作为承担刑事责任的标准,规定男六尺五寸、女六尺二寸以上要承担刑事责任。【知识模块】 战国秦汉三国两晋南北朝法律制度23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汉朝死刑的执行采取秋冬行刑制度,除
17、谋反、大逆等“决不待时”者外,一般死刑犯须在秋天霜降以后、冬至以前这段特定的时间执行,这主要是受到董仲舒“天人感应”学说的影响。【知识模块】 战国秦汉三国两晋南北朝法律制度24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秦朝的立法指导思想是:“缘法而治”“法令由一统”。因此 B 项正确。知识扩展:各时期的立法指导思想。西周:明德慎罚;战国:“一断于法”、刑无等级、轻罪重刑、法布于众;汉朝:汉初为黄老思想、“约法省刑”,汉武帝之后为“德主刑辅”;唐朝:德本刑用;明朝:“刑乱国用重典”“明刑弼教”;清朝:详译明律,参以国制。【知识模块】 战国秦汉三国两晋南北朝法律制度25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秦朝明
18、确规定了司法官的办案责任,错案必究,凡故意重罪轻判或者轻罪重判的,属于“不直”,因此 C 项正确。此外, “纵囚”是指故意应论不论或减轻情节者;“失刑”是由于过失导致处刑不当、失其轻重,司法官都要承担相应的责任。【知识模块】 战国秦汉三国两晋南北朝法律制度26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汉武帝为了强化中央集权,分全国为 13 个监察区,每区派刺史 1人,于每年秋天巡行郡国,按“六条问事”的职权,行使监察权。故相当于现在的监察法律。因此选 B 项。六条问事包括“一条,强宗豪右,田宅逾制,以强凌弱,以众暴寡。二条,二千石不奉诏书,遵承典制,倍公向私,旁诏守利,侵渔百姓,聚敛为奸。三条,二千石不
19、恤疑案,风厉杀人,怒则任刑,喜则淫赏,烦扰刻薄,剥截黎元,为百姓所疾,山崩石裂,妖祥讹言。四条,二千石选署不平,苟阿所爱,蔽贤宠顽。五条,二千石子弟恃怙荣势,请托所监。六条,二千石违公下比,阿附豪强。通行货赂,割损正今。”【知识模块】 战国秦汉三国两晋南北朝法律制度27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费羊皮卖女葬母案的情况如下:他因家境贫寒,无钱葬母,被迫出卖女儿为人奴隶。费羊皮行为虽然触犯法律,但是为行孝道,事出有因主观并无恶性,反而符合儒家伦理精神,所以皇帝对其赦免。【知识模块】 战国秦汉三国两晋南北朝法律制度28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此题较偏,仅从字面“测罚”两字难以解题。因此
20、考生可以换一种思路。注意朝代是南梁,属于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在这时期刑法制度日趋规范和文明:肉刑日趋减少,酷刑的使用逐步减少。比较四个选项,A 、B 、D 项的刑讯方式比较残酷。而 C 项相比而言,较为规范文明,因此当选。此题考查的为考试分析中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的刑讯制度,提醒考生在法制史的复习过程中要认真研读分析,对于分析中提到的知识点都要进行消化吸收。【知识模块】 战国秦汉三国两晋南北朝法律制度29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八议”即议亲(皇亲国戚)、议故(皇帝故旧)、议贤(有封建德行与影响的人)、议能( 有大才能的人)、议功( 有大功勋的人)、议贵(贵族官僚) 、议勤(为封建国家勤
21、劳服务的人)、议宾(前朝皇室宗亲)。自曹魏以后,“八议”遂成为古代法律的重要原则。【知识模块】 战国秦汉三国两晋南北朝法律制度30 【正确答案】 法律原则与立法指导思想有密切的关系。汉代与秦代相比,其法律原则有较大变化,这与汉代统治者把儒家思想作为立法的指导思想有关。汉代的刑罚适用原则主要有以下几个:(1)上请。所谓“ 上请”,是指对于一定范围内的官僚贵族及其子孙犯罪,不交普通的司法机关处理,而是奏请皇帝裁决的制度。(2)亲亲得相首匿。所谓“ 亲亲得相首匿”,是指汉朝法律所规定的有血缘或姻亲关系的亲属之间,有罪应相互包庇隐瞒,不得向官府告发,对于此类容隐行为,法律也不追究其刑事责任的制度。汉朝
22、的法律规定在亲属相隐方面非常完善。汉朝法律规定,直系三代血亲之间和夫妻之间,均可因互相隐匿犯罪行为而免于刑罚。汉宣帝时明确规定:子女隐匿父母,妻子隐匿丈夫,孙子隐匿祖父母的罪行,皆不追究刑事责任;父母隐匿子女,丈夫隐匿妻子,祖父母隐匿孙子罪行的,如果所隐匿罪为死罪,则上请廷尉,由其决定是否追究首匿者的罪责。这个原则为后世法典所继承。【知识模块】 战国秦汉三国两晋南北朝法律制度31 【正确答案】 “ 春秋决狱 ”是指以儒家经典(主要是公羊春秋)的精神和事例作为司法审判的根据,特别是作为决断疑难案件的依据。它是汉武帝确立“罢黝百家,独尊儒术” 的必然产物,反映了儒家伦理思想对汉代司法领域的渗透。春秋决狱最重要的原则是“论心定罪” ,即根据人的主观动机、意图、愿望来确定其是否有罪,即以春秋之义去考察犯罪者的主观动机,再对案件作出裁决。就春秋决狱的影响而言,它兼顾事实和动机是合理的,但是由于儒家经典不具有法的规范性和确定性,法吏又往往不知晓儒术,在司法实践中往往任意比附,造成司法腐败的局面。春秋决狱始于西汉中期,沿用于魏晋南北朝,是特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一种特殊的审判方式。除了对律学的推动和对审判原则的修补外,它还促进了法律儒家化的进行,也开辟了引礼人法的通道。【知识模块】 战国秦汉三国两晋南北朝法律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