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研类试卷]法律硕士综合课(宪法学)模拟试卷36及答案与解析.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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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法律硕士综合课(宪法学)模拟试卷 36 及答案与解析一、单项选择题第 1-45 小题,每小题 1 分,共 45 分。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字母涂黑。1 依据宪法的阶级本质和赖以建立的经济基础的不同,宪法可分为( )(A)成文宪法和不成文宪法(B)刚性宪法和柔性宪法(C)钦定宪法和民定宪法(D)资本主义类型宪法和社会主义类型宪法2 我国宪法修正案中,将“戒严” 修改为“紧急状态”的是( )(A)1988 年宪法修正案(B) 1993 年宪法修正案(C) 1999 年宪法修正案(D)2004 年宪法修正案3 我国宪法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

2、切权力属于人民” 。这一规定体现的宪法原则是( )(A)基本人权原则(B)人民主权原则(C)法治原则(D)权力制衡原则4 某乡级人大代表的换届选举中,应选代表 6 人。根据法律规定,该选区的正式候选人人数可以为( )(A)6 人(B) 7 人(C) 9 人(D)13 人5 根据宪法的规定,乡镇行政区域界限变更的审批机关是( )(A)全国人大常委会(B)全国人大(C)国务院(D)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6 下列关于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的表述,不正确的是( )(A)香港特别行政区长官任期五年,可连任一次(B)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是香港特别行政区的首长,代表香港特别行政区(C)香港特别行政区行

3、政长官只对香港特别行政区负责(D)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在当地通过选举或协商产生,由中央人民政府任命7 村民委员会的设立,由( )(A)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决定(B)县级人民政府批准(C)设区的市人民政府批准(D)省级人民政府批准8 在我国,结社自由属于( )(A)政治权利(B)宗教信仰自由(C)人身自由(D)社会经济权利9 下列关于财产权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A)公民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B)公民的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C)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D)国家可以对公民的私有财产进行征收并给予赔偿10 根据法律规定,我国的兵役制度是( )(A)义务兵役制(B)志愿兵役制(C)民兵与志

4、愿兵相结合(D)义务兵役制为主体,义务兵与志愿兵结合、民兵与预备役相结合11 根据法律规定,主持全国人大会议的是( )(A)全国人大主席团(B)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C)法律委员会(D)国家主席12 下列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A)全国人大常委会对全国人大负责并报告工作(B)中央军事委员会对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负责并报告工作(C)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负责并报告工作(D)国务院对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负责并报告工作13 根据宪法的规定,有权决定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部分地区进行紧急状态的国家机关是( )(A)全国人大(B)全国人大常委会(C)国务院(D)国家主席14 可能被判处无期徒

5、刑、死刑的案件,一审法院是( )(A)基层人民法院(B)中级人民法院(C)高级人民法院(D)最高人民法院15 公安机关、检察院、法院在办理刑事案件过程中的相互关系是( )(A)独立办案(B)联合办案(C)分工负责,互相制约(D)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二、多项选择题第 46-63 小题,每小题 2 分,共 36 分。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至少有两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的字母涂黑。多选、少选或错选均不得分。16 甲与同村的五名选民同时在外打工,不能回村参加乡人大代表的选举。甲的下列做法,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A)书面委托回村参加选举的妻子代为投票(B)与另外五名选

6、民共同委托回村参加选举的妻子代为投票(C)要求妻子按照自己的意愿代为投票(D)经选举委员会同意,由回村参加选举的妻子代为投票17 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的参选条件包括( )(A)年满 45 周岁(B)在香港通常居住连续满 20 年(C)在外国无居留权(D)香港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公民18 我国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的活动原则是( )(A)自我管理(B)自我服务(C)自我教育(D)自我组织19 下列权利中,属于公民监督权的是( )(A)批评、建议权(B)检举、控告权(C)财产权(D)国家赔偿权20 下列选项中,可以提出对国务院和国务院各部、各委员会的质询案的是( )(A)全国人大常委会(B)

7、一个代表团(C)三十名以上代表(D)五十名以上代表21 下列选项中,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两届的是( )(A)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B)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C)国务院总理(D)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22 下列选项中,属于人民法院工作原则的是( )(A)依法独立审判原则(B)被告人有权获得辩护原则(C)公开审判制度(D)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原则23 下列关于我国县级人民政府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A)县级人民政府的任期是 5 年(B)县级人民政府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C)县级人民政府不设工作部门(D)县级人民政府是最基层的人民政府三、简答题第 64-66 小题,每小题 8 分,共 24 分。请将

8、答案写在答题纸指定位置上。24 简述宪法的发展及其趋势。25 简述宪法规范的类型。四、分析题第 67-69 小题,每小题 10 分,共 30 分。要求结合所学知识分析材料回答问题。请将答案写在答题纸指定位置上。26 2010 年 11 月 23 日,某市公安局利通分局跨省将王某刑事拘留。王某此前多次发帖举报大学同学马某在公务员招生考试中作弊,马某父母均为政府官员,帮助马某作弊。后马某母亲所在单位要求利通分局将王某刑事拘留进行依法审查。审查结果是利通分局在办理王某案件中存在过错,属于错案。后来利通分局对王某解除刑事拘留。请结合我国宪法的规定及相关知识,回答下列问题:(1)利通分局的行为侵犯了王某

9、的什么权利?(2)对于利通分局的行为,可以通过何种方式纠正?27 某村进行换届选举。王某户籍在某村,但不在本村居住,已在居住村登记参加选举。但某村在选举时依然将王某列入选民名单。选举日确定为 10 月 25 日,选民名单于 10 月 10 日公布。王某对选民名单有异议,于 1 0 月 11 日向村民选举委员会申诉,村民选举委员会 10 月 15 日做出处理决定,认为王某有选举权。某村人口合计 3 400 人,选举当日共有 1350 人参加投票,李某获得 860 票,在所有候选人中得票最高,当选村主任。村民赵某认为李某在选举时有贿选行为,当选无效,因此向乡政府反映此问题。请结合我国宪法的规定及相

10、关知识,回答下列问题:(1)本次选举中,村民选举委员会的做法有哪些错误之处?(2)赵某向乡政府反映问题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乡政府应如何处理?五、论述题第 70 小题,本题 15 分。请将答案写在答题纸指定位置上。28 试述人民法院的领导体制。29 试述选举的程序。30 试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的关系。31 试论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协调发展。法律硕士综合课(宪法学)模拟试卷 36 答案与解析一、单项选择题第 1-45 小题,每小题 1 分,共 45 分。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字母涂黑。1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马克

11、思主义的宪法分类是马克思主义宪法学者依据宪法的阶级本质和赖以建立的经济基础的不同,对宪法进行的分类。按照这个标准,宪法可分为资本主义类型宪法和社会主义类型宪法,D 项正确。 【知识模块】 宪法学2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2004 年宪法修正案将“戒严”改为“紧急状态”。宪法原来只对“戒严”作了规定,没有规定“紧急状态”。而“紧急状态”包括“戒严”又不限于“戒严”,适用范围更宽。D 项正确。【知识模块】 宪法学3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人民主权是我国宪法原则之一。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意味着国家是人民依据自由意志缔结契约的产物,国家的最高权力属于人民,体现

12、了人民主权原则,B 项正确。【知识模块】 宪法学4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选举法第 30 条规定:全国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实行差额选举,代表候选人的人数应多于应选代表的名额。由选民直接选举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代表候选人的人数应多于应选代表名额 13 至 1 倍;由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代表候选人的人数应多于应选代表名额 15 至 12。A 项错误,因为选举是差额选举。 BD 项错误,乡级人大代表的选举是直接选举,代表候选人的人数应多于应选代表的 13 至 1 倍,也就是要大于 8 小于 12,C 项正确。【知识模块】 宪法学5 【正确答案】

13、D【试题解析】 根据法律规定,乡、民族乡、镇的建立、撤销、更名和行政区域界限的变更,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审批。D 项正确。【知识模块】 宪法学6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 43 条规定: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是香港特别行政区的首长,代表香港特别行政区。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依照本法的规定对中央人民政府和香港特别行政区负责。B 项正确,C 项错误。第 45条第 1 款规定: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在当地通过选举或协商产生,由中央人民政府任命。D 项正确。第 46 条规定: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任期五年,可连任一次。A 项正确。本题选 C。【知识模块】 宪法学7

14、【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村民委员会的设立、撤销、范围调整,由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提出,经村民委员会讨论同意后,报县级人民政府批准。B 项正确。【知识模块】 宪法学8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根据我国宪法的规定,政治权利包括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言论自由、出版自由、集会游行示威自由、结社自由,A 项正确。【知识模块】 宪法学9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宪法第 13 条规定: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国家依照法律规定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权和继承权。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公民的私有财产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C 项正确。【知识模块】 宪法学10 【正确答案

15、】 D【试题解析】 根据兵役法的规定,我国实行义务兵役制为主体的义务兵与志愿兵相结合、民兵与预备役相结合的兵役制度。D 项正确。【知识模块】 宪法学11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第 6 条第 1 款规定:主席团主持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A 项正确。【知识模块】 宪法学12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根据宪法的规定,中央军事委员会对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负责,但没有要求报告工作,B 项不正确,本题选 B。【知识模块】 宪法学13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根据宪法第 89 条第 16 项的规定,国务院有权依照法律规定决定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范围内部分地区进行紧急状

16、态,C 项正确。【知识模块】 宪法学14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根据法律规定:危害国家安全案件,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案件,外国人犯罪的案件,由中级人民法院一审管辖。B 项正确。【知识模块】 宪法学15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宪法第 135 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应当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以保证准确有效地执行法律。D 项正确。【知识模块】 宪法学二、多项选择题第 46-63 小题,每小题 2 分,共 36 分。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至少有两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的字母涂黑。多选、少选或错选均不得分。16 【正确

17、答案】 A,C,D【试题解析】 选举法第 41 条规定:选民如果在选举期间外出,经选举委员会同意,可以书面委托其他选民代为投票。每一选民接受的委托不得超过三人,并应当按照委托人的意愿代为投票。ACD 项正确。B 项错误,每一选民接受的委托不得超过三人,甲的妻子接受的委托超过了三人。【知识模块】 宪法学17 【正确答案】 B,C,D【试题解析】 香港特别行政区第 44 条规定: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由年满 40 周岁,在香港通常居住连续满 20 年并在外国无居留权的香港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公民担任。因此 BCD 项正确。【知识模块】 宪法学18 【正确答案】 A,B,C【试题解析】 基层

18、群众性自治组织是指依据法律规定,以城乡居民(村民)一定的居住地为基础设立,并由居民(村民)选举产生的成员组成的,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社会组织。ABC 项正确。【知识模块】 宪法学19 【正确答案】 A,B,D【试题解析】 宪法第 41 条规定:中毕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但是不得捏造或者歪曲事实进行诬告陷害。对于公民的申诉、控告或者检举,有关国家机关必须查清事实,负责处理。任何人不得压制和打击报复。由于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侵犯公民权利而受到损

19、失的人,有依照法律规定取得赔偿的权利。因此公民的监督权包括批评、建议权,检举、控告权,申诉权和国家赔偿请求权,ABD 项正确。C项财产权不属于监督权,不选。【知识模块】 宪法学20 【正确答案】 B,C【试题解析】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第 16 条规定: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期间,一个代表团或者三十名以上的代表,可以书面提出对国务院和国务院各部、各委员会的质询案,由主席团决定交受质询机关书面答复,或者由受质询机关的领导人在主席团会议上或者有关的专门委员会会议上或者有关的代表团会议上口头答复。在主席团会议或者专门委员会会议上答复的,提质询案的代表团团长或者提质询案的代表可以列席会议,发表意见。

20、BC 项正确。【知识模块】 宪法学21 【正确答案】 A,B,C【试题解析】 宪法第 66 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每届任期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相同,它行使职权到下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选出新的常务委员会为止。委员长、副委员长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两届。AB 项正确。第 87 条规定:国务院每届任期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相同。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两届。C 项正确。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没有不得超过两届任期的限制,D 项不选。【知识模块】 宪法学22 【正确答案】 A,B,D【试题解析】 人民法院的工作原则包括:依法独立审判原则、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原则、被告人有权获得

21、辩护原则、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原则,ABD 项正确。C 项是人民法院的基本制度,不选。【知识模块】 宪法学23 【正确答案】 A,B【试题解析】 县级人民政府是地方行政机关,任期五年,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AB 项正确。县级人民政府下设多个工作部门,C 项错误。县级人民政府不是最基层的行政机关,乡、镇人民政府才是最基层的行政机关,D 项错误。【知识模块】 宪法学三、简答题第 64-66 小题,每小题 8 分,共 24 分。请将答案写在答题纸指定位置上。24 【正确答案】 宪法的发展趋势为:第一,各国宪法越来越强调对人权的保障,不断扩大公民基本权利的范围。第二,政府权力的扩大,是社会发展的必

22、然。各国宪法一方面确认和授予政府更多的权力,另一方面也更加注重通过设定多种监督机制对政府权力加以限制,以防止政府权力的滥用。第三,各国越来越重视建立违宪审查制度来维护宪法的最高权威。各国普遍认为,必须建立完善违宪审查的机构与制度,行使违宪审查的职能,保障宪法的实施。第四,宪法领域从国内法扩展到国际法。许多国家的宪法出现了同国际法相结合的内容。在人权的国际法保障方面尤为明显。【知识模块】 宪法学25 【正确答案】 宪法规范的类型包括:(1)组织权限规范。宪法中用大部分的条文去处理国家机关的组织、权限和职权行使的程序,或者至少规定其原则。(2)权利义务规范。这类规范是宪法在调整公民基本权利和基本义

23、务的过程中形成的,是公民行使权利、履行义务的宪法基础。(3)宪法委托规范。这类规范和权利义务规范也属于实体规范,但只是规定了国家的义务,而没有赋予人民任何主观权利。广义的宪法委托规范包含宪法中所有的要求特定机关为具体行为的规定,一般仅限于狭义的对立法机关的委托为立法委托。(4)宪法指示规范。宪法指示强制国家为一定行为,和宪法委托不同,原则上所有公权力机关直接或间接的都是其规范对象,行为也不以立法机关为限,公权力机关可以根据国家发展的实际情况决定履行宪法指示的具体方式和先后顺序。我国宪法中基本国策的条款多属于此类规范。【知识模块】 宪法学四、分析题第 67-69 小题,每小题 10 分,共 30

24、 分。要求结合所学知识分析材料回答问题。请将答案写在答题纸指定位置上。26 【正确答案】 (1)王某的检举权、人身自由被侵犯。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但是不得捏造或者歪曲事实进行诬告陷害。对于公民的申诉、控告或者检举,有关国家机关必须查清事实,负责处理。任何人不得压制和打击报复。由于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侵犯公民权利而受到损失的人,有依照法律规定取得赔偿的权利。王某对于马某公务员考试中的作弊行为进行检举,是正当行使权利的行为,利通分局的行为

25、侵犯了王某的检举权。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或者人民法院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不受逮捕。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禁止非法搜查公民的身体。利通分局以不正当理由非法将王某刑事拘留,侵犯了王某的人身自由。(2)对于利通分局的违法行为,王某可以向其上级行政部门也就是市公安局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同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反映,要求人大及其常委会履行监督职责。王某也可以提起诉讼,要求利通分局进行国家赔偿。27 【正确答案】 (1)此次选举中错误之处有:第一,王某不应当被列人选民名单。根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规定,已在

26、户籍所在村或者居住村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不得再参加其他地方村民委员会的选举。王某已经在居住村登记参加选举,不得再参加户籍村村民委员会的选举。村民选举委员会将其列人选民名单,是错误的。第二,选民名单公布日期不符合规定。法律规定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名单应当在选举日的 20 日前由村民选举委员会公布。本题中选举日为 10 月 25 日,选民名单 10月 10 日公布,没有提前 20 日。第三,村民选举委员会对选民名单异议的处理时间不符合规定。法律规定,对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名单有异议的,应当自名单公布之日起五日内向村民选举委员会申诉,村民选举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诉之日起 3 日内作出处理决定,并公布处理结

27、果。村民委员会的处理时间超过 3 日。(2)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对以暴力、威胁、欺骗、贿赂、伪造选票、虚报选举票数等不正当手段,妨害村民行使选举权、被选举权,破坏村民委员会选举的行为,村民有权向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人民政府及其有关主管部门举报,由乡级或者县级人民政府负责调查并依法处理。本题中,赵某反映李某有贿选行为并向乡政府反映,乡政府应该负责调查并依法处理。五、论述题第 70 小题,本题 15 分。请将答案写在答题纸指定位置上。28 【正确答案】 根据宪法和法律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对全国人大和全国人大常委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对

28、本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最高人民法院监督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和专门法院的审判工作。这种监督主要表现在:(1)对高级人民法院和专门法院的判决和裁定的上诉案件和最高人民检察院按审判监督程序提出的抗诉案件进行审判。(2)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生效的判决、裁定发现确有错误的,按审判监督程序提审或指令下级法院再审。(3)核准死刑案件。(4)通过检查案件、考核工作对下级人民法院进行监督。上级人民法院监督下级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主要表现在:(1)上级人民法院有权审判下级人民法院移送的第一审案件。(2)审判对下级人民法院的判决和裁定不服上诉和抗诉的案件。(3)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如果发

29、现确有错误,有权提审或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4)对管辖权有争议的下级人民法院受理的案件,指定受理法院。(5)通过检查案件、考核工作,对下级人民法院进行监督。【知识模块】 宪法学29 【正确答案】 选举的程序是实行选举的方法和步骤,主要包括:第一,划分选区。选区是指以一定的人口数为基础进行直接选举,产生人民代表的区域。我国选举法规定:“选区可以按居住状况划分,也可以按生产单位、事业单位、工作单位划分。”第二,选民登记。选民登记是对选民的法律认可,是关系到选民是否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以及能否行使选举权的重大问题。根据我国选举法的规定,凡年满18 周岁没有被剥夺政治权利的我国公民都应列入选民名单。精

30、神病患者不能行使选举权利的,经选举委员会确认,不列入选民名单。具体操作中,采用“一次登记、长期有效”的原则,做到 “不错登”“ 不漏登”“不重登” 。第三,代表候选人的提出。代表候选人的提出是选举的关键环节,直接关系着能否选出合格的代表。我国选举法规定:全国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候选人,按选区或选举单位提名产生。各政党、各人民团体,可以联合或者单独推荐代表候选人。选民或者代表,10 人以上联名,也可以推荐代表候选人。在直接选举时,选举委员会汇总所推荐的代表候选人后,在该选区各选民小组讨论、协商,根据较多数选民的意见确定正式的代表候选人。如果所提代表候选人的人数超过选举法规定的最高差额比例

31、,由选举委员会交各该选区的选民小组讨论、协商,根据较多数选民的意见,确定正式代表候选人名单;对正式代表候选人不能形成较为一致意见的,进行预选,根据预选时得票多少的顺序,确定正式代表候选人名单。第四,投票选举。在实行直接选举的地方,由选举委员会主持投票选举工作,并通过召开选举大会,设立投票站和流动票箱的方式进行投票。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在选举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时,由该级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主持。第五,公布选举结果。按照选举法的规定,在实行直接选举的地方,选区全体选民过半数参加投票,选举有效。代表候选人获得参加投票选民过半数的选票,始得当选。在实行间接选举的地方,代表候选人必须获得全体代

32、表过半数的选票,始得当选。【知识模块】 宪法学30 【正确答案】 宪法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应当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以保证准确有效地执行法律。这是一项重要的宪法原则。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的分工负责主要表现在:除人民检察院依法自行侦查的案件及当事人自诉案件外,在办理刑事案件时,公安机关负责对案件的侦查、预审、执行逮捕、依法执行判决,人民检察院负责批准逮捕、审查起诉和出庭公诉、抗诉,人民法院负责审判。刑事诉讼法对三机关各自的工作分工作出了详细的规定,各司其职、各尽其责,避免互相推诿扯皮或争夺管辖权。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的互相配合主要表现在:

33、每一机关的工作依法完成后移交下一个环节的工作机关时,都能依法顺利接受并开始新环节的工作。每一个机关在工作上需要另一机关协助时,能依法在职权范围内协助。互相配合表明三机关虽然职责不同,但目的和任务是一致的,适用的法律和执行的政策是一致的。三机关在办理刑事案件时,既不能互相对立,又必须坚持原则,严格依照法律,密切配合,以切实保证惩罚犯罪,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的互相制约主要表现在:三机关通过各自的工作发现另外机关的工作问题,可提出建议要求其纠正:通过下一阶段的工作审查前一阶段工作是否存在问题,并作出相应的处理。分工负责、互相配合和互相制约三者密切相关。只有分工负责,才能

34、互相配合,互相制约;只有互相制约才能保证办案质量。实行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才能发挥三机关的整体功能,防止主观片面和滥用权力,保证准确有效地适用法律,以及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知识模块】 宪法学31 【正确答案】 物质文明是人类改造自然界的物质成果,表现为物质生产的进步和人们物质生活的改善及不断丰富。政治文明是国家政治行为的进步状态,最主要表现为宪政文明和法治。精神文明是人类精神生活的进步状态,表现为教育、科学、文化知识的发达和思想道德素养的提高。2004 年的宪法修正案将“政治文明”写进宪法后,就使三种形式的文明连成一体,并作为国家发展的一项重要任务。物质文明是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基

35、础,没有一定的物质文明就不可能有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决定了物质文明的社会性质,为物质文明的发展指明了方向并提供了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从广义上讲,精神文明涵盖了政治文明,政治文明是精神文明的一个方面,精神文明是政治文明追求的一个目标,政治文明是精神文明的保障。政治文明主要是国家统治、统治行为的过程、统治行为的结果的文明,存在于宪法秩序之中。我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是一个巨大的系统工程,具体来讲就是“三个文明” 的协调发展。社会主义社会应该是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全面发展的社会,实现现代化的过程是包括经济、政治、文化发展在内的社会不断全面进步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物质文明建设是基础和根本,因为社会的发展最终取决于生产力的发展,但物质文明建设的发展和进步离不开政治文明提供政治动力和政治保障,离不开精神文明提供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这其中,任何一个文明都是缺一不可的,强调“三个文明 ”的协调发展在当今中国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知识模块】 宪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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