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律硕士综合课(法理学)历年真题试卷汇编 23 及答案与解析一、单项选择题第 1-45 小题,每小题 1 分,共 45 分。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字母涂黑。1 (2007 年真题) 下列关于法学的表述,正确的是(A)人类社会自从有了法或法律现象,就有了研究这一社会现象的法学(B)法学在西方发源于希腊,到古罗马共和国时期已经发展成为一门独立的学科(C)我国早在春秋战国时期就出现了法家、儒家等许多专门研究法律问题的法学派别(D)马克思主义法学与以往法学的一个重要区别,在于前者承认法是永恒的和超历史的2 (2007 年真题) 关于法的本质,下列学
2、者中主张“理性论” 的是(A)奥古斯丁(B)格劳修斯(C)萨维尼(D)庞德3 (2012 年真题) 下列选项中,属于法的基本特征的是(A)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者认可的,具有人民性(B)法是由社会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具有强制性(C)法是由原始社会习惯演变而来的,具有习惯性(D)法是以权利和义务为内容的,具有权利和义务的一致性4 (2008 年真题) 被恩格斯称为“ 商品生产者社会第一个世界性法律” 的是(A)拿破仑法典(B)罗马法(C)唐律疏议(D)汉穆拉比法典5 (2014 年真题) 依据马克思主义法学观,下列关于法起源的,正确的表述是(A)私有制是法起源的经济根源(B)从存在形态看,国家先于法律产
3、生(C)法起源时就有别于道德、宗教等规范(D)从一般调整到个别调整是法起源的基本规律6 (2008 年真题) 下列选项中,属于我国非正式意义上的法律渊源的是(A)国际条约(B)湖北省的野生动物保护条例(C)国务院的粮食收购条例(D)最高人民法院的判例7 (2016 年真题) 下列关于法律分类的表述,正确的是(A)公法和私法的界限在当代呈现出日益模糊的趋势(B)普通法是在对衡平法修改和补充的基础上形成的(C)私法和公法的划分最早由罗马法学家盖尤斯提出(D)一般而言,普通法相当于私法,衡平法相当于公法8 (2011 年真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八十三条规定:“境外组织和个人在中国境内办学和合作
4、办学的办法,由国务院规定。”从法律规则的分类角度看,该规定属于(A)确定性规则(B)委任性规则(C)准用性规则(D)任意性规则9 (2016 年真题) 下列关于法律部门的表述,正确的是(A)法律部门划分后应当保持相对稳定(B)法律部门是构成法系的基本单位(C)法律部门的划分与人的主观意志无关(D)法律部门划分的首要标准是法律调整的方法10 (2005 年真题) 马克思指出:“ 立法者应该把自己看作一个自然科学家,他不是在制造法律,不是在发明法律,而仅仅是在表述法律。他把精神关系内在规律表现在有意识的现行法律之中。”这段话表明(A)立法者要像自然科学家一样思维和行动(B)法律是客观的,立法者在立
5、法时不应发挥自己的主观能动性(C)立法者要尊重和反映客观规律(D)立法者应该把现行法律看作是绝对精神的体现11 (2010 年真题) 下列选项中,属于司法活动范畴的是(A)司法局审查发放律师执业证(B)交通警察对交通违规者进行罚款处罚(C)最高人民法院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做工作报告(D)检察机关对涉嫌贪污的犯罪嫌疑人予以批准逮捕12 (2016 年真题) 下列关于我国司法权的表述,正确的是(A)我国司法权包括审判权和检察权两种(B)司法权独立意味着司法权不受一切机关和个人的监督(C)司法权的终局性意味着一切纠纷最终都应由司法机关作出裁决(D)司法杈的专属性要求司法权只能由国家各级审判机关统一行使
6、13 (2015 年真题) 下列关于法律解释的表述,正确的是(A)法官对法律规范的解释是有权解释(B)体系解释是不同于系统解释的一种解释方法(C)目的解释是根据司法者的主观意图所作的解释(D)文义解释是按照法律规范的字面含义所作的解释14 (2007 年真题) 甲购买了北京到广州的火车票,并乘坐票面指定的车次顺利到达广州,由此形成的客运活动法律关系的客体是(A)甲的人身(B)甲为购买火车票支付的价款(C)甲购买的火车票(D)铁路部门运送甲的行为15 (2013 年真题) 李某因车祸致双腿残疾,交警的责任认定书认定肇事司机王某负全责。李某遂向法院起诉,除了要求王某赔偿 30 万元医疗费外,还主张
7、对她因车祸而受侵害的“ 正常行走权 ”予以赔偿。关于本案,下列选项正确的是(A)李某主张的“ 正常行走权” 属于法定权利(B)王某赔偿 30 万元是绝对义务的承担方式(C)李某与王某之间侵权法律关系因王某的肇事行为而产生(D)交警出具的责任认定书是规范性法律文件,具有法律效力16 (2010 年真题) 下列关于法律责任的表述,能够成立的是(A)党员违反党纪的行为应承担法律责任(B)追究法律责任的最终依据只能是狭义上的法律(C)有些情况下,行为人没有主观过错也要承担法律责任(D)设定法律责任的主要目的在于对违法者进行法律制裁17 (2014 年真题) 下列关于民主、法治、人治、德治的表述,正确的
8、是(A)西方“民主 ”一词源于古罗马(B)法治与德治是两种根本对立的治国方略(C)依照人治的理论,治理国家不需要法律(D)依照传统的德治理论,国家主要通过道德教化进行治理18 (2011 年真题) 下列关于法与经济的一般关系的表述,能够成立的有(A)有完善的法律制度,就有发达的市场经济(B)商品经济越发展,社会对法的要求就越高(C)法律的数量越多,经济发展水平就会越高(D)经济发展水平是衡量法治状况的重要标志二、多项选择题第 46-63 小题,每小题 2 分,共 36 分。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至少有两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的字母涂黑。多选、少选或错选均不得分。19
9、(2008 年真题) 下列选项中,产生于 19 世纪的法学流派是(A)分析法学派(B)历史法学派(C)自然法学派(D)经济分析法学派20 (2010 年真题) 下列选项中,属于法学交叉学科的有(A)国际法学(B)法经济学(C)法社会学(D)法医学21 (2007 年真题) 下列表述中,主要体现法执行社会公共事务作用的有(A)规定各阶级在国家生活中的地位(B)维护最低限度的社会治安(C)保障生态平衡和自然资源的合理利用(D)确认和维护生产资料所有制22 (2014 年真题) 下列关于成文法和不成文法的表述,正确的有(A)习惯法是不成文法的一种形式(B)判例是成文法的一种形式(C)不成文法一般不具
10、有法律效力(D)成文法是国家立法机关创制的法23 (2013 年真题) 关于法律原则与法律规则之间的区别,下列表述正确的有(A)法律原则的适用范围比法律规则更广(B)法律规则一般比较具体,法律原则比较抽象(C)法律规则相互冲突时,法律原则可以成为解释法律规则的依据(D)法律规则是司法裁判的依据,法律原则不能直接在司法过程中适用24 (2008 年真题) 下列选项中,属于立法活动的有(A)1987 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废除 111 件法律(B) 2004 年国务院颁布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细则(C) 2005 年某高校民法典研究所公布绿色民法典(D)2006 年某出版单位出版物权法立法意见2
11、5 (2013 年真题)2012 年 6 月,我国完成了铁路运输法院移交地方的改革工作。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有(A)这有利于实现司法公正(B)这有利于司法机关摆脱部门利益的干扰(C)这符合宪法关于人民法院是国家审判机关的定性(D)这符合宪法关于人民法院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的原则26 (2014 年真题) 下列选项中,满足辩证法律推理适用条件的有(A)某些法律明显落后于社会发展(B)同一位阶的法律之间存在抵触(C)因法律规定的复杂性引发了疑难问题(D)作为法律推理前提的两个法律命题相互矛盾27 (2010 年真题) 下列选项中,属于法律关系客体的有(A)宅基地(B)外科手术(C)文学作品(D)人格
12、尊严28 (2009 年真题) 下列属于我国法律规定的免责条件或情况的有(A)时效免责(B)不诉免责(C)正当防卫免责(D)自首立功免责29 (2012 年真题) 下列关于法治与法制的表述,正确的有(A)法制的核心是权利保障与权力制约(B)法制与法治的区别之一在于是否要求“良法之治 ”(C)法治社会也可能出现严格遵守法律制度却牺牲个案正义的情况(D)法治要求法律全方位介入社会生活,但并非完全取代其他社会规范30 (2010 年真题) 下列选项中,属于法律意识的有(A)消费者的维权意识(B)人们对法律尊重或反感的情绪(C)人们关于法律公正的观念(D)当事人对法院不信任的态度31 (2017 年真
13、题) 对于法与经济的关系,下列认识正确的有(A)在封建社会,法律对经济没有什么影响(B)古罗马商品经济的繁荣促进了古罗马法的发展和完善(C)法律可以为经济发展提供保障,但有时也会阻碍经济发展(D)当代中国法律对经济的影响主要体现在对市场经济的引导、促进和保障等方面三、简答题第 64-66 小题,每小题 8 分,共 24 分。请将答案写在答题纸指定位置上。32 (2008 年真题) 简述资本主义法律的基本特征。33 (2014 年真题) 简述法的作用的局限性。法律硕士综合课(法理学)历年真题试卷汇编 23 答案与解析一、单项选择题第 1-45 小题,每小题 1 分,共 45 分。下列每题给出的四
14、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字母涂黑。1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本题考点为法学的产生和发展,以及马克思主义法学的特点。法学产生的两个条件:一是要有作为研究对象的法律现象,二是要有专门的研究者,二者缺一不可,A 选项只有前一条件,片面。法学发源于希腊,与希腊哲学以及城邦共和国体制紧密相联;古罗马时期的民主共和传统,辅之以商品经济的推动,法律制度在当时可谓高度发达,现实需要促生了职业的法学家集团和法学流派,使得法学成为一门独立学科,B 选项正确。春秋战国时期的法家、儒家都不是专门研究法律问题的法学流派,他们更确切地说是研究治国之道的,法律在他们看来只是治国的
15、手段之一,故 C 选项错误。唯物史观认为上层建筑是由经济基础决定并随着经济基础的发展而发展,因此,马克思主义认为法是具有历史性的,即不同历史阶段有不同的法,相反,以往的资产阶级法学流派才认为法是永恒的和超历史的,D 选项错误。【知识模块】 绪 论2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本题考点为非马克思主义法学关于法的本质的学说。针对学说的相关知识,最简单的办法就是识记,将学说的时代背景、基本观点、代表人物概括、简单评价以及影响这五个方面成体系地进行理解,其中观点往往是由时代背景以及人物身份决定的,因此这样理解记忆可以把知识点掌握得更全面深刻。奥古斯丁和阿奎那都是文艺复兴之前的天主教神学家,故其主张
16、神意论;格老秀斯是荷兰独立之后资本主义兴起背景下的自然法学派代表,文艺复兴之后新兴的资产阶级倡导理性、人文主义,以此对抗神学,故而他主张理性论,同时期的斯宾诺莎、洛克、孟德斯鸠、卢梭、普芬道夫等也是如此;萨维尼是拿破仑战争时期法学家,为了对抗拿破仑的大国沙文主义,提倡法是民族在长期的发展历史中形成的,具有民族独立性,即民族精神论:庞德是 19 世纪末、20 世纪上半叶美国法学家,此时资本主义社会已经发展到垄断阶段,各方面问题开始加剧,同时对民众和社会管理的重视程度也提高了,故他主张社会控制论;命令说在本题中未涉及,此说主要是在英国君主立宪制度下相对较为强调政府和国家的社会背景下产生的,以霍布斯
17、、边沁和约翰一奥斯丁等人为代表人物。理解了这些之后,不难选择 B 选项。【知识模块】 法的本质与特征3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本题考点为法的基本特征。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这说明法具有国家意志性,而不是人民性,A 选项错误;法是唯一由国家强制力而不是社会强制力保证实施的社会规范,B 选项错误;法是由原始社会习惯演变而来的,具有习惯性,但这不是法的基本特征,道德规范和宗教规范也可能如此,C 选项错误;法是以权利和义务为内容的,具有权利和义务的一致性,每一项权利都有对应的义务来保障其实现,反之,每一项义务也是指向一定的权利的,这种一致性在其他社会规范那里就不这么显著,D 选项正确。【知识
18、模块】 法的本质与特征4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大陆法系的源流。罗马法最显著的特点就是它是针对简单商品经济需要而生的,而且其随着罗马帝国的扩张而影响地域广泛。其内涵的理性主义和衡平原则使之适应资本主义经济的需要,因此成为资本主义法,尤其是大陆法系的发展基础。其出现时间远远早于拿破仑法典。故 B 选项正确。唐律疏议是封建制法律的典型代表,其经济基础是封建地主经济和小农经济,汉穆拉比法典则是奴隶制法的典型代表,以维护奴隶制和贵族等级特权为特征,不能称之为商品生产者社会第一个世界性法律。【知识模块】 法的起源与演进5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本题考点为法的起源。私有制使得人们有
19、了可交换之物,社会分工的出现又使得交换成为必要,而调整产品的生产、分配、交换的规则即法律就成为必要,故而私有制是法起源的经济根源,A 选项正确。法律在原始社会后期即氏族公社时期出现了私有制之后就产生了,而国家在此之后才产生,B 选项错误。法起源时是与道德规范、宗教规范融合在一起的,法从其中独立出来是法起源的一个规律和过程,C 选项错误。法起源的另一个基本规律是由个别调整到一般调整,先是某一次按照某一规则行事,后来扩展到小范围和多次,再扩大为一般调整的普遍性规则,D 选项错误。【知识模块】 法的起源与演进6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本题考点为法律渊源的分类以及我国的法律渊源。非正式意义上的
20、法律渊源是那些带有法理意义的准则和观念,但是尚未经过正式程序上升为法律规范的法律渊源,上述四个选项中,国际条约是经过国际程序制定的国际法正式渊源;湖北省的野生动物保护条例和国务院的粮食收购条例都是经过相关立法程序制定的正式法律文件,属于正式渊源;我国是成文法国家,包括最高院判例在内的各种判例都不具有正式渊源的地位,不能直接用来作为判案依据,只能作为参考,是为非正式意义上的法律渊源。【知识模块】 法的渊源、效力与分类7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本题考点为法律分类相关知识点。衡平法是在对普通法的修改和补充基础上发展起来的,而不是相反,B 选项说法错误;私法和公法的划分是由古罗马法学家乌尔比安
21、提出的,而不是盖尤斯,C 选项说法错误;如上所述,普通法和衡平法是主辅关系,公法和私法的区别在于调整的法律关系是否调整涉及作为公主体的国家或者政府,而不是主辅关系,D 选项说法错误;公法和私法界限在当代日趋模糊,是因为出现了经济法这种既调整私主体之间关系,但是又涉及国家社会整体利益或者说公法关系的法律,故而 A 选项说法正确。【知识模块】 法的渊源、效力与分类8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本题考点为法律规则的种类。题干规则的特点在于没有对境外组织在中国办学的办法作出明确具体的规定,A 选项错误;该法条规定由国务院来作出具体规定,即将“办法”的具体内容委任给国务院来补充完善明确,因此显然属于
22、委任性规则,B 选项正确;法条并没有规定要援引别的规定来明确“办法”,故而不属于准用性规则,C 选项错误;该规定也没有规定可以有任意选择确定 “办法”内容的多种方式,故而不属于任意性规则。【知识模块】 法律要素与法律体系9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本题考点为法律部门划分的相关细节知识点。法律部门是构成法律体系的基本单位,而不是法系的基本单位,法系是根据历史源流划分法律分类,其基本单位是相关几个国家或地区法律规定和法律制度,B 选项说法错误;法律部门划分是为了对法律进行分类,以便于人们主观上更好地理解和认识法律,因此不可能与人的主观意志无关,C 选项说法错误;法律部门划分的首要标准是法律的
23、调整对象,调整方法是次要的补充方法,因此,法律部门的概念的经典表述是“某某部门法是调整某某与某某之间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其反映的就是法律部门划分的首要标准就是法律调整对象,D 选项说法错误;法律部门划分之后当然应当保持相对稳定,否则经常性的变动是不利于人们认识和理解法律的部门划分的目的就是归类抽象简化,变动过快会不利于简化,A 选项说法正确。【知识模块】 法律要素与法律体系10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本考点为立法的科学性原则。马克思这句话其实是立法的科学性原则的理论依据之一,科学性原则是指法律的制定必须从实际出发,尊重客观规律,总结借鉴与科学预见相结合,故 C 选项正确;立法活动属
24、于社会科学范畴,不可能完全像自然科学家一样思维和行动,A 选项错误;尽管法律是客观的,但是这并不能意味着要否认立法者的主观能动性,B 选项错误一般而言,马克思主义不可能否认主观能动性的价值,所以否认的说法一般都是错误的;马克思主义认为法律本质上都是社会物质生活条件的体现,唯物主义是马克思主义最重要的特征之一,而绝对精神的说法是唯心主义的观点,显然不可能是马克思主义的观点,D 选项错误。【知识模块】 立 法11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本题考点为司法的定义和特点。司法活动又被称为法的适用,即司法机关依照法定的职权和程序,具体运用法律处理各种案件的专门活动,包括法院依法进行的审判活动和检察院
25、依法开展检察工作的活动。由此:司法局是负责司法及其他法律行业行政工作的行政机关,其发放律师执业证的活动属于行政活动,A选项错误;隶属公安局的交警对违规者罚款属于典型的行政活动,B 选项错误;最高院向全国人大做工作报告虽然是其工作之一,但是并非按照相关程序法进行审判工作,故而不属于司法活动范畴,C 选项错误;检察机关批捕犯罪嫌疑人是典型的依照批捕程序行使检察权的检察活动,属于司法活动,D 选项正确。【知识模块】 法律实施12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本题考点为司法权的相关细节知识点。我国司法权包括审判权和检察权两种,A 选项说法正确;司法权独立并不意味着司法权不受监督, B 选项说法错误;
26、司法权的终局性并不意味着一切纠纷最终都由司法机关裁决,非法律性纠纷,例如恋爱中的纠纷,不涉及法律权利义务的话,则不由司法机关最终裁决,C 选项说法错误;司法权不只是审判权,还包括检察机关行使的检察权,因此不是由各级审判机关统一行使,D 选项说法错误。【知识模块】 法律实施13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本题考点为法律解释相关概念的理解。有权解释指特定的国家机关、官员或其他有解释权的人对法律作出的具有法律拘束力的解释,即这种解释可以在一定意义上作为法律依据进行运用,显然,一般而言法官个人作出的解释不能称为有权解释,A 选项表述错误;体系解释就是系统解释,乃是一种将相关规范置于整个法律体系或者
27、所属法律部门中加以解释的方法,B 选项表述错误;目的解释是根据立法者制定相关法律目的来解释其意思的方法,而不是根据司法者主观意图,C选项表述错误;文义解释即是按字面意思解释以尊重立法者意志的解释方法,D 选项正确。【知识模块】 法律职业与法律方法14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本题考点为法律关系的客体。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指法律关系中权利义务所指向的对象,即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时所具体落实和处理的行为或者事物、利益等。在客运活动法律关系中,落实权利行使内容就是甲根据车票指定车次坐车南下广州,义务履行的内容就是铁路部门完成运送甲的行为,这两个行为是同一的,即法律关系的客体,D 选项正确。简言之,客
28、体和指向对象即是落实法律关系中权利义务时候所处理的行为或者事物。【知识模块】 法律关系15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本题考点为法律关系的分类以及第三节中的法律事实。法律规范所确定的法定权利一般是比较抽象的,不会出现“正常行走权”这样的权利种类,而是以统一抽象的人身权来作规定,A 选项错误;王某赔偿 30 万元的行为是针对受害者李某这一特定权利主体作出的义务,属于相对法律关系中的相对义务,绝对义务是针对不特定的大多数权利主体的,B 选项错误;侵权法律关系的产生是由侵权行为引发的,本案中就是司机王某的肇事行为,C 选项正确;交警作出的责任认定书是针对该交通肇事行为中的特定当事人作出的,只适用
29、于本案当事人,不具有规范性法律文件的普遍适用性,因而属于非规范性法律文件,D 选项错误。【知识模块】 法律关系16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本题考点为法律制裁的概念。法律制裁的最终依据或者原因一定是因为违反法律,而不是包括党纪在内的其他社会规则,这也是法律责任和其他社会责任的区别,A 选项错误;在我国,狭义上的法律是指最高权力机关即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所制定的法律,而不包括行政机关或者其他依法享有一定程度上立法权的机关所制定的其他规范性法律文件,由此,如果将法律责任的依据限制在狭义法律之内,则将行政责任等排除在外了,B 选项错误;主观过错是指承担法律责任的主体在主观上存在故意或过失,但
30、是显然存在无过错责任的情形,在无过错责任的情况下,行为人即便没有主观过错,也要承担法律责任,C 选项正确;设定法律责任的主要目的在于保障法律上的权利、义务和权力得以生效,让法律所保护的权益得到维护和补偿等,而制裁的目的也是为了让责任人和其他人能够引以为戒,保障以后的相关权益不被侵害,换言之制裁不是主要目的,而是一种手段,D 选项错误。【知识模块】 法律责任与法律制裁17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本题考点为民主、德治、法治等基本概念。“民主”一词在民主思想兴盛的古希腊就已经产生了,因此古希腊才是它的源头,A 选项错误;法治与德治虽然存在一定的不同乃至对立之处,但是根本上都是为了治理国家,故
31、可以协调来实现更好地治理国家,B 选项错误;人治理论并非主张不需要法律,而是强调人的因素高于法的因素或者从我国几千年封建人治时代来看,其间法律不但需要,而且发挥了很重要的作用,C 选项错误;D 选项的说法正是德治的基本内涵,正确。【知识模块】 法 治18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本题考点为法与经济的关系。法律制度和经济发展水平之间虽然联系紧密,但并不是说法律制度越完善,市场经济就越发达,A 选项错误;也不是说经济水平发展越高,法治状况就越高,D 选项错误;商品经济越发展,涉及的需要调整的社会关系就越多,要求程度也就越高,这些都要求有较高的法制发展水平,从历史上看,经济发达的古罗马和近现代
32、西方社会,相对而言也就要求并促进了法制,B 选项正确;法律数量的多少并不直接决定法制发展水平的高低,更加不意味着它能促进较高的经济发展水平;相反,法律数量太多,反而可能成为经济发展的制约,导致经济发展水平相对较低,C 选项错误。【知识模块】 法与社会二、多项选择题第 46-63 小题,每小题 2 分,共 36 分。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至少有两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的字母涂黑。多选、少选或错选均不得分。19 【正确答案】 A,B【试题解析】 本题考点为西方法学的历史发展。本题最有效的办法是通过简单记忆来解决,也可以通过各个法学流派产生的背景来判断其产生时间:自然法学派
33、产生于法律实践还不够完善时期,借助理性以及价值判断来发展现实法律,因此出现很早,C 选项错误;分析法学派是在法律实践大量丰富,可研究的现实材料极多,而且是在批判自然法的相对虚无的基础上产生的,因此,它可能产生于资本主义发展相对完善的 19 世纪,A 选项正确;历史法学派是在拿破仑战争时期产生的,是为了对抗法国的大国沙文主义而强调法律的民族和历史延续性,因此,是产生于19 世纪,B 选项正确;经济分析法学派伴随着法学与经济学的交叉学科的出现而产生,法学交叉学科一般出现于 20 世纪,因此,D 选项错误。【知识模块】 绪 论20 【正确答案】 B,C,D【试题解析】 本题考点为法学交叉学科概念。顾
34、名思义,法学交叉学科一定是涉及与其他学科交叉研究或者说相结合研究的法学学科。法经济学是法学与经济学交叉,法社会学是法学与社会学交叉,法医学是法学与医学交叉,而国际法学是对国际社会的法律制度及现象进行研究。前三者都是涉及不同学科门类,尤其是具有侧重跨学科研究方法的特点,后一者则是根据研究对象的不同,而不是研究方法不同为标准所区分出的法学类别。故 BCD 选项都是交叉学科,A 属于法学本科。【知识模块】 绪 论21 【正确答案】 B,C【试题解析】 本题考点为法的社会作用。法的这两个层面社会作用的关键区分点在于是强调阶级统治或者阶级划分(内在的即是生产资料的所有制),还是强调无阶级区别的对全社会一
35、般秩序进行管理和调整。故而规定各阶级在国家生活中的地位当然属于阶级统治作用,A 选项错误;维护最低的社治安治对全社会都有益,属于社会公共事务,B 选项正确;保障生态平衡和自然资源的合理利用也是不区分阶级的社会性事务管理,属于社会公共事务,C 选项正确;确认和维护生产资料所有制实际上就是划分阶级,是国家统治的基础,故而属于法的阶级统治方面作用,D 选项错误。【知识模块】 法的作用与法的价值22 【正确答案】 A,D【试题解析】 本题成文法与不成文法划分。成文法与不成文法的区别在于两者的创制方式不同,前者是国家机关根据相关立法程序制定成成文的规范性法律文件,后者则是在实践中逐渐形成的,并无成文形式
36、,由此,习惯法是在社会实践中逐渐形成的,没有成文形式,A 选项正确;判例是司法实践当中的具体法律实践的内容,并没有通过相关程序制定成成文法,B 选项错误;不成文法(例如判例)在普通法国家是主要的法律渊源,具有法律效力,C 选项错误; D 选项是成文法的基本划分标准,故而正确。【知识模块】 法的渊源、效力与分类23 【正确答案】 A,B,C【试题解析】 本题考点为法律原则与法律规则的联系与区别。法律原则是指可以作为法律规则的基础或本源的综合性、稳定性原理和原则,其都是从大量实践或规则中抽象出来的一般性规定,因此具有相对更广的适用范围,A 、B 选项正确;就法律原则的作用而言,基于法律原则的基础性
37、、抽象性和普遍适用性,法律原则更具有决定意义,因此可以作为法律规则冲突时的解释依据,C 选项正确;既然法律原则可以成为法律规则的解释依据,那么当然可以在司法过程中适用,更何况法律原则本身就可以很具体或者直接作为依据支持判决的作出,D 选项错误。【知识模块】 法律要素与法律体系24 【正确答案】 A,B【试题解析】 本题考点为立法的定义、特征以及我国立法体制的相关知识。全国人大常委会作为我国的立法机关,其制定、修改或废除法律的行为当然属于立法活动,A 选项正确;针对我国改革开放过程中法律发展迅速的需要,将一定的立法权赋予行政机关是一种灵活的应对措施,因此国务院也具有一定的立法权限,可以制定相应的
38、行政法规,B 选项正确;高校研究所和出版单位属于社会团体或组织,而非国家机关,因此不是适格的立法主体,故其上述活动都不是立法活动,C 、D 选项错误。【知识模块】 立 法25 【正确答案】 A,B,C,D【试题解析】 本题考点为司法的概念及其活动原则。铁路运输法院向地方移交工作,其根本目的就在于使其从铁路部门中独立出来,摆脱作为特殊利益集团的铁道部的干扰,独立行使相关权力当然有利于其司法公正,进而当然符合人民法院作为国家审判机关的定性,其内在原因也就在于符合人民法院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的原则只要抓住了司法活动中立性、追求司法独立等最重要的本质特点,理解了司法独立的内涵就不难判断 A、B、C、D
39、选项均正确。【知识模块】 法律实施26 【正确答案】 A,B,C,D【试题解析】 本题考点为辩证推理。简单说来,辩证推理就是要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相互矛盾、但都有其合法性或合理性的观点之间作出最佳选择,上述四个选项都可能存在矛盾的情况,需要择优选其一:法律明显落后于社会发展时,可能存在符合落后法律的“合法”与符合社会发展现实即需要的“合理”之间的矛盾;同一位阶之间的法律之间的抵触即两个法律规定之间的矛盾;法律规定的复杂性也可能引起不同规定之间的冲突;作为法律前提的两个法律命题相互矛盾则当然需要辩证推理来择优选用。因此,ABCD 均为正确选项。【知识模块】 法律职业与法律方法27 【正确答案】 A,
40、B,C,D【试题解析】 本题考点为法律关系客体。法律关系客体是法律关系中权利义务指向的对象,简单说来就是什么东西可以作为权利行使和义务履行所采取的方式或作用的对象,即可认定为法律关系客体。宅基地是农村公民盖房子的基础和条件,是有关居住以及住宅房屋产权的作用对象之一,属于物的客体;外科手术是病人获得治疗、享受健康权以及医生履行治病救人职责的方式,属于行为客体;文学作品是著作权的承载者,属于物的客体;人格尊严是人格权的客体,属于人身利益方面的客体。故而 A、B、C、D 都是正确选项。【知识模块】 法律关系28 【正确答案】 A,B,D【试题解析】 本题考点为免责。本题可以通过简单的识记来解答,我国
41、的法定免责条件有时效免责、不诉免责、自首立功免责、有效补救免责和自助免责。而此类题目主要是将免责条件与“无责任”情形相区别:无责任是法律责任根本就没有产生,而免责则是责任出现后因为某些情况被免除了。就本质而言,无责任是因为某些现实情况的存在,致使行为人的损害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缺乏某个或者某些法律责任的构成要件,例如正当防卫,实际上是主观过错要件的缺失,即行为人并非主观上想要损害对方,而是出于防卫需要的一种积极恶意行为。由此,时效免责、不诉免责和自首立功免责都是在责任产生后因某些情况而不再追究责任,正当防卫则是法律责任根本没有产生。A、B、D 选项正确。【知识模块】 法律责任与法律制裁29 【正
42、确答案】 B,C,D【试题解析】 本题考点为法治与法制。在区分法治与法制时,必须有一个基本认识是:法制的侧重在于形式意义上的法律制度及其实施,法治则更加强调法律至上、权利保障以及相关法律价值追求等实质意义上的要求,即所谓“良法之治”。由此,A 选项错误,B 选项正确;法治社会不可能是万能或者完美的,当然可能出现为了整体法治要求而牺牲个案正义的情况,C 选项正确;法治的要求之一就是法律能取得贯穿社会生活上上下下的全方位效果,但是这并不意味着法律完全取代其他社会规范,这一点也可以从法律作用的局限性来理解,因此必须要有其他社会规范来共同调整和规范社会生活,D 选项正确。【知识模块】 法 治30 【正
43、确答案】 A,B,C,D【试题解析】 本题考点为法律意识的概念。法律意识泛指人们对法律,特别是对本国现行法律的思想、观点、知识、心理或态度的总称,包括对法律本质、作用的看法,对现行法律的态度和评价,以及对人们行为的法律评价等由此,消费者的维权意识是消费者对自身消费权益这一法律权利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看法,属于对现行法律的态度:人们对法律尊重或反感的情绪是典型的对法律的态度;人们关于法律公正的观念也是典型的对法律的看法;当事人对法院的不信任态度则是一种对法律实施或者说司法的一种态度,故而 A、B、C、D 都属于法律意识。【知识模块】 法与社会31 【正确答案】 B,C,D【试题解析】 本题考点为
44、法与经济的关系。在任何时代,法律都会对经济产生或促进或阻碍的影响,A 选项说法错误,C 选项说法正确;古罗马商品经济的繁荣需要相应的法律来保障和协调经济关系,B 选项说法正确;当代中国法律主要是对市场经济产生作用,保障其稳定发展,通过宏观调控引导其发展,D 选项说法正确。【知识模块】 法与社会三、简答题第 64-66 小题,每小题 8 分,共 24 分。请将答案写在答题纸指定位置上。32 【正确答案】 与以往的私有制社会法律相比,资本主义法律的基本特征有三个:第一,维护以剥削雇佣劳动为基础的资本主义私有制(中心句)。维护作为自身经济基础的所有制形式是各社会阶段法律最重要的本质特征,这是其在经济
45、基础层面的特征(为什么 )。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是资本主义宪法的一项基本原则,也是资本主义法律的核心特征(表现、是什么)。 第二,维护资产阶级专政和代议制政府(中心句)。维护各自政权形式也是各社会阶段法律在政治制度层面的特征(为什么)。资产阶级的政治制度特征就在于通过选举本阶级的代理人来掌握政权,实现资产阶级专政,谋求和保证阶级利益。其与奴隶社会、封建制度不同的地方在于其政党执政制度(表现、是什么)。 第三,维护资产阶级自由、平等和人权(中心句)。与前资本主义社会法律相比,资本主义社会在形式上主张人人平等、自由,均享有人权,在一定程度上打破了等级特权制度,具有相当的进步性(与前比较的进步性);
46、与之后的社会主义社会相比,这些权利又有局限性,即其实际上只是资产阶级内部适用,是不彻底的(与后比较的局限性)。【试题解析】 本题考点为资本主义法律的基本特征。答题技巧上,主观题一定要注意答案内部的逻辑性,这样才能更深刻地理解记忆和运用;简答题还要注意“简”,点到即可,不必长篇大论浪费考试时间,影响阅卷者观瞻。就本题的具体内容而言,是从维护的经济基础、政治制度和法律本身内容三个方面来分析其特点,说清楚主要观点之后,根据自己的理解略加展开即可,展开部分不一定要生搬硬套教材语句。【知识模块】 法的起源与演进33 【正确答案】 法是调整社会关系的重要手段之一,但并不是唯一手段。国家用以调整社会关系的手
47、段,除法律外,还有经济、政治、行政、思想道德、政策、纪律、习俗、舆论等多种手段。法在社会生活调整中具有主导地位,但是并非所有的问题都可以适用法律。很多社会关系需要由法和其他手段并行调整,在对有些社会关系的调整中,法只能起到辅助作用;而对有些社会关系而言,法并不是有效的调整手段,比如人们的思想、信仰或私生活方面,就不宜采取法律手段加以调控。这就是法的作用的局限性。法的局限性主要是由于以下原因造成的: 第一,法的抽象性和稳定性特性与社会生活的具体性和变化性之间存在着矛盾; 第二,法的制定和实施受人的因素的制约:人的认识能力和道德水平、专业素养都具有局限性,因此必然导致法的作用也受局限; 第三,法的
48、实施受政治、经济、文化等社会因素的制约:政治是制约法作用发挥的最直接因素,经济因素和文化因素也会影响人们对法律的看法,从而可能形成局限。 总之,在认识法的作用的时候,我们应该树立正确的态度,一方面要反对法律万能论,另一方面也要反对法律虚无主义、法律无用论。只有全面地认识法的作用的多样性、复杂性,才能真正推进法治事业,推进社会的法治化建设。【试题解析】 本题考点为法的作用的局限性。本题的答题思路为:首先对法的局限性的概念或者说表现进行介绍,然后再对三点原因分别进行简单分析,最后再总结一下应该怎样应对。还是那句话:要点和思路更重要,语句不一定生搬硬套教材,完全可以、甚至有必要适当简化。如果是作为论述题的话,则应该在考试分析内容基础上适当结合一下现实中的问题和表现,以使论述不停留在简单的理论层面。【知识模块】 法的作用与法的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