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研类试卷]法律硕士综合课(法理学)模拟试卷69及答案与解析.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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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法律硕士综合课(法理学)模拟试卷 69 及答案与解析一、单项选择题第 1-45 小题,每小题 1 分,共 45 分。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字母涂黑。1 法律责任产生的原因不包括(A)违法行为(B)违约行为(C)诉讼行为(D)法律规定2 关于四种法律责任,下列说法错误的是(A)刑事责任是行为人对国家所承担的责任(B)民事责任主要是财产责任,比如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等(C)行政责任是行政相对人不遵守行政管理要求所产生的责任(D)宪法责任是因为立法或者行为违反了宪法所产生的责任3 关于法律责任主体,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责任主体必须掌握一定的职权

2、(B)达到法定年龄的人都可以成为责任主体(C)法人或者组织也可能成为法律责任主体(D)法人一般由其法定代表人作为责任主体4 法律责任的五个构成要件中,某些特定情况下可以缺少的是(A)违法行为(B)损害结果(C)因果关系(D)主观过错5 除法律另有规定外,通常实行过错推定,一般只要行为人实施了违法行为就视其为主观有过错的法律责任是(A)刑事责任(B)民事责任(C)行政责任(D)违宪责任6 在法律责任的归责原则中,强调法律责任与违法行为性质、损害轻重、主观恶性等应该相当的归责原则是(A)因果联系原则(B)罪责刑相适应原则(C)责任与处罚相称原则(D)责任法定原则7 关于责任自负原则,下列说法错误的

3、是(A)违法行为人应当对自己的违法行为负责(B)不能让没有实施侵害行为的人承担法律责任(C)反对株连或者变相株连(D)不否定责任转承8 下列情况,属于免责情形的是(A)13 岁的流浪儿童小亮盗窃中医院仓库贵重药材数额较大(B)新司机小李为了避开突然冲出道路的小孩撞坏了饭店橱窗和货物(C)某网络传媒公司大范围散播演员邓超出轨的假新闻,邓超没有起诉该公司(D)特警小张探亲时见义勇为勇斗歹徒,打伤四名歹徒,其中重伤一人9 关于行政处分,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行政处分是一种行政责任的承担方式(B)行政处分的主要方式有警告、罚款、没收财产、拘留等(C)行政处分通常由公安机关执行(D)违反党纪导致的处分也

4、是一种行政处分10 关于法律制裁概念,下列说法错误的是(A)法律制裁只能由特定的国家机关依法作出和执行(B)法律制裁是法律责任的承担方式之一(C)法律责任都有对应的法律制裁方式(D)法律制裁有刑事制裁、民事制裁、行政制裁、违宪制裁四类11 关于法制概念,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A)法制只关注法的规范性和有效性,要求严格地依法办事(B)法制一般只包括了形式意义上的法律和制度(C)法制也要建立在民主宪政的基础上(D)专制时代只可能有法制,而不可能有真正的法治12 在古希腊,人治强调的是(A)君主专制或代表少数人意志的贵族政治(B)圣贤的智慧及其解决问题的个别指引作用(C)通过对社会成员的道德教化来治国

5、(D)为政在人基础上的严刑峻法13 关于法治和德治,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A)我国古代的德治和法治是由对立走向统一的,最终体现为礼法结合的统治模式(B)古代法治思想主要是得到统治者的大力推行的儒家思想,是封建社会的主流治国思想(C)现代意义上的法治与德治作为两种社会控制手段,在目标一致的基础上实现了优势互补(D)一个社会选择法治还是德治,主要是由它的社会治理模式所属类型决定的14 民主与法治之间的矛盾是(A)是否存在一个最高权威(B)是否采取代议制(C)是否具有稳定性(D)是否适合社会主义国家15 下列选项中,有关我国社会主义民主和法治建设说法错误的是(A)我国现阶段的民主和法治建设还不完善,但

6、却是处于发展进步过程中的(B)进行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建设时要注意与我国国情紧密结合考虑(C)要防止西方极端个人主义和无政府主义乘虚而入(D)要强调民主的作用得到更大的发挥,让民主的激情推动我国法治快速发展16 关于法治的基本原则,下列说法错误的是(A)法律至上原则是法治区别于人治的根本标志,也是法治的首要条件(B)权力制约原则特别强调对行政权力的制约,要求严格依法行政(C)权利保障原则内容中的尊重和保障人权是法治的终极性的目的价值(D)正当程序原则最早源于古代罗马法,理论根据是自然公正原则17 法治国家的各项标志中,作为法治国家组织保证的是(A)完备而良善的法律体系(B)健全而高效的法律运行体

7、制(C)高素质的法律职业队伍(D)较高的全民法律意识18 市场经济对法治的推动作用不包括(A)市场经济有助于培育和激发人们追求自由、平等、财产等权利的法律积极性(B)市场经济对法律规范的需要促进了法律规范体系的健全和完善(C)市场经济培育了社会的自治能力,有助于创造一支从外部制约政府权力的经济力量(D)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有助于打造一支高素质的法律职业队伍19 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四项主要内容中,加强法治队伍建设,以及加强和改进党的领导,属于( )的具体内容(A)完备良善的法律规范体系(B)公正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C)科学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D)充分有力的法治保障20 下列关于正当程序

8、原则的说法,不正确的是(A)正当程序原则是法治在程序方面的基本原则(B)正当程序原则包含不能作自己的法官和听取当事人意见两项具体内容(C)正当程序原则的理论根据是自然公正原则(D)正当程序原则是针对国家公权力而言的,私权利的享有无所谓正当程序问题21 2014 年 10 月 20 一 23 日,载入中国法治史册的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召开,并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关于此文件,下列说法错误的是(A)这是我党第一次以“依法治国” 为主题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B) 决定提出了“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的总目标(C) 决定还提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

9、应坚持的基本原则与七大根本任务,提出的重大法治改革举措有 180 多项,其核心是“良法善治”(D)宣告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22 关于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下列理解有误的是(A)要形成完备、良善的法律规范体系,主要是强调完善立法(B)要形成公正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主要是强调执法的合法性(C)形成科学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主要是强调对行政权力的制约(D)形成充分有力的法治保障,主要从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和党的领导两方面着手二、多项选择题第 46-63 小题,每小题 2 分,共 36 分。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至少有两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的字母涂黑。多

10、选、少选或错选均不得分。23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下列选项中可以作为法律主体参与法律关系的是(A)被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但处于假释期间的我国公民王某(B)全国人大常委会(C)旅居我国多年的无国籍人汉斯(D)年仅 9 岁,但是有固定收入来源的童星小豆子24 下列各选项,可以成为法律关系客体的物的是(A)吗啡(B)大气层(C)月球上的稀有矿藏(D)丢弃在垃圾箱里的废稿纸25 下列各选项中,属于法律事件引起法律关系产生、变更与消灭的是(A)李某在长江翻船事故中死亡导致继承关系的产生(B) 12 岁的小学生小林购买价值高达一万五的电脑形成买卖关系(C)张某因股市暴跌心理压力过大而自杀导致与其妻子婚姻关系的消

11、灭(D)王某因醉酒而在饭店打砸物品导致赔偿关系的产生26 关于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与消灭,下列说法正确的有(A)法律关系的变更是指法律关系的主体、客体和内容都发生变化(B)举证行为将导致诉讼法律关系变更(C)能引起财产继承关系的法律事实只能是事件(D)一个法律行为可能引起多个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与消灭27 关于法律关系客体,下列说法错误的是(A)法律关系客体与权利客体是没有区别的(B)法律关系客体就是其内在的权利、义务共同的客体(C)法律关系客体是历史的概念是说它总是随着历史的发展不断扩大和增加(D)法律关系客体必须是实实在在的物28 关于法律责任,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承担法律责任就意味着接

12、受法律的制裁(B)每个法条都有关于法律责任的规定(C)每个法律责任应该有相对应的法律规定(D)法律责任跟法律义务并无本质区别29 关于法律责任与法律制裁的关系,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法律责任就是法律制裁(B)法律责任与法律制裁互为因果(C)法律责任是前提,法律制裁是结果(D)法律制裁是法律责任的一种承担方式30 关于法律责任的构成,下列说法错误的有(A)法律责任的主体可能是个人也可能是单位(B)损害结果应当是可以确定大小的现实损害(C)因果关系是指施害人和受害人之间应该存在必然的因果关系(D)违法行为的构成中,一般要求行为人有主观过失31 下列行为中,需要承担法律责任的是(A)高中生小王高考中

13、偷看邻桌答案作弊,被监考老师发现(B)五保老人张大爷 1998 年去世,整理遗物时发现新中国成立前欠地主刘某三升高梁米的欠条(C) 13 岁的小华因长期遭受继父打骂,在继父茶里下毒将继父毒死(D)仓库管理员因与老板有过节,放火意图焚烧仓库,但见火势渐大,又打开自动灭火装置扑灭了大火,造成一定损失32 下列情形中,不属于法律制裁的是(A)私企职员赵某因为盗窃单位电脑被单位开除(B)党员钱某因生活作风问题严重被开除党籍(C)孙某因违约被仲裁机构裁决赔偿对方损失三万元(D)李某搬家时重物从车上坠落砸伤行人吴某,李某主动支付了一百元医药费33 下列关于刑事制裁的说法,能够成立的是(A)刑事制裁的目的是

14、打击和预防犯罪,也涉及补救被害人损失(B)刑事制裁一般由检察机关以国家名义提出,也有受害人自诉的(C)刑事制裁中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等财产刑都是为了尽可能补救被害人损失(D)刑罚是最严厉的法律制裁34 吴某被人民法院判处没收财产,这是一种(A)财产责任(B)个人责任(C)刑事责任(D)过错责任35 下列选项中,属于刑事制裁的是(A)拘留(B)拘役(C)罚款(D)罚金36 下列关于法治的说法,正确的是(A)法治基本的意义是依法治国,就是在治国的总方略上要依法来进行(B)法治只能是良法之治,恶法即便得到很好的遵守也不能称之为法治(C)法治包含了特定的价值追求,各国实施法治的价值追求是完全一致的(D)

15、法治在不同时代可能有不同的社会内涵和意义,但最终表现为一种良好的法律秩序三、简答题第 64-66 小题,每小题 8 分,共 24 分。请将答案写在答题纸指定位置上。37 简述法律关系主体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38 简述我国法律规定的免责条件。四、分析题第 67-69 小题,每小题 10 分,共 30 分。要求结合所学知识分析材料回答问题。请将答案写在答题纸指定位置上。39 材料:王某的父亲死后,其母李某将郝家住宅独自占用。王某对此深为不满,拒绝向李某提供生活费。李某将郝某告上法庭。法官审理后判决王某每月向李某提供生活费 300 元。提问:请指出上述材料中的法律关系并分析引起各种法律关系发生的法

16、律事实。40 甲于 1992 年 2 月 1 日向乙借了人民币 1 万元,期限 6 个月。期限届满后,甲一直未还钱给乙。1995 年 1 月 5 日将欠款本金及利息一并偿还给乙。同年 1 月 10 日甲以不知时效已过为由要求乙返还财产,乙拒绝。于是甲诉至法院。提问:甲的主张是否能得到法院的支持?请用法律责任相关理论解释原因。法律硕士综合课(法理学)模拟试卷 69 答案与解析一、单项选择题第 1-45 小题,每小题 1 分,共 45 分。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字母涂黑。1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本题考点为考试分析第十一章第一节中的法律

17、责任产生的原因。产生法律责任的原因有三:违法行为、违约行为和法律规定,其中违法和违约要承担责任好理解,法律规定的法律责任,如果不涉及具体行为的话,一般而言就是法律规定的职责或者必须履行的责任,实际上是一种义务;诉讼行为可以对法律责任作出明确判决,但这并不是产生法律责任的原因,只是让已经存在的法律责任以判决或者裁决的方式明朗化而已,C 选项错误。【知识模块】 法理学2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本题考点为考试分析第十一章第一节中的法律责任的概念。刑事责任是一种公法上的责任,行为人侵犯的不只是受害人的相关权益,更重要的是侵犯了刑法所保护的社会公共利益,故而刑事责任是对国家所承担的责任,A选项正

18、确;民事责任主要是财产责任,因为它与刑事责任不同,其侵犯的只是私法上的权益,即便是人身权也是如此,因而一般用财产责任的方式进行救济,当然也带有一定的惩罚性在里面,B 选项正确;行政责任是行政关系的双方,包括行政机关和行政相对人都可能违反行政法规而产生的责任,而不只是相对人一方,C 选项错误;宪法责任更多地是因为制定的法律法规违反宪法而产生的,因此通常将立法违宪单列出来,当然也包括其他主体的违宪行为,D 选项正确。【知识模块】 法理学3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本题考点为考试分析第十一章第一节中的法律责任主体。法律责任主体只需要具有法定责任能力即可,年龄实际上也是法定责任能力要求之一,并不

19、一定掌握职权,A 选项错误;达到法定责任年龄的人如果存在其他法定责任能力的不足,也不能成为责任主体,B 选项错误;法人或者组织如果具有独立的法人地位,能够以公司或者组织本身的能力来承担责任,就可以成为法律责任主体,责任主体是法人本身,而不是法定代表人,C 选项正确, D 选项错误。【知识模块】 法理学4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本题考点为考试分析第十一章第一节中的法律责任的构成要件。在产生法律责任的三种原因中,违法行为和违约行为实际上都是违法行为,因为违约行为必然违反了合同必须履行的法律原则或者其他具体规则,因此这两者都是违法行为。而在第三种法律规定产生法律责任的情况下,只要法律有规定,

20、而且主体适格的话,法律责任就已经存在了,此时违法行为不是必须的。当然,严格意义上说,这种情况法律责任实际上是法律义务。【知识模块】 法理学5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本题考点为考试分析第十一章第一节中的行政法律责任的主观过错。关于主观过错,只有行政法律关系是主观推定过错的,因为行政关系和行政管理活动都是要求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来进行的,一般也是最基本的要求,如果没有做到,就可以推定是主观上有过错导致不作为或者不当作为。【知识模块】 法理学6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本题考点为考试分析第十一章第一节中的法律责任的归责原则。因果联系原则强调的是在认定行为人违法责任之前,首先必须确认其行为与

21、危害或者损害结果之间存在因果联系;罪责刑相适应原则可以视为责任与处罚相称原则的一个特例,是专门用于刑法领域的责任与处罚相称;责任法定原则强调的是法律责任一定是应当由法律规范预先作出详细规定,让责任追究有据可依且严格按照法律来归责。【知识模块】 法理学7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本题考点为考试分析第十一章第一节中的责任自负原则。责任自负原则要点有三:其一,违法行为人应当为自己的违法行为负责;其二,不让没有违法行为的人承担法律责任;其三,不否定责任转承。由此,A 、C 、D 选项好理解,B 选项错在将“没有实施违法行为的人”改成了“没有实施侵害行为的人”,这里如果将实施侵害行为狭义地理解成为

22、直接作用于受害人的行为的话,则是不妥的,典型的如教唆犯,就不直接对受害人实施侵害行为;D 选项的责任转承也是由不实施侵害行为的人承担法律责任;还有就是所谓法律规定产生法律责任的情况,没有实施侵害行为的人也可能承担法律责任。总之 B 选项错误。【知识模块】 法理学8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本题考点为考试分析第十一章第一节中的免责与“无责任”的区别。免责,也称法律责任的减轻和免除,是指法律责任由于出现法定条件被部分或全部地免除。免责不同于“不负责任”或“无责任”,因为免责以法律责任的存在为前提,而后两者并不存在责任。不应把未达到法定责任年龄、精神失常、正当防卫、紧急避险等不负法律责任的条件

23、当作免除责任的条件。A 选项未成年人的盗窃行为属于未达到法定责任年龄而不负责任;B 选项小李因为紧急避险而不负责任;D 选项勇斗歹徒打伤对方属于正当防卫免责。C 选项传媒公司的行为构成对邓超名誉的侵犯甚至诽谤罪,但是由于受害人邓超没有起诉,故而属于不诉免责,即因为受害人的不起诉而免责,注意这种情况下责任是存在的,但因为不诉而免除了。【知识模块】 法理学9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本题考点是考试分析第十一章第二节中的行政处分。行政处分是行政制裁的一种方式,属于行政责任的承担方式,因此 A 选项说法正确;行政处分主要是国家行政机关或其他组织依照行政隶属关系,对于违法失职的国家公务人员或所属人

24、员实施的惩罚措施,主要采取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降职、开除等针对职务身份的制裁,而不涉及罚款、没收财产、拘留等,这些是行政处罚的方式,B 选项说法错误;行政处分通常是基于隶属关系的内部行政行为,故而通常是行政机关本身作出,而不是公安机关,C 选项说法错误;党纪并非行政法规范,因此,违反党纪并不一定构成行政违法,故而也不属于行政处分,D 选项说法错误。【知识模块】 法理学10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本题考点为考试分析第十一章第二节中的法律制裁的概念。因为法律制裁涉及对人身或者财产的限制或者减损,所以必须由特定的国家机关依法来实施;法律制裁是法律责任承担方式之一,是因为法律责任的承担方

25、式可以分为补偿性方式和制裁性方式,后者就是法律制裁,一般而言赔偿损失、恢复原状等民事责任承担方式严格地说是补偿性方式,而不是制裁性方式。进而法律责任也不一定都有对应的法律制裁方式,C 选项错误;法律制裁的四种分类就是与法律责任的四类相对应的,D 选项正确。【知识模块】 法理学11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考试分析第十二章第一节中的法制的概念。相对于法治而言,法制更关注法的规范性和有效性,但不是“只关注”,普遍性、公开性、乃至一定意义上的公正性,法制都可能关注,A 选项错误。法制包括两种意义:一种是静态意义上的法制,即法律和制度:另一种是动态意义上的法制,即指立法、执法、司法、守法

26、和法律监督的活动和过程。故而不只是形式意义上的法律和制度,B 选项错误。法制不一定建立在民主宪政的基础上,专制社会照样可以建立起法制,甚至为了维护统治,专制社会的法制更加森严,C 选项错误。“专制”与“法治”是有着内在的矛盾的,要么专制,要么法治,不能并存。因此专制社会的性质决定了它不可能实现真正的法治。注意从法制与法治的对比中去理解法治的意义。【知识模块】 法理学12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本题考点为考试分析第十二章第一节中的人治和法治的区别。一般而言,相对于法洽而言,人治是一种落后的不可取的治国方略,但是必须辩证地看待问题:人治也有它的积极一面,即法律作用的局限性,如抽象性和社会现

27、实的多样性之间的矛盾之类的,在人治这里刚好可以得到解决,这也是古希腊柏拉图等人主张贤人治国的原因。故而 B 选项为正确选项。【知识模块】 法理学13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本题考点为考试分析第十二章第一节中的法治与德治。B 选项错在我国古代的主流思想即儒家思想强调的是德治,而不是法治。A 、C 、D 三选项是这一知识点中比较需要注意的细节:德治和法治最开始是儒家和法家的对立,长期发展之后才实现了礼法结合这一具有我国特点的统治模式;礼法结合的模式实际上也说明了法治和德治可以在具体运作中实现优势互补,共同发挥更好的作用;而具体社会更强调法治还是德治,主要取决于具体的治理模式类型。总之,关于

28、法治与德治,我们强调的是两者之间的对立统一和优势互补,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发挥作用。【知识模块】 法理学14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本题考点为考试分析第十二章第一节中的法治与民主的一般关系。一般而言,近现代意义上的法治总是与近现代资本主义民主制度紧密维合的,强调民主是法治的基础,法治是民主的保障,但是值得注意的是,从最严格意义上看,这两者之间也存在着理论上的逻辑矛盾,即法治强调除了法律之外不存在别的最高权威,也就是严格地依法办事。但是民主实际上强调了另一个最高权威:公意或者多数。这就是两者之间的矛盾。但现实中这一矛盾影响并不明显,因为通过民主可以对法治进行调整,但是这种调整又在很大程度上

29、被基本的法治要求即程序规则所限制,因而实现了民主制与法治原则的结合。【知识模块】 法理学15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本题考点为考试分析第十二章第一节中的社会主义民主与法治的关系。对于现代化中国的民主与法治建设而言,一个最基本的定位是我国的民主和法治建设还不完善,处于发展过程当中:所以才需要在建设过程当中去注意一些问题,一方面是要与我国国情紧密结合,强调从国情出发,另一面则是要防止简单的全盘西化和某些西方极端思想的乘虚而入;同时在变革发展过程中,为了确保民主法治建设的稳步进行,更应该强调的是法治的保驾护航作用,而不是任由民主的激情随意发展,由此可见 D 选项错误。上述也就是我国进行民主与

30、法治建设的一些基本考量中的逻辑关系。【知识模块】 法理学16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本题考点为考试分析第十二章第一节中法治的各项基本原则。法治与人治区别的根本标志就是以人还是以法为最高权威,法律至上就是法律是最高权威的另一种说法;权力制约原则中特别强调的是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原因在于行政权力掌握大量日常公共生活的组织指挥权能,直接对日常生活进行干预,且具有广泛性、主动性和单方面性等特点;法律作为一个事物出现和存在的意义都是为了人的生存和发展即人权,换言之,人权当然也就是法治的终极性目的价值;正当程序原则最早源于英国,而不是古代罗马,古代罗马乃至古希腊都已经开始在一定程度上强调程序的意义,

31、但是在法律上正式确立却是 1215 年英国国王约翰签署的自由大宪章,其中对正当程序原则作了初步规定,其理论根据是自然公正原则没错。【知识模块】 法理学17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本题考点为考试分析第十二章第一节中的法治国家的标志。就“组织保证”而言,一般都是关于人的组织,故而只有 C 选项。本题强调的是通过对各个标志在法治建设中的具体作用或者意义来理解法治以及如何建设法治:完备而良善的法律体系是基本的规范基础,健全高效的运行体制是权限和程序两方面来保障实施,高素质的法律职业队伍是执业者或者说组织层面的保障,全民法律意识是基础和土壤,良好的法律秩序是目标和结果。【知识模块】 法理学18

32、【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本题考点为考试分析第十二章第一节中的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前提条件。市场经济对法治建设的推动作用主要分为三个层面:对人们法律意识的培养,在需求中完善法律规范体系,从经济层面促使社会多元化从而形成法治所需要的制约力量,简单说就是观念意识、规范体系、制约力量三方面,即A、B、C 三选项。市场经济虽然是法制经济,但是并不能直接对法律职业队伍的打造起作用,D 选项错误。【知识模块】 法理学19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本题考点为考试分析第十二章第二节中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具体内容。上述四个方面的具体内容分别是从规范体系、制度安排、监督体制、组织队伍建设来进行

33、展开的,能够这样抽象地理解相关知识点才能明确清晰地掌握其本质,才可以摆脱死记硬背的低效学习方法。【知识模块】 法理学20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本题考点为考试分析第十二章第一节中法治的正当程序原则。正当程序原则在考试分析中主要提及了这么几个方面内容:两项具体内容、理论依据、历史发展、针对公权力,以及在我国被采用的必然。学习时要注意从这几个方面去全面理解。选项 D 错在否认了私权利享有时的正当程序问题,事实上,尽管很多私权利的享有不需要严格的程序,但是并没有否认私权利也存在需要按照正当程序原则来进行的情形。【知识模块】 法理学21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本题考点为考试分析第十二章

34、第一节有关我国法治建设历程的相关知识点。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是近年我国我党法治建设方面最重要的文件之一,对此必须记忆其基本内容以及重要意义。A、B、C 三选项都是决定的重要内容或意义,只有 D 选项,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形成,是吴邦国委员长在 2011 年宣布的,因此不可能是由决定才形成的。【知识模块】 法理学22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本题考点为考试分析第十二章第二节新增考点全面依法治国。在“体系”层面上来看待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应该包括法的制定、法的实施、法的监督和法治保障几个层面,其中法的实施显然不只是执法问题,还包括司法,如果结合法的实施相关内容来看,

35、还应该包括守法,B 选项理解有所缺失。【知识模块】 法理学二、多项选择题第 46-63 小题,每小题 2 分,共 36 分。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至少有两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的字母涂黑。多选、少选或错选均不得分。23 【正确答案】 A,B,C【试题解析】 本题考点为考试分析第十章第二节中的我国法律关系主体的相关规定。被剥夺政治权利处于假释期间的人仍然享有除了政治权利以外的其他法定权利,比如生育权、继承权等,因此也就可以参与相关法律关系,A 选项正确;全国人大常委会是我国的立法机关,可以作为法律主体,B 选项正确:旅居我国的无国籍人可以参与法律关系,但是按照我国法律规

36、定其所能参加的法律关系范围是有限的,C 选项正确;我国法律规定 10 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不能作为独立主体参加法律关系,D 选项错误。涉及上述选项的我国的相关规定是该考点中需要特别注意的。【知识模块】 法理学24 【正确答案】 A,B,D【试题解析】 本题考点为考试分析第十章第二节中的作为法律关系客体的物。物理意义上的物要成为法律关系的客体,必须满足一定的条件,上述四个选项各涉及其中某一条件:吗啡不能成为私人买卖法律关系的客体,但是可以成为某些特殊状态下的法律关系客体,例如医院上使用吗啡镇痛,就是医患之间合同关系的客体,A 选项正确;大气层似乎不能为人类所控制,也不具有经济价

37、值,但是对于环境法律关系而言,大气层却可能成为环境法保护法律关系的客体,B 选项正确;月球上的矿藏在今天的技术条件下是不能开采的,因而属于不能为人类所控制的物,不能成为法律关系的客体,C 选项错误;丢弃在垃圾箱里的废稿纸也许没有写字的经济价值了,但是作为废纸却可以成为废品买卖关系的客体,D 选项正确。【知识模块】 法理学25 【正确答案】 A,C【试题解析】 本题考点为考试分析第十章第三节中的法律事件和法律行为的概念。法律事件,是法律规范规定的、与当事人意志无关的,且能够引起法律关系产生、变更或消灭的客观事实。其中相对事件是由人们的行为引起的,但它的出现在该法律关系中并不以权利主体意志为转移。

38、法律行为指的是与当事人意志有关的,能够引起法律关系产生、变更或消灭的作为和不作为。行为一旦作出,也是一种事实,它与事件的不同之处在于当事人的主观因素成为引发此种事实的原因。由此,李某因翻船死亡的事实对于继承关系的产生显然不是李某主观意志的行为,属于法律事件;12 岁小学生属于限制行为能力人,购买高价电脑一般而言超出其年龄所能掌控,因此不能导致买卖法律关系的产生,不属于法律事实,也就无所谓法律事件了;张某因股市暴跌自杀虽然是其主观上有意识的行为,但是对于他与妻子婚姻关系的消灭而言,引起消灭的原因却是张某死亡的事件,而不是自杀行为,故 C选项正确,导致婚姻关系消灭的法律行为只有离婚行为;王某虽然醉

39、酒,但是其打砸物品的行为却是导致赔偿关系产生的原因,属于法律行为。综上,A 、C 选项为正确答案。【知识模块】 法理学26 【正确答案】 C,D【试题解析】 本题考点为考试分析第十章第三节中的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与消灭。法律关系的变更只要涉及主体、客体或者内容中的一项即可,A 选项错误;举证行为可能导致判决发生变化,但是诉讼法律关系的主体(诉讼参加人)、客体(待解决的纠纷)和内容( 诉讼各方的参加诉讼时的权利义务)并不会发生变化,因此不会导致诉讼法律关系的变更,B 选项错误 i 能引起财产继承关系产生的只能是被继承人死亡这一事件,而其他法律行为是不行的,C 选项正确;同一个法律行为如结婚行为,

40、可以引起夫妻关系、亲属关系、财产关系等多个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或消灭,D 选项正确。【知识模块】 法理学27 【正确答案】 A,C,D【试题解析】 本题考点为考试分析第十章第二节中的法律关系客体的概念。法律关系客体是指法律关系主体之间权利和义务所指向的对象,它与权利客体是有区别又有联系的,区别在于前者同时还是义务的客体,必须等权利义务发生联系形成法律关系才会出现,而权利客体只要存在权利即存在,而不一定要出现法律关系,A 选项说法错误;同时,这也说明了法律关系内部所包含的权利和义务共同的客体,其实也就是共同指向的对象,即法律关系,B 选项说法正确;法律关系是历史的概念是说它随着历史的发展而发展,

41、但是并不意味着它总是这样,马克思主义法学认为法是历史的,强调的是法随着历史的发展而产生,也必将随着历史的发展而走向消亡,因此法律关系客体也将因此而消亡,考试分析上的说法必须辩证地看待,C 选项说法错误;法律关系客体可以包括物、行为、精神产品和人身利益,其中至少“行为”并不是实实在在的物,精神产品也只是以物为载体的非物质财富,D 选项说法错误。【知识模块】 法理学28 【正确答案】 C,D【试题解析】 本题考点为考试分析第十一章第一节中的法律责任的概念。承担法律责任不一定是接受法律制裁,比如因为法律规定而产生的责任,实质上是一种义务的履行,而不是制裁,当然大多数法律责任都意味着制裁;法条不一定是

42、法律规范,可能是法律原则和序言中的非规则性规定,即便法条是法律规范也不一定都规定了法律责任,B 选项错误;法律责任与其他社会责任的区别在于它的最终依据是法律,因此每个法律责任一定有相应的法律规定作为其依据,C 选项正确;除了由法律规定的责任外,法律责任实际上是一种特殊的由于违法引起的应当承受的某种不利的后果,因而两者都是由于法律规定而产生的特殊的义务,并无本质区别,D 选项正确。【知识模块】 法理学29 【正确答案】 C,D【试题解析】 本题考点为考试分析第十一章中的法律责任和法律制裁之间的关系。法律责任和法律制裁肯定不是等同的,法律制裁是由特定国家机关对责任人实施的相应的惩罚性措施,是一种特

43、定的责任承担方式;同时,这也说明法律责任是法律制裁的前提,法律制裁是法律责任的结果。综上,A 、B 选项错误,C、D选项正确。【知识模块】 法理学30 【正确答案】 B,C ,D【试题解析】 本题考点为考试分析第十一章第一节中的法律责任的构成。单位和个人都可以成为法律责任的主体,A 选项正确,但是各自又都有具体的要求,需:要注意;损害结果应该具有确定性,是指损害必须是确定的现实存在的事实,而不一定是实际损害结果,比如刑法中的危险犯,只需要有危险存在即可,而不一定有损害结果,B 选项错误;因果关系是说违法行为和损害结果之间必须有因果关系,而不是施害人和受害人之间,C 选项错误;违法行为要求行为有

44、主观过错,过错包括故意和过失两种形式,不能因为日常生活中“过错”和“过失”意思相近就随意使用,D 选项错误。【知识模块】 法理学31 【正确答案】 C,D【试题解析】 本题考点为考试分析第十一章第一节中的法律责任的概念以及免责概念。考试轻微舞弊行为不是法律规定的违法行为,不需要承担法律责任,但可能受到相关纪律处分,另外需要注意的是高考中的某些严重透题泄密的行为可能构成刑事违法,并不是说考试作弊一律不需要承担法律责任;五保老人 49 年前的欠条超过了民法上的诉讼时效,属于时效免责,即不需要承担法律责任;13 岁儿童完全不负刑事责任,但不意味着不需要负其他责任如民事赔偿之类的;放火焚烧仓库后采取有

45、效灭火措施,一般而言还是要对造成的一定损失承担责任。综上,C、D 为正确答案。【知识模块】 法理学32 【正确答案】 A,B,C,D【试题解析】 本题考点为考试分析第十一章第二节中的法律制裁的概念。私企不具有国家机关性质,故其开除行为不属于法律制裁,如果赵某是国家公务员或者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则可能属于行政处分:党内纪律制裁不是国家机关的制裁,违犯党纪也不同于违反法律,故而党员违犯党纪被开除党籍不属于法律制裁;仲裁机构也是民间机构,不能进行法律制裁;李某的主动支付医药费是主动承担责任,而不是由相关国家机关强制制裁时才被动接受制裁的行为。由此可见,某一情形是否属于法律制裁,一般要看作出相关制裁

46、决定的主体和依据两方面是否同时满足国家机关和依照相关法律。综上,A、B、C、D 四选项均不属于法律制裁。【知识模块】 法理学33 【正确答案】 B,D【试题解析】 本题考点为考试分析第十一章第二节中的刑事制裁的概念。刑事制裁的目的只是打击和预防犯罪,刑事案件中补救被害人损失的是附带的民事赔偿责任,不属于刑事责任;刑事案件分为公诉案件和自诉案件,两者都可以引起刑事制裁;刑事制裁中财产刑罚没的财产都是出于打击和预防犯罪目的、维护社会公共利益目的,是须上缴国家的,补救被害人是由民事赔偿部分来解决的:刑罚是最严重的法律制裁,因为它所针对的刑事犯罪活动不但对受害人造成了损害,更重要的是还损害了社会公共利

47、益。综上,B、D 选项正确。【知识模块】 法理学34 【正确答案】 A,B,C,D【试题解析】 本题考点为考试分析第十一章第二节中的刑事责任。首先,没收财产首先肯定是一种财产责任而不是人身责任;被告是吴某而没有提到组织或者法人,故而属于个人责任:没收财产属于刑罚而不是治安处罚,因为它是比较重的处罚方式了,一般而言民事财产责任只会要求赔偿相应损失之类的,行政责任一般采取的是罚款或者没收违法所得之类的,而不会涉及财产的没收;刑事责任显然是过错责任。综上 A、B、C、D 四选项均正确。【知识模块】 法理学35 【正确答案】 B,D【试题解析】 本题考点为考试分析第十一章第二节法律制裁中的易混淆概念。

48、拘留和拘役、罚款和罚金虽然都只有一字之差,但却属于不同性质的制裁,处罚的力度也有不同。其中拘留和罚款是行政处罚,拘役和罚金是刑事制裁,可以结合刑法相关知识点进行记忆,之所以有这种区别就是因为刑事犯罪对社会的危害程度通常而言要远远大于行政违法。【知识模块】 法理学36 【正确答案】 B,D【试题解析】 本题考点为考试分析第十二章第一节中的法治的内涵。法洽的基本意义是依法办事,而不是依法治国,所谓基本意义,就是最为具体和起码的意义,依法治国的基本方式也是依法办事,A 选项错误:法治内在地强调必须是良法,严格意义上说恶法是不符合真正的法治要求的,B 选项正确;法治包含了特定的价值追求没错,但是各国之

49、间发展水平、文化传统等各方面的差异使之所追求的法律价值目标不可能完全一致,C 选项错误;法治的内涵和意义随着时代的要求可能发生变化发展,但是最终都是为了实现良好的社会秩序,D 选项正确。【知识模块】 法理学三、简答题第 64-66 小题,每小题 8 分,共 24 分。请将答案写在答题纸指定位置上。37 【正确答案】 法律关系主体参加法律关系资格上的限制,在法学上被称为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1)权利能力。权利能力是权利主体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能力,它反映了权利主体取得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资格。公民的权利能力分为一般权利能力和特殊权利能力两种。一般权利能力为所有公民所普遍享有,始于出生,终于死亡,如人身权利能力等。特殊权利能力须以一定的法律事实出现为条件才能享有,如参加选举的权利能力须以达到法定年龄为条件。法人的权利能力始于法人依法成立,终于法人被解散或撤销。法人权利能力的内容和范围与法人成立的目的直接相关,并由有关法律和法人组织的章程加以规定。(2)行为能力。行为能力是权利主体能够通过自己的行为取得权利和承担义务的能力。行为能力以权利能力为前提,自然人有权利能力并不一定有行为能力,法人的权利能力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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