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研类试卷]法律硕士综合课(法理学)模拟试卷93及答案与解析.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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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法律硕士综合课(法理学)模拟试卷 93 及答案与解析一、单项选择题第 1-45 小题,每小题 1 分,共 45 分。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字母涂黑。1 关于法律责任的分类,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A)刑事责任中不存在所谓“尤过错责任” 的问题(B)任何情况下,民事责任都不可以由当事人协商解决(C)行政责任是指因违反行政法规定或因行政法规定而应承担的法律责任(D)违宪责任是指由于有关国家机关制定的某种法律和法规、规章,或有关国家机关、社会组织或公民从事了与宪法规定相抵触的活动而产生的法律责任2 下列关于法律责任的说法,正确的是( )。(A

2、)某烟酒批发商暴力抗拒工商局执法人员检查,并将执法人员打成重伤,除承担行政责任外,还将承担刑事责任(B)甲乙双方签订了一个买史合同,按照合同规定,甲应在合同签订后 5 日内将6000 斤优质大米交付给乙方;在履行期内,乙享有民事权利,而甲承担民事义务(C)民事责任属于法定责任,因此不允许当事人协商免除(D)宪法是同家根本人法,其他所有基本法律都据此制定,所以,触犯了刑法或者违反了民法中强制性规定的行为都是违宪行为,要承担违宪责任3 下列关于法律责任的表述,能成立的是( )。(A)刑事责任是犯罪人对被害人所负的一种法律责任(B)民事责任的功能是救济当事人的权利。不具有惩罚的功能(C)行政责任是指

3、行政机关违反行政法规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D)在我国,承担违宪责任的主体主要是国家机关4 关于法律责任的构成要件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A)法律责任主体,是指违法主体或者是承担法律责任的主体,且法律责任必须具有法定责任能力(B)违法行为是法律责任产生的前提(C)损害应当具有确定性,即损害结果必须是一个确定的现实存在的事实(D)法律归责原则上要求证明违法或侵权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5 下列哪项不是归责的原则( )。(A)责任法定原则(B)因果关系原则(C)合法行政原则(D)责任自负原则6 下列关于责任法定原则的说法不正确的是( )。(A)作为一种否定性法律后果,它应当由法律规范预先规定(

4、B)国家的任何归责主体都无权向一个责任主体追究法律明文规定以外的责任(C)要排除对行为人的溯及既往(D)任何责任主体都有权拒绝承担法律明文规定以外的责任7 下列关于因果关系原则的说法错误的是( )。(A)在认定行为人违法责任之前,应当首先确认行为与危害或损害结果之间的因果联系(B)在认定行为人违法责任之前,应当区分这种因果联系是必然的还是偶然的(C)在认定行为人违法责任之前,应当首先确认意志、思想等主观方面因素与外部行为之间的因果联系(D)要保证责任人受到法律追究,也要保证无责任者不受法律追究8 关于免责说法不正确的是( )。(A)免责即不实际承担法律责任(B) “免责” 同“ 无责任”或“不

5、负责任”不同(C)免责意味着行为的正当化(D)不应把未达到法定责任年龄、精神失常、正当防卫、紧急避险等不负法律责任的条件当作免除责任的条件9 “违法者在其违法行为发生一定期限后不再承担强制性法律责任,即如果某一期限已经过去,则不能再对责任主体提起诉讼”指的是( )。(A)时效免责(B)不诉免责(C)有效补救免责(D)自助免责10 “对于那些实施违法行为,造成一定损害,但在国家机关归责之前采取及时补救措施的人,免除其部分或全部责任”指的是( ) 。(A)时效免责(B)不诉免责(C)有效补救免责(D)自助免责二、多项选择题第 46-63 小题,每小题 2 分,共 36 分。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

6、,至少有两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的字母涂黑。多选、少选或错选均不得分。11 关于法律部门划分标准的说法正确的是( )。(A)法律调整的对象是划分法律部门的首要标准(B)法律调整的方法是划分法律部门的补充标准(C)仅依据调整对象这一标准就能解决所有法律部门的划分问题(D)法律调整的对象与法律调整的方法之间没有任何关系12 我国法律部门的划分原则有( )。(A)客观原则(B)目的原则(C)平衡原则(D)发展原则(E)主次原则13 关于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最大特色是其根源于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实际国情(B)我国社会主义法律

7、体系的本质是以经济建设为中心,解放和发展生产力(C)在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居于核心和统帅地位的是中国共产党的领导(D)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是开发和发展的,这对处于社会转型时期的我国尤为重要14 下列哪些法律属于宪法部门( )。(A)关于同家基本政治制度的法律(B)关于人民基本权利义务的法律(C)特别行政区基本法(D)民族区域自治法15 下列属于行政法部门的是( )。(A)体育法(B)献血法(C)食品安全法(D)铁路法16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于 1996 年 3 月 17 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1996 年 3 月 17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 63 号公布,自 19

8、96年 10 月 1 日起施行。下列关于该法律的表述,不能够成立的是( )。(A)从法的分类角度看,该法律属于根本法(B)从法的渊源角度看,该法律属于行政法规(C)从法的部门角度看,该法律属于行政法部门(D)从法的效力角度看,该法律属于附条件生效的法律17 下列属于立法的特点的是( )。(A)国家机关的一项专有活动(B)立法权由国家机关专有(C)专门机关按照法定的程序进行(D)立法者必须依程序而活动18 根据享有立法权的主体和形式的不同,立法权可以划分为( )。(A)国家立法权(B)地方立法权(C)行政立法权(D)授权立法权19 关于广义和狭义上的立法的说法正确的有( )。(A)广义上的立法是

9、指一切有权的国家机关依法制定各种规范性法律文件的活动(B)广义上的立法概念与法律制定的含义是不相同的(C)狭义上的立法仅指享有国家立法权的国家机关的立法活动(D)狭义上的立法包括国务院和有权的地方行政机关制定行政法规20 下列选择中,属于法律制定的合法性原则的是( )。(A)立法机关在创制法律的过程中,必须以宪法为依据,符合宪法的理念和要求(B)所有法律的制定过程都要依照法定程序进行(C)立法机关所创设的法律应内部和谐统一(D)应合理地吸收、借鉴历史的和外国的经验三、简答题第 64-66 小题,每小题 8 分,共 24 分。请将答案写在答题纸指定位置上。21 简述对法的实施进行评价的标准。22

10、 简述影响法律实现的因素。23 简述执法的特点。24 简述依法行政原则。25 简述讲求效率原则。四、分析题第 67-69 小题,每小题 10 分,共 30 分。要求结合所学知识分析材料回答问题。请将答案写在答题纸指定位置上。26 材料:大学生小梅参加了一次普法宣传,当有群众问他什么是立法时,小梅解说:“在我国,立法就是国家机关根据各自的需要创制新的法律文件的活动。”请结合法理学关于法的制定的知识和原理,对小梅的上述解释进行分析。27 材料: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根据法律规则的逻辑结构的理论知识分析上述材料。28 材料:马克思指出:“ 立

11、法者应该把自己看做科学家,他不是在制造法律,不是在发明法律,而仅仅是在表述法律,他把精神关系内在规律表现在有意识的现行法律之中。”试结合材料,分析立法的科学性原则。五、论述题第 70 小题,本题 15 分。请将答案写在答题纸指定位置上。29 论述法学的发展历史。30 试论马克思主义法学关于法的本质的学说。法律硕士综合课(法理学)模拟试卷 93 答案与解析一、单项选择题第 1-45 小题,每小题 1 分,共 45 分。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字母涂黑。1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在法律允许的情况下,民事责任可以由当事人协商解决。【知识模块

12、】 法理学2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民事责任是指由于违反民事法律、违约或者由于民法规定所应承担的一种法律责任。B 中合同在履行期内,还不存在违约行为,甲不用承担民事责任。民事责任主要是一方当事人对另一方的责任,在法律允许的条件下,多数民事责任可以由当事人协商解决。违宪责任是指由于有关国家机关制定的某种法律和法规、规章,或者有关国家机关、社会组织或公民从事的与宪法规定相抵触的活动而产生的法律责任。虽然广而言之,所有违法行为都是违宪行为,但是,构成违宪责任的违宪行为与一般违法行为还是有所区别的。因为宪法规范不仅为普通法律提供了立法依据,而且它还有自己特定的调整对象,即国家机关之间的相互关系

13、以及它们与广大公民之间的相互关系。【知识模块】 法理学3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违反刑法所应承担的一种公法意义上的责任,其承担的对象也不是个人而是国家;民事责任也带有惩罚功能;行政责任的违反者可能是行政机关违法行政,也可能是行政相对人不遵守行政法规行事而导致。【知识模块】 法理学4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违法行为与法律责任的关系存在两种情况:一般情况是违法行为是法律责任产生的前提,没有违法行为就没有法律责任;特殊情况是法律责任的承担不以违法的构成为条件,而是以法律规定为构成条件。【知识模块】 法理学5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归责原则包括责任法定原则、因果关系原则、责任与

14、处罚相称原则、责任自负原则。【知识模块】 法理学6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在一般情况下要排除对行为人有害的溯及既往。【知识模块】 法理学7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D 为责任自负原则的内容。【知识模块】 法理学8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免责也不意味着行为的正当化: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并不意味着特定的违法行为是合理的、法律允许的或法律不管不问的,更不意味着这些被免责的行为是法律赞成或支持的。【知识模块】 法理学9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时效免责:违法者在其违法行为发生一定期限后不再承担强制性法律责任,即如果某一期限已经过去,则不能再对责任主体提起诉讼。【知识模块】 法

15、理学10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有效补救免责是对于那些实施违法行为,造成一定损害,但在国家机关归责之前采取及时补救措施的人,免除其部分或全部责任。【知识模块】 法理学二、多项选择题第 46-63 小题,每小题 2 分,共 36 分。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至少有两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的字母涂黑。多选、少选或错选均不得分。11 【正确答案】 A,B【试题解析】 仅依据调整对象这一标准不能解决所有法律部门的划分问题,有的法律部门无法从社会关系的性质来说明。与法律调整的对象相比,法律调整的方法是辅助的、从属的标准。【知识模块】 法理学12 【正确答案】 A,B,C,

16、D,E【试题解析】 我国法律部门的划分原则有五个。【知识模块】 法理学13 【正确答案】 B,C【试题解析】 关于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本质,其实是法的本质在法律体系问题上的再现,所以应当从阶级的角度去理解,所以法律体系的本质也是统治阶级意志即人民共同意志的反映并维护保障这一利益;在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居于核心和统帅地位的是宪法。【知识模块】 法理学14 【正确答案】 A,B,C,D【试题解析】 宪法及其相关法部门主要包括宪法及其修正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国务院组织法、人民法院组织法、人民检察院

17、组织法、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民族区域自治法、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和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立法法、缔结条约程序法、领海及毗连区法、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法、反分裂国家法、国旗法、国徽法、集会游行示威法、宗教事务条例等。【知识模块】 法理学15 【正确答案】 A,B,C【试题解析】 铁路法属于经济法部门。【知识模块】 法理学16 【正确答案】 A,B,D【试题解析】 行政处罚法属一般行政法,故属行政法部门无疑,但其既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则显然属于“法律”这一法律渊源,并不属于行政法规。从法的效力角度看,不属于附条件生效的法律,属于由该法律规定具体生效时间。【知识模块】 法理学17

18、 【正确答案】 A,C,D【试题解析】 法律制定的特征:法律制定是国家的一项专有活动。 法律制定的主体是特定的国家机关。只能由特定享有立法权国家机关专有。法律制定是专门机关按照法定的程序进行的活动。法律的制定是一种严格依照法定程序进行的活动。【知识模块】 法理学18 【正确答案】 A,B,C,D【试题解析】 根据享有立法权的主体和形式的不同,立法权可以划分为国家立法权、地方立法权、行政立法权、授权立法权等。【知识模块】 法理学19 【正确答案】 A,B,C【试题解析】 广义上的立法概念与法律制定的含义是相同的,泛指一切有权的国家机关依法制定各种规范性法律文件的活动,它既包括国家最高权力机关及其

19、常设机关制定宪法和法律的活动,也包括有权的地方权力机关制定其他规范性法律文件的活动,还包括国务院和有权的地方行政机关制定行政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法律文件的活动。狭义上的立法是国家立法权意义上的概念,仅指享有国家立法权的国家机关的立法活动,即国家的最高权力机关及其常设机关依法制定、修改和废止宪法和法律的活动。【知识模块】 法理学20 【正确答案】 A,B,C【试题解析】 应合理地吸收、借鉴历史的和外国的经验是科学性原则的内容。【知识模块】 法理学三、简答题第 64-66 小题,每小题 8 分,共 24 分。请将答案写在答题纸指定位置上。21 【正确答案】 (1)人们按照法律规定的行为模式行为的程度,

20、是否能够按照授权性规范行使权利,按照义务性规范履行义务,是否能够根据法律设定的法律后果追究违法者的法律责任。(2)刑事案件的发案率、案件种类、破案率及犯罪分子的制裁情况。(3)各类合同的履约率与违约率,各种民事或经济纠纷的发案率及结案率,行政诉讼的立案数及其审结情况。(4)普通公民和国家公职人员对法律的了解程度,他们的法律意识及法治观念的提高或提高的程度。(5)与其他国家或地区的法律实施情况进行的对比。(6)社会大众对社会生活中安全、秩序、自由、公正、公共福利等法的价值的切身感受。(7)法律的社会功能和社会目的是否有效实现及其程度。(8)有关法律活动的成本与收益的比率。【知识模块】 法理学22

21、 【正确答案】 (1)国家的阶级本质。(2)规范性法律文件反映统治阶级意志的程度。(3)现行法律与经济发展要求和社会生活相适应的程度。(4)国家机关活动贯彻法治原则的程度。(5)社会成员总体法律意识、法律文化水平。【知识模块】 法理学23 【正确答案】 (1)执法的主体是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公职人员,以及法律授权委托的组织及人员。(2)执法具有内容的广泛性。(3)执法具有单方面性。(4)执法具有主动性。(5)执法具有较大的灵活性。【知识模块】 法理学24 【正确答案】 依法行政原则是社会主义法治原则在执法领域的具体体现,是国家行政机关执法的最高准则,是现代法治国家行政活动的一条最基本的原则。依法行

22、政是指行政机关必须根据法定权限、法定程序和法治精神进行管理,越权无效。具体来说:执法的主体合法。 执法的内容合法。 执法的程序必须合法,要严格按照法定的步骤、顺序以及时限进行执法,不得任意改变、省略和超越。【知识模块】 法理学25 【正确答案】 这是指行政机关应当在依法行政的前提下,讲究效率,主动有效地行使其权能,以取得最大的行政执法效益。坚持这一原则就是要求国家行政机关在对社会实行组织和管理的过程中,在依法行政的前提下,必须最大限度地发挥其效能,以最小的投入取得最大的行政效率和效益。【知识模块】 法理学四、分析题第 67-69 小题,每小题 10 分,共 30 分。要求结合所学知识分析材料回

23、答问题。请将答案写在答题纸指定位置上。26 【正确答案】 法律制定即法的创制或立法,是指有一定立法权的国家机关或经授权的国家机关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制定、修改、补充和废止法律和其他规范性法律文件及认可法律的专门性活动,是将一定阶级的意志上升为国家意志的活动。立法有广义、狭义两种理解:广义上的立法概念与法律制定的含义是相同的,泛指一切有权的国家机关依法制定各种规范性法律文件的活动,它既包括国家最高权力机关及其常设机关制定宪法和法律的活动,也包括有权的地方权力机关制定其他规范性法律文件的活动,还包括国务院和有权的地方行政机关制定行政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法律文件的活动。狭义上的立法是国家立法权意义上的概

24、念,仅指享有国家立法权的国家机关的立法活动,即国家的最高权力机关及其常设机关依法制定、修改和废止宪法和法律的活动。【知识模块】 法理学27 【正确答案】 理论知识:所谓假定条件,指法律规则中有关适用该规则的条件和情况的部分,即法律规则在什么时间、空间、对什么人适用以及在什么情境下法律规则对人的行为有约束力的问题。它包含两个方面:法律规则的适用条件。其内容有关法律规则在什么时间生效,在什么地域生效以及对什么人生效等。行为主体的行为条件。所谓行为模式,指法律规则中规定人们如何具体行为之方式或模型的部分。它是从人们大量的实际行为中概括出来的法律行为要求。根据行为要求的内容和性质不同,法律规则中的行为

25、模式分为二三种:可为模式。指在什么假定条件下,人们“ 可以如何行为 ”的模式。应为模式。指在什么假定条件下,人们“应当或必须如何行为” 的模式。勿为模式。指在什么假定条件下,人们“禁止或不得如何行为 ”的模式。所谓法律后果,指法律规则中规定人们在作出符合或不符合行为模式的要求时应承担相应的结果的部分,是法律规则对人们具有法律意义的行为的态度。根据人们对行为模式所作出的实际行为的不同,法律后果义分为两种:合法后果,又称肯定式的法律后果,是法律规则中规定人们按照行为模式的要求行为而在法律上予以肯定的后果,它表现为法律规则对人们行为的保护、许可或奖励。违法后果,义称否定式的法律后果,是法律规则中规定

26、人们不按照行为模式的要求行为而在法律上予以否定的后果,它表现为法律规则对人们行为的制裁、不予保护、撤销、停止,或要求恢复、补偿等。分析:假定条件:何时(刑法有效期间)、何地(中国范围内)、何人(故意杀人的人)其中何时、何地省略。行为模式:不得故意杀人,勿为模式,可省略。法律后果:刑罚。【知识模块】 法理学28 【正确答案】 立法必须尊重客观实际,根据社会经济、政治和文化发展的客观需要,正确反映客观规律的要求。立法者最根本的是要研究规律、认识规律、尊重规律,并且善于利用规律,而不能把主观愿望和想象作为立法的根据。这里所讲的“实际”,不是简单地指现实存在,而是既包括现实实际,也包括历史实际以及对事

27、物发展未来的科学预测。制定法律,就必须从客观事物的发展中,把握住带有实质性的、普遍性的、全局性的问题,从事物的矛盾运动中寻找事物发展的客观规律,从而创制出既反映现实,又具有指导现实发展、促进社会变革的法律。【知识模块】 法理学五、论述题第 70 小题,本题 15 分。请将答案写在答题纸指定位置上。29 【正确答案】 (1)中国法学的发展:中国法学在春秋战国时期就有相当的发展,出现了“百家争鸣” 的局面。其中主要有强调法律及其强制作用、主张以法治国的法家学说和强调道德感化作用、主张“德主刑辅”的儒家学说。西汉中后期。汉武帝采纳董仲舒的“ 罢黜百家、独尊儒术”的思想后,儒家的法律思想一直占统治地位

28、,法学便成为儒家经学的婢女,被称为“律学”。但也吸收了法家思想中某些合理的成分,实行所谓“儒法交融”“内儒外法”。鸦片战争后“ 西学东渐” ,在法学领域中一方面仍保留着封建的法律思想,另一方面也传入了西方资产阶级的法律思想。(2)西方法学的发展:西方法学最早源于古希腊,到古罗马共和同时期,法学已发展成为一门独立的学科。中世纪的西欧基督教神学在思想领域占统治地位。法学成为神学的一个分支。在12 世纪至 16 世纪出现了以研究和恢复罗马法为核心的注释法学派。17 世纪至 18世纪资产阶级革命时期,代表新兴的资产阶级政治、经济要求的思想家们提出了许多重要的法律思想、理论和学说,占统治地位的是古典自然

29、法学派。到了 19 世纪至 20 世纪,为适应由自由资本主义发展到垄断资本主义的需要。出现了许多资产阶级法学流派,其中主要有历史法学派、分析实证主义法学派、社会法学派和新自然法学派等。【知识模块】 法理学30 【正确答案】 (1)从主观上认识,法律具有阶级性,是国家意志和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法律是统治阶级或取得胜利并掌握国家政权的阶级的意志的表现。统治阶级利用掌握国家政权这一政治优势,有必要、也有可能将本阶级的意志上升为国家意志,然后体现为国家的法律。然而,法所体现的统治阶级意志具有整体性。这主要是指法所体现的统治阶级意志不是统治阶级内部的各党派、集团及每个成员的个别意志,也不是这些个别意志的

30、简单相加,而是统治阶级通过“国家意志” 的形式表现出来的整体意志、共同意志或根本意志。但就个别意志而言,不仅对立阶级之间的意志是矛盾的,而且即使在统治阶级内部,其各成员、党派、集团之间的意志也可能存在冲突和摩擦。在某些情况下,个别意志甚至与统治阶级的整体意志相抵触,危及整个统治阶级的根本利益,此时,统治阶级就会通过惩罚的手段,迫使与整体意志冲突的个别意志服从统治阶级的整体意志。马克思主义法学强调,法体现统治阶级意志,要经历一个复杂的过程。它取决于统治阶级同被统治阶级的阶级斗争状况,也取决于统治阶级内部各阶层、集团或个人的矛盾和斗争。在一定情况下,法的内容规定不仅反映统治阶级的意志,而且同时反映

31、被统治阶级以及统治阶级的同盟阶级的某些要求和愿望。(2)从客观上认识,法具有物质制约性。法的内容是由一定的社会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的。马克思主义法学同时指明不仅统治阶级意志的内容,而且包括法本身,都是由统治阶级所处的一定社会的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的。这里所谓的“社会物质生活条件”主要是指人类社会所包括的地理环境、人口、物质资料的生产方式诸方面,其中主要指统治阶级赖以建立其政治统治的经济基础。法决定于一定的经济关系(经济基础) ,法的产生、变更与消灭都取决于一定的经济基础的产生、变更和消灭。这也意味着。法不是统治阶级任意和专横的表现,它不应当违背客观历史条件、违背客观规律。否则,它就没有生命力,终将被修改、废除或取消,从而失去法律效力。【知识模块】 法理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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