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研类试卷]法律硕士(专业基础课)模拟试卷106及答案与解析.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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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法律硕士(专业基础课)模拟试卷 106 及答案与解析单项选择题第 1-20 小题,每小题 1 分,共 20 分。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的字母涂黑。1 陈某抢劫出租车司机甲,用匕首刺甲一刀,强行抢走财物后下车逃跑。甲发动汽车追赶,在陈某往前跑了约 40 米处将其撞成重伤并夺回财物。关于甲的行为性质,下列选项正确的是(A)法令行为 (B)紧急避险(C)正当防卫 (D)自救行为2 下列犯罪行为中,不属于不作为犯的有(A)警察在值勤时见人行凶杀人,不予制止(B)有赡养能力的子女对父母不尽赡养义务,造成严重后果(C)某成年人带邻家小孩去游泳,在孩子溺

2、水时不予抢救,致使孩子被淹死(D)过路人见交通事故的被害人躺在血泊中而不抢救3 一日,甲翻窗进入乙家欲窃取贵重财物,但进入屋内后:未发现任何有价值的财物,正欲返回,突然瞅见了正在卧室熟睡的乙不足 1 个月的儿子,于是将乙的儿子抱走。第二天,甲以交换儿子为条件,打电话给乙让其筹集 10 万元赎回其子。甲的行为构成(A)盗窃罪 (B)敲诈勒索罪(C)绑架罪 (D)盗窃罪(未遂) 与绑架罪4 下列行为不构成信用卡诈骗罪的是(A)甲使用已经作废的信用卡购物 (B)甲在使用信用卡时大肆恶意透支(C)甲使用假身份证骗领大量信用卡 (D)甲拾得乙的信用卡并以乙的名义使用5 甲勾结某国有银行营业所的业务员丙、

3、丁二人,在丙、丁值班时由甲前去营业所假装抢劫,共同分赃。某日,在只有丙、丁值班时,甲冲进营业厅,用仿真手枪指向丙、丁。丙、丁假装害怕,将预先准备好的 100 万元巨款放入甲的提包中,甲携巨款逃走。之后,甲、丙、丁三人平分赃款。甲、丙、丁的行为构成(A)抢劫罪 (B)贪污罪 (C)诈骗罪 (D)盗窃罪6 甲要求好友乙与其于次日下午 5 时共同抢劫银行运钞车,乙碍于情面答应。但事发时乙并未前往,而是由甲独自完成。甲劫得财物后,为防押运人员报警开枪射杀押运人。甲劫得现金:100 万元。事后甲与乙共分赃物。对甲、乙二人的行为应认定为(A)甲与乙成立抢劫罪的共犯,甲单独构成故意杀人罪(B)甲构成抢劫罪,

4、乙不构成犯罪(C)甲与乙成立抢劫罪的共犯,甲属于抢劫罪的既遂犯,乙属于抢劫罪的预备犯(D)甲与乙成立抢劫罪的共犯,且均为抢劫罪既遂,甲就故意杀人行为应加重处罚7 应当认定为诈骗罪的是(A)甲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撞骗,骗取数额较大的财物(B)乙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伪造的信用卡,骗取数额较大的财物(C)丙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假报出口的欺骗手段,骗取数额铰大的国家出口退税款(D)丁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伪造赝品冒充珍贵文物出售,骗取他人数额较大的财物8 我国现行刑法规定,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犯罪分子,同时被判处罚金,其财产不足以全部支付的,应当(A)先缴纳罚金(B)先承担对被害人的

5、民事赔偿责任(C)同时兼顾缴纳罚金与对被害人的民事赔偿(D)申请酌情减少或免除罚金9 某县甲开办的个体小煤窑只开了采煤通道即开始采煤,主管部门检查后发现该煤窑只有送风口,没有排风口,即书面通知其停业整顿,甲拖延不改继续采矿,终于因瓦斯浓度太高,发生爆炸,致 9 名矿工死亡。甲的行为构成(A)重大责任事故罪 (B)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C)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 (D)过失爆炸罪10 甲、乙夜间去建筑工地偷木材。到工地后,发现在一间房子里有一名老工人在值班,于是甲上前把值班室的房门锁住。甲、乙在搬木材时,因声音较大,引起老工人警觉。由于值班室门被锁,老工人无法出门。甲、乙搬完木材后即离开工地。甲、乙的

6、行为构成(A)盗窃罪 (B)抢夺罪(C)抢劫罪 (D)非法拘禁罪和抢夺罪11 甲将乙头部打伤致乙昏倒在地,路过此地的丙见乙昏迷,趁机将乙的提包拿走,内有人民币 3 000 元和手机一部。甲与丙的行为(A)属于事先有通谋的共同犯罪 (B)属于事先无通谋的共同犯罪(C)属于任意共同犯罪 (D)分别构成不同的犯罪12 下列行为中,应以故意杀人罪定罪的是(A)甲在与钱某争吵中,突然抽出随身携带的匕首向钱某刺一刀后扬长而去,致其重伤(B)乙在非法拘禁孙某过程中,使用暴力致孙某死亡(C)丙在绑架乙、向乙家属勒索财物过程中,杀害乙(D)丁对公共建筑物放火,大火烧毁该建筑物,并且烧死二人13 下列犯罪中,不可

7、以由单位构成的是(A)逃税罪 (B)贷款诈骗罪(C)污染环境罪 (D)合同诈骗罪14 下列情形中,依照我国刑法规定,应当从重处罚的是(A)民警甲捏造犯罪事实诬告陷害他人(B)工人乙指使其 10 岁的侄子盗窃他人 5 000 元(C)副县长丙利用职权打击报复吴某(D)银行工作人员丁利用职务便利换取假币15 下列行为中不成立非法经营罪的是(A)未经许可,出售化妆品(B)非法经营保险业务(C)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D)买卖进出口许可证16 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期满,减为 25 年有期徒刑的条件是(A)确有认罪表现 (B)确有重大悔改表现(C)确有立功表现 (D)确有重大立功表现17 甲为了杀害乙,与

8、丙相约,并连续两天跟踪乙,观察其生活规律。甲的行为属于(A)犯意表示 (B)犯罪预备(C)已着手实行犯罪 (D)非犯罪行为18 女青年甲明知自己的男友乙杀了人,而帮助乙将杀人的匕首藏至自家的衣柜内并帮乙洗干净血衣。甲的行为(A)不构成犯罪 (B)构成窝藏罪(C)构成包庇罪 (D)构成杀人罪的共犯19 以下关于主刑规定的理解,正确的是(A)判决执行前先行羁押 1 日折抵刑期 2 日的刑种包括管制、拘役(B)有期徒刑和死刑缓期执行的期间都是从判决执行之日起算(C)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期间因故意犯罪需执行死刑的,一律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D)管制和拘役的执行机关一律为公安机关20 按照刑法的规定,不受追诉

9、期限限制的是(A)犯罪分子还有其他违法行为(B)犯罪分子又犯新罪(C)犯罪分子逃避侦查或者审判(D)犯罪分子阻止被害人向公检法机关提出控告21 下列选项中,属于事实行为的是(A)无因管理 (B)不当得利 (C)时效的经过 (D)履行合同22 下列权利中,不适用诉讼时效的是(A)甲因乙对其隐私权的侵犯而享有的损害赔偿请求权(B)甲家因邻居乙家的树木根枝延伸到甲家而享有的排除妨害请求权(C)甲因无因管理而享有的对乙的必要费用请求权(D)甲因乙违反合同约定而享有的要求乙双倍返还定金请求权23 下列选项中,既可以为诺成法律行为,又可以为实践法律行为的是(A)委托合同 (B)赠与合同 (C)保管合同 (

10、D)借款合同24 甲市公民赵某,将其户口从甲市迁出,想落在乙市。在乙市正式落户前,赵某前往苏州打工。赵某在苏州打工 10 个月,因出现事故受伤,被送往上海某医院治疗达 1 年零 8 个月。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赵某住所地应为(A)甲市 (B)乙市 (C)苏州市 (D)上海市25 根据合同法的有关规定,下列关于违约责任的表述,正确的是(A)合同法在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上以实行赔偿损失为主、继续履行为辅的原则(B)违约责任的归责原则一般采取无过错责任原则,但对于保管物的损害赔偿责任采取推定过错责任原则(C)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D)对于违反金钱债务和非金钱债

11、务的,都应当坚持继续履行的责任承担方式26 根据物权法的规定,下列权利中,应当办理登记方能成立的是(A)国家所有权 (B)抵押权(C)宅基地使用权 (D)建设用地使用权27 根据物权法的规定,对于占有改定交付方式的,物权变动的生效时间为(A)物权变动法律行为生效时 (B)物权变动合意成立时(C)物权变动约定生效时 (D)物权变动办理登记时28 根据专利法规定,必须有有关单位或个人提出申请方可实施强制许可的是(A)以公共利益为目的的强制许可(B)交叉强制许可(C)消除垄断行为的强制许可(D)以公共健康为目的的出口药品专利的强制许可29 一日,甲发现一头走失的牛,便将其关在自家牛栏中,等待失主认领

12、。当晚,天降暴雪压塌了牛栏,导致该牛死亡。第二天,甲请人将牛屠宰,花去屠宰费 50元,牛皮和牛肉共卖得价款 500 元。该牛价值为 1 000 元。后失主乙得知此事。则(A)甲、乙之间形成无因管理之债法律关系,乙应支付甲屠宰费 50 元(B)甲、乙之间形成不当得利之债法律关系,甲应返还 450 元给乙(C)甲、乙之间形成不当得利之债法律关系,甲应返还 1000 元给乙(D)甲、乙之间形成遗失物返还法律关系,甲应返还 500 元给乙30 下列选项中,属于人的担保方式的是(A)定金 (B)抵押 (C)保证 (D)质押31 甲将电脑寄存于朋友乙处,希望乙能够寻找一个好的时机将该电脑出卖。该合同的性质

13、属于(A)委托合同 (B)行纪合同 (C)保管合同 (D)居间合同32 甲、乙签订买卖合同,甲向乙支付全部价款,约定乙应于 2006 年 12 月 1 日前交货。11 月 20 日,甲得知乙近期将出国,并已将全部库存货物及其他财产卖给他人。于是,甲要求乙承担违约责任,乙拒绝。根据上述情形,下列表述正确的是(A)未到交付期限,甲无权要求乙承担违约责任(B)甲有权要求乙承担违约责任(C)甲有权行使撤销权 (D)甲只能在 12 月 1 日后要求乙承担违约责任33 根据合同法的有关规定,下列合同属于无效合同的是(A)因欺诈损害国家利益而订立的合同(B)因显失公平而订立的合同(C)因重大误解而订立的合同

14、(D)因受胁迫损害相对人利益而订立的合同34 某市展览馆为了配合计划生育工作,宣传优生优育的科学知识,遂与某主管计划生育的部门联合主办了“优生优育展” ,将 5 年前一女患者刘某的照片展出,导致刘某与丈夫离婚。则下列表述正确的是(A)展览馆和计划生育部门构成共同侵权,其中,计划生育部门负主要责任(B)展览馆和计划生育部门侵犯了刘某的隐私权(C)展览馆和计划生育部门侵犯了刘某的配偶权(D)展览馆和计划生育部门侵犯了刘某的贞操权35 甲完成一本学术专著,现有以下人员主张自己也是该书的作者。根据著作权法的规定,享有对该专著著作权的人员是(A)乙,其为该专著的问世筹措了经费(B)丙,其为该专著撰写了前

15、言和后记(C)丁,其曾经撰写了该专著的后三章(D)戊,其为该专著提出了修改意见36 根据专利法的有关规定,申请人的专利权自( )生效。(A)登记之日起 (B)申请人提出申请之日起(C)公告之日起 (D)进入实质审查之日起37 根据商标法的有关规定,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保护自( )之日起计算。(A)核准注册 (B)审核批准 (C)核准登记 (D)核定使用38 根据婚姻法的有关规定,下列表述正确的是(A)债权人知道夫妻约定财产为各自所有的,夫妻一方可以自己的财产清偿债务(B)女方在怀孕期间,男方绝对不能提出离婚(C)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不得转化为夫妻共有财产(D)患有医学上不应当结婚疾病的,不得结婚39

16、 根据继承法的有关规定,如果受遗赠人在被继承人之前死亡的,则(A)受遗赠人接受遗赠的权利转由他的继承人继承(B)受遗赠人丧失受遗赠权(C)受遗赠人接受遗赠的权利转由他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D)受遗赠人的继承人可以主张受遗赠权40 甲雇用泥瓦匠乙为其修缮房屋,乙在墙上贴砖时,由于没有抓稳砖头,砖头脱落导致乙被砖头砸伤。则对于乙的人身伤害(A)由乙承担责任,甲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B)甲违反承揽合同的约定,因而应当承担未尽保护义务的违约责任(C)乙无过错,应当由甲承担乙被砖头砸伤的损害责任(D)甲无过错,因而不承担乙被砖头砸伤的损害责任多项选择题第 21-25 小题,每小题 2 分,共 10 分。

17、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至少有两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的字母涂黑。多选、少选或错选均不得分。41 刑法第 92 条对“ 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 ”的解释、第 94 条对“司法工作人员”的解释,属于(A)司法解释 (B)学理解释 (C)文理解释 (D)立法解释42 甲教唆某仓库保管员乙为其提供一些仓库货物信息,后潜人仓库,盗得大批财物,销赃后分了一部分赃款给乙。甲、乙的行为性质是(A)甲的行为构成盗窃罪,乙的行为构成贪污罪(B)两人的行为构成盗窃共同犯罪(C)甲是盗窃罪主犯,乙是盗窃罪从犯(D)两人的行为构成贪污共同犯罪 43 我国刑法规定:不得适用死刑的对象是(A)犯罪的时

18、候不满 18 周岁的人(B)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C)犯罪的时候已满 75 周岁的人,但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D)审判的时候已满 75 周岁的人,但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44 根据现行刑法和司法解释的规定,下列情形中应按数罪并罚处理的是(A)挪用公款进行非法活动构成其他犯罪的(B)犯雇用童工从事危重劳动罪又构成其他犯罪的(C)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又实施杀人、爆炸犯罪的(D)刑讯逼供将被害人殴打致死的45 甲、乙二人瓜地中的瓜经常被偷,于是二人决定晚上埋伏,欲抓到小偷揍一顿。当晚,同村人丙前来偷瓜,甲、乙二人上前殴打丙,丙亦与二人对打,一时三人扭做一团。其问,甲掏出偷偷带在身上的匕首

19、,对丙胸部猛刺数刀,致其心脏破裂,当即死亡。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甲构成故意杀人罪,乙构成故意伤害罪(B)甲、乙构成故意杀人罪的共犯(C)乙不构成故:卷杀人罪,甲、乙构成故意伤害罪的共犯(D)甲构成故意杀人罪,甲、乙二人仪在故意伤害的限度内成立共犯46 甲遇台风下落不明满 3 年,不知生死。根据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下列表述错误的有(A)甲的配偶乙既可以向法院申请宣告甲失踪,也可以向法院申请宣告甲死亡(B)甲的配偶乙向法院申请宣告甲死亡后,就可以再婚(C)甲的配偶乙向法院提出宣告甲失踪的申请,就不能再行提出宣告甲死亡的申请(D)甲的配偶乙:不能未经申请宣告失踪就直接向法院提出宣告甲死亡的申请47

20、 根据物权法的规定,下列选项属于地役权纠纷的有(A)甲与乙约定,甲为了眺望远处海景,乙不得兴建四层以上高层住宅,为此,甲一次性支付补偿费 20 万元,后乙兴建了高楼导致纠纷(B)丙为了使用丁的土地排水而兴建排水渠,约定南丙向丁一次性支付费用 30万元,但丙没有向丁支付费用而修建了排水渠,导致纠纷(C)戊集体组织:勾了灌溉农田将流经本集体组织土地的河流改道,造成河流下游相邻的己集体组织无法用水,导致纠纷(D)庚为了睡眠安稳便与邻居辛约定,辛晚上不得在深夜玩游戏,为此庚支付求安费 5 万元,后辛仍然在深夜玩游戏,喧嚣声搞得庚彻夜难眠,引起纠纷48 下列属于民事权利公力救济方式的是(A)民间调解 (

21、B)依法向侵权行为人提出请求(C)提起诉讼 (D)依法要求当事人承担违约责任49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下列选项中属于效力待定合同的有(A)被甲公司辞退的销售员仍以甲公司名义用持有的甲公司合同专用章与乙公司签订买卖合同(B)公民甲将代为看管的他人房产出售并与买受人签订买卖合同(C)残疾人甲(15 岁)与某集体组织签订遗赠扶养协议(D)公民甲声称自己的赝品古画为真迹而出售给乙并签订买卖合同50 下列情形中,权利人可以主张精神损害赔偿的有(A)某债权人因索债将某债务人非法拘禁达 5 天之久(B)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导致离婚(C)某大学没有给某符合毕业条件的学生颁发毕业证书(D)某公司利用其他公司的知名商

22、标出售其商品简答题第 26-27 小题,每小题 6 分,共 12 分。请将答案写在答题纸指定位置上。51 简述我国刑法中关于特殊主体规定的类型。52 简述骗取贷款、票据承兑、金融票证罪的主客观特征。53 简述所有权的概念和特征。54 简述债权的特征。辨析题第 28 小题,8 分。要求对命题进行判断并着重阐明理由。请将答案写在答题纸指定位置上。55 请对“作为是身体的积极行为,不作为是身体的消极行为” 这一说法进行辨析。56 有人认为:“ 只要发生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的重大变化,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当事人解除合同只能依据不可抗力。”请运用合同法规定的合同解除制度对这种观点加以辨析。法条

23、分析题第 29 小题,10 分。要求符合立法原意和刑法理论。请将答案写在答题纸指定位置上。57 刑法第 388 条之一规定:“国家工作人员的近亲属或者其他与该国家工作人员关系密切的人,通过该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或者利用该国家工作人员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索取请托人财物或者收受请托人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离职的国家工作人员或者其近

24、亲属以及其他与其关系密切的人,利用该离职的国家工作人员原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实施前款行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定罪处罚。”试说明:(1)本条规定的罪名、罪状。(2)本条所规定犯罪的客观行为表现。(3)本条所规定犯罪的主体特点。(4)本条与受贿罪的区别界限。58 继承法第 11 条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请根据民法原理分析:(1)请根据本条规定分析代位继承的构成要件。(2)请根据本条规定回答代位继承和转继承的区别。案例分析题第 30 小题,15 分。请将答案写在答题纸指定位置上

25、。59 甲是某地进城务工的农民,其表兄乙(已届 40 岁而不能生育小孩)委托其帮忙打探领养一个女孩。甲在务工的朋友中打探领养小孩之事,丙出主意说去医院抱一个人家不要的不就有了。于是甲就到某医院产科前转来转去,看有无不要的小女孩,转了几天未果。某天夜里,甲转到儿科急诊科室,见医院输液大厅的楼道长椅上睡着一个三四岁的小女孩,其父母均在旁边睡着了。甲确认三人熟睡后,用大衣包起孩子,迅速离开。甲将孩子抱到乙处告之前述情形后,从乙处取走 2 万元现金作为酬劳,并分给丙 2 000 元。乙得该女孩后爱护有加,以为从此自己也有孩子了。但在两天后,警方侦破此案,前往乙家解救小孩,乙夫妇看到丢失孩子家长的痛苦后

26、未进行阻碍,同意归还小孩。阅读分析上述案例后,请回答以下问题:(1)对甲、丙的行为应如何定性处理? 并简要说明理由。(2)对乙的行为应如何认定和处理? 并简要说明理由。60 甲于 2005 年 1 月向乙借款 7 万元,借款期限为 4 个月,利息比照银行同期借款利率,二人签订了借款合同。3 月,甲将自己居住的房屋送给了丙,并办理了房屋登记过户手续。4 月,丙为了从事地板生意向丁银行贷款 10 万元,并以甲送给的住房作为还款抵押担保,并办理了抵押登记。甲、乙签订的借款合同到期后,乙发现甲已经没有财产可供执行。于是,乙向法院起诉,要求甲清偿欠款。阅读分析上述案例后,请回答以下问题:(1)乙应当如何

27、维护自己的权益? 为什么?(2)如果丙到期不能清偿丁银行的债务,丁银行是否有权实现抵押权?为什么?(3)如果丁银行主张实现抵押权,本案应如何处理?为什么?法律硕士(专业基础课)模拟试卷 106 答案与解析单项选择题第 1-20 小题,每小题 1 分,共 20 分。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的字母涂黑。1 【正确答案】 C2 【正确答案】 D3 【正确答案】 D4 【正确答案】 C5 【正确答案】 B6 【正确答案】 A7 【正确答案】 D8 【正确答案】 B9 【正确答案】 C10 【正确答案】 C11 【正确答案】 D12 【正确答案】 B1

28、3 【正确答案】 B14 【正确答案】 A15 【正确答案】 A16 【正确答案】 D17 【正确答案】 B18 【正确答案】 C19 【正确答案】 C20 【正确答案】 C21 【正确答案】 A22 【正确答案】 B23 【正确答案】 D24 【正确答案】 A25 【正确答案】 C26 【正确答案】 D27 【正确答案】 C28 【正确答案】 B29 【正确答案】 B30 【正确答案】 C31 【正确答案】 A32 【正确答案】 B33 【正确答案】 A34 【正确答案】 B35 【正确答案】 C36 【正确答案】 C37 【正确答案】 A38 【正确答案】 A39 【正确答案】 B40 【

29、正确答案】 D多项选择题第 21-25 小题,每小题 2 分,共 10 分。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至少有两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的字母涂黑。多选、少选或错选均不得分。41 【正确答案】 C,D42 【正确答案】 B,C43 【正确答案】 A,B,D44 【正确答案】 A,B,C45 【正确答案】 A,C,D46 【正确答案】 B,C ,D47 【正确答案】 A,B48 【正确答案】 A,C49 【正确答案】 B,C50 【正确答案】 A,B,C简答题第 26-27 小题,每小题 6 分,共 12 分。请将答案写在答题纸指定位置上。51 【正确答案】 我国刑法中关于特殊

30、主体大致规定了以下四种类型:(1)以特定人身关系为内容的特殊身份,如具有扶养义务的家庭成员。(2)以特定公职为内容的特殊身份,如国家工作人员。(3)以特定职业为内容的特殊身份,如医务人员。(4)以特定法律地位为内容的特殊身份,如累犯、证人。52 【正确答案】 (1)客观特征表现为以欺骗手段取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贷款、票据承兑、信用证保函等,给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该行为的手段是欺骗,所指对象是金融机构的金融资产。要求有造成金融机构的重大损失或其他严重情节。(2)主观特征是故意。单位犯本罪的,主观罪过既包含了具有非法占有金融资产目的的情形,也包含不具有非法占

31、有金融资产的目的的情形。自然人犯本罪的,主观罪过仅指不具有非法占有目的的情形。53 【正确答案】 所有权是指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所有权具有如下特征:(1)所有权具有全面性。所有权是所有权人在法定限制范围内对所有物加以全面支配的权利。所有权是绝对权。(2)所有权具:有整体性。所有权并非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等各种权能的简单相加,而是一个整体的权利,所有人对于标的物有统一的支配力。(3)所有权具有弹力性。所有权人在其所有的财产上为他人设定他物权后,虽然占有等权能与所有人发生分离,但所有权并不消灭。当所有物上设定的其他权利消灭,所有权的负担除去以后

32、,所有权恢复其圆满的状态。(4)所有权具有排他性。所有权是独占的支配权,非所有人不得对所有人的财产享有所有权。(5)所有权具有恒久性。所有权不因时效而消灭,也不得预定其存续期间。所有权不以期限为要件,除因标的物灭失、所有人抛弃等事由消灭外,本质上可以永久存续。54 【正确答案】 (1)债权是请求权。它表现为债权人有权请求债务人为一定行为,但无权直接支配属于债务人所有的财产。(2)债权是相对权。它表现为原则上债权人只能向特定的当事人请求给付,债务人也只对特定的债权人负给付义务,但法律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3)债权具有任意性。它表现为当事人在不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情况下可以任意设定债的

33、关系,法律并不加以限制;即使是法定之债,当事人也可以通过协商确定债的内容。(4)债权具有平等性。它表现为当数个债权人对同一债务人先后发生数个债权时,各个债权具有同等的效力,不因债权发生的先后而有所区别。(5)债权具有相容性。它表现为在同一标的物上可以成立数个债权,各债权之间互不排斥,可以相容。(6)债权具有期限性。它意味着债权只在一定期限内存在,期限届满,债权即归于消灭。辨析题第 28 小题,8 分。要求对命题进行判断并着重阐明理由。请将答案写在答题纸指定位置上。55 【正确答案】 (1)此说法不正确。(2)作为与不作为是危害行为的基本形式。作为与不作为划分的标准是,刑法是否要求行为人必须履行

34、实施某种特定积极行为的义务。行为人能够履行而没有履行该义务的,即“ 应为而不为”,是不作为。反之,“不应为而为“是作为。(3)积极行为与消极行为是从行为的具体表现形态上划分的。表现为明显的身体动作的行为是积极行为;而身体的相对静止或者没有明显身体动作的行为是消极行为。(4)不作为可以由消极行为构成,比如,母亲不哺乳的行为;也可以由积极行为构成,比如以隐匿、销毁账簿的方式逃税的行为。作为可能是积极行为,比如开枪杀人;也可能是消极行为,比如,母亲故意不阻拦人贩子拐卖子女。56 【正确答案】 (1)这种观点不正确。(2)根据合同法规定,合同成立以后发生了当事人无法预见的重大变化,致使合同目的无法实现

35、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该重大变化包括不可抗力和情势变更。当事人既可以依据不可抗力解除合同,也可以依据情势变更原则解除合司。(3)对于合同成立后发生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对于合同成立以后客观情况发生了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的、非不可抗力造成的不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继续履行合同对于一方当事人明显不公平或者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当事人请求人民法院解除合同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公平原则,并结合案件的实际情况决定是否解除合同。法条分析题第 29 小题,10 分。要求符合立法原意和刑法理论。请将答案写在答题纸指定位置上。57 【正确答案】 (1)本条规定的是利用影响力受

36、贿罪;属叙明罪状。(2)本条规定的犯罪在客观上表现为行为人利用影响力与请托人交易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情节较重的行为。利用影响力交易财物的行为分为两种:其一是国家工作人员的近亲属或者与该国家工作人员关系密切的人,通过该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或者利用该国家工作人员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索取或收受请托人财物的行为。其二是离职的国家工作人员或者其近亲属以及其他与其关系密切的人,利用该离职的国家工作人员原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索取或收受请托人财物。上述两种利用影响力交易的行为

37、,均表现出利用国家工作人员的职权交易请托人财物的特点。成立该犯罪还要求交易数额达到较大或者具有其他较重的情节。(3)利用影响力受贿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包含国家工作人员的近亲属、其他关系密切的人和已离职的国家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其他关系密切的人。(4)利用影响力受贿罪与受贿罪的区别主要表现在犯罪成立的要件和法定刑两点上。其成立条件主要表现在主体和客观方面两点上:本罪的主体已如(3)所述,而受贿罪的主体是现职国家工作人员。本罪的客观要件已如(2)所述,而受贿罪的客观要件则是利用本人的职务之便索取或收受贿赂。二罪在法定刑方面有不同,本罪的最高法定刑为 15 年有期徒刑,而受贿罪的最高法定刑为死刑;同

38、时根据二罪的实际情况,受贿罪情节较轻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酌情给予行政处分,而本罪鉴于其主体的特点并无此规定。58 【正确答案】 (1)代位继承的成立条件包括:被代位人在继承前死亡; 被代位人是被继承人的子女;被代位人未丧失继承权; 代位继承人为被代位人的晚辈直系血亲。(2)代位继承和转继承的区别表现在: 性质不同。转继承是连续发生的二次继承,即由继承人直接继承后又由转继承人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代位继承是替补继承,代位继承人基于其代位继承权而直接取得被继承人的遗产。事实根据不同。转继承基于继承人后于被继承人死亡的事实而发生;代位继承基于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事实而发生。主体范围不同

39、。转继承人可以是被继承人的晚辈直系血亲,也可以是被继承人的其他法定继承人;代位继承中的代位继承人只能是被代位继承人的晚辈直系血亲。适用范围不同。转继承既可以适用于法定继承,也可以适用于遗嘱继承;代位继承只能适用于法定继承。案例分析题第 30 小题,15 分。请将答案写在答题纸指定位置上。59 【正确答案】 (1)甲构成拐卖儿童罪,丙的行为并不构成犯罪。甲的行为符合刑法第 240 条第 1 款第 6 项的规定,以出卖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应当以拐卖儿童罪定罪。根据本案的情节,甲的犯罪行为应依照刑法第 240 条第 1 款的规定,处 10 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案中丙

40、给甲出主意的行为并不是教唆甲去实施拐卖儿童的犯罪行为,而是告之去医院领养儿童。当然事后丙所收的甲给的 2000 元费用属甲的犯罪所得,应当予以没收。(2)乙的行为符合了收买被拐卖的儿童罪的构成要件,因乙明知是甲拐卖的儿童而仍付给甲 2 万元而收下该拐卖儿童作自己的孩子,符合了直接故意以金钱收买被拐卖的儿童的犯罪特征。但根据刑法第 241 条第 6 款的规定,收买被拐卖的儿童,对被买儿童没有虐待行为,不阻碍对其进行解救的,可以不追究刑事责任。本案中乙的行为符合了该条款的规定,可以不追究收买人乙的刑事责任。60 【正确答案】 (1)乙有权行使合同撤销权,撤销甲将房产无偿转让给丙的赠与行为。根据合同

41、法的相关规定,因债务人放弃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本案中,因甲转让房产系无偿转让,因此,撤销权的构成不以丙主观恶意为必要,而以该行为有害债权即可行使撤销权。甲在转让房产后,已无其他财产可供执行,故其财产处分行为影响了乙债权的实现,因此,乙享有合同撤销权。(2)如果丙到期不能清偿丁银行的债务,丁银行有权实现抵押权。根据物权法的相关规定,受让人取得其他物权的,可以依据登记的公示、公信力和善意取得制度取得该物权。本案中,丙在设定抵押权时,丙为房产证上登记的所有权人,丁银行正是信赖此项登记而设定抵押权的。基于物权的公信力原理,不动产物权以登记为公示方式,对于信赖登记而为权利设定的善意第三人,其信赖利益应予保护。因此,银行有权实现抵押权。(3)如果丁银行主张实现抵押权,甲可以替代丙偿还所欠债务;丁银行拍卖房产后,甲取得对丙的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甲从丙处取得的利益,应当偿还欠乙的借款。首先,由于乙行使了撤销权,甲转让房屋的行为无效,房屋所有权仍应归甲。甲为了消灭房屋设定的抵押权,可以代替丙清偿丁银行的债务以消灭抵押权。其次,如果丁银行通过转让房产实现抵押权,则甲只能依据不当得利要求丙承担房屋被拍卖所受的损失。最后,乙有权要求甲将从丙处获得的利益给乙,以清偿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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