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研类试卷]法律硕士(专业基础课)模拟试卷37及答案与解析.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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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法律硕士(专业基础课)模拟试卷 37 及答案与解析单项选择题第 1-20 小题,每小题 1 分,共 20 分。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的字母涂黑。1 想象竞合犯之所以被认为是实质的一罪,是因为( )。(A)只触犯一个罪名(B)只造成一个危害结果(C)只侵犯一个客体(D)只有一个行为2 依照刑法的规定,行贿罪的构成在主观方面必须是( )。(A)具有谋取非法利益的目的(B)具有谋取个人利益的目的(C)具有谋取不正当利益的目的(D)具有谋取利益的目的3 管制、拘役和剥夺政治权利由( )执行。(A)监狱(B)公安机关(C)劳改队(D)法院4 把共同犯

2、罪人分为组织犯、实行犯、帮助犯、教唆犯的标准是( )。(A)按照共同犯罪人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B)按照共同犯罪人在共同犯罪中的分工(C)按照共同犯罪人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D)按照共同犯罪人的社会危害性大小5 服刑犯人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应当减刑。下列不属于重大立功表现的是( )。(A)阻止他人有重大犯罪活动的(B)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C)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D)积极参加劳动,爱护公物,完成劳动任务的6 我国刑法规定的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的情节之一是( )。(A)未遂犯(B)中止犯(C)自首犯(D)预备犯7 下列关于立功的说法,正确的是( )。(A)共同犯罪案件中

3、的犯罪分子归案后,揭发同案犯共同犯罪事实 ,属于立功,可以从轻处罚(B)对于 1997 年 9 月 30 日以前犯罪的行为人,有揭发他人犯罪行为立功表现的,仍适用 1979 年刑法典关于立功的规定(C)我国刑法中的立功有一般立功与重大立功之分(D)犯罪分子犯罪后自首并有立功表现的,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8 我国刑法第 13 条中的“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 应理解为( )。(A)构成犯罪,但不应受处罚(B)构成犯罪,但不需要刑罚处罚(C)不构成犯罪(D)构成犯罪,但免予刑罚处罚9 某农民偷割正在使用中的铁路专用电话线,构成犯罪,其罪名是( )。(A)盗窃罪(B)破坏通讯设施罪

4、(C)破坏交通设施罪(D)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10 死缓两年期满后,减为 15 年以上、20 年以下有期徒刑的条件是( )。(A)没有故意犯罪(B)遵守监规(C)确有重大立功表现(D)接受劳动改造11 某甲同( )共同故意实施盗窃行为构成共同犯罪。(A)已满 16 周岁的某乙(B)未满 14 周岁的某丙(C)患精神病的某丁(D)完全呆傻的某戊12 公安人员张某在审讯犯罪嫌疑人高某时,对其捆绑吊打,致使高某脑内大面积出血而死亡。对张某的行为进行处罚的原则是( )。(A)按刑讯逼供罪从重处罚(B)按故意杀人罪从重处罚(C)按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罪从重处罚(D)按过失致人死亡罪从重处罚13 有期

5、徒刑的假释考验期为( )。(A)原判刑罚的 1/2(B)没有执行完成的刑期(C) 10 年(D)以上选项都不对14 下列选项中不属于我国刑法对死刑的适用作了严格的限制的是( )。(A)限制死刑的适用条件(B)限制死刑的适用对象(C)经济犯罪不适用死刑(D)规定有死刑核准程序15 避险过当的,( ) 。(A)应当从轻处罚(B)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C)可以从轻处罚(D)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16 甲在夜晚射杀乙,结果将乙饲养的一匹马杀死。甲的行为属于( )。(A)意外事件(B)工具不能犯未遂(C)对象不能犯未遂(D)能犯未遂17 某国有林场为了解决本单位的职工福利问题,擅自采伐所管理的林木 100

6、0 余棵。其行为属于( ) 。(A)单位构成盗伐林木罪(B)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个人构成盗伐林木罪(C)滥伐林木罪(D)不构成犯罪18 我国刑法中的资格刑是( )。(A)管制(B)拘役(C)死刑(D)剥夺政治权利19 刑罚特殊预防的对象是( )。(A)犯罪分子(B)社会上的不稳定分子(C)所有社会成员(D)潜在的犯罪人员20 根据刑法规定,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构成( )。(A)诈骗罪(B)信用卡诈骗罪(C)盗窃罪(D)侵占罪多项选择题第 21-25 小题,每小题 2 分,共 10 分。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至少有两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的字母涂黑。多选、少选或错选均

7、不得分。21 渎职犯罪中,属于司法工作人员渎职犯罪的有( )。(A)徇私枉法罪(B)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C)私放在押人员罪(D)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罪22 下列选项中,属于犯罪预备行为的有( )。(A)为盗窃苦练扒窃技术(B)为投毒去购买砒霜(C)向他人传授犯罪方法(D)拟订犯罪计划(E)为抢劫事先勘查路线23 罪责刑相适应要求( ) 。(A)重罪重罚(B)轻罪轻罚(C)罪刑相称(D)罚当其罪24 下列关于刑事责任年龄计算的说法,正确的是( )。(A)一律按照公历的年、月、日计算(B)从过生日的当天起才认为已满周岁(C)从过生日的第二天起才认为已满周岁(D)以农历为计算的标准25 下列犯罪

8、中,只能由首要分子才能构成的是( )。(A)聚众阻碍解救被收买的妇女、儿童罪(B)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C)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交通秩序罪(D)聚众哄抢罪简答题第 26-27 小题,每小题 6 分,共 12 分。请将答案写在答题纸指定位置上。26 简述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与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罪的区别。27 对交通肇事逃逸在刑法上应如何处理?辨析题第 28 小题,8 分。要求对命题进行判断并着重阐明理由。请将答案写在答题纸指定位置上。28 请对“刑事责任能力就是行为人承担刑事责任的能力” 进行辨析。法条分析题第 29 小题,10 分。要求符合立法原意和刑法理论。请将答案写在答题纸指定位置上。2

9、9 刑法第 267 条规定:“携带凶器抢夺的,依照本法第 263 条的规定定罪处罚。”如何理解本条的规定?案例分析题第 30 小题,15 分。请将答案写在答题纸指定位置上。30 甲素知乙家有钱,且每天白天只有一老妇看家,遂起抢劫意念。为使抢劫顺利,甲首先到当地武装部的弹药库内盗窃军用手枪 1 支,子弹 10 发。一切准备就绪后,将枪弹藏于身上,来到乙家。时逢老妇偶然外出,甲撬门入室,发现室内无人,于是窃得现金及其他财物价值一万余元。正准备逃离时,老妇归来,甲遂开枪致老妇重伤后,逃离现场。问:(1)甲的行为属于罪数形态中的何种犯罪形态?(2)该犯罪形态的处断原则是什么?(3)对甲的行为应如何定罪

10、?单项选择题第 31-50 小题,每小题 1 分。共 20 分。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的字母涂黑。31 我国对机关法人的设立实行( )。(A)准则主义(B)特许主义(C)强制设立主义(D)行政许可主义32 在无因管理之债中,债权人不得要求( )。(A)报酬(B)垫付费用(C)损失费用(D)垫付费用和损失费用33 民法调整的财产关系( )。(A)都是有偿的(B)都是无偿的(C)一般是有偿的(D)一般是无偿的34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是( )。(A)一部民法典(B)我国民事基本法(C)我国民事特别法(D)我国民事单行法35 下面各项关于民事法

11、律关系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A)民事法律关系是平等主体之间的法律关系(B)民事法律关系主要是财产关系(C)民事法律关系保障措施的主要特点是具有惩罚性(D)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既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36 以下各种情形中债权人的撤销权不能行使的是( )。(A)债务人无偿转让财产(B)债务人放弃财产(C)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出售财产,买受人为善意时(D)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出售财产,买受人为恶意时37 受让人通过( ) 取得动产时,不能产生善意取得的效力。(A)买卖(B)互易(C)债务清偿(D)继承38 相邻一方必须在另一方的土地上通行而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 )。(A)可以给予一

12、定补偿(B)应当给予适当补偿(C)不予补偿(D)应当给予充分补偿39 买卖合同是( ) 。(A)转移财物使用权类合同(B)完成工作交付成果类合同(C)提供劳务类合同(D)转移财产所有权类合同40 各种取得遗产方式之间的适用顺序是( )。(A)法定继承、遗嘱继承和遗赠、遗赠扶养协议(B)遗赠、遗嘱继承、遗赠扶养协议、法定继承(C)遗嘱继承和遗赠、遗赠扶养协议、法定继承(D)遗赠扶养协议、遗嘱继承和遗赠、法定继承41 根据物权法的规定,下列财产中,只能由国家拥有所有权的是( )。(A)矿藏(B)公路(C)土地(D)铁路42 下列物权中,属于担保物权的是( )。(A)承包经营权(B)土地使用权(C)

13、留置权(D)房屋典权43 和“自然人 ”相比,“公民”的范围( )。(A)与“自然人 ”一样大(B)大于 “自然人”(C)小于 “自然人”(D)无法判断44 根据物权法的规定,下列选项中,不属于业主对建筑物共有部分不履行义务行为的有( )。(A)业主甲装修个人房屋时拆除承重墙的行为(B)业主乙以不乘坐电梯为由不缴纳电梯维修费的行为(C)业主丙以冬季不在小区居住为由不缴纳供暖费的行为(D)居住在建筑物顶层的业主丁在其居住的屋顶安装霓虹灯广告牌的行为45 申请宣告死亡的利害关系人顺序是( )。(A)父母、子女、配偶、兄弟姐妹(B)兄弟姐妹、配偶、父母、子女(C)子女、配偶、父母、兄弟姐妹(D)配偶

14、、父母、子女、兄弟姐妹46 以下关于民事行为与意思表示关系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A)并不是所有的民事法律行为都以意思表示作为构成要素(B)在一个民事法律行为中,至少需要两个意思表示(C)意思表示真实是民事行为有效的重要条件(D)意思表示与民事法律行为的含义相同47 下列各项中构成不当得利的是( )。(A)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的清偿(B)因赌博而获得的财物(C)某公司清偿未到期债务(D)售货员多找丁零钱48 民事法律行为( ) 。(A)以意思表示为构成要素(B)不以意思表示为构成要素(C)有的需要以意思表示为构成要素、有的不需要以意思表示为构成要素(D)缺少意思表示也可成立49 浙江大学、杭州

15、大学等合并为浙江大学,这种合并称为( )。(A)吸收合并(B)新设合并(C)吸收合并或新设合并(D)吸收合并和新设合并50 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为( )。(A)一般保证(B)共同保证(C)连带责任保证(D)保证责任连带多项选择题第 51-55 小题,每小题 2 分,共 10 分。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至少有两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的字母涂黑。多选、少选或错选均不得分。51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不安抗辩权行使的条件包括对方( )。(A)经营状况严重恶化(B)丧失商业信誉(C)提出解除合同(D)中止履行自己的义务52 下面可能存在缔约过失责任的情形的是(

16、 )。(A)无效合同(B)假借订立合同之机恶意进行磋商(C)售后服务(D)保密义务53 民事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包括( )。(A)主体(B)客体(C)内容(D)对象54 下列有关诉讼时效起算表述正确的是( )。(A)有约定履行期限的债权请求权,从期限届满之日的第二天开始计算(B)附条件的债权请求权,从条件成就时开始计算(C)附期限的债权请求权,从期限到达时开始计算(D)请求他人不作为的债权请求权,应当自义务人违反不作为义务时开始计算55 根据物权法的规定,下列财产中可以适用善意取得的有( )。(A)遗失物(B)盗窃物(C)不动产(D)货币简答题第 56-57 小题,每小题 6 分。共 12 分。

17、请将答案写在答题纸指定位置上。56 简述商标的注销与撤销的区别。57 简述诉讼时效的概念和法律特征。辨析题第 58 小题,8 分。要求对命题进行判断并着重阐明理由。请将答案写在答题纸指定位置上。58 在侵权责任中,实行无过错无责任的原则。因此,一切侵权行为,只要加害人无过错均不承担民事责任。法条分析题第 59 小题,10 分。要求符合立法原意和民法理论。请将答案写在答题纸指定位置上。59 合同法第 79 条规定:“债权人可以将合同的权利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试分析该条法律规定

18、。案例分析题第 60 小题,15 分。请将答案写在答题纸指定位置上。60 甲、乙、丙是同胞兄弟姐妹,三人共有从其父母处继承的房屋一处,该房在其父母生前以甲、乙、丙为共有人出租给丁,租期 20 年。后来父母去世,三人约定,房屋由三人共同继承,等租期届满收回房屋,然后再协商分割办法。租期即将届满时,丁找到甲并背着其他共有人与甲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并找熟人办理了房屋过户手续。租期届满,乙、丙得知此事后,向法院起诉。请问:甲的行为是否侵犯了乙、丙的合法权益?丁能否取得房屋的所有权?为什么?法律硕士(专业基础课)模拟试卷 37 答案与解析单项选择题第 1-20 小题,每小题 1 分,共 20 分。下列每

19、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的字母涂黑。1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想象竞合犯是指行为人基于一个犯罪意图所支配的数个不同的罪过,实施一个危害行为,而触犯两个以上异种罪名的犯罪形态。因此,应归入实质的一罪。2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刑法第 389 条规定,为了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财物的,构成行贿罪。考生应当特别注意的是受贿罪的有关规定。根据刑法第 385条、388 条的规定,受贿罪的构成特征包括以下几种情形:(1)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贿赂的,不以为他人谋取利益为必要条件。即索取他人财物的,不论是否“为他人谋取利益”,均可构

20、成受贿罪。即无论索贿者是否意图为他人谋取利益或者实际上为他人谋取了利益,只要利用职务之便向他人索贿的,就应当以受贿罪论处。注意,刑法第 389 条第 3 款规定,因被勒索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没有获得不正当利益的,不是行贿。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试行 )中规定 ,因被勒索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已获得不正当利益的,以行贿罪追究刑事责任。(2)利用职务之便,非法收受他人财物,要求“为他人谋取利益”。这种形式要有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要件,才构成受贿罪,但是,为他人谋取的利益是否正当,为他人谋取的利益是否实现,不影响受贿罪的认定。(3)间接受贿的,要求“为请托人谋

21、取不正当利益”。刑法第 388 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本人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索取请托人财物或者收受请托人财物的,以受贿论处。”3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刑法第 38 条第 2 款规定:“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机关执行。”刑法第 43 条规定:“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刑事诉讼法第 218 条规定:“对于被判处管制、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由公安机关执行。”因而本题的正确答案为 B。4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把共同犯罪人分为组织犯、实行犯、帮助犯、教唆犯的标准是共同犯罪人在共同犯罪中的分

22、工,也即属于复杂共同犯罪。复杂共同犯罪,指各共同犯罪人之间存在着犯罪分工的共同犯罪。这种分工具体表现为:组织犯对整个犯罪活动予以组织策划、指挥和领导;教唆犯使他人产生犯罪意图,本人并不实施犯罪实行行为;实行犯直接实施具体犯罪构成要件的行为;助犯对犯罪的实施、完成和保持犯罪后的不法状态,提供物质和精神上的帮助。5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根据刑法第 78 条的规定,属于重大立功表现,应当减刑的有:(1)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2)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3)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4)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5)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

23、现的;(6)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选项 D 不属于重大立功表现的范畴。6 【正确答案】 B7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刑法关于立功的认定及对刑事责任的影响。选项 A 不属于立功,而属于自首的情形,故应排除选项 A;根据我国刑法从旧兼从轻的原则,对于 1997 年 9 月 30 日前犯罪的行为人,有立功表现的,应适用 1997 年刑法典的规定,故应排除选项 B;根据我国刑法第 68 条的规定,只有犯罪后自首同时具有重大立功表现的,才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因此,犯罪后自首并有立功表现而非重大立功表现的,不应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故应排除选项 D。8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24、本题考查对刑法第 13 条犯罪概念中“但书”的理解。9 【正确答案】 C10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对于死缓犯的处理。刑法第 50 条规定:“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的,两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两年期满以后,减为 15 年以上、20 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故意犯罪,查证属实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执行死刑。”11 【正确答案】 A12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刑法第 247 条规定,刑讯逼供致人死亡的,以故意杀人罪从重处罚。13 【正确答案】 B14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在我国刑法中,很多经济型犯罪是可

25、以适用死刑的。比如刑法第 153 条规定的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刑法第 170 条规定的伪造货币罪,A、B、D 均是我国刑法对死刑作的严格限制。15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参见刑法第 21 条第 2 款的规定。注意,避险过当与防卫过当的,均应减轻或者免除处罚。16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犯罪未遂按照行为实际能否达到既遂状态为标准,可以划分为能犯未遂和不能犯未遂。能犯未遂是指有可能达到既遂的未遂;不能犯未遂是指因事实认识错误,不可能达到既遂的未遂。不能犯未遂根据表现形式的不同,又可以分为工具(手段、方法)不能犯的未遂和对象不能犯的未遂。误把动物当活人杀害的,属于对象不能犯的未遂,

26、故 C 正确。17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参见刑法第 345 条、第 346 条的规定。盗伐林木罪是指盗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行为。其构成特点为:(1)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林业的管理和国家、集体或他人对林木的所有权;(2)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森林法规,盗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行为;(3)犯罪主体既包括自然人,也包括单位;(4)主观方面为故意。林场为了解决本单位的职工福利问题,擅自采伐所管理的林木 1000 余棵,数量较大,符合各项构成要件,因而构成盗伐林木罪,其犯罪主体是林场。盗伐林木罪与滥伐林木罪的区别在于,前者不仅破坏国家林业资源,而且还侵犯国家、集体或者个人的林木所有

27、权;后者仅破坏林业资源,并不侵犯林木所有权。因此,此题选 A。18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刑罚分为生命刑、自由刑、财产刑、资格刑等,这是按照刑罚所剥夺的犯罪人的权利的性质来分类的,所谓资格刑就是剥夺犯罪人某种法律上资格的刑罚。在我国的刑罚规定中,附加刑是剥夺犯罪人政治权利的刑罚,也就是剥夺或者限制犯罪人法律上资格的刑罚,因此,选项 D 正确。19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特殊预防是指通过适用刑罚,预防犯罪分子重新犯罪。因此,特殊预防的对象是犯罪分子。20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参见刑法第 196 条第 3 款、第 264 条的规定。为了便于考生记忆,我们将刑法分则其他条文

28、中明确规定,以盗窃罪定罪处罚的情形”归纳如下:(1)刑法第 196 条第 3 款规定,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以盗窃罪定罪处罚,其盗窃数额应当根据行为人盗窃信用卡后使用的数额认定。(2)刑法第 210 条第 1 款规定,盗窃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以盗窃罪定罪处罚。(3)刑法第 253 条规定,邮政工作人员为了窃取财物而私自开拆或者隐匿、毁弃邮件、电报的,以盗窃罪从重处罚。(4)刑法第 265 条规定,以牟利为目的,盗接他人通信线路、复制他人电信码号或者明知是盗接、复制的电信设备、设施而使用的,以盗窃罪定罪处罚。这里的“以牟利为目的”,是指为了出售、出租、自用

29、、转让等牟取经济利益的行为。刑法中还有“采用秘密窃取的方法,不按盗窃罪定罪处罚”的情形,如刑法第 219 条盗窃技术成果等商业秘密的,认定为侵犯商业秘密罪。多项选择题第 21-25 小题,每小题 2 分,共 10 分。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至少有两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的字母涂黑。多选、少选或错选均不得分。21 【正确答案】 A,B,C【试题解析】 根据刑法第 399、400 条的规定,徇私枉法罪,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私放在押人员罪,均属于司法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徇私枉法罪,是指司法工作人员徇私枉法、徇情枉法,在刑事诉讼中,对明知是无罪的人而使其受到追诉,对明知是有

30、罪的人而故意包庇使其不受追诉,或者在刑事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的行为。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是指司法工作人员在民事、行政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情节严重的行为。私放在押人员罪,是指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私自将被关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罪犯放走,使其逃离监管的行为。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罪是行政执法人员的渎职犯罪,而非司法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22 【正确答案】 A,B,D,E【试题解析】 犯罪的预备行为是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行为。选项 C 是刑法第 295 条传授犯罪方法罪的实行行为。23 【正确答案】 A,B,C,D【试题解析】 罪责刑相适应原则又称罪

31、刑相当原则,要求罪行大小应与刑事责任的大小、刑罚的轻重相称,重罪重判,轻罪轻判。24 【正确答案】 A,C【试题解析】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未成年刑事案件适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刑事责任年龄的计算应当以公历的年、月、日为准,从过生日的第二天起才认为已满周岁。25 【正确答案】 A,C【试题解析】 根据刑法的规定,聚众阻碍解救被收买的妇女、儿童罪(刑法第242 条第 2 款)和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交通秩序罪(刑法第 291 条)只能由首要分子才能构成;而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刑法第 290 条)和聚众哄抢罪(刑法第 268 条)既可以由首要分子构成,又可以由积极参加人员构成。简答题第 26

32、-27 小题,每小题 6 分,共 12 分。请将答案写在答题纸指定位置上。26 【正确答案】 两罪的主要区别是:(1)侵犯的客体不同。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保密制度,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安全。(2)犯罪对象不同。前罪泄露的是各种秘密级别的国家秘密,而后罪的犯罪对象包括国家秘密和情报。(3)犯罪主体不同。前罪的主体一般是有权知悉国家秘密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而后罪则为一般主体。(4)罪与非罪的标准不同。前罪必须情节严重才构成犯罪,而后罪则无此要求。27 【正确答案】 交通肇事逃逸的处理有以下几种情况:(1)交通肇事逃逸是适用重一档法定刑的情节。根据刑法第 133

33、条的规定,犯交通肇事罪的,处 3 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 ,处 3 年以上、7 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 7 年以上有期徒刑。这里的 “交通肇事后逃逸”,是指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以构成交通肇事罪为前提),为了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为。所谓“因逃逸致人死亡 ”,是指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情形。(2)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将被害人带离事故现场后隐藏或者遗弃,致使被害人无法得到救助而死亡或者严重残疾的,应以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论处。(3)交通肇事后,单位主管人员、机动车辆所有人、承包人或者

34、乘车人指使肇事人逃逸,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以交通肇事罪论处。辨析题第 28 小题,8 分。要求对命题进行判断并着重阐明理由。请将答案写在答题纸指定位置上。28 【正确答案】 这种说法不正确。在我国刑法理论看来,刑事责任能力的本质,是人行为时具备相对的自由意志能力,即行为人实施刑法所禁止的严重危害社会的行为,具备有条件的亦即相对自由的认识和抉择行为的能力。因此,刑事责任能力是行为人行为时犯罪能力与承担刑事责任能力的统一,是辨认行为能力和控制行为能力的统一。法条分析题第 29 小题,10 分。要求符合立法原意和刑法理论。请将答案写在答题纸指定位置上。29 【正确答案】 本条是关于携带凶

35、器抢夺的,依照抢劫罪定罪处罚的规定。行为人只要携带凶器抢夺,无论是否使用,都定抢劫罪。“凶器” 包括枪支、管制刀具等能致人伤亡的器械。案例分析题第 30 小题,15 分。请将答案写在答题纸指定位置上。30 【正确答案】 (1)从罪数形态上看,甲的行为属于牵连犯。在本案中,甲先行实施了盗窃枪支、弹药的行为,已经构成独立的盗窃枪支、弹药罪。但由于该行为是其抢劫罪的准备行为,与其随后实施的抢劫罪之间具有目的与手段的关系,符合牵连犯的特征。(2)我国刑法理论通说认为,除法律有特别规定之外的,对于牵连犯应按“从一重罪处断”的原则处理。(3)对于甲的犯罪行为的定性,涉及其先后实施的盗窃枪支、弹药罪和抢劫罪

36、的轻重比较。对盗窃枪支、弹药而言,由于系盗窃国家机关的枪支,其法定最高刑为死刑,法定最低刑为 10 年有期徒刑。对抢劫罪而言,由于系持枪抢劫,其法定最高刑为死刑,法定最低刑为 10 年有期徒刑。二者法定刑的主刑的最高点与最低点都是相同的。但抢劫罪同时还规定了并处附加刑罚金或没收财产。由此可以认为抢劫罪是较重的罪。因此本案应以抢劫罪定罪处罚。单项选择题第 31-50 小题,每小题 1 分。共 20 分。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的字母涂黑。31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本题考核我国法人设立的原则。我国对机关法人的设立实行的是强制设立主义。3

37、2 【正确答案】 A33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财产关系作为民法的重要调整对象,既包括有偿的财产关系,如买卖,也包括无偿的财产关系,如赠与,但一般都是有偿的。因此,ABD 都是错误的,只有 C是正确答案。34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民法通则仅对我国基本的民事法律规则作出了规定,未对具体民事制度作出规定,因此其性质不是民法典,而是我国的民事基本法。35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民事法律关系是平等主体之间的法律关系,其主体既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民事法律关系主要是财产关系,民事法律关系的保障措施最重要的特点是补偿性,而非惩罚性。因此,C 选项的论断是不正确的。 C 是正

38、确答案,ABD 是错误选项。36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债权人撤销权属于债的保全制度。撤销权是指债权人对于债务人有害于债权的财产处分行为,有请求法院予以撤销的权利。合同法第 74 条第 1 款规定: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撤销权的行使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一是须债务人有财产处分行为;二是须债务人之财产处分行为危害到债权;三是债务人的财产处分行为须发生在债权成立之后;四是债务人以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

39、侵害债权的,债权人能证明受让人知情时,享有撤销权,否则不是主张撤销权。所以选项 A、B、D 不正确。37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根据民法原理,善意取得制度的构成要件之一是受让人取得动产必须是通过买卖、互易、债务清偿、出资等具有交换性质的行为实现的。如果通过继承、遗赠等非交换行为取得动产,则不能产生善意取得的效力。因此,ABC 是错误的,只有 D 是正确答案。38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本题考核相邻通行关系的法律责任。39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买卖合同是转移财产所有权类的合同。40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我国继承法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

40、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即其顺序为遗赠扶养协议、遗嘱继承和遗赠、法定继承。因此,ABC 是错误的,只有 D 是正确答案。41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根据物权法第 46 条的规定,矿藏、水流、海域属于国家所有。根据物权法第 47 条的规定,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根据物权法第 52 条的规定,国防资产属于国家所有。铁路、公路、电力设施、电信设施和油气管道等基础设施,依照法律规定为国家所有的,属于国家所有。42 【正确答案】 C43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本题考核自然人和公民的区别,自然人包

41、括无国籍人和外国人,公民则指具有一国国籍的人。44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根据物权法的规定,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业主共有,但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共有的范围包括:(1)建筑物的基本构造部分,如支柱、屋顶、外墙或地下室等。(2)建筑物的共有部分及附属物,如楼梯、消防设备、走廊、水塔、自来水管道等,以及仅为部分区分所有人所共有的部分,如各层楼之间的楼板,仅属于相邻部分的所有人共有。(3)建筑物所占有的地基使用权。(4) 住宅小区的绿地、道路、公共设施

42、、公益性活动场所、围墙、小区大门建筑、艺术装饰物以及公用配套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除依法规属于国家或者法人或者个人所有外,原则上归住宅小区业主所有。45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申请宣告死亡的利害关系人是有顺序要求的,根据所受影响的程度不同,先后是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等。ABC 是错误的,只有 D 是正确答案。46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意思表示是民事法律行为的构成要素,但二者并不相同。有的民事法律行为需要一个意思表示,而有的则需要两个甚至多个意思表示。民事行为有效的一个重要条件就是意思表示真实。因此,ABD 是错误的,只有 C 是正确答案。47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43、 不当得利是指无法律上或合同上的根据,使他人财产受到损失而自己获得利益。AC 是法律允许的行为,B 是法律不予调整的事实债务,只有 D 是不当得利,因此是正确答案。48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本题考核民事法律行为的特征。49 【正确答案】 A50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为连带责任保证。多项选择题第 51-55 小题,每小题 2 分,共 10 分。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至少有两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的字母涂黑。多选、少选或错选均不得分。51 【正确答案】 A,B【试题解析】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不安

44、抗辩权行使的条件包括对方经营状况严重恶化;转移资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丧失商业信誉;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因此,CD 是错误的,只有 AB 是正确答案。52 【正确答案】 A,B,D【试题解析】 售后服务是在合同达成后形成的义务,该义务在性质上属于后契约义务,违反后契约义务,应当按照违约责任处理。商业秘密可以在缔约之际因当事人接触而获得,也可能在合同达成后获得,如果合同没有达成而泄露商业秘密的,按照缔约过失责任处理;如果合同有效成立,按照违约责任处理或者其他责任方式处理。无效合同表明合同没有达成,因过错造成另一方损失的,自然按照缔约过失责任处理。53 【正确答案】 A,

45、B,C54 【正确答案】 A,B,C,D55 【正确答案】 A,C,D【试题解析】 因为本题题干表述为“可以”,故 A、 C、D 项应选。简答题第 56-57 小题,每小题 6 分。共 12 分。请将答案写在答题纸指定位置上。56 【正确答案】 商标的注销是指商标所有人自愿申请放弃商标权或在商标有效期届满后商标人未提出续展申请以及申请未获批准时,由商标管理部门注销其商标而导致商标权终止的情形。商标的撤销是指商标人由于违反商标法律规定使用或不使用商标而由商标管理部门采取行政强制手段终止其商标权的法律行为。二者的区别在于:注销是基于合法的行为而导致的商标权终止, 商标人的意志在注销过程中起着重要作

46、用。撤销则是基于非法行为而造成的商标权终止,是由商标管理部门主动依职权进行的法律行为,与商标人的意志无关,并具有强制性。57 【正确答案】 诉讼时效是指民事权利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在法定的时效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当时效期间届满时,即丧失了请求人民法院依诉讼程序强制义务人履行义务之权利的制度。它具有如下法律特征:(1)诉讼时效具有严格的法律强制性;(2) 诉讼时效属于民事法律事实中的事件;(3)诉讼时效产生的法律后果是消灭了权利人的胜诉权。辨析题第 58 小题,8 分。要求对命题进行判断并着重阐明理由。请将答案写在答题纸指定位置上。58 【正确答案】 (1)此种说法不完全正确。(2)侵权责任的归责原则

47、包括过错责任原则、无过错责任原则和公平责任原则。只有在实行过错责任原则的情况下,才为“无过错无责任”;在无过错责任原则和公平责任原则的情况下责任承担不以行为人过错为要件,而以法律的规定或公平观念为依据。(3)侵权责任是复杂的。在多数情况下实行过错责任原则,但对于一些特殊情况,法律规定适用无过错责任或公平责任。法条分析题第 59 小题,10 分。要求符合立法原意和民法理论。请将答案写在答题纸指定位置上。59 【正确答案】 该条法律是关于债权转让的规定。债权转让又称债权让与,是指不改变债的内容,债权人将其债权全部或部分转移给第三人享有。该条法律规定的立法意义是:允许债权转让 ,促进交易关系的流转。

48、明确不得转让的债权类型,维护交易秩序。债权的转让无需债务人同意。在发生债权转让时,债权人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债务人按债的规定向债权人履行义务的,债权人不得拒绝受理。为了保护债务人或第三人的合法利益,维护交易秩序,以下债权不得转让:(1)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的债权;(2) 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的债权;(3) 依法律规定不得转让的债权。债权转让的效力包括:一是对内效力。债权人将债权转让给第三人后,即脱离债的关系,第三人受让债权而成为债的关系的当事人,即新债权人。发生债权转让时,依附于主债权的从权利除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以外,也一并转移给受让人。二是对外效力。债权转让后,债务

49、人应向受让人履行债务,受让人亦有权请求债务人向其履行债务。但债务人对原债权人享有的抗辩可以对抗受让人。案例分析题第 60 小题,15 分。请将答案写在答题纸指定位置上。60 【正确答案】 甲的行为侵犯了乙、丙的合法权益。丁不能取得房屋的所有权。因为,此案中,甲、乙、丙共有从父母处继承的房屋,由于房屋上有租赁关系,所以未分割。这时三者对该房屋的共有为不分份额的共同共有关系。根据我国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在共同共有关系存续期间,部分共有人擅自处分共有财产的,应认定无效。但为了保护善意第三人,在第三人善意、有偿取得共有财产时,应当维护第三人的合法权益,对其他共有人的损失,由擅自处分共有财产的人赔偿。此案中,甲擅自处分房屋的行为是对其余二人共同所有权的侵害,侵犯了二人的权益。此案中的丁为房屋的承租人,而出租人是甲、乙、丙三人,应对三人共有关系知晓。在买卖过程中,丁是背着其他人与甲签订合同的,可见丁并不是善意的。所以,丁的行为不应受到法律保护,丁与甲签订的合同无效,即使办理了过户手续,丁也不能获得所有权,房屋所有权仍属于甲、乙、丙三人共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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